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章程(工商联,章程,全国)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讲稿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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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好!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介绍和解读“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作为中国最重要的商会之一,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旨在促进工商业领域的合作与发展,保障企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为国家经济的稳定和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首先,让我们从章程的背景和历史角度来了解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发展。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于1953年,是中国民营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代表组织,也是我国商界自愿的行业性组织之一。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工商业联合会已经成为中国政府和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为推动经济改革和市场化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那么,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首先,我们将重点介绍章程的宗旨和任务。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中华民族的经济和文化进步。
在这一宗旨的指导下,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与政府的联系与协作,为企业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工商企事业的协调发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以及代表会员参与经济决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
接下来,我们将转向章程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组织架构由全国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组成。
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5年召开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主要领导,审议并决定重大事项。
理事会是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具体执行机构,由各地、各行业和各领域的代表组成,负责章程落实和联合会日常工作。
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和副会长组成,协助会长履行职责,对外代表中国工商业联合会。
在章程的运作机制方面,中国工商业联合会倡导开放、多元、民主、法治的原则。
意思是中国工商业联合会鼓励各会员单位自愿加入,享受平等的权益和待遇,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尊重民主原则,通过合法途径表达会员的意见和诉求,以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利益。
全国工商联章程(工商联,章程,全国)
全国工商联章程(工商联,章程,全国)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工作简介1995年5月18,由全国三十余家大型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牵头发起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水产业商会(简称“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宣告成立。
现有会员千余家。
会长、副会长34家。
全国知名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中,近30%是我们的会长、副会长单位。
目前商会会员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在业内有广泛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由于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从统一质量标准,管理行业自律,促进产业发展,维护企业利益,改善生存发展环境方面等方面。
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食品消费提出了最高的要求。
中国水产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只有创新才能适应市场未来的发展,只有变革才能提升中国水产业的稳健发展。
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将在中国水产品市场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作为行业的服务组织,商会需要适应市场变革和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的变化,在服务上下工夫,工作上更加精细,搭建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企业交流学习、合作往来的平台,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商会要成为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商会将按照商会发展的五年规划,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工作,积极为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搭建一个团结、协作、服务的平台,信息共享,优质互补合作共赢的家。
以上两方面,都迫切需要一个组织。
作为全国性的民间商会,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与全国其它同业商会相比,完全由企业家办会,专注于产业升级和正规发展,帮助政府推进民生工程的实现,在商会内部,通过开发具有创意性的会员服务项目,搭建会员企业的互动交流、学习提升的平台,积极为会员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和谐、健康发展。
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自创办以来,商会的发展伴随着中国水产品市场的繁荣与变化。
在全国工商联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把“‘想会员所想、忧会员所忧’全方位、高效质为会员精诚服务的会员之家”作为服务理念,“一手抓建设,一手抓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赢得了会员的认同。
工商联合会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商联社团组织建设,规范社团活动,发挥社团在服务会员、促进商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社团全称],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的性质:[社团性质,如:地方性、行业性、专业性等]。
第四条本社团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服务会员为中心,促进商会发展,为会员提供交流平台,增强会员凝聚力,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本社团的住所:[住所地址]。
第六条本社团的业务范围:[具体业务范围,如:组织会员交流、举办培训班、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行业调研、编辑出版刊物等]。
第二章会员第七条本社团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会员资格:(一)单位会员:凡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本社团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社团的,经批准后可成为单位会员。
(二)个人会员:凡从事工商经济活动,承认本社团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个人,经批准后可成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本社团理事会审查批准;(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权利:(一)参加本社团的活动;(二)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三)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义务:(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的决议;(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社团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社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社团章程或损害本社团利益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社团的重大事项;(五)决定终止事宜。
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第二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第三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宗旨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统一战线人民团结和民间商会的职能,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持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为会员搞好服务,培养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改革开放,为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第四条中国工商联合会的主要职能与任务是:(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高,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二)引导会员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三)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四)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引导会员树立社会主义公私观、信用观、义利观和法制观,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五)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六)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七)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八)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九)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十)增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十一)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十二)办好会办企业、事业;(十三)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全国工商联章程
全国⼯商联章程 (三)对执⾏委员会负责并报告⼯作。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两次。
下⼀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产⽣办法由上⼀届执⾏委员会或授权常务委员会决定。
县级⼯商联视情况决定是否设置常务委员会。
第⼆⼗三条主席主持会务,副主席协助主席⼯作。
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副主席分为专职副主席和兼职副主席。
专职副主席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全国⼯商联兼职副主席原则上不连续任职,地⽅⼯商联兼职副主席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全国⼯商联和省级⼯商联设常务副主席,由同级执⾏委员会选举产⽣。
地⽅⼯商联秘书长由本级执⾏委员会选举产⽣,是主席会议的组成⼈员。
每届执⾏委员会产⽣的领导机构和领导⼈,在下届代表⼤会(会员⼤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作,直到下届执⾏委员会产⽣新的领导机构和领导⼈为⽌。
第⼆⼗四条执⾏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讯⽅式召开。
第⼆⼗五条未经批准,执⾏委员三次不参加执⾏委员会会议,应免去其执⾏委员职务;常务委员三次不参加常务委员会会议,应免去其常务委员职务。
第⼆⼗六条⼯商联的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员,可在届中进⾏调整,调整的⼈员由执⾏委员会通过,或由常务委员会通过,提交执⾏委员会确认。
地⽅⼯商联换届时应向上⼀级⼯商联报告筹备情况,选举结果报上⼀级⼯商联备案。
第⼆⼗七条⼯商联根据⼯作需要设⽴⼯作部门和专门委员会。
第⼆⼗⼋条地⽅⼯商联新设或撤并,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并报上级⼯商联备案。
第⼆⼗九条中华全国⼯商业联合会⼜称中国民间商会,地⽅⼯商联为地⽅商会。
会长由⼯商联主席兼任,副会长原则上由⼯商联专职副主席、⾮公有制经济代表⼈⼠兼(担)任,会长、副会长由⼯商联执⾏委员会选举产⽣。
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的⾮公有制经济代表⼈⼠原则上不连续任职,地⽅商会副会长中的⾮公有制经济代表⼈⼠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第四章⼯作⼈员 第三⼗条⼯商联机关应遵照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加强对⼯作⼈员的培养、考核、激励和监督,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公务员队伍。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工商联章程总则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本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本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会员,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本会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相统一的特征。
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协调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本会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工作方针,教育会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组织会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促进祖国统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第一章职能与任务第一条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第二条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第三条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引导会员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工商联章程(精选篇
工商联章程工商联章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进展需要,标准市场行业行为,提高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发挥农贸市场商会的作用,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经全部会员讨论,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贸市场商会是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集体法人,是农贸市场商会的自律性组织。
第三条:农贸市场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保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提高市场自身的知名度和社会的认可度,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的健康进展。
第四条:农贸市场商会同意丛台区工商联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在光明农贸市场、等市场内从事商品交易的个体工商户,承认本会章程,经审查批准,都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一、享有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二、享有向商会提出保护合法权益的要求;3、参加商会组织的学习、培训及研究和体会交流等活动;4、有权利用商会发行和发布的市场信息和资料;五、有权向商会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要求出具法律意见及审查、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等;六、对商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7、有退出商会的自由。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遵守商会章程,执行商会决议;3、遵守市场商会的标准和准那么;4、同意商会的指导、监督,完成商会委托的工作;五、按商会规定向商会缴纳会费;六、履行商会规定的义务;7、自觉保护商会职业荣誉,保护会员间的团结。
第三章商会业务范围第八条: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部门有关市场的标准和准那么,帮忙个体工商户拓宽经营范围,转变经营理念,走规模化进展道路,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九条:组织和谐会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制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制止市场内的不合法竞争,和谐市场与政府治理部门的关系。
第十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兴办市场公益事业。
第十一条:组织会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会员市场竞争力。
第十二条:编辑发行会讯,转达政策,介绍先进体会,搜集和发布市场信息。
第四章商会职责第十三条:商会履行以下职责一、支持会员公平竞争,保护会员合法权益;二、处置对会员的投诉;3、调解会员之间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纠纷;4、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五、兴办市场福利事业;六、制定并监督实施会员奖惩方法;7、对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并在市场进展中有突出奉献的会员予以奖励,对违背市场标准和准那么的会员给予处分。
工商联章程讲课稿范文模板
---一、开场白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会员,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共同学习《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作为我国工商界的重要组织,工商联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会员企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下面,我将从章程的概述、主要内容和实践意义三个方面为大家进行讲解。
---二、章程概述首先,让我们简要回顾一下《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概述。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商界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的基本法规,旨在明确工商联的性质、任务、组织结构和活动原则。
章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接下来,我将重点介绍章程的主要内容。
1. 工商联的性质和任务-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
- 工商联的主要任务是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会员企业。
2. 组织结构- 工商联的组织结构包括全国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地方各级组织。
- 地方工商联新设或撤并,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并报上级工商联备案。
3. 基层组织- 工商联所属商会是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由会员自愿组成的民间商会。
- 商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益、促进企业合作等。
4. 活动原则- 工商联及其所属商会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
- 工商联及其所属商会应当坚持服务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四、实践意义最后,我们来谈谈《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实践意义。
1. 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 通过章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规范工商联的组织和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凝聚力。
2. 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工商联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可以通过章程的执行,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3.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工商联在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工商联章程
工商联章程工商联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商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党派和工商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助推力量,是参加政府经济相关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为推动中国工商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条工商联的宗旨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工商界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繁荣。
第三条工商联的任务是:充分发挥工商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协助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对工商业的指导、联系和服务,为培育和发展新型工商业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条工商联的性质是:独立自主、民主参政,为工商界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利益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工商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工商联的会员代表组成。
第六条全国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订工商联章程;(二)选举和罢免工商联的领导机构;(三)审查和决定工商联的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四)决定加入或退出与其他组织的关系;(五)决定工商联的改组或解散等。
第七条全国工商联设立理事会,由全国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的任期与全国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
第八条全国工商联主席团是全国工商联的决策机构,负责组织和领导工商联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的组织和权益第九条工商联的会员包括各行业工商业协会、商会、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凡符合工商联会员入会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
第十条工商联根据会员的经济规模和社会影响力,设立各级会员单位。
第十一条工商联会员享有参与工商联活动、提供相关建议、享受工商联服务等权益。
第十二条工商联会员应当遵守工商联章程和各级工商联的规章制度,维护工商联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章政治参与和社会服务第十三条工商联积极参与政治协商,为政府研究决策提供专业建议,维护工商界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工商联组织和开展各类经济研究,推动工商界的创新和发展。
第十五条工商联加强与相关机构和组织的联系和协作,为会员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经济信息和市场推广等服务。
全国工商联章程(工商联,章程,全国)
全国工商联章程(工商联,章程,全国)正文第一篇:全国工商联各级工商界联合会的简称.第二篇: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简介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工作简介1995年5月18,由全国三十余家大型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牵头发起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水产业商会(简称“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宣告成立。
现有会员千余家。
会长、副会长34家。
全国知名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中,近30%是我们的会长、副会长单位。
目前商会会员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在业内有广泛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由于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从统一质量标准,管理行业自律,促进产业发展,维护企业利益,改善生存发展环境方面等方面。
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食品消费提出了最高的要求。
中国水产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只有创新才能适应市场未来的发展,只有变革才能提升中国水产业的稳健发展。
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将在中国水产品市场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作为行业的服务组织,商会需要适应市场变革和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的变化,在服务上下工夫,工作上更加精细,搭建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企业交流学习、合作往来的平台,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商会要成为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商会将按照商会发展的五年规划,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工作,积极为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搭建一个团结、协作、服务的平台,信息共享,优质互补合作共赢的家。
以上两方面,都迫切需要一个组织。
作为全国性的民间商会,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与全国其它同业商会相比,完全由企业家办会,专注于产业升级和正规发展,帮助政府推进民生工程的实现,在商会内部,通过开发具有创意性的会员服务项目,搭建会员企业的互动交流、学习提升的平台,积极为会员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和谐、健康发展。
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自创办以来,商会的发展伴随着中国水产品市场的繁荣与变化。
全国工商联直属行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
全国工商联直属行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全国工商联2011年12月15日批准)第一章总则本章程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依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
第一条本商会的名称是XX。
英文名称是XX,缩写为XX。
(商会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反映其特征,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使用已由民政部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商会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全联”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
)第二条本商会是XX行业及与本行业领域相关的企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全国工商联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本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广大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企业自主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贡献。
第四条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商会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商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政策。
积极在会员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支持和引导会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二)提供服务。
举办经贸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增进与境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促进会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三)反映诉求。
畅通渠道,积极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等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参与工商联建言献策工作;(四)维护权益。
工商联会员会费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商联组织建设,规范会费收取和管理,保障工商联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工商联各级组织会员的会费收取和管理。
第三条工商联会员会费是工商联组织的重要经费来源,用于支持工商联开展各项活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第二章会费标准第四条工商联会员会费分为基本会费和特殊会费。
第五条基本会费标准根据会员企业的经济规模、行业特点、地区差异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型企业: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____元。
(二)中型企业: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____元。
(三)小型企业: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____元。
(四)个体工商户: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____元。
第六条特殊会费是指对特殊贡献或特殊困难的会员企业,经工商联批准,可适当减免会费。
第三章会费缴纳第七条会员应按照本章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第八条会员缴纳会费可通过以下方式:(一)银行转账:会员应将会费汇入工商联指定的账户。
(二)现金缴纳:会员可到工商联办公室缴纳现金。
(三)其他方式:经工商联批准的其他缴纳方式。
第九条会员缴纳会费后,工商联应向会员出具收据。
第四章会费管理第十条工商联设立会费专户,对会费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一条工商联会费收入应全部纳入工商联的财务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工商联会费支出应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本章程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商联会费年度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章会费退还第十四条会员因故退出工商联组织,其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会员在缴纳会费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向工商联提出申请,由工商联负责调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工商联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工商联备案。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工商联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工商联。
(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中国工商联章程
中国工商联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我国工商业发展,加强工商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维护工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工商企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工商联(以下简称工商联)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依法自愿组织的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工商业的群众团体代表组织。
第三条工商联的任务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工商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反映工商企业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工商企业的合法权益,参与国家决策,推动工商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工商联的宗旨是:服务工商企业,维护工商利益,促进工商发展。
第五条工商联的工作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党的政策方针,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工商联的主要任务包括:1. 组织广大工商企业家遵守宪法和法律,规范经营行为,增强法治意识;2. 反映工商企业的意愿和诉求,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3. 维护工商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4. 加强与工商企业的联系与合作,促进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互利合作;5. 推动工商教育培训,提升工商企业家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6.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成员第七条工商联的成员包括:1. 工商行政机关;2. 工商企业;3. 工商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地方商会。
第八条工商行政机关是工商联的参加单位,负责指导、协助工商联的工作。
第九条工商企业自愿参加工商联,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工商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地方商会是工商联的组成单位,代表所属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地方商会的意见和要求,推动各类工商企业的发展。
第十一条工商联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立工商企业、工商协会、商会等各类组织代表会议,通过会议选举产生工商联的领导机构。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二条工商联设立有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以及所属的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地方商会等组织。
第十三条工商联的领导机构主要包括:1. 全国工商联主席团;2. 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会;3. 全国工商联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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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章程(工商联,章程,全国)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目录第一篇:全国工商联第二篇: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简介第三篇:巴州工商联金色时代广场商会章程第四篇: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县级工商联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第五篇:全国学联章程正文第一篇:全国工商联各级工商界联合会的简称.第二篇: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简介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工作简介1995年5月18,由全国三十余家大型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牵头发起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水产业商会(简称“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宣告成立。
现有会员千余家。
会长、副会长34家。
全国知名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中,近30%是我们的会长、副会长单位。
目前商会会员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在业内有广泛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由于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从统一质量标准,管理行业自律,促进产业发展,维护企业利益,改善生存发展环境方面等方面。
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食品消费提出了最高的要求。
中国水产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只有创新才能适应市场未来的发展,只有变革才能提升中国水产业的稳健发展。
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将在中国水产品市场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作为行业的服务组织,商会需要适应市场变革和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的变化,在服务上下工夫,工作上更加精细,搭建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企业交流学习、合作往来的平台,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商会要成为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商会将按照商会发展的五年规划,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工作,积极为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搭建一个团结、协作、服务的平台,信息共享,优质互补合作共赢的家。
以上两方面,都迫切需要一个组织。
作为全国性的民间商会,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与全国其它同业商会相比,完全由企业家办会,专注于产业升级和正规发展,帮助政府推进民生工程的实现,在商会内部,通过开发具有创意性的会员服务项目,搭建会员企业的互动交流、学习提升的平台,积极为会员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和谐、健康发展。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一次会员 * 部分修改,xx年12月9日通过总则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是 * 领导的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
工商联事业是 * * 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商联以 * 宪法为根本准则,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工商联高举 * * 伟大旗帜,以 * 理论、“ *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 * 工作大局,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工商联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的基本特征,以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工作主题。
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是工商联的主要职能。
工商联以建设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为目标,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决拥护 * 的领导、坚定不移走 * * 道路,积极投身 *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 * 现代化国家,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第一章职能与任务第一条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一)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 * 核心价值体系,树立 * * 共同理想,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学习、贯彻 * 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 * 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 * * 事业建设者。
中华全国工商联章程
中华全国工商联章程
中华全国工商联的主要职能与任务是: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会员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建设。
工商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开展工作。
请注意,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更新和修改。
为了获取最新版本的章程,建议直接访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官方网站或联系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工商联商会章程范本
工商联商会章程范本如何制定工商联商会?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工商联商会章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工商联商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本章程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依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
第一条本商会的名称是XX。
英文名称是XX,缩写为XX。
(商会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区域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商会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全联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商会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全联等字样。
商会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商会是以XX行业或XX地域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企业、团体和个人为主体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本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广大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企业自主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贡献。
第四条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 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商会住所:XX。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商会业务范围:(一)宣传政策。
积极在会员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支持和引导会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二)提供服务。
举办经贸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增进与境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促进会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三)反映诉求。
全国工商联新旧章程对比 -回复
全国工商联新旧章程对比-回复新旧章程的主要变化以及对中国工商企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引言】中国工商联是中国工商企业家组成的全国性社团组织,旨在代表和维护工商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中国的经济发展。
为适应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需要,中国工商联最近修改了章程,旧章程已更新为新章程。
本文将对新旧章程进行对比,分析其主要变化以及对中国工商企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新旧章程的主要变化】一、组织结构调整旧章程中,中国工商联由国家工商联和地方工商联构成,地方工商联都是由国家工商联授权成立的。
新章程中,将国家工商联、省级工商联和市县工商联的组织关系明确规定为上下级关系,地方工商联成为全国工商联的下设机构。
二、会员范围扩大旧章程中,会员范围主要限定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新章程中,会员范围扩大至自由职业者和知名企业家等。
这一变化将更广泛地凝聚工商企业家的力量,形成更具代表性的组织。
三、权益保障增强旧章程中,工商联主要履行咨询建言的角色,对企业的权益保障力度相对较弱。
新章程中,明确了工商联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责任,并规定了具体的保护措施。
这一变化将进一步增强工商联的力量,维护工商企业的权益。
四、政府合作强化旧章程中,工商联与政府合作的方式相对简单,多为咨询和建言。
新章程中,明确规定工商联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合作机制,并强调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和协商。
这一变化将进一步提升工商联的议政功能,为工商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新旧章程的影响】一、凝聚工商企业家的力量新章程的变化将吸引更多自由职业者和知名企业家加入工商联,进一步凝聚了工商企业家的力量。
工商联将更加具有代表性,能更好地反映工商企业家的意见和需求,推动工商企业家群体的共同发展。
二、维护工商企业的权益新章程的权益保障措施使工商联具备更大的维权能力,能更好地保护工商企业的合法权益。
这将提高企业家创业的信心,减少不必要的经济风险,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加强与政府的合作新章程明确了工商联与政府的合作机制,强调沟通和协商。
工商联章程
工商联章程2、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各项议案。
3、选举产生理事会,审议本会的经费收支情况。
4、选举和罢免理事。
5、决定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三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
但延期换届(请关注 .hAoWord. )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和领导机构,在闭会期间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具体工作计划安排。
2、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4、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5、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6、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7、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9、依章程规定批准吸收、除名会员。
10、必要时根据需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1、3、6、7、8、9、10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会员大会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1、主要向会员大会负责。
2、对理事会确定的重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检查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分类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的落实情况。
4、监督和检查本会财务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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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章程(工商联,章程,全国)各级工商界联合会的简称.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工作简介1995年5月18,由全国三十余家大型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牵头发起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水产业商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宣告成立。
现有会员千余家。
会长、副会长34家。
全国知名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中,近30%是我们的会长、副会长单位。
目前商会会员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在业内有广泛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由于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从统一质量标准,管理行业自律,促进产业发展,维护企业利益,改善生存发展环境方面等方面。
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食品消费提出了最高的要求。
中国水产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只有创新才能适应市场未来的发展,只有变革才能提升中国水产业的稳健发展。
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将在中国水产品市场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作为行业的服务组织,商会需要适应市场变革和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的变化,在服务上下工夫,工作上更加精细,搭建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企业交流学习、合作往来的平台,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商会要成为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商会将按照商会发展的五年规划,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工作,积极为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搭建一个团结、协作、服务的平台,信息共享,优质互补合作共赢的家。
以上两方面,都迫切需要一个组织。
作为全国性的民间商会,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与全国其它同业商会相比,完全由企业家办会,专注于产业升级和正规发展,帮助政府推进民生工程的实现,在商会内部,通过开发具有创意性的会员服务项目,搭建会员企业的互动交流、学习提升的平台,积极为会员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和谐、健康发展。
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自创办以来,商会的发展伴随着中国水产品市场的繁荣与变化。
在全国工商联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把“‘想会员所想、忧会员所忧’全方位、高效质为会员精诚服务的会员之家”作为服务理念,“一手抓建设,一手抓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赢得了会员的认同。
商会在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通过为会员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搭建企业互动平台,提升的平台,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利益,加强行业自律,我们坚持入会自愿、商会自建、经费自理的原则发展商会。
从严选拔,加强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商会人才队伍,完善商会秘书处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效能化,尽职尽责搞好为会员服务。
我商会把服务作为落脚点搭建:集采平台、人才培训平台、市场数据平台、商业资讯速递、市场发展趋势分析、品牌建设服务、智库建设等,有效地为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提供专属服务。
1、世界领先的水产养殖标准制定组织——全球养殖水产联盟(英文简称gaa)合作,互为团体会员,在消除对水产品的反倾销壁垒和其他关税壁垒的同时,实现了我国水产业、水产品,与最规范水产养殖标准认证的国际化对接;2、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合作,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促进解决会员企业融资难问题;3、为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节约成本、增加效能,搭建了会员商机交流、采购平台;4、与中国水产交易网合作,正在建立中国水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为政府提供质量过硬的“菜篮子工程”的水产品,为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商提供实时的市场需要信息服务,帮助经销商实现网上网下交织的交易体系;5、由商会牵头,会员单位自愿出资,于2014年7月组建了北京商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致力于发挥产业投融资带动作用,支持中国水产企业的发展。
6、出版发行《中华水产》杂志,正办理刊号,拟对国内外公开发行;建立运营“中华水产网”,作为中国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业的门户网站,同时建立“全国工商联水产业商会手机报”,实现纸质媒介、电子媒介与网络媒介三渠道信息服务。
对于今后的发展,制订了商会五年发展规划(2014-2014),主要工作目标有:一是外联高端资源,帮助参政议政——提升社会地位影响力;二是确立行业标准,推广评价体系——占领行业发展制高点;三是加强行业自律,承担社会责任——打造产业正面形象;四是对接各界资源,利用资本平台——探索产业发展外延力;五是开展专业培训,推行执业资质——开拓扩大行业话语权;六是搭建整合平台,提供信息服务——打造市场信息价值化;七是加强宣传推广,推进品牌战略——实现中国水产品牌规模化;八是加强组织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建设有中国特色商会组织。
巴州工商联金色时代广场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巴州工商联金色时代广场商会是巴州工商联的下属的金色时代广场商业会员组织。
第二条本商会遵照《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商业行业的有关法规开展活动,接受巴州工商联的领导,履行自主决策、自理会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筹经费的职责。
第三条本会宗旨: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遵循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团结巴州商业市场的同仁,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愿望,推崇重信用、讲规则、共发展的精神理念,为规范和发展金色时代广场,振兴巴州商业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一)、引导教育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到爱国、敬业、守法、诚信,规范行业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二)、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参政议政。
(三)、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生产、管理、融资、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团结全州商业行业同仁,谋求共同繁荣。
(四)、组织会员参观、考察或举办各类展销会、交易会等活动,加强联谊,广交朋友,增进会员间的友谊与合作。
(五)、对商业行业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共谋商业发展大计。
(六)、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困难、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 1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节纠纷,帮助会员排忧解难。
(七)、增进与区内外、海外同行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相互的经验、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教育会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组织会员参加本会和工商联开展的各项活动。
(九)、承办政府或巴州工商联委托交办的事项。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本会会员由企业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组成。
(一)、企业会员包括以商业经营为主的企业单位,本会企业会员应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商德商风好,诚信经商、讲信誉、重信义的企业。
(二)、团体会员包括商业行业中的社会团体和研究机构。
(三)、个人会员包括企业的经营者和投资者,具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行业专业人员以及与本会有联系的社会各界人士。
第六条本会实行入会资格审查制度,凡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自愿交纳会费的企业、团体和个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会员推荐,商会对申请者进行资质审查,符合条件并经会长会议审批后,方可成为本会会员。
经常委会批准,可以聘请关心和支持商业行业发展的知名人士为本会会员或授予名誉职务。
本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并同时允许会员参加其他行业组织。
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
(三)、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商贸信息、简报等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五)、有提请本会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并协助本会办好本组织的商品交易、贸易洽谈和其他本会委托的事项。
(三)、按时交纳会费。
(四)、按时提供本会需要的各种资料。
第九条本会会员违反本会章程,教育无效的或受到国家法律制裁的,经常委会讨论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一年无故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组织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本会会员大会或委员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和更换委员;(二)、审议和批准执委会报告;(三)、审议和批准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五)、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和重事项。
(六)、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和本会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执行机构是执行委员会。
执委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过半数选举和更换。
执委每届任期两年,执行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五条执行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
(二)、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制定本会的工作计划,并审查各项工作执行情况。
(四)、制定本会年度预算、决算方案。
(五)、其他需要执委决定的事项或本会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十六条本会设常务委员会。
常委由执行委员会成员超过60%票数选举产生、更换。
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行使执行委员会职权。
常务委员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七条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
会长、副会长人选必须报巴州工商联批准,由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
秘书长由会长提名,会长会议通过后聘任,并报巴州工商联备案。
第十八条会长主持会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的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
第四章经费第十九条经费:(一)、会费;(二)、资助和捐赠;(三)、有偿服务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经费的使用(一)、为实现本会宗旨而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举办的各项活动支出;(二)、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召开的商贸洽谈、信息交流及新闻发布会等费用;(三)、办会及本会外事活动的费用;(四)、其它正当支出。
第二十一条经费开支要建帐立册和审批制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常务理事会的审查监督。
经费收支情况每年须报巴州工商联(商会)备案。
第五章本会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第二十二条本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予以解散和清算:(一)、因会员大会决定解散;(二)、本会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撤消;第二十三条本会解散时,在解散前要依法成立清算组对本会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按合理比例清偿债务或返还给各会员。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有抵触或按法律、法规要求未规定的其他事项,按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本会理事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巴州工商联(商会)批准后实施。
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县级工商联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统战部办公厅(通知)[2014]111号县级工商联是工商联工作的重要依托和组织基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完成全国工商联十大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加强县级工商联组织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县级工商联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县级工商联组织建设,是工商联积极参与县域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发展壮大县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