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课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为了加强对公司尾矿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尾矿设施造成危害,确保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尾矿设施是指公司尾矿贮存设施、浆体输送系统、澄清水回收系统、渗透水回收系统、排洪系统等设施。
二、尾矿设施在投入使用前由公司组织安全检查、验收、评估并经过有关部门验收通过,方可投入使用。尾矿库闭库检查、验收、评估工作由公司组织。
三、尾矿设施运行过程中,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和技术规定认真做好输送、放矿、筑坝、回水及坝体的维护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记录。
四、负责尾矿库安全巡查及维护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规定。
六、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尾矿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6-9月主汛期进行班检查和10-5月进行日检查);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安全员、技术人员对尾矿库进行安全检查(6-9月实施周检查,10-5月实施月检查);公司安环部安全抽查(不定期)和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汛期(6-9月)公司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
七、所有检查必须做好记录。
八、任何人发现尾矿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都必须及时报告安环部,如遇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安环部和公司领导。
九、对发现的尾矿设施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必须及时予以研究、整改。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库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环境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基础管理
1.尾矿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环办负责。
2.防汛办公室作为尾矿库汛期安全运行的主要监管部门。
3.安全环保部制定并完善尾矿库看坝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培训。
4.所有看坝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参加每年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
5.每年制定生产计划时必须有尾矿排砂计划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同时保证资金投入到位,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尾矿库相关设施构筑及排放方案由质检部负责,经公司审定后实施,并送安全环保部存档。
6.公司建立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预案进行演练。
7.安全环保部健全尾矿库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源日常检查记录、测量记录、隐患处理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安全环保部、综合部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
二.现场安全管理
(一)看坝工职责
1.尾矿库看坝工对库区设施负责看护。每班对泵房、监控设施、坝体、倒渣情况、渗滤液收集池等的至少检查一次,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发现有盗窃、损坏设施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同时报告保卫科。
2.对库区水位高度、溢流口水位等每班观测不少于四次,适时调整溢流口,不得让浑水溢出。
3.做好日常看坝工作记录,记录必须清晰、齐全。
(二)各单位、部门职责
1.基建办在库区布置观测点、线,每月对坝体的稳定性至少进行两次监测,汛期及异常情况加密监测。主要观测内容为坝体及边坡的位移、沉降等,并做好记录。
2.各部门发现尾矿库坝体有沉降、位移等重大安全隐患应将信息及时反馈安全环保部并报告公司领导。由设备部、综合部、安全环保部、维修车间、厂务部等部门制定相应技术对策,由安全环保部进行跟踪检查监督。
3.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设备、维修、综合、保卫、厂务等部门参加,每月对尾矿库的安全运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在雨季时加密检查。重点检查防汛物质是否到位,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库内水位是否正常,溢流道是否畅通、通讯是否畅通等。
4.保卫科、综合部听从总调安排,及时做好尾矿输送调整
与看护。处理好尾矿输送过程中的日常工作。
5.综合部对尾矿库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同时将结果反馈到防汛办公室与安全环保部。
6.尾矿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宣布启动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报告地方政府。事故处理情况由保卫部作好记录。
7.各部门记录在次月5日前报安全环保健康部存档。
三.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落实。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责任制、奖惩制和考核制。
二、尾矿库的安全检查,作为安全管理制度的一项管理内容,可分为四级,即: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1、日常检查:综合部应对尾矿库进行日常检查,交接班应有记录,并妥为保存。
2、定期检查:安环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尾矿库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向主管领导报告,将有关资料归档;主管尾矿库安全部门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每年汛前、汛后对尾矿库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于汛期前一个季度提出尾矿库渡汛方案报当地防汛指挥部,同时抄报行业尾矿坝工程安全技术监督站。
3、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等灾害后,安环办应组织有关部门及基层管理单位对尾矿库的安全状态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必要时报请上级有关单位会同检查,检查结果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4、安全鉴定:当尾矿坝堆积坝高度达到总堆积高度的一半至三分之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现行规范标准进行一至
二次安全鉴定工作,其重点应为抗洪能力及坝体稳定性。
三、尾故库的安全管理应纳入正常生产计划,并列入安全生产、质量评比工作内。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方面作出贡献的管理、操作人员实行奖励。对于玩忽职守、违反管理规程的人员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要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四、设置专职或兼职尾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技术工作,其人员应具备尾矿库安全管理方面的基本专业知识,掌握尾矿库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了解尾矿处理工艺流程,熟悉国家或部门有关标准及规定、规范等。
六、尾矿库操作是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