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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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一、总体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着力建立“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有效控制瓦斯超限,杜绝瓦斯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实现瓦斯零超限。

三、瓦斯超限的界定(一)瓦斯超限浓度的界定矿井风流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各通风地点瓦斯浓度设限值及以上,属于瓦斯超限;《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警浓度为1%的地点瓦斯浓度达到0.8%时以及报警浓度为0.5%的地点瓦斯浓度达到0.4%时,属于瓦斯预警。

1.采掘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2.采区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1.0%;3.矿井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瓦斯浓度≥0.75%;4.被串工作面进风流瓦斯浓度≥0.5%;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瓦斯浓度≥0.5%;6.其他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

(二)瓦斯超限事故的界定1.在提前制定必须的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预计有可能发生的瓦斯超限,可以认定为有计划瓦斯超限,但安全技术措施或计划必须经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提前报煤业公司备案。

下列情况涉及范围内的瓦斯超限时属于有计划瓦斯超限:(1)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有计划的进行检修、更换局部通风机、更换风筒、矿井停电或停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等;(2)按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后启封巷道、密闭时。

2.在应急预案实施得当,且不造成不良后果的前提下,因暴风雨或外界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电、停风时出现的瓦斯超限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统计。

四、瓦斯零超限管理职责划分(一)各矿井矿长是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瓦斯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及时解决瓦斯治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并定期检查,在瓦斯区域治理、局部治理的时间上给予充分保证,确保瓦斯防治机构、人员、计划、措施、资金五落实。

(二)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1.03.02•【文号】矿安〔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3.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的通知矿安〔2021〕9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瓦斯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防范瓦斯超限是遏制瓦斯事故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强化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倒逼瓦斯综合防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煤矿企业应当牢固树立“瓦斯可防可控”“瓦斯超限就是事故”“防超限就是防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瓦斯“零超限”和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严格制度落实;从地质、通风、抽采、监控、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等方面分析查找瓦斯超限原因并制定有效措施,强化瓦斯综合防治措施落实;建立健全瓦斯超限应急预案,发生瓦斯超限时,必须按规定立即停止作业、停电撤人,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并定期开展瓦斯超限撤人演练。

煤与瓦斯突出和按突出煤层管理的矿井应当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和过程管控,严禁违规以顺层抽采代替穿层抽采、以局部措施代替区域措施;建立完善突出预警机制,发现瓦斯涌出异常、超限,以及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二、超前防范瓦斯超限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瓦斯地质管理,强化瓦斯基础参数测定和地质预报探查,切实提升地质保障水平。

严格生产设计和生产组织,规范采掘部署和接续,切实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时间、空间保障。

加大瓦斯综合治理资金投入,切实提升瓦斯抽采系统、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钻孔施工等装备能力水平,确保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瓦斯零超限管理制度(好的)

瓦斯零超限管理制度(好的)

瓦斯零超限管理制度(好的)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82号“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以瓦斯实现零超限为目标,我矿对2020年度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做出如下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

一是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十六字体系这个重要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十六字体系。

在“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三个方面下功夫。

通风管理要达到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要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确保监控系统有效,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管理方面要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二)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瓦斯超限的工作面,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三、组织机构为了确实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特成立“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部,通防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治理内容四、治理内容(一)一通三防管理方面: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通防部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配备足够的通风、防突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职瓦斯监控中心。

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文件精神及国家瓦斯治理相关政策,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力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杜绝瓦斯超限事故,实现瓦斯“零超限”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有效控制瓦斯超限,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永煤公司瓦斯零超限。

三、防治瓦斯超限的管理措施(一)加强瓦斯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煤业子公司、矿井要分别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确保瓦斯治理工作得以有效落实。

(二)加强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运行稳定、可靠。

1.矿井通风系统1)确保矿井供电系统为双回路,同时供电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2)加强主要通风机和电机的检查、维修,确保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

3)主要通风机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造成单机运转时,必须制订单机运转的专门措施。

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订停风措施。

4)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以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矿井负压满足《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 1028-2006)的相关规定。

5)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构筑,通风部门要经常对通风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保障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杜绝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三种通风”(串联通风、无风或微风、循环通风)。

2.瓦斯抽采系统1)加强瓦斯抽采系统管理,瓦斯抽采系统严格按照《永煤公司瓦斯抽采系统管理标准(试行)》(永煤股份〔2011〕181号)进行建立、管理。

瓦斯管理零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管理零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管理零超限管理制度一、瓦斯管理的重要性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毒、可燃气体,通常会在井下开采、储存或运输煤矿、石油、天然气等过程中产生。

瓦斯在一定浓度以上就会形成爆炸,给工程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好的瓦斯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可以有效地控制瓦斯浓度,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瓦斯管理的内容1.瓦斯检测方案:制定瓦斯检测方案,确定检测点位、检测频率、检测参数等内容。

对于易产生瓦斯的工程项目,要做好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

2.瓦斯处理措施:当瓦斯浓度达到安全警戒线以上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排除瓦斯,确保工程人员的安全。

3.瓦斯防爆措施:对于易爆炸区域要设置防爆措施,确保一旦瓦斯爆炸,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瓦斯管道安全管理:对于瓦斯管道的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要有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5.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对瓦斯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保障工程的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

三、瓦斯超限管理制度瓦斯超限是指瓦斯浓度超过了规定的安全范围,这是非常危险的。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是重点防范瓦斯事故的一个部分,以下是超限管理的具体内容:1.超限报警制度:设立瓦斯超限监测系统,并与报警系统相连接,一旦检测到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超限处理流程:当瓦斯检测结果超限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现场处置,同时通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确保瓦斯超限事件的及时处理。

3.超限责任追究:对于因为超限导致事故的责任人员要进行严格追究,以起到惩戒作用,也提醒其他人员重视瓦斯管理工作。

4.超限整改措施:对于超限事件发生后,要立即进行整改措施,对可能造成超限的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确保再次发生超限事件。

5.超限事故回顾总结:对于出现超限事件后,要进行事故回顾总结,找出问题所在,加强对瓦斯管理的重视,提高管理水平。

四、瓦斯管理制度的实施1.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列出每项管理措施的具体执行细则,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管理指导。

关于下发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下发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下发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同事:为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煤矿生产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现将下发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通知如下:一、目标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实施“安全生产为前提、技术管理为保障、四重控制为主线”的原则。

2.风险控制:加强对煤矿瓦斯超限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以防止瓦斯积聚和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3.全员参与:建立全员参与的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目标追求:确立瓦斯零超限目标,强调对煤矿瓦斯超限的高度警惕性和相应的整改措施,持续提高瓦斯管理水平。

二、目标管理责任1.层层落实:煤矿企业负责人是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目标管理措施。

2.部门协作:各级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目标管理的合力,提高煤矿瓦斯管理水平。

3.责任细化:煤矿各岗位要明确人员职责,落实好瓦斯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

4.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的目标考核体系,将目标管理的执行情况作为主要考核指标,鼓励和奖励达成目标的单位和个人。

三、目标管理措施1.数据分析:采用科学、准确的方法,对煤矿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风险管控:加强瓦斯超限的风险评估和管控,落实好防治措施,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

3.信息共享:建立瓦斯超限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相关部门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

4.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应用,提高瓦斯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

四、目标管理保障1.培训教育:加强瓦斯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瓦斯管理知识和技能水平。

2.技术支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供技术支持,为瓦斯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3.奖惩措施: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目标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未能达到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处罚。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瓦斯的安全运营,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和瓦斯超限现象的出现,制定本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瓦斯管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包括瓦斯生产、运输、储存、利用等各个环节。

三、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瓦斯管理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严守职责,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2.预防为主:通过预防措施和风险评估,杜绝瓦斯事故发生和超限现象出现。

3.目标导向:设定明确的目标,进行有效和可衡量的管理。

4.全员参与:所有瓦斯管理单位和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瓦斯管理,共同维护瓦斯安全。

四、管理措施1.目标设定瓦斯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瓦斯零超限目标,明确要求达到零事故和零超限的目标。

2.风险评估瓦斯管理单位要对所有的工作环节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瓦斯事故和超限现象的风险因素。

3.安全生产责任制瓦斯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安全管理、事故防范、应急处理等方面。

4.安全培训教育瓦斯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他们能够正确应对各种安全风险。

5.监测检验瓦斯管理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检验制度,对瓦斯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测,确保瓦斯达到合格标准。

6.隐患排查整改瓦斯管理单位要组织对瓦斯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进行定期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事故应急处理瓦斯管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处置措施和沟通通讯方式,并定期组织演练。

8.违规处罚对瓦斯管理单位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绩效评估瓦斯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瓦斯零超限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反馈和总结。

六、制度宣传瓦斯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瓦斯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对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的认识和执行力。

瓦斯“零超限” 、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 、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加强我矿通风及瓦斯管理,有力控制瓦斯超限及煤与瓦斯突出,实现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安全管理目标,对我矿 2020 年度煤矿防止瓦斯超限、煤层突出安全管理和严厉查处瓦斯事故做出如下规定:一、指导思想从两个方面落实瓦斯攻坚年工作要求:一是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这个重要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预防瓦斯超限,二是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强化关键环节管控力度,建立完善煤与瓦斯突出预警机制,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1、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要达到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工作面抽采达标,消除突出危险;瓦斯管理要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控系统要达到在线运行率 100%、监控覆盖率 100%、迅速处置率 100%;管理方面要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2、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强化关键环节管控力度,建立完善煤与瓦斯突出预警机制,牢固树立瓦斯超限、煤与瓦斯突出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为目标,对瓦斯事故要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事故。

三、组织机构为了切实加强我矿防止瓦斯超限、煤层突出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矿成立 2020年度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组织机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调度室主任成员:安全副总、采掘副总、地测副总、机电副总、通风队长、防突队长、机电队长及各采掘队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主任由通防副总 XXX 担任。

煤矿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煤矿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落实根据2022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文件精神,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以瓦斯实现零超限为目标,矿井对“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做出如下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一是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这个重要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四方面下功夫。

通风管理达到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控系统达到在线运行率100 %、监控覆盖率100 %、迅速处置率100 % ;管理方面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二)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瓦斯超限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三、组织机构为了确实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矿井成立“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管理组织机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通防副总、机运副总、地质副总、安全副总、防治水副总、采煤副总、掘进副总成员:各区队正副队长、科室科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调度室,主任由总工程师担任。

四、治理内容( 一 )“一通三防”管理方面1 、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2 、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基本制度:一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二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制度;三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四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问题督办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零超限”目标治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强化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超限可以避开”的理念,坚决瓦斯“零超限”治理目标,有效遏制瓦斯超限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法。

二、合理调配采掘部署,严格执行“以风定产”。

1、综采工作面开采前必需根据通风设计及配风规划组织配风,风量缺乏,严禁组织生产。

2、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严禁擅自调整局部通风机开启频率(或级数),杜绝工作面风量缺乏状况消失。

3、采掘工作面合理配风,杜绝无风、微风区域消失。

三、综采工作面瓦斯防治治理规定1、综采工作面尾部30米范围内,严禁割煤、移架、放煤三道工序平行作业,并严格根据以下要求组织作业:2、综采工作面机组在尾部30米范围内割煤时,机组速度不得超过2m/min。

如遭受地质构造等瓦斯特别涌出区域,停顿割煤,提前移驾并准时调整割煤速度,割煤速度掌握到1.5m/min以下。

3、综采工作面在尾部30米范围内移架时,保证机组在30米范围外停机,逐架移架,一个支架移架到位前方可进展下一支架移架,移架期间严禁割煤和放煤。

4、移架完成后,开头逐架进展放煤,由一名班组长亲自放煤,必需保证匀称放煤。

5、综采队每班跟班干部、班组长及采煤机司机必需携戴便携仪,随时监测作业地点瓦斯浓度,发觉瓦斯浓度到达0.6%时,必需停顿作业,切断工作面电源。

6、综采工作面头、尾端头按规程要求实施退锚及二氧化碳致裂等技术,消退端头悬板面积大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安全隐患。

四、掘进工作面瓦斯防治治理规定1、施工单位必需每班安排专人在风机前看管局部通风机,严格执行“手拉手”交接班制度。

2、施工单位每班必需安排专职电工对局部通风设备及供配电系统进展检查和维护,每天组织对主、副风机进展切换试验,严禁无规划停风、停电现象消失。

3、通风队每天安排瓦检员对主副风机设置状态进展检查、核对,确保局部通风机主副风机具备同等力量。

五、风筒治理和维护1、巷道喷浆、冲洗或其他作业时风筒放低治理规定①放低风筒为4节风筒,其中中间两节风筒放低高度不得超过 1.0米(风筒下部距离巷道底板不得小于1.5米),两端风筒平缓过渡,严禁消失拐死弯现象。

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红头文件)

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红头文件)

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文件精神及国家瓦斯治理相关政策,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力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杜绝瓦斯超限事故,实现瓦斯“零超限”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有效控制瓦斯超限,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永锦能源瓦斯零超限。

三、防治瓦斯超限的管理措施(一)加强瓦斯防治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瓦斯防治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会、财务、供应、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的副总经理级领导和副总工程师以及通防部、生产技术部、企管部、机电部、安监局、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物资管理部、综合服务部、政工部、纪检监察部、工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下设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永锦能源总工程师(兼)副主任:通防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办公室成员:通防部3人,生产技术部3人,企管部2人,人力资源部2人,机电部、安监局、财务部、物资管理部、综合部、政工部、纪委、工会各指定1人参与。

瓦斯防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组织、计划、协调、指导公司的瓦斯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瓦斯防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检查、落实公司瓦斯防治工作,负责推广、应用瓦斯防治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瓦斯防治领导小组责任分解1.董事长是瓦斯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瓦斯防治机构设臵、永锦能源层面的瓦斯防治所需人、财、物等总体协调工作。

2.党委书记负责把瓦斯防治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负责瓦斯防治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瓦斯防治意识和落实瓦斯防治制度。

永锦能源炮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管理制度

永锦能源炮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管理制度

永锦能源有限公司
炮掘及其他采掘工作面爆破作业期间
瓦斯传感器补充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永锦能源炮掘及其他采掘工作面爆破作业期间瓦斯传感器管理,避免由于放炮作业期间出现瓦斯传感器外移或由于爆破工作导致瓦斯传感器损坏情况发生,从而导致炮掘工作面瓦斯监控系统“盲区”现象而带来安全隐患或使瓦斯探头产生误报警,特提出以下炮掘及其他采掘工作面爆破作业期间
瓦斯传感器补充管理规定:
一、所有炮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AQ6201-2006标准设置瓦斯传感器。

二、包括炮掘工作面的所有瓦斯传感器必须按照“三扎一固定”方式对传感器进行正确绑扎、吊挂。

三、炮掘工作面在进行爆破作业时,严格遵守“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瓦检员在放炮作业前,将瓦斯传感器外移到安全距离外的顶板支护完好且无淋水地点,煤巷外移距离不小于50米,岩巷外移距离不小于80米,并用遮挡板或瓦斯探头专用保护外罩进行有效防护。

四、放炮过程中,由于瓦斯传感器外移,瓦检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定,加强对工作面现场瓦斯的检查工作,发现瓦斯浓度高于规定值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五、爆破作业结束,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相关流程确认无误、解除警戒后,必须迅速将瓦斯传感器从外移地点重新移到工作面规定地点,在移动过程中,轻拿轻放,严禁碰撞。

六、炮采工作面以及综采综掘工作面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瓦斯传感器在爆破作业期间也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七、本补充规定的现场责任人为掘进工作面和采面工作面当班区队长、瓦检员和安检员,瓦检员并进行记录签名,矿井调度室和通防科进行监督。

永锦能源有限公司
通风部技术信息中心调度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日。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瓦斯工作的安全与高效,各瓦斯公司普遍采用“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下面就是该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制度目的二、制度内容1.目标要求:确保矿井瓦斯等级控制不超限,实现“零超限”目标。

2.职责分工:各级管理者及工作人员根据自身职责划定,明确其在瓦斯治理中的责任和任务。

3.任务要求:加强瓦斯治理工作,确保瓦斯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及时采取措施,保持瓦斯等级在合理限度内。

4.部门职责:各级管理者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确保瓦斯工作得到有效协调。

5.管理措施:矿井应设置瓦斯传感器,并配备专业人员对瓦斯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6.报告制度:矿井应建立瓦斯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发现瓦斯超限事故时,及时上报并采取紧急措施,以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化。

7.追责制度:对于未能达到“零超限”目标的矿井,要进行追责,明确责任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8.奖惩制度:对于成功实现“零超限”目标的矿井,应给予相应的奖励,以激励各级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执行流程1.目标设定:设立“零超限”目标,并公布在各级矿井。

2.任务分解:各级管理者将“零超限”目标分解为具体的任务,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

3.人员培训:为保证每个相关人员都能正确执行任务,需要进行瓦斯防治常识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4.监测管理:将矿井的瓦斯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并及时修理和更换不合格的设备。

5.数据统计:将监测到的瓦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6.问题解决:一旦发现瓦斯超限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采取行动,找出问题的原因,解决措施是什么。

7.报告上报:将问题情况及时上报给上级领导,并详细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

8.效果评估: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对实现“零超限”目标的矿井给予肯定,并对未实现“零超限”目标的矿井进行追责。

通过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的执行,我们可以很好地掌握矿井瓦斯等级的控制情况,及时甄别出潜在的问题点,避免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

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文件精神及国家瓦斯治理相关政策,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力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杜绝瓦斯超限事故,实现瓦斯“零超限”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有效控制瓦斯超限,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永煤公司瓦斯零超限。

三、防治瓦斯超限的管理措施(一)加强瓦斯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煤业子公司、矿井要分别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确保瓦斯治理工作得以有效落实。

(二)加强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运行稳定、可靠。

1.矿井通风系统1)确保矿井供电系统为双回路,同时供电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2)加强主要通风机和电机的检查、维修,确保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

3)主要通风机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造成单机运转时,必须制订单机运转的专门措施。

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订停风措施。

4)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以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矿井负压满足《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 1028-2006)的相关规定。

5)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构筑,通风部门要经常对通风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保障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杜绝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三种通风”(串联通风、无风或微风、循环通风)。

2.瓦斯抽采系统1)加强瓦斯抽采系统管理,瓦斯抽采系统严格按照《永煤公司瓦斯抽采系统管理标准(试行)》(永煤股份〔2011〕181号)进行建立、管理。

瓦斯综合治理保障体系实施办法

瓦斯综合治理保障体系实施办法

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瓦斯综合治理保障体系实施办法为了有效防范和杜绝瓦斯事故,构筑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根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关于强化瓦斯综合治理保障体系实施意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瓦斯综合治理保障体系实施办法》。

一、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煤化集团瓦斯综合治理指导思想、治理方针,通过1-3年的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杜绝煤与瓦斯突出动力现象及瓦斯伤亡事故;(二)杜绝瓦斯超限事故;(三)实现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开采,“保、抽、掘、采”平衡;(四)系统配套、四量平衡(开拓煤量、准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回采煤量)、效率提升、良性循环;(五)建立健全具有本公司特色的、切合实际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一号工程”六大工作体系(一)建立、宣贯先进的瓦斯治理理念体系公司的瓦斯治理理念是:1、瓦斯不治,矿无宁日;2、瓦斯治理,系统工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3、瓦斯治理,一号工程,生命工程;4、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突出就是事故;5、治理瓦斯就是解放生产力,治好瓦斯就是发展生产力;6、瓦斯可治、可防、可控;7、向瓦斯治理要安全、要效益、要稳定、要发展;8、科技创新、抽采先行、多措并举、系统联动;9、瓦斯治理,政治思想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组织到位、技术到位;10、煤炭与瓦斯共采,抽采与利用并重。

瓦斯治理宣传贯彻由公司党委书记负总责,具体由工会、团委、编辑部办理。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传输等形式宣贯;组织编制瓦斯治理知识手册,煤矿典型瓦斯事故汇编。

每年开展两次瓦斯治理知识竞赛和演讲,每季进行一次瓦斯治理讲座,瓦斯治理理念和瓦斯治理知识纳入企业文化考试和班前会学习内容,每月进行考评,每年进行一次瓦斯治理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在全公司形成浓厚的瓦斯治理氛围。

突出矿井和机关部室从事安全生产的干部提拔任用需要进行瓦斯治理知识的考核认证,不合格的不得提拔任用。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瓦斯防治现场管理,突出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落实“大风量、大断面、双回路、多钻孔、高负压、严封闭、长时抽”的瓦斯防治措施,加强瓦斯零超限制度建设,促进煤矿瓦斯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坚决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遏制较大瓦斯事故、减少一般瓦斯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通风系统管理1、矿井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主要通风机,巷道断面、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场所的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

2、矿井通风系统完善独立。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

巷道贯通前,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3、矿井通风阻力合理,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矿井有效风量不低于87%;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三分之二。

4、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最低风速等符合《规程》规定,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5、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并保持完好。

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置、安装和管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系统可靠,连续运行。

2、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不得大于300伽,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伽,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3、监控系统按要求设置风速、风压、一氧化碳、温度、烟雾、设备开停、风门开关等传感器。

4、严格执行各作业点和其它必须检测瓦斯的地点同时实现“瓦检仪、报警仪、瓦斯探头”三同时管理。

5、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进行1次调试和校正。

甲烷检测设备、甲烷传感器及报警仪每15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光学瓦检仪必须每月检校1次。

每15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6、矿井必须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设置T1、T2甲烷传感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T0甲烷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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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红头文件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文件精神及国家瓦斯治理相关政策,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力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杜绝瓦斯超限事故,实现瓦斯“零超限”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有效控制瓦斯超限,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永锦能源瓦斯零超限。

三、防治瓦斯超限的管理措施(一)加强瓦斯防治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瓦斯防治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会、财务、供应、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的副总经理级领导和副总工程师以及通防部、生产技术部、企管部、机电部、安监局、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物资管理部、综合服务部、政工部、纪检监察部、工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下设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永锦能源总工程师(兼)副主任:通防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办公室成员:通防部3人,生产技术部3人,企管部2人,人力资源部2人,机电部、安监局、财务部、物资管理部、综合部、政工部、纪委、工会各指定1人参与。

瓦斯防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组织、计划、协调、指导公司的瓦斯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瓦斯防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检查、落实公司瓦斯防治工作,负责推广、应用瓦斯防治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瓦斯防治领导小组责任分解1.董事长是瓦斯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瓦斯防治机构设置、永锦能源层面的瓦斯防治所需人、财、物等总体协调工作。

2.党委书记负责把瓦斯防治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负责瓦斯防治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瓦斯防治意识和落实瓦斯防治制度。

3.总经理全面负责瓦斯防治工作,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建立瓦斯防治专项资金和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瓦斯防治重大会议,协调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瓦斯防治工作正常进行。

4.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瓦斯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瓦斯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审定矿井区域瓦斯治理规划、计划和措施,组织评估各矿井瓦斯治理状况,组织审核批准高突矿井生产计划,组织瓦斯治理科研攻关,研究解决重大瓦斯技术问题。

5.安全副总经理对永锦能源和矿井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瓦斯防治责任制、防治瓦斯安全措施实施情况、高突矿井生产安排和瓦斯防治重大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

6.其它副总经理级领导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防治工作,并组织分管部室做好本业务部门的瓦斯防治与利用工作。

7.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落实瓦斯防治方面的相关工作。

8.通防部负责瓦斯防治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制定瓦斯防治管理制度和标准;负责组织瓦斯综合治理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瓦斯防治计划、设计、措施、达标评判等会审,提出初步会审意见;负责公司瓦斯防治钻孔工程、瓦斯抽放量的管理和考核;负责瓦斯防治隐患检查、排查等工作。

9.生产技术部负责瓦斯防治巷道工程、降阻工程和抽采达标煤量的管理和考核;负责采掘系统瓦斯防治工作;负责瓦斯管理和瓦斯防治重点工程调度管理;负责瓦斯地质、地质前探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管理工作;负责瓦斯防治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0.企管部负责加强瓦斯防治内部市场化管理,根据瓦斯治理实际情况,科学安排产量;负责汇总下达永锦公司区域瓦斯治理年度实施计划和月度计划,并组织考核落实等工作。

11.机电部负责矿井风机、瓦斯抽放泵站、钻机等设备安全运行和井下电气防爆等检查;推广应用岩巷综掘机,提高顶(底)板岩巷机械化装备水平;负责机电运输系统瓦斯防治工作;参与瓦斯防治考核等工作。

12.安监局负责对矿井瓦斯防治职责、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现场重大瓦斯隐患、高突矿井生产安排、事故应急救援和装备、仪器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瓦斯防治人员的培训,对矿井的瓦斯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参与瓦斯防治考核等工作。

13.人力资源部(政工部组织管理)负责协调瓦斯防治机构的建立和责任制的健全,合理定员、确定工资基数,确保瓦斯治理人员待遇落实到位。

选拔合格的领导干部,建立机制提高待遇,加强瓦斯防治人员的招聘,参与瓦斯防治考核等工作。

14.财务部负责根据集团公司规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瓦斯防治工程设备、材料及其它支出所需资金及时到位,负责瓦斯防治科研资金的拨付、参与瓦斯防治考核等工作。

15.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单位的瓦斯防治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参与瓦斯防治的打假活动,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机关部室瓦斯综合防治责任的落实进行效能监察,参与瓦斯防治考核等工作。

16.物资管理部负责瓦斯防治相关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等。

17.综合服务部负责瓦斯防治有关文件的行文与流转;负责组织有关瓦斯防治大型会议的接待、会场布置等工作。

18.政工部负责宣传瓦斯防治理念、新技术、新经验、好做法等工作。

19.工会负责瓦斯防治群众监督工作,组织瓦斯防治相关专业工种的技术比武等。

部室职责及考核办法见《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瓦斯综合治理考核办法》机关部室瓦斯防治责任制及考核标准。

各矿井要分别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瓦斯治防治责任体系,确保瓦斯防治工作得以有效落实。

(二)加强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运行稳定、可靠。

1.矿井通风系统1)确保矿井供电系统为双回路,同时供电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2)加强主要通风机和电机的检查、维修,确保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

3)主要通风机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造成单机运转时,矿井必须制订单机运转的专门措施。

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订停风措施。

4)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以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矿井负压满足《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 1028- )的相关规定。

5)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构筑,通风部门要经常对通风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保障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充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杜绝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三种通风”(串联通风、无风或微风、循环通风)。

2.瓦斯抽采系统1)加强瓦斯抽采系统管理,瓦斯抽采系统严格按照《永煤公司瓦斯抽采系统管理标准(试行)》(永煤股份〔〕181号)进行建立、管理。

2)加强瓦斯抽放泵站的检查、维修,确保瓦斯抽放泵的正常运转。

在瓦斯抽放泵因故停止运转期间要制定专项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3)加强瓦斯抽采管路的管理,防止因瓦斯抽采管路老化、漏气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

3.安全监控系统1)各矿井要按专业、管理区域制定《井下安全监控设备责任划分特别规定》,按照永锦及上级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瓦斯监控及联网系统日常管理;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对误报警事故进行考核与处罚。

2)各矿井要加强瓦斯监控的日常管理。

瓦斯检查员每小班要用光学瓦斯检测仪对采掘工作面T1传感器进行3次比对(瓦斯矿井2次),其它地点每班比对1次。

发现数据相差大于允许误差时,立即报告矿通风部门和调度室,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校。

地面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要随时监测各作业场所瓦斯变化情况,详细记录异常信息。

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等异常信息时,监控人员要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甲烷传感器必须由班组长负责亲自挪移,并有瓦检员或安监员现场监督,其它人不得私自移动传感器,挪移传感器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并有记录可查。

在挪移传感器时必须做到轻挪轻放,严禁碰撞传感器或手拽传感器电缆。

4)瓦斯监控系统的电源箱必须安装在设备托架上,内、外接地可靠,并确保电池组铅板垂直放置,严禁吊装电源箱。

5)受到高浓度(大于等于4%)瓦斯气体冲击的低浓度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立即调校或更换。

6)爆破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在不影响传感器正常监测的条件下应采取有效防振、防崩措施,防止传感器被炮崩坏。

7)甲烷传感器应按规定定期升井检测。

8)电源箱的供电电源不得和变频装置、被控设备取自同一台开关。

9)甲烷传感器应避免安装在发热量大的机电设备上方。

10)采掘工作面监控电缆与动力电缆必须同侧吊挂时,间距必须大于100mm,且监控电缆必须位于动力电缆上方。

(三)做好瓦斯参数的测量及地质预报工作1.按规定测定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参数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主要上(下)山形成后、掘进工作面掘进前,必须经过岩石巷道打孔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压力、原始瓦斯含量。

测试点布置要根据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确定,垂深每延伸50m至少布置一个测点。

2.认真做好瓦斯涌出量预测工作各矿通风部门应建立瓦斯涌出量统计台帐,做好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统计工作。

每旬至少测定1次矿井各采掘工作面落煤和非落煤期间的风量和瓦斯浓度,分别计算瓦斯涌出量。

每一采掘工作面开工前,都要根据本矿、本采区、同一煤层瓦斯涌出量统计的历史数据、实测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采掘进度预测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在此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3.详细准确进行地质预报矿井地测部门要做好巷道素描工作。

矿井每条巷道必须有准确的素描图。

地测部门要利用好素描资料,把地质构造全部详细绘制到采、掘工作面设计(设计前根据相邻巷道素描推测)和竣工图上。

矿井地测部门要观测和探测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煤层厚度、煤层倾角变化情况。

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按照《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矿井瓦斯地质超前探管理规定》(永煤控股〔〕388号)相关要求,探清前方地质构造。

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地测部门每月要对采掘头面进行地质预报。

如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必须立即通知防突、生产、调度、通风、安全等相关部门,并在12小时内送达书面通知。

4.及时修编瓦斯地质图矿井瓦斯防治部门要与地测部门紧密结合,资料共享。

采掘、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现的瓦斯异常带、地质构造带,预测、检验超标点,实际发生的突出点,实际测定的原始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矿井通防部门把需要上图的有关瓦斯资料提供给地测部门,由地测部门及时上到瓦斯地质图上。

矿井调度、通防、生产部门必须及时掌握各采掘地点突出危险区范围及突出危险程度,有针对性地采取防突措施。

(四)各地点防止瓦斯超限措施1.防治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1)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必须进行区域预测或抽采达标评判,预测或评判前应根据钻孔成果图编制取样点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第三方人员按设计取样测试,确保测试参数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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