第四讲-法律与自由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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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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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01
02
03
04
商事主体法定原则
商事主体的类型、内容、程序 等由法律明确规定。
商事交易便捷原则
商事交易应遵循简便、快捷的 原则,以提高交易效率。
商事交易安全原则
商事交易应保障交易安全,维 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商事责任自负原则
商事主体应自行承担其商事行 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04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制度 ,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和 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06
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
法律文书写作与审查
02
01
03
法律文书概述
定义、种类、作用等。
法律文书写作
写作原则、技巧、规范等。
法律文书审查
审查标准、流程、注意事项等。
法律谈判技巧与策略
法律谈判概述
物权公示原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
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
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 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
合同严守原则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 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 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 更或者解除合同。
基本人权原则
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 由,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 由、人身自由等。
法治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实行法治,任何 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 法律,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 的特权。
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 、行政权和司法权,并相互制 衡,以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

法的自由和秩序价值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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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状态下自由与秩序的协调
实行紧急状态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人 权和自由,国家为了处理紧急状态而采取恢 复秩序的紧急措施与公民自由之间会有矛盾 和冲突。为解决自由与秩序的冲突,使公民 自由与国家秩序价值得以协调。 1.比例原则。
紧急状态法的比例原则是指紧急状态措 施与公民自由和人权保障的比例适当,紧急 状态措施的危害性不能大于紧急状态本身的 危害性。是实现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协调的 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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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自由与秩序价值冲突协调原则
利益衡量原则。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利益衡量 原则就是指两利相较取其大,两害相较取其轻。 即通过相应的价值准则,值尺度来衡量价值冲突 各方的利益大小,保障利益较大的价值,舍弃利 益较小的价值,从而尽可能保护所有利益而尽可 能少的损害利益全体,或者说尽可能少地损害整 体利益体系的完整。
功利原则,也就是避苦求乐的原则。是以自 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的量化分析为最终依据,以最 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唯一标准来消解法的自 由和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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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价值位阶原则。法的价值通常意义来说是指 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以及人对法的绝对超越,其主 要包括自由、秩序、公平、效率等。法的价值为结论 就是指对法的价值按照其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 程度分为不同的层次,当面对法的价值之间的冲突的 时候按照其所处的位阶来决定法的价值的取舍,即选 择位阶高的法的价值而舍弃位阶低的法的价值,从而 消解法的价值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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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程序原则。
一旦国家可以不受约束而任意宣布和实 施紧急状态法,则法治和民主秩序就会受到 极大的威胁,专制与独裁政体随时有可能到 来。程序原则是民主、法治国家对抗专制的 最有效的工具。程序原则要求对紧急状态的 宣布、紧急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公民权利和 自由的保护、紧急状态实施和正常秩序恢复 的期限等有明确的程序规范,从程序上保障 紧急状态权力不被滥用。

第二十二章法与自由

第二十二章法与自由

第二节 法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由的关系
一、自由是法的价值之一 “不管会引起人们怎样的误解,法律的目 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 自由。这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 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 没有自由。” 没有自由。”
1.法律为确认和保障自由而设立; 1.法律为确认和保障自由而设立; 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为实现自由而设定; 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为实现自由而设定; 3.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应以自由为出发点和归 3.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应以自由为出发点和归 宿。 就法的本质来说,法可以承载多种价值, 但法最本质的价值是“自由”,法以“ 但法最本质的价值是“自由”,法以“自 由”为最高的价值目标。“法典就是人们 为最高的价值目标。“ 自由的圣经。” 自由的圣经。”
二、法是自由的保障 法律保障自由免受侵犯,也保障自由不被 滥用。 法律保障自由的重要机制,是把自由法律 转化为权利,使之成为从事一切对别人没 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保障自由成为以宪 法为核心的所有法律的宗旨。 法律对自由的保障途径是: 1.确定自由的范围、量度和边界 1.确定自由的范围、量度和边界 2.法律保证自由的实现。 2.法律保证自由的实现。
三、自由是衡量法律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 自由成为衡量国家法律是否是“ 自由成为衡量国家法律是否是“真正的法 律”的主要标准。 “法律只是在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 成有意识的国家法律时,才成为真正的法 律。哪里法律成为实际的法律,即成为自 由的存在,哪里法律就成为人的实际的自 由存在。” 由存在。”(《马恩全集》第1卷,人民出 马恩全集》 版社1995年版,第176页。) 版社1995年版,第176页。)
第二十二章 法与自由
斯宾诺莎论自由
在西方所有启蒙思想家当中,斯宾诺莎并不是最 早提出天赋人权的思想家,但他却是第一位把思 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作为天赋人权进行论证的思想 家。他提出:“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 家。他提出:“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他指 出:“ 出:“人的心是不可能由别一个人处置安排的, 因为没有人会愿意或被迫把他的天赋思考之权转 让与人的。因为这个道理,想法子控制人的心的 政府,可以说是暴虐的政府,而且规定什么是真 的要接受,什么是不真的不要接受,或者规定什 么信仰可以激发人民崇拜上帝,这可以说是误用 治权和剥夺人民之权。所有这些问题都属于一个 人的天赋之权。如此天赋之权,即由于自愿,也 不能割舍。” 不能割舍。”

大学生法制教育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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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又没有亏待你女儿,她在合 肥没有住处,我们管她吃、管她住, 又没有强迫她与钱峰在一起,我们 犯了啥子法?”钱峰的父母反驳说。 由于双方都要求派出所给他说法, 民警只得连夜调查取证,依法进行 处理。
Part THREE 结合案例学习我国的法律法规
• 公安机关在查清事实情况后,认为,未成年擅自外 出夜不归宿,其父母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 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应当征得 其父母的同意,或者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 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钱峰和赵晶的不良行为远远超出了“夜不归 宿”的范围,双方家长都违反了“预防未成 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都应受到处罚。
• 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对赵晶的父母和钱峰的母 亲给予训诫,并责令他们严加管教儿女;对钱峰 的父亲给予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
Part THREE 结合案例学习我国的法律法规
案外音:
Part THREE 结合案例学习我国的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我们大学生关系最密切的主要是行人和乘车 人通行规定:
• 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
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 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 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 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如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 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 下罚款。
Part THREE 结合案例学习我国的法律法规

关于法律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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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承 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 事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行 为主 为 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能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分 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行政的概念,行政法的特征、基本原则
2.行政行为的概念
3.行政救济的概念、主要途径
4.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概念、处罚的种类、
程序
行政
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 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
行政法的特征
1. 从内容上看,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且具有很强 的变动性 2. 从形式上看,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章
法律基础理论
1. 2.
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 依法治国的涵义、主要途径
法的产生
制、 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法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
法的本质
(一)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或社会集团整
体意志、国家意志的体现 (二)法的内容最终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
定的
法的特征
1. 国家意志性
人身权的种类
人格权
生命健康权 名誉权 姓名权(自然人) 名称权 (法人) 肖像权 隐私权……
身份权
亲权 配偶权 亲属权(在婚姻家庭关系中) 荣誉权 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利……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著作权(Ⅲ)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 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法律与自由》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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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践
法律保障:法律为集体自由提供了保障,确保个人权利不受侵犯 集体行动:法律允许集体行动,如工会、协会等,以维护集体利益 法律限制:法律对集体自由的限制,如禁止非法集会、游行等 法律与集体自由的平衡:法律需要在保障个人自由和集体自由之间找到平衡点
自由是一种状态, 指个人或群体在 法律、道德、社 会规范等框架内, 可以自由地生活 和发展。
自由是一种责任, 指个人或群体在 享有自由的同时, 也要承担相应的 责任和义务。
法律与自由的关系
03
法律对自由的保障
法律对自由的限制
法律对自由的限 制是为了维护社 会秩序和公共利 益
法律对自由的限 制是为了保护个 人权利和自由
的稳定和和谐
自由对法律发展的影响
自由是法律的基础,法律保障自 由
自由对法律的发展产生挑战,法 律需要应对自由的挑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自由对法律的发展产生影响,法 律需要适应自由的变化
自由对法律的发展产生机遇,法 律需要利用自由的机遇
未来法律与自由的趋势和展望
法律与自由将更加紧密地结合,相互促进 法律将更加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限制政府权力 法律将更加注重公正和平等,减少社会不平等现象 法律将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保护地球家园
法律与国际自由的实践
法律与自由的未来发展
05
法律对自由发展的影响
法律限制:法律对自由发展 有一定的限制,防止滥用自 由损害他人权益
法律保障:法律为自由发展 提供了保障,保护了个人的 权利和自由
法律引导:法律引导自由发 展,鼓励创新和进步,推动
社会进步
法律平衡:法律在自由与秩 序之间寻求平衡,确保社会

《法律与自由》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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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2
03
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个人在行使权利时,应承 担相应的义务,不得侵犯 他人的权利。
合法性原则
个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符 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 律的禁止性规定。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个人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滥 用权利,否则就构成了对 他人权利的侵犯。
04
CATALOGUE
法律与自由的平衡发展
法律与自由的相互促进
《法律与自由》ppt课件
CATALOGUE
目 录
• 法律与自由的定义 • 法律对自由的限制 • 自由在法律框架内的实现 • 法律与自由的平衡发展
01
CATALOGUE
法律与自由的定义
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 认可,并由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 范。
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 ,对全体社会成员具 有同等效力。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 、保障公民权利、调 整社会关系的重要工 具。
自由的定义
自由是指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 围内,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和 活动的权利。
自由是相对的,个人在行使自 由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自由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础 ,也是人类追求的基本价值之 一。
法律与自由的关系
法律限制自由是为了防止社会秩序的 混乱,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防止权力滥用
权力滥用是法律限制自由的根本 原因,通过限制个人自由,防止
权力滥用。
法律限制自由是为了防止权力滥 用,确保权力得到合理使用。
权力滥用包括行政权力、司法权 力等方面,这些方面的权力需要
法律的监督和制约。
03
CATALOGUE
法律为自由提供保障
法律通过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公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自由。

第四讲-法律与自由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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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传统 法国传统
13
英国传统——经验的且非系统的自由理论 传统
代表人物主要有大卫·休谟、亚当·斯密、亚 当·福格森以及埃德蒙·伯克等。
自生自发的秩序以及强制的不存在乃是自由 的本质。
14
自由的法律就其本质而言并不是人为的刻意 设计或者构建的产物,而是有机的缓慢进化 的、因而是一种无意识的发展的结果。
39
“为什么个人变得越自主,他就会越来越依 赖社会?为什么在个人不断膨胀的同时,他 与社会的联系却越加紧密?”{涂尔干语}
个人必须要在社会的集体道德与外在于人 而存在的社会控制之下,个人才能获得真正 的自由。(社会优位主义的自由定义)
40
(四)“法律道德主义”原则 “立法伦理主义”原则,即主张强制实施道德,法
律应当限制违反道德的行为,可以而且应当禁止不 道德的行为。 如果对个人自由的限制是为了防止个人不道德行为 的发生,那么这种限制就是合理的。对这一原则的 批评之一是认为它是多余的,因为确定无疑的不道 德的行为多半会伤害他人,如此,我们只需要诉诸 伤害原则即可。另一批评则认为,如果我们对他人 伤害不那么直接和明显的“不道德的”行为实行道 德主义原则,如同性恋等,就等于是强制推行多数 人所赞成的、约定俗成的道德,用穆勒的话说,这 等于就是允许“多数人的暴政”。
30
这一原则主要是针对社会或他人可能对个人的自由 进行干预时,为个人的自由领域划定一受到保障的 空间。唯有当个人的自由伤害到他人的利益时,干 预才算是正当的合理的,否则就不能对个人的行为 进行干预。
借用密尔的判准分析自由的范围与界线,例如:人 有挥拳的自由,但是拳头只能止于他人的鼻端前。
伏尔泰:尽管不同意别人的言论,但也要拚命维护 其说话的权利。
11
通过法律实现自由

自由平等的真谛PPT新部编版ppt_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自由平等的真谛PPT新部编版ppt_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 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表现
(2)如何理解自由应受必要的限制?P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表现
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风筝许了一个愿,乞求天空能让自已挣脱那根线,让自己不再被束缚。
(3)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 (2)如何理解自由应受必要的限制?P91
(2)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
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
11/24/2021
江亚萍有工作的自由, 这是她的什么权利?
招聘时对女性、残疾 人等弱势群体能否差 别对待?
3、平等的含义
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 线终于断了,风筝如愿以偿,满心欢喜的它来不及拥抱蓝天,就一头栽了下来,再也无法飞了。
招聘时对女性、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能否差别对待? (2)如何理解自由应受必要的限制?P91
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 白云飘飘,一只风筝在天上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4、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线终于断了,风筝如愿以偿,满心欢喜的它来不及拥抱蓝天,就一头栽了下来,再也无法飞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要求?
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 1)因为自由是有限制的、相对的。
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表现 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
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
照。 11/24/2021
宪法第33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 面前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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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洞察一切,构建一切。
18
自由就是要获得解放,把人从传统的奴役和枷锁中解脱 出来。
特别强调制定法对于实现自由所具有的积极 作用,更为关注的是一种整体的自由、绝对 的自由,从而实际上往往是从自由出发,却 走向了强制乃至专制。
卢梭这位卓越的天才他尽管被纯真的对自由 的热爱所激励,却为多种类型的暴政提供了 致命的借口。(贡斯当语)
(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 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 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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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的自由价值
“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正如孔多塞所言,古代人没有个人自由的概 念。可以这样说,人仅仅是机器,它的齿轮 与传动装置由法律来规制。
自由是法律的进化基础和基本构成因 素,是法必须和必然追求的基本目标。 ——法律应当是“自由的法”,是自由 的准则、依据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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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的自由观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分析了自由行动。他 比较了两个不能离开房间的人的困境:一个 人有离开的能力,但“受到了围墙和链条的 限制和束缚,以至于无力离开;另一个人就 是缺乏能力,因为他被疾病困在床上。”
第一个人没有离开房间的自由,但第二个人 既谈不上自由也谈不上不自由,他就是没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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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
《自由秩序原理》 自由的法律制度或者
法律秩序并不是某个 或者某些天才的人物 (立法者)人为立法 的结果,相反,生活 在这种制度下的每一 个人都不自觉地参与 了造法的运动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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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传统——思辩的唯理主义的自由传统
代表人物为卢梭、重农学派、孔多塞 人的理性能力是自足的,全能的,可
定在于由某种外在机构对追求“可能的选择 和行动”的另一个行动者的能力的某种干涉 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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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认为:“我相信压制的标准部分在于其 他人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地使我的希望 落空。在这个意义上,我所谓的自由是指不 受其他人的干涉。不干涉的范围越大,我的 自由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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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卡勒姆:不管在何时谈论一个行动者的自 由,它总是摆脱对于做什么或成为什么(或 不做什么或不成为什么)的某些强制因素的 自由。自由“总是”行动者、强制和目的之 间的“同一种三位一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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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范只能是为了确认和保障自由而 制定,法律权利和义务也是为了实现自由而 设定,法律实施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自 由。 ——简而言之,法律以自由为前提和目的, 同时必须通过法律实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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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律实现自由
亚里士多德说:“法律不应该被看作(与自由相对的) 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
1.法律把自由意志转化为法定的自由权利。 2.法律确定各种自由权利的范围,实现对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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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对人类自由的定义是:一个自由的人 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凭他的体力和智力能 够做的那些事情中,在做他想做的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 古代人的自由在于以集体的方式直接行使完
整主权的若干部分:诸如在广场上协商战争 与和平,与外国政府缔结联盟,投票表决法 律并作出判决,审查执政官的财务、法案与 管理。如果这就是古代人的自由的话,他们 亦承认个人对社群权威完全服从是和这种集 体性自由相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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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自由的限制
法律限制自由的根据 法律对自由的合理限制
意志的自发性或者任意,在很大程度上 还只是一种本能式或者动物性的自由,这里 真正而言,意志还没有达到对于其自身的意 识,因而与其说任意是一种自由,还不如说 是不自由。
5
密尔
自由就是自由的限 度
6
3.从美学与生存论的角度来看,自由本质上是一种 对自由的感受和体验,自由就是自由感。
7
三、法律自由 所谓法律自由,就是指一定国家的公民或社会
的自由的限制和保护。 3.法律为公民的自由提供条件和机会,增加自
由选择的效能。
12
三、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的两个根本不同的路径
英国传统 法国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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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传统——经验的且非系统的自由理论 传统
代表人物主要有大卫·休谟、亚当·斯密、亚 当·福格森以及埃德蒙·伯克等。
自生自发的秩序以及强制的不存在乃是自由 的本质。
法律与自由
1
一、自由的词源
在古拉丁语中,“自由”( Liberta )一词的 含义是从束缚中解放出来。
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自由”与“解放” 同义。
英语中的 Liberty 即源自拉丁文,出现于14 世纪。
Freedom 则在12世纪之前就已形成,同样 包含着不受任何羁束地自然生活和获得解放等 意思。
14
自由的法律就其本质而言并不是人为的刻意 设计或者构建的产物,而是有机的缓慢进化 的、因而是一种无意识的发展的结果。
制度的起源并不出于理性的设计,而是人的 行为相互调适、相互作用并且积淀而成的, 即使是那些最为复杂、表面上看起来是出于 人为设计的各种制度,实际上也并不是人为 设计或者政治智慧的产物。
2
所谓自由,是指对于政治统治者的暴虐的防 御。(密尔语)
在西方,最初意义上的自由,主要是指自主、 自立、摆脱强制,意味着人身依附关系的解 除和人格上的独立。
3
二、哲学上的自由 1.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自由的概念与必
然的概念联系在一起,所谓自由即主体的认 识和实践与客观必然性的统一。
4
2.从本体论的角度来说,自由乃是意志的规定性。
团体在国家权力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的 能力,是受到法律约束并得到法律保障的, 按照自己意志进行活动的权利。
8
1.法律自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 2.法律对自由的规定是通过公民权利的形 式进行的。
(现代人希望每个人享有自己的权利,每个人在不伤 害他人的前提下按照自己最喜欢的方式发展其才智)
3.法律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22
对现代人来说,自由是只受法律约束、而不 因任何个人或若干个人的专断意志受到某种 方式的逮捕、拘禁、处死或虐待的权利。
23
以塞亚·伯林
积极自由与消 极自由
24
积极自由是去遵循某种生活方式的自由;积 极的含义是指与根据外在力量行动相反,成 为一个人自己的主人的观念。
消极自由是摆脱强制的自由。 伯林所谓的消极自由是强制的缺席。强制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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