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厂检验管理规范
某驻厂检验管理细则
某驻厂检验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驻厂检验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驻厂检验是指在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内,设立专门的检验员,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检验和监督管理的一种方式。
第三条驻厂检验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检验能力,同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四条驻厂检验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对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及生产过程进行检验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协助企业进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提供产品质量改进的建议和方案等。
第五条驻厂检验员应当遵守企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内部信息。
第二章驻厂检验管理第六条驻厂检验员应与生产车间的相关人员密切配合,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第七条驻厂检验员应定期进行产品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八条驻厂检验员应及时向生产车间反馈检验结果,并提出解决质量问题的建议。
必要时,可组织召开质量改进会议,进行问题讨论和解决方案制定。
第十条驻厂检验员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检验文件和记录,确保检验过程的可追溯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惩罚与奖励机制第十一条对于驻厂检验员发现的质量问题,企业应及时复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对于导致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追查和分析。
第十二条对于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有效提高产品质量的驻厂检验员,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企业规定和要求,或者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的驻厂检验员,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停职、解聘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经企业和驻厂检验员共同商议并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严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质字(2007)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司)建设项目中重要产品和设备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产品驻厂监造(以下简称监造)活动,保证石油产品和设备的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实施的监造,以及对监造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造是指具有集团公司资质认可的产品驻厂监造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的中介咨询服务。
第四条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有偿的原则。
监造服务费由监造单位和委托人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在监造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列入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见附件)的产品应实施监造。
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对目录外的产品实施驻厂监造。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监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监造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二)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三)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工程师的上岗培训和注册管理;(四)监督、指导监造工作;(五)负责监造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二章监造单位和人员条件第七条监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国家设备监理管理部门核准的设备监理资质;(二)具有1 0名以上与专业范围相适应的取得集团公司监造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具有固定的承办监造业务的场所和相应的监造技术装备;(四)具有监造的管理制度及程序。
第八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监造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证书》。
证书有效期5年。
第九条监造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二)熟练掌握委托人指定的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或补充技术条件的内容。
驻厂检验员实施方案
驻厂检验员实施方案一、前言。
驻厂检验员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
为了规范和提高驻厂检验员的工作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以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二、工作职责。
1. 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2. 及时发现和处理生产中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落实;3. 协助生产部门进行工艺过程控制,防止质量问题发生;4. 参与对产品的抽样检验和检测工作,确保产品合格率;5. 汇报工作进展和质量情况,协助上级领导进行质量分析和改进工作。
三、工作流程。
1. 每日早晨,驻厂检验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当日生产计划和重点检验项目;2. 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当日的检验计划,并准备好相应的检验工具和设备;3. 在生产过程中,随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4. 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与生产部门沟通,提出改进建议,并协助处理;5. 每日下班前,填写检验记录和质量报告,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明日工作准备。
四、工作要求。
1.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对产品质量有高度的敏感性;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生产部门和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3. 具备一定的产品知识和质量管理经验,能够独立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和问题处理;4. 遵守企业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5. 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培训和交流活动。
五、总结。
驻厂检验员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
通过制定本实施方案,明确了驻厂检验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有利于规范和提高其工作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希望全体驻厂检验员能够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为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贡献力量。
驻厂检验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驻厂检验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驻厂检验工作流程,提高检验质量,保障产品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驻厂检验是指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实地检验和评估,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检验活动。
第三条驻厂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完成。
第四条驻厂检验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严格遵守检验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驻厂检验报告应真实、准确,质量部门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检验结果。
第六条对于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生产企业进行整改,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第七条生产企业应积极配合驻厂检验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二章检验管理第八条驻厂检验应按照相关的检验标准和程序进行,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驻厂检验负责人应组织并参与检验工作,对检验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条检验过程应规范,检验人员应着装整洁,检验工具应保持干净,确保检验环境整洁。
第十一条对于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企业整改,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三条对于检验结果有异议的,生产企业可以提出复检请求,质控部门应尽快组织复检。
第十四条对于生产企业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认真研究并及时采纳。
第三章检验流程第十五条驻厂检验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接受企业委托,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标准;2. 制定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3. 进行实地检验和取样检验;4. 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出具检验报告;5. 及时通知企业检验结果,并建议整改;6. 确认整改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检验人员应按照流程逐步操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对于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案。
第十八条对于复检结果的处理,应及时通知生产企业,并及时进行后续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检验报告的审核,应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质控部门应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
驻厂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驻厂人员的管理,确保驻厂人员的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派驻到供应商或合作工厂的驻厂人员。
第三条驻厂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驻厂地相关法规,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公司利益。
二、职责与权限第四条驻厂人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对供应商或合作工厂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公司质量标准;2. 协助供应商或合作工厂进行品质提升,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3.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4. 按规定进行检验、试验,提出检验和试验结论;5. 负责收集、整理生产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公司;6. 参与供应商或合作工厂的评审、考核工作;7. 负责与供应商或合作工厂的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务。
第五条驻厂人员的权限:1. 对不符合公司质量标准的物料有权拒绝入库和出厂;2.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3. 对供应商或合作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提出改进建议;4. 参与供应商或合作工厂的评审、考核工作。
三、工作要求第六条驻厂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公司产品及生产工艺;2.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4.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第七条驻厂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 按规定时间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2.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4. 主动与供应商或合作工厂沟通,及时解决问题;5.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四、考核与奖惩第八条驻厂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驻厂人员如有以下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惩:1. 工作业绩突出,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2. 工作业绩一般,对公司有轻微贡献的,给予表扬;3. 工作业绩较差,对公司有损害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4.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给予纪律处分。
驻厂检验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客户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驻厂检验人员的日常工作,旨在规范驻厂检验流程,提高检验质量,保障产品质量。
第三条驻厂检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驻厂检验人员职责第四条驻厂检验人员负责对供应商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公司质量要求。
第五条驻厂检验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按照检验规程和技术资料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并提出检验结论;2. 对不符合要求的物料,禁止供应商入库和出厂;3. 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检验记录,并在检验记录和有关单据上签署;4. 严格执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存放并记录;5. 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6. 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确保其处于校准状态;7. 及时向部门领导反馈质量信息;8. 对C类质量特性的不合格品有权处置,对B类和A类质量特性的不合格品有权提出初步处置建议并及时报部门按规定评审处置;9. 对个人错检、漏检和误判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10. 对因擅自不履行岗位职责,本岗范围内出现批量不合格或造成其他损失负直接责任;11. 对不按规定填写检验记录或记录不真实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12. 严格履行公司相关廉洁制度。
第三章驻厂检验流程第六条驻厂检验人员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检验:1. 接收检验任务,明确检验要求;2. 检查检验设备、仪器和材料,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3. 按照检验规程和技术资料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4. 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存放并记录;5. 填写检验记录,并在检验记录和有关单据上签署;6. 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7. 向部门领导反馈质量信息。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2007-7-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中重要产品和设备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产品驻厂监造(以下简称监造)活动,保证石油产品和设备的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实施的监造,以及对监造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造是指具有集团公司资质认可的产品驻厂监造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使用单位(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的中介咨询服务。
第四条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有偿的原则。
监造服务费由监造单位和委托人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在监造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列入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见附件)的产品应实施监造。
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对目录外的产品实施驻厂监造。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监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 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监造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二) 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三) 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工程师的上岗培训和注册管理;(四) 监督、指导监造工作;(五) 负责监造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二章监造单位和人员条件第七条监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一) 具有国家设备监理管理部门核准的设备监理资质;(二) 具有10名以上与专业范围相适应的取得集团公司监造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三) 具有固定的承办监造业务的场所和相应的监造技术装备;(四) 具有监造的管理制度及程序。
第八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监造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证书》。
驻厂检验管理办法
周宗成,郑伟,张锁明,许俊,张东学;意见汇总: 赵建岭,张立新;审核: 徐华2;批准: 刘向阳;发布目标: 赵建岭 归档日期:2012-04-12 08:53:23 编码: GL 质量体系文件文件名称 驻厂检验管理办法版 本 1 页码 1 OF 6文件编号GLW000818生效日期 2012年4月12日周宗成,郑伟,张锁明,许俊,张东学;意见汇总: 赵建岭,张立新;审核: 徐华2;批准: 刘向阳;发布目标: 赵建岭归档日期:2012-04-12 08:53:23 编码: GL质量体系文件文件名称驻厂检验管理办法版本 1 页码 2 OF 6文件编号GLW000818 生效日期2012年4月12日1. 目的为了有效遏制因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不足造成的市场、现场和新品开发过程中零部件的质量问题(系统性问题和设计问题除外),从而增加额外的检验手段,以确保这些质量问题在供应商处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保证不合格的物料不进入吉利公司而执行的对供应商的管理。
2. 使用范围吉利所有供应商3. 定义3.1 驻厂检验:利用内部或外部资源,对供应商的零部件实施前期遏制(Party Proactive Containment 简称:PPC)和受控发运(Controlled Shipping 简称:CS)等检查控制活动,其作用是:3.1.1 在供应商计划发货时,由内部或外部资源执行受控发运措施,以确保产品符合吉利公司所要求的图纸和规范;3.1.2 使用快速解决方案,阻止缺陷产品发送到吉利公司;3.1.3 防止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吉利公司生产过程停线或产能下降;3.1.4 通过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及不合格产生的原因。
3.2 驻厂检验形式有三种:3.2.1 一般性供应商的质量问题可由品牌公司SQE 根据确定后的检验方案实施驻厂检验,其活动时间原则上为3 至 5天;如活动时间不能满足要求,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以确保检验活动有效地完成。
驻场检验员制度
驻场检验员工作规范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生猪定点屠宰厂驻厂检疫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生猪定点屠宰厂检疫监督职责,规范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树立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行业形象,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辖区内的定点生猪屠宰厂(场、公司)(以下简称厂)派驻检疫监督工作机构,具体实施该厂的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派驻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检疫监督工作机构名称统一为重庆市xx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驻xx生猪定点屠宰厂检疫监督组,以下简称驻厂检疫监督组。
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检疫监督工作由所在地动物检疫申报点或所在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的检疫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区县(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内驻厂检疫监督组的建设与管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市驻厂检疫监督组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区县(自治县)设立的驻厂检疫监督组应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并在动物卫生监督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驻厂检疫监督组应按照统一标志、统一工作服装、统一工作制度、统一记录记载、统一检疫器具配置的“五统一”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五统一”的具体建设要求见附录1。
第五条驻厂检疫监督组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包括办公室、入厂检疫室、同步检疫准备室、旋毛虫检验室。
办公室应设在屠宰企业的办公楼,具体承担组织管理、工作衔接、案件办理、检疫记录统计与保存、回收的检疫证明保存、开出检疫证明的存根保存等工作。
入厂检疫室应设在生猪入厂大门处,并配套值班休息设施,具体承担入厂检疫报验、入厂检疫、待宰巡回检疫、急宰检疫和病害生猪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督工作。
同步检疫准备室与旋毛虫检疫室应毗邻设在屠宰车间内,具体承担同步检疫工作,包括同步检疫人员更衣、出具检疫证明、检疫工具存放与消毒、旋毛虫样品的检验,并可开展其他快速检疫检测工作。
第六条驻厂检疫监督组设置管理、宰前检疫、同步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四大类工作岗位。
【质量部】驻厂检验管理规范
1. 目的
通过对来料供方的生产、检验等过程提前监控和干预,保证进货物料符合标准,来料合格,特制定B规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杭州AA有限公司驻厂检验,涉及供方详见《驻厂检验供方列表》。
3. 职责
3.1 质量部驻厂代表(以下简称:驻代)负责制定驻厂检验计划,对供方涉及的来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环节进行抽C,同时根据情况对供方生产的产品进行全检或抽J,并将不符合信息反馈给供F,跟踪供F整改。
3.2 采购经理负责通知供方相关要求,并将供F的生产信息反馈给质量部,协调供F配合质量部驻厂代表执行检验及抽C工作。
4. 定义
无
5. 工作程序
5.1采购经理下单,同时邮件通知供方该批次供货需驻厂检验,并与供方确认物料生产日期;确认的信息反馈给质量部驻代;
5.2 驻代根据采购反馈信息制定合理的《驻厂检验计划》,并将检验计划发送采购;
5.3 采购转发给供方并协调供方人员对接;
5.4 驻代前往供方现场进行驻厂检验活动;
5.5 驻代抽C各检验环节,并记录抽C发现;
5.6 驻代对供方在产的产品进行抽C或全检,并在产品及外包装上做检验标志(以**缩写JY为准);
5.7 驻代对本批次产品做判定,合格品在出货单上签字确认,不合格品J止出货,当场要求返G;
5.8 驻代返厂,总结并填写《驻厂检验记录》提交公文,由质量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共同审核。
6. 相关文件
6.1《驻厂检验供方列表》
7. 相关记录
7.1《驻厂检验计划》
7.2《驻厂检验记录》
8.修订记录
9 批示意见。
驻厂监理工作管理和考核细则
深圳地铁监理单位盾构管片驻厂监理工作管理和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地铁盾构管片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规范驻厂监理工作,切实做好管片生产现场的质量管控,确保出厂管片质量,制定本考核细则。
其次条本细则适用于深圳地铁监理单位派驻各管片厂监理工程师的考核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考核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其次章驻厂监理条件和主要工作第四条驻厂监理基本条件(一)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工作阅历,熟知相关专业的基础学问;(二) 驾驭管片设计要求和生产技术标准,具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基本学问;(三) 驾驭管片的生产工艺,熟悉关键工序和质量限制点的要求和必要条件;(四) 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并具备确定的组织协调实力,能够公正地执行驻厂监理任务。
第五条驻厂监理人员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培训,经监理管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驻厂监理,考核结果报地铁集团建设分公司和安质部备案。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成立由项目总监为组长的驻厂监理机构,总监(或质量总结)应每月至少2次到管片生产厂对驻厂监理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指导。
第七条驻厂监理主要工作(一)编制实施细则、审查管片厂生产技术方案(二)检测模具、监督管片生产过程、抽检现场原材料,记录现场监督状况(三)组织在管片厂进行的各类检测和验收(四)发觉一般质量问题(隐患),应刚好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厂家整改,并跟进整改状况;明显超出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的问题,应刚好通知监理管理和业主。
第三章考核组织第八条考核由监理管理单位组织,以专项检查或飞行检查方式,一般月底进行(不少于2人), 每季度全线汇总通报1次,每个监理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
也可利用参加现场管片水平拼装或性能试验时一并进行,业主参加验收的人员视同本次考核人员,监理管理记录发觉的问题,并依据驻厂监理工作状况评定分数。
第九条季度考核现场检查分为现场管片生产质量、内业资料两个方面进行,按管片监理人员到岗履职、制度细则、设计审查、方案审查、原材料限制、旁站监理、隐藏验收、关键工序、问题处理、内业管理等9项内容进行打分。
外发塑胶驻厂检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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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发塑胶驻厂检验程序
1. 目的
为了更好的对供方产品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检验,加强塑料质量的控制力度。
提高产品不良的反馈速度及时性和效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提供塑料产品,由PQA 派出外驻供方进行实时检验及监控人员。
3. 人员及职责:(原则上派出组长一名、检验员2名)
组长:负责外驻厂商中产品的一切产品质量判定、信息反馈和联络。
相关报告作成与确认,与供货商的沟通活动, 以及对PQA 检验员的管理、纪律约束。
检验员:负责外驻厂商中产品一切检验工作(检验项目包含塑料外观、颜色、结构尺寸、装机)。
4. 纪律与其它要求
4.1 外驻人员应遵守供货商相应厂纪、厂规,并同时参照<PQA 员工守则>执行,做到礼貌待人,公正检验。
4.2 外驻人住宿由供方提供,但必须遵守厂方相关规定。
5. 设备资源
5.1 色差仪由厂方提供用于检测颜色。
色差仪需经外部检定合格。
5.2 卡尺、塞尺用于结构判定检验,由厂方提供?
5.3 色牌和颜色样板:由本公司提供或可采用经确认签暑承认的样品和色牌。
5.4 装机结构样机:每个机型一台,由提供。
5.5 保留板放置区。
6. 报表与沟通联系
6.1 由供方负责每天的以下报表传递,在第二天由送货人员带到并作登收记录或提供FAX 或EMAIL 。
1) 每天首件检查报告
2) 每天检查日报
3) 不良物料报告。
驻厂员管理办法
驻厂员管理办法制订日期 /11/28 制订部门总经办德之胜塑料工艺厂文件编号文件版本页次TS-03-A/0 1 3驻厂员管理办法目的为了及时的掌握客户端的品质状况并将各类讯息及时反馈到厂内进行相应的对策并进行有效的管控范围驻客户端品管员均适用此办法定义3.1 制程不良:客户上线后不良:如碰刮伤,剪伤,印刷后镭射后,组装后等不良3.2 素材不良:属客户素材来料本身不良:如缩水、结合线、划伤、削伤、气纹、料花、缺料、模印、变形等成型不良3.3 电镀不良:属电镀造成的不良:如漏镀、划伤、色泽不均匀、上镀层、麻点、变形、色光泽、颗粒等电镀后不良3.4 可再制品:有水口且未伤到素材本体可退回返镀的产品3.5 不可再制品:剪水口后无挂位的产品以及严重伤到素材本体的不良品 3.6 驻厂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必须非常熟悉的分类及标识方法必须非熟悉所在客户每个部品的品质标准了解相关的信赖性操作方法及判定标准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必须诚实、认真、有责任心和耐心凡事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权责驻厂人员负责对客户端验货、上线状况的了解及信息返馈不合格品的处理作业内容驻厂员工作规范驻厂人员须尊守客户端的厂规、厂纪、按时上下班,不可迟到与早退能积极配合客户的工作,若客户端放假2天或以上者驻厂员须向厂内上级领导报告,以利工作安排订记录 : 日期 / 版本 /第一次修订年月日 ( : A/1 ) 第二次修订年月日 ( : A/2 ) 第三次修订年月日 ( : A/3 ) 第四次修订年月日 ( : A/4 )修订内容核准审查制订制订日期 /11/28 制订部门总经办德之胜塑料工艺厂文件编号文件版本页次TS-03-A/0 2 3驻厂员管理办法进出厂门戴厂证上班时间穿工衣尊守客户端的用餐时间尊守客户端车间管理规定不可在车间或办公室内大声喧哗、聊天、玩电脑、乱翻别人资料更不可在车间内或办公室睡觉或打瞌睡若其他单位需要驻厂员协助领料交货接货等工作则需由品质部统一调度安排以便掌控其工作进度交货品质的跟踪当货送到客户端时驻厂员第一时间知会人员并陪同一起检验确认不良现象及不良率的真实性并再次与标准比较是否在允收范围将检验结果以记录在《驻厂员工作报告》内以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反馈到公司部门主管对不合格品进行返检或随线检验必要时请厂内派人支援属批量不良且不可重工时则与采购联络是否可特採使用若不可特採则退回厂内处理每批出货附测试品5TS不请电镀款客户不扣素材款驻厂员除了要了解本厂的品质以外同时要了解其他电镀厂之交货品质及交货量并及时将准确信息反馈回厂客户上线不良及退货的处理要求客户端生产线对制程不良电镀不良素材不良必须有严格的区分当抽检退货发现制程不良超过5%以上时驻厂员须及时知会采购或仓库依抽检的比率更改退货单驻厂员确认退货品时若发现退货品内含良品5%以上时则立即请客户端确认若情况属实则该批退货需由生产线返检后再作处理属电镀不良产品有水口则为可再制品可退回TS重工属电镀不良且已剪水口产品为不可再制品此部分可在客户端报废处理当客户端上线不良超过10%时驻厂员须及时将不良信息反馈到厂内进行改善原则上电镀后素材不良TS要请电镀款秉承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可依据产品大小、数量、镀种来决定是否请电镀款,同时客户不扣素材款签退货单注意事项驻厂员须确认退货单上不可再制品的数量根据数量的大小与生管协商将不可再制不良现象改为可再制之不良现象或联络厂内以良品交换不良品 (在厂内不超损情况下)驻厂员签单时必须仔细确认不良项目的责任划分是否正确并尽可能与及成协商将不可再制品改为可再制品驻厂员在确认退货单时发现某一方面有误时可把自己的处理意见清楚的描述在单据上也可拒绝签字制订日期 /11/28 制订部门总经办德之胜塑料工艺厂文件编号文件版本页次TS-03-A/0 3 3驻厂员管理办法签退货单范本序号 1 4 5退货数量不良类别签单方式素材不良电镀不良不良品在客户端报废TS不请素材不良50电镀不良电镀款同时与客户协定不扣素材款不良品在客户端报废TS可不请电镀款同时与客户协定不扣素材款不良50在客户端报废扣素材款不良品在客户端报废TS要请电镀款可再制品退TS返镀上线后不可再制品在客户端报废且不扣素材款素材不良电镀不良素材不良TS要请电镀款电镀50 均为素材不良均为电镀不良素材不良电镀不良不良品在客户端报废素材不6当电镀单价远大于素良TS须请电镀款电镀不良材单价时扣素材款相关文件无相关表单驻厂工作报告。
QSY 1134-2008 产品驻厂监造规范
1.1.1.1.1.2 Q/C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SY 1134-2008产品驻厂监造规范Specification for Surveillance at the Supplier2007-××××-××××发布2007-××××-××××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Q/Y 1134-2008目次前言 (1)1 范围 (1)2 术语和定义 (1)3 缩略语 (2)4 各方责任 (2)4.1买方责任 (2)4.2监造方的责任 (3)4.3供方责任 (3)5 监造工作的等级 (3)5.1 A级 (3)5.2 B级 (3)5.3 C级 (4)6 通用要求 (4)6.1监造方的资质 (4)6.2监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4)6.3监造工作的基本要求 (5)6.4检测仪器设备 (7)6.5监造的档案文件 (8)6.6安全 (8)Q/SY 1134-2008前言本规范的目的旨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提供指南。
本规范建立了一套通用指南,涉及买方、供方和监造方三者之间用于产品驻厂监造的要求。
各方的作用和责任应在买方和供方,以及买方(此时称为委托方)和监造方的合同中予以约定。
本规范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制定,并参考采用API RP 5SI的相关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北京康布尔石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石油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北京隆盛泰科石油管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石油工业井控装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石油工业防腐保温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抚顺石化检测监理研究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瑞华、王欣、马秋荣、王渤、贾延彪、张斌、赫连建峰、苗一。
第三方驻厂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第三方驻厂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在公司驻厂期间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第三方驻厂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检验员、技术工程师、跟单员等。
三、岗位职责1. 质量检验员:(1)负责按照检验规程及技术资料要求,对物料进行检验和试验,并提出检验结论;(2)对不符合要求的物料,不允许供应商入库和出厂;(3)按规定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在检验记录和有关单据上签署;(4)认真实施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对不合格品按规定加不合格标识,隔离存放并记录;(5)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6)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本人使用的计量器具,按周期交部门组织检定。
2. 技术工程师:(1)全面准备并了解订单资料,确保资料详尽、一致;(2)预先了解工厂的生产、经营状况,评估工厂的优势/劣势;(3)预先防范、及时处理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方式和细节;(4)与公司品质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降低质量问题;(5)指导新员工就业、劳保发放、心理辅导、薪资及社保问题的讲解等。
3. 跟单员:(1)员工进厂后的规划、维护及优化;(2)协调工厂、员工之间的关系;(3)收集、反馈员工及工厂用人信息;(4)处理投诉,应对危机事件及心理疏导。
四、管理制度1. 驻厂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驻厂地相关法规。
2. 驻厂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3. 驻厂人员需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驻厂人员应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等。
5. 驻厂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6. 驻厂人员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聘等处分。
五、考核与激励1. 公司将对驻厂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驻厂人员,公司将给予奖励,包括奖金、晋升机会等。
3. 对考核不合格的驻厂人员,公司将采取措施帮助其改进,如培训、调整岗位等。
驻厂检验员实施方案
驻厂检验员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制造业的发展,产品质量问题日益受到重视,而检验员作为产品质量的守护者,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安全,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严谨的驻厂检验员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的。
驻厂检验员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规范检验员的工作流程,提高检验员的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实施方案。
1. 岗前培训。
新任检验员入职后,应进行全面的岗前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产品知识、检验标准、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
培训结束后,需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工作流程。
(1)接受任务,检验员接到任务后,应及时准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和工具,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检验过程,检验员应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检验工作,严格按照检验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记录报告,检验员应及时记录检验过程中的关键数据和结果,编制检验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3. 督导管理。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督导管理岗位,对驻厂检验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
4. 应急处理。
在发生质量事故或异常情况时,检验员应立即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减少损失。
四、实施效果。
经过驻厂检验员实施方案的执行,可以有效规范检验员的工作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
同时,也能提高检验员的工作效率,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结语。
驻厂检验员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公司的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全体检验员能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工作,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驻厂人员管理规范
驻厂人员管理规范驻厂人员管理规范检疫局官方驻厂质量协管员工作规范为落实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发挥驻厂质量协管员的作用,制定本工作规范。
1、监管准备官方驻厂质量协管员每天必须通过企业生产主管部门确认各主要生产工序的生产计划,根据产品种类、数重量等落实生产班次,书面制定当天的监管工作计划,填制每日生产基本情况表(见表1),并准备对相关工序进行质量监管的记录表格,检查监管工作所需用具、用品等。
2、班前、班后检查官方驻厂质量协管员对企业各主要生产工序每周至少1次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对相应区域的设施、设备及工器具进行感官检查,评估各项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并现场监督记录员工进入车间时落实相关SSOP的全过程和执行班后卫生清洁制度的有关情况,评估班前、班后卫生控制措施的效果。
检查情况应如实填写班前/后检查记录表(见表2)。
3、对企业使用原料进行核查官方驻厂质量协管员每天要对企业使用的全部原料进行核查,落实其来源情况、原料入厂合格评定程序执行情况及合格评定的结果。
跟踪原料合格评定要求的检测项目是否进行检测和检测结果是否真实、合格。
属植物源性初级农产品的原料要落实原料来自何基地,检查基地农药控制、残留监控的执行情况,检查基地原料核销情况等。
根据检查结果填制当日入场原料核查记录(见表3)。
属动物源性食品原料的,要核查是否来自注册企业,是否有相关检验检疫证明或换证凭单,并注明了养殖场编号,检查工厂对原料敏感项目检测验证的结果,检查并记录相关人员执行原料核销制度的具体情况。
根据检查结果填制每日购进加工辅料情况记录表(见表4)。
4、对企业使用辅料进行核查官方驻厂质量协管员每天要通过企业相关部门了解是否有加工辅料新购入厂。
要落实新购入厂加工辅料执行相关验收制度的情况,核查确认辅料合格评定程序是否正常实施,检查是否建立相关核销台帐,检查企业是否根据进出口国的检出预警情况抽样检测相关项目并跟踪加工辅料重点安全卫生项目的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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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厂检验管理规范
(IATF16949/ISO9001-2015)
1.0目的
为了有效遏制因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不足造成的市场、现场和新品开发过程中零部件的质量问题(系统性问题和设计问题除外),从而增加额外的检验手段,以确保这些质量问题在供应商处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保证不合格的物料不进入公司公司而执行的对供应商的管理。
2.0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供应商
3.0定义
3.1驻厂检验:利用内部或外部资源,对供应商的零部件实施前期遏制(Party Proactive Containment 简称:PPC)和受控发运(Controlled Shipping 简称:CS)等检查控制活动,其作用是:
3.1.1在供应商计划发货时,由内部或外部资源执行受控发运措施,以确保产品符合公司公司所要求的图纸和规范;
3.1.2使用快速解决方案,阻止缺陷产品发送到公司公司;
3.1.3防止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公司公司生产过程停线或产能下降;
3.1.4通过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及不合格产生的原因。
3.2驻厂检验形式有三种:
3.2.1一般性供应商的质量问题可由品牌公司SQE 根据确定后的检验方案实施驻厂检验,其活动时间原则上为3 至 5天;如活动时间不能满足要求,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以确保检验活动有效地完成。
3.2.2较为复杂供应商的质量问题可由品牌公司 SQE和外部服务方共同对驻厂检验方案进行确定,由外部服务方负责实施驻厂检验,其活动时间原则上为 5 至7天;如活动时间不能满足要求,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以确保本次活动有效地完成;
3.2.3较为复杂的供应商质量问题,且供应商内部过程控制能力较弱时,由各品牌公司SQE和外部服务方共同对驻厂检验方案进行确定,由外部服务方负责实施驻厂检验和问题改善活动,具体活动时间由外部服务方、供应商和公司共同确定。
4.0职责
4.1品牌公司 SQE:
a.提出驻厂检验需求;故障旧件封样;发布驻厂检验通知书;
b.负责组织外部服务方对供应商进行驻厂检验和质量培育,并提供相应的业务支持。
c.参与供应商现场问题审核;确认问题审核的风险点并要求供应商制定整改计划;实施驻厂检验收费;日清管控及统计汇总;
d.跟踪驻厂检验产品(包括质量管理部提出的驻厂检验)在装配现场的料废 PPM 值、问题点及市场的 PPM 值,对驻厂检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总结;
e.对驻厂检验有效的供应商,发布《驻厂检验效果通知书》及跟踪后期供应商固化效果;对实施两次驻厂检验效果无效的供应商,提出受限或淘汰流程; f.负责对所有资料进行归档。
4.2制造公司质量部
a.负责对零部件的驻厂检验效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品牌公司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