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2019年令第1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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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解读

《江苏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解读

《江苏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解读为认真做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1号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2019〕52号,以下简称52号文)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1号令取消了原安监总局22号令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甲乙级设置,规定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工作,要求各省加强机构监督管理和建立健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相关制度。

鉴于原先对乙级机构的资质认可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为了提供监督管理和资质认可的依据,方便行政许可裁量,在不突破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原则下,亟需对机构监督管理和资质条件认可作出具体规定。

省应急厅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和领导要求,从2019年11月开始起草《管理办法》。

在起草过程中,严格遵循1号令的要求,充分体现52号文件精神,并学习借鉴了上海、河南等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做法。

初稿形成后,分别于今年2月、4月两次书面征求了13个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全省35家机构意见,对所提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酌情采纳。

7月23日,《管理办法》正式签发。

二、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目的、适用范围、监管职责、行业自律等方面内容,主要适用于在江苏省范围内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煤矿除外)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是资质认可,明确了受理、审核流程和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

按照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间的原则,对新办申请、变更业务范围、延续资质的,办理时限从1号令规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对于涉及变更等事项的简单申请,规定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手续。

同时《管理办法》还要求及时、准确公开资质认可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实现“阳光审批”。

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之安全生产管理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之安全生产管理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之安全生产管理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 )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A.30日B.2个月C.3个月D.6个月【答案】 D2、人本原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包括四个原则,下列不包括在人本原理中的原则是()。

A.激励原则B.行为原则C.封闭原则D.能级原则【答案】 C3、没有任何一种事物是绝对安全的,任何事物中都潜伏着危险因素。

这一观点的理论依据是( )。

A.因果连锁理论B.系统安全理论C.扰动起源理论D.能量意外释放理论【答案】 B4、某生产经营企业在进行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生一起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4人重伤。

该起事故发生医疗费用25万元,补助和救济费用8万元,丧葬及抚恤费用135万元。

歇工工资6万元,清理现场费用8万元,停产造成的产量损失20万元,污水处理费用8万元,流动资产损失18万元,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2元,事故罚款55万元,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该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万元。

A.285B.283C.263D.255【答案】 D5、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于2016年1月开始建设,2017年1月正式生产,为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准备对2017年发生支出进行合规性管理。

下列支出中,不应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是(A.配备、维护、保养防爆机械电器设备支出B.安全验收评价支出C.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D.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答案】 B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多种形式。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须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关于行政执法时出示证件说法,正确是()。

A.对煤化工企业行政执法时,应出示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制作证件B.对煤矿行政执法时,应出示企业所在地省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制作证件C.对机械企业行政执法时,应出示企业所在地市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作证件D.对建筑施工企业行政执法时,应出示企业所在地省级住建部门制作证件【答案】 A7、某新建加油站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该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为保证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应急预案编制组,按照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要求,编制组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前应完成工作是()。

应急管理部1号令解读

应急管理部1号令解读

1.1 出台《管理办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 全会精神,改革安全评审制度的任务要求。《中 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 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健 全预警应急机制”的任务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 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 “改革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资 质管理办法”“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 办理程序”。《管理办法》顺应安全生产现实需 要,对标应急管理工作大局,对评价检测机构资 质认可、监督管理、检查考核等进行了系统性改 革。《管理办法》对规范机构从业行为、提升机 构技术保障能力、引导行业转型升级具有较强的 指导意义和引领作用。
(3)取消评价检测机构从业地域限制,取得安全评价基础 资质、检测检验基础资质的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4)取消评价检测机构计划性数量限制,不再拟定数量和 区域发展规划。
(5)依法对《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规定 的行业领域和范围(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 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等)实 施资质认可,对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的其他行业领域不再实 行资质认可管理。
2.2 开门制定部门规章,广泛征求社 会意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分别于2017年10至11月在原安全监管 总局网站,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 在原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向社会公开征 求意见建议,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 311条。
2.3 大幅归并精简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 主要归并精简了以下事项:
02
起草过程
2.1 成立起草小组,评估现行管理体系。 2017年初,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科研院所、 行业协会和部分专业机构代表等成立了 《管理办法》起草小组。2017年1至6月,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安 全评审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发放调查问 卷、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系统评 估原《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实施的经验和 不足,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此 基础上起草小组形成了《管理办法》(征 求意见稿)。

应急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应急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应急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19.04.18•【文号】应急〔2019〕52号•【施行日期】2019.04.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应急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3月20日公布,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出台《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改革安全评审制度的任务要求,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便民服务的重要举措,对重塑专业机构监管体系,引领行业规范发展等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为切实做好《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评价检测机构)管理,规范评价检测机构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确把握核心要义。

要把贯彻落实《管理办法》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

一是严格设定审批环节。

不得变相增设、拆分评价检测机构资质认可事项,不得依据管理环节将其设定为多个许可事项。

二是严禁变相设定许可。

不得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变相设定许可。

旧版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关于“颁发资质证书后的第二年起,每年须进行年度考核,无考核记录则资质证书失效”的要求予以取消。

三是严禁设置准入障碍。

不得设定区域性、部门间或法定许可范围外的评价检测机构执业限制;严禁限额管理评价检测机构数量,努力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服务市场。

四是严控中介服务事项。

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19.03.2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施行日期】2019.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6月19日应急管理部第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玉普2019年3月20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1),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2019注安《安全生产管理》真题及答案

2019注安《安全生产管理》真题及答案

高层住宅施工工艺流程一、施工前准备工作二、基础施工工艺流程三、主体施工工艺流程施工主体工序流程说明:1.外挑脚手架底座用槽钢加工焊,每六层一搭设,连墙杆预埋钢管或加工定型铁件固定,做法采用外挑脚手架预埋焊埋件丝杆,上边套PVC管子;外挑槽钢埋件丝杆角铁压板考虑两套配备。

2.柱墙模板一套,框架结构梁板模考虑四层,剪力墙结构考虑三层,方木考虑与模板相匹配;施工期间结合实际情况每10层~8层将墙柱模板换一套,退换下来的模板用于补充梁板模变形严重的,大面积梁板模换新结合现场实际,可13~15层/次;楼层设计有伸缩缝的梁摸安完及时封闭防护。

3.主体施工到14或15层时,可组织申请报批安装人货电梯及楼层门的安装,检验后进行二次结构施工,卫厨间止水带、门窗洞口过梁、压顶、圈梁、砌体,构造柱钢筋制作、植筋绑扎、支模浇砼、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还可利用外挑架没有拆除时先行对外围构造柱砌体压顶、圈梁施工。

4.楼层施工作业面下三层消防水箱每两层一安装,水带水枪齐全;每层安装水管到作业区;5.电梯井防护每隔三层一硬性防护,层与层间每层软防护,门口定型网片防护与主体同步到作业区,井内有支模架的拆模层可采用定型钢管临时防护两道;楼层移动卫生间每五层一设,有导向图标识;6.采光井处防护网同电梯内防护,临边部位搭设工具式防护栏杆挂标牌,预留烟道口、风井口、管井口、强弱电井口均采用封闭防护,做好标识,洞口超出300㎜加钢筋防护网片或板筋贯通设置;7.楼层临边砌体没有施工的,采用工具式防护栏杆(但砌体最好能在外架拆除前完成。

防止扬尘,包括外构造柱、压顶施工,利用外脚手架,施工方便且安全);楼层清理的垃圾采用专用通道运输,安装到作业面下两层部位,每层下料口落锁封闭管理。

8.楼层管理责任人标识牌,楼层标牌、现场施工二微码标识及产品标识与主体或二次结构施工同步;楼层设置临时吸烟处;外架子平网防护每10米一道,且与楼层临边间隙和立面封闭防护。

2022年-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之安全生产管理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2022年-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之安全生产管理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2022年-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之安全生产管理精选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共30题)1、根据安全预评价程序要求,需要做安全预评价前期准备工作。

下列各项不属于安全评价前期准备阶段工作内容是()。

A.明确被评价对象B.分析危险、有害因素C.明确被评价范围D.收集相关法律法规【答案】 B2、安全承诺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要素之一,王某是甲市某化工企业的一名基层职工,依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下列表述的内容中,适合王某的安全承诺是()。

A.保持与相关方的交流合作,促进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B.清晰界定职工岗位安全责任,确保所有与安全有关的活动均采用了安全的工作方法C.鼓励和肯定在安全方面的良好态度,在推进和辅导职工改进安全绩效上具备必要的能力D.始终采取安全的工作方法,对任何安全异常和事件保持警觉并主动报告【答案】 D3、职业性有害因素接触限值量值,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容许接触水平。

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超限倍数四类,这四类限值规定了不同单位时间内劳动接触有害化学物质阂值,从而保障劳动者健康。

在这四类指标当中,其“单位时间”是40h工作周指标是()。

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B.最高容许浓度C.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D.超限倍数【答案】 A4、某采石工地作业场所中存在大量白云石粉尘和大理石粉尘,为防止粉尘飞扬,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有效防范职业危害,应采用主要工程控制技术措施是()。

A.采用湿式作业或密闭抽风除尘B.采用湿式作业或排风净化除尘C.采用局部送风和密闭抽风除尘D.采用局部送风或排风净化除尘【答案】 A5、某化工企业反应车间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根据国家关于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防静电服使用管理要求,该化工企业下列做法中,正确是()。

A.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防静电服B.穿防静电服时,与运动鞋配套使用C.在易燃易爆场所,穿附加金属个人信息标志防静电服D.穿防静电服时,与防静电鞋配套使用【答案】 D6、安全标志既能够防止事故的发生也能在事故发生之后,为相关人员提供重要的指示提示信息,下列关于安全标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同一区域内多种标志时,其从上到下张贴顺序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B.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一定要有指令标志C.易燃易爆场所一定要有禁止标志D.安全标志属于环境的安全管理制度【答案】 A7、某安全评价机构评价范围为煤矿开采业,现有专职安全评价师25人,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5人。

新修订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新修订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6月19日应急管理部第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玉普2019年3月20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1),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国家支持发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行业组织,鼓励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用评定制度,健全技术服务能力评定体系,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

第二章资质认可第六条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一百平方米,设施、设备、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作需求;(三)承担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等业务范围安全评价的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附件1);(四)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按照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五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六)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七)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八)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之安全生产管理押题练习试题A卷含答案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之安全生产管理押题练习试题A卷含答案

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之安全生产管理押题练习试题A卷含答案单选题(共60题)1、20世纪中后期,世界进入信息化时代,随着计算机技术、传感技术及人工智能技术等高技术开发和应用,人类对安全有了更全面、更深刻认识,以系统安全观为指导,提出了自组织思想,有了本质安全化认识,其方法论是力求安全超前性、预防性、应急性,实现本质安全化。

下列表现内容不属于本质论与预防型安全哲学是()。

A.“三同时”原则B.“6S”活动C.“四不伤害”活动D.“四查”制度【答案】 D2、某造纸厂大复卷机发生1 起机械伤害致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为操作人员擅自进入正在高速运转的复卷机内查看异常。

为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该造纸厂领导和安全工程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下列措施中属于本质安全技术措施的是()A.在降低运行速度时操作人员方可进入B.进入运行中复卷机内处理异常需由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完成C.增设安全联锁,复卷机门一旦开启即停机D.增加设备检维修次数【答案】 C3、某煤矿井下炸药库存放5 t化学性质不稳定、易自燃的含有氯酸盐的铵油炸药,由于库内潮湿、通风不良,加剧了炸药中氯酸盐与硝酸铵分解放热反应,热量不断积累导致炸药自燃,燃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多名矿工死亡。

请据此判断,这是一起()。

A.自然灾害B.责任事故C.刑事案件D.意外事件【答案】 B4、某公司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准备在厂房的三楼加装一条生产线,临时安装了一部施工外用电梯,用于运送生产线及附属设备,并安装了限速器、制动器及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下列关于该施工外用电梯运行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施工外用电梯安装后,限速器需要经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可由施工人员操作B.施工外用电梯运行至三层和一层时,可用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车C.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其灵敏可靠D.作业完成后,操作人员应将施工外用电梯升至三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门和电梯门【答案】 C5、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部门是()。

应急管理部1号令解读

应急管理部1号令解读

2.2 开门制定部门规章,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17年10至 11月在原安全监管总局网站,2017年12月至2018 年1月在原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 议,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311条。
2.3 大幅归并精简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主要归并精简 了以下事项:
4.1 准确把握核心要义 (1)严格设定审批环节。不得变相增设、拆分评价检测机构资质认可事项,不得依据管理环节 将其设定为多个许可事项。 (2)严禁变相设定许可。不得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要求设立分支 机构等形式变相设定许可。旧版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关于“颁发资质证书后的第二年起,每年须 进行年度考核,无考核记录则资质证书失效”的要求予以取消。 (3)严禁设置准入障碍。不得设定区域性、部门间或法定许可范围外的评价检测机构执业限制; 严禁限额管理评价检测机构数量,努力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服务市场。 (4)严控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 机构开展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省级应急 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 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资质认可机关支付并纳入财政预算。 (5)严控审批证明材料。对评价检测机构资质认可过程需由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实行清单管理 (附件1、附件2),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应逐一明确,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 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6)切断中介服务关联。项目审批部门、资质认可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 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与主管部门脱钩。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权责清单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权责清单

附件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权责清单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等制定此清单。

一、省应急管理厅职责(一)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重点对机构资质保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执行、检测检验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实施检查。

(二)对认可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每三年至少覆盖一次,重点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接受行政处罚和投诉举报等情况。

(三)负责对市(州)应急管理部门履行机构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履行机构监管职责情况进行抽查。

(四)在接收到外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技术服务的告知后,应当及时核查其资质有效性、认可范围等信息,并对其技术服务实施抽查。

(五)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等后将有关情— 1 —况及时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并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

(六)负责吊销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

二、行业监管部门职责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监管的部门,重点对机构执行业内法规标准、评价检测报告完整性和真实性等情况实施检查。

三、市(州)应急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主要检查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现场勘查情况;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履行技术服务活动职责情况;根据举报信息或有关部门、单位告知信息,现场查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情况,并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在接收到外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技术服务的告知后,应当及时核查其资质有效性、认可范围等信息,并对其技术服务实施抽查。

应急管理部1号令: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应急管理部1号令: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6月19日应急管理部第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玉普2019年3月20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1),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国家支持发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行业组织,鼓励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用评定制度,健全技术服务能力评定体系,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

第二章资质认可第六条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一百平方米,设施、设备、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作需求;(三)承担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等业务范围安全评价的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附件1);(四)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按照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五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六)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七)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八)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条件及其审查方式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条件及其审查方式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条件及其审查方式20 19年3月20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对评价检测机构资质认可、监督管理、检查考核等进行了系统性改革。

将评价检测机构资质认可交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统一标准、统一条件、统一许可,不再分甲、乙级;需要审批的业务范围只保留七个行业(领域),其他行业(领域)不再审批。

新的《管理办法》大幅提高了安全评价机构准入门槛,资质认可条件和审查方式更为严苛。

一般程序为:厅(局)相关处室对网上申报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认受理后9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现场评审一一评审通过或整改通过后提交厅(局)长办公会审定一一公告、发证。

4动 基础条件.做立法人赍格:故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址法失 fa a*.**^b SMftMAMI ・并■!!•用•口immMW 用状农・資产条件.Bfl 定资产不歼800万元.厂、实.rtan■■ M 人员条件.包拒®w 安金谆价紳阳注ffl«±rw 师故・・«i 卷.业療格等级.技术职称.&业魏力构成等«5件严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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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范机构从业行为,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精神,制定《四川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管理办法》附件1),以及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开展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按照“谁委托、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

在四川省开展技术服务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以下简称应急厅)按照职责,负责全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和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送应急厅。

第四条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作用,有关行业组织要积极推进信用评估、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评定等相关标准和体系建设,引导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质量和水平,协助开展技术仲裁,促进公平竞争,维护从业秩序。

第二章资质认可第五条申请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需要满足《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条件,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清单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执行。

第六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申请、延续、变更业务范围和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以及机构因改制、分立、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管理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6月19日应急管理部第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玉普2019年3月20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1),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国家支持发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行业组织,鼓励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用评定制度,健全技术服务能力评定体系,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

第二章资质认可第六条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一百平方米,设施、设备、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作需求;(三)承担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等业务范围安全评价的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附件1);(四)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按照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五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六)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七)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八)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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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6月19日应急管理部第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玉普2019年3月20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1),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国家支持发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行业组织,鼓励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用评定制度,健全技术服务能力评定体系,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

第二章资质认可第六条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一百平方米,设施、设备、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作需求;(三)承担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等业务范围安全评价的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附件1);(四)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按照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五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六)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七)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八)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有与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不少于八百万元;(三)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其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至少增加五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四)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以及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两年以上;(五)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六)主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七)符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通用要求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文件化管理体系;(八)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下列机构不得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一)本办法第三条规定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及其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二)本办法第三条规定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中的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含控股、参股)的企业法人。

第九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其注册地的资质认可机关。

申请材料清单目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条资质认可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文书;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十一条资质认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审查合格的,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公开有关信息(附件2、附件3),颁发资质证书,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

需要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资质证书的式样和编号规则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资质认可机关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并及时更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相关信息。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书面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取得资质一年以上,需要变更业务范围的,应当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资质认可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五年。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申请。

原资质认可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资质认可机关应当注销其资质,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并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一)法人资格终止;(二)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三)自行申请注销;(四)被依法撤销、撤回、吊销资质;(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注销后无资质承继单位的,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当对注销前作出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结果继续负责。

第三章技术服务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备本办法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接受其资质认可范围内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应当签订委托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安全评价报告、检测检验报告为依据,作出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对其决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自我约束。

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应当按照法规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的管理。

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应当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并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

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第十八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应当如实记录过程控制、现场勘验和检测检验的情况,并与现场图像影像等证明资料一并及时归档。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第十九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附件4)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接受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的监督抽查。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本单位所提供资料、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对象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提出的事故预防、隐患整改意见,应当及时落实。

第二十一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技术服务收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管理的,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委托方和受托方通过合同协商确定。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主动公开服务收费标准,方便用户和社会公众查询。

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对审批对象免费。

第二十二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规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二)不再具备资质条件或者资质过期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三)超出资质认可业务范围,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四)出租、出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的;(五)出具虚假或者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的;(六)违反有关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七)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的;(八)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的;(九)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验等有关工作的;(十)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十一)不接受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监督抽查的。

本办法所称虚假报告,是指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报告结论定性严重偏离客观实际。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资质认可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监督检查、属地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可以对资质认可机关开展资质认可等工作情况实施综合评估,发现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认可等问题的,可以采取约谈、通报,撤销其资质认可决定,以及暂停其资质认可权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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