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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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严肃纪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第三条制定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目的是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医疗机构依法管理,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四条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化建设工作纳入医院对科室的目标管理。各科室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考评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考评范围包括全院所有在岗工作人员,实行“百分制”。
第六条医德医风考评内容和分值如下(总分100分):
(一)科室医德医风管理组织健全;能按时完成医院交办的指令性、时效性工作;执行本办法中“医德医风相关规章制度”,医德医风建设措施具体并认真落实;收集、处理服务意见及反馈处理意见的渠道健全;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90%。(20分)
(二)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省卫计委《关于依法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
规定》等各项廉洁行医的规定,并有健全的约束机制和监控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行医教育。(10分)
(三)严格执行省卫生厅《关于对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的处理规定》,对违法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于考评级别为不合格的医务人员应加强教育,并上报院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10分)(四)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倡导的“三好一满意”活动,遵守医务人员与窗口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将医务人员与窗口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行为规范教育列入职工教育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文明礼貌服务十项规定》和省卫生厅《严禁医疗服务不良行为十项规定》。(10分)
(五)严格执行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病人转院工作的规定,严禁推诿病人、拒诊病人。加强手术和麻醉医疗安全管理,加强对新生儿、重症监护工作的监管,严防院内感染。认真执行药品集中采购规定,杜绝采购非中标药品,在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提下,降低药品价格。认真执行临床用药监控制度,坚决杜绝使用无批号、过期、变质、失效药品。(10分)
(六)规范医疗收费行为(10分)
1.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自行调整收费标准、超标准收费、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等,严禁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医疗服务收费和常用药品价格在醒目位置向患者实行公示,对住院病人发放医疗费用“一日清单”。
(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和选择权等权益。(10分)
(八)优化医疗服务环境。各种应有标识齐全、美观,设置合理,服务设施、设备完好,服务环境整洁、安静、温馨,整个工作环境管理有序。(20分)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七条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由院办室负责牵头,职能科室共同参与,各科室负责抓好工作落实。
第八条医院设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院办、医务、护理、药械、财务、控感、总务、合疗、信息科科长组成。
第四章相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医院在岗职工,均建立医德医风档案,这是评价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政治表现的重要资料,是职称晋升、工资晋级、评先树模和岗位聘用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工作,建立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
第十一条医德医风投诉、监督制度。
(一)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制度。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及时汇总意见,反馈结果。
(二)医德医风调查制度。对门诊病人、住院病人发放《医德医风调查表》,了解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医德规范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医德医风奖惩制度。对模范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医德规范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分别情况给予处理。
第五章考评的主要方法与应用
第十三条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医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总评,各科室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位评价。由医院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第十四条医德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90分)、合格(76-89分)、基本合格(60-75分)、不合格(<60)。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必须在90分以上,比例一般在本科室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