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不算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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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不算失败

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不算失败

受访人/唐启华台湾东海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北洋政府在一战爆发后就开始筹备巴黎和会

新浪历史:今年是一战一百周年,国人对一战的印象主要集中在巴黎和会,在过去的观念中,我们一提到巴黎和会就会想起山东问题,事实上在当时的外交中是先有山东问题才有筹备和会和参战的问题,您能谈谈袁世凯时期的中国对于巴黎和会的筹备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吗?

唐启华:说先有山东问题才有参加和会问题,是因为今年是一战百年,100年前的1914年8月份欧战全面开打,中国是在一百年前的8月6号宣布中立的,日本在8月23号对德宣战出兵山东,进攻德国的租借地胶州湾,并占领了胶济铁路沿线,对中国就产生了很大的问题,因为《国际法》上中国是中立国,但是中国并没有执行中立国的义务,未能用武装来阻止日本的借道进攻,所以中国在《国际法》上有站不住脚的地方,所以将来要解决山东问题、胶州湾问题、胶济铁路问题,必须要能够参与战后的和会,才有办法能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我们说先有山东问题才有参与和会的问题。

袁世凯政府在这段期间,组织了一个保和会准备会的特别会议,专门来讨论跟山东有关的各式各样的国际法问题,这个会议一个礼拜或者两个礼拜开一次,由它的会议记录看,讨论的非常详细,在我的书里面第一章的部分讲了很多保和会筹备会的工作。甚至于在1915年,中国还派了两个人到欧洲去筹备会议,如果和会召开的话可设法直接参加,并联络各国的国际法专家讨论中国如何能够参加和会的问题,一个是刘式训,一个是夏诒霆,所以袁世凯政府时期对和会的筹备可说是下了很大的工夫的。

新浪历史:1916年6月袁世凯去世后,北洋政府由黎元洪担任总统,段祺瑞担任总理,当时府院对于中国是否应该参战存在一定的分歧,你能够从当时的内政和外交层面讲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

唐启华:其实当时主要考虑的是内政的问题,黎元洪原来是袁世凯的副总统,袁世凯过世之后他代理总统的职权,但他本身的实力比较弱。段祺瑞是国务总理,手中的兵力比较强大,手下皖系的督军控制了很多的省份,是掌握实权的人,所以他主张中国应该参战,参战可以向外借款,然后可以输入军火,而且将来能够编练参战军到欧洲去,他的军事势力可以得到很大的扩充。事实上他最主要的目的并不是真要拿这支军队到欧洲打仗,最主要是想拿这部分军队把南方不服从中央的省份能够统一,所以他是主张参战的。

黎元洪不希望段祺瑞的实力进一步的扩大,主张跟南方不服从中央的省份联合,抵制段祺瑞的武力统一,所以既有牵扯到外交,也有牵扯到内政的部分,比较复杂。

新浪历史:当时他们的分歧和山东问题有没有关联?

唐启华:和山东问题多少有点关联,因为当时中国要参战的话,主要的借款对象只有美国和日本,美国后来食言了,向日本借款就有会很多的条件,对日本取得山东权益会有更进一步的保障。

新浪历史:1918年11月11号一战停火之后,北洋政府对于和会加速筹备工作,就组建代表团来说,南北政治分歧对于和会筹备的过程产生了哪些具体的影响?

唐启华:当时中国想要参加和会,在中国参战以后,参加和会就有把握了。但是当时协约各国,主要是英国、法国、日本,意大利这些国家,借口中国南北分裂,质疑北京政府是否有代表性,所以当时北京政府就做了两个筹备工作:第一在协约列强的要求之下,在国内进行了南北和议;第二个就是组建代表团的时候,希望能够把南方的代表纳进去,对外表示说,中国虽然有内争,但对外都是一致的。

中国代表在巴黎和会上的表现很出彩

新浪历史:顾维钧在巴黎和会上的陈述,可以说是中国外交史上最富有传奇色彩的演说,尽管顾他本人并没有说过“中国不能失去山东,正如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但是他从法理层面,驳倒日本的立场依然非常精彩,你能谈一谈顾当时是怎么反驳日本的吗?

唐启华:是,过去都认为说顾维钧这个1919年1月28号下午在和会的发言很精彩,但是过去都把他的发言内容的重点放在他讲了山东就是中国的耶路撒冷的一句话。但是我们现在看到当时的会议记录、演讲记录里面都没有看到这一句话,他真正精彩的部分事实上是他用国际法理为中国辩护,他基本上有好多的层次讲得非常精彩。他一开始就说,日本代表也说要把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将来要还给中国,那既然要还为什么不直接还,还要分两步还,法理上面最主要的立足点是什么呢?他说第一个,当初中国跟日本在二十一条谈判之后签署的《民四条约》里面,同意接受日本与德国谈判的结果。当时中国尚未对德宣战,但是后来中国参加欧战,用国际法上的情势变迁原则,因为形势已经发生重大变迁,所以原来答应日本的应该不算数了,所以中国用情势变迁原则主张中国不受《民四条约》约束。

顾维钧又指出日本当时逼着中国签署《民四条约》的时候是用最后通牒武力胁迫的,这在《国际法》上也是有问题的。又说到,如果日本要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在《国际法》上,中国对德宣战时宣称废除所有中国跟德国的条约,所以租借胶州条约已经失效了,所以日本不能够继承什么。甚至顾维钧还指出,在1898年中国跟德国签署胶州湾租借条约的时候,条文规范得很清楚,所有胶州湾德国取得的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国,所以依据以上种种《国际法》的理由,把日本的主张全部驳倒,顾维钧发言精彩的应该是在国际法上面的这部分。

新浪历史:日本在山东问题上法理依据应该和《民四条约》有一定的关系。

唐启华:是,基本上它的依据就是《民四条约》(即一般说的《二十一条》),《民四条约》主要是两个条约,一个是有关于满蒙的条约我们在这里就不谈。另外一个就是有关山东的条约,其中第一

条就讲,有关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跟胶州湾租借地的处分,日本跟德国之间达成的任何协议中国都承认,这等于说是,只要日本取得德国同意把权益给日本的话中国就承认,所以这是日本最主要的法理依据。

另外日本还有其他的法理依据,它跟英国、法国、意大利、俄国,四个协约国在战时都订有密约,互相交换利益,日本得到四国支持战后取得山东原来德国的权益,包括胶州湾租借地胶济铁路,以及德国在太平洋赤道以北岛屿的权利,所以它的法理依据主要就是:第一,《民四条约》里面的依据。第二,跟各国之间的密约。第三个就是1917年山东问题换文,但是山东问题换文我觉得不应该太强调,主要是前面的两项。

新浪历史:刚才您谈到了日本在山东问题上的法理依据,以及谈到了顾维钧在和会上对于日本的反驳,西方诸国是怎么看待中国代表主张的?

唐启华:事实上日本的立场是,我取得山东的权利是有法理依据的,中国同意了,英国、法国等各国都同意了,就只有美国没有同意。中国当时拿什么来作为依据呢,除了中国主张的情势变迁原则、武力胁迫,说日本的条约其实是无效的之外,还强调了美国主张的原则。

美国在1917年参战的时候,总统威尔逊提出了所谓的十四点和平计划,里面讲的很清楚,要废除秘密外交,主张公开外交,主张民族自决,主张建立国际联盟,以法理正义来解决国际争端,所以中国基本上是用这几条来争取国际同情,所以得到的是美国的支持。而且美国是不承认中日《民四条约》的,所以基本上美国支持中国跟日本竞争山东,甚至于废除《民四条约》。

但是英国、法国、意大利这些国家都跟日本有密约,支持日本,所以在巴黎和会上只有美国支持中国,其它国家支持日本。刚开始美国力量很强,主导会议进行,但是会议开到一半,美国的力量越来越弱,到四月意大利退出和会,美国担心和会失败,支持中国的态度也软化,有人认为美国背叛中国,导致中国在巴黎和会上山东失败,国际上的因素主要是这样。

新浪历史:美国为什么后来会改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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