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签订与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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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如何做好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如何做好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益市场化。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大多通过签定就业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就业协议与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密切相关。

因此我们必须对就业协议有明确的认识,方能切实维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

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益市场化。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大多通过签定就业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就业协议与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密切相关。

因此我们必须对就业协议有明确的认识,方能切实维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

1、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性质、地位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的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阶段性的产物。

因此在学生就业过程中毕业生就业协议不是与生俱来,也不会长久存在下去,必将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市场化而逐渐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所取代。

应该说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之前,毕业生就业我们称之为国家分配,既然是国家计划性分配,就无就业协议可言,当然派遣证作用明显。

而现在毕业生在打印报到证之前需要签定就业协议,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仍需签定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因此随着大学毕业生与社会一般人员就业概念等同,毕业生也必将与用人单位直接订立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而无须先签定就业协议。

而现阶段签定就业协议的作用主要是为了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统计毕业生就业落实率,当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形成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因此毕业生应充分认识到现阶段就业协议的性质、地位,以通过就业权益维护自身权益。

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益市场化。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大多通过签定就业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就业协议与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密切相关。

因此我们必须对就业协议有明确的认识,方能切实维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

大学生就业权益及保护

大学生就业权益及保护

⼤学⽣就业权益及保护⼤学⽣就业权益及其法律保护摘要:⼤学⽣的就业问题,⼀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近些年来,⼤学毕业⽣⼈数增多、就业形势严峻,毕业⽣⾯临着来⾃各⽅⾯的压⼒。

就刚刚毕业即将步⼊社会的⼤学⽣来说⾃⾝就业权益的维护显得格外重要。

本⽂将主要针对⼤学⽣的就业权益进⾏论述。

关键词:⼤学⽣就业权益法律保护⼤学⽣在就业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在求职的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可能的“陷阱”,求职者应提⾼警惕,加强⾃我保护的意识。

了解熟知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毕业后的就业的流程,从⽽使⾃⼰在就业时学会⽤政策法规保护⾃⼰,少⾛弯路,少受不合理的侵犯,成功就业。

要做到顺利就业,在择业中就必须明确⾃⼰所享有的权利。

只有明确了这些权利,才能更好地维护⾃⼰的权利不受侵害。

⼀、⼤学毕业⽣享有的主要就业权益(⼀)获得招聘信息的权利。

就业信息是毕业⽣成功就业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只有具有充分的就业招聘信息,才能结合⾃⾝情况选择适合⾃⾝发展的职业和⽤⼈单位。

⼤学⽣获取信息的渠道有很多,如⽹络、学校招聘会、报纸杂志、电视媒体、亲戚朋友介绍、单位公告等等。

信息权利主要包括四个⽅⾯:1、信息公开:所有⽤⼈信息向全体毕业⽣公开。

任何单位和个⼈不得隐瞒和截留。

2、信息及时:信息及时也就是毕业⽣获取的信息必须及时有效,⽽不能将过时⽆利⽤价值的信息传递给学⽣。

3、信息全⾯:毕业⽣有权获得准确、全⾯的就业信息,以便对⽤⼈单位有全⾯的了解,从⽽做出符合⾃⾝要求的选择。

(⼆)享有就业指导权。

我国《⾼等教育法》规定,“⾼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结业⽣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学校应成⽴专门机构,安排专门⼈员对毕业⽣进⾏指导,包括:①向毕业⽣宣传国家的有关就业⽅针、政策;②宣传毕业⽣就业的有关原则、规定和程序;③对毕业⽣进⾏择业技巧的指导,引导毕业⽣根据国家需要、社会需要,结合个⼈实际情况进⾏择业。

(三)被学校推荐的权利。

学校推荐经常会在较⼤程度上影响⽤⼈单位对毕业⽣的录⽤或淘汰,毕业⽣在就业中有权得到学校按真实情况进⾏推荐。

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视角

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视角

入学起便 以考取 省 内某地 区的法官作 为就业 日标 。大学期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就业协议 产, 的制度依据是原困家教 育委 员会 1 9 9 7 年
问, 千菜 勤奋学习 , 成 绩优异 , 并J = L 在2 0 1 1 年I 1 月份通过 了 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毕 生就、 f 工作暂行规定》 。该规定第 家 刊法 考试 。仉 囚为公务 员考试 的录 取结 一 般要在次 2 4 条: “ 经供需见面和双 向选择后 , 毕业, I 、 用人单位和高等学 年的 6 J J 右才 最终确定 , 为 了“ 保底 ” , 王某于 2 0 1 2年 1 J 校臆当签订毕业 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 的 与 ‘ 问律 ! J j l j 务所签订 了《 高校 毕业生就业 协议 》 。2 0 1 2年 依据 。未经学校 意 , 毕业生擅 自签订的协议无 效。 ” 但是 , 直
6月 , r 某顺利通过 省公务员考试 , 被通知录取 为某地 D , ( 法 接规范就业协议 的《 暂行规定》 没有 明确规定就、 I 协议的法律 院的T作人 员 。 于足 , 上某决定 与签 订 了三方 协议 的律师事 性质, 现行 《 劳动合同法》 《 就业促进法》 《 劳动 议调解仲裁法》 务所解 除协议 。 该所要求干某 按照协议约定 承担 4 0 0 0元 的 也没有对就 协议做 出规定 。关于就 协议书 的法律属性尚 违约金 , r 某咨询年级辅导员老 师询 问是否必须交纳这 4 0 0 0 尢u J J 确法律规定 , 理论界亦未有共识 , 有“ 预期合同说” 、 “ 附
李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 员会 申请仲裁, 要求被告履行 《 就业协 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 、 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就业手续办理与毕业生权益保护

就业手续办理与毕业生权益保护

协议书各联内容必保持一致。
签订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 7、保证就业协议的规范性。签约前仔细阅读协议书的相关 说明,如实介绍个人情况,真实反映就业意愿。有效就业协 议应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含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就业指 导中心三方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各执一联。 8、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毕业生应督促用人单位将学校留存 联在学校报送建议就业计划(五月中旬)前寄送至就业指导 中心。 9、如果存在可能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不确定性因素(如升 学、参加组织部门选调、应征入伍等),毕业生应在签约前 如实向用人单位讲明情况,明确是否违约及违约责任后,再 决定是否签约。
签订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 4、了解试用期限、合同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的情况:国
家规定:签1年合同试用期为1-3月;签3年以上合同试用
期为6个月;如用人单位有违约责任或违约金约定,发生 问题后必须履行承诺。
•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初步就业意向,约定试用期并
开始进入岗位实习,试用期满要及时慎重地与用人单位签 订就业协议。 • 6、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如个人就业意愿、用人单位的 特殊要求及违约责任等),应在协议书的备注栏中注明。
性质、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经营状况、用人机制、发展前
景等。 • 2、工作情况:你的工作地点、具体岗位、工作任务、岗位 要求等。 • 3、了解待遇:薪金、福利、保险{有五项保险:医疗、养老、
失业、工伤、生育(只对女士),住房公积金,统称五险一
金}、加薪(第13个月工资、两年1次的加薪、提职或提级加 薪)、奖励(完成某项工作的、月奖、季奖、年奖)。
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 1、领取就业协议书(师范类毕业生一式三份,非师范类毕 业生一式四联)。就业协议书由各院(系)组织各班级统一 领取、发放。领取协议时须注意编号与姓名的对应性。未集 中领取又确实需要的,可在每周周二下午持本人学生证到就 业指导中心申领。 2。毕业生及所在院(系)就业领导小组填写有关栏目并签 字(章)。 3、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并加盖单位 公章或人事劳资章;没有人事权或不接受档案的单位,毕业 生要到人事代理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加盖公章,办理存档手 续。 • 4、毕业生须将已签署好的就业协议书交回所在的系,就业 协议正式生效。协议书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人、 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 5、就业协议签署后毕业生不应违约。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或 个人特殊原因需要重新择业的,必须取得用人单位同意解除 协议的书面证明或退函,方可重新办理。 • 6、凡在学院规定日期前签署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就业报到 证》由学院统一到省教育厅或人事厅集中办理。

就业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就业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就业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我们即将就业之际,需要提前了解我们在就业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这里我简要的讲一下自己对于就业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的一些了解。

就业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三点:一就是就业信息的选择,二就是协议书的签订,三就是劳动合同的签订。

对于大学毕业生而言,我们就业信息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点:报纸广告,招聘会,网上求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以及亲朋好友等五种途径。

每个途径都有自己的优劣。

报纸招聘广告的真实有效性较高,因为登广告就是花钱的,同时广告版面的大小也可以反映出企业的实力与对人才的需求程度。

通过招聘会这种形式,可以与用人单位见面推销自己。

所以成为毕业生常选的求职途径。

招聘会有很多种,像综合招聘会、专场招聘会、行业招聘会、院校招聘会等,所有要有选择地参加招聘会,效果更明显。

网上求职就是一种特殊的择业形式,避免了人群大范围集中与近距离接触,给天南海北的求职者有了平等的表现机会。

所以,网上招聘受到了越来越多用人单位与求职者的青睐。

网上求职的时候需有技巧的发布个人信息以及薪水期望,以保证高联络率。

网上求职还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这种情况需要综合利用搜索,与用人单位联系等多种方式,增强求职针对性,增加推销自己的机会。

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会在学生毕业之际给毕业生提供一些就业部门及人事部门信息,也就是一种获得就业信息的途径。

通过亲朋好友关系找到工作就是最快最可靠的,成功率也高,有这方面关系的可以好好的利用一下,不过前提就是您必须符合该用人单位的任职要求。

第二点就是协议书的签订问题。

就业协议就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与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全力与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就业协议还就是学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建议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三点就就是劳动合同的签订。

需要注意劳动合同的几个要点:期限,就是两年还就是五年;工资,就是税前工资还就是税后工资,所扣的费用就是否合理合法,不合法的要拒绝;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与医疗保险等。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讲解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讲解

(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 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 则
三是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 相结合的原则
四是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 结合的原则。
(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权利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 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 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 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权利。
双方的就业协议书在单位盖章和小汪签字后没有及时拿到学
校进行鉴证登记。八月份小汪凭就业协议书到单位报到时,
单位予以接收并安排了大量的工作让其负责。但是在试用期
将结束时,公司以协议书未经过学校鉴证而没有生效为由拒
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小汪在与
单位交涉无果的情况)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 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 和履行劳动合同,实现劳动权利和利益, 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争执。
第三节 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法规概述
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是指从事一定 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必 须遵循的法律规范。
一、《劳动法》
《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由八届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共13章107条。
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在对公司进行调查后,认为公司的做法
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其马上与小汪签订劳动合同,并
对公司进行了一定的处罚。
第二节 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的过程,也就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法律关 系从产生到消灭的正常过程,每一个环 节对于劳动者来说都非常重要,都与劳 动者的利益息息相关。

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作用与好处

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作用与好处

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此文件仅作参考,具体细节需按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求。

如有疑问请反馈。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开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移交档案关系的依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前,请务必了解该单位能否接收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关系;如用人单位无法接收,学校将无法开户口迁移证和移交档案关系。

务必通过各种途径多了解一些用人单位的情况,诸如企业化用工制度、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待遇、服务年限等,以免不了解情况盲目签约。

如有可能到用人单位实习一段时间,或向校友了解情况,知己知彼全面衡量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书每一项内容的填写必须准确、规范、不得缺项,特别是涉及学校名称、专业、学历等字段,必须与毕业证一致,不得缩写,特殊情况须在应聘意见栏内注明。

就业协议上用人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完整填写单位全称(和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档案转寄地址、部门及邮编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工整,一旦有误将导致毕业生档案转寄过程中的丢失。

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以写单位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单位名称与地址,如某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等。

毕业生档案室通过机要局转寄的,递送各环节均需有人签字,故档案转寄地址不要写邮箱,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的格式是:xx省xx市xx路xx号,xx单位xx部门,邮编xx。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协定(协议书的现有条款中未能包括),如:工整地点、户口所在地、岗位、待遇等,可另写明,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同时在其旁边签字、盖章。

毕业生应充分与单位进行沟通,尽量将内容填写清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部分:用人单位填写部分:甲方(用人单位)注意提醒:务必提醒用人单位认真正确填写。

1、就业协议上用人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完整填写单位全称(和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2、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务必填写。

因就业协议上交以后,分院、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核查其真伪,故要求填写清楚、完整、准确,电话核查时保证该人知道你在该公司上班。

基于三方就业协议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

基于三方就业协议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

原则的前提下 , 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的双向选择过 续、 择业技巧培训 , 并加强择业观念教育, 引导毕业生在正
程, 并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在这样 的模式下, 政府、 毕 确认识个人实际的基础上, 根据国家、 市场需要进行择业。
历年工作经验证明, 由于有关就业的户籍、 社会保险 业生、 用人单位和学校享有各自的职权与权利 , 同时也履行 同时, 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因此, 我们有必要从就业协议的法理 等配套措施相对滞后, 尚未形成完全开放公平的就业市场,
基 于 三 方就 业协 议 的 高校 毕 业 生就 业 权 益 保 护
于 建 业
( 盐城 工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 江苏 盐城 摘 2 2 4 0 5 1 )
要: 三方就 业协议是 我 国高校为适应 市场化进程 , 在 毕业生就业工作 中的过渡性产物 。由于设 计理念行
政 管理 色彩浓厚 , 加之 当前就业法律制度与政策不 完善 , 由三方就业协议引起的纠纷和矛盾很 难得到及 时有效 的
第l 3 卷
第1 2 期
鸡 西 大 学 学 报
J OUR NAL OF J I XI UNI V ERS I T Y
Vo 1 . 1 3 No . 1 2 De c. 2 01 3
2 0 1 3年 l 2月
文章编号 : 1 6 7 2— 6 7 5 8 ( 2 0 1 3 ) 1 2— 0 0 0 3—3
角度, 在国家与政府、 学校以及用人单位所承担的义务与职 毕业生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会遭遇不公平和不公正的
责的基础上进行分析。 救济权。
对待, 而学校的推荐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影响到用人单位对 进行推荐拟定的就业人员 , 并为他们提供就业手续办理等

大学生就业权益及其法律保护

大学生就业权益及其法律保护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完善,所有行业都需要依法治理,大学生就业也不可能例外。

大学生是国家的新生力量,应该善于运用法治的理念为社会为自己服务。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下面我将就大学生就业权益问题进行论述。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权益权益保护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如今大学毕业生人数增多、就业形势严峻,大学生就业面临着各方面的问题。

更为引起关注的是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维护。

作为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和认识我们在就业方面所具有的权利义务,以便我们顺利的找到理想的和适合自身发展的工作。

大学生在求职中享有以下权利:一、大学生享有的就业权益(一)就业信息知情权。

就业信息是大学生就业的关键因素,决定了大学生能否成功找到合适的工作,对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讲是至关重要的。

大学生有权利了解就业形势与就业法规、国家的方针政策、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及用人单位的真实情况等。

(二)职业的自主选择权。

大学生所选择的职业只要符合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就可以自主选择所要进入的行业、职业、用人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毕业生选择职业的权利,父母、老师、亲戚朋友等只有建议的权利,没有为求职者决定的权利。

(三)职位的公平竞争权。

毕业生享有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

除特殊行业和特殊岗位外,用人单位不能因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性别、身高、相貌等因素拒绝应聘者。

不能歧视大学生,应该公平对待,只要有能力就有工作的权利,就有选择、竞争自己想从事的行业。

(四)平等择业权。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与用人单位法律主体地位平等,信息知情应对称,对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福利等内容享有协商的权利。

(五)隐私保密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号码等)随意发布和使用;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过程中不得侵犯毕业生个人的隐私权,如对应聘者造成伤害,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请求赔偿的权利。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 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1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2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 务。 •1.3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 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 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我国《宪法》、《劳动法》、《普通高等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 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了毕业生在就业过程 中,享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公平竞争、
平等就业等权利。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
方面的内容:
3、公平竞争权
毕业生享有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除特殊行业 和特殊岗位外,求职者不能因民族、种族、宗教 信仰、性别、户籍、身高、相貌等因素受到歧视。
提示: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往往在附 加条款中明确报到时间、毕业资格、体检要求及违 约金等。因用人单位事先拟好,所以毕业生没有协 商的余地。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履行协 议,否则浪费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抢夺了其他毕 业生的就业机会,对学校的信誉造成不可挽回的负 面影响(用人单位从此不招该校的毕业生)。
•(1)档案接收和户口迁移地址不明确或空白不填。 •(案例见下页) •档案和户口涉及到职称评审、办理社会保险,出 具相关证明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 档案、户口接收权(人事权),民企、私企、外资 企业没有档案、户口接收权,其应委托当地的人才 交流机构(中心)代理毕业生档案、户口。人才交 流机构(中心)即为此类企业的人事主管理部门。

毕业生权益保护

毕业生权益保护

一、首次就业的权益保护毕业生在到用人单位正式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经过求职应聘、面试考核、签订就业协议和试用期考察等环节。

如果毕业生能清楚了解自己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并在每个环节上注重对这些合法权益的保护,首次就业之路就会更加顺利和平坦。

(一)毕业生的基本就业权利除享有受宪法保护的广泛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外。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还享有多方面的权利,如接受就业智道全、获取信息权、被推荐权等。

其中,有些权利与毕业生求职就业密切相关且容易受到侵犯,需要毕业生特别予以关注。

1、自主择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因此,作为求职方的毕业生(委培生、定向生除外),在就业市场上享有自主选择职业的绝对权利,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去选择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

家长、学校和用人单位,可以为初出校门、缺乏工作经验的毕业生提供择业意向方面的建议、参考、推荐和引导,但不能强迫或限制他们择业。

2、平等就业权毕业生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但在实际就业过程中,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权利常常受到侵犯,"就业歧视"现象屡见不鲜,它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有待于相关法律条例的制定和完善,就目前来说,更重要的是求职者本身维权意识的加强。

3、知情权毕业生有全面、真实获悉用人单位信息的权利。

在双向选择的过程中,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了解具体的使用意图、工作环境、福利待遇、发展前景等情况,从而做出符合自身条件的选择;用人单位有义务向毕业生和学校如实介绍本单位的真实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任何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对毕业生隐瞒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做法,都是对毕业生就业权利的漠视和侵犯。

第七讲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

第七讲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

第七讲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教学目的:1、使学生了解就业过程中的基本权益与常见的侵权行为2、掌握权益保护的方法与途径。

教学重点: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签订教学难点:违约责任与劳动争议教学方法:讲授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作业:拟定一份用工合同教案实施效果追记:复习及课题引入(时间:5分钟)1、心理调适的方法有哪些?2、就业权益的保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逐步走向市场化、法制化。

毕业生作为就业的一个重要主体,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多方面的权益;但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还存在信息独占、不公平录用等侵犯毕业生权利的情况。

毕业生在其整个择业求职过程中应增强法律意识,掌握权益保护的方法和途径,并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讲授新内容一、毕业生的基本权益(时间:10分钟)1、平等就业权毕业生在参加就业求职过程中,享有平等就业权。

遵循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

2、接受就业指导权学生有权在学校接受就业指导,我国《高等教育法》中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各高校应成立专门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包括向毕业生宣传教育方针、政策,进行择业技巧的指导,使毕业生通过就业指导,准确定位。

根据国家、社会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合理择业。

3、获取信息权就业信息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和关键,只有获取了充分的就业信息,才能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的发展的用人单位。

毕业生获取信息权,包括三个方面含义:公开、及时、准确。

4、被推荐权这是毕业生享有的基本的权益。

高等学校在就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职责及时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这是学校最起码的责任。

几年来的就业服务工作证明,学校的推荐往往在较大的程度上影响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取舍。

毕业生享有被推荐权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公平推荐、如实推荐、择优推荐。

5、选择权毕业生只要符合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就可以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

就业权益保护

就业权益保护

就业权益保护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还存在信息独用,不公平录用等侵犯毕业生权利的情况。

在在毕业生就业指导过程中,一些毕业生经常担心自己在就业中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是否因权益受到侵犯而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一、毕业生就业权益作为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主体,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各种权益。

根据现行就业规范的相关规定,毕业生主要享有以下权益。

(1)获取信息就业信息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和关键,只有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才能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用人单位。

毕业生获取信息权,应包括三方面含义:1.信息披露是指向所有毕业生披露有用人员信息。

2、信息及时,也就是毕业生获取的信息必须是及时、有效,而不能将过时无利用价值的信息传递给毕业生。

3.有了全面的信息,毕业生有权获得准确、全面的就业信息,以便全面了解雇主,做出符合自己要求的选择,而不是盲目地。

(2)接受就业指导的权利学生有权从学校接受就业指导,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包括向毕业生宣传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对毕业生进行择业技巧的指导;引导毕业生根据国家、社会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择业。

使毕业生通过接受就业指导,准确定位,合理择业。

当然,随着毕业生就业的真正市场化,毕业生也将从接受学校的就业指导转变为主动接受市场的就业指导。

这种市场引导是可以支付的。

(3)被推荐权高等学校在就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历年工作经验证明,学校的推荐往往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取舍。

毕业生享有被推荐权包含这样几方面内容。

1.如实推荐是指高校在推荐毕业生时,应当实事求是,根据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介绍和推荐毕业生。

我们不应该故意贬低或随意赞扬毕业生在学校的表现。

2.公平推荐:学校在推荐毕业生时应该公平公正,应该给每个毕业生就业推荐的机会,而不是偏袒一个。

公平推荐是学校的基本职责,也是毕业生最基本的权益。

毕业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护

毕业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护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 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侵犯知情权案例
蒋某二本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总是以为自己学历低而 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一天,蒋某灵机一动,伪造了一个某名牌大学的 硕士学位证书。第二天,蒋某凭借伪造的硕士证书,就被一家计算机公 司录用了。计算机公司答应他月工资8000元,并且还签订了3年的劳动 合同。 开始一个月工作后,公司发现蒋某连最简单的工作也做不好,便开 始对他的学历产生了怀疑。经与学校核实,公司知道了蒋某的硕士学位 证书是伪造的。于是,公司决定与蒋某解除劳动合同,且拒绝向蒋某支 付已经工作了的一个月工资。蒋某抗议,“我已经为公司工作了一个月 ,为什么不发给我工资?我要求公司立即向我支付合同约定的工资8000 元。”“因为你用伪造的学位证书,欺骗了公司,所以公司完全可以与 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人士经理这样说,“同时,因为你有这种故意 的恶意欺诈行为,公司也不可能支付给你这个月工资,别说8000元了, 就是一分钱也不会给你的”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 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 标准。 试用期内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 使用期内不办理劳动用工登记手续
• 2013年2月5日,来自哈尔滨医科 大学的5名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实习的 学生在出租屋内被发现疑似燃气中毒 ,不幸身亡。
2.毕业实习法律问题
核心问题: 学生的身份——学生还是劳动者? 责任的归属——学校还是实习单位? • 实习协议的法律性质 • 实习受伤的法律责任 • 实习期间的工资待遇
就业权益
地域、性别、身高 姓氏、血型、体态
学历、学校、成绩 经验、党员、干部
客观 不能改变
主观 可以改变

毕业就业协议有什么用

毕业就业协议有什么用

毕业就业协议有什么用
毕业就业协议是一份重要的文件,用于规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得到保障,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用途:
1.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毕业就业协议可以明确规定毕业生
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和责任,例如毕业生的薪酬、职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

通过协议,使双方在就业关系中有一个清晰的约定,避免后期因为双方对真实情况的不同理解而产生纠纷。

2.保护毕业生的权益:毕业生作为劳动者,也需要保护其合法
权益。

毕业就业协议可以规定工作时间、工资待遇、职位晋升机会、福利待遇等相关信息,确保毕业生在就业中得到合理的回报和保障。

3.规范用人单位行为:毕业就业协议有助于约束用人单位的行为,防止其以各种方式剥夺毕业生的权益。

通过协议,用人单位需要承诺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培训机会、职业发展空间等,确保毕业生的权益得到保护。

4.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毕业就业协议是双方达成的协议,通
过签署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一旦出现问题,双方可以据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毕业就业协议可以保护其在毕业生离职等情况下的合法权益。

5.促进双方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毕业就业协议不仅是一份合同,
更是促进双方合作和沟通的工具。

协议中可以规定双方在工作中的合作方式、沟通方式等,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

总之,毕业就业协议对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用途,它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规范就业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双方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因此,毕业生在找工作时应密切关注就业协议的签订,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大学生就业中的权益保障

大学生就业中的权益保障

大学生就业中的权益保障心得每年秋季,校园招聘在全国各大院校如火如荼地展开,随着就业形势严峻,不少毕业生匆匆忙忙地就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又对当前工作或待遇不满,想要辞职或者提高待遇,因为缺乏相关知识,他们往往无法达成所愿。

在这次的校选课中,何老师给我们剖析了大学生就业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同时利用案例和自身经验告诉我们如何保护自身就业权益的方法。

在大四第一学期,应届生开始找工作,学校会发《就业协议书》,该协议书三方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要付赔偿金。

一旦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该协议书就失效了。

而往往用人单位还会用协议书来诓骗毕业生,在就业中我们容易遇上下列几种陷阱。

第一:欺诈陷阱。

“招而不聘,聘而不用”,一些企业为了响应政府号召,与毕业生签订了意向书或就业协议,待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以各种理由拒绝。

招聘欺诈,将一些岗位粉饰的很好,许诺以高薪等优厚待遇,但实际上是没有的。

第二:押金陷阱。

许多招聘单位在就业过程中向毕业生收取押金、考试费、手续费,事实上这些都是不需要支付的。

第三:合同协议陷阱。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合同协议存在着明显漏洞,试用期长短、工资待遇、员工权益、自己应承担责任等都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司利益。

而上述这些产生的原因如下:①高校毕业生自身法律维权意识淡薄②高校毕业生自身就业主体意识存在偏差③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④用人单位的不端行为⑤就业市场人才供求失衡。

知道了原因就好分析对策,首先我们必须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一定程度地了解,去公司应聘时应对该公司情况有所调查,避免误上皮包公司和传销公司的当。

事先和公司约定好版权和专利权归属问题,签订合同时,注意仔细察看劳动合同条款,有不妥之处与单位协商,参照劳动法解决。

在与单位发生纠纷时,积极询问专业人士并学会运用合同法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就是我上《大学生就业中的权益保障》的体会,大学生作为就业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不仅需要社会更多的帮助与支持,而且自身也应加强有关知识的学习,只有懂法才能用法,才能更好地维护我们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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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就业协议签订与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重点提示】就业协议是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在学校鉴证下双方就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的书面表现形式。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的书面协议。

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既要自己做到诚实守信,又要注意学会运用各种方法和途径保护自己的就业权益。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引导案例】某毕业生用学校发的协议书跟浙江A单位签了约,又擅自用其他同学的协议书跟广州B单位签约。

该生后来反悔想去A单位,不得已,只好到B单位谎称学校要其将协议书取回补办手续,并保证什么时间之前一定办好。

B单位也相信他,将协议书全部还给了他,而他本人一拿到协议书即到学校又谎称是该单位欺骗了他,解决不了户口将其退回,要求学校在A单位协议书上盖章。

学校为了慎重起见,出面与B单位联系,得知该生有不诚实的行为,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责令其向该单位道歉,请求谅解。

谁知该生声称单位没有任何证据(即协议书不在其手中),B单位一气之下,一个电话告到学校:“该生行为太不像话,欺骗单位,又欺骗学校,道德品行败坏,希望学校给予严厉处分,否则将来影响学校的声誉。

”最后,该生以“声败名裂”告终,结果可想而知。

(一)就业协议的概念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协议”一般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而达成的一致意见。

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的地位是平等的,而且要诚实守信,不能欺骗对方当事人,也不能强迫对方签订协议。

同时,双方当事人在协商和签订协议的过程中,不允许第三人干涉,所以这种协议是一种平等的民事协议。

然而,毕业生在就业时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是一种三方协议,这种三方协议并不是简单平等的协议。

从签订就业协议的主体来看,就业协议的签订须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缺少其中任何一方签字盖章,就业协议是不生效的。

在签订就业协议的过程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相互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双方是否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完全取决于双方各自的意愿,不存在强迫的问题。

但是,作为签订就业协议的一方主体——学校,在就业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却扮演了双重主体的身份。

它一方面是以平等的主体,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来参加就业协议的签订;另一方面,它又以管理者的身份对就业协议进行审查,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签订盖章,使就业协议生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以签字盖章,就业协议就不能生效,从而否定了用人单位和学生的协议。

从管理的角度来讲,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三者的地位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是行政管理权力的体现,实质上是学校代表政府对毕业生就业的一种行政干预。

所以,签订就业协议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各方一经签字盖章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有履行协议的责任和义务,不得随意变更协议。

【引导案例】中该毕业生违背了诚信原则、多头签约,且到处撒谎,逃脱责任。

这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既败坏自己名声,又损害学校利益。

(二)就业协议的作用1.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依据在毕业生就业制度中,为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国家赋予毕业生自主选择工作的权利。

同时,为调动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国家把自主录用人才的权力赋予用人单位。

同样具有自主权利的双方,在国家就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签订就业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自的权益,同时它也是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2.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建议计划的重要依据由于目前高等教育还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为宏观控制毕业生流向,保障急需人才的补充,使毕业生就业有一定的计划性,要求学校要以就业协议书为依据编制毕业生就业的建议性计划,报上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批。

同时,学校为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保持与用人单位良好的合作关系,维护高校自身信誉,要参与就业协议的签订并监督执行。

由此可见,毕业生就业必须与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手续。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和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国家审批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依据。

(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引导案例】2005届湖南籍专科毕业生黄某通过亲戚朋友关系,在深圳某电子科技公司找到一个合适的岗位,截止到2005年9月,他已经在这个单位工作了3个多月。

在学校就业指导老师的多次提醒之下,他与该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他以为这下可以好好松口气,安心的工作了。

可是有人提醒他:户口呢?户口怎么办?深圳一般不接受外地大专生的人事关系,那就意味着将来有可能变成黑户。

因此,他很着急,几次打电话向母校的就业指导老师咨询有关事宜。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主要表现在: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鉴证,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

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鉴证方,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除由双方签署意见外,还需由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各级劳动局)鉴证、盖章,才具备法律效力。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

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内容是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标的是劳动行为;劳动合同是承诺性、有偿的双方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书面协议;其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鉴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省主管毕业生就业的行政部门、各级人事局、公安局根据有效的就业协议书编制(下达)毕业生就业调配计划、开具毕业生报到派遣证、开具户口关系、接收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的,即便未签署就业协议书,按规定仍可开具毕业生报到派遣证、迁户口)。

就业协议书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所以,【引导案例】中的毕业生黄某,为了把户口落好,以免将来出现麻烦,他应该回到老家,与该地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分配办公室签定就业协议。

(四)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格式就业协议是就业协议书中的内容,就业协议书是记载就业协议的文本,也就是说,“就业协议”与“就业协议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是内容和载体的关系。

1.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1)毕业生应按国家法规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2)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3)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

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其它补充协议。

2.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为了规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行为,教育部制定了统一的就业协议书,并要求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统一使用。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之后,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目的在于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

其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内客及要求这一部分是就业协议的重要内容,它表明国家的就业政策和对就业协议书的使用规定。

主要有以下六个内容:(1)对毕业生的要求。

规定“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该规定条款要求毕业生在了解国家的就业政策和用人单位使用意图的前提下,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就业协议书。

同时,要求毕业生在双向选择过程中实事求是地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虚假“包装”,欺骗用人单位。

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前,毕业生还应当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使用意图和提供的工作岗位,并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对于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

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该条款要求毕业生在离校前,学校应当为其安排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

体检不合格,不允许就业,不发就业报到证。

同时,就业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致函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对于身体不合格的毕业生,学校将要求其回家休养治病,凭县级以上身体痊愈的证明,参加次年就业。

这样做的目的既是对用人单位负责,也是对毕业生负责,更是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

学校不应将身体不合格、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毕业生送到用人单位。

(2)对用人单位的要求。

规定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学生时,应当将自己单位的性质、生产经营情况、发展前景、福利待遇以及对毕业生所学专业的要求、具体的工作岗位等实事求是地向毕业生介绍,与毕业生签约以后,要做好接收毕业生的工作。

接收工作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如为毕业生办理人事关系、户口关系、档案关系的转入手续、具体安排工作和生活等。

对于已取得毕业资格,拿到了毕业证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无理违约或拒收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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