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S-W-02-06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管理程序6
亚马逊人权验厂程序文件6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管理程序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管理程序1.0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特制定本程序。
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全体员工。
3.0责任3.1人事部负责执行员工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 记录相关事件。
3.2公司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代表、总经理: 负责接收有关的投诉内容, 与工人代表进行沟通。
3.1工人代表: 了解投诉内容,进行分析, 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4.0定义:无5.0参考文件5.1《劳动法》5.2《劳动权益保障规定》6.0程序6.1工司应尊重所有员工信仰, 组建和参加工会或工人组织的自由以及集体谈判之权利。
6.2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公司协助所有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自由结社以及谈判。
6.3公司保证工人组织的成员、工人代表不受歧视并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6.4当员工结社自由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向总经理反映,由总经理亲自处理,并将结果公布于众,人事部应记录整个过程。
6.5 劳资双方可以通过定期协商的形式进行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的结果和过程应予以详细记录。
集体谈判的协议对全体员工有效。
6.6 如发生员工集体罢工事件和比较大的劳资纠纷,人事部必须立即向公司高层报告,并在需要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劳动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劳资双方谈判,以使事件得到及时平息。
6.7事件之后,公司高层管理层必须要求人事部协同各部门主管开会检讨公司政策、管理制度上的缺少、执行上的问题以及分析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注意收集员工的意见或建议,尊重员工的诉求和解决问题。
6.7对于不满本公司惩罚或其他管理规定的员工,可以透过口头或书面方式或通过员工代表向总经理或人事部提出投诉,也可通过员工意见箱反映。
6.8 总经理或人事部应协助投诉的员工进行沟通,了解投诉的内容细节;如需要,收集有关证据并做出分析, 并以口头或书面向投诉员工回应。
6.9所有投诉应由人事部保留书面记录。
7.0参考文件7.1《员工代表选举管理程序》7.2《员工代表选举结果》8.0记录8.1投诉处理记录8.2工人代表或工会组织产生记录8.3工人代表或工会组织活动记录文件编号:QMS-W-02-06版本:A/0 第2页共2页。
23员工自由结社、参与社会活动和谈判管理规定
5.3.1公司致力营造一个公正合理、互利互惠的劳资关系平台,切实维护全体员工的切身利益,保障全体员工的正当权益,并为员工的职业成长提供便利的环境。
深圳市宝源达电子有限公司
编号:BYD-Q(E)-QB-厂-023
版本:A版
发行日期:2010/03/12
自由结社参与社会活动和谈判管理规定
修订:0次
深圳市宝源达电子有限公司
编号:BYD-Q(E)-QB-厂-023
版本:A版
发行日期:2010/03/12
自由结社参与社会活动和谈判管理规定
修订:0次
生效日期:2010/03/12
页数:共2页
页次:第1页
1.目的
为保障公司的结社自由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管理员工参与社会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参加社会团体、结社及谈判的管理
3.定义
自由结社:公司员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由参加社会团体、组织或自由
组织参与社会团体、组织的活动。
4.职责
4.1公司所有人员应遵守此规定。
5.程序
5.1结社自由
5.1.1公司保障员工的自由结社权利,公司员工自由参加各种社会团体;
5.1.2员工具有自由结社权,可自由参加工会、劳动联盟等社会团体,也可就社会责任方面从公司或社会团体中获得合法解释;
核准
审核
制作
赖周方
5.1.6对于某些非法组织,公司禁止其参与。
5.2参与社会活动
5.2.1公司应支持员工参与社会团体活动,如义工、青年自愿者活动、捐赠活动,同时,也鼓励员工加入社会团体,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5.2.2适当情况下,公司应发挥人道主义精神,组织员工参与社会活动,如捐赠。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控制程序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控制程序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控制程序1、目的:加强社会责任,尊重员工自由,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达到员工集体谈判的目的。
公司全体员工。
3、权责:3.1管理者代表负责接待、处理员工代表和员工重大意见、疑问。
3.2人事行政部、员工代表和相关部门处理员工及员工代表反映的一般性意见、疑问。
4、政策声明5、程序:5.1员工可以依法组织或参加工会和进行集体谈判,公司应尊重员工的宗教信仰、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不得阻扰员工结社或其他组织。
5.2公司应支持并协助员工成立工会,公司管理者代表应定期联系员工代表,定期就员工所关注的问题进行对话,当集体谈判受到法律法规限制时,员工可以通过员工代表或以书面形式与管理者代表进行沟通。
5.3员工代表或员工所递交的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有管理者代表或其委托人按总经理意见在15工作日(最多不超过30天)对所有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书面形式做出回答并公布且保存记录。
5.4公司保护员工及员工代表的基本利益,尊重员工及员工代表以及所提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确保不会因员工及员工代表行使其权利时而受到打击报复和歧视。
5.5保证员工代表在任何工作环境中都能够接触到员工并让他们对谈判的内容能相互沟通。
5.6公司为集体谈判的员工代表或员工提供场地和时间上的方便。
6.1《员工代表大会章程》6.2《员工代表管理程序》6、生效日期:6.12019年03月01日新版发行即时生效;本公司尊重所有员工信仰和自由组建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之权利。
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公司协助所有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自由结社以及谈判。
当员工结社自由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向总经理反映,由总经理亲自处理,并将结果公布于众。
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
制表:
批准:
XXXXXX有限公司
发文编号﹕MS-WI-09
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
发文日期﹕2012年08月31日
协助员工选举员工代表。
3.5.培训全部相关员工,包括负责监管工人的干部关于工厂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政策。
工厂将保存详细的培训内容,如课程日期,受训人员名单,培训内容。
3.2.员工在休息时间可以自由运动,除非这种运动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
3.3.没有正常的安全理由,应允许员工离开工厂。
3.4.工厂委派合格人员负责沟通、实施、监督有效的实施工厂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政策。
负责人:XXX
职务:人事主任
工作职责:
培训全部相关员工,包括负责监管工人的干部关于工厂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政策,尊重合法的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3.工作程序
3.1.工厂不歧视员工参加合法的结社和集体谈判。歧视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工资惩罚
闲置
解雇
不要不合法的歧视选择不参加结社或集体谈判的员工
不要歧视曾面谈提问。
3.6.负责人将转达工厂关于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政策。
工厂将保留传达的详细资料:如日期、方式、员工姓名或班组或部门名单、内容,和方式以确保每个员工都知晓。工厂保留一份传达记录以供审核。
制表:
批准:
XXXXXX有限公司
发文编号﹕MS-WI-09
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
发文日期﹕2012年08月31日
1.一.目的
认识并尊重雇员行使合法的自由集会和集体谈判权利。
保障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
保障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生产管理有序进行,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特对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作出如下规定:一、定义:结社自由及谈判权利:工厂不干涉工人下班后的任何结社自由权和集体谈判权二、权责:1、集体谈判:对本厂有关管理制度,及时向工人解释宣传,并将工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工厂高层管理者。
2、高层管理者权责:定期组织召开与雇员代表进行沟通的会议,并妥善处理员工的来信来访等。
三、运作程序如下:1、本厂全体员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有雇员代表必须是自愿为员工服务。
2、雇员代表由员工自己投票产生,不得由管理人员指定,根据选票得票数的多少,决定具体人员。
3、为确保雇员代表的全面性,能真正代表全体员工的心声,以部门为单位,选举产生雇员代表候选人,再民主选举雇员代表。
4、雇员代表可直接将员工的任何意见(书面形式、投意见箱、当面沟通等)反映给工会或工厂高层管理者。
5、工厂高层管理者要确保对每一份意见或建议书进行有效的回复,并每月举行一次沟通会议,妥善公开处理员工的来信来访。
6、工厂高层管理者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召开沟通会议,可委托其代理人主持会议。
7、经沟通会议后形成的有关规章制度,雇员代表应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解释宣传。
8、本厂有关的员工生活环境卫生、员工福利待遇、生产工作条件等各方面有任何意见、建议均可提出。
9、对好的意见及建议均会接受和采纳,并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议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10、对有任何种族、民族、宗教信仰等歧视现象,也不能接受囚犯进厂工作,经查出不予录用,并接受全体员工和雇员代表的监督。
11、不定期举办雇员代表培训,让其明白工厂所推行或制定新的相关政策法规、新标准、新工艺等,让雇员代表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解释宣传,并有记录。
12、雇员代表在工资、福利等方面应与其它员工享有平等的待遇,不得搞特殊化。
雇员代表所针对的任何问题及提出的任何事项,工厂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工厂也不应当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贿赂雇员代表。
第07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
第7章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第一节:理解要点第二节:实施要点第三节:法律要求第四节:典型案例SA8000标准条款4.1 公司应尊重所有员工自由组建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的权利。
4.2 当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受到法律限制时,公司应向所有员工提供类似渠道以获得独立而自由的结社和谈判权。
4.3 公司应确保上述员工代表不受歧视,并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成员保持接触。
第一节:理解要点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属于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基本权利。
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结社自由是核心劳工标准的基石。
结社自由最典型的就是组建和参与工会组织的自由,其中组织工会权不仅包括工会组织免于雇主干涉及歧视的权利,也包括发起工会的成员不被解雇及报复的权利。
集体谈判权是指劳工集体订立劳动契约的权利,广义上说也包括积极推动此项制度的权利、罢工的权利,以及采取和平方式集体行动的权利。
集体谈判在我国又称集体协商,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谈判,订立集体协议,确立集体劳动关系,缓和劳资矛盾;同时还可以代表工人参与劳资纠纷的调节、仲裁甚至诉讼活动,表达和实现工人的意见和主张。
《工会法》(2001年)规定,我国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我国职工享有广泛的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自由,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是劳动者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群众性和自愿性是工会的典型特征。
群众性是指工会是工人阶级在阶级范围内最为广泛的组织,只要是工人阶级的一员,都可以组织和参加工会。
自愿性是指在参加工会方面不受任何压迫,是否参加工会,取决于每个人的意志,是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根据《工会法》,自由结社在某些方面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工人不得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之外另外组织一个独立的工会,成立工会需要事先审批。
国内一些专家建议改革现行的工会制度,简化设立程序,降低设立成本。
他们建议废除事前审批的制度,代之以事后登记的制度。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制度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制度
总则
公司尊重并保护工人自由选择和加入合法的工会组织和社团的权利,包括集体谈判的权利。
建立并维持有效的申诉和投诉程序,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当地法规和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
职责
人事部负责建立并维持有效的申诉和投诉程序。
公司规定
1.人人享有结社自由,有权参与工会或其它协会,有权依法进行集体谈判。
2.允许雇员匿名投诉,不需担心管理层或其它个人、团体的报复。
3.设立意见箱,建立相应的制度以保证其有效使用,包括意见箱的开启时间(至少每周开
启一次),以及答复工人的期限。
4.公司成立工会,必要时可以与管理层召开会议交换意见。
5.工人依照当地法律可以自由参加工会和其它与行业相关的协会。
6.任何工人不得因依法加入工会或参与工会活动而受到惩罚。
7.公司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必要时,提供适当的资源协助员工达到这一目
的。
8.公司支持工会独立开展活动而不受到任何歧视或打击报复。
9.公司建立并维持申诉和投诉程序,调查和处理员工的意见和投诉,并将结果通报给员工,
意见、投诉和工厂答复存档备查。
申诉方式:
如果员工对此政策的执行有任何不满的地方可通过面谈、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工厂提出申诉。
对于违反政策的任何人员,工厂将给予严厉的惩处。
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权利控制程序
3.3员工代表或员工递交的报告、建议、பைடு நூலகம்意见书等,管理者代表要按总经理意见在15个工作日对所有报告、建议书、及意见书等书面形式作出回答并公布且保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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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斯珂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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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号
A/00
文件类别
规章制度
页次
1/1
标题
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权利控制程序
文件受控
是□否□
1、目的:
加强社会责任,尊重员工自由,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程序:
3.1员工可以依法组织或参加工会和进行集体谈判,公司应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不得阻扰员工结社或其它组织。
3.4公司保护员工及员工代表的基本利益,尊重员工及员工代表以及所提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确保不会因员工及员工代表行使其权利时而受到打击报复。
3.5保证员工代表在任何工作环境中都能够接触到员工并让他们对谈判的内容能相互沟通。
3.6为了避免语言或肢体上的冲突,公司资方及其亲属、私人代表不得参加工会。
4、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员工代表管理政策》
罢工与集体谈判管理制度
罢工与集体谈判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内的罢工与集体谈判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全部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进行罢工或集体谈判行为。
2. 定义2.1 罢工:指在冲突解决的过程中,员工基于某些利益诉求而停止工作、拒绝工作、不履行人工等行为。
2.2 集体谈判:指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通过讨论、协商等方式解决劳动关系问题。
3. 罢工管理3.1 罢工前沟通:如有员工拟发起罢工行为,须提前向企业管理层提出申请,并说明申请原因、要求及我方建议解决方案。
3.2 企业沟通回复:企业应在收到罢工申请后的72小时内予以回复,明确是否同意罢工行为,并说明企业的解决方案或是否乐意开展集体谈判等。
3.3 集体谈判:假如企业同意开展集体谈判,员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应共同确定谈判的时间、地方及具体议题,并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共识。
3.4 罢工通告:如经过谈判无法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员工代表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企业递交罢工通告,明确罢工开始时间及连续时间。
4. 集体谈判管理4.1 谈判代表选举:员工代表会议应当选举出符合条件的代表,代表应具备较高的议事本领和代表员工利益的本领。
4.2 谈判期限:集体谈判的时间不超出30个工作日。
假如在期限内不能解决问题,双方可协商延长期限。
4.3 谈判记录:集体谈判过程中应由双方代表共同记录会议内容,双方签署认可后,记录作为谈判结果的依据。
4.4 谈判结果:成功达成谈判结果后,双方应签署协议并公布于企业内部。
协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薪酬待遇、工作条件、福利保障等。
4.5 谈判不成:如集体谈判无法达成全都,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5. 罢工后处理5.1 罢工监督:企业应设立监控小组,监督罢工过程中员工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和规章制度,并确保企业资产安全。
5.2 罢工惩罚:对于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或其他行为不端的员工,企业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或解雇等。
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工作程序
2014-06-06 全部一、目的:公司尊重並保護员工自由結社和集體談判的權利,確保公司活動符合當地法規和社會責任標準的要求。
二、範圍:適用公司員工正常結社和集體談判行為。
三、定義:無四、權責:4.1人事部门协助员工选举产生自已的代表(即员工代表)或组建公司工会,由员工代表或组成的工会指导、协助员工成立自已的组织或相关社团,并通过投票方式公正、民主选举产生组织或社团的代表,平等与管理层沟通。
4.2员工代表会议或工会组织,以及由其指导协助成立的员工自已的其它组织,可以代表员工、集中员工的意见或建议,集体或选举其代表同工厂管理层谈判或就有关涉及到员工利益的事项进行沟通与交流。
4.3工会成员或员工代表以及员工结成的其它组织代表的职权五、程序:5.1 员工可以自由结成自已的合法组织或参加工会,并拥有集体谈判的权力,或以书面形式打报告或写投诉书、建议书、意见书等方法进行诉求,达到集体谈判之目的,公司应该为其活动创造条件建立渠道。
5.2 员工结成的组织应关注和收集或监督本厂在童工,强迫性劳动、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工作环境、厂内厂外环境、生活状况、生活安排、质量效率、健康、安全、环保等各方面是否依法依章,有无损害社会利益、员工利益和其它方利益,并就此向公司最高管理层进行平等的谈判或沟通,员工的组织代表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诉求。
5.3公司不可以因为员工自行结成的组织代表提出不同的意见,或对公司的政策或务实进行质问或提出意见,而对该员工采取的歧视、骚扰、胁迫或进行其它的处分、报复,或在晋升、工资待遇、培训等方面不会因员工代表的身份而受歧视。
5.4员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況下,有进行自由結社、集体同公司最高层談判的权利.但严禁组织非法团伙、非法製制事端,破坏社会秩序。
自由结社和公司管理层談判时,应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得发生危及人身与财产安全行为.5.5员工自已的组织可以依据《工会管理程序》选举产生代表,有组织地进行相关活动,比如平等地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谈判、沟通;员工自由结社的组织或员工个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员工申诉管理程序》向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投诉,不受任何的条件制约。
RBA结社自由和谈判管理程序
结社自由和谈判管理程序
(EICC/RBA6.0)
1.0目的
为保障员工结社自由、宗教信仰及和平集会权利,特制定本程序。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0定义
无
4.0职责
人事部负责执行相关事件记录
5.0工作程序
5.1本公司应尊重所有员工信仰和自由组建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之权利。
5.2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公司协助所有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自由结社以及谈判的权利。
5.3公司保证此类员工代表不受歧视并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5.4当员工结社自由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向总经理反映,由总经理亲自处理,并将结果公布于众。
5.5进行员工宗教信仰需求调查,记录于【员工满意度调查表】。
并尽量为有宗教需求的员工提供饮食、假期、活动场所等。
5.6公司员工宗教信仰自由,公司不强制也不歧视员工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5.7结社自由包括员工自愿地、不受强迫地加入其选择的社团,也可成立新的社团,同时也包括既有社团为成员的共同利益而进行活动的集体权利。
5.8本公司将尊重、保护每位员工参加和组织他们自主决定和共同商议的社团的合法权利,为所有员工营造一个没有任何形式的滋扰、虐待与歧视的环境。
5.9社团成员在公司所给予之福利待遇、晋升机会方面享有与非社团成员同等之机会。
公司将不依据其是否是社团成员身份而决定其升职或加薪,也不因此而中止与其劳动雇佣关系。
5.10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公司员工有和平集会的权利。
6.0记录表格
公司员工满意度调查表。
IETP程序文件-017员工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程序
为保障员工结社自由、集体谈判权利。特制定本程序。
2.0范围
适用于全厂员工。
3.0职责
人事部负责执行员工结社自由和记录相关事件。
4.0工作程序
4.1公司尊重员工以合法、和平的结社自由,进行集体谈判协商的权利,工厂不干涉和制裁参与结社和谈判的员工。
4.2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公司协助所有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自由结社以及谈判。工人和雇主没有任何区别,应有权建立和仅根据有关组织的规则加入各自选择的组织,且不须事先批准。
5.0附件
无
编 制:
批 准:
日期:
4.3工厂鼓励员工选举自己的员工代表,直接向其反映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4.4公司建立与员工代表定期对话的制度,至少每个季度安排一次对话会,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4.5公司保证此类员工代表不受歧视并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4.6当员工结社自由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向总经理反映,由总经理亲自处理,并将结果公布于众。
人事部应记录整个过程
4.7公司建立并维持申诉和投诉程序,调查和处理员工的投诉,并将结果通报给员工代表。
4.8公司支持员工代表独立开展活动而不受到任何歧视或打击报复
4.9员工因参加工会活动或是“罢工”等,为正常活动和上班时间,因此公司不得进行打击,报复和进行变相的惩罚,解雇或扣减福利、工资等。
4.10本程序张贴在宣传栏,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员工可以随时查阅。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制度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制度
总则
公司尊重并保护工人自由选择和加入合法的工会组织和社团的权利,包括集体谈判的权利。
建立并维持有效的申诉和投诉程序,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当地法规和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
职责
人事部负责建立并维持有效的申诉和投诉程序。
公司规定
1.人人享有结社自由,有权参与工会或其它协会,有权依法进行集体谈判。
2.允许雇员匿名投诉,不需担心管理层或其它个人、团体的报复。
3.设立意见箱,建立相应的制度以保证其有效使用,包括意见箱的开启时间(至少每周开
启一次),以及答复工人的期限。
4.公司成立工会,必要时可以与管理层召开会议交换意见。
5.工人依照当地法律可以自由参加工会和其它与行业相关的协会。
6.任何工人不得因依法加入工会或参与工会活动而受到惩罚。
7.公司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必要时,提供适当的资源协助员工达到这一目
的。
8.公司支持工会独立开展活动而不受到任何歧视或打击报复。
9.公司建立并维持申诉和投诉程序,调查和处理员工的意见和投诉,并将结果通报给员工,
意见、投诉和工厂答复存档备查。
申诉方式:
如果员工对此政策的执行有任何不满的地方可通过面谈、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工厂提出申诉。
对于违反政策的任何人员,工厂将给予严厉的惩处。
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管理程序
□ISO标准化体系文件■社会责任体系文件
□6S系列文件□企业管理文件
□经营管理方案□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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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让本公司全体员工明确公司允许自由结社及谈判的规定。
5.2. 公司充分尊重工人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允许工人自由组织工会和参加工会组织。公司不得干涉和限制工人自由结社的权利,也不得因工人参加工会而被处罚或歧视他们,如拒绝雇用、威胁开除、限制晋升职务、限制提升工资、限制加班或安排过多加班、或者调往工作条件差的岗位以示惩罚。
5.3. 对于公司任何员工,如果有意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自由成立相关社团,只要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条件下,均有权建立他们自已愿意建立的组织和在仅仅遵守有关组织的规章的情况下加入他们自已愿意加入的组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职能部门。
3. 名词解释
无
4. 职责
4.1. 人力行政部负责本规定在公司得到全面推广。
5. 作业细则:
5.1. 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公约》等相关规定,在我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5.4. 公司可以提供合适的场地、资金、设备和时间,为其社团正常允许提供必备的支持和帮助。
5.5. 公司协助员工组织、参与工会。
5.6. 公司协助员工公平、自主选出员工代表,员工代表负责收集员工意见,并有权代表广大员工利益与公司进行谈判。
RBA-29 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
3.3总经理负责保障员工享有结社自由、集体谈判、和平集会的权利。
4.工作程序
4.1员工可以依法组建、参加和组织工会,并代表他们自己和公司进行集体谈判。公司应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集体谈判、和平集会权利,不得干涉、限制或强迫。公司应向工人、现场主管、管理层提供相关培训,包括年度加强培训。
文件名称
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WJ_RBA-2-29
版本
页次
制订部门
管理部
制订日期
20XX.02.01
修订日期
1.0
1/2
1.目的:加强社会责任,尊重员工自由,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范围:适用于员工依法自由结社和参加工会、参与集体谈判、合作管理制度,负责安排管理者代表同工人代表进行协商和沟通。
4.9公司与工人代表、工会组织任何形式的沟通、协商应在平等、尊重、和谐的氛围下进行,避免任何激烈语言或肢体上的冲突。
4.10公司资方及其亲属,私人代表不得担任工人代表。
4.11公司不得直接/间接提供经济支持或实物津贴给向任何员工组织或工会。
5.相关文件5.1沟通管制程序
6.相关记录6.1会议记录
4.6工人代表或员工所递交的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由管理者代表或主管部门通报总经理,并在15工作日对所有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书面形式做出回答并公布且保存记录。
4.7公司保护员工及工人代表的基本利益,尊重员工及工人代表以及所提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确保不会因员工及工人代表行使其权利时而受到打击报复。
4.8保证工人代表在任何工作环境中都能够接触到员工并让他们对谈判的内容能相互沟通。执行《沟通管制程序》。
4.3公司应保证参加工会组织的人员及工人代表不会因为工会成员或参与工会、集体谈判、和平集会而歧视、骚扰、胁迫或报复。
2023RBA程序文件-协会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
2023RBA程序文件-协会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目的本程序文件旨在规定协会成员之间进行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管理程序,以确保公正和公平的谈判过程,保护成员权益并促进合作。
范围该程序文件适用于协会的所有成员,包括管理层、员工以及协会成员。
自由谈判1.自由谈判是指协会成员之间基于平等地位和自愿原则进行的谈判活动,旨在就相关事项达成共识。
2.自由谈判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并遵循诚信、透明度和互利原则。
3.协会成员有权在自由谈判中自由表达意见,并就谈判事项提出建议和要求。
集体谈判1.集体谈判是指协会成员与另一方或多方代表进行的谈判活动,旨在就共同关注的事项达成协议。
2.集体谈判应由协会内部指定的谈判代表或委员会进行,代表协会成员的利益,并遵守协会规章制度。
3.集体谈判的结果需经协会成员以适当程序进行投票或表决,达成多数意见决定。
管理程序1.协会应设立专门的委员会或管理团队负责协会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管理和监督。
2.管理团队应定期进行谈判进展的报告,向协会成员提供详细信息,并征求成员意见和建议。
3.协会成员有权对管理团队提出质疑或投诉,委托独立机构进行调查和裁决。
争议解决1.在自由和集体谈判中出现争议的,协会成员应本着友好解决的原则,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争议。
2.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争议,协会成员可将争议提交至独立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附则本程序文件的解释权归协会所有,如有需要,可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和补充须经协会成员以适当程序表决通过。
以上为《2023RBA程序文件-协会自由及集体谈判管理程序》的主要内容,旨在促进协会成员之间公正、公平的谈判活动,维护成员权益和实现合作共赢。
组织工会与集体谈判管理规定5篇
组织工会与集体谈判管理规定5篇第一篇:组织工会与集体谈判管理规定组织工会与集体谈判管理规定1.目的保护公司内员工和利益团体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的权利。
2.范围本公司员工及利益团体的组织工会与集体谈判等活动。
3.定义无4.职责4.1 本公司员工及利益团体的组织工会具有与集体谈判的权利。
4.2 公司应保护员工和利益团体组织工会与集体谈判的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5.内容5.1 本公司员工及利益团体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自由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无须经过核准。
并自由选举工会主席、员工代表及集体谈判的代表。
5.2 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所组织的工会应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通报有关的利益团体。
5.3 工会和结社组织的活动应按照工作制度要求进行,原则上其活动不占用正常的工作时间,如必须占用工作时间时应事先通知有关的利益团体,以便做出响应和安排。
5.4 工会组织的活动应有利于利益团体的身心健康、人权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和社会责任保护。
5.5 公司对工会的合法活动应给予支持,如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必要时协助解决活动经费等。
不得予以解散或中止工会的合法活动。
5.6 与本公司有关集体谈判事宜,工会应自由选举谈判代表或由员工代表与公司相关部门就SA8000标准规定的事项进行沟通。
公司相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SA8000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员工谈判代表提出的问题做出合理回应。
第二篇:工会与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在一定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等背景下逐步形成,并被认可和追求的共同行为准则。
它是一个企业的指导思想、经营哲学、管理风格、以及企业成员的行为方式的总和。
我们认为,工会组织从企业文化建设入手,用创新精神,搞好工会工作,就可以拓宽其工作空间,起到促进民生银行改革和经营发展,推动创建和谐民生的作用。
一、工会组织可以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1.工会组织不同于经营组织,不可能像经营组织那样直接面对银行经营的核心。
CSR-06 员工自由结社及集体谈判权运行程序
员工自由结社及集体谈判权运行程序生效日期:页次:第2页共4页1.0目的建立、维护与实施工人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的政策,保证此类员工不受任何的歧视,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当地法规和客户社会责任守则的要求。
2.0范围适用于公司实施保护工人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的所有活动。
3.0权责3.1行政部负责制订和实施保护工人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的政策,并定期调查执行效果,必要时采取改进措施。
3.2经理负责建立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公布委员会主席,并组织选定员工代表。
3.3员工代表负责会见各个部门和层次的员工,了解他们对公司政策、体系和运行的意见和建议,将其提交公司管理层,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协助公司解释和推广公司的改善措施。
4.0内容4.1公司关于维护员工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的政策。
4.1.1公司必须充分尊重工人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工人参加与否自由组织工会或参加代表组织是工人自己的权利,工厂绝对不干涉,结社自由包括组织工会或代表的权利、成立国内劳工联盟的权利以及参加国际劳工同盟组织的权利,(组织代表、工会权及集体谈判权是属于国际人权文件中规定的基本权利)。
4.2公司关于维护员工结社自由的集体谈判权的承诺。
4.2.1工人组织的工会组织有免于受公司干涉及歧视的权利,公司不干涉工人自由结社的权利,本公司允许工人组织工会,不因工人为工会成员采取任何形式的歧视和报复,包括拒绝雇用、威胁开除、限制晋升职务、限制提升工资、限制加班、安排过多加班或调往工作。
4.3工人是否参加工会组织是工人自己权利,工厂绝对不会因为工人是否参加工会组织而对工员工自由结社及集体谈判权运行程序生效日期:页次:第3页共4页厂产生任何形式的歧视、环境差的岗位等。
4.4工人选定员工代表,员工代表应通过选举产生,员工代表产生后,行政部张榜公布,得到工人的认可。
4.4.1员工代表有随时与其代表的工人组织(各个部门、层次的员工)接触的权利。
4.4.2了解工人对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运行了解情况以及意见或建议,将工人建议反映于公司管理层,并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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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管理程序
(ISO90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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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
版本
适用部门会签
■营销中心■技术部■模具部■财务中心■行政中心■ ISO事务所
■品质部■生产部■PMC课■采购课■外协课■仓库课■压铸课■冲压课■研磨课■高光课■包装课■知识产权组
注:请于适用部门方格内涂“■”,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
文件编号QMS-W-02-06 版本A/0
印章处:
此文件盖有红色“受控文件”制定部门行政中心总页数6页
制定日期
审核日期
核准日期
1.0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特制定本程序。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全体员工。
3.0责任
3.1人事部负责执行员工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 记录相关事件。
3.2公司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代表、总经理: 负责接收有关的投诉内容, 与工人代表进行沟通。
3.1工人代表: 了解投诉内容,进行分析, 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4.0定义:无
5.0参考文件
5.1《劳动法》
5.2《劳动权益保障规定》
6.0程序
6.1工司应尊重所有员工信仰, 组建和参加工会或工人组织的自由以及集体谈判之权利。
6.2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公司协助所有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
自由结社以及谈判。
6.3公司保证工人组织的成员、工人代表不受歧视并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6.4当员工结社自由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向总经理反映,由总经理亲自处理,
并将结果公布于众,人事部应记录整个过程。
6.5 劳资双方可以通过定期协商的形式进行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的结果和过程应予以详细记
录。
集体谈判的协议对全体员工有效。
6.6 如发生员工集体罢工事件和比较大的劳资纠纷,人事部必须立即向公司高层报告,并在需
要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劳动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劳资双方谈判,以使事件得到及时平息。
6.7事件之后,公司高层管理层必须要求人事部协同各部门主管开会检讨公司政策、管理制度
上的缺少、执行上的问题以及分析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注意收集员工的意见或建议,尊重员工的诉求和解决问题。
6.7对于不满本公司惩罚或其他管理规定的员工,可以透过口头或书面方式或通过员工代表向
总经理或人事部提出投诉,也可通过员工意见箱反映。
6.8 总经理或人事部应协助投诉的员工进行沟通,了解投诉的内容细节;如需要,收集有关证
据并做出分析, 并以口头或书面向投诉员工回应。
6.9所有投诉应由人事部保留书面记录。
7.0参考文件
7.1《员工代表选举管理程序》
7.2《员工代表选举结果》
8.0记录
8.1投诉处理记录
8.2工人代表或工会组织产生记录8.3工人代表或工会组织活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