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法实务培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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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密义务
3、协助义务
(五)争议处理
1、以协商使合同得以履行为首要选择
2、仲裁与诉讼的选择:诉讼优先 3、关于约定管辖法院的规定
第七部分
合同档案管理
(一)合同档案管理——交易的后续管理
1、合同履行完毕后,可能还会产生有关质量 担保等争议和纠纷,合同仍然可能成为重 要证据和文件在后续的诉讼和仲裁中使用
合同法实务培训
第一部分
合同概述
合同概述
1、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调整 的是动态财产关系 2、合同特点: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坚持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原则 3、合同主要风险点: 合同主体 合同标的 合同权利义务 合同履行 违约 合同档案管理
a、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单方+赔偿损失(NO.268) b、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单方+赔偿损失(NO.308) c、委托合同的双方 ——双方+赔偿损失(NO.410)
第六部分
违 约
(一)三金——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定金
1、”三金“关系 a、定金与违约金不得并用 b、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不得并用 c、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原则上可以并用,但不得 超过合同标的 2、定金罚则: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 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 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包括质量瑕疵担保和权利瑕疵担保
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
(一)关于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不安履行抗辩权
3、先履行抗辩权
(二)合同变更
1、对合同内容,协议变更时,采用
的形式应与主合同相同 2、合同变更时,应采取法律规定或 是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对方
(三)合同解除
1、约定解除 2、法定解除 (1)不可抗力 (2)违约解除权——根本违约时 (3)任意解除权:
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
4、因一方过失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合同无效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行为;
(四)后合同义务
1、通知义务
(二)违约主要风险点
1、来自百度文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价款 2、受领迟延:买方应及时收货
3、未尽到通知、保密、协助等附随义务
4、对方违约时,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加害履行:卖方需赔偿产品对买方及第三方
造成的损失
(三)关于缔约过失责任
1、恶意磋商导致合同不成立 2、订约欺诈导致合同不成立 3、泄露或不当使用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2、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有利于各个部门查 阅和总结经验
(二)合同档案管理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方可能行使撤销权(1年或5年)
2、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存在质量保证期的,可能 需要承担责任 3、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没有质量保证期的,需承担 瑕疵担保责任(2年) 4、合同争议存在诉讼时效(1年或2年或4年,最长20年) 5、与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可能存在关联性。
表见代理
1、表见代理的实质为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 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2、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抗辩,也不得以 自己没有过失抗辩 3、例外情形: a、盗用他人文件 b、借用文件。借用人与出借人负连带责任
(三)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
1、审查主体
法人:审查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信誉状况、资质等级 等情况。 非法人单位:审查其是否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其所从属 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外方当事人:是否合法存在;是否为法人;名称、注册 地等。 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其他:特殊行业的当事人,需审查对方的生产许可证、 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
(二)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标的不合法 2、合同标的不可能给付
3、合同标的不确定
4、实际交付的标的与合同约定的标的不符
(三)合同标的风险规避
1、合同标的物的合法性:法律禁止买卖或转让
2、标的物不确定:尽量在合同中对标的物的
规格,内容等相关事项具体化
3、实际交付标的与约定的不同:及时查验、通知
(二)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清,对标的物数量、
质量、包装、运输、风险、检验标准或是
检验期间等缺乏明确约定
2、对法律规定的义务认识不清
3、对自身的权利没有充分认识,无法充分保
护自身利益
(三)合同权利义务常见问题
1、缺乏包装条款:包装条款以约定为优先,如未约 定的则按合同法156条的规定,采用通用的方式 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 的方式包装 2、关于交货地点的确定 3、瑕疵担保义务:卖方需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指 出卖人对其交易所支付的标的物,应担保其有依 通常交易观念或当事人的意思认为应当具有的价 值、效用或品质
2、认清主体身份
第三部分
合同标的
(一)合同标的——交易指向对象
1、明确合同交易内容 不同类型的合同,其标的也存在区别,比如买卖合 同的标的一般为物,而服务合同的标的为服务。明确了 合同标的便明确了合同的交易内容 2、重要性
在贸易实践中,对合同标的物的确定是买卖双方订
立合同的关键环节,在复杂的交易中,标的物有可能处 于不断变化的状态,可能对合同效力产生重要影响
小结
合同在企业的发展和管理过程中起着
举足轻重的作用。充分认识到合同的重要
性和合同可能带来的风险,采取各种措施
规避这些风险将有利于企业的持续稳定发 展。
The End!
谢谢!
第二部分
合同主体
(一)合同主体——当事人 1、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
2、合同相对性,即合同只约束签订 合同的双方
(二)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 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
1、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合同标的是否 合法,是否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 制转让 2、审查合同标的相关条款,查明合同标的名 称是否确定 3、根据不断变动的现实条件,审查合同标的 是否可能给付,明确合同的效力
第四部分
合同权利义务
(一)合同权利义务
1、当事人双方应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合同的顺 利履行 2、合同权利义务是互相对应的,特别是在强调等价有偿的 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相对平衡。比如买 卖合同中卖方的义务有: 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 实际交付标的物 • 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有关资料 • 按照约定地点交付标的物 • 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 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