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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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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3、出资 方式
货币 非货币
实物
工业产权
知 识
著作权
产 非专利技术
权 其他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其他财产
11
(四)股东/发起人
❖ 1、股东资格的取得
❖ (1)原始取得: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 ❖ (2)继受取得:因转让、继承、赠与等取得 ❖ 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
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7
二、公司分立
❖ (一)分立的方式
❖ 1、派生分立(存续分立)
A
A +B
❖ 2、新设分立(解散分立)
C
A +B
28
❖ (二)分立的程序
❖ 1、股东会作出决议 ❖ 2、分割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 (三)债务承担
❖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 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 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 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 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 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 方式和通知时限。
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否则,由副董事长、董 事顺次进行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 行一人一票。 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过。
22
二、设立程序
25
❖ (二)合并的程序
❖ 1、股东会决议,签订合并协议
❖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 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Hale Waihona Puke 。❖ (三)合并的法律后果
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章破产法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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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破产法律制度
三、破产案件的管辖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与民事诉讼不完 全相同。这里要明确两个问题,一是所谓“住所地”,二是由 住所地哪一级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 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另外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 辖。
第三章 破产法律制度
债权人 债权人会议 法院立案 管理人
第三章 破产法律制度
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第三节 破产管理人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第五节 重整与和解 第六节 破产宣告与清算 第七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三章 破产法律制度
导入案例
某国有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有关清算情况如下:企 业资产总额500万元,其中,已作为债务担保的厂房可变现价 值80万元,该厂房所担保的债务金额50万元。企业负债总额 700万元,其中,应交税金15万元,应付职工工资15万元,社 会保险费5万元,应缴工商机关罚款5万元,破产费用共计20 万元。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该企业的破产财产是多少,破产债权是 多少,应如何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通过本章的学习,将会找 到答案。
第三章 破产法律制度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二、破产受理 破产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后,确定立案 的行为,是破产从请求转化为事实,进入破产程序的开端。
债权人申请,5日内通知,7日内异议,10日内决定是否 受理;除此之外,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人民法院驳回破 产申请的裁定,申请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 诉期限为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破产法中只有驳回破产申 请和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均不得上诉) 法院决定受理破产案件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破产申请。
第三章 破产法律制度
第三节 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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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
通过; ❖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 (六)有公司住所。
一般有限 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
发起设立 的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 东认缴的出资额。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的股东 实缴的出资额。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 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万;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 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 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 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10万;一次足额缴纳。
❖ 1)股东通过股东会选举产生。 ❖ 直接投票:对每一个侯选董事或监事逐项
表决。 ❖ 累积投票: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 ❖ 2)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18
❖ (3)资格限制
❖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3
二、公司的分类
❖ 1、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2、母公司、子公司 ❖ 3、总公司(本公司)、分公司
4
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
❖ 一、设立条件 ❖ 二、设立程序
5
一、设立条件
❖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 (五)有公司住所。
通过; ❖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 (六)有公司住所。
一般有限 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
发起设立 的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 东认缴的出资额。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的股东 实缴的出资额。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 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万;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 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 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 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10万;一次足额缴纳。
❖ 1)股东通过股东会选举产生。 ❖ 直接投票:对每一个侯选董事或监事逐项
表决。 ❖ 累积投票: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 ❖ 2)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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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资格限制
❖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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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分类
❖ 1、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2、母公司、子公司 ❖ 3、总公司(本公司)、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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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
❖ 一、设立条件 ❖ 二、设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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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条件
❖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 (五)有公司住所。
《经济法》课件-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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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认购股份。
(3) 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募股。 (4) 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5) 签订股票承销协议。 (6) 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7) 社会公众认缴股款。
(8) 法定机构验资。 (9) 召开创立大会。
(10) 申请设立登记。
(11) 核准登记并签发营业执照。
(四) 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 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 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 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的任期
监事的任期每届 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
17
监
监事会每年度至
事
少召开一次会议;监
会
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
组
③担任破产清算的 公司、企业的董事 或者厂长、经理, 并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 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之日起未逾3年。
④担任因违法被吊 销营业执照、责令 关闭的公司、企业 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 自该公司、企业被 吊销营业执照之日 起未逾3年。
⑤个人所负数 额较大的债务 到期未清偿。
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办理有关出资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12
股东会
(全体股东组成) 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会性质: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也是股 东在公司内部行使股东权的法定组织。
董事会 指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 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公司常设机关。
4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
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的除外。
经济法第三章101页PPT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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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
多选题: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 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 撤销。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甲公司可能提 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 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有( )。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 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合同的相对性
(2)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 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债务人只能向合同中的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而不应向国家或者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1)在保全措施(代位权和撤销权)中,突破了合同的相对 性,使得债权人可以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 张权利。(2)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 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以 自己的租赁权对抗新的所有权人,突破了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3)建设工程合同: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 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 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 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 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 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 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和失效
合同的相对性
(2)合同关系当事人不能向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 求及诉讼。 2.内容上的相对性 (1)合同规定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并不及 于第三人。 (2)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3)合同权利与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3.责任的相对性 (1)违约当事人应对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 当事人同样应当对履行辅助人的行为负责。
经济法律法规第三章第一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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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分类 (一)公司的法定分类
(二)公司的学理分类
1、根据信用基础不同分类
2、按资本筹集方式及出资转让方式不同分 类 (1)封闭式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法成立的 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不能对外发行股份、 股东的出资证明不是有价证券且不能在股 票市场上自由流通的公司。所以这类公司 又称为少数人公司、不上市公司、私公司。
一、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设立、组织及其对内 对外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它主要规定公司的种类,公司设立的 条件和程序,公司内部的组织机构,公司内部 外部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司在变更、解散 和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二)公司法的特征
(三)公司法的作用
•
5.根据公司管辖系统分类 根据管辖系统不同,公司可以 分为本公司和分公司。本公司又称 总公司。分公司是本公司所管辖的 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 人资格。
•
公司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一块重要的法律基石。(四个有利于) 公司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市场 主体的组织行为,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 代企业制度; 有利于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步伐, 明晰产权关系,完善企业法人制度; 有利于加快市场体系的培养和完善,规 范市场交易行为,从而更好地发挥市场机 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实现 政企分开,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2)开放式公司。是指可以公开募集 股份并且发行股票,股票作为有价证 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公司。 所以这类公司又称为多数人公司、上来自3.根据公司国籍不同分类
根据国籍不同,公司可以分为本 国公司、外国公司、多国公司。
4.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 制与依附关系分类 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 与依附关系不同,公司可以分为母公 司、子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共同 特点是两者都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子 公司虽然依附于母公司,但一般情况 下它是独立的法人。
经济法第三章 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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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合同
7
第二节 合同订立
一、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三、格式条款
8
一、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及联系方式
2、标的 3、数量
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即合同是因为“标的”而签订的。
正负尾数
——为了抵消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尤其是鲜活产品。
合理磅差
——秤与秤之间总是有一定差异的。
9
4、质量
内在质量: 外观质量:
凡是具有国家质量标准的,必须按国际标准(GB)强制执行。 写上GB××× --×××执行就可以了。
推荐性标准,不强制执行 。GB/T×××--××× 除了国标外,还有行业标准,地方性标准,企业标准等。
5、价款或报酬(价金)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24
第五节 违反合同的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 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二、违约责任的免除
25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一)违约金
1.合同中事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当事人才能提出该请求 2.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生何种情况应当支付违约金以及支付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3.违约金条款只有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适用 4. 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5.违约后,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让对方获利了,也要承担违约金。 6.违约金必须在10天内支付,超过10天,便要加息支付。
第三章 合同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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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订立
一、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三、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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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及联系方式
2、标的 3、数量
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即合同是因为“标的”而签订的。
正负尾数
——为了抵消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尤其是鲜活产品。
合理磅差
——秤与秤之间总是有一定差异的。
9
4、质量
内在质量: 外观质量:
凡是具有国家质量标准的,必须按国际标准(GB)强制执行。 写上GB××× --×××执行就可以了。
推荐性标准,不强制执行 。GB/T×××--××× 除了国标外,还有行业标准,地方性标准,企业标准等。
5、价款或报酬(价金)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24
第五节 违反合同的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 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二、违约责任的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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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一)违约金
1.合同中事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当事人才能提出该请求 2.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生何种情况应当支付违约金以及支付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3.违约金条款只有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适用 4. 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5.违约后,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让对方获利了,也要承担违约金。 6.违约金必须在10天内支付,超过10天,便要加息支付。
第三章 合同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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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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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合同违约的条件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违约责任和赔偿义务。
3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介绍解决合同纠纷的常见方式,如协商、调解和诉讼等。
特殊类型合同
委托合同
详细阐述委托合同的构成要素 和法律效力,提供实际案例分 析。
保证合同
介绍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保 障对象,强调法律责任和解决 争议的方式。
集装箱租赁合同
探究集装箱租赁合同的特殊性 和关键条款,指出应注意的法 律问题。
国际贸易合同
1 国际贸易合同的类型
概述国际贸易合同的多样性和常见类型,包括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等。
2 技术成交
解释技术成交合同的特殊性和要求,强调合同的保密性和技术转让。
3 付款保障方式
讨论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付款保障方式,如信用证、保函和托收等。
分析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合意、标的、形式和能力等。
2
合同的效力
讨论合同具有的效力,包括法律约束力和保护权益。
3
合同的生效和失效时间
探究合同的生效和失效时间,解释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
1 合同履行的方式
介绍合同履行的不同方式,如实际履行、支付货币和提供保证等。
2 合同违约的条件和后果
小结
合同法与经济法
说明合同法在经济法体系 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 调二者的密切关联。
认识合同法的重要性
强调学习合同法的必要性, 对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和 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充分发挥合同法的作 用
鼓励学生深入研究合同法, 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 际问题。
注意事项的基本原则和构成要素。同时,还要注重 国际合同的学习和实践,这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
经济法课件第三章
3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介绍解决合同纠纷的常见方式,如协商、调解和诉讼等。
特殊类型合同
委托合同
详细阐述委托合同的构成要素 和法律效力,提供实际案例分 析。
保证合同
介绍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保 障对象,强调法律责任和解决 争议的方式。
集装箱租赁合同
探究集装箱租赁合同的特殊性 和关键条款,指出应注意的法 律问题。
国际贸易合同
1 国际贸易合同的类型
概述国际贸易合同的多样性和常见类型,包括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等。
2 技术成交
解释技术成交合同的特殊性和要求,强调合同的保密性和技术转让。
3 付款保障方式
讨论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付款保障方式,如信用证、保函和托收等。
分析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合意、标的、形式和能力等。
2
合同的效力
讨论合同具有的效力,包括法律约束力和保护权益。
3
合同的生效和失效时间
探究合同的生效和失效时间,解释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
1 合同履行的方式
介绍合同履行的不同方式,如实际履行、支付货币和提供保证等。
2 合同违约的条件和后果
小结
合同法与经济法
说明合同法在经济法体系 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 调二者的密切关联。
认识合同法的重要性
强调学习合同法的必要性, 对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和 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充分发挥合同法的作 用
鼓励学生深入研究合同法, 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 际问题。
注意事项的基本原则和构成要素。同时,还要注重 国际合同的学习和实践,这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
经济法课件第三章
经济法第三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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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企业与其他债务人的关系 1、合伙债务的性质 、 合伙与债务人的关系就是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问题。 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 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 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 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 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上述规 定,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的性质属于补充性 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的性质属于补充性 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的性质属于 责任,即只有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 责任 伙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先向 合伙财产求偿;只有该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才应向 各合伙人求偿。
(二)合伙财产的管理
1、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依法退伙等法律有特 别规定的外,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也不得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为了保 护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合伙人私自转移 转移或者处分 转移 处分 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 对抗不知情 的善意第三人。 善意第三人是指与合伙企业进行法律行为的 人,其主观上不知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人执行合 伙事务的权利限制,包括善意取得合伙财产和善 意与合伙企业设定其他法律关系的人。
一、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平等权利 合伙事务的执行---是指为实现合伙目的而进行 的业务活动。执行合伙事务是合伙人的权利,每一 个合伙人,不管出资额多少,对合伙事务享有同等 的权利。《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1款对此有明确 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二、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 合伙人的平等权利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合伙人都必须同 样地执行合伙事务。事实上,合伙事务的执行可以采取灵 活的方式,只要全体合伙人同意即可。 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这种方式适合于合伙人数较 少的合伙。 2、由各合伙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事务。 3、由一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即一名合伙人受托代表 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种方式适合于人数较多的合 伙。 4、由数名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即由全体合伙人委 托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种方式同样适合于人数较 多的合伙。每一合伙人有权将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权委托 其他合伙人代理,而自己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的,其执行合伙事务由其 委派的代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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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资本
1、公司资本
P28
2、出资的法律规定P28、33
(1)出资形式
A、货币;B、非货币
(2)股东出资限额
公司资本额与公司类型、经营范围相关。
(3)出资的比例结构
出资形态法定比例、公司章程议定比例
(4)出资期限与首次出资额的规定 (5)出资义务的履行与出资的法律责任
六、公司组织
区分公司种类设置不同组织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 分权制组织结构
第三章 公司法 第一节 我国公司法律制度 一、公司法概述
1、公司法概念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基本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2、公司法基本特征P24
(1)是主体法与行为法的结合 (2)强制性与任意性相结合的法 (3)是一种制定法
(4)具有一定的国际性的国内法
3、我国公司法规的立法
(1)我国公司法 P24 (2)规范特殊种类公司的法规
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的是外国公 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其审批办法由国务 院另行规定。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 承担民事责任。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 请,并提交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 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资企业法 国有企业1979年通过1990修订制定细则实施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法
(3)其它
破产法 公司管理登记条例
二、公司法的地位
1、公司法的性质特点
公司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主体,是最典型的企业 法人,公司法是调整公司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是 民商法体系中十分重要的法律部门。
公司法是对公司关系予以全面调整的单行法,虽 然在性质上它属于商法,但其内容和采用的法律 手段却涉及多个法律部门和领域,与许多法律部 门有着密切的关系。
《经济法基础》课件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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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二)义务和责任 1. 共同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司章程, 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 (2)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 牟取私利;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3)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 (4)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5)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 八、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一)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概念 是指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
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 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特征 1. 救济对象是公司本身 2. 诉因源自于公司权益被侵害 3. 诉讼当事人是实施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人 4. 诉讼后果由公司承担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例如:“贵州茅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贵州”是行政区划;“茅台”是 商号(字号);“酒业”是行业;“股份有 限公司”是组织形式。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二)公司的住所 公司的住所是其主要的办事机构所在地 1. 具有确定诉讼管辖地的法律意义 2. 具有确定公司登记管辖地的法律意义 3. 具有确定债务履行地的法律意义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6) 接收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 (7)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 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 收入归公司所有。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 十、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种类 1. 根据公司债券期限不同,分为短期公司 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 2. 根据是否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债权人姓名, 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三) 注册资本的增加及减少 1.注册资本的增加 2. 注册资本的减少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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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一致同意
(2)责任: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 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 -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1.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制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
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行为有效
行为有效(不得 对抗善意第三人)
行为无效(可以 对抗善意第三人)
大过失
(P115①) 其余:有限责任
非故意、
重大过失: 无限连带责任 15 -
(P115②)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 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 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 D.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 责任
合伙人对外无 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对内 的债务分担和追 偿按份进行
合伙企业对其 债务,应先以 其全部财产进 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 的,普通合伙 人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清偿数额 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 担比例的,有权向其 他合伙人追偿。
(先企业后个人)
(站在债权人的角 度,爱找谁找谁, 爱要多少要多少。)
2 -
3.合伙事务的决议办法 先约定:合伙协议对决议办法作出约定
✓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后法定 的表决方法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 -
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2)合伙损益分配原则
①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 ”办理;
(2)责任: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 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 -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1.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制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
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行为有效
行为有效(不得 对抗善意第三人)
行为无效(可以 对抗善意第三人)
大过失
(P115①) 其余:有限责任
非故意、
重大过失: 无限连带责任 15 -
(P115②)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 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 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 D.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 责任
合伙人对外无 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对内 的债务分担和追 偿按份进行
合伙企业对其 债务,应先以 其全部财产进 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 的,普通合伙 人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清偿数额 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 担比例的,有权向其 他合伙人追偿。
(先企业后个人)
(站在债权人的角 度,爱找谁找谁, 爱要多少要多少。)
2 -
3.合伙事务的决议办法 先约定:合伙协议对决议办法作出约定
✓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后法定 的表决方法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 -
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2)合伙损益分配原则
①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 ”办理;
经济法概论课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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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特点
适用范围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式合营企业)
由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按照出资比例确定权利义务
应用于投资多、技术性强、合作时间长的项目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契约式合营企业)
由双方通过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按照合同确定权利义务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和期限
场地使用权
1、如果未用场地使用权作为中方投资者出资的,则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向中国政府缴纳土地使用费 2、如果中方投资者以场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其作价金额应当与取得同类场地使用权所应缴纳的使用费相同。
工业产权、专有技术投资
1、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2)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2、中外投资者用于出资的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必须是自己所有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 3、仅通过许可证协议方式取得的技术使用权,不得用来出资 4、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哟小证明,并提交有关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法对出资期限的规定 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合同、章程未做规定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注册机关不予登记注册。 可以先登记后缴纳出资 合同可以规定一次性缴纳出资或者 分期缴纳出资
合同规定一次性缴纳出资
合作方式比较灵活
外商独资企业
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投资者愿意采用更为先进的技术
中外合资股份 有限公司
由外国投资者和中国头在中国境内设立,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
经济法律法规第三章第二节ppt
![经济法律法规第三章第二节ppt](https://img.taocdn.com/s3/m/6ef727780b1c59eef8c7b4f3.png)
一、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一)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 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二)设立程序
(三)分公司与子公司的设立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总 公司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 资格。但分公司可以依法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 司承担。
坚信你的对手一样会感到 疲惫。 ----当全世界都在说放弃时, 告诉自己再试一次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公司法的概述 有限责任公司 服份有限公司 公司财务和会计 公司股票与债券 法律责任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四、一人公司 五、国有独资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 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股东做出决定 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 于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 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 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适用有限责任公司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规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 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 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 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 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 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同意,不得 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 务提供担保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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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这里主要涉及到国家各类不同机关之间权 力的划分。其中,行政机关是国家专门设 立的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机构,对于依 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当事 人不得协议交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 3、可以仲裁,但是不适用仲裁法的范围
• 根据《仲裁法》第7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与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 得适用仲裁法。
• 仲裁
概念——书面仲裁协议+同选仲裁机构+有约束力 仲裁委员会——设区的市政府组织组建+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互无隶属关系
有仲裁协议 条件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属于受理范围 +属于受理仲裁机构管辖 调解书与裁决书——法律效力相同 一方不履行裁决——可申请法院执行
• 诉讼
概念——请求法院审判解决纠纷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
了解掌握仲裁的特征、仲裁的基本 原则与基本制度、仲裁机构、仲裁 协议、仲裁程序;
了解经济诉讼的管辖、收案范围、 诉讼程序以及证据制度
甲乙双方因国内经济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甲方申 请仲裁。仲裁机关裁决生效后,乙方拒不执行,其理 由是他们两方合同中既无仲裁条款,事后又未达成仲 裁协议。甲又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进行审理并作了 判决。乙方仍不服,要求按仲裁裁决执行,
份,对特定的经济纠纷或争议进行调解、裁决和仲裁的保护。
经济检察的保护 ——是指检察机关通过经济检察和对重大经济纠纷案件、经济行政案件
提起抗诉或参与诉讼活动对经济法律关系进行的保护。
经济审判保护 ——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经济合同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以及检察院提
起公诉的经济犯罪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来保护经济法律关系。
1995年—2004年中国仲裁机构设立情况
184
185
200
179
171
161 155
144 150
119
100
82
50 20
0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经济仲裁—概念
• 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将他们之间发 生的争议交付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 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仲裁一般分为: 劳动仲裁、国际仲裁、国际商事仲裁、经济仲裁
含义
• 经济仲裁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 间因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仲裁协议 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 根据事实,依据法律,对争议作出裁决,各方当事 人必须执行裁决的一种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
通过以上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问:乙方的要求合法与否?理由是什么?
案例分析提示
要点提示: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提交仲裁以争议双方事先
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基础;如果没有仲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既无仲裁条款,甲申请仲裁后又未 达成仲裁协议,因此,应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裁决
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并作出判决,乙仍不服并要求按仲裁裁定 执行是不合法的,因为原裁决已为人民法院撤销中止执行。
• 这类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这种特 定身份往往是基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定事 实而产生的。当然像婚姻、收养是基于人的自愿 行为而发生的,但是,不管是基于特定事实,还 是基于人的自愿行为,这种以人的特定身份关系 为基础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产生,往往就是由法 律直接加以规定的,不得以任意自由处分,而需 要通过法定的程序才能消灭这一关系。因此,这 类纠纷不得仲裁。
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 一、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概念与意义 • 二、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律关系——保护途径
经济行政执法保护
——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通过执法活动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经济仲裁保护 ——是指民间仲裁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以第三者的身
有直接利害关系
有明确的被告
民事诉讼法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属于受理范围 +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条件
没有仲裁协议
其他
没有就同一事实、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诉讼
两审终审制
审理
一审亦可结案
程序——一审→二审→执行程序
(→2年内可申请再审+不影响执行)
经济仲裁
• 一、概念、特征、范围 • 二、基本制度 • 三、仲裁协议 • 四、仲裁程序
经济仲裁—特点
经济仲裁的特点
• 第一,权威性
——民商事纠纷往往涉及专业知识领域,由于仲裁机构属于民间组织, 仲裁员是由各种专家、行家担任,故,纠纷一般能得到公正裁决,裁决 具有很强的权威性。
• 第二,自治性
——仲裁系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而且还可以选择仲裁机 构,选择仲裁员,更能体现当事人的意愿。也使双方更容易接受仲裁的 处理,自觉执行裁决。一方不同意仲裁,仲裁机构即不得受理。
• 第三,经济性
——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程序比较简单,不仅耗时少,而且费用低, 与诉讼制度相比,对当事人更具有吸引力。
• 第四,保密性
——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不愿泄露的商业秘密。
• 第五,强制性
——仲裁程序虽不同于诉讼程序,但是,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并可以在司法机关的支持下获得强制执行的效力。
经济仲裁—范围和特点
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
仅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契约性和非契约性的财产 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裁的争议
1)当事人不能自行处理或不能通过和解解决的争议, 如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
2)关于民事身份如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等纠纷; 3)关于劳动争议和农村承包合同纠纷。
•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 位于阳泉市的A公司与位于濮阳市的B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水 果的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位于周口市的经济仲 裁委员进行仲裁。后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并由 周口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鉴于该案的社会影响比较大, 该仲裁委员会决定公开审理,但A公司表示反对。该仲裁委员 作出裁决后,A公司不服,表示准备向法院起诉,B公司则要 求A公司履行裁决书。由于A公司很长时间不履行仲裁裁决书, B公司便申请该仲裁委员会执行,但被仲裁委员会拒绝。请根 据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 两公司约定由周 口市的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合法?为什么?(2) A公司 反对仲裁委员会公开审理是否正确?为什么?(3) A公司能 否向法院起诉?为什么?(4) 该仲裁委员会拒绝B公司的执 行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经济法律关系——保护
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是指保护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
• 不履行经济义务、违反经济法规
制裁
实
财税
施
工商
机 构
仲裁 审判
• 经济责任: 赔偿、违约金、罚款、没收….. • 行政责任: 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执照….. • 刑事责任: 刑事处罚(可处罚金)
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通常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有: 当事人相互协商、进行行政调 节、提交仲裁机构裁决、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