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和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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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人权与法治

浅析人权与法治

浅析人权与法治摘要:在宪法和人权史上,世界性的格言是:在分权未确立和人权无保障的地方便没有宪法、没有法治。

这是创立古典人权正文样板的立宪国家――法国留给全人类的警句和财富。

走向法治,须从把握法律的至上性始;把握法律的至上性,须从肯定人的高贵性始。

当人类的一切行为围绕着人二字展开时,人权与法治的理想便由远而近了。

关键词:人权;法律;生命一、人权与法治的基本含义概述(一)人权的基本含义讨论人权概念,首先要明确人权主体的范围。

人权主体范围随着社会的进步在不断地发展,这也表现在人权主体的理论领域当中。

有学者认为,人权主体范围的扩展可以归纳为三个过程:(1)“从有限主体到普遍主体”。

人权主体有限的古典人权理论至20世纪中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发挥到了极致。

正是在这场史无前例的大灾难中才孕育出了对普遍性人权的迫切需要和真切追求。

(2)“从生命主体到人格主体”。

新的理论认为,法人是存在于社会中的与自然人有同样活动能力的实体,作为法律拟制的人格与自然人一起构成现代社会的主要要素。

所有法律上的人格都是平等的,其待遇应该是同等的,不管这个人格是自然取得的还是法律拟制的。

(3)“从个体到集体”。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权理论与实践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人权主体不仅已从有限的某些人发展为普遍的生物学意义上的每个人,从生命扩展到人格,而且从个人发展到集体,这是人权主体理论的又一次革[1]。

学者们所概括的上述过程实际上已经大致的将人权的主体范围勾画清楚了,即人权主体应该包括:(1)所有的自然人和法人;(2)集体,如少数人群体、民族、国家等。

关于人权的基本含义,本文采取了英国学者米尔恩(ne)关于最低限度人权的说法,并且为了将人权概念常识化、普及化,我们将人权定义为“人作为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法治的基本含义法治是一个内含非常丰富的概念。

首先,它指的是与人治根本对立的一种治国方略和社会调控方式。

其次,法治意味着人民必须守法,政府更必须守法。

人权保护与法治建设

人权保护与法治建设

人权保护与法治建设在当今社会,人权保护和法治建设是一个日益重要的话题。

人权保护是指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法治建设则是保障这些权利和自由的法律框架。

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在一个健康的社会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首先,人权保护对于一个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至关重要。

人权是人类普遍共同的价值观,是每个人天生就具有的权利。

一个社会如果不能保护人权,就很难实现持续的发展。

人权保护不仅体现在法律上,也包括对于社会经济、教育、健康等方面的关注和保护。

然而,即使有人权保护的概念存在,但没有法治建设作为支撑和保障,这些权利和自由也难以得到全面的实现。

法治是指以法律为基础,依法治国,使公民权益得到保障。

只有通过法治建设,社会才能实现公正和平等的法律环境,才能保护人权不受侵犯和滥用。

人权保护和法治建设之间的关系是如此紧密,不可分割。

人权保护需要建立在法治基础上,而法治也需要依赖人权保护来实现其价值。

在实践中,人权保护和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互补充。

然而,要实现人权保护和法治建设,还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历史和制度等方面的差异会影响到人权保护和法治建设的方式和程度。

因此,需要根据各自国情和社会背景来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措施。

其次,人权保护和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包括政府、公民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各个方面。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合作和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人权保护和法治建设的目标。

此外,技术的发展也对人权保护和法治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人权保护和法治建设也需要在数字时代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创新。

同时,信息技术也为人权保护和法治建设提供了更多的手段和工具,例如通过网络来普及法律知识,便利公民的法律咨询等。

综上所述,人权保护和法治建设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只有通过法治建设,才能够保护和实现人权。

同时,也只有通过人权保护,才能够建设一个公正、平等、和谐的社会。

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和进步,我们应当不断加强人权保护和法治建设,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人权保障与法治国家建设

人权保障与法治国家建设

人权保障与法治国家建设人权保障与法治国家建设是当代社会发展中的关键课题,它们相互关联、相互促进。

在法治国家建设的过程中,人权保障是基础和核心。

本文将从人权保障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概念、关系以及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人权保障的概念与重要性人权是指人类由生而平等而享有的基本权利。

人权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手段,保障人民享有其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的活动。

人权保障对于个体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福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起着积极作用,也能够提升国家的国际形象和实力。

二、法治国家建设的概念与要素法治国家建设是指以法治为基础,通过建立健全的司法制度、法律法规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秩序,建设一个公正、稳定、有序的国家。

在法治国家建设中,法律是最重要的工具和保障。

它需要建立一个健全完备的宪法,建立完善的立法机构和法院,以及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执行机构。

三、人权保障与法治国家建设的关系人权保障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和核心。

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人权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法治国家建设有助于保护和维护公民的人权,使其在一个公正和公平的环境中获得法律所保障的权利。

同时,人权保障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之一。

只有在人权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法治国家才能得以建设和巩固。

四、案例分析:法治国家下的人权保障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加强人权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例如,在司法领域,中国建立了独立公正的司法机构,加强了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

在教育领域,中国加大了对国民教育的投入,大力倡导素质教育。

在劳动领域,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劳动法的实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以上案例表明,法治是推动人权保障的重要保障和手段。

五、展望与建议在人权保障与法治国家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如何平衡公共权益与个人权益的关系;如何保障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的权益等。

因此,我们需要持续加强立法和监督机制,加强人权教育和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

在中国和其他国家,人们对人权、民主、法治的定义和理解有什么不同?

在中国和其他国家,人们对人权、民主、法治的定义和理解有什么不同?

在中国和其他国家,人们对人权、民主、法治的定义和理解有什么不同?人权、民主和法治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具体理解和应用上存在一定差异。

下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这种差异。

一、人权1.1 中国的人权保障方式:在中国,人权保障的主要途径是法律法规。

我国的宪法、民法、刑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人权和自由的保障条款以及国家机关、公民、组织的责任和义务,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也通过司法程序对人权案件进行审判和维护。

1.2 国际人权标准的影响:中国是签署了《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公约的国家,国际人权标准的影响也在不断加强。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也不断加强整体人权保障水平,但是在具体执行中,往往与国际人权标准的相符合度存在差异。

1.3 西方国家的人权理念:西方国家的人权理念更强调个体自由和权利的保障,如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而在中国则会考虑到国家和社会稳定、公共利益等因素。

二、民主2.1 民主的实践路径:在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发展了自己的引导和促进民主的实践路径,比如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式让社会各方面人士直接参与国家民主决策。

而在西方国家,民主更强调直接参与的方式,如通过选举让公民直接选择代表,参与社会的决策。

2.2 民主的权衡:在中国,由于与国家和社会稳定等因素的考虑,民主决策过程中也需要做出一系列权衡。

如在重大事项上,需要一定的层级、审核和审定程序,这些与西方国家的直接参与和激烈辩论的民主方式形成了不同的模式。

三、法治3.1 法治的权威:在中国,法治的权威从宪法开始,严格按照程序和程序走向实施,法官、检察官等都是依照法律程序行事,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在西方国家的法治传统中,法律的执行或审定过程中可能会有更多的互动和争议,法官和律师等的角色更加强调判例和相关概念的适用和解释。

3.2 法律和道德规范:在中国的法治传统中,法律和道德规范具有更强的关联性,在判断和执行法律争议过程中也会考虑到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等方面,从而形成了以法律为首的,较为严格的法律系统。

人权与法治的关系

人权与法治的关系

人权与法治的关系人权与法治,这两个词听起来可能有点儿高大上,但它们其实跟咱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就像咱们每天吃饭喝水一样自然。

咱们来聊聊,人权和法治,它们之间到底有啥关系,又会给咱们的生活带来啥影响。

先说说人权吧。

人权,说白了,就是咱们作为一个人,应该享有的那些基本权利,比如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受教育权等等。

这些都是咱们天生就有的,谁也不能剥夺。

就像咱们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把钥匙,能打开通往幸福生活的大门。

人权,就是那把钥匙,有了它,咱们才能活得有尊严,有保障。

法治呢,听起来可能有点儿严肃,但其实就是用法律来管事儿,让大家都按规矩来。

法治就像是一条大马路,咱们每个人都得沿着这条路走,不能乱闯红灯,也不能逆行。

有了法治,社会才能变得井井有条,大家才能和谐相处。

人权和法治,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对好哥们儿,谁也离不开谁。

人权就像是法治的灵魂,法治则是人权的守护者。

没有法治,人权就像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很难得到真正的保障。

反过来,如果没有人权作为基础,法治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比如说吧,咱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能自由自在,不受别人的干涉。

这就是咱们的自由权。

但是,如果社会上没有法律来约束那些想要侵犯咱们自由的人,那咱们的自由就很容易被剥夺。

就像是在一个没有交通规则的路上开车,大家都随心所欲地开,那肯定会乱成一锅粥,甚至会发生车祸。

所以,法治就像是一个交警,它站在那儿,告诉咱们该怎么走,谁也不能乱来。

再比如,咱们都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得到公平的对待,这就是咱们的平等权。

但是,如果社会上没有法律来打击那些搞特权、搞歧视的人,那咱们的平等权就很容易被践踏。

就像是在一个不公平的赛场上比赛,有的人能跑快车道,有的人却得在泥泞里挣扎,那比赛还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法治就像是一个裁判,它站在那儿,确保大家都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人权和法治,它们不仅关系到咱们个人的利益,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就像是一个大家庭里,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大家都得遵守家规,才能和睦相处。

人权与法治的保障

人权与法治的保障

人权与法治的保障教案主题:人权与法治的保障引言:人权和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石,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关键要素。

本教案将围绕人权和法治的保障展开,通过多个小节的论述,深入探讨人权和法治的重要性、实现路径以及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本教案旨在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思考人权和法治的关系,以及在实践中如何保障人权和法治的重要性。

一、先进社会的基石:人权与法治在先进社会中,人权与法治是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关键要素。

人权保障每个个体的尊严和权益,法治则为社会提供了有序和公正的规则和制度。

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建和谐的社会秩序。

二、人权与法治的内在联系1. 人权保障是法治的重要目标法治通过确立和执行公正的法律,为人权的实现和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法治的根本目标就是保护每个人的人权,并为其提供平等的机会和保障。

2. 法治是人权救济的重要手段在法治社会中,人权得到法律保护,个人可以通过法律救济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治为人权提供了救济机制,使得人权不再是一纸空文,而是具有实际保障性的权益。

三、法治保障人权的重要性与现实挑战1. 法治为人权提供了社会保障的制度基础通过法治,国家可以制定和实施人权保障的政策和法律。

法治的存在使得个人的权益得到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得以实现。

2. 现实挑战:法治与人权的平衡在实践中,法治与人权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平衡问题。

法治的实施必须考虑到个人权益的保护,适当处理法律规则与个人权利之间的矛盾与关系。

四、实现人权和法治的路径1. 教育与知识传播教育是实现人权和法治的基础,需要通过教育提升社会公民的认知水平,加强对人权和法治的理解与尊重。

2. 法治建设与司法独立法治的实现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有力的司法机构。

司法独立是法治的核心要素,需要确保司法权力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3. 国际合作与交流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对于人权和法治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应加强交流与合作,借鉴经验和共同努力,共同促进全球范围内的人权和法治。

论法的精神主要观点

论法的精神主要观点

论法的精神主要观点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而论法的精神则是法律体系中的核心价值观。

论法的精神包含了法治、公正、公平、人权等多个方面,下面将就这些观点进行详细阐述。

论法的精神强调法治。

法治是指在社会各个领域中,通过法律来规范行为、维护秩序、保障权益的原则和实践。

法治的核心是以法律为准绳,使国家和社会的一切行为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约。

法治的实施需要依靠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以保证法律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只有在法治的基础上,社会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人民的权益才能得到平等保障。

论法的精神追求公正。

公正是指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正的原则。

在法律的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贵贱,不论地位,无论贫富。

法律要求裁判者在审判过程中保持中立,不偏不倚,不受任何外部因素干扰,以确保公正的判决结果。

此外,公正还要求法律的实施过程透明,让公众能够了解和监督司法活动,以确保司法公正。

论法的精神追求公平。

公平是指法律在对待个体和团体时要做到公平合理,不偏不倚。

法律要求在处理争议和纠纷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各方进行公平的判断和处理。

公平的原则要求法律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保护,在分配资源和权益方面实现公平公正。

公平不仅体现在判决结果上,还包括诉讼程序的公平和公正。

论法的精神强调人权。

人权是指人作为人类的基本权利和尊严所享有的权利。

法律应当保护人权,不论是公民的政治权利,还是个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法律要确保人民能够享有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同时也要保护人民免受歧视、虐待和迫害。

论法的精神主要观点包括法治、公正、公平和人权等。

这些观点都是法律体系的核心价值观,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

在推动法律发展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应当始终遵循这些观点,坚持法治,追求公正公平,在保护人权的同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人权与法治的探析

人权与法治的探析

人权与法治*** 02009 人权就是人之为人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主要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公民权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权利。

它的含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论述,一是道德层面,二是政治层面,三是法律成面。

在道德层面,人权即是指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此类权利属于应然(应该是怎么样的,法学研究的领域)领域的权利。

在政治层面,人权即是指可以对抗公共权力的权利。

在法律层面上,人权是法律制度的灵魂。

法治,从字面意思上说,就是“法律治国”(rule of law),就是由法律而非“人”来治理国家。

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它与法制的关系,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在人类的成长中,有两次脱胎换骨性的飞跃。

第一次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有动物变成人,第二次是由生物意义上的人变为社会意义上的人。

第一次飞跃由进化论予以描绘,第二次飞跃则必须由人权予以证成。

人权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使其成为人的基本条件。

法治是保有其做人的基本条件的条件。

如果缺失了法治的保障,人权对人而言人不过是空中浮云;如果缺失了人权精神的滋养,法治就会迷失方向,失去灵魂。

一个国家对待人权的态度,已经成为衡量该国文明与否,正义与否的终极尺度。

这也就让我想起前几天看的一部影片《卡桑德拉大桥》这部影片让我更好的理解人权与法治的关系。

《卡桑德拉大桥》这部影片让我感触颇深,故事说的是美国在世界卫生组织设置了一个秘密研究室,研究关于肺鼠疫方面的生化武器,不料恐怖分子误闯实验室打碎设备,其中一名感染病菌逃至开往瑞典的国际列车。

为了不让秘密研制生化武器的事实成为世界丑闻,美国驻世卫组织上校麦卡其用尽手段强令改变行车路线,企图让列车穿过卡桑德拉大桥,开往波兰亚诺地区。

良法善治与公民权利:法治在保障人权中的作用

良法善治与公民权利:法治在保障人权中的作用

良法善治与公民权利:法治在保障人权中的作用在一个社会中,良法善治是确保公民权利得到保障的重要基石。

法治的意义在于创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使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权利和保障,同时也规范了政府行为和社会秩序。

本文将探讨良法善治对于公民权利的保障和法治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

首先,良法善治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

法律作为一种制度化的规则,确保了人们的权利得到合法保护。

在一个良法善治的社会中,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宗教自由、人身自由等基本人权。

法律对于侵犯这些基本权利的行为进行了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有效地遏制了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为公民提供了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

其次,法治在保障公民权利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法治的根本原则是公正和公平。

通过法治的实施,政府的权力受到限制,不得随意侵犯公民的权利。

法律作为一种公正的规则,保障了公民的平等待遇。

法治的存在,使公民可以在依法保障的前提下依法维权,而非任由强权对待。

同时,法治也规范了政府的行为举止,使政府不能滥用职权,为公民提供了一种监督与救济机制。

此外,良法善治与公民权利的保障也需要社会参与和共同努力。

公民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法治的实施需要公民的知情和参与,通过参与社会事务和法律咨询,公民可以自我保护和维权。

而公民的参与也可以推动良法善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良法善治与公民权利的保障并不完美。

一些地区或场合存在法治缺失和公民权益受限的问题。

这时,社会应当加强对法治建设的关注,并鼓励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公共利益。

同时,政府也应当加强法治意识,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益。

只有法治能够全面落实,公民权利才能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

综上所述,良法善治与公民权利保障紧密相连,法治在保障公民权利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只有在一个良法善治的社会中,公民的权利才能得到平等的保障。

因此,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当积极参与到法治的建设中,共同维护人权的尊严和平等。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法治与人权保障的共同进步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法治与人权保障的共同进步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法治与人权保障的共同进步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国际社会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求与呼声也日益高涨。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旨在促进全球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的共同进步,实现各国人民的共同发展与共同繁荣,为全人类谋取更好的未来。

在此背景下,全球各国需加强合作,共同努力,推动全球法治与人权保障的进步。

一、全球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全球法治建设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基础。

法治是一种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治理方式,它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权和公民权利,为人类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奠定法律基础。

全球法治建设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加强国际法律框架的建立与完善。

各国应遵守和尊重国际法,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国际协议的签署和执行。

同时,各国应通过加强国内法律制度的建设,完善法律体系,提高法治水平,为全球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二、人权保障的重要性人权是每个人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

保障人权是各国政府的基本职责,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要素。

只有在人权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人类才能够享有尊严和自由,社会才能实现和谐与进步。

全球人权保障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加强国际合作与对话。

各国政府应加强立法,完善法律制度,确保人权的全面保障。

同时,各国社会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人权的认知水平。

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为人类提供更好的人权保障。

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旨在实现全球共同繁荣与发展,为人类谋取更好的未来。

人类面临的许多重大问题都具有全球性的特点,单个国家难以单独解决。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能够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完善,为解决全球性问题提供有效的机制与途径。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各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对话与合作。

各国应加强政治互信,减少冲突与分歧,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同时,各国应加强经济合作,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

法学视野下的基本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

法学视野下的基本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

法学视野下的基本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近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人权保障在法学视野下得到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思考。

法律是保障人权的重要工具,而法治则是保障人权的基础。

本文将从法学视野出发,探讨基本人权的保障与法治建设之间的关系,以期对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人权保障问题有一定的了解和思考。

第一部分:基本人权的内涵和法学意义基本人权是指国家赋予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些权利和自由是人类尊严和价值的体现。

法学视野下的基本人权保障不仅仅关注权利本身,更关注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平衡。

基本人权的内涵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等各个方面。

这些权利的保障不仅涉及到个人的利益,也涉及到整个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平衡。

第二部分:法治建设对基本人权的保障意义法治是国家一种重要的管理方式,它通过法律的规范和制度的建设,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法治建设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具有多重意义。

首先,法治的确立确保了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使得国家行使权力的过程更加公正和透明。

其次,法治建设打破了权力任性的现象,确保了个人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再次,法治建设为保障基本人权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和途径,使得侵犯人权的行为能够受到法律的制裁,维护了人权的公正和平等。

第三部分: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人权保障问题虽然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在人权保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个人往往难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司法机构独立性不够,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此外,在部分地区,还存在一些特定群体人权的保障不足问题。

例如,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等。

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法治建设和加强法律保障来解决。

结语:基本人权的保障与法治建设是紧密相连的。

只有建立起健全的法治体系,才能更好地保障和实现基本人权。

中国的法学界应该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加强对基本人权保障的研究和思考,为中国的法治进程提供更加全面和深入的支持。

同时,政府也应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法律制度,确保人权得到充分保障,实现一个公正、平等、法治的社会。

法治的核心是保障人权

法治的核心是保障人权

法治的核心是保障人权法治是通过法律对政治权力进行制约和控制的一项原则。

法治的形成率先归于中世纪法律之上观念及其对现代自由的影响。

法治意味着一系列的价值和以价值为基础的原则,它们体现在人权和民主之中;它要求制度设计的某些基本原则,能够包含民主、保护性、有效的政府、制衡和司法独立的价值;法治使个人权利的发展免受挫折。

其中,法治的核心价值应该是其意味着有效的人权保护。

标签:法治;人权;制度设计自从1999年3月我国将法治与法治国家予以宪法确认以来,法治取得了宪法规范的效力,法治的目标意义更加突出,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自此也正式成为了我国的治国方略。

经过多年努力,法治建设在我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但中国的法治之路毕竟不同于西方,因此,如何更好地借鉴西方先进的法治理念和制度文化,并最终创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这仍是理论界与实务界需要长期研讨并反复实践的问题。

简单追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历程得知,我们在此问题上走过一条曲折而又充满艰辛的路。

尽管当前我国已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项基本宪法原则规定下来,但实践中人们对法治建设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还存在或多或少的模糊认识。

笔者有幸拜读瑞士法学家丽狄娅·R·巴斯妲·弗莱纳、托马斯·弗莱纳两人的合著新作——《法治》(石玉英等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版),觉得该书是一本难得的普及法治与人权知识的好读本。

特别是在如何理解法治的核心是保障人权这一问题上,该书以深入浅出的通俗语言进行了全面系统阐述,这也是该书最大的特色和亮点。

《法治》一书共分为四章,首先介绍了西方主要法律传统中法治的历史发展。

作者认为,法治是通过法律对政治权力进行制约和控制的一项原则。

法治观念源于古希腊,是古希腊思想家们关于法律与“哲人”在国家政治运行中的作用问题争论的产物。

纵观英国普通法传统,法治的形成率先归于中世纪法律之上观念及其对现代自由的影响。

政治(民主,法治,人权)

政治(民主,法治,人权)

第一部分:民主
四、我们可以为民主建设做什么?
青少年学生应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加强自身的品德修养, 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知荣辱、懂善恶、辩美丑; 应该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学会自尊,懂得自爱,勇于
自省,善于自控,提高自己的自律能力;
应该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同一切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的行 为做斗争。
积极使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发出自己独立思考的声音,对领
导人或执政者提出建议和期望。对假民主的行为提出批评,宣传民 主的精神和理念,声援和帮助民主权利被侵害的弱势群体和推动国 家进程的民主人士,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做出贡献。
第一部分:民主
Question:你可以举出在现实生活中体现了民主的事件吗?
中华民国——三民主义
第三部分:人权 中国传统文化并没有明确地提出人权的概念,但它的民本思想丰富了 人权概念的内容。但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不仅在宪 法法律上不使用人权的概念,而且思想理论上将人权视为禁区,文革时期, 人权更是遭到践踏和漠视。
改革开放之后,面对国际敌对势力的攻击,邓小平从我们与西方人权
差异的角度提出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建设道路。 我们现在已经拥有了很全面关于人权的文献和法律。
第三部分:人权
1、美联社网站报道,在罗德岱堡机场,一名退役军人从已通过安检的行李中取出枪 支射击,导致5人死亡、8人受伤。 2、美国政府发布行政命令,要求至少暂停四个月安置全世界难民,对于叙利亚难民 则要无限期延长,至少90天内阻止伊朗、伊拉克、利比亚、索马里、苏丹、叙利亚 和也门的签证持有人入境。 3、英国《卫报》网站报道,美国新一届政府就职后,立即取消了降低房屋保险费 0.25%的政策,使得大量中等收入家庭的生活变得更糟糕。美国每年有数百万人被 赶出租住的房屋,这些人是真正被遗忘的穷人。

法治中国与人权保障

法治中国与人权保障

法治中国与人权保障近年来,随着中国不断推进法治建设,人权保障也取得了显著进步。

法治作为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观,旨在通过法律的平等和公正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

本文旨在探讨法治中国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及其进展。

一、法治中国的建设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加大了对法治建设的力度。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面临着传统观念的转变和法律制度的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然而,在党和政府的努力下,中国逐渐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并将法治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

法治建设的成就不仅在于法律框架的完善,还在于加强法律实施和司法保障。

例如,中国设立了专门的法学院,培养法学人才,提高了司法机关的专业能力。

同时,通过完善法律程序和加强预防腐败等措施,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

二、人权保障的进展法治建设的进展也带来了人权保障的不断完善。

中国加入了国际人权公约,并在国内修订了相关法律,以确保人权的实施。

例如,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权利和自由。

此外,中国还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了人们的财产权、个人权利等。

同时,中国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致力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如加强司法公正、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

三、法治与公民自由法治不仅是政府对人民权益的保障,也是人民享有自由的保障。

在法治中国的背景下,公民的自由权益得到了更好地保障。

例如,在中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也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这样的制度安排,既保证了公民的自由表达,又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人们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提起诉讼、参与社会公益诉讼等。

法治的发展为人民提供了更多的平等和公正的机会,使人人都能够享有不受侵犯的自由。

四、法治与社会稳定法治中国的建设不仅有利于人权保障,还有助于社会的稳定。

在过去,由于法制不健全和不公正,社会问题频发,人民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然而,随着法治建设的进行,中国的社会秩序得到了有效控制。

警察和司法机关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人权与法治的重要性

人权与法治的重要性

人权与法治的重要性人权和法治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价值观,二者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对于社会的稳定、进步及公正是非常重要的。

人权是保护人的尊严、平等、自由和安全的基本权利,法治是社会管理和发展的基本制度。

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基础,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基本元素。

人权的重要性人权是一种基本的价值观,它源自于人类的自然属性,是所有人都应该享有的普遍权利。

人权的保护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社会稳定和繁荣的重要保障。

人权的保护不仅涉及到个人的尊严和自由,还涉及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公正、平等、自由是社会的基本价值观,人权的保护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公正、平等和自由。

一方面,人权的保障能够使人们得到平等的尊重和保护,从而减少人们之间的不信任和敌对,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另一方面,保护人权还能够加强社会的认同感,使人们更加愿意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

法治的重要性法治是保障人权和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法治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它体现了人们对公正的追求,是社会稳定和繁荣的基础。

法治的保障可以有效地减少不法行为和不公正行为,从而保障人们的安全和自由。

法治保障可以使人们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同时,法治也能够促进公正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从而保护弱势群体和保证社会的平等和公正。

人权与法治的相互影响人权和法治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二者之间的关系很紧密。

人权和法治协同作用,可以使社会更加公正、稳定和繁荣。

人权的保障需要依靠法律制度,法治的实现也需要保障人权。

人权和法治之间的密切联系,可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一方面,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保证人权的基本原则,确保人权受到保护。

另一方面,人权的保护需要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从而发挥法律的作用。

此外,人权和法治之间还有重要的互动作用。

人权的保护需要法律的实现,而法律的实现也需要人权的保护。

因此,在法治的保障下,人权的保护是有效的,在人权的保障下,法治的实现是有意义的。

法律对人权保护的重要性探究

法律对人权保护的重要性探究

法律对人权保护的重要性探究人权是指人类生来就享有的基本权利,不论种族、国籍、性别、宗教或其他身份因素。

为了保障人权的实现和尊重,法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法律对人权保护的重要性,并从不同角度解释其作用。

一、立法保障人权法律作为一种正式的规范体系,通过立法确立了人权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了人民享有的基本人权,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安全等。

这些法律规定为人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其不再任人侵犯。

同时,在法律层面上规定了人权的限制条件。

为了保护他人的权益和社会的利益,法律对人权的行使做出了一定的限制。

例如,在言论自由方面,法律规定了对他人名誉、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限制。

法律的存在和适用,在合理的范围内平衡了不同人权之间的冲突,确保了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二、司法保护人权法律不仅规范了人权的权利和义务,还通过司法机构的运作实现了对人权的保护。

法院作为司法机构,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于人权侵犯行为进行审判,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被侵犯者的权益。

司法保护人权的方式多种多样。

一方面,法院可以采取惩罚性的措施,对侵犯他人人权的行为进行惩罚,以形成震慑作用。

另一方面,法院也可以采取救济性的措施,如赔偿、协议、追诉等手段,帮助被侵权人得到补偿和正义。

司法保护人权不仅限于国内,国际法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国际人权条约将人权保护提升至全球层面,在国际法的框架下监督和保障各国的人权状况。

国际人权法院等国际组织扮演着重要角色,以确保人权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尊重和保护。

三、构建法治社会法律对人权的保护还体现在构建法治社会的过程中。

法治社会是一个基于法律和正义的社会秩序,它要求政府、公民和其他组织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和保护人权。

通过积极构建法治社会,法律为人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法治社会的特点在于公正、透明和可预测,这为人权的实现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同时,法治社会也为个人的权利救济提供了途径和机制,确保人权能够得到依法维护。

人权与法治

人权与法治

4、关于人权的文献
二、什么是人权 (1)人权的含义
一、什么是法治 1法治的含义 2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3法治与法制的联系 二、什么是人权
1人权的含义
国外学者: 英国的麦克法兰认为,“人权是那些属于每个男女的道德 权利,它们之所以为每个男女所有,仅仅因为他们是人。” 澳大利亚的卡曼卡说,人权原理是提出一种关于在道德上 合适地对待人和有组织社会的建议。 美国的范伯格认为,人权是“基于人的一切主要需要的有 效的道德要求”。美国的唐纳利认为,人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 一个人之所以拥有这种权利,仅仅因为他是人,因此,他们是 最高级的道德权利。 - 人权是个多方面的概念
二、什么是人权 (2)人权的分类
①按社会历史类型的不同 ②按人权的内容的不同 ③依《世界人权宣言》的 划分 ④按人权主体的不同 ⑤按人权的表现形式或 存在形态来分
一、什么是法治 1法治的含义 2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3法治与法制的联系 二、什么是人权
1人权的含义
2人权的分类 3人权的国际保护 4关于人权的基本文献 三、法治与人权的关系 1法治与人权的关系 2当代中国法治与人权 建设 3当代中国民法与人权 (例)
二、《世界人权宣言》
第一部分包括序言和第一、二条,规定的是该宣言 的基本指导思想。即“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 利上一律平等”;“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 宗教、政见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 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都有资格享受宣言 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第二部分包括第三至二十 八条,规定的是人权的具体内容。其中,第三至二 十一条规定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第二十二至二 十八条则规定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第三部分包括第二十九、三十条,是最后条款,规 定了个人和国家的义务。《世界人权宣言》

中国的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

中国的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

中国的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人权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和追求,也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之一。

作为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中国一直致力于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

本文将从中国的人权发展历程、人权法律保障、司法体系建设、公民权利保障以及改善人权状况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中国的人权发展历程中国的人权发展历经漫长的进程。

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初期的政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重点关注的是人民基本权益的保障,如教育、劳动、医疗等。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人权保障进入了新的阶段。

中国相继进行了多项改革措施,不断完善人权法律体系,为更好地保护人权夯实了基础。

二、人权法律保障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并于1981年加入了联合国《人权公约》。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

这些法律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益,包括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平等权利等。

三、司法体系建设中国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致力于提高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建立了独立的审判机构和检察机关,加强了对相关法律的司法解释和执行。

同时,中国大力推进智慧司法建设,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司法效率,保障人民的司法权益。

四、公民权利保障中国加强了对公民权利的保障,特别是在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

中国通过教育法律法规,保障了每个公民接受基本教育的权利,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同时,中国着力促进就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此外,中国还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努力提高公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五、改善人权状况中国不断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应对人权问题的挑战,并努力改善自身的人权状况。

中国加强了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对话与合作,接受了一系列国际人权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此外,中国还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改善人权状况提供了坚实基础。

综上所述,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法治社会中的法律保障与人权保护

法治社会中的法律保障与人权保护

法治社会中的法律保障与人权保护法治社会是指以法律为基础,以法律权威为核心,依法治国的社会形态。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保障与人权保护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共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探讨法治社会中法律如何保障和保护人权,并从法律的角度阐述人权保护的意义和必要性。

一、法治社会中的法律保障法治社会的核心在于法律的权威和法律的实施。

法律作为一种权威性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

法律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度和程序,确保公民和组织能够按照规则和程序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保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立法保障:法治社会中,立法机关应当根据社会的需要和公民的利益制定、修订和废止法律,确保法律的适用和有效性。

立法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尊重民意和专业知识,严格依法程序,合理合法地调整社会关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 司法保障:司法机关是法律的实施者和维护者,在法治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司法保障主要包括审判权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以及法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

只有司法机关独立地行使审判权,才能确保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3. 行政保障:行政机关是法律的执行者,负责法律的实施和管理。

行政保障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处理社会事务,保障公民的法定权益。

二、法治社会中的人权保护人权是指人类基于其作为人的所有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人权保护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人权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平等权利保障:法治社会追求平等和公平。

法律应当保障每个人的平等权利,不论其性别、种族、宗教或身份地位。

平等权利保障体现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领域,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待遇和机会。

2. 自由权利保障:法治社会尊重公民的个人和思想信仰自由。

法律应当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出版自由等基本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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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权与法治的关系序论法治和人权都是现代社会重要的制度和价值。

法冶与人权的相互关系。

人权是法的内容,法冶是人权的体现和保障。

人权与法冶,无讼从历史发展客观实际看,还是从各自的内在要求看,都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

从人权的产生,发展来看,人权是一个法律范畴;从人权的内容和形式来看,人权是有一定限度的,具有法律的特性。

所以人权不是无条件的,无限的,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有限度的,相对的。

一方面,法律规定动人权;另一方面,人权的保障促进了法冶的健全。

本论一.人权是法冶的内容(1)保障人权是现代法的精神法律精神是法的灵魂。

“法治的真谛是人权”。

法是人类为了维护自我生存的有序状态而作出的选择和创造。

人们在制定法时,必然自觉地注入主体的理性和意志。

现代法的精神是与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规律相适应的理性精神和价值原则。

权利本位是现代法的精神之首要因素。

这是因为,只有主体才会要求权利,才配享有权利,才能行使权利,任何一种权利都只能属于主体人。

权利是人作主体的标志和确证,没有权利的肢体不是真正的主体。

同时,权利是人的本性的要求。

自由的本质和标志在于权利,自由的保障在于权利的法定,自由的实现在于权利的行使,权利赋予人以自由,没有权利就没有自由。

现代法的权利本位意味着: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应当以权利为起点、核心和主导.市场经济是发达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是交换经济,而交换从法律上说就是权利的相互让渡.因而任何交换都需要以权利的设定为前提或起始。

如果没有明晰的权利肯定和宣示,就不会有商品交换和市场交易。

市场经济是权利经济,搞市场经济,权利必须先行.只有权利到位,市场经济才能到位。

权利本质上是利益,承认人们的权益,就必须承认人们需要权利。

作为现代法律体系,自然要明确利益机制,并通过权利立法表达出来。

因此,权利本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机制的必然结果。

(2)保障人权是宪法的重要内容“理想的法治,是通过法律实现的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和谐的状态。

公民权利为国家权力所尊重、所保护和所救助,人权是公权的本质、界限、目的,法律能够调处出这种状态,法治便存在。

在公权不受限制和人权无保障的地方,便没有法治”。

20世纪以来,一些国家宪法中关于公民的经济权利的规定逐渐增多,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产阶级宪法中关于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条文增多,虽然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但也恰恰说明了宪法必须保护人权,必须采取种种措施为公民谋福利。

我国宪法也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地规定。

而公民权是人权在一个国家内的法律化,是一种实然形态的人权。

宪法作为公民权利的保证书对人权的规定最为系统全面。

尽管在内容上,宪法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中心主要还是民主和人权。

在实行宪政的国家,宪法不仅确认人民主权原则,而且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使公民能够趋势影响国家的政治生活,并有效地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

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是现代法治的核心作用所在,近现代宪法的产生及其所起的作用清楚地说明了这种核心作用,其它各种公私法规定也都是围绕权利和权力所庙宇的原则和规范。

(3)保障人权是法治的价值追求法治有自己的价值追求。

“法的价值追求是多方面的,其中有秩序,理性,文明,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等等。

”“人权是法治程序所要实现的本体。

”“法治的价值前提是它对基本人权的承认。

这些人权不能剥夺,不可侵犯。

即使立法机关也不得以绝对多数的意见剥夺这些权利。

”“继霍布斯之后的洛克,卢梭等启蒙思想家所讲的“法治”是有目的,有价值观念的,其目的就是保障个人自由。

法治原则的贯彻,对于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要求。

行政法关注的法治原则,主要是强调依法行政和自由裁量必须适当。

行政法治的目的是最有力的方法来实现在授权的同时的控权。

正如韦德所言,“法治的实质是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的一整套规则“,”法治要求法院阻止政府滥用权力”,因为行政机关“无限自由裁量权是残酷的统治,它比其它人为的统治手段对自由更具破坏性。

”在刑法法律中,法治通常被具体为“罪刑法定”、“法无明文不为罪”、“无罪推定”、“法不溯及既往”,“一罪不二罚”,“刑罪法定”,“迅速公平审判”,“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等原则或制度,以及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司法程序。

它们对于人权的保障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例如:“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是反对以事后法来处理先前的行为和依类推适用法律,从而发挥了保障人权的功能,它被盛誉为“近代刑法的铁则”。

《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等一系列国际公约中都明确规定了该原则,从而使之成为一项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刑法原则,成为一个国家告别落后与专制,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虽然20世纪初,刑事社会学派的崛起使具体内容和实际做法发生了一些变化和松动,但是该原则所蕴涵的保障人权,限制司法权的价值追求和根基非但没有被丝毫动摇,反而更加突出和彰显,正是这些变化和松动使之更加趋于完善和成熟,因为这些变化都是沿着有利于保障人权的方向行进的。

(4)保障人权是市场经济对法治的要求以平等、自由作为具体内涵的人权,无论是以法律形式或观念形态出现,还是以政治要求或社会关系的形式出现,都是和商品经济联系在一起的。

这种人权既是商品经济的一种反映,又是以服务于商品经济作为自己重要的社会功能。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这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共识。

市场经济特别强调对人权的保障。

因为市场经济要具有活力,必须首先保障市场经济主体拥有真正的主体权利。

居于第一位的主体权利就是主体的自由。

有了自由作为基础,才会有市场中的投资自由、契约自由、劳动力的自由、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自由等。

居于第二位的必然是平等,平等地享有自由权利本身就是平等的要求。

没有平等就没有等价交换,就没有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社会场景。

而自由与平等的协调互动就构成了人权的核心内容。

法治所要求的人权,其最深刻的基础在市场经济之中。

市场经济为法治所要求的人权提供最根本的依据和最恒久的支持。

二.法治是人权的保障(1)法律对人权的确认和保护人权与法治是密切联系的。

人权不仅是法治的内容,而且人权的实现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任何一国的人权都是通过本国的具体立法来加以确认和保障实现的。

没有法律对人权的确认,宣布和保护,人权要么只能停留在道德权利的应有状态,要么经常面临侵害危险而无法救济。

法律社会是文明社会的必经阶段。

社会发展到今天,可以说,无法律就无人权可谈。

法律虽然不是人权实现的唯一手段,但人权的法律保护是人权实现的最直接的保障手段。

一个国家的法制状况如何将直接影响人权的实现程度。

没有法制固然谈不上人权;即使有了法制,但如果缺乏一贯性和告稳定性,人权也将不复存在。

人权如果是有效的,它必须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由纯粹的人道主张,习惯权利上升为法律权利。

(2)宪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宪法历来就被称为人权保障书,人权的实现和保障离不开宪法和宪法制度。

无论是人权原则、人权内容、还是人权的实现途径,都要由宪法做出规定。

宪法作为人权的保障书,既是对已有人权的确认,也是人权事业进一步发展的保障。

在人权的保障体系中,宪法保障是首要的,也是最富有成就的。

因为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没有宪法保障,任何人权保障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近现代人权事业的任何进步都会在宪法中得到体现和反映,而宪法的进步又推动着人权事业的发展。

可以说,人权与宪法相伴相随、密不可分。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确认保障人权的。

宪法就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政体。

从宪法起源起,人权法便是宪法固有的一个组成部分。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将人权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赋予人权以最高的法律意义,同时也赋予了各部门法对公民权利的规定和保护以最高的法律依据。

宪法对人权的法律形式—公民权的规定是从一个特别的角度,即规定那些最具有首意义的、基本的公民权利,也就是规定和赋予公民为之公民的政治人格和社会人格,赋予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和法律地位。

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规定具有普遍性、系统性和纲领性,是对公民权利的集中概括。

由于宪法的特定功能是规范国家权力以确保公民权利,所以,它寄托着公民对自身权利的维护和保障的最高期待。

宪法不仅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法律,而且也是用权利制约权力的法律。

如前所述,人权包含应有人权、法定人权和实有人权三个层面。

作为国家根法的宪法,在人权的上述三个层面的转化过程中都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法律以社会为基础,最终决定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处于某种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们必定产生一定的权利要求。

这种权利要求一旦上升为国家意志,便首先体现到宪法中,即以公民基本权利的形式被宪法所规定和确认,然后再经由部门法使基本权利具体化并赋予之以可操作性,最后通过执法及守法主体的行为而加以实现,由此便完成应有人权——法定人权——实有人权的转换演进进程。

三.依法治国,我国人权的立法保护1.我国的人权状况和对人权问题的基本观点(1)我国的人权状况近十几年来,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民生活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我国人民下享受着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充分的人权。

党的十五大首次明确提:“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治国已作为治国方略写进了宪法。

党的十六大更明确将发展人权确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和内容,进一步指出:“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项目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十六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实现,中国的人权建设必将出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全面推进和持续发展的新局面,中国人民享有人权的质量必将不断提高。

可见,中国人权是多数人的,全国人民的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

(2)我国关于人权问题的基本观点中国的人权理论,是指当代中国关于保障,维护,促进与发展中国人的权利与自由的一系列的理论,概念和经验。

关于人权的基本观点是邓小平人权思想的重要体现。

邓小平人权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继承和发展,是我国新时期人权建设的指导思想。

邓小平明确指出,一方面我们必须实现共同富裕,就是“国民收入分配要使所有的人都得益,没有太富的人,也没有太穷的人,所以日子普遍好过。

”另一方面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他多次强调:“要切实保障工人农民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事业的权利,享有各种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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