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国际避税方法
《国际税收学》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税收学》目录一、课程简介二、教学目标三、教学中需注意的问题四、教材与参考书目五、教学课时分配六、教学内容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解决方法第四章国际避税概论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第六章国际避税的主要防范措施第七章其他反避税法规与措施.第八章国际税收协定第九章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第十章商品课税的国际税收问题《国际税收学》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国际税收学》是大学财政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
它是近几十年来出现的一门新学科。
它是随着国家间经济往来的发展和扩大而出现的。
它是国家之间由于征税引起的一系列税收活动,其本质反映了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它主要研究所得与财产收益的课说问题,涉及税收管辖权、国家重复征税、国际避税和逃税、国际税收协定等主要问题。
二、教学目标本课程的教学宗旨在于:要求学生学习、研究、了解和掌握国际税收基本知识、国际税收惯例和国际反避逃税等问题,并能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态势,懂得妥善处理一些频繁出现的国际税收问题。
本课程教学时数共32课时。
三、教学中需注意的问题1、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衔接。
国际税收学的先修课是财政学,后续课包括中国税制、外国税制;相关课程是预算会计、经济法、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
教学或学习中应注意本学科与上述学科的课程的相互衔接,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门课程。
2、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
国际税收学与实际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
教学应密切联系实际,可采用案例教学、专题讨论等方法,必要时可以组织学生实习。
该课程实用性强,理论性复杂,学习本课程要求理论指导实践,注意解决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对理论问题要理解透彻;对业务方法要熟练掌握。
四、教材与参考书目授课教材:朱青(主编):《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参考书目:1. 朱青(主编):《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董再平(主编),2013:《国际税收》,东北财大出版社3. 葛惟熹(主编)2007:《国际税收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4. 黄衍电(著),2010:《国际税收》,经济科学出版社5. 王铁军,苑新丽(著),2009:《国际税收》,经济科学出版社6. 2012中国税收发展报告-中国国际税收发展战略研究,2013,中国税务出版社。
第五章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第五章国际避税与反避税一、国际避税的概念是避税活动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收法规的漏洞和差异,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减轻或规避税收负担的行为。
(一)国际避税的特征1.国际避税的主体是跨国纳税人2.国际避税采用的是合法或正当的手段,通过人和财产在国际间的合法流动进行。
3.国际避税的目的是减少纳税义务,少交税,或逃避应向有关国家缴纳的税。
4.国际避税凭借的是利用各国税法规定上的差别、漏洞或不足。
5.国际避税往往是跨国纳税人有意识有目的地减轻自己纳税义务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在客观上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相关的几个概念1.国际逃税指跨国纳税人运用欺诈伪造、弄虚作假、巧立名目等种种手段,蓄意瞒税,以期减少或不纳有关国家税款的违法行为。
联系:二者都是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实施的行为。
区别:(1)本质区别:国际逃税是否定应税经济行为的存在,采用直接的欺诈和隐瞒手法;国际避税则多公开利用税法条文本身存在的缺陷和不足,采用较巧妙的办法,对经济活动的方式进行组织安排;(2)国际逃税所采用的手段具有欺诈性,是非法的,与税法相对抗;而国际避税所采用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手段,不具有欺诈的性质;(3)国际逃税直接后果表现为世界范围内税基总量的减少,而国际避税一般并不改变世界范围内的税基总量,仅仅造成税基总量中适用高税率的那部分向低税率和免税的那部分的转移;(4)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法对逃税行为都规定了惩罚措施,对逃税行为的制裁不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逃税被认为是从法律观点上说已经圆满解决的一个概念。
2.国际税收筹划是税收筹划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指跨国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计划与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减轻税收负担的行为。
其特点在于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
二战后至20世纪80年代初,许多国家的税率和实际税负不断提高。
影响税负的主要因素包括:(1)税率。
西财《国际税收》教学资料 课后习题答案 第五章
第五章国际避税一、名词解释1.国际避税:国际避税是国内避税活动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是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规定的差别和漏洞,通过各种公开合法的手段,跨越国境或税境以谋求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规避国际税收负担的行为。
2.人的流动方式避税:这是指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纳税主体迁出该国,成为另一个国家(较低税负国家或避税地)税收管辖权下的纳税主体或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纳税主体,从而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国际避税方式。
3.人的非流动方式避税:这是指跨国纳税人本身并不离开原居住国或改变其居民身份,而是通过在另一国相应的机构或媒介,使其所得或财产形式上与本人分离,来避免居住国的税收管辖。
4.物的流动方式避税:这是指跨国纳税人采取转移资金、货物、劳务、费用等方式来改变或避免所得来源地,从而达到避免一国税收管辖权的目的。
5.物的非流动方式避税:这是指在不移动资金、货物、劳务和费用的情况下,跨国纳税人采用其他手段避免自己的所得受到税收管辖。
6.资本弱化:这是指跨国投资者在投资于企业的资本中,降低股本的比重,提高贷款的比重,以贷款方式替代募股方式进行投资或融资。
7.滥用税收协定:这是指非缔约国的居民,即无资格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第三国居民,通过各种方式,采取种种手段,谋取税收协定所提供的税收优惠待遇,从而获得非正当利益的现象。
二、简答题1.什么是避税?其具有哪些基本特征?并分别说明避税与节税、偷税的区别。
答:一般认为,避税是纳税人以不违反税法规定为前提,利用税收法律上的某些漏洞或含义不明确之处,运用变更经营地点或经营方式等合法手段,以减少纳税义务的行为。
避税是一种不违法的行为,表现为如下法律特征:(1)不违法性。
避税以不违反税法为前提,这是与非法偷税根本的区别。
(2)策划性。
避税一般是在应纳税事实发生之前,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之处或漏洞,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
(3)目的性。
避税是通过避免缴税、少缴税和推迟缴税,使税收负担最小化。
第5章国际避税方法(1)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5.2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务筹划 5.3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问题
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5.1.1 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 5.1.2 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5.1.3 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 5.1.4 组建内部保险公司 5.1.5 资本弱化 5.1.6 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 5.1.7 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
信托又称信任委托,是指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委 托给自己信任的人或机构代为管理的一种法律 行为。信托行为通常涉及到三方,即信托财产 的委托人、信托财产的受托人以及信托财产的 受益人。
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5.1.4 组建内部保险公司
1.组建内部保险公司的原因
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5.2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务筹划
中介国际金融公司要胜任这项工作, 其所在的第三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1)与跨国公司所在国有国际税收协定,而且中介国际金融 公司能够利用这个协定所规定的互惠条件,使跨国公司 所在国对向其支付的利息免征或征收很少的预提税。
(2)对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向境外贷款者支付的利息免征或征 收很少的预提税。
跨国公司集团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案例
假定A和B是跨国关联公司,A所在国的公司所得税税 率为30%,B所在国的税率为50%。在某 一纳税年度,A 公司生产集成电路板10万张,全部要出售给关联的B公 司,再由B公司向外销售如果A公司按照每张15美元的 价格将这批集成电路板出售给B公司,B公司然后再按 每张22美元的市场价格将这批集成电路板出售给一个 非关联的客户(方案1),则A,B两企业的纳税总额 为42万美元,税后利润58万美元。
第五章国际避税和反避税课件
担
动机检验标准
• 对一个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和安排的法律特 征或其他特征进行检验,看其主要或部分 目的是否在于减少或完全逃避纳税义务。
• 在实践中,这是难以单独行使的检验标准, 因为动机是主观存在的,蕴于纳税人头脑 之中,只有分析纳税人在有关经济事务的 处理是否正常、合理来间接判断其动机
人为状态检验标准
• 2)避税后
• 甲国应征税额=125×50%=62.5万元
• A公司税后所得=125-62.5=62.5万元
• 分析:
• A通过高转让定价手段,逆向避税,使乙国丧失25万 美元的税收收入,使B的当地合作者分文无收,而使 甲国增加了(62.5-18.75)万美元的税收收入,同时 使本公司的净利润增加了31.25万元美元.这不仅 足以抵偿本国高税率的影响,而且还使税后所得增 加一倍,这要比从合营企业税后利润中分股息划算.
• 目的都是为了减少或不履行纳税义务。 • 结果都是对一国财政收入带来不利影响,
造成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公。
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的区别
利用条件 采取手法
性质
国际避税 利用各国现行税法的差异和不 完善之处
公开、合法的手段
形式上合法
国际逃税
利用国家间税收管理与 合作存在的困难
伪造、隐瞒、虚报等非 法手段
违反税法的行为
• 面对避税行为,政府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完善税法,堵住税法中的漏洞,使纳 税人没有可乘之机;
二是在法律上引入“滥用权利”或“滥用
法律”的概念,即一方面承认纳税人有权 按使其纳税义务最小化的方式从事经营活 动,另一方面对纳税人完全是出于避税考 虑而进行的交易活动不予认可,并将其视 为纳税人滥用了自己的权利。
第二节 国际避税的一般形式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 国际税收导论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 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B.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 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 UN 范本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二章 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 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 税。
第5章 国际避税方法
各国关于保险费作为费用扣除的规定,P128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5.1.5 资本弱化
资本弱化(thin Capitalization)是指在公司的资 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
这主要是指跨国投资人有意减少他在国外关联企业 中的股份投资比例而增加贷款投资比例,从而达到 避税的目的。
A公司+B公司
220 100
18 120 20 82 27 55
表5—2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单位:万美元
项目 方案2
销售收入 销售成品成本 进口关税(16%)
销售总利润 其他支出 应税所得 所得税(30%/50%) 税后利润
A公司
150 100
—
80 10 70 21 49
B公司
220 150 24 46 10 36 18 18
项目 方案1
销售收入 销售产品成本
进口关税 (10%)
销售总利润 其他支出 应税所得 所得税(30%/50%)
税后利润
A公司
150 100 —— 50 10 40 12 28
B公司
220 150 15 55 10 45 22.5 22.5
A公司+B公司
220 100 15 105 20 85 34.5 50.5
(1)双重属性的单位 (2)双重属性的金融工具
5.2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务筹划
5.2.1 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避税 5.2.2 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避税 5.2.3 利用中介国际贸易公司避税 5.2.4 利用中介国际许可公司避税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一、术语解释1.国际税收2.涉外税收3.财政降格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5.恶性税收竞争二、填空题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形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
4.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五、问答题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2.如何理解所得税的国际竞争?3.为什么说涉外税收不等同于国际税收?4.从税制设计来看,增值税是否存在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如何解决?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一、术语解释1.税收管辖权2.属地原则3.属人原则4.常设机构5.实际所得原则6.引力原则7.无限纳税义务8.有限纳税义务9. 推迟课税二、填空题1.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这是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
国际避税方法
项目 方案1
销售收入 销售产品成本
进口关税 (10%)
销售总利润 其他支出 应税所得 所得税(30%/50%)
税后利润
A公司
150 100 —— 50 10 40 12 28
B公司
220 150 15 70 10 60 30 30
A公司+B公司
220 100 15 120 20 100 42 58
表5—2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单位:万美元
(3)在对中介国际金融公司课征所得税时,允许其把向境外 贷款者支付的利息作为费用项目从应税所得中扣除,以 便使中介国际金融公司不会因这笔转贷业务而缴纳过多 的所得税。
5.2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务筹划
跨国公司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向海外借款 以规避预提税案例
贷款
贷款
贷款
英国 母公司
(税收协定优惠)
利息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5.1.4 组建内部保险公司
1.组建内部保险公司的原因
(1) 内部保险公司可以直接进入再保险市场 (2) 通过内部保险公司投保可避免在常规保险市场投保
所发生的一系列费用 (3) 常规保险公司的保险范围往往不能适应某一公司集
团的特殊保险需要,而内部保险公司的保险范围、 保险条件可以为一个公司集团单独制定,适应性强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5.1.1 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
利用转让定价手段在公司集团内部转移利润 ,使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地在低税国( 或避税地)关联企业中实现,这是跨国公司 最常用的一种国际避税手段。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跨国公司集团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案例
假定A和B是跨国关联公司,A所在国的公司所得税税 率为30%,B所在国的税率为50%。在某 一纳税年度,A 公司生产集成电路板10万张,全部要出售给关联的B公 司,再由B公司向外销售如果A公司按照每张15美元的 价格将这批集成电路板出售给B公司,B公司然后再按 每张22美元的市场价格将这批集成电路板出售给一个 非关联的客户(方案1),则A,B两企业的纳税总额 为42万美元,税后利润58万美元。
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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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
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
¡ 四、利用组建内部保险公司进行避税
¡ 跨国公司在避税港建立内部保险公司,保险费作为费 用扣除,通过人为的提高保费,使得被保险的关联企 业的利润转移到避税地所在的关联企业,同时企业可 以节约保险费。
¡ 组建内部保险公司的原因 :
¡ 内部保险公司可以直接进入再保险市场
¡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内部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必须 能在缴纳所得税时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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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
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
¡ 五、资本弱化
¡ 资本弱化是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 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目前,资本弱化是 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 跨国公司在高税国投资往往要利用这个手段进行 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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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
¡ 二、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 所谓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一个第三国居 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获 取其本不应得到的税收利益。通过滥用国际税收 协定这种行为,非协定收益人往往得以逃避原本应 该承担的一部分甚至全部税负,从而达到避税的目 的。
¡ 为了规避税负,本来没有资格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的第三国居民设法利用税收协定提供的税收优惠, 这就是滥用税收协定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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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
¡ 跨国公司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避税案例
•南非 •(母公司)
• 税收协定 30%
•美国 •(子公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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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协定 •5%
•
荷兰
•(中介控股公司)
•税收协定
• 图5—1国际税收筹划示意图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和相应规制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和相应规制
国际避税是指企业或个人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差异,通过合法的方式,减少或避免税收的行为。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有:
一、转移利润。
企业通过转移利润,将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税收。
二、转移债务。
企业通过转移债务,将债务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税收。
三、转移资产。
企业通过转移资产,将资产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税收。
四、设立离岸公司。
企业通过设立离岸公司,将资金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税收。
五、设立税收优惠地区。
企业通过设立税收优惠地区,将资金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税收。
六、设立税收增值地区。
企业通过设立税收增值地区,将资金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税收。
为了防止企业和个人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差异进行避税,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
一、实施税收协定。
各国政府通过签订税收协定,确定各国税收规则,以防止企业和个人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差异进行避税。
二、实施反避税法律。
各国政府通过实施反避税法律,强制企业和个人遵守税收规则,以防止避税行为。
三、实施税收信息共享。
各国政府通过实施税收信息共享,收集和共享企业和个人的税收信息,以防止避税行为。
四、实施税收合作。
各国政府通过实施税收合作,加强税收合作,以防止企业和个人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差异进行避税。
以上就是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和相应规制。
各国政府应加强税收管理,加强税收合作,以有效防止企业和个人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差异进行避税。
《国际税收》课程标准
《国际税收》课程标准前言:本课程是为税务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使该专业的学生了解国际税收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使学生比较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国际税收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国际税收、国际双重征税和国际逃税与避税以及国际税收协定,提高学生对国际税收的理解和认识,使学生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具备一定的处理纠纷的能力,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本门课程共68学时。
本教学标准按照教材与教学大纲制定,同时参考了学院教学标准写作相关规定。
由张海涛执笔。
一、课程的说明:国际税收这门课程主要是向学生传授一定的有关国际投资、国际经济与技术交流、国际贸易过程中税收管理与合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其内容与体系大体包括对跨国课税对象征税的国际规范、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以及商品课税的国际协调问题等等。
通过教学,要求学生初步掌握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国际避税的主要防范措施、国际税收协定等内容。
《国际税收》是税务专业的必修课程,作为研究世界经济和国际经济必需的一门学科,国际税收的研究领域既涉及经济理论,又涉及国际税收的法律法规。
这门课程主要是向学生传授一定的有关国际投资、国际经济与技术交流、国际贸易过程中税收管理与合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它的先修课程是经济学、财政学、国家税收、税收管理和国际贸易等。
本门课程共68学时,其中理论学时68学时,实践学时0学时。
学时分配如下:教学总学时数及课时分配表二、课程培养目标:税收这门课程主要是向学生传授一定的有关国际投资、国际经济与技术交流、国际贸易过程中税收管理与合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使学生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具备一定的处理纠纷的能力,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三、课程内容与基本要求: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对跨国课税对象征税的国际规范、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以及商品课税的国际协调问题。
国际税收习题及标准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及标准答案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作者:————————————————————————————————日期: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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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转让定价避税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
跨国公司在安排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时不仅要
考虑有关国家的公司所得税税率,还要考虑进
口企业所在国的关税。如果进口国的关税税率 过高,那么用很高的转让价格向该国的关联企 业出售产品就不一定有利。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项目 A公司 150 B公司 220 A公司+B公司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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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英美法系国家对信托的税收处理办法可以给纳税人 提供一定的国际避税机会。这是因为,如果一个国家的所得
税税率较高,该国的居民就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技能格
外,并以全权信托的方式把这笔财产委托给设在避税地 的 信托机构代为管理,信托财产的收益全部积累在避税地,通 过创立这种国外信托,财产所有人以及信托的受益人就可以 彻底摆脱就这笔财产所得向本国政府的义务;同时,由于其
二、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所谓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一个第三国居 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获 取其本不应得到的税收利益。通过滥用国际税收 协定这种行为,非协定收益人往往得以逃避原本应 该承担的一部分甚至全部税负,从而达到避税的目 的。 为了规避税负,本来没有资格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的第三国居民设法利用税收协定提供的税收优惠, 这就是滥用税收协定的本质。
选择分支机构的有利条件 可以不缴纳资本注册税和印花税; 可以避免对支付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征收的预提 所得税; 分支机构的经营亏损可以冲抵总机构的利润; 有可能利用本国免除国际重复课税的免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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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分支机构的不利条件在另一股份公司或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 不能享受间接抵免待遇; 由于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一般不能享受所在国提 供的免税期等税收优惠待遇; 分支机构一经取得利润,总机构在同一纳税年度内, 必须就这些所得在居住国纳税,无从获得延期纳税的 好处; 分支机构与总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 一般不能作为费用扣除,应用转让定价手段受到一定 的限制。
混合海外子公司利润的中介控股公司的选址应当 注意以下问题: 1.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与各海外子公司所在的东 道国之间要有税收协定,以减轻子公司向中介控 股公司支付股息时的预提税。 2.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对中介控股公司从海外分 回的利润不课征很重的税收。 3.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与母公司所在国之间也应 有税收协定,以减轻中介控股公司向母公司支付 股息时缴纳的预提税。
项目 A公司 180 100 B公司 220 180 A公司+B公司 220 100
方案2A
销售收入 销售成品成本
进口关税(10%)
销售总利润 其他支出
—
80 10
18
40 10
18
120 20
应税所得
所得税(30%/50%) 税后利润
表5 —2
70
21 49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30
15 15
100
36 64
单位:万美元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续二)
项目 方案2B 销售收入 销售成品成本 进口关税(16%) 销售总利润 其他支出 应税所得 所得税(30%/50%) 税后利润
表5 —2
A公司
B公司
A公司+B公司
180 100
220 180 28.8 11.2 10 1.2 0.6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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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信托的认识和规定不尽相同主要有两种:
英美法系国家一般把信托关系视为一种法律关系,委托人把
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托机构(受托人)管理,这时,信托就 在法律上切断了委托人与其财产之间的所有权链条。因而大
陆法系国家一般对财产所有人委托给受托人的财产 不再征
税。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把信托视为一种法律关系,只有将其视 为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大陆法系国家由于 不承认信托财产的独立的法律地位,所以对于财产所有人的 信托财产及其收益有时也要征税。
财产是由避税地信托机构(受托人)管理的,当地政府对这
笔信托财产获取的所得也不征收或征收很少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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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跨国纳税人一般都选择在巴哈马、百 慕大群岛、开曼群岛、海峡群岛、马恩岛、英 属维尔京群岛、中国香港、瓦努阿图等英美法 系的避税地创立国外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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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避税 1.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安排借款 跨国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要从海外的金融机构 借入资金,但如果向一个与跨国公司居住国无税 收协定的国家(地区)借款,跨国公司所在国对 跨国公司支付给境外贷款者的利息可能就要征收 很高的预提税。跨国公司可通过它在第三国设立 的中介公司从境外贷款者借入这笔资金,而避免 负担这笔利息预提税。
四、利用组建内部保险公司进行避税 跨国公司在避税港建立内部保险公司,保险费作为费 用扣除,通过人为的提高保费,使得被保险的关联企 业的利润转移到避税地所在的关联企业,同时企业可 以节约保险费。 组建内部保险公司的原因 : 内部保险公司可以直接进入再保险市场 通过内部保险公司投保可避免在常规保险市场投保所 发生的一系列费 常规保险公司的保险范围往往不能适应某一公司集团 的特殊保险需要,而内部保险公司的保险范围、保险 条件可以为一个公司集团单独制定,适应性强
项目 方案1 销售收入 销售产品成本 销售总利润 其他支出 应税所得 所得税 ( 30%/50%) 税后利润
表5—1a
A公司
B公司
A公司+B公司
150 100 50 10 40 12 28
正常定价的税收效果
220 150 70 10 60 30 30
单位:万美元
220 100 120 20 100 42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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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母公司 A 公司 控制
子公司 (税收协定缔约国乙国 B 公司) 股息、利息、特许 权使用费等所得 所得来源 (税收协定缔约国丙国 C 公司)
滥用国际税收协定的方法
1.设立直接导管公司
2.设立踏脚石公司
3.设置外国低股权的控股公司
大多数国家对外缔结双边税收协定时都明确规定只对 控股权不超过一定比例的缔约国对方居民提供税收协 定优惠,非缔约国的公民便可以通过在国外组建低控 股权的控股公司来实现避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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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转让定价手段在公司集团内部转移利润, 使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地在低税国(或避 税地)关联企业中实现,这是跨国公司最常用 的一种国际避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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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集团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案例
假定A和B是跨国关联公司,A所在国的公司所得税税
率为30%,B所在国的税率为50%。在某 一纳税年度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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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内部保险公司避税的条件:
内部保险公司不能成为母公司所在国的居民公司,否 则母公司所在国仍要对内部保险公司的利润征税。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内部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必须 能在缴纳所得税时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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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本弱化 资本弱化是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 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目前,资本弱化是 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 跨国公司在高税国投资往往要利用这个手段进行 税务筹划。
跨国公司集团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案例(续)
如果 A 公司按每张 18 美元的价格向 B 公司出售这批 产品,则 A 公司的销售利润就会增加 30 万美元, B 公司的销售利润则会相应下降 30 万美元(方案二 )。由于 A 公司位于低税国,而 B 公司位于高税国 ,因此 A 公司提高对 B 公司的转让价格会使两个公 司的纳税总额下降 6 万美元( 42 万 -36 万),税后 利润总额则从原来的 58 万美元增加 到 64 万美元 ,相应也提高了6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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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选择有力的公司组织形式
当一个国家的法人居民公司对外投资时,可以选 择不同的组织形式,或是在东道国建立子公司, 或是建立分公司。从跨国公司居住国的税收规定 上看,对在国外设立子公司或是分公司的财务处 理是不一样的,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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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 信托又称信任委托,是指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委托给 自己信任的人或机构代为管理的一种法律行为。信 托行为通常涉及到三方,即信托财产的委托人、信 托财产的受托人以及信托财产的受益人。
纳税人本身不离开愿居住国或改变其居民身份而是 通过别人在他国为自己建立一个相应的机构或媒介 ,通过使其所得或财产形式上与本人分离,来达到 本人在居住国避免这部分所得或财产纳税的目的, 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避税行为。
220 100 28.8 91.2 20 71.2 21.6 49.6
单位:万美元
—
80 10 70 21 49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利用转让定价避税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二) 跨国公司集团的母公司一般都设在税率较高的 发达国家,而跨国公司集团中的关联子公司则 有许多设在无税或低税的避税地,母公司为了 避税的目的会把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地向 避税地子公司转移。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 能否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国际避税,关键取决于 母公司所在的居住国是否对母公司的海外利润 实行推迟课税。
方案1
销售收入
销售产品成本
进口关税 (10%) 销售总利润 其他支出 应税所得 所得税(30%/50%) 税后利润
表 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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