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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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安全管理制度

路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路政管理工作,保障公路交通安全与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维护公路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包括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公路附属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路政管理机构路政管理机构是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2)负责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公路附属设施的保护和管理;(3)负责公路路政许可的审查、批准和监督实施;(4)负责公路路政违法行为的查处和行政处罚;(5)负责公路路政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 路政管理人员路政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备一定的公路路政管理知识和技能;(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路政管理工作。

四、路政安全管理措施1. 公路用地保护(1)严格控制公路用地范围,确保公路用地不被侵占;(2)加强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设施、标志、标线的维护和管理;(3)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非法占用、挖掘、取土、倾倒垃圾等行为。

2. 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1)加强对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规划和管理,确保建筑控制区内的建筑符合规划要求;(2)对违反建筑控制区规划的行为进行查处;(3)加强对建筑控制区内设施、标志、标线的维护和管理。

3. 公路附属设施管理(1)加强对公路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2)禁止在公路附属设施上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行为;(3)对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4. 路政许可管理(1)严格审查路政许可申请,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2)加强对路政许可的监督实施,确保许可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3)对违法使用公路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5. 路政违法行为查处(1)加强对路政违法行为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2)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公路合法权益;(3)对重大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和曝光。

高速路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高速路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高速公路路政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路政大队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对所属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3. 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对高速公路路政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对易发生事故的路段、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防灾减灾(1)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4. 安全生产投入(1)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设备、材料等资源。

(2)合理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5. 安全生产记录与报告(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制度,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详细记录。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时上报,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1. 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路政大队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路政管理制度有什么

路政管理制度有什么

路政管理制度有什么一、路政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路政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法规、道路管理规定、交通指挥和安全审查等方面的规定。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路政管理制度的内容可能有所不同,但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道路交通法规:道路交通法规是路政管理制度的基础,它规定了车辆行驶、停车、装载、装卸、超车、变换车道和掉头等规定,以及对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制措施。

通过道路交通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使道路交通秩序更加有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2. 道路管理规定:道路管理规定包括对道路建设、维护、改建、停车场设置等各方面的管理政策。

通过道路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保障道路交通设施的完好性,提高道路使用效率,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

3. 交通指挥:交通指挥是路政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通过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手段,对交通进行有序指挥和管理。

通过强化交通指挥,可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 安全审查:安全审查是路政管理制度的另一重要内容,它通过对道路交通设施和交通参与者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善。

通过加强安全审查,可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路政管理制度包括的基本内容,其实质是通过明确路政管理的责任、规则和标准,确保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路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路政管理制度在道路交通管理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路政管理制度可以规范道路交通行为,明确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行驶规则,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

只有道路交通秩序得到维护,才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交通运行效率。

2. 保障交通安全:路政管理制度可以通过设定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增强交通管理和指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交通安全是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高速公路路政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路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高速公路路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2.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建立健全路政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开展路政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交通安全意识;(3)定期开展路政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对违反路政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路政安全管理制度1. 交通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2)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3)加强交通事故处理,确保事故现场快速、有效、有序处置。

2. 设施设备管理(1)加强高速公路路政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2)定期对高速公路路政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3)加强对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涵洞等特殊结构的监控,确保其安全。

3. 应急处置(1)建立健全高速公路路政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处置;(2)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加强与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4. 人员管理(1)加强路政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严格执行路政人员工作纪律,确保人员安全;(3)加强路政人员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监督检查1. 高速公路路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路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2. 路政管理机构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公众和媒体对高速公路路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五、奖惩1. 对在高速公路路政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路政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路政管理制度

路政管理制度

路政管理制度路政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路政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和管理道路交通运输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交通运输的大规模增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提高交通效率和减少交通事故,各国纷纷建立和完善了路政管理制度。

2. 路政管理制度的内容路政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1 道路规划和建设管理道路规划和建设是路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科学的规划和建设,可以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减少拥堵和事故发生率。

路政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交通需求和城市规划,合理规划和建设道路,确保道路的安全和畅通。

2.2 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是路政管理的核心内容。

该部分主要包括交通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维护,道路标志和标线的设置,交通事故的处理等。

通过合理的管理措施,可以提高道路交通的有序性和安全性。

2.3 驾驶员管理驾驶员管理是路政管理的重要环节。

路政管理部门需要制定严格的驾驶员培训和考试制度,确保驾驶员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还需要进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违规处罚,以提高驾驶员的驾驶素质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4 车辆管理车辆管理也是路政管理的重要一环。

路政管理部门需要对车辆进行注册登记、年检和定期维修等管理措施,确保车辆的技术状态和安全性。

还需要对超载、超速和不文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以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有序。

3. 路政管理制度的意义路政管理制度对于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减少拥堵和交通时间;改善交通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

4. 路政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在实际应用中,路政管理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执行力不足、法规落地缓慢、管理手段单一等。

为了进一步完善路政管理制度,需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加强对路政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处罚力度;创新管理手段,借助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如利用智能交通系统、大数据分析等;完善制度的法律保障,建立健全合理的法律框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路政管理规定(3篇)

《路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路产路权,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路路政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四)综合治理,科学管理。

第四条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公路路政管理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二章路政管理职责第六条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实施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二)负责公路路政许可的审批、核发和监督管理;(三)负责公路路产保护,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公路路产的行为;(四)负责公路路政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反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五)负责公路路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六)负责公路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七)负责公路路政统计和报告工作;(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公路路政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二)负责公路路政巡查,发现、制止和查处违反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三)负责公路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四)负责公路路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五)负责公路路政统计和报告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路政许可管理第八条公路路政许可包括以下内容:(一)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施工许可;(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施工许可;(三)占用、挖掘公路或者公路用地许可;(四)在公路两侧修建建筑物、构筑物许可;(五)在公路上设置广告、标语、宣传牌许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

第九条申请公路路政许可,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相关设计文件;(三)涉及公路路产保护的承诺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路政大队管理制度

路政大队管理制度

路政大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路政大队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路政大队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公开透明、服务为民的原则,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三条路政大队的管理工作应当围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交通畅通、保障路政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为宗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路政大队的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路政大队的管理工作,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当遵守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路政大队设立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大队长、副大队长等职,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大队的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路政大队领导班子应当坚持集体领导,形成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协同工作的良好局面,建立领导机构的协调、配合、监督与约束机制。

第七条路政大队建立科学的管理层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落实各项管理任务。

第八条路政大队落实领导责任制,对于下属领导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领导成员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第九条路政大队建立决策机制,明确重大事项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领导班子应当及时向工作人员通报决策结果。

第十条路政大队建立了健全的考核机制,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一条路政大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大队长是路政大队的最高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领导、管理和指挥大队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第十三条副大队长是大队长的助手,协助大队长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大队内部工作。

第十四条大队长和副大队长应当以身作则,加强自身素质修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路政大队要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包括日常巡查、事故处理、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路政大队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平。

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制度

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成立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三、执法车辆管理1. 执法车辆应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

2. 执法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喷涂统一标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3. 执法车辆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私自外借。

4. 执法车辆行驶时,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四、执法行为规范1. 执法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执法证件,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2. 执法人员应文明执法,尊重当事人,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3. 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不得随意扩大执法范围。

4.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做好现场勘查、取证工作,确保执法证据充分。

五、安全防护措施1. 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2. 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穿戴安全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3. 执法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应开启警灯、警报器,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

4. 执法人员在夜间执法时,应佩戴反光背心,确保自身安全。

六、应急处理1. 执法人员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2. 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监督检查1. 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本单位其他相关规定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路政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及流程

路政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了加强路政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提高路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人员配备与职责1. 路政人员配备路政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路政工作。

2. 路政人员职责(1)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2)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3)对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4)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5)参与公路养护、改造和修复工程;(6)做好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

三、工作流程1. 巡查制度路政人员应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查,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2. 报告制度路政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路政巡查报告单》,上报上级路政管理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类型、发生地点、问题描述、可能原因、建议措施等。

3. 处理流程(1)对一般性问题,路政人员应立即现场处理或上报养护部门;(2)对重大问题,如交通事故、严重病害等,路政人员应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和上级路政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3)对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路政人员应依法制止并查处,收集相关证据,制作《路政查处记录》。

4. 档案管理路政人员应对巡查记录、报告单、查处记录等档案资料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检查1. 上级路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路政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及流程的落实。

2. 路政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奖惩制度1. 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路政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违反规定的路政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及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及流程的解释权归路政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以上制度及流程的制定和执行,旨在规范路政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路政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路政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提高路政工作效率,规范路政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路政人员,包括路政执法、路政巡查、路政维护等岗位。

第三条路政人员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正廉洁;(二)高效便民,服务至上;(三)勤政为民,勇于担当;(四)团结协作,积极进取。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路政执法职责:(一)依法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巡查、维护;(二)查处各类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三)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路建设、养护、路网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五条路政巡查职责:(一)定期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二)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养护,确保其完好、安全;(三)加强对路政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四)宣传公路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公路法律法规的认识。

第六条路政维护职责:(一)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日常养护,确保其完好、安全;(二)及时修复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三)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绿化、美化,提升公路形象;(四)参与公路养护、维修、改扩建等工程。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路政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一)坚守岗位,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二)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不得粗暴、蛮横、侮辱当事人;(三)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不得泄露工作信息;(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路政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路政人员工作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客观、全面、准确;(三)奖优罚劣,激励先进。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路政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不严的路政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路政日常管理制度流程

路政日常管理制度流程

一、总则为了加强路政管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提高路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路政管理部门负责全路段的路政管理工作,包括路政巡查、路政执法、路政宣传、路政设施维护等。

2. 路政执法人员负责具体执行路政管理任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 路政管理所负责对本路段路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路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流程1. 路政巡查(1)执法人员每日对责任路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道路安全隐患、违法占用道路等行为。

(2)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3)巡查结束后,填写巡查记录,及时上报路政管理部门。

2. 路政执法(1)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罚结果,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

(3)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时,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处罚决定合法有效。

3. 路政宣传(1)路政管理部门定期开展路政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道路安全意识。

(2)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普及公路法律法规知识。

4. 路政设施维护(1)执法人员负责对责任路段的路政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修复。

(2)发现设施损坏时,应立即上报路政管理部门,并及时修复。

四、监督检查1. 路政管理所对路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3. 对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路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路政大队安全管理制度

路政大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路政大队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路政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大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路政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岗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实习人员。

第三条路政大队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决策、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路政大队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路政大队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路政大队队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各岗位工作人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路政大队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四条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五条路政大队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现场作业安全情况等。

第十七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章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九条路政大队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路政管理制度汇编

路政管理制度汇编

路政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路政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维护公路基础设施,提高公路运输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路政管理制度适用于公路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路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路政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服务社会、便利出行”的原则,优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切实维护道路秩序。

第四条路政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路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五条公路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公民文明出行习惯,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二章道路交通管理第六条公路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加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严格执行交通管理法规。

第七条公路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对驾驶人、行人和车辆的宣传教育,引导大家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公路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交通事故报警系统,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障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第九条公路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建立交通运行监测系统,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及时掌握道路交通运行状况,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

第十条公路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突发事件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第三章道路维护管理第十一条公路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加强道路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路面缺陷,保障道路安全通行。

第十二条公路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道路维护,加强对路面、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道路设施的完好。

第十三条公路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道路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责任单位和维修保养标准,加强对维修保养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公路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建立道路抢险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险力量,及时处置道路灾害事故,保障道路的畅通。

第四章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公路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对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

路政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路政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路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与路政管理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路政管理安全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路政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路政管理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路政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路政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路政管理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本地区路政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协调、监督路政管理安全工作的实施;(四)组织开展路政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五)对违反路政管理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六)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路政管理安全工作情况。

第七条路政管理机构职责:(一)严格执行路政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二)加强路政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三)做好公路养护、维修和施工安全监管;(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路政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五)建立健全路政管理安全档案。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路政管理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路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路政管理机构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第十条路政管理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加强路政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新进路政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定期对路政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更新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

第十五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周等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路政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路政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路政人员日常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路政人员。

第三条路政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职责,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路政人员的职责:1. 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对公路路产、路权进行保护;2. 负责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行为;3. 负责公路设施养护和维修,确保公路设施完好;4. 负责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公路交通秩序;5. 参与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路政人员的权限:1. 对公路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2. 对公路设施进行养护和维修;3. 对公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4. 参与公路建设项目监督检查;5. 获取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时间:1. 路政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2. 路政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工作纪律:1. 路政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2. 路政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3. 路政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巡查制度:1. 路政人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进行巡查,确保巡查范围全覆盖;2. 路政人员应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3. 路政人员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考核:1. 路政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条奖惩: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路政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工作失职、渎职的路政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3.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路政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路政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路政人员安全管理,保障路政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路政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确保路政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2. 保障路政工作正常进行,提高路政工作效率;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新入职的路政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2)定期组织路政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3)加强对路政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其心理变化,确保身心健康。

2.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各级路政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路政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3)加强对路政人员的安全考核,将安全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3. 安全操作规程(1)路政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流程;(2)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行车安全;(3)对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进行巡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注意自身安全。

4. 安全防护措施(1)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反光背心、手套、防护眼镜等;(2)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 应急处置(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2)加强应急演练,提高路政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路政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加强对路政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3.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路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023路政管理制度

2023路政管理制度

2023路政管理制度路政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

第三条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委托省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市地、县(市)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其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管养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依法受让公路收费权或者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的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

第四条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兴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必须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应当报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施工;其中占用、挖掘国道、省道的,应当报经市地以上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的同意。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工程技术标准及时修复、改建并应缴纳有关费用。

第六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管线、电(光)缆等设施的,应当报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跨越、穿越国道、省道的,应当报经市地以上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的同意。

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应缴纳有关费用。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设置棚屋、堆放物品、打场晒粮、引水排水、挖掘取土、倾倒垃圾、填挖(损坏)边沟以及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第八条在特大型公路桥梁周围300米、大型中型公路桥梁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取土、采挖砂石、采矿、倾倒垃圾、进行爆破作业、设置加油站以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附属设施安全的活动。

路政支队工作管理制度

路政支队工作管理制度

路政支队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路政支队的工作管理,确保队伍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路政支队设立队长一人,副队长一人;分为办公室、勤务部、宣传部、后勤部、指挥中心等部门。

第三章队伍管理1.招聘:路政支队根据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聘。

2.培训:新员工入职后,进行集中培训,包括队伍组织架构、工作流程、相关制度规定等。

3.考核:对队伍进行定期考核,评定个人绩效,并进行奖惩措施。

4.职务调整:根据队伍实际情况,对不适应岗位的人员进行调整,并对表现良好的人员进行晋升。

5.奖惩管理: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工作流程1.任务分配:每日早会后由队长统一安排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内容,确保每个工作环节都得到有效安排。

2.工作督导:设立专人进行工作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3.协作配合: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完成任务目标。

第五章安全管理1.安全意识:队伍成员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2.安全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3.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做好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六章设备管理1.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设备更新:根据需要及时对老化设备进行更新,保障工作效率。

3.设备使用: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设备责任人,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第七章财务管理1.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及报账流程。

2.经费分配:根据工作需求合理分配经费,做到合理利用。

3.财务核算:定期进行财务核算,确保经费使用情况透明。

第八章宣传工作1.宣传策划:制定宣传策划方案,将路政支队的工作成果向社会进行有效宣传。

2.宣传渠道: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包括媒体、网络、宣传品等进行宣传工作。

3.宣传评估:定期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宣传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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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道路运输管理所路政管理制度汇编2017年一、总则 (1)二、路政巡查管理制度 (2)三、路政装备管理制度 (4)四、路政案件管理制度 (9)五、路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公路管理,提高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韶山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所辖公路及其内设、下设各科室、路政大队及路政中队。

路政管理人员必须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熟悉业务,清正廉洁,文明服务、秉公执法。

路政巡查管理制度一、巡查时间路政巡查实行四班三运转制。

早班上班时间为:8:00时——16:00时,中班上班时间为:16:00时——次日0:00时,夜班上班时间为:0:00时——次日8:00时。

二、巡查班交接程序(一)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阅读上一班巡查记录,有不明之处当面问清。

交班人员如有留置车辆或证件等其它特殊情况,须移交后方可结束本班巡查工作。

(二)接班人员认真检查设备器材的完好性和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检查合格后接收。

(三)因造成较大路产损失或侵权案件等需要连续在路面值勤的,接班人员要现场交接班。

三、巡查任务(一)检查路况、公路路产的情况。

(二)发现和查处超限超载等各类路政事案。

(三)控制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现场,并迅速上报。

(四)依法处理超限超载等路政案件。

四、巡查工作要求(一)坚持二十四小时巡查值班制。

(二)路政人员巡查时,必须身着制服,戴制式帽子,穿反光背心,携带执法装备。

(三)巡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时,路政巡查人员应在十分钟内出警,尽快赶到现场。

(四)保持巡查车干净整洁,工具配备齐全。

(五)严禁巡查车未经批准驶离所辖路段。

(六)巡查过程中,要保持车速不超过60公里每小时。

(七)巡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路政装备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路政大队所有路政装备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路政大队指定专职装备管理员负责路政装备的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大队范围内的装备登记、保管、维护、领用、换发等相关事宜。

各治超站、治超大队,指定一名同志专职负责装备管理工作。

三、装备采购要求(一)执法装备包括:执法车辆、监控设备、执法记录仪、检测仪器(塔尺、卷尺)、称重仪器、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停车示意牌、强光手电、定位爆闪灯以及单兵全副装备等。

(二)路政装备的采购由路政大队向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配发,也可由办公室批准后大队自行采购。

(三)路政装备一经配发,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装备管理台账,对所有领取的装备进行登记,按类别分别存档。

(四)路政大队装备必须严格建立路政装备档案。

四、执法车辆的保管与使用(一)严禁无证驾驶和非路政管理人员驾驶执法车辆。

(二)执法车辆的维修保养指定修理厂家,实行“派单制”维修,修理费必须经路政负责人、所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报销。

(三)执法执勤任务结束后,车辆应停放在道路运输管理所或治超站停车场,不得随意将执法车辆停放在外过夜。

(四)执法车辆仅限于路政管理工作使用。

五、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规定。

(一)严禁在非执行公务时使用警灯、警报器;(二)在执行正常的路政巡查任务行驶途中或停车勘验、检查、处理时,可使用警灯示警。

(三)在执行紧急道路抢险、清障、处置突发事件途中,交通受阻时,可使用警报器;(四)在雨、雾、冰、雪天气或发生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处置时,可使用警报器;(五)两辆以上巡查车辆列队行驶时,前车已使用警灯、警报器,后车不得使用警报器;(六)夜间通过城镇、村庄等居民密集地段时,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警报器;七、监控设备的管理。

(一)治超站电子监控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治超站执法人员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二)电子监控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

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三)非维修、保养人员不得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

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应立即上报治超站负责人,由负责人联系专业技术人员修理,排除故障。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删减监控存储信息;任何人员不得人为中断录像和将录像资料删除,更不得强行将设备关闭或者中断设备电源。

(五)路政执法人员使用监控设备时,严禁下列行为: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严禁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

严禁人为中断录像和将录像资料删除,更不得强行将设备关闭或者中断设备电源。

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采取停止执法职务,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及治超站领导的责任。

如治超站值班人员故意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对肇事者除给予相应处分并照价赔偿备。

八、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

(一)路政执法人员在上路巡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勤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

(二)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及时检查执法记录仪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保证执法记录仪正常使用。

(三)执法记录仪应当佩戴在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声像效果的位置。

在现场执法取证时,可以手持执法记录仪进行摄录。

(四)路政执法人员在道路上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时,应当事先告知对方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

告知的规范用语是: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

(五)执法人员因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使用或者停止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应当向大队领导报告。

(六)路政大队负责统一存储和保管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

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原始声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采取刻录光盘,长期保存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当事人对路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办案有异议或者投诉、上访的;当事人逃避、拒绝、阻碍路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谩骂、侮辱、殴打路政执法人员的;路政执法人员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4.其他需要长期保存的重要情况。

(八)作为执法办案证据使用需要移送公安局、法院的声像资料,由大队统一提供,并复制留存。

(九)对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实行授权管理。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声像资料的,经大队批准且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查阅。

(十)路政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时,严禁下列行为:上路巡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不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删减、修改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原始声像资料;私自复制、保存或者传播、泄露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与执勤执法无关的活动;故意毁坏执法记录仪或者声像资料存储设备;其他违反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采取停止执法职务,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及队站领导的责任。

如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九、路政装备的维护保养(一)路政装备的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设备外观整洁,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早期损坏。

(二)路政装备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如有遗失或损坏(非正常原因),装备管理员应追究保管人或使用人按规定负责赔偿。

路政案件管理制度一、路政案件查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依法办案。

二、路政案件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路政管理规定》、《山东省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三、路政案件的分类(一)路政案件按照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路产赔(补)偿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路产赔(补)偿案件按照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可分为简易案件、一般案件、重大案件、特大案件。

(二)路政案件的查处必须由两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共同进行,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办案文书要加盖“路政专用章”、“行政处罚专用章”及办案人员名章(签名),使用法定文书和省财政厅统一制作的专用票据。

四、路政处罚程序实施路政处罚的程序按照《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

五、路政案件的查处实行逐级上报审批的原则。

调查取证应当询问当事人及证人,制作调查笔录,需要进行现场勘验或者鉴定的,还应当制作现场勘验报告或者鉴定报告。

办理公路赔(补)偿案件涉及路政处罚的,可以一并进行调查取证,分别进行处理。

路政案件违法行为结果发生地涉及两个管辖区域,或对管辖有争议的,报局路政科处理。

路政案件执法员要将结案的路政案件按规定及时立卷、归档。

路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越权办案或敲诈勒索、徇私舞弊的人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路政执法人员管理规定一、工作纪律(一)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勒索车主或司机钱物。

(二)不准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

(三)不准违反着装规定。

(四)不准扣留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

(五)不准单独私自处理违规车辆车主或司机,对违规车辆处理须两人以上,做好笔录和各种登记。

(六)不准放人情车。

(七)不准酒后执法或处理违规车辆。

(八)不准使用非财政罚款收据罚款。

(九)不准挪用、截留罚没款。

(十)不准擅自离岗、脱岗。

(十一)不准在执勤期间吸烟、打闹、插手、袖手、背手。

(十二)不准一人执法。

(十三)不准追赶闯口车辆。

二、劳动纪律(一)不准旷工。

(二)不准酒后上岗。

(三)不准在岗上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

(四)不准迟到、早退。

(五)不准岗上干私活、看刊物。

(六)不准在工作岗位使用污秽语言,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七)不准擅自离岗。

(八)不准在检测亭内吃零食和聚集谈玩。

(九)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十)不准随便顶岗、替岗。

三、组织纪律(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令则行,无令则止。

(二)必须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规定标志和证件上岗执法,做到着装整洁、文明服务。

(三)积极参加有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非工作时间不得着制式服装。

(五)不得着制式服装参加非本单位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

(六)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检测站有关事宜。

(七)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对工作或领导有意见,允许向上级领导、部门提出,但不准私下议论,搞自由主义。

(八)严格执行检测站关于端正行风,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九)检测站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

四、路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一)检测站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1、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2、遵章守纪,廉洁奉公。

3、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4、文明服务,优质高效。

5、业务精湛,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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