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必读书系(小学生必知的法律法规(上))_第三章 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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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继承?

继承是公民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后,将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分配给有权享受其财产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遗留财产的人(死者)称被继承人,依法接受他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

可供继承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根据(继承法》规定,可供继承的遗产范围有: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除此之外,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可依《继承法》继承。

法律规定的上述遗产范围,我们大致可以把它分为四类:

公民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它主要包括:

1.公民个人所有的房屋等不动产;

2.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3.公民的林木、牲畜、家禽;

4.公民的合法收入;

5.公民的储蓄存款、生活用品;

6.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公民享有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它主要包括:

1.公民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2.公民的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3.公民的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力;

4.公民的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享有的债权和负担的债务,它主要包括:

1.合同之债中能够作为遗产转移的债权、债务。例:甲死亡前欠乙的3万元和甲死亡前借给丙的2万元就是可继承的债权2万元和债务3万元;

2.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例甲打伤乙所应付的三千元赔偿金,因甲的死亡该笔赔偿金即作为消极遗产由甲的继承人继承:

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4.因无管理之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它主要包括:

1.公民的有价证券中设定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

2.公民从事承包经营活动应取得的个人收益;

3.复员、转业军人持有的资助金、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

4.因工伤残的抚恤费和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费。

根据《继承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1.遗产不应包括死者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部分。对于共有财产,应该是先析产,后继承,即分清哪些是死者的遗产,然后对遗产进行继承。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把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全部当作死者的个人遗产处理,这样就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为此,《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遗产不应包括被继承人生前已赠给他人的财产,以及租借他人的财产。死者生前已赠与他人的财产,其所有权自赠与之时起,就已经转移给了他人,被继承人随即丧失了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因此,不能再把这部分财产作为死者的遗产。被继承人生前租、借他人的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或出借人,死者生前只有使用权,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应当交还给出租人或出借人,而不应当由继承人继承。

3.遗产不应当包括被继承人生前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财产。一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所有权不发生继承同司题。目前,农民的宅基地、耕种的自留地、自留山等,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也不得作为遗产处理。

4.遗产不应包括被继承人的某些不可转让的人身性质的财产权,例如公民享有的受抚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以及与工作或一定职务相联系的经济待遇。

5.遗产不包括被继承人死亡后,有关单位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国家或有关机关对死者家属所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这种抚恤并不属于死者本人的财产,而是属于死者家属的,所以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6.遗产不包括被继承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一般都在签订时已经明确指定了受益人。被继承人死亡,其保险金就属于指定的受益人所有,不能作为遗产,也不能用来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

什么是法定继承?合法继承人如何确认?

法定继承是与遗嘱继承相对称的一种继承制度。它是指继承人的范围、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继承。

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在被继承人无遗嘱无效时能对遗产享有继承权的人的范围。在法律所规定的这个范围中的人即为法定继承人。

我国规定,仅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为法定继承人。

1.配偶。配偶包括经确认有效的事实婚姻中的配偶;已进行结婚登记但尚未同居或新婚不久一方死亡其存活的配偶;感情不和法院已判决离婚,在上诉期问一方死亡其存活的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异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什么是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取代其地位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制度叫代位继承。根据继承法,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但如果继承已经开始,继承人已取得了实际继承遗产的权利,却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他的这份应得的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这种继承便叫转继承。

父母还健在时,子女能继承他们的财产吗?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就说明继承发生必须要有一个死亡事实的发生,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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