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司章程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8.17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与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大体改委股字[1993]12号《关于改组设立大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6-100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公司于1996年6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0万股,于1996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DALIAN THERMAL POWER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邮政编码:11602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459.96万元。
大连圣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公告编号:2020-061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其余条款不变。
修改的条款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doc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8.17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与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大体改委股字[1993]12号《关于改组设立大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6-18092102001100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公司于1996年6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0万股,于1996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DALIAN THERMAL POWER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邮政编码:11602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459.96万元。
大连公司章程范文
大连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大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注册地位于中国辽宁省大连市。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50年。
第五条公司的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股东按比例认缴出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通过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七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制。
第八条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关。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组成。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审议公司年度预算等。
第十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审查公司财务报表、提出建议等。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股权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享有投票权和分红权。
第十二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股东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资,并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款项。
第十四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应及时编制财务报表,经审计后向股东和相关政府机构报送。
第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七条公司解散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决定解散、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等。
第十八条公司解散后,应成立清算组织进行资产清算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并经有关机关审核备案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股东大会。
第二十一条对于本章程未尽事宜,可由股东大会另行决定。
美吉姆:2020年公司章程修正案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司章程修正案
由于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故需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前: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0,881,492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将在股东大会做出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0,473,477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将在股东大会做出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除此之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做修订。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
第一种情况:有懂事会注意事项1、本文件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
2、本示范文本适用于组织机构为董事会、监事、经理的,股东人数为两人以上(含两人)五十人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大连**********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大连**********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大连市**区**路**号**层**室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名称或姓名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有:***、***、***、***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股东***以**(注:此处为出资方式,股东可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出资,需符合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于****年**月**日前(注:此处为出资时间,也可以填写**年内,如10年内)缴齐。
大连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公告编号:临2020-030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上议案已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据此,公司对现行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公司章程对照表原条款修改为第一条为维护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条为维护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以下简称“《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独立董事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对外担保通知》”)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
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以下简称“《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独立董事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对外担保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公司名称: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大连市区路号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1、2、3、4、5、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甲方:姓名/名称:住所: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乙方:姓名/名称:住所: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股东的住所;(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大连万达集团公司章程公示
大连万达集团公司章程公示一、引言大连万达集团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地产开发商和运营商之一,其章程的公示对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大连万达集团公司章程公示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
二、章程内容概述大连万达集团公司章程公示包括公司的基本信息、组织结构、经营范围、股东权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及权力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将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2.1 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成立日期等要素。
根据大连万达集团公司章程公示,公司名称为大连万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XX亿元,注册地址位于大连市XX区XX路XX号,成立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
2.2 组织结构大连万达集团公司章程公示中对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司采用董事会制度,设立董事长、董事、监事会等机构。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
此外,公司还设立了不同的部门和职能机构,以实现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2.3 经营范围大连万达集团公司章程公示中明确了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章程,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商业地产开发、运营、销售、租赁等相关业务;酒店、旅游、文化娱乐等领域的投资和经营;金融、保险等领域的投资和经营;以及其他经营范围的拓展。
2.4 股东权益大连万达集团公司章程公示中对股东权益的保护进行了规定。
章程明确了股东的权利,包括股东大会的决策权、股东的投票权等;同时也规定了股东的义务,包括履行出资义务等。
此外,章程还对股东的退出机制进行了规定,包括股东的转让、股东的继承等情况。
2.5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及权力大连万达集团公司章程公示中明确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力。
章程规定了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的会议制度、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责等。
同时,章程还规定了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力,包括总经理的权力和职责,以及其他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力。
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大连帝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刘毅出资设立大连帝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16年1月28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大连帝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中长街道和平路151号3层。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家具,电子产品销售,设计,制作,发布国内一般广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
全部以货币出资。
第六条公司认缴资本:人民币20万元,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第八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姓名:刘毅住所:大连市金州区国防路峰景西海岸小区6号楼身份证号码:220202第五章公司类型第九条公司类型: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刘毅,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出资额为2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本的100%。
公司章程模板
大连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大连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大连保税区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自然人独资)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自然人: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以货币出资万元,出资时间:2008年月日;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九条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批准监事的报告;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大连市---公司章程
大连 ___________ 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 、_______ 两方共同出资,设立大连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局核定为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当每半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大连公司章程
大连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与住所2.1 公司名称:大连XX有限公司2.2 公司住所:[具体地址]第三章经营宗旨与范围3.1 经营宗旨:[具体宗旨,如“创造社会价值,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3.2 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如“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等”]第四章出资人与股权4.1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4.2 出资人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详细列表]4.3 股东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具体内容]第五章公司党组织5.1 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5.2 公司党组织的职责是:[具体职责,如“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等”]第六章董事会与职责6.1 公司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6.2 董事会的职责是:[具体职责,如“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结构等”]第七章经理层与职责7.1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7.2 经理的职责是:[具体职责,如“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第八章监事会与职责8.1 公司设立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8.2 监事会的职责是:[具体职责,如“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第九章员工管理与福利9.1 公司依法建立员工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9.2 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福利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十章财务、会计与审计10.1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10.2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应接受审计,并公布审计报告。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解散11.1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应依法进行,并经过股东会的决议。
大连XXX公司——章程(最新)
大连XXX章程第一章总如此第一条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标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当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老实守信,承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视,承当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为:大连XXX公司住所:大连市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工程投资;风险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商贸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某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名称和住所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是:XXX。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XX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出资时间:2021年10月日。
XX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出资时间:2021年10月日。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股东的权利1、出席股东会会议并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权;2、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分取红利和行使表决权;3、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监视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4、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转让全部及局部出资权,优先购置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权;5、优先认购本公司新增资本权;6、公司解散后,依法享有对剩余财产进展分配的权利;7、?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大连春成物流有限公司章程
大连春成物流有限公司章程(年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保护企业、出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大连春成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号楼层。
第三条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万元整,首期注册资本为万元。
第四条企业经营范围:国内货运代理(不含专项审批);国内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第五条企业的经营期限暂定为拾年,从工商行政机关核准成立之日算起。
第六条企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
第七条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九条企业股东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力。
第十条企业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一条企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以提高经济效率、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
第十二条企业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笫二章股东及其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权利义务第十三条企业的出资人为公司股东。
第十四条本企业股东及本次出资额、出资比例、方式、时间等如下:(万元)(一)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组织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计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审计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开工作出决议;(八)修改公司章程;(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取权。
第十六条股东有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承担应尽的社会义务;(三)遵守企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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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两方共同出资,设立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当每半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
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股东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公司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
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三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两份,并报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