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4篇)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档案工作,保障学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涉及档案工作的相关部门、人员。
第三条学校档案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和维护一套能够记录学校发展历程和教育教学成果的档案系统,以提供学校管理决策、教育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第四条学校设立档案管理机构,为学校档案工作提供指导和管理。
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订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规章制度;(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档案工作,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三)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研讨活动;(四)负责学校档案的建设和整理工作;(五)负责学校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六)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五条学校档案管理机构设立档案管理岗位,负责学校档案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落实。
第六条学校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其成员包括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档案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第三章档案的建设和整理第七条学校档案的建设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编纂等工作,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工作开展。
第八条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档案收集标准,及时将档案资料交由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收集和整理。
第九条学校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体系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组织结构清晰、内容连贯。
第十条学校档案的编纂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十一条学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学校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二条学校档案的保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确保档案不丢失、被损坏或被篡改。
第十三条学校档案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正确和保密。
第十四条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应加强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第五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学校档案保管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保管管理办法学校档案是学校重要的文档资源,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
为了保证学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学校需要制定科学的档案保管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档案的分类、保管、利用以及档案保管管理办法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档案的分类学校档案可以按照不同的管理需求进行分类。
首先是学生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籍变动、奖惩记录等。
其次是教职工档案,包括教师的个人简历、培训记录等。
再次是行政部门档案,如会议记录、合同档案等。
最后是课程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材使用记录等。
二、档案的保管学校档案的保管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室,确保档案材料有固定的地方存放。
其次,要制定档案的保管措施,包括防火、防水、防虫、防盗等。
此外,还要定期检查档案材料的保存状况,防止因时间久远、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档案受损。
三、档案的利用学校档案的利用是提高档案价值的重要途径。
首先,可以通过建立档案检索系统,帮助学校工作人员快速查询所需的档案信息。
其次,可以开展档案展览和研究活动,提高档案的可见度和影响力。
同时,可以加强档案的数字化处理,便于远程查询和利用。
四、档案保管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的保管工作,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档案保管管理办法。
首先,应当明确档案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每个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起档案的保管责任,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其次,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流转、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管理程序。
五、档案的定期整理档案保管管理办法中应当明确档案的定期整理要求。
定期整理是保证档案的有序性和及时更新的关键环节。
学校档案应根据不同类型和保管期限制定整理计划,定期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排列和登记,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档案的备份及安全性学校档案的备份是保证档案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当制定档案备份管理办法,定期对关键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存储和可恢复性。
此外,还应加强档案保密工作,对涉密档案进行专门管理和控制,确保档案信息不泄露。
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1一、档案保密制度1、严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档案材料中有关保密的内容。
2、各类档案材料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3、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需保密的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指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坚持下班、外出时认真清理、存放好档案和关窗、落锁制度。
6、档案人员一旦发现档案材料有丢失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措施进行查找,并追查责任。
二、立卷归档制度1、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向档案室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擅自处理。
2、学校档案室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五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学籍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
科技档案、基建、科研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3、学校档案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个保管期限。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
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
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
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
不准用铅笔、园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的档案管理工作。
2、定义
本办法所称:
(1)“档案”是高等学校用来凭证、供参考和编制历史资料的书面资料。
(2)“档案管理”是指整理、保管、利用档案的工作。
3、“三位一体”的档案管理制度
(1)统一的档案鉴定、保管和注销制度
以高校为主体,针对档案的保管、管理、查询、公开等全过程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并将档案管理纳入全校科学管理,建立高校档案鉴定、保管和注销制度。
(2)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高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统一的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4、档案编研与保管
(1)编研
高校应认真进行档案的编研,开展档案考证;如发现有重要的历史资料,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保护。
(2)保管
高校要对档案进行分级,制定保管期限,根据档案的级别和类型,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格监督,妥善保管。
5、档案查询
高校应严格执行有关档案查询的规定,根据申请部门要求,向申请人提供高校有关档案查询服务。
6、档案销毁
高校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档案销毁许可,对超期不销的文件档案,经过拍照备件,按鉴定程序办理档案销毁手续。
7、档案公开
高校应将有关档案公开,向社会各界提供参考。
8、监督检查
高校应制定有关档案管理的完善机制,加强外部监督检查,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9、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完整)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地建立、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 保障学生正当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家庭政治及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
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专业层次在校大学生。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原则及其职责第四条全体在校大学生档案由学务部档案管理中 > 匚、集中负责管理。
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原则,实行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学务部学生档案管理职责:(一)接收、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五)制定和完善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分析统计工作;(六)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七条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一)教务部、各院系要及时向学务部提交新生数据,以便对学生档案进行接收、核对、编号和保存;(二)各院系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新生档案、平时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递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八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于学生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严防档案的毁损、失散和泄密第九条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等工作(一)学生档案要用铁皮档案柜存放,要有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防光、防鼠等设施。
大学档案管理办法
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档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简称27号令)和《教育部文书立卷、归档和档案利用办法》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指学校在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是衡量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尺度,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
学校各级单位应重视档案工作,加强档案意识,发挥档案服务教学、科研和育人的作用。
第四条学校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预算、库房建设等各方面对档案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证。
第二章领导体制、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五条学校档案工作由校长领导,一位校领导分管,校长和分管校领导的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规划和领导学校的档案工作。
2、保证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3、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档案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和经费。
4、统筹学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培训,研究决定学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机构,其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全校档案工作;2、建立和健全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对全校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3、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4、编制检索工具,编研档案史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5、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6、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7、建立和健全档案工作网络,负责全校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8、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9、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任务。
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是学校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和党政机关档案管理的权威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分类1. 根据档案的形成时间,档案可以分为永久性档案和非永久性档案两大类。
2. 根据档案的内容,档案可以分为学校规章制度、行政文书、会议记录、教学文书、学生文书、科研文书、经费文书、合同文书、其他文书和其他资料。
3. 根据档案的来源,可以分为上级机关传来的文件和学校自行制作的文件。
二、档案保管1. 所有学校文件均应及时归档,并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对文件进行有效保管。
2. 对永久性文件,除由上级机关传来的文件外,由学校制作的文件,一般应两年后进行保存;对非永久性文件,一般应在使用完后即时归档,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归类整理。
3. 所有保管的文件应该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员不得未经批准随意进行出入。
4. 学校规定,有关人员只有在必要时才能使用或复印相关文件,并且在使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三、文件查阅1. 学校可以设立相关部门或专人负责文件查阅工作。
2. 对于需要公开的文件,学校可以在相应的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发布。
3. 对于需要保密的文件,只有在必要时才能对外进行查阅,并且必须遵守保密相关的规定和流程。
四、文件清理1. 学校应定期对所有保存的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定期进行文件清理工作。
2. 对于永久性文件,学校应定期进行复印保留;对于非永久性文件,一般不需要复印保留,但可以将重要的部分复印后进行保留。
3. 对于不再使用的文件,应及时清理,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一般不再使用的文件可以通过正规方式进行销毁处理;需要保留的文件应当通过正规方式进行保存。
五、技术保障1. 学校应该重视文件电子化的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电子化流程和工作方式。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档案总则与定义1.1 为了规范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领导体制与机构2.1 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工作领导体制,明确档案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2.2 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全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内容与分类3.1 档案内容应包括学校各类活动的原始记录,如教学文件、科研资料、学生学籍、行政管理文件等。
3.2 档案应按照其内容、形式和特点进行分类,确保分类科学合理,方便检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形成与积累4.1 各部门和个人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形成和积累档案。
4.2 档案形成过程中应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档案的整理与鉴定5.1 档案应按照分类方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5.2 应定期进行档案鉴定工作,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
第六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6.1 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6.2 应加强档案库房建设,确保档案存放环境的适宜性。
6.3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的损坏、丢失和泄密。
第七章档案的利用与开放7.1 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服务。
7.2 在保障档案安全和保密的前提下,适时开放部分档案资源,为社会提供查询和利用服务。
第八章档案的统计与移交8.1 应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定期对档案的数量、利用情况等进行统计和分析。
8.2 在人员调动、机构调整或学校合并等情况下,应按照规定进行档案的移交工作。
第九章附则9.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9.2 本办法的修改权归学校档案管理机构所有,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应及时向全校公布。
2024年中学学生类档案管理办法
2024年中学学生类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学生档案管理,加强学生信息的归档和利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学阶段的学生档案管理,包括高中、初中等各级中学的学生档案管理。
第三条学生档案的管理原则是规范、实用、保密和便捷。
第四条学生档案是指记录和保存学生个人信息和学业发展情况的一套档案文件。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学生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操作流程等。
第六条学生档案管理应注重科技手段的运用,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七条学生档案应按照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进行管理,未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不得提供给他人或透露个人隐私信息。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八条学生档案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籍信息、学业信息、奖惩信息、个性特长信息等。
第九条学生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信息:(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二)学籍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入学年月、毕业年月、班级、学号等。
(三)学业信息:包括学习成绩、考试成绩、评语等。
(四)奖惩信息:包括荣誉称号、处分记录等。
(五)个性特长信息:包括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特长和表现。
第十条学生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准确性原则:学生档案应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学业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学生档案应包括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部信息。
(三)及时性原则:学生档案应及时记录学生的信息变动和学业发展。
(四)保密性原则:学生档案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责任和职责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二)建立学生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三)定期对学生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
学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工作业务建设,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档案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1.2 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1.3 学校在重要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学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 档案管理体制2.1 学校必须建立档案工作,成立综合档案室,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学校档案工作,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负责综合档案室的日常工作和各项具体的档案工作事项。
2.2 档案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档案专业知识。
2.3 档案室由学校领导分管,并纳入主管领导的目标和岗位职责。
2.4 各科室应确定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科室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并按时向档案室移交。
3.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3.1 学校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工、团以及人事、财会、设备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都必须向档案室移交。
归档的具体范围、时间和要求按归档制度的规定执行。
3.2 根据学校档案的种类、数量,制定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范围、时间和要求。
3.3 文件材料的形成和移交必须纳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4. 档案的管理4.1 档案的分类。
学校档案分为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教育教学类、设备仪器类、基本建设类、校办企业类、会计档案类、声像实物类、教师业务档案九种门类。
4.2 档案编目。
学校档案室应编制室藏全部档案的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
4.3 档案鉴定。
根据上级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和定期两种。
档案鉴定工作分两次进行:归档前对文件材料价值进行鉴定;归档后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及时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
4.4 档案统计。
建立档案统计工作,编制档案基本情况统计表,对档案数量、档案借阅人次、档案利用效果、档案编研情况进行统计。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学校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信性和安全保密性,特制定本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机构学校档案管理机构由学校行政管理机构设立,负责全校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档案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 1. 制定学校档案工作的管理规定和档案处理的标准,保证各项档案工作顺利开展; 2. 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档案工作,监督各单位档案管理的执行情况; 3. 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与管理; 4. 负责学校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5. 组织起草学校档案年报、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报表。
三、档案分类与归档学校档案的分类和归档应按照档案分类管理原则,按照文件产生单位和文件内容的不同进行分类。
具体分类如下: 1. 行政档案:学校机关各部门的行政机关、附属单位以及部委、地方等有关机构下达的有关学校行政管理、行政协议等的法定档案。
2. 学术档案:学生论文、科研报告、试验数据、研究报告、学术讲座记录等有关学术活动的档案。
3. 教育教学档案:学校各级干部、教职工、学生的学习档案、考核记录、实践报告、课程设计、教学科研成果、职称评审等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档案。
4. 学校经济档案:学校各种收支经济账簿、财务审计和财务报表等有关学校经济运作管理及出入账、工程建设、设备维修、值班管理等事项的档案。
5. 学校安全保卫档案:学校各级领导,安保人员的管理档案、安全保卫评估和管理报表等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相关文件。
四、档案管理制度1.学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做到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2.各学院、部门应关注学术、学业、学科研究方面档案的及时归档。
3.学校档案管理人员应经常巡查档案室,防止损毁、丢失、泄密现象的发生。
4.学校档案管理人员应在档案管理系统中输入档案信息,并记录档案的存储位置和档案的借阅信息。
5.借阅文件须在档案管理员签字确认同意的情况下才得进行。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档案包括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以及其他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学校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学校必须把档案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学校档案属国家和学校所有,列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范围。
第五条学校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学校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行使与档案事务有关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责第七条学校档案馆为副处级直属机构,由校长分管;学校成立档案工作委员会,校长兼任主任,党办校办主任兼任第一副主任,档案馆馆长兼任副主任,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全面开展档案工作;档案馆业务上接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八条学校档案馆作为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校属各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配备一名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第十条学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原则上应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本科以上学历。
第十一条档案馆的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德、智、体及家庭政治、经济状况的以个人为单位组成的书面材料。
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录选、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材料资料,是国家和社会选拔任用人才的重要根据,也是干部(工人)档案形成的基础,为加强对学生档案的科学和规范化管理,现根据学生档案形成和管理的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事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它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
第三条、学生档案工作,在学校党政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学生工作处、招生处和院团委的共同支持下全面负责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学生档案的连续、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学生在入学报到后及时档案把上交班主任,以班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员专人管理审核,同时接受校内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学生档案管理的职责1、保管学生档案为学校和社会积累个人档案史料;2、收集、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3、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4、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5、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6、调查研究学生档案工作情况,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的分析统计工作;7、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和分类第七条建立学生档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经历和实际情况建立,并真实地、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及其有关的情况。
第八条学生档案的内容及其分类第一类学生高中时原始资料第二类毕业生登记表第三类学生个人自我鉴定第四类学生成绩卡(表)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及学生升学政审材料第六类奖励材料(含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等)第七类处分材料(包括个人检查、调查报告、校系级处分决定或免于处分的意见等)第四章管理范围第九条学生档案的管理大体与干部档案相当,凡是由学校正式录用的专科学生、档案一律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管理。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档案是在学校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它真实纪录了学校的历史面貌,是学校实行科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必要条件和依据。
第三条学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材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档案工作由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档案工作由党支部副书记主抓,党政办公室主任主管,把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六条学校建立综合档案室并由专职档案员集中管理学校形成的档案。
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形成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综合档案室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二)制定学校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指导各部门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建档工作;(四)统一管理学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各项工作服务;(五)做好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工作;(六)定期向区县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三章档案工作人员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档案专业技术水平,并取得市档案局颁发的上岗证书。
第九条档案工作人员属于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其业务能力的考核、技术职务的评定和晋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档案工作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章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制度,并纳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范围,确保学校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齐全、完整和准确。
第十一条学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原则是,凡在学校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现实和长远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都应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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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特制定档案管理办法。
一、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要做到以下三点:⒈集中;⒉专人;⒊规范。
即各学校在各类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由学校教导处统一集中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完善档案的收集、管理使用制度,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二、档案柜摆放要求
档案柜摆放要做到以下四点:⒈位置合理;⒉规格统一;⒊分类清楚,便于查看资料;⒋档案柜表面洁净、美观。
三、档案盒规格要求
⒈规格要统一;
⒉标签大小一致;
⒊文字、标号须打印,字体规范。
四、档案格式
⒈档案首页要有打印的目录索引,一目了然,便于查寻资料。
⒉文字材料的具体要求:①所用纸型要统一、规范;②书写规范;③内容有保存价值。
五、学校档案类别
A、文书档案(8项,2项上发,6项校内)
A1:上级机关的文件、通知、通报材料
A2:简报
A3:学校各类工作计划总结(含德育—体现阶段目标、〈教学—体现教学进度、教学活动、课程表〉、管理、教研等各方面计划、方案、规划、总结、分析材料等)
A4:各类规章制度、人员职责
A5:各种会议记录(含校内各种学习、培训、会议等)
A6:学校发展建设规划
A7:学校基本情况
A8:学校各类组织机构(含学校领导班子以及教学、教改、德育、安全、管理等领导小组、实施小组)
B、教学档案(20项)
B1:学校各类课堂评价标准
B2:课改日志
B3:学校校本教研记录----教研组活动记录
B4: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档案(一览表、个人登记表)
B5:教改实验档案(含学校课题研究记录、成果)
B6:学校优秀教学论文集(含讲座、教学、教改、德育、管理等各方面论文)B7:教学质量分析(学校组织的单元、阶段性、期中、期末、中考、小考等考试按“试卷、学校分析、年级学科分析、教师班级分析”组档)B8:教学检查记录
B9:学科教学成绩(学校组织的单元、阶段性、期中、期末、中考、小考等考试成绩按学校、班级成绩组档)
B10:学科课外小组训练记录
B11:教学竞赛记录
B12:教师教学评估
B13:教学交流活动记录
B14:手抄报等大语文资料
B15:教师教学评价标准
B16:学校体育活动记录
B17:学校艺术活动记录
B18:学生作业批改记录
B19:校本课程教材
B20:学期学生教材一览表
C、学生档案(10项)
C1:新生录取花名册
C2:学生登记表
C3:学生学籍变化情况
C4:流失生花名册
C5:毕业生花名册
C6:学生奖惩情况
C7:流失生回收档案
C8:13-17周儿童文化户口登记表
C9:学年班级花名册
C10:学生评价手册(学生成长档案袋班级管理)
D、教师档案(12项)
D1:领导个人成长档案(含学习笔记、业务讲座、论文、听课记录等)
D2:骨干教师个人成长档案
D3:培养对象个人成长档案
D4:教师个人成长档案(按职称排序)
D5:其他教职工个人档案
D6: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含汇总、个人表,体现教师分工、学历)
D7: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基本情况
D8:课改典型教师档案
D9:教师奖惩情况
D10: 教师业绩考核资料
D11: 教师基本功训练、比赛材料
D12:教师学历复印件
E、德育档案(8项)
E1:学校德育工作手册
E2:班主任工作手册
E3:德育活动资料(含宣传材料、德育基地活动、养成教育活动、诚信教育活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活动、“八荣八耻”教育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活动)
E4:德育专题研究论文
E5:业余党、团校建设(活动室、组织建设、活动记录及图片)
E6:家长学校建设材料(家长座谈会记录(图片)、家校联系刊物、联系卡)E7:升旗活动安排及记录(图片)
E8:依法治校资料(分八项,存放八个档案盒)
F、体育、美育、音乐、劳动技术、卫生档案(6项)
F1:校园体育节、艺术节材料
F2:各种活动获奖记录
F4:校运会有关材料
F5:单项体育竞赛材料
F6:学生健康检查表
G、特色建设(4项)
G1:特色建设计划总结
G2:特色建设活动记录
G3:特色建设成果
G4:特色建设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H、安全工作档案(10 项)
H1: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H2: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责任分工表
H3: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H4:各类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H5:各类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H6:各类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H7: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H8:各类事故及处理记录
H9:各类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H10: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I、其它档案(6项)
I1:学校办学水平社会满意度调研表
I2学校集体、个人各类荣誉证书
I3:检查记录
I4:音像资料
I5:音体美劳、卫生器材登记
I6:实验室各种器材登记
六、档案存放和查阅
⒈学校档案存放要以类别和时间为序,每学期装订一次,左侧装订,标清页码,便于查阅。
每次壮丁应按内容分类装订。
⒉要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蛀工作。
⒊查阅档案要经校长批准。
⒋档案的保存期限、更新和销毁,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⒌将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其他档案的目录及时输入微机。
便于管理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