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2013年7月自学考试行政法考前冲刺背诵要点
一篇绪论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1、行政:行政在行政法上的意义,通常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
2、行政分类:(1)公行政与国家行政属于公行政,但公行政并不等于国家行政。
公行政还包括其他非国家的公共组织的行政。
狭义的公行政仅包括公行政。
(2)静态行政与动态行政静态是所在,即被赋予相应职能的组织单位和个人,指行政机关。
机构、人员;动态是所为,即相应组织职能的运作,指行政活动、行为。
(3)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形式是主体性质;实质是主体活动的性质。
3、行政法作为独立的一个法律部门,是伴随着“行政国”的产生而产生的;行政国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是行政国的基本条件。
4、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行政法的内容是由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
其调整对象即行政关系,包括:(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是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即其权利、义务收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管理关系与其他行政关系比较,有两个重要特点:其一,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其二,行政主体在行政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包括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其他行政执法人员。
(3)行政救济关系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予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受理申诉、控告、检举的信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诉讼的人民法院。
(4)内部行政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所属机构(部与司、局、处等)或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职权的组织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关系,等等。
论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相对人特征视角
论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相对人
特征视角
行政相对人特征视角是指从行政相对人自身的特点和属性角度来理解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具有特定地位和权责的主体,其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相对人的特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 权利义务平衡: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既享有权利,也承担义务。
他们不仅享有受到行政机关保护的合法权益,还要履行与其权益相对应的法定义务。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之间存在平衡关系。
2. 主动参与性: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具有主动参与的权利和义务。
他们有权提出申请、发起行政诉讼或其他救济程序,也有义务积极合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配合行政机关的工作。
3. 平等地位:行政相对人作为与行政机关平等地位的主体,享有平等对待的权利。
行政机关在处理与行政相对人相关的事务时,应本着平等、公正、非歧视的原则对待行政相对人。
4. 自主性: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自行决定遵守法律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也可以自行决定行使自己的权利。
行政机关不能随意干涉行政相对人的正当权益。
,行政相对人特征视角强调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和权利义务平衡,强调了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性、平等地位和自主性,是理解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视角。
第四章 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
3.行政派出关系中的行政主体。我国的派出组织 有两种: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在行政派出关系 中,设立派出组织的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派出 组织本身不是行政主体,其行为后果归属于设立 它的行政机关。但当法律、法规直接授权派出组 织进行管理时,该派出组织获得行政主体资格。
家独立进行行政管理并独立参加行政诉讼的组织。 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 1.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2.行政主体是依法拥有国家行政职权的组织。 3.行政主体有权代表国家独立行使行政权力。 4.行政主体能够独立参加行政诉讼。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1.行政组织法主要是静态的法。
2.行政组织法原则上只能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
3.行政组织法只规定行政权及行政权的承担者, 不直接规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三)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内容
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行政组织 法的规范主要涉及行政机关的组成、设置、性质、 职责权限以及公务员的管理。从应然状态看,行 政组织法应包括行政机关组织法、行政机关编制 法和国家公务员法三部分。
①行政组织是一集合概念,偏重“学②行政组织指一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人民政府 及其下设的各类行政机关组成;而行政机关是行 政组织中的基础单位,不能再行分解。
③行政组织担当的行政事务具有整体性,享有的 行政权也是全方位的;而行政机关担当的行政事 务大多限于某一方面,享有部分行政权。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双向互动的例子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双向互动的例子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双向互动的例子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例子:
1. 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政府在制定政策或法规时,会通过征求意见、公开听证会等方式与行政相对人进行互动。
行政相对人可以提供意见和建议,行政主体则会考虑这些意见并对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2. 行政许可申请与审批:行政相对人向行政主体申请行政许可,如营业执照、建筑许可证等。
行政主体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面试。
这种互动确保了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进行公正评估,并给予适当的批准或拒绝。
3. 投诉与申诉处理: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决定或行为不满意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或申诉。
行政主体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并与行政相对人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解决争议。
4. 公共服务提供与反馈:行政主体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
行政相对人在接受这些服务时,可以向行政主体提供反馈和建议,以改进服务质量。
行政法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案例:1997年3月25日下午1时许,原告何某在某区百灵商
场被黄建兴殴打,致头部轻微外伤。为此,原告自案发之 日起至1998年5月一直要求某区公安机关对黄建兴的上述 违法行为作出处理。某区公安局所属的华坪路派出所也曾 于1998年7月28日和8月3日两次组织原告和黄建兴就经济损 失问题进行调解,因调解未成,遂告知双方到法院解决。 1998年8月28日,何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 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被告于1998年9月25日对黄建兴作 出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 问:公安机关是否行使了职权? 是否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第四章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政机关
案例:
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将原有的办公楼修葺一新,并 购置一些办公家具,便于1993年6月与该县居美家具公司签 订了一份关于购买办公家具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居美家具 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送货上门。县工商局认为该批家具质量不 够好,便以此为由要求降低价格。居美家具公司不肯降价, 认为家具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县工商局应履行合同,收货付 款。双方争执不下。县工商局即以居美家具公司从事非法经 营活动为由,吊销了居美家具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 7000元。居美家具公司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是要求县工商局履行合同,并偿付违约金;二是请求撤销 县工商局对其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问:县工商局有哪些行为?在实施各种行为时又具体以何种身 份?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第三节 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
一般职责 主要职权
保障国家安全 维护社会秩序
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保障和促进文化进步 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和社会 福利 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与 生态环境
行政立法权 行政命令权
行政处理权 行政监督权 行政裁决权 行政强制权与行政处罚权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七)地方行政机关 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级——乡级)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厅局委)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区
公所、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 人民政府】)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地方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厅局委)
问: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是否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进行 行政处罚?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是否可以成为适格被告?
分析要点: 治安科是区公安分局的内部机构,是具体执行公务、实现区
公安分局职能的机构,其自身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行 政职权,也不能独立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具有行 政主体资格。治安科对外所作出的一切具体行政行为只能是 以某区公安分局的名义作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应由某 区公安分局来承担。因此,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不能以自己 的名义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而张某也只能以区公安分局为 被告。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四、行政主体的类型
(一)外部行政主体和内部行政主体 外部行政主体——→的行政相对人; 内部行政主体——→本行政主体的组成机构、公
务员或隶属于本行政主体的其他主体。如:北京 市工商局企监处;上海市法制办综合处; 许多学者将外部行政主体的分类与行政机关的分 类相同,内部行政主体则包括行政机关、领导机 构、办公机构、内部事务管理机构。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3.企业单位(行政性公司)地铁运营公司、烟 草自来水煤炭煤气电力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 在现金管理方面享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4.事业单位(卫生防疫站、检验检疫机构、国 境卫生检疫机构、高校)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1年1月1日 起实施)第8条第1款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 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这就赋予了高校学位授予权。
行政法主体
特征: 1、行使国家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 制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 制 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 和不间断的 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与个 人、组织打交道
行政机关的职责: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 会秩序、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促进文 化进步、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保 护和完善人类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行政机关的职权: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 权、行政处理权、行政监督权、行政裁决权、 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
区公所:《地方组织法》第68条规定,“县、 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 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 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台北市大同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地方组织法》第68条规定,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任人民政府,经上一 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 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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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村委会是否为行政主体? 分析:村委会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是根据法律、 法规规定,村委会享有一定的类似行政职权。例如,村 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 业,有权管理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管法规定,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经营管 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 用土地的,应当先向村委会提出用地申请,由村委会报 人民政府批准。所以,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管理集体 土地,向政府申报村民的用地申请等。所以,管理本村 的公共事务,管理集体土地,向政府申报村民的用地申 请等,是村委会的法定职责。据此,可以将村委会视为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有关方面具有行政诉讼被告主 体资格。
3、社会团体 工会、青联、妇女协会等社会团体在某种情况下 也能够行使行政职能,办理一定行政事务。 4、事业单位 经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的事业单位。主 要包括研究机构和教育机构。如学校,计量部门和卫 生检疫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 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 可以、文化、卫生等其他的社会服务组织。
行政相对人 名词解释
行政相对人名词解释行政相对人是指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主要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接受行政主体的管理和监督。
行政相对人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受到行政主体的限制和影响。
行政相对人必须遵守行政主体的管理规定,履行行政法所规定的义务,同时也享有行政法所规定的权利。
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知情权:行政相对人有权了解行政主体的管理政策、法规和决定等信息。
(2)参与权:行政相对人有权参与行政主体的决策和管理过程,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3)表达权:行政相对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包括申诉、控告和检举等。
(4)救济权: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管理行为有异议时,有权申请救济,包括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
1.义务(1)遵守行政法规和决定:行政相对人必须遵守行政主体发布的法规和决定,服从管理。
(2)提供信息:行政相对人有义务向行政主体提供必要的信息,协助行政主体进行管理。
(3)接受监督:行政相对人必须接受行政主体的监督和管理,包括接受检查、审查等。
三、行政相对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不同的分类。
常见的分类包括:1.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等。
2.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
3.其他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群众性组织等。
4.内部相对人:指在行政机关内部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人员,如公务员等。
5.外部相对人:指在行政机关外部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人员,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四、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行政相对人在违反行政法规和决定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1.民事责任: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其他民事法律行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一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或决定,依法应承担的行政处罚或处分责任。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第五章 行政机关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行政机关概述 行政机关的职责与职权 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对行政 机关的要求 我国现行行政机关体系
第一节 行政机关概述 不同于:1)依自己意志
设立的组织;2)依据法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 律、法规授权设立的组织
依据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 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2、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 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 由国务院决定
?
即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法律关系的
参加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
的承受者。例\1.flv=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二、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参与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
行
政
行政监督关系
法
律
行政救济关系
关
系
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法主体
行政相对人★
行 政
机
监督主体
行
关
+政
救济机关
主
体
法
公务员等
第 二 编 行 政 法 主 体
第二编 行政法主体
第四章 行政法主体概述 第五章 行政机关 第六章 其它行政主体 第七章 公务员 第八章 行政相对人 第九章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第四章 行政法主体概述
第一节 行政法主体的概念 第二节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第一节 行政法主体的概念
一、行政法主体的含义
产生的法律责任。
例\2.doc
判断行政主体:
县政府 县公安局
甲
治安科 某日,治安科针对甲某做出治安处罚。在此行 政治安处罚行政法律关系中,谁是行政主体?
第四章 行政相对人
2.行政相对人是与行政主体之间具有特定行政法 律关系的人,即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 职权行为所针对的人。
3.行政相对人是行政管理中被管理一方的当事人, 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确立并研究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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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相对人法律责任的特征 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承担不利的
法律后果。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具有下列特征: 1.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与其所居于被管理对象
的地位与活动紧密相关。 2.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在内容方面以人身权、
财产权为主,在方式上以惩罚性为主。 3.行政相对人对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正是行政主
②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是行政主体相对一方的确认 与判定,以解决谁是某个具体行政法律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相 对方当事人。
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具体确认与判定有下列几种 情况:
①行政主体的行政决定所针对的人,如行政处罚 中的受罚人,行政强制措施的承受人等;
②行政裁决行为所针对的法律争议双方当事人, 如自然资源确权行为所涉及的双方争议人,行政 机关履行保护职责行为中的权益人;
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一)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1. 行政法规范规定的权利。 (1)参与行政管理权。 (2)要求提供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 (3)有关涉及处理相对人权益时的权利。 (4)控告、检举、揭发权。 (5)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和请求赔偿的权利。 2 行政法予以确认和保护的其他法律权益。 (1)人身权。 (2)财产权。 (3)其他权利。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
第四章 行政相对人
第一节 行政相对人概述 第二节 行政相对人的范围 第三节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
行政相对人通俗理解
行政相对人通俗理解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通俗地说,行政相对人是指因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而受到影响的人或组织。
在行政管理关系中,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是主体地位平等的关系,两者都需要遵守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行政管理秩序。
行政相对人具有以下特征:
1. 在行政管理关系中具有相对性,即只有处于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个人或组织才具有行政相对人的地位。
2.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管理关系中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
3. 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影响。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主要包括知情权、陈述和申辩权等。
知情权是指行政相对人有权了解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获得行政机关的告知和解释。
陈述和申辩权是指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行为影响时,有权向行政主体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并得到行政主体的听取和解释。
这些权利的保障有助于加强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提高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行政法主体
省、自治区——行政公署; 县、自治县——区公所;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街道办事处 3.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4.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第六章 其他行政主体
其他行政主体指行政机关以外的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法律法规 授权的组织和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公共管理基础社会化) 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含义及特征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 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 特征: 1.授权组织的行政职权基于法定授权而产生。 2.授权组织必须按照授权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3.授权组织对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 4.授权组织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2.一般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王某摸错门案)
公安派出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 格,但是在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能够成为行政主体。《治安管理处罚法》 91条规定 警告、500元以下派出所可以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但本案说 明司法解释突破了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派出机构无论在授权范围内还是 外行使职权,产生争议,均以派出机构为被告,无须考虑其是否具有相应 的职权。
第二节 行政机关职责与职权
职责与职权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职责是职权存在的依 据,职权是职责落实的保障。有权必有责,权责必统一。 (一)职责: 1.保障国家安全 2.维护社会秩序; 3.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4.保障和促进文化发展; 5.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6.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政府职能定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二、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 名义实施行政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的社会 组织。 (二)行政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与特征 1. 一定的社会组织; 2. 享有行政权力(核心和本质特征); 3. 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 4. 能独立承担法律效果。
第四章 行政主体
1.国务院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 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 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享有领导和管理 全国行政事务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 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的职权,领导各级行政机 关并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其违法或不适当的命令、 指示、规章和决定的权力,以及最高国家权力机 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主体,系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够代 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诉 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 织。
行政主体的特征:
首先,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其次,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 再次,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和参加
二、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
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主要有两种途径:
第一种途径,是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的有关规 定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取得资格的对象是:国务院及 其职能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各个工作部门。 第二种途径,是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以外的单行 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规定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取 得资格的对象是:行政机关所属的行政机构;公务组 织;社会组织。
2.精简原则。 3.高效原则。行政上的高效率,是指用最少的时间来
完成最多的工作,以最少的消耗获得最大的效益。是 否达到行政上的高效率,由三个标准来衡量,即节约 、迅速和有效性。 4.依法设置原则。
三、中央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
中央行政机关与机构主要包括:国务院
、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单位、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国务院办 公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 协调机构、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
宪法、行政法教案
宪法、行政法教案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1.1 宪法概念与特征解释宪法的定义和起源阐述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讨论宪法的基本特征:综合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1.2 宪法的历史发展回顾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分析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特点和演变讨论现行宪法的结构和主要内容1.3 宪法基本原则介绍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法治原则、权力制衡、人权保障解释每个原则的含义和重要性分析宪法原则在实际法律实践中的应用第二章:公民权利与义务2.1 公民权利概述列举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解释权利与自由的概念和分类分析公民权利的保障机制2.2 主要公民权利解析详细解析宪法中规定的几种主要公民权利: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隐私权、受教育权等讨论这些权利的内涵和适用范围分析权利间的相互关系和限制2.3 公民义务阐述公民的基本义务和责任讨论公民义务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秩序的关系分析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第三章:国家机构3.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和运作机制解释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和职责分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3.2 presidency and government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和角色详细描述国务院的组成、职能和组织结构分析国家行政机构在宪法框架下的运作机制3.3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介绍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设立、组织和职能讨论司法独立原则及其在我国的实践情况分析宪法对司法监督和法律解释的规定第四章:行政法基本理论4.1 行政法概念与特征解释行政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阐述行政法的基本特征:公权力性、强制性、具体性、程序性分析行政法在行政活动中的作用和意义4.2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介绍行政主体的种类和资格解释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和权益分析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关系4.3 行政行为阐述行政行为的种类和特征讨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件分析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及其救济途径第五章: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5.1 行政许可制度解释行政许可的概念和设定原则详细描述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查和决定程序分析行政许可的法律监督和救济途径5.2 行政处罚制度列举常见的行政处罚种类解释行政处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讨论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和原则5.3 行政强制措施阐述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条件分析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定和限制讨论行政强制措施的救济途径和监督机制第六章: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6.1 行政复议概述解释行政复议的定义和性质阐述行政复议的目的和功能讨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6.2 行政复议程序详细描述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程序分析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和效力讨论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效率6.3 行政诉讼制度介绍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和法院的审理方式解释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权益分析行政诉讼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第七章:国家赔偿法7.1 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阐述国家赔偿法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解释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讨论国家赔偿的公正、公平和及时性7.2 国家赔偿的种类和范围列举可以获得国家赔偿的情形分析不同类型侵权行为对应的赔偿责任讨论赔偿责任的限制和免除7.3 国家赔偿的程序和执行详细描述国家赔偿的申请、审查和决定程序分析赔偿决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讨论国家赔偿中的争议解决途径第八章: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8.1 行政合同概述解释行政合同的定义和特征阐述行政合同的种类和应用领域分析行政合同在行政法中的地位和作用8.2 常见行政合同类型介绍几种常见的行政合同类型:公共工程承包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解释行政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程序讨论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8.3 行政指导制度解释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特征阐述行政指导的适用范围和方式分析行政指导在行政法中的作用和限制第九章:行政强制与行政强制执行9.1 行政强制概述解释行政强制的定义和性质阐述行政强制的种类和适用条件分析行政强制在行政法中的地位和作用9.2 行政强制措施介绍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程序解释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定和限制讨论行政强制措施的救济途径和监督机制9.3 行政强制执行阐述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和方式分析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和限制讨论行政强制执行的公正性和效率第十章:行政监管与行政评估10.1 行政监管概述解释行政监管的定义和性质阐述行政监管的目的和功能讨论行政监管在行政法中的地位和作用10.2 行政监管的程序和方式详细描述行政监管的启动、进行和终结程序分析行政监管中监管机构的权力和职责讨论行政监管的公正性和效率10.3 行政评估制度解释行政评估的概念和特征阐述行政评估的目的和适用领域分析行政评估在行政法中的作用和限制重点和难点解析一、宪法基本理论中的宪法原则解析二、公民权利与义务中的主要公民权利解析三、国家机构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解析四、行政法基本理论中的行政行为解析五、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中的行政许可制度解析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诉讼制度解析七、国家赔偿法中的国家赔偿的程序和执行解析八、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中的行政合同概述解析九、行政强制与行政强制执行中的行政强制措施解析十、行政监管与行政评估中的行政监管概述解析对于每个重点环节,进行详细的补充和说明:一、宪法基本理论中的宪法原则解析:宪法原则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对于理解宪法的精神和目标至关重要。
行政主体与相对人
行政主体与相对人行政主体与相对人1. 概述行政主体与相对人是行政法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概念,用于描述行政机关与行政行为的主体以及与其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定义、种类、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
2. 行政主体的定义和种类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政权力的机关或者组织,行使管理、监督和决策等行政职能。
行政主体主要包括行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被赋予行政权力的组织,如公安机关、税务机关等。
2.1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的核心,是国家机关的基层组织或者行政管理机构。
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制定和实施行政规范,处理行政管理事务。
行政机关的种类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部门行政机关等。
2.2 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是行政主体的一种形式,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依法独立运行,从事行政管理和公益服务等活动。
行政事业单位通常由行政机关或者政府委托管理,如医院、学校、科研院所等。
2.3 其他组织除了行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外,还有一些其他被赋予行政权力的组织,如公安机关、税务机关等。
这些组织也有行政主体的性质和功能。
3. 相对人的定义和种类相对人是指与行政主体在行政行为中发生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相对人承担着行政主体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进行管理和约束。
3.1 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公民在行政行为中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3.2 法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
法人在行政行为中享有与其法定地位相适应的权利和义务。
3.3 其他组织除了公民和法人外,还有一些其他组织作为相对人参预行政行为,如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
这些组织也有权利和义务。
4. 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通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产生的法律关系。
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尊重相对人的权利,相对人在行政行为中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四章行政管理相对人第一节行政管理相对人概述
第四章 行政管理相对人
第一节 行政管理相对人概述
一、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概念
行政管理相对人,简称为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 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 组织。行政相对人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行政相对人是指处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个人、组织。 第二、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 一方当事人的个人、组织。 第三、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其权益受到行政主 体行政行为影响到个人、组织。 由此可以看出,行政相对人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 2、行政相对人的身份具有相对性。 3、行政相对人的范围广泛。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具体体现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行政法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关系中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 权;(2)参与权;(3)了解权;(4)批评、建议权;(5)申诉、控告、检举 权;(6)陈述、申辩权;(7)申请复议权;(8)提起行政诉讼权;(9)请求 行政赔偿权;(10)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
三、行政相对人的义务
(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2)协助公务的义务;(3)维护公益的义务; (4)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5)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6)遵守法定程序的义 务。源自
二、行政相对人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以下不同的分类。 (一)个人相对人与组织相对人 (二)直接相对人与间接相对人 (三)作为行为的相对人与不作为行为的相对人 (四)抽象相对人与具体相对人 (五)受益相对人与侵益相对人
习的题目1~19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填空。
1、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 权利)、( 义务)表现出来的。
2、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两大类。
二、单项选择。
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地位仅次于宪法的部门法是( d )。
A.民法B.刑法C.经济法D.行政法2、(c )的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
A.福利国B.行政国C.法治国D.宪法3.行政法规是(b )。
A.既可以是行政法的法律渊源,也可以是民法的法律渊源B.只是行政法的法律渊源C.只是民法的法律渊源D.是任何部门法的法律渊源4、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当事人是(c )。
A行政机关B公务员C行政主体D行政组织5、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a )。
A、行政关系B、行政法律关系C、外部行政关系D、行政管理关系6、行政法在形式上的重要特征是(b )。
A、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B、没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C、在部分国家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D、我国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三、不定项选择。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范围(b )。
A、小于行政主体范围B、大于行政主体范围C、等于行政主体范围D、与行政主体范围重合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a )。
A、由行政法律规预先规定B、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C、由合同中规定D、同国宪法规定3、行政法是调整( b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社会关系B、行政关系C、行政法律关系D、政治关系4、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d )A、行政主体B、管理者C、被管理者D、行政相对人E、行政组织5、(cd )是行政法律关系必不可少的当事人。
A、行政机关B、行政组织C、行政主体D、行政相对方四、简答。
1、行政职务关系。
行政公务人员基于其担任的行政职务,在任职期间与国家行政机关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委托关系,其主体表现为行政机关和公务员。
属于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其内容表现为行政职务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是特殊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