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第一册补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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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簡第一冊補釋

(一)釋《緇衣》引《尹誥》“自周有終,相亦爲終”句傳世《緇衣》兩引《尹誥》,分別爲:

《尹吉》曰:惟尹躬及湯,咸有壹德。

《尹吉》曰: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自周有終,相亦惟終。

鄭注兩處《尹吉》皆云當做《尹告》。鄭云“告,古文誥。……尹告,伊尹之诰也。”後一條注曰“天,當爲先字之誤。忠信爲周。相,助也,謂臣也。伊尹言:尹之先祖,見夏之先君臣,皆忠信以自終。今天絕桀者,以其自作孽。伊尹始仕於夏,此時就湯矣。夏之邑在亳西。見或爲敗,邑或爲予”。

清華簡《尹誥》首句作(以通行字寫出,下同):

隹尹旣湯,咸又一悳。尹念天之贁西邑,曰自亓又民,亦隹氒眾。

“尹念天之贁西邑”對應“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鄭云“見或爲敗”,是也。念、躬爲侵、冬旁轉。念所從之今聲爲見母,與躬雙聲。《毛詩·谷風》“我躬不閱”,三家詩作“我今不說”,可爲旁證。①而“曰自亓又民亦隹氒眾”與《緇衣》“自周有終,相亦惟終”相去甚遠,似無關涉。

按,終、眾古音全同。民、眾多連用,民亦有眾義。據此《緇衣》、《尹誥》可讀作:

《緇衣》:自周[其]有眾,相亦惟眾。

《尹誥》:曰夏自其有民,亦惟厥眾。

鄭訓相爲輔助,訓周爲忠信,故不得不破“天”爲“先”,謂尹之先祖,見夏桀以前之先君先臣皆以忠信自終。驗諸簡本《尹誥》,與上下句意不合。

按《緇衣》又引《君奭》:

《君奭》曰:昔在上帝,周田觀文王之德,其集大命於厥躬。

鄭注:“古文‘周田觀文王之德’爲‘割申勸寧王之德’,今博士讀爲‘厥亂勸寧王之德’。三者皆異,古文似近之。”周爲害(割)之形訛,說詳于省吾先生《雙劍誃尚書新證》卷三。②郭店《緇衣》作“”,从戈,害聲。③可證于說。

據此,試讀《緇衣》引《尹誥》爲“惟尹念天敗於西邑夏,[夏]自害(割)[其]有眾,相亦惟眾。”句謂尹念天敗西邑之夏,夏自割害其眾,則其眾亦助成其敗。連清華簡《尹誥》下句,謂非民無與守邑,夏王作怨于民,故民報之以離心。

而清華簡《尹誥》字整理者釋爲絕,《多士》孔傳正訓“割”爲“割絕”,割絕疊韻。謹案,字中疑從“弦”,弦、害聲紐相同,韻部相鄰。字似當讀為害,訓為割害。

①《禮記·表記》引作“我今不閱”,漢石經9《魯詩》作“我今不說”(見馬衡《漢石經集存》圖版三)。馬瑞辰以爲躬、今雙聲,又云襄二十五年《左傳》“我躬不說”,杜注“言今我不能自容說”,是杜所見《左傳》本作“我今不說”,後人據《毛詩》改作“躬”。(《毛詩傳箋通釋》,中華書局,1989年。第135頁。)

②《雙劍誃尚書新證》,中華書局,2009年。第228頁。

③《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136頁。

(二)《耆夜》補釋

清華簡《耆夜》周公作歌《蟋蟀》,凡三章,章十句。今據三章母(毋)上一字右半所存“頁”旁,試補(夏)字,據二章“從朝及夕”,句疑爲“從冬及夏”。依通行字將全詩寫出如下:

(首章)蟋蟀在堂(陽),役车其行(陽)。今夫君子,不喜不樂。夫日□□□,□□□忘(陽)。

(二章)蟋蟀在席(鐸),歲聿云茖(鐸)。今夫君子,不喜不樂。日月其,從朝及夕(鐸)。

(三章)蟋蟀在舒(魚),歲聿云□。今夫君子,不喜不樂。□□□□,□□□夏(魚)。

(首章)毋已大樂,則終以康(陽)。康樂而勿忘(陽),是爲良士之方(陽)。

(二章)毋已大康(陽),則終以作(鐸)。康樂而勿忘(陽),是爲良士之愳(魚)。

(三章)毋已大康(陽),則終以愳(魚)。康樂而勿忘(陽),是爲良士之愳(魚)。

全詩韻例大體上前六句分別爲陽、鐸、魚獨用;後四句分別爲陽部獨用、陽與鐸魚交韻、陽魚交韻。《毛詩·唐風·蟋蟀》用韻整飭,三章分別爲陽與鐸魚交韻、陽月交韻和陽幽交韻:

蟋蟀在堂,歲聿其莫。今我不樂,日月其除。無已大康,職思其居。好樂無荒,良士瞿瞿。(陽)(鐸魚)

蟋蟀在堂,歲聿其逝。今我不樂,日月其邁。無已大康,職思其外。好樂無荒,良士蹶蹶。(陽)(月)

蟋蟀在堂,役車其休。今我不樂,日月其慆。無已大康,職思其憂。好樂無荒,良士休休。(陽)(幽)

尚需討論的有樂字是否入韻的問題。據《耆夜》之《蟋蟀》首章,“毋已大樂”樂字似當入韻,“不喜不樂”樂字亦似入韻。上古藥、鐸兩部漢晉以來多交錯混入《廣韻》藥鐸兩韻,與陽唐兩韻(上古陽部)平入相對,只能依諧聲離析。故江永即混作一部(入聲第四部)。又據周祖謨、張雙棣等學者研究,西漢鐸藥、鐸藥職合韻之例有(鐸藥職)①:

枚乘《七發》:若澤樂劉向《九嘆》:寞樂楊雄《長楊賦》:石弱

《鐃歌·上陵》:笮櫂司馬相如《上林賦》:略獲轢若藉伏藉澤

《易林》(坎之兌,遯之未濟):伯樂索得《淮南子·兵略》:烙暴

《淮南子·主述》:樂涸食

上述諸例多與楚地相關。上推戰國以至更早,藥鐸相混當有初步趨向。據此,對《邶風·簡兮》(首章韻舞、處,魚部;二章韻俁舞虎組,魚部;三章韻籥、翟、爵,藥部②)、《鄭風·溱洧》(兩章末八句韻乎且乎,魚部;樂謔藥,藥部)、《小雅·谷風》(首章“習習谷風,維風及雨,將恐將懼,維予與女;將安將樂,女轉棄予”,韻雨女予,魚部)、《大雅·韓奕》(五章“蹶父孔武,靡國不到。爲韓姞相攸,莫如韓樂。孔樂韓土,川澤訏訏,魴鱮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羆,有貓有虎。慶既令居,韓姞燕譽”,韻到樂,宵藥通韻;土訏甫噳虎居譽,魚部)、《魯頌·有駜》(首章二章末五句“振振鷺,鷺于下。鼓咽咽,醉言舞。于胥樂兮”,韻下武,魚部)的換韻、交韻現象或者能有更好的理解。

①詳羅常培、周祖謨《漢魏晉南北朝韻部演變研究》,中華書局,2007年。第230頁。

張雙棣《淮南子用韻考》,商務印書館,2010年。第113、131頁。

②三章“左手執籥,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錫爵”,第三句赭字爲魚部。

(三)釋“鄗閒”

清華簡《金縢》云:

王乃出逆公,至鄗。【12】

核以今本,是鄗即郊字無疑。楚文字郊往往做“蒿”。鄗、蒿皆高聲,與交聲皆宵部字。

據此,曾姬無卹壺(《集成》9710-9711)、包山簡103、115:

(吾)安茲漾陵,蒿之無(匹)。

貣越異之黃金,以貣鄗以糴種。【103】

爲鄗貣越異之金一百益二益四兩。【115】

“蒿”、“鄗”義同,皆當釋爲“郊閒”。①而與蒿里墓地之所、地名專字並無關涉。

據《周禮·司徒》、《遂人》、《載師》、《縣師》諸官職文,百里曰郊,爲六鄉,六卿分掌;二百里曰甸,爲六遂,遂人(中大夫)掌之。六鄉田制如六遂,六遂軍法如六鄉。三百里曰稍,四百里曰縣,五百里曰都,稍、縣、都有公卿大夫王子弟采邑,所謂“都鄙”。餘地仍爲公邑,縣師掌之。

今試讀“郊閒”爲“郊縣”,係城邑及其所轄鄉遂稍縣之泛稱。“郊縣之無匹”猶云都邑諸地無有與我相匹敵者。包山簡兩例則分別總領下104—114、116-119兩節。103“以貸郊縣以糴種”,統下鄝、、羕陵、株昜等地官長爲該地貣越異之黃金若干以糴種數條。115“爲郊縣貣越異之金一百益二益四兩”,統下鄝、、陵、株昜等地官長爲該地貸越異之金若干數條。

又《楚系官璽例舉》②有:

左下一字从竹、晶(三),當即篸(簪)字省形。左上一字不識,字與郭店簡《語叢四》【15】字字形相同,彼云:“凡敓(說)之道,級(急)者爲首。既得其級(急),言必又(有)

及,及【5】之而弗亞,必(盡)其古(故)。(盡)之而(疑),必鋊【15】之。鋊之而不可,

必(文)以訛,毋令智(知)我。【6】”③疑“鋊”當讀爲《出師表》“引喻失義”之“引喻”。此印疑釋“郊閒引篸”,讀爲“郊縣引篸”。

又及,官印中“”字往往可讀爲縣。如《璽彙》0183:

“愧大夫鉨”④,第三字疑讀隈。《左傳》僖公二十五年,“秦人過析隈”,杜注:

“隈,隱蔽之處”。據《左傳》上下文義,“析隈”在析城之外,杜說近之。縣隈與析隈

文例相似,蓋指地縣鄙之大夫。

又《璽彙》3215、5559:

亦當讀爲“外縣”、“縣令虛鉨”。

①詳李學勤《楚簡所見黃金貨幣及其計量》,《中國古代文明研究》,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4月。第279頁。

②牛濟普《楚系官璽例舉》,《中原文物》,1992年,第3期。

③簡序據陳劍《郭店簡<窮達以時>、<語叢四>的幾處簡序調整》,《國際簡帛研究通訊》,第2卷第5期,2002年。

④從李家浩先生釋,詳《楚國官印考釋(四篇)》,《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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