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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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原大药房“百日服务之星”评选活动评分标准

一、店员评分标准:

1、《店员守册》(10分)、《八项服务纪律》(20)评分标准

片区、门店经理依据《店员守册》、《八项服务纪律》的相关要求,对店员日常的工作行为及服务情况进行打分。社区店考评人员由片区经理、门店经理、柜组长、店员代表共四人组成考评组,进行评分。片区店考评人员由门店经理、值班经理、柜组长、店员代表共四人组成考评组,进行评分。

2、《月考核表》评分标准(20分)

社区店员的《月考核表》由门店经理打分。门店经理须严格按照店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打分,片区经理对门店经理的打分结果有监督权利,并对得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进行修改。

分值计算方式:3个月《月考核表》得分相加÷3×20%。例如:甲店员7月份《店员月考核表》得96分,8月份得95分,9月份得97分,甲店员百日服务之星的《月考核表》分值为(96+95+97)÷3×20%=19.2分。

3、服务卡评分标准(50分)

服务卡分值由基础分值和奖励分值二部分组成。

(1)基础分:每人每季度服务卡基础量为200张,每张服务卡顾客打分是3分算有效卡,平均每张卡的分值为50分÷200张服务卡=0.25分。少于基础量的,少一张扣0.25分,依此类推。若服务卡中的顾客打分不满3分,少1分扣0.1分。

(2)奖励分:超出基础量200张服务卡,超出部分每张卡加0.1分(每张服务卡顾客打分是3分算有效卡)。

二、收银员评分标准:

各店的收银员或在接待室兼收银工作的店员,均参加收银员评分。

1、《店员守册》(10分)、《八项服务纪律》(20)评分标准

片区、门店经理依据《店员守册》、《八项服务纪律》的相关要求,对收银员日常的工作行为及服务情况进行打分。社区店考评人员由片区经理、门店经理、柜组长、店员代表共四人组成考评组,进行评分。片区店考评人员由门店经理、值班经理、柜组长、店员代表共四人组成考评组,进行评分。

2、《月考核表》评分标准(20分)

社区店收银员的《月考核表》由门店经理打分。门店经理须严格按照收银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打分,片区经理对门店经理的打分结果有监督权利,并对得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进行修改。

分值计算方式:3个月《月考核表》得分相加÷3×20%。例如:甲收银员7月份《店员月考核表》得96分,8月份得95分,9月份得97分,甲收银员百日服务之星的《月考核表》分值为(96+95+97)÷3×20%=19.2分。

3、服务卡评分标准(50分)

收银员不参加顾客投票,由门店经理进行投卡。门店经理根据每位收银员每天的工作情况投一张卡,每张卡满分是3分。每人每季度服务卡分值由基础分值和奖励分值二部分组成。

(1)基础分:每人每季度服务卡基础分为200分,平均每张卡中每项分值为50分÷200分=0.25分。少于基础分,少1项分值扣0.25分,依此类推。

(2)奖励分:超出基础分200分,超出部分每超1分加0.2分。

三、评选时间:

每个片区每个月在片区内进行评选,评选材料和入选名单片区留存。每个片区每个季度初将上季度入选的服务之星名单及评选表格(附后)报市场部,在公司进行最后评选。

另:本次评选时间结止到10月15日。

评选表格:

1、《丰原大药房“百日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入选名单》

2、《丰原大药房“百日服务之星”评分表》

3、《丰原大药房“百日服务之星”评选服务卡片区排行榜》

4、《丰原大药房片区服务卡使用情况统计表》

市场部

2008年8月18日

丰原大药房“百日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入选名单

丰原大药房“百日服务之星”评分表片区:日期:

片区经理:

丰原大药房“百日服务之星”评选服务卡片区排行榜片区:日期:

片区经理:

丰原大药房服务卡使用情况统计表片

片区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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