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
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为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
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李长友副组长:王曙梅成员:宫世杰、林伟、苏晓玲、徐学华、蒋吉壮、姜奎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李长友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
五、由院医务科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院医务科成员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六、审批程序(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二)各科室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四)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人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医师手术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医师手术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为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加强各科室与医师的手术、介入诊疗管理,根据卫健委《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及我院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的手术包括普通手术、腔镜、介入和麻醉等高风险技术操作。
一、手术(介入)分类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难度要求,把手术分为:1.四级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2.三级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3.二级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4.一级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二、各级医师手术范围各级医师必须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后方可开展规定的各类手术。
(一)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含3年)者,可实施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可实施难度和风险较小的二级手术。
(二)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内(含3年)者,可实施二级手术。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在熟练掌握二级手术的基础上,可实施难度和风险较小的三级手术。
(三)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者,可实施一、二、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可逐步开展四类手术。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在熟练掌握一、二、三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四级手术。
酌情参与新开展的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四)主任医师具有一、二、三、四级手术资格,并可完成新开展的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上级医师均有权有责指导下级医师进行手术,检查监督全科手术,以确保手术质量、安全。
内镜诊疗技术的人员资质要求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等13个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870号)文件内容执行。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与授权管理制度(2023范文免修改)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与授权管理制度1. 背景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医疗需求的不断增加,介入诊疗成为了现代医学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建立和完善介入诊疗医师资质与授权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2. 目标介入诊疗医师资质与授权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医师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安全、准确地进行介入诊疗,并将其限定在合法授权的范围内。
3. 管理制度3.1 资质要求为了获得介入诊疗医师的资格,医生需要满足要求:拥有有效的医师执业资格至少有3年的相关临床工作经验接受过正规的介入诊疗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通过相关考试评估并取得相关资质认证3.2 授权管理介入诊疗医师资质认证机构将负责对医师进行资质认证,并根据其专业背景和能力进行评估。
认证机构将颁发认证证书,证明医师已经具备进行介入诊疗的资格。
3.3 授权范围认证机构将根据医师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将其授权范围限定在特定的介入诊疗领域或技术上。
医师在超出其授权范围的介入诊疗行为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4. 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医师的继续专业发展和提高,介入诊疗医师的授权将定期进行复审。
认证机构将对医师的继续教育情况和临床实践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继续授权。
5. 违规处理机制对于违反介入诊疗医师资质与授权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和法律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执业资格、吊销执业资格等。
6. 结论介入诊疗医师资质与授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确保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的重要举措。
通过明确的资质要求和严格的授权管理,可以有效地规范介入诊疗行为,并提高医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维护患者的权益。
同时,监督和评估机制的建立,可以促使医师不断学习和提高,保持临床实践的最新水平。
只有通过这样的制度建设,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的介入诊疗医疗体系。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与流程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与流程一、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1.背景介入诊疗医师是指具有独立开展介入诊疗技术工作能力的医师,是介入诊疗的实施者。
目前国内医疗领域出现了“大量医生水土不服”、“医生流失严重”等问题,因此制定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规定,是提高介入诊疗技术的开展效果,保障病人安全的需要。
2.制度建设目标1)确保介入诊疗技术工作的规范化和安全性,对专业领域能力较强的医师予以支持和合适的表彰,同时加强管理措施、完善评价机制,促进其职业发展。
2)强化医师职责和责任,规范其行为和操作,并根据实际发展需要进行动态更新。
3)保障患者安全,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是建立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的根本目的。
3.管理原则1)介入诊疗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临床经验和技能,必须持有介入诊疗医师证书方可开展介入诊疗工作。
2)对介入诊疗人员的证书、技能等应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对未达标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工作再次达到要求方可重新颁发证书。
3)对介入诊疗人员的工作进行机构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4)对于存在问题的操作和行为,应及时处理和上报,以确保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4.管理内容1)培训教育:针对介入诊疗医师,有一定的教育和继续教育计划,以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证书颁发:经过申请、审核,成功达标的介入诊疗医师才会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对医师患者操作情况进行信息记录。
3)证书管理:通过信息系统,实时跟踪介入诊疗医师的工作信息,定期释放能进行操作的人员名单,对感染和事故情况进行控制和管理,并在证书有效期到达前,在有效期内下发解除操作通知。
4)考核评估:定期对介入诊疗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对其操作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保障体系:为介入医师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强制要求医师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医师的正常操作,减少确保医疗安全风险的发生。
二、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流程1.申请审核申请人需要向医院的相关部门提出介入诊疗医师的申请,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与流程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与流程一、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师资质认定条件:(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者外科专业。
(二)有5年以上心血管疾病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经过卫生部认定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至少1年并考核合格。
(四)经2名以上具有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资质且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二、具有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资质医师的技术基本要求:具有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资质的医师作为术者每年完成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病例不少于50例。
从事冠心病介入治疗的医师作为术者每年完成冠心病介入治疗不少于50例;从事导管消融治疗的医师作为术者每年完成导管消融治疗不少于20例;从事起搏器治疗的医师作为术者每年完成起搏器治疗不少于10例;从事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的医师作为术者每年完成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不少于20例。
三、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和再授权管理:(一)评价周期为每年度评价一次。
(二)对完成本级别手术达以上基本技术要求,且未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者,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三)预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除达到以上基本技术要求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获得相应手术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2.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3.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差错或事故发生;4.当一助完成高一级别手术100例以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当术者完成高一级别手术30例以上。
(四)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下年度不得晋升高一级别手术资质:1.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存在非计划再次手术者;2.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若发现有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擅自开展手术者。
(五)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1.达不到基本技术要求;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发生2次或2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
介入(放射)科诊疗医生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介入(放射)科诊疗医生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介入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针对介入诊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医务人员基本要求
(1)介入诊疗医生
①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外科或放射专业。
②有三年以上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并有一年以上影像诊断工作经验,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经过介入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④经两名以上具有介入诊疗技术资质且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推荐。
(2)专业护士及其他技术人员经过介入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2. 手术分级: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介入手术分为四级。
(1)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2)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3)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手术(介入)资格准入、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手术(介入)资格准入、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为确保手术(介入)安全和手术(介入)质量,加强各科室与医师的手术、介入诊疗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手术(介入)分类: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难度要求,把手术分为:⒈Ⅵ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⒉Ⅲ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⒊Ⅱ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⒋Ⅰ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微创(腔镜)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类手术中,也可单独分列;二、手术医师分级:⒈甲等资质:主任医师或晋升副主任医师临床工作年限≥6年,并有相应的临床工作能力;⒉乙等资质:副主任医师或晋升主治医师临床工作年限≥6年,并有相应的临床工作能力;⒊丙等资质: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并有相应的临床工作能力;⒋丁等资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并有相应的临床工作能力。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⒈甲等资质:具有Ⅰ、Ⅱ、Ⅲ、Ⅳ类手术资格,并可完成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⒉乙等资质:具有Ⅰ、Ⅱ、Ⅲ类手术资格,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Ⅳ类手术,特别优秀者可经科室考核、医教部审核批准可开展新手术或引进新手术。
⒊丙等资质:具有Ⅰ、Ⅱ类手术资格,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Ⅲ类手术。
⒋丁等资质:具有Ⅰ类手术资格,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Ⅱ类手术。
四、手术医师分级资质的评定:⒈各科要成立科主任为组长的手术医师资质分级评定小组(名单报医务部备案),具体负责各专科手术医师资质分级评定、考核工作。
⒉各科根据各科工作实际,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手术分级目录(Ⅰ、Ⅱ、Ⅲ、Ⅳ级)和各级资质医师准入基本要求报医务部,经医院医疗质量评审专家委员会核审后公布执行,手术分级目录可根据学科发展,不断补充完善和修订。
⒊丁等、丙等资质资格评审工作由科室负责,报医务部审核、备案、公布后生效;乙等、甲等资质资格评审工作由科室资质分级评定小组和医院手术权限管理委员会专家组二级评审,分管院长审批,医务部公布后生效,申报评定流程如下:本人申请,并附 2名上级医师推荐信科内审核申请人是否达申报相应资质规定手术种类及例数科室医师资质分级评定小组考核报医务部医院手术权限管理委员会专家组评审、分管院长审批院网公布生效⒋新入院人员由本人根据临床经历和能力申报相应的资格,经科室医师资质分级评定专家组考核(应进行手术考察)报医务部参照第3条评审决定,乙等及乙等以下资质有3个月考察期,甲等资质有6个月考察期,期满考察合格方最后生效。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与授权管理制度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与授权管理制度
诊疗医师资质与授权管理制度是指对医师进行资质评价和授权管理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师的专业能力和道德素质,保障患者的安全权益。
1. 医师资格认定:医师需要通过相关考试和评价来获取医师资格证书,证明其具备从事医疗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医师职称评定:医师需要经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学术成果,通过相关评审程序来评定职称级别,以准确反映医师的专业水平和学术贡献。
3. 医师执业注册:医师需要在注册机构注册才能合法开展医疗活动,注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医师资格证书、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
4. 医师授权:医师在特定领域的临床实践中,可能需要接受授权才能开展某些特殊的医疗技术或进行某些操作。
这种授权一般需要通过专业评审和培训来获得。
5. 医师继续教育:医学领域的知识和技术都在不断进步,医师需要通过参加教育培训和持续学习来更新自己的知识,保持与时俱进的专业水平。
6. 医师考核和纪律管理:医师在从业过程中,需要接受定期的考核评价,以确保其工作质量和职业标准。
对于违反职业伦理或规定的医师,还需要进行纪律处理。
这样的诊疗医师资质与授权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确保医师的专业水准和质量,提高诊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也可以为医师提供一个规范和公正的评价与发展环境。
介入手术分级管理和手术医师资质授权制度
介入手术分级管理和手术医师资质授权制度我院各专科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制度参考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管理技术规范行,由科室主任具体负责,医院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领导管理。
我院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根据介入手术分级和介入医师实际介入手术水平决定。
第一条分级原则:按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进行介入手术分级制。
第二条介入手术医师分级: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所有介入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取得相关专科介入培训合格证或经过相关专科介入诊疗系统培训1年并合格。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临床工作不满3年,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工作不满2年者。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临床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并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不满3年,或临床博士生毕业从事临床工作不满2年者。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临床博士生毕业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者。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不满3年者。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七)主任医师。
第三条手术分类: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将手术分为: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第四条各级医师手术范围(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参加并熟练掌握一级手术,可参加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三级手术,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一些四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进行四级手术。
医师介入准入管理制度
医师介入准入管理制度一、医师准入的重要性医师是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他们的专业水平、医德医风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如果医师的素质不高或者工作态度不端正,就会给患者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危及患者的生命。
因此,医师准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医师准入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只有通过对医师进行准确评估和严格管理,才能确保医师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医疗工作。
这样,患者才能得到规范、安全和有效的医疗服务。
其次,医师准入可以规范医师的行为和素质。
医师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他们的行为和言论都会影响到整个医疗行业的形象。
只有在医师的准入中加入有关医德医风的评估,才能有效地引导医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医疗服务的公信力。
最后,医师准入是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方式。
医师的工作质量和态度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利益。
只有通过严格的准入管理,才能杜绝劣医从业,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师准入的标准和程序为了建立科学合理的医师准入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医师准入的标准和程序。
一般来说,医师准入的标准主要包括医师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学历资格、执业资格等方面的要求。
而医师准入的程序一般分为申请、审核、考核、注册和监督五个阶段。
首先,医师准入的标准。
医师准入的标准应该包括医师的专业技能、临床经验、职业操守、学历背景等方面的要求。
一般来说,医师应具备高等教育背景,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临床经验。
此外,医师应当具备一定的医德医风,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其次,医师准入的程序。
医师准入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请、审核、考核、注册和监督。
首先,医师向相关医疗机构提交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医疗机构根据医师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准入标准。
审核通过后,医师需要进行考核,包括书面考试和面试等环节。
考核合格后,医师可以取得执业资格,获得医师注册证书。
医师在执业期间还需要接受监督,保持专业素质和医德水平。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与授权管理制度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与授权管理制度为规范我院介入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及保障质量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手术医师资质与授权管理制度》、《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该制度。
一、管理组织架构建立院科两级医疗技术资质及授权动态管理组织。
院级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科级以科室为单位成立科室医疗技术资质审核小组(科主任为组长、组员原则上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至少2名),具体职责按照《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中要求执行。
二、手术医生权限(一)实施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应当由本机构执业的医师决定,实施按照三级及以上手术管理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应当由5年以上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机构执业医师决定,术者由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医师担任。
术前应当制订手术方案和患者管理方案,明确预防并发症的措施。
(二)实施综合介入诊疗技术应当由本机构执业医师决定,实施按照三级及以上手术管理的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的应当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机构执业医师决定,术者由符合医院相关制度要求的医师担任。
术前应当制订手术方案和患者管理方案,明确预防并发症的措施。
(三)实施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应当由本机构执业医师决定,实施按照三级及以上手术管理的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应当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机构执业医师决定,术者由符合医院相关制度要求的医师担任。
术前应当制订手术方案和患者管理方案,明确预防并发症的措施。
(四)实施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应当由本机构执业医师决定,实施按照三级及以上手术管理的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应当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机构执业医师决定,术者由符合医院相关制度要求的医师担任。
麻醉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与权限汇总表
题目 1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制度与权限汇总表为了确保介入诊疗操作的安全和质量,明确各级医师操作权限,根据《神经血管技术管理规范》《综合介入技术管理规范》《心血管介入技术管理规范》《神经血管技术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与权限汇总表。
1、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制度1、1、介入诊疗医师1、1、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或与开展的介入诊疗相适应的临床专业。
1、1、2有3年以上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
1、1、3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1、1、4.开展三级以上介入诊疗手术的医师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1、4、1有5年以上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1、4、2经卫生部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1、1、5拟从事介入诊疗的医师应当接受不少于6个月的系统培训。
拟从事三级以上介入诊疗的医师应当接受不少于12个月的系统培训。
1、2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流程申请者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介入诊疗资质授权申报表》,由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对其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报医务部审核,经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审。
附件1:介入诊疗资质授权流程图附件2:权限汇总表一: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医师权限汇总表二:综合介入诊疗技术医师权限汇总表三: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医师准入汇总表四: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医师准入汇总表题目二、麻醉医师资质授权制度与权限汇总表为了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以保证手术安全、提高手术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和流程。
1.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介入手术分级管理和手术医师资质授权制度
九、政策支持与推广
1.政策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介入手术分级管理和手术医师资质授权制度的实施。
2.资金保障:政府应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帮助医疗机构完善介入手术相关设施、设备,提高手术安全性。
3.推广与应用:医疗机构应积极推广介入手术分级管理和手术医师资质授权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十一、手术安全评估
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介入手术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患者满意度等方面。
2.风险评估:针对每例手术,由具备资质的医师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安全改进:根据手术安全评估结果,医疗机构应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改进,提高手术安全性。
十二、手术费用管理
1.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应依据相关规定,合理制定介入手术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3.高级培训:针对具有中级资质的医师,通过专项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方式,提高其复杂手术的操作能力,达到高级资质要求。
4.继续教育: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介入手术相关的学术活动和继续教育课程,使医师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
七、信息管理与公开
1.医疗机构应建立介入手术信息管理系统,对手术医师资质、手术病例、手术效果等进行详细记录。
2.改进措施:针对质量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跟踪实施效果。
3.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手术团队积极参与质量改进,提升整体手术水平。
二十一、手术培训与考核
1.培训计划:医疗机构应制定系统性的手术培训计划,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以提升医师的手术技能。
2.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手术医师考核制度,确保医师在通过考核后才能独立开展手术。
介入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介入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称介入诊疗技术是应用现代高科技手段进行的一种微创性治疗,即在医学影像设备的引导下,将特制的导管、导丝等精密器械引入人体,对体内病灶进行诊断和局部治疗。
二、介入手术准入专家组名单及职责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秘书:XX职责:1、负责医师介入手术资格准入和技术准入;2、负责介入手术基本技能操作训练;3、负责介入手术的技术指导;4、负责介入手术的质量监控。
三、从事介入诊疗技术人员基本要求(一)介入诊疗医师资质要求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及影像诊断与放射治疗专业医师。
2.有3年以上心血管内科、心血管外科、胸外科或其他相关专业临床诊疗工作经验。
3.拟从事介入诊疗技术的医师需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过介入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医院对从事介入诊疗技术的工作人员实行授权制,未取得医院授权的人员不得从事介入诊疗技术相关工作。
(四)各级介入医师手术分级1、甲等资质:主任医师或晋升副主任医师临床工作年限≥5年,并有相应的临床工作能力。
2、乙等资质:副主任医师或晋升主治医师临床工作年限≥5年,并有相应的临床工作能力。
3、丙等资质:主治医师,并有相应的临床工作能力。
4、丁等资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有相应的临床工作能力,并符合介入诊疗医师资质要求。
(五)各级介入医师手术范围1、甲等资质:具有Ⅰ、Ⅱ、Ⅲ、Ⅳ级介入手术资格,并可完成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
2、乙等资质:具有Ⅰ、Ⅱ、Ⅲ级介入手术资格,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Ⅳ级介入手术,特别优秀者可经科室考核,医务科审核批准可开展新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
3、丙等资质:具有Ⅰ、Ⅱ级介入手术资格,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Ⅲ级介入手术。
4、丁等资质:具有Ⅰ级介入手术资格,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Ⅱ级介入手术。
(六)特殊情况下的审批标准1、因各种原因被降级处理的医师,可在降级半年后申请该级腔镜手术资质;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按照医院有关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制度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制度(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师①资质要求:a.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者外科专业。
b.有5年以上心血管疾病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c.经过卫生部认定的心血管疾病介人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d.经2名以上具有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资质且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e.专业护士及其他技术人员经过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②培训:拟从事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的医师应当接受至少1年的系统培训。
a.培训基地由卫生部认定,且具备相关条件。
b.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师培训要求。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规定数量的诊断性心导管检查、心血管造影病例和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拟从事冠心病介入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少于50例冠状动脉造影病例和不少于25例冠心病介入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拟从事导管消融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少于20例导管消融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拟从事起搏器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少于10例起搏器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拟从事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少于25 例诊断性心导管检查、心血管造影病例和15例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c.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对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术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与其他学科共同会诊、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操作、介入诊疗操作过程记录、围术期处理、重症监护治疗和手术后随访等。
d.在境外接受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系统培训1年以上、完成规定病例数的医师,有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可以认定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2)综合介入诊疗医师①资质要求a.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或与开展的综合介入诊疗相适应的临床专业。
介入医师资质授权及分级管理
医院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制度与流程综合介入诊疗技术是指除神经血管介入、心血管介入和外周血管介入以外其他介入诊疗技术的总称,主要包括对非血管疾病和肿瘤进行诊断和治疗的介入技术。
其中,非血管介入疾病诊疗是在医学影像设备引导下,经皮穿刺或经体表孔道途径对非血管疾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技术;肿瘤介入诊疗是指在医学影像设备引导下,经血管或非血管途径对肿瘤进行诊断断和治疗的技术。
为了确保介入诊疗操作的安全和质量,明确各级医师操作权限,根据〈〈综合介入技术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一、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制度(一)、综合介入诊疗医师。
1.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或与开展的综合介入诊疗相适应的临床专业。
2. 有3年以上综合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
3. 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综合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4. 开展三级以上综合介入诊疗手术的医师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有5年以上综合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 经卫生部综合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八专业护士及其他技术人员经过相关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拟从事综合介入诊疗的医师应当接受不少于6个月的系统培训。
拟从事三级以上综合介入诊疗的医师应当接受不少于12个月的系统培训。
二、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流程申请者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介入诊疗资质授权申报表》,由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对其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报医务部审核,经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审,分管副院长审批。
Vv附件综合介入诊疗手术分级目录一级手术1. 一般动静脉造影术和其它部位插管造影术2. 一般部位的经皮穿刺活检术3. 经皮肝穿胆道造影术4. 胸、腹腔置管引流术5. 中心静脉置管术6. 胃十二指肠营养管置入术7. 各个部位脓肿、盘肿穿刺引流术8. 经皮瘤内注药术9. 经皮一般畸形血管硕化术10. 透视下金属异物取出术11. 经皮穿刺或经T型管取石术二级手术1. 各部位肿瘤化疗灌注及栓塞术(颅脑除外)2. 输卵管再通术3. 肺大疱及胸膜腔固化术4. 经皮肾造痿术5. 消化道支架植入术6. 肾上腺动静脉造影术7. 经皮注射无水酒精治疗肿瘤手术8. 鼻泪管成形术9. 经皮腰椎间盘切吸/激光气化/臭氧注射术10. 肝、肾盘肿消融术11. 经皮穿刺肿瘤热消融术(射频 /微波/激光消融)12. 经皮穿刺肿瘤冷消融术(氯氮冷冻术)13. 经皮胃造痿术三级手术1. 经皮经肝食道胃底静脉栓塞术2. 经皮肝胆管内外支架术3. 脾动脉栓塞术4. 宫外孕介入治疗术5. 肿瘤相关的血管支架植入术6. 精索静脉曲张硕化栓塞术7. 泌尿系支架置入术8. 除神经系统以外的外周动脉/静脉栓塞术9. 颈外动脉分支栓塞/化疗术10. 经皮椎体成形/椎体后凸成形术(除外上段胸椎和颈椎)11. 心血管内异物取出术12. 各部位肿瘤的放射性粒子植入术(头颈部除外)13. 经皮血管药盒置入术四级手术1. 颅面部血管疾病的无水酒精/硕化剂治疗术2. 经皮颈椎间盘切吸/激光气化/臭氧注射术3. 气管支气管支架植入术4. 上段胸椎和颈椎经皮椎体成形/椎体后凸成形术5. 经颈静脉肝内门体分流术(TIPS)6. 头颈部放射性粒子植入术7. 颅面部高血循病变的辅助性介入栓塞术8. 其它准予临床应用的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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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基本要求
(一)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师
1.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者外科专业。
2.有5年以上心血管疾病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卫生部认定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4.经2名以上具有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资质且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二)专业护士及其他技术人员经过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培训
拟从事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的医师应当接受至少1年的系统培训。
(一)培训基地由卫生部认定,且具备相关条件。
(二)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师培训要求。
1.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规定数量的诊断性心导管检查、心血管造影病例和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拟从事冠心病介入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少于50例冠状动脉造影病例和不少于25例冠心病介入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拟从事导管消融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少于20例导管消融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拟从事起搏器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少于10例起搏器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拟从事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少于25例诊断性心导管检查、心血管造影病例和15例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2.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对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术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与其他学科共同会诊、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操作、介入诊疗操作过程记录、围手术期处理、重症监护治疗和手术后随访等。
3.在境外接受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系统培训1年以上、完成规定病例数的医师,有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可以认定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三、授权与再授权
医师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质的资质证书,具有
独立进行该介入手术能力时,可向科室和医院提出该介入手术权限的申请,科室和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能力评价和是否授权的决定,具体程序如下:
1、医师在卫生部认定的机构中培训后,且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具有独立进行相关资质介入手术能力后,个人提交申请,交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进行讨论,将讨论意见上报医务科。
2、医务科组织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审核,给出技术能力评价,合格者给予相关级别介入手术的授权。
3、根据工作情况每年集中实施一次评价与再授权。
郑州市人民医院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