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调查报告

合集下载

和谐警民关系

和谐警民关系

浅谈和谐警民关系【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目标,而警民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和谐的警民关系,不仅有利于增强警民感情、助力公安工作的开展;而且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本文笔者就和谐警民关系谈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警民关系;和谐;警察形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它的的基本内容是:一要建立起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二要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三要和谐兴国、和谐创业、和谐安邦;它的基本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全国人民共同努力,尤其是公安机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安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大部分地方警民关系还算融洽、和谐。

但由于少数民警的群众观念淡化,态度较差,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使警民关系受到很大伤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的警民关系是重中之重。

和谐的警民关系,不仅有利于增强警民感情、助力公安工作的开展;而且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人民警察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同时又是和谐社会的主体之一。

人民警察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警民关系是警察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是诸多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它不仅直接体现着国家政权与人民大众的关系,而且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和谐的警民关系就是指警民间的关系达到了对等平衡、相宜相生、和衷共济的境界。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和谐的警民关系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尤其是在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1.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是党和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承担着十分广泛而又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与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觉醒,法治观念普遍增强,对政府的要求也随之提高。

同时,人民内部矛盾增多,人民内部不同社会成员在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群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存在着复杂紧张的矛盾。

这些问题与矛盾反映到公安工作中,必然会给警民关系带来影响。

从另一方面看,警察队伍中的危机事件,如广州孙志刚事件,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使公安队伍形象受到损害,也极易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给和谐社会带来不和谐。

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

2.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打击犯罪、社会管理、交通消防、安全防范等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项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而也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机遇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刑事犯罪的高发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公安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与考验。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越是在社会变革和体制转型时期,越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走专群结合之路。

忽视群众的力量,单纯依靠高科技手段和高密度巡逻维护社会治安,不仅在客观上不可为,也偏离了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保证。

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规范有序的社会。

警风是党风、政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风气有着较大的影响。

当前,确有少数人民警察经受不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利用手中的执法审批权力谋取私利,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有的乱扣乱罚,以罚代刑,索贿受贿,有的通风报信,护私傍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这些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和愤慨,破坏了警民关系。

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剖析整改材料

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剖析整改材料

“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剖析整改材料在省厅、市局、分局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我坚持弘扬“河南公安精神”,深入学习有关规定,全面查找思想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着力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突出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一、理论学习讨论情况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为核心,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为切入点,以开展排查整治为重点,以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两转两提”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坚持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深入学习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的精神、有关政策规定,对照正反典型找差距,突出重点,抓住难点,落实责任,强力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强力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我结合自身情况和派出所工作特点,重点查摆执法工作中碶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是否确定,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意识是否淡薄,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报警求助是否存在有警不出、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久拖不决,违背公平正义理念和要求,违法违纪办人情案、关系案,树立派出所民警队伍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在“大排查阶段”活动中我本着“解决问题,规范提高”的要求,经过对照检查,我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理论学习不够经常深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2、公安业务学习还不够系统,执法办案质量不高,还不能独立办案;3、对公安工作的规律研究不够,对群众的要求和期待有一定的差距,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要求。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1、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活动纳入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作为年度加强警风建设、开展“执法零过错”活动、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和内容,进一步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

警民合作共建和谐

警民合作共建和谐

警民合作共建和谐近年来,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有所好转,警民关系也逐渐得到了改善。

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警民合作共建和谐。

警民合作,是指警方和民众共同合力来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共同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建和谐社会。

以下将从几个方面阐述警民合作共建和谐的重要性及措施。

一、警民合作能够提高治安防范效果警方作为维护治安的主力军,在日常工作中除了采取侦查手段、巡逻防范等方式来维护治安外,还要注重与民众的沟通协作。

警方与居民区、商圈等密切联系,向民众普及安全知识,同时也能了解民众的安全需求,及时解决群众的安全问题。

警方采取主动、及时的措施,不断提升社区治安水平,有效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让治安环境更加安全稳定。

二、警民合作能够增强民众安全意识警方通过了解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及需要,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居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反应能力,从而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识别危险、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仅对个人安全有利,也对社区治安的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三、警民合作能够加强社区互动交流社区治安的稳定,需要社区居民和警方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

我们应该鼓励警方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与居民进行交流,倾听民意,及时反馈环境问题,共同商讨、解决社区发生的安全问题。

在这个基础上,警民关系更加密切,居民也更加热心参与公共事务,积极向警方提供犯罪线索,对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使整个社会充满正能量。

四、警民合作能够促进公平正义在维护治安工作过程中,警方依法行政,加强对治安案件的预防和侦查,在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时,依法处理,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警方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法律宣传,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增强大众对法律的信仰,共同构建法制社会。

综上所述,警民合作共建和谐,对于维护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发展和谐稳定,构建法治社会和谐大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该加强对警方的支持和保障,为其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更多的经费,同时也应该倡导广大民众积极参与警民合作,发扬社区自治精神,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策略及相关问题思索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策略及相关问题思索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策略及相关问题思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警民关系逐渐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构建良好的警民关系?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一、理解警民关系的内涵警民关系是指警察和民众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警方需要民众的支持和信任,而民众也需要警方的保护和服务,双方需要通过建立信任和合作来达成共同的目标。

二、构建警民关系的策略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对警方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民众了解警方的职责、工作范围和工作方式,增强对警方的信任和支持。

2. 建立警民沟通平台,加强与民众的互动交流。

通过开展公开活动、组织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方式,让民众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民警双方的沟通和交流。

3. 提高警务水平,增强警力专业性和服务能力。

通过加强警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警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满足民众的需要。

4. 加强警民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通过建立警民联防机制、开展志愿者服务等形式,让民警双方共同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加强警民互动和合作。

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民众对警方存在的不信任感。

针对这个问题,加强警方的宣传工作,提高警力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让民众感受到警方的诚意和努力。

2. 警方执法过于严厉,导致与民众的矛盾。

对于这个问题,警方需要注重文明执法,遵守法律和法规,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和交流,尽量避免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

3. 警民互动渠道不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警方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警民互动渠道,让民众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让警方更好地了解民众的需求和期望。

综上所述,构建良好的警民关系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警方和民众的共同努力。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对警民关系的构建有所启示。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点思考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点思考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点思考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提出的“三大建设”之一,是公安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

而在“三项建设”中,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则是”三大建设”的核心所在,因为它是公安机关履行三大社会责任的最终检验。

作为一名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县区公安局副局长,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公安工作的老兵,对警民关系的建设感触颇深,现就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公安机关如何对自身准确定位和完善自身建设,推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谈一些粗浅认识,以共同探讨。

一、当前警民关系的现实状况总体上讲,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还是认同的,警民关系还是比较和谐的,特别是在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等重大事件的关键时刻,警民携手、为一个目标共克艰难的鱼水关系还是当前警民关系的主旋律。

但在一些方面却表现的不够和谐,在一些程度上影响了公安工作和制约了公安事业的发展。

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有所降低。

这方面在处置警情时表现比较突出。

由于社会转型,社会治安形势比较复杂,一些地方群众安全感缺乏,群众很有意见,将很多责任归咎于公安机关。

而一旦发生案件,群众又对公安机关能否主持公平正义,能否客观公正地解决问题表现出不信任态度。

警民之间的隔膜由此可见一斑。

群众对公安工作支持的主动性减弱。

三十年前那种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责任感有所淡化。

那种主动扭送违法人员,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带领公安民警进行走访的情景日趋减少。

在打击犯罪中甚至不愿为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任何方便,民警开展工作非常被动。

警民关系紧张的局面时常出现。

主要表现在涉及群众利益的房屋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场面,民警在执勤、维护秩序时常遭到群众的对抗。

民警对做群众工作有畏难情绪。

特别是基层一线的民警,在遭遇群众的多次不理解后,常会失去信心,被动地去工作,久而久之,畏难情绪滋生,警民关系更加疏远。

个别地方袭警案件时有发生。

对警民关系的和谐也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

民警执法中常常遭遇尴尬。

浅析社区警务中的警民关系

浅析社区警务中的警民关系

浅析社区警‎务中的警民‎关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社区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在各地开展‎,而与之相配‎套的社区警‎务建设如何‎实施和深化‎,成为当前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警民关系是‎其中关键之‎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区‎警务的成败‎。

本文拟就社‎区警务中的‎警民关系作‎些简要分析‎,供商榷。

一、警民关系在‎社区警务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警民关系简‎言之就是警‎察同民众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它是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一部分,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良好的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的基石‎,不仅有利于‎社区警务健‎康顺利发展‎,还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警务‎的效能。

(一)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的‎“动力源”。

社区警务是‎一种从哲学‎上对警务的‎根本改革。

警民联手,共同构筑一‎张强大细密‎的防止犯罪‎、打击犯罪的‎巨网,我们的社会‎治安才能有‎深广的根基‎和无穷的力‎量,这是社区警‎务真谛之所‎在。

坚定贯彻群‎众路线,密切和群众‎的联系,扩大和群众‎的接触范围‎,建立固定、亲密的警民‎伙伴关系,不仅可以使‎社区民警及‎时获取各类‎社会信息、治安信息,还有助于更‎好地发动和‎组织群众,凝聚各种力‎量,促进群防群‎治、情报信息、人口管理等‎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全‎面发展,从而从深层‎次上推动“发案——破案——再发案——再破案”的被动警务‎模式向“社会化防范‎——控制发案——再扩大防范‎——减少发案”的主动警务‎模式的转化‎。

因此,良好的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必不可‎少的要素,也是社区警‎务持续发展‎的动力,是社区警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

警民关系好‎,则社区警务‎如顺水行舟‎,快速而平稳‎;反之,就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反退。

(二)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的‎“牛鼻子”。

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长期以‎来公安工作‎的重要手段‎。

治安派出所和谐警民关系调研报告

治安派出所和谐警民关系调研报告

治安派出所和谐警民关系调研报告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我们党和群众路线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迫切需要,是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三项建设”的内容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和谐警民关系也是当前和今后能否做好公安工作的关键。

治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连、休戚相关、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窗口和主力军,也是公安机关服务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主体。

xx治安派出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谐警民关系与公安工作的密切联系公安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是公安工作最直接、最客观、最公正的评判者。

构建和谐社会,密切警民关系,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全所民警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从思想上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思想,工作中更好的体现公安服务职能,深入社会、深入基层、贴近职工、贴近群众、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工作积极、主动、热情,为辖区群众谋福利、保平安,以实际行动证明、用真情实意感动。

让广大职工群众充分体验到亲切、温暖、人性化的服务,从而调动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主动配合工作成为治安工作的“眼和手”,利用群众的力量,达到治安群防、群治的目的。

二、以构建和谐企业为主导,抓好主业,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和谐警民关系,构建和谐企业是广大职工群众和xx 派出所民警的共同愿望,同时,也是新时期做好公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孟部长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提出:要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对公安服务的新期待。

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范文)

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范文)

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范文)第一篇: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范文)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面对和必须下大力气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对消防部队来说,警民关系是指在行使国家法律赋予消防部队的职权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

和谐警民关系就是消防官兵热爱人民、保护人民、依靠人民、受人民监督,人民爱护消防官兵、理解消防、支持消防、监督消防,军民警民间的关系达到了对等平衡、相宜相生、和衷共济的境界,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牵动着公安消防工作的方方面面,随着社会利益矛盾日益多元化,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诉求日益强烈,公安消防工作的任务更重、职能更宽、情况更复杂,新时期的警民关系更有其与时俱进的意义和内涵。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为人民服务宗旨思想的具体体现。

我党我军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和军队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孟部长指出,人民群众满意,不仅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也是衡量和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

要实现这一目标,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直接而有效的方式。

公安消防部队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方针政策、出台重大举措,要看群众需要不需要、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群众赞同的,我们认真去做,凡是群众提出意见的,我们就坚决地改,以实际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服务发展的重要要求。

当前,我国进入了世界公认的人均GDP1000-3000美元之间的安全事故多发期,加之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影响和冲击不断加深,我国经济运行困难急剧增加,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与挑战范围更广、处置难度更大,不容我们有丝毫懈怠。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分局进行了工作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与分局干警深入研讨。

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如下: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广大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

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

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

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具体而言,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三是从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不仅需要“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民警,更需要将和谐警民关系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在执法工作各环节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

二、新时期影响和谐警民关系主要因素近年来,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警民关系日益融洽,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满意度持续提高。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作心得范文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作心得范文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作心得范文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是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宁的重要基础。

作为一名警务人员,我深深体会到了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并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和心得。

下面我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和分享。

一、加强警民沟通要想建立起和谐的警民关系,首先需要加强警民之间的沟通。

在履行职责的同时,我们要时刻保持开放的心态,倾听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尤其是在处理矛盾纠纷和调查案件时,要多与当事人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需求。

在接受报警和处理案件时,要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的进展情况,让他们感受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提高服务意识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守护者,应该做到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始终。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

对于群众来访和求助,要积极予以回应和解答,尽力帮助解决问题。

在巡逻执勤中,要主动与群众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切,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

只有真正做到心系群众,才能赢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发展。

三、依法严正执法在维护社会治安的过程中,警察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树立起权威和公信力。

在处理违法犯罪和纠纷争议时,要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偏袒任何一方。

同时,要明确自己的权责边界,避免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风格。

只有依法执法的同时也做到廉洁奉公,才能赢得群众的尊重和支持,促进警民关系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警民培训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不仅需要警察的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

为此,警方要加强对警民关系的培训和宣传,提高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知识、执法规范、人际沟通等方面的内容,帮助警察既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也能更好地与群众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同时,在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对警察工作的了解,提高对警察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

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才能够建立起真正和谐的警民关系。

五、建立长效机制为了确保和谐警民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需要建立起一系列的长效机制。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理论思考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理论思考

人 民警察在处理 与人 民群众 的关 系时 ,
必须摆正 自己的位置 , 情为 民所系 , 利为 民所谋益 的保
方面 , 为了确保警察权 的实现 , 群众也
和尊重 , 享受警察提供 的公共服务 ; 另一
5 0
历 20 0 9年第 8 期
作不满意

警 察 始终 处 于 灭 火 的状 态



在各 种 群
维 护 社会 治 安 和 维 护 社 会 正 义 的 义 务



对 立 的 不 可 调 和 的 而 是 表 明警 民 关 系

体 性 事件 的 现 场
” “

我 们 的 民 警尴 尬 地 被
“ , ”
从 公
共 关 系的 角度 讲 警 民 关
和谐警 民 关
从 新 中 国 诞 生 起 警 察 的前 面 就 被 冠 以人 民二 字


是 导 致 民 警 身 心 受 损 的重 要 原 因 之
系是 在 警 民 之 间 长 期 沟通 互 动 中形 成 的

成 为 区 别 于 其 他 国 家警


其结 果 是 警察 作 为 强 势 群 体 也 成 了


又 面 临着 严 重 的 信 任 危 机

些 群众 对

征求 意 见 提 供


因此 必 须 以 立 警为公 执 法 为


警 察 不 信 任 对 警 察 工 作 不 支 持 对公 安

服 务等 通 过 随 时 随 处 的 沟 通 加 深 了 解


民 思 想 为 核 心 时 时处 处 体 现 人 民 公 安

浅谈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共5篇)

浅谈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共5篇)

浅谈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共5篇)第一篇:浅谈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浅谈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党的十大以来,全国上下和社会各界正齐心协力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安机关作为承担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部门,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也是公安机关在创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这一伟大目标所必须为之创造的条件和工作的落脚点,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具有时代性和紧迫性。

一、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警民关系,按照双方主体在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也是最基本的层次,是指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与群众之间形成的一种基于法律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例如,在办证过程中,人民警察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办证当事人,有义务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为当事人办理证件,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当事人则有拒绝办理的权利。

而办证当事人则有认真遵守法律、如实提供法定办证所需的各种资料,有权对人民警察的办证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二层次,是指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重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和履行法定义务,确保人民警察顺利履行职责,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

这一层次的警民关系,从另一个角度讲,广大群众仅自己履行法定义务,至于从社会发展角度讲,则不主动参与到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中来,也不为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创造便利条件。

第三层次,也是最高层次的警民关系,即是本文所指的和谐警民关系,是指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社会秩序井然。

广大群众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行列中来,踊跃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创造各种便利条件;人民警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群众,警民之间形成一种水乳交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依靠的良性互动。

这种和谐的警民关系,最大限度调动了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新常态下公安派出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

新常态下公安派出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

2016年第2期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6No.2新常态下公安派出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袁海霞(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210031)[摘要]派出所是公安机关和老百姓密切联系的节点,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主阵地。

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才能减少与群众之间的隔阂,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切实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关键词]派出所;和谐警民关系;构建[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390(2016)02-0056-03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工作最基础、最具体、最直接、最前沿的公安战斗实体部门,在和谐警民关系构建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

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在警不在民,基层派出所又是这其中关键的关键。

因此,我们务必转变观念,牢记使命,求真务实,正视不足,不能让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一、当前警民关系存在的问题(一)执法不规范败坏了人民警察的正义形象作为公安机关一线执法战斗实体,派出所的勤务范围包括接处警、立案侦查、户政管理、纠纷调解、巡逻安防等许多层面和环节,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个别民警由此产生畏难情绪、懈怠情绪,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导致执法中问题频发:或因个人责任意识不强,接处警不规范使得案件无法继续查处,引起受害人投诉;或因个人素质不高,有案不查,立案不实,无证传唤等反映出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现象;或因业务能力欠缺,超时审讯、刑讯逼供严重侵犯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违反监管规定造成犯罪嫌疑人员自残、自杀或者其他非正常死亡,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等。

(二)作风不良伤害了警民之间的鱼水深情除了打击破案,派出所还是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窗口服务单位,尽管较过去有了很大改观,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状况,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打擦边球的现象也时常见诸报端。

(三)社会转型阵痛期导致警民关系异常脆弱入室盗窃、街头“两抢”、网络诈骗等侵财性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制约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因素及对策

制约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因素及对策

浅析制约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因素及对策一、制约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因素(一)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1、管理不严,执法不规范。

一是当前公安机关在管理职能方面尚不能适应新形式的需要,造成群众对公安工作绩效不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

二是执法不规法,导致“三乱”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为弥补办公经费不足,动辄罚款收费,甚至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挪私分罚没款物,以罚代刑、以罚代法,甚至为了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而徇私枉法,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2、少数民警要求自己不严,宗旨意识淡薄。

一是随着公安队伍不断扩大,青年民警大量增加,他们文化程度高,思想活跃,干劲足,是公安工作的主力军和希望所在。

但他们对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了解不多,缺乏群众工作经验,疏漏、不足之处较多,与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

二是少数民警的思想觉悟不高,党性观念、公仆意识不强,遇事不能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三是私心膨胀,贪小利、图享受,与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期望和要求形成明显反差。

(二)来自公众方面的原因期望过高、认识偏颇。

相当一部分群众在崇尚民警职业的同时,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又是排忧解难、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

然而,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甚至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法制观念淡薄、警民配合欠佳。

主要是公民法制心态不完善,对警察不信任、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近几年榆林麻黄袭警案、杨佳袭警案、瓮安事件、云南胶农袭警案等一系列暴力袭警事件频发,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三)来自社会方面的原因1、行政干预,滥用警力。

由于公安机关执法权限较大,一些地方党政部门往往将公安机关当成万能钥匙,一味强调公安权威,常常通过行政命令使公安机关承担许多原本不应承担的职责。

2、媒体误导。

在当今互联网的时代,一些传播媒介为了吸引大众眼球,追求市场效应,对“涉警”问题喜欢以偏概全或推波助澜进行炒作,尤其是在对涉警事件的版面中,媒体热衷于对其负面因素进行强调,集中报道,忽视甚至无视事件中的正面因素,客观上形成了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不利的整体氛围。

当前形势下的警政警民关系

当前形势下的警政警民关系

当前形势下的警政警民关系自古以来,警政机构一直都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共秩序和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

而在现代社会,警察除了需要履行上述职责外,还要对民众进行公共安全教育、社会服务等多项任务。

因此,建立健康的警政警民关系已经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面。

当前,我国警政警民关系正在经历着许多变化,这与社会的发展、人民的期望、公众的利益等有着密切的关系。

下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当前形势下的警政警民关系。

一、警民矛盾问题在我国,尤其是在一些人口较为密集的城市,存在一些警民矛盾问题。

这些问题的主要表现是警方执法行动不当或者存在过度执法的情况,而民众则普遍认为警方执法过于严厉、不公正,或者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不端行为。

这种警民矛盾不仅会导致公众对警方失去信任,更可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因此,警方应该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加强警民沟通,及时排除潜在的矛盾。

二、警方队伍建设一个优秀的警察队伍是维护警民关系的基础。

虽然近年来警方对于队伍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一些警察执法不规范、执法过程中存在过度和不恰当的行为、粗暴执法等。

这些不良行为将会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察的信任度,进而使得警察的工作难以开展。

因此,警察队伍建设是一个不断加强的过程,无论是在专业技能、法律知识、道德品质等方面都需要进行深入打磨和提高。

三、公众参与公众的参与是维护警民关系的重要因素。

一些警察局和地方政府会通过分别在社区和网上举办听证会、征询城市治理的意见、开放投诉渠道等方式来增加公众的参与。

公众的参与将会带来更好的治理并建立起更强大的社区互助系统,也能听到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和反馈,以更好地适应其需要和扩大社区参与。

四、警察文化建设警察文化建设,是维护警民关系的关键因素之一。

目前,警察文化的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最主要的是以权力为核心,缺乏对优秀警察惯例的肯定及宣传。

为了更好地将警察文化建设为维护警民关系的关键因素,警察队伍应该重新审视警察文化的内涵,注重对警察职业精神、职业操守的塑造和宣传,强调警察职业生涯中的责任、权力与制约等。

浅谈和谐的警民关系

浅谈和谐的警民关系

浅谈和谐的警民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军队、警察都是专政工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警察是调和、平息社会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担责任的大小,与社会矛盾的发展变化息息相关。

我国公安机关新时期的担当的三大历史使命,也正是适应了当前社会矛盾发展的需要,适应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和谐就是“配合的适当而匀称”。

和谐的警民关系就是群众享受民警创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民警工作处处得到群众的支持配合,二者之间相互默契,亲如一家,水乳交融的一种状态。

但警察行使调和、平息社会矛盾的职责,和广大被管理对象本身是一对矛盾。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就是维持这对矛盾统一体的平衡。

但和谐不是恃强凌弱的单方面的安宁,也不是一味无原则忍让退缩的平静。

和谐是相互的,和谐不是和气,不能因为要和气,而忽视了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

打击犯罪也是构建和谐的重要手段,因为它维护了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当然会得到群众的支持。

相反,如果不严厉打击,就是破坏了和谐警民关系的建立。

和谐更不是对群众的吹胡子、瞪眼睛、耍特权,如果警察对群众压迫,封民于口,强迫群众保持静默,不使他们发表自己的观点,那显然也不是和谐。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为一名民警,我认为应具有以下思想: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广大民警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真正要想群众之所想,制定出符合群众切身利益的便民措施。

情系群众,才能感动群众。

个别民警习惯于欺软怕硬,看到对方“有来头”的就不敢管,看到对方没文化没背景就滥用职权。

如果弱势群体长期受到社会歧视和压制,很可能会激化矛盾,做出反社会、*的行为,酿成社会的悲剧。

有的警察工作方法简单,处处以“管人者”自居,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使警民关系受到很大伤害。

“和谐”要照顾弱势群体利益。

公安机关担负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责,应该善于缓解社会矛盾,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

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如下岗职工、卖*女、贫困者等,应该给予必要同情、关心和帮助。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研究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研究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研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问题愈发凸显,对警民关系的构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警民关系是指警方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关系,是社会治安稳定的基础和保障。

在新时代下,警民关系的构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深入研究和创新。

本文将就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进行研究,探讨如何积极引导警民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社会治安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新时代警民关系的特点1.多元化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安全有着不同的需求。

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对安全问题的关注点和需求在不断变化,因此警民关系需要满足多元化的需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维护工作。

2.互动性和透明度新时代的警民关系需要更加强调双向的交流和沟通,警方需要更加透明地向民众传递信息,而民众也需要更加主动地和警方进行交流互动。

只有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互通机制,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排除障碍。

3.社会化参与除了警察专业力量的参与外,社会各个方面也需要积极参与到警民关系的构建中来。

政府、学校、行业协会、社区居民等都应该发挥积极作用,共同推动警民关系的良性发展。

1.加强警务人员的培训警务人员是警民关系的重要桥梁,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警民关系的发展。

应加强对警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和心理健康辅导,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服务意识。

2.建立健全的社会治安管理体系社会治安是警民关系中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的社会治安管理体系有利于促进警民合作。

积极引导各界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建立警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格局。

3.深化警民互动渠道加强警民互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信息反馈机制,提高警务公开透明度。

利用新媒体和信息化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警民互动,以更好地满足民众的安全需求。

4.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社区是警民关系的重要领域,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有利于提高警民关系的密切程度。

通过建设更加完善的社区警务办公室、开展社区警务活动、加强社区民警队伍建设等措施,使警民关系在社区层面更加紧密。

创新社区警务模式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创新社区警务模式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创新社区警务模式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警民关系问题,既是公安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又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实际操作的难点问题。

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如何建立良好、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影响公安机关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课题。

本文作者认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公安机关应当以沟通、理解、携手、和谐为主题,以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情于民为目标,推出阳光警务新模式,架起警民新型的连心桥,构建新型的警民互动关系,以此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有效地回应新时期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在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社会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着严峻挑战,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处置突发事件、驾驭社会治安局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是各级公安机关的重大任务和迫切要求。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可以进一步打牢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更好地依法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更有效地发动、组织、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公安工作,更广泛地利用群众的力量和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既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本质所决定的,也是公安机关坚持群众路线、服务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同时和谐、良好、紧密的警民关系是公安工作之根,是做好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和保障,是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力量源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调查报告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分局进行了工作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与分局干警深入研讨。

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广大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
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

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

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

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
- 1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