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doc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标准
一、道路交通标志1、设计原则交通标志的设置力求做到种类齐全、功能完善,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的道路使用者为设计对象,为其提供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映时间。
2、版面设计交通标志主要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作业区标志、告示标志以及各类辅助标志。
由于现行的国家规范和相关规定中主要对指路标志的设置有一定区别,故本标准主要根据国标及现行规范,针对XX市路网特点,对XX市指路标志牌、路名牌及交通标杆进行统一设计。
2.1、版面字高汉字高宽比一般为1:1(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高宽比),汉字间距满足有关规范要求,英文(大写)字高为汉字字高的0.3h(h为汉字高度)。
根据以上原则,城市道路行车速度基本为40~70 km/h ,所以指路标志汉字高度选用40cm。
当行车速度大于70 km/h时,汉字高度选用50cm。
2.2、版面内容及尺寸1)按道路的等级划分,指路标志分为以下四类:A类:城市快速路;B类:城市主干道、放射性主干道和其他一些区域内起主干道作用的次干道组成的道路网络上的指路标志;C类:除系统道路以外的系统性不强的次干道和双向四车道(含四车道)以上的交通性支路指路标志;D类:除C类以外的双向四车道以下的生活性支路的指路标志。
各类指路标志的选定及版面内容、尺寸详见参考《XX市交通指路标牌设计》(XX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支路路口指路标志版面设计,图如下:2)路名牌考虑到与指路标志版面风格统一的原则,路名牌上均采用中英文对照。
2.3、此次调整增加的内容1.标志的汉字、拼音字母、拉丁字母、数字等采用道路交通标志字体(简体),中文和拼音字对照。
2.此次增加了分车道标志,3、反光膜指路标志底板反光膜采用二级反光膜,字膜采用二级反光膜(即通常所说的高强级)。
反光膜的色度性能及逆反射系数值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18833-2002)的有关规定及达到二级反光膜的技术指标。
DBT3201-201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南京)
DB3201 南京市地方技术规范DB 3201/T 256—2015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2015-08-25发布2015-09-01实施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01/T 256—2015目次前言 (V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一般要求 (5)5 交通标志 (5)5.1 一般要求 (5)5.2 警告标志 (6)5.2.1 注意儿童标志 (6)5.2.2 注意行人标志 (7)5.3 禁令标志 (7)5.3.1 限制速度标志 (7)5.3.2 限制速度和禁止停车组合标志 (8)5.3.3 禁止掉头标志 (8)5.3.4 禁止驶入类和限制类禁令标志 (8)5.4 指示标志 (9)5.4.1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9)5.4.2 允许掉头标志 (10)5.4.3 停车位标志 (10)5.5 指路标志 (11)5.5.1 功能定位 (11)5.5.2 一般要求 (11)5.5.3 标志颜色 (12)5.5.4 信息分层 (12)5.5.5 快速路指路标志 (12)5.5.5.1 指路标志系统构成 (12)5.5.5.2 信息选取 (12)5.5.5.3 标志设置 (13)5.5.5.4 入口预告标志 (13)5.5.5.5 入口处地点方向标志 (14)5.5.5.6 地点距离标志 (15)5.5.5.7 出口预告标志 (15)5.5.5.8 出口标志 (16)5.5.5.9 下一出口预告标志 (16)5.5.5.10 出口处地点方向标志 (16)5.5.6 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 (17)IDB3201/T 256—2015II 5.5.6.1 指路标志系统构成 (17)5.5.6.2 信息选取 (17)5.5.6.3 信息含义 (17)5.5.6.4 标志设置 (18)5.5.6.5 交叉口告知标志 (19)5.5.6.6 地点距离标志 (20)5.5.6.7 地点方向标志 (20)5.5.7 停车场标志 (21)5.5.8 板面尺寸 (21)5.5.9 版面文字 (22)5.5.10 进出城指路标志 (24)5.5.10.1 一般要求 (25)5.5.10.2 放射线方向进出城指路标志 (25)5.5.10.3 环线方向指路标志 (27)5.6 辅助标志 (28)5.7 标志制作 (29)5.7.1 使用寿命 (29)5.7.2 板面尺寸 (29)5.7.3 构件制作 (30)5.7.4 标记 (32)5.8 支撑方式 (32)5.9 标志安装 (33)5.10 标志基础 (34)5.11 标志验收与维护 (34)6 交通标线 (35)6.1 一般要求 (35)6.2 指示标线 (35)6.2.1 交叉口导流标线 (35)6.2.1.1 路口导向线 (35)6.2.1.2 机动车左弯待转区线 (35)6.2.1.3 非机动车左弯待转区线 (36)6.2.1.4 非机动车右转通行区线 (36)6.2.2 人行横道线 (37)6.2.2.1 人行横道线宽度 (37)6.2.2.2 设置位置 (37)6.2.2.3 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线 (37)6.2.2.4 重点区域的人行横道线 (37)6.2.2.5 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 (38)6.2.2.6 停靠站处的人行横道线 (39)6.2.3 路内停车位标线 (40)6.2.4 路边式停靠站标线 (40)6.2.5 导向箭头和导向车道线 (41)DB3201/T 256—20156.2.6 路面文字标记 (42)6.2.7 非机动车道路面标记 (43)6.3 禁止标线 (44)6.3.1 禁止停车线 (45)6.3.2 禁止长时停车线 (45)6.3.3 网状线 (45)6.3.4 停止线 (46)6.3.5 公交专用车道标线 (46)6.4 主要标线技术参数 (48)表23 (续) (49)6.5 标线施工 (49)6.6 标线验收与维护 (49)7 交通隔离设施 (49)7.1 车行道隔离设施 (49)7.1.1 设置要求 (49)7.1.2 设施要求 (50)7.2 机非隔离设施 (50)7.2.1 设置要求 (50)7.2.2 设施要求 (50)7.3 人行道隔离设施 (50)7.3.1 设置要求 (50)7.3.2 设施要求 (51)7.4 阻车桩 (51)7.4.1 阻车桩设置要求 (51)7.4.2 设施要求 (51)8 交通防撞设施 (51)8.1 防撞桶 (51)8.1.1 设置要求 (51)8.1.2 设施要求 (51)9 交通信号灯 (52)9.1 一般要求 (52)9.2 信号灯设置 (52)9.2.1 一般要求 (52)9.2.2 机动车信号灯 (53)9.2.3 非机动车信号灯 (53)9.2.4 人行横道信号灯 (53)9.3 信号灯具 (53)9.4 信号灯杆件 (53)9.4.1 指导机动车通行信号灯杆 (53)9.4.2 非机动车道信号灯杆 (54)9.4.3 人行横道信号灯杆 (54)IIIDB3201/T 256—20159.5 信号灯安装 (54)10 交通闭路电视监控设备 (54)10.1 设置要求 (54)10.2 设备安装 (54)11 交通违法抓拍设备 (55)11.1 设置要求 (55)11.2 设备安装 (55)12 可变信息情报板和光带式路网信息标志 (56)12.1 设置要求 (56)12.2 设备安装 (56)13 作业区交通管理设施 (56)13.1 一般要求 (56)13.2 作业区交通管理与安全设施 (57)13.2.1 道路作业区标志 (57)13.2.2 渠化设施 (59)13.2.3 路栏 (60)13.2.4 施工警示灯 (60)13.3 作业区交通管理设施布置 (60)13.3.1 作业区区段划分 (60)13.3.2 作业区区段长度 (62)13.3.3 警告区 (62)13.3.4 上游过渡区 (62)13.3.5 缓冲区 (63)13.3.6 工作区 (63)13.4 作业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 (63)13.4.1 双向交通共用单车道 (63)13.4.2 绕行标志设置 (64)13.4.3 交叉口作业区 (65)13.4.3.1 作业区位于进口道 (65)13.4.3.2 作业区位于出口道 (66)13.4.3.3 作业区位于交叉口内 (67)14 学校区交通管理设施 (67)14.1 必设设施 (67)14.2 可设设施 (67)14.3 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 (68)14.3.1 限制速度标志和注意儿童警告标志 (68)14.3.2 停车位标线 (68)14.3.3 人行横道线 (68)14.3.4 停止线 (68)14.3.5 交通信号灯 (68)IVDB3201/T 256—201514.3.6 隔离护栏、示警桩和阻车桩 (68)14.4 设置示例 (69)15 医院区交通管理设施 (70)15.1 一般要求 (70)15.2 设置示例 (70)附录A(资料性附录)交通标志常用名词中英文对照 (73)附录B(资料性附录)信息分级表 (76)附录C(资料性附录)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设置示例 (84)附录D(资料性附录)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尺寸 (87)附录E(资料性附录)进出城指路标志设置示例 (90)附录F(资料性附录)城市道路车道宽度 (91)VDB3201/T 256—2015VI 前言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交通安全设施规范
交通安全设施规范1. 引言交通安全设施是现代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们起着引导和保护行人和车辆安全的作用。
为了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和使用,制定规范对于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交通安全设施的规范要求和相关标准。
2. 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灯是交通管理中最常见的设施之一,其规范要求如下:•颜色规范:红灯、黄灯和绿灯各自的颜色要明确鲜艳,不得模糊或偏离标准颜色。
•信号变换时间:红灯、黄灯和绿灯的变换时间应符合道路流量情况,不得过长或过短,以保证交通的流畅性和安全性。
•信号灯位置:信号灯应设置在交通流最为集中的位置,并确保所有行人和车辆可见。
•信号灯维护:信号灯设施应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任何损坏、暗淡或失灵的信号灯都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 路面标线路面标线是交通安全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引导车辆行驶、标注禁止区域等。
路面标线的规范要求如下:•标线颜色:不同类型的标线颜色要明确,不得混淆。
例如,实线应为白色,禁止停车标线应为黄色。
•标线宽度:标线的宽度应符合标准规定,以确保行驶车辆能够清晰识别。
•标线长度:标线的长度应足够长,以确保车辆能够充分理解标线的含义。
•标线施工质量:标线应平整、连续,不得有断线、模糊或歪斜的情况。
•标线维护:标线应定期维护,确保其清晰可见。
已经磨损或脱落的标线应及时重新划线。
4. 路口交通标志路口交通标志用于提醒驾驶员注意道路情况、规则和限制。
其规范要求如下:•标志材质:标志应采用耐候性好、反射性能良好的材料制作,以保证夜间和恶劣天气下的可见性。
•标志大小:标志的大小应符合标准尺寸,以便驾驶员从远处就能辨认。
•标志布局:标志的布局应合理,重要的标志应置于驾驶员易于识别的位置,不得被其他物体遮挡。
•标志维护:标志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清晰可见。
已经损坏或变形的标志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5. 行人过街设施行人过街设施是为了保护行人的安全,确保其在道路上的安全过街。
(完整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年版)说明:.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本次修订的条文应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中其他条文一并实施。
注:设计交通量中,大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时,防撞护栏应符合公路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综合分析城市道路线形、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护栏可城市道路应根据环境、气候、城市景观及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采用不同防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宜采用混凝土护栏。
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桥梁或城市道路宜选用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
钢结构桥梁及需减小桥梁恒载时,宜采用金属梁柱式护栏。
当道路弯道、交叉口、出入口等处的防撞护栏影响驾驶员视距时,宜采用通透性较好的金属梁柱式护栏、组合式护栏或波形梁护栏。
冬季风雪较大地区,可选用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防撞护栏的构造形式应采用实车足尺碰撞试验确定,并应满足安全性能要求。
路侧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的规定;表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注:表中、、和为匝道设计速度。
主干路、次干路与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防护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邻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干线铁路、轨道交通、水库、危险品仓储油库、高压输电线塔及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经综合论证应在表或规定的防护等桥梁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快速路桥梁车行道外侧应设置防撞护栏,其他等级道路桥梁车行道外侧应采用防撞护栏或高路缘石进行防护,高路缘石的设置要求应符合《城市桥梁设计快速路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
设计速度为的城市主干路上的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或以上高路缘石,设置高路缘石时,中央分隔带宽度不得小于,路缘石高度宜为。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1)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 (3)5标志设置要点 (3)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8)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4)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0)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129.1-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129.2-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129.3-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129.4-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129.5-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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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年版)说明:•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本次修订的条文应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中其他条文一并实施注:设计交通量中,大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时,防撞护栏应符合公路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综合分析城市道路线形、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当防撞护栏的设计防护能量需要采用的护栏碰撞能量低于时,护栏可城市道路应根据环境、气候、城市景观及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采用不同防护等级的混凝土护栏、波形梁护栏、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城市道路可采用刚性或半刚性或柔性护栏,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用不同的防撞等级和结构行驶。
并宜符合下列规定: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宜采用混凝土护栏。
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桥梁或城市道路宜诜用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
钢结构桥梁及需减小桥梁恒载时,宜采用金属梁柱式护栏。
当道路弯道、交叉口、出入口等处的防撞护栏影响驾驶员视距时,宜采用通透性较好的金属梁柱式护栏、组合式护栏或波形梁护栏。
冬季风雪较大地区,可选用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防撞护栏的构造形式应采用实车足尺碰撞试验确定,并应满足安全性能要求。
路侧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的规定;表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注:表中、、和为匝道设计速度主干路的路侧宜设置防撞护栏。
主干路、次干路与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的规定事故或严重二次事故的路段,宜设置防撞护栏。
次干路和支路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撞等级参照主干路设置;邻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干线铁路、轨道交通、水库、危险品仓储油库高压输电线塔及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 经综合论证应在表或规定的防护等级基础上提高个及以上等级应对防撞护栏进行特殊设计。
桥梁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快速路桥梁车行道外侧应设置防撞护栏,其他等级道路桥梁车行道外侧应采用防撞护栏或高路缘石进行防护,高路缘石的设置要求应符合《城市桥梁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GB 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9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4]808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9月1日起旅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牌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年1月14日1 总则1.0.1 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完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秘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0.6.1 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1.0.6.2 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1.0.6.3 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1.0.6.4 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1.0.6.5 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0.7 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0.7.1 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1.0.7.2 确下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听位置和用地范围;1.0.7.3 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1.0.7.4 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1.0.7.5 提出分期建设与交能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完整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2019修订内容(简版).docx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 2019)7.2.1 防撞护栏防护等级分为六级,各等级的碰撞条件与设计防护能量应符合表 7.2.1 的规定。
表 7.2.1 防撞护栏的碰撞条件与设计防护能量碰设计防撞防护等级代码护能量条(kJ)件路侧中央分隔碰撞车车辆质碰撞速度碰撞角度护栏带护栏型量( t )(km/h )(°)B Bm小客车 1.56020大客车10407020A Am小客车 1.510020大客车106016020SB SBm小客车 1.510020大客车108028020SA SAm小客车 1.510020大客车148040020SS SSm小客车 1.510020大客车188052020HB HBm小客车 1.510020大客车258064020注:设计交通量中,大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25t)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 20%时,防撞护栏应符合公路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7.2.2 在综合分析城市道路线形、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当防撞护栏的设计防护能量低于70kJ 时,护栏可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当防撞护栏的设计防护能量高于640kJ 时,护栏应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
7.2.3 城市道路应根据环境、气候、城市景观及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采用不同防护等级的混凝土护栏、波形梁护栏、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 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宜采用混凝土护栏。
2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桥梁或城市道路宜选用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
3钢结构桥梁及需减小桥梁恒载时,宜采用金属梁柱式护栏。
4当道路弯道、交叉口、出入口等处的防撞护栏影响驾驶员视距时,宜采用通透性较好的金属梁柱式护栏、组合式护栏或波形梁护栏。
5冬季风雪较大地区,可选用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7.2.3A 防撞护栏的构造形式应采用实车足尺碰撞试验确定,并应满足安全性能要求。
DBT3201-201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南京)
DB3201 南京市地方技术规范DB 3201/T 256—2015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2015-08-25发布2015-09-01实施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01/T 256—2015目次前言 (V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一般要求 (5)5 交通标志 (5)5.1 一般要求 (5)5.2 警告标志 (6)5.2.1 注意儿童标志 (6)5.2.2 注意行人标志 (7)5.3 禁令标志 (7)5.3.1 限制速度标志 (7)5.3.2 限制速度和禁止停车组合标志 (8)5.3.3 禁止掉头标志 (8)5.3.4 禁止驶入类和限制类禁令标志 (8)5.4 指示标志 (9)5.4.1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9)5.4.2 允许掉头标志 (10)5.4.3 停车位标志 (10)5.5 指路标志 (11)5.5.1 功能定位 (11)5.5.2 一般要求 (11)5.5.3 标志颜色 (12)5.5.4 信息分层 (12)5.5.5 快速路指路标志 (12)5.5.5.1 指路标志系统构成 (12)5.5.5.2 信息选取 (12)5.5.5.3 标志设置 (13)5.5.5.4 入口预告标志 (13)5.5.5.5 入口处地点方向标志 (14)5.5.5.6 地点距离标志 (15)5.5.5.7 出口预告标志 (15)5.5.5.8 出口标志 (16)5.5.5.9 下一出口预告标志 (16)5.5.5.10 出口处地点方向标志 (16)5.5.6 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 (17)IDB3201/T 256—2015II 5.5.6.1 指路标志系统构成 (17)5.5.6.2 信息选取 (17)5.5.6.3 信息含义 (17)5.5.6.4 标志设置 (18)5.5.6.5 交叉口告知标志 (19)5.5.6.6 地点距离标志 (20)5.5.6.7 地点方向标志 (20)5.5.7 停车场标志 (21)5.5.8 板面尺寸 (21)5.5.9 版面文字 (22)5.5.10 进出城指路标志 (24)5.5.10.1 一般要求 (25)5.5.10.2 放射线方向进出城指路标志 (25)5.5.10.3 环线方向指路标志 (27)5.6 辅助标志 (28)5.7 标志制作 (29)5.7.1 使用寿命 (29)5.7.2 板面尺寸 (29)5.7.3 构件制作 (30)5.7.4 标记 (32)5.8 支撑方式 (32)5.9 标志安装 (33)5.10 标志基础 (34)5.11 标志验收与维护 (34)6 交通标线 (35)6.1 一般要求 (35)6.2 指示标线 (35)6.2.1 交叉口导流标线 (35)6.2.1.1 路口导向线 (35)6.2.1.2 机动车左弯待转区线 (35)6.2.1.3 非机动车左弯待转区线 (36)6.2.1.4 非机动车右转通行区线 (36)6.2.2 人行横道线 (37)6.2.2.1 人行横道线宽度 (37)6.2.2.2 设置位置 (37)6.2.2.3 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线 (37)6.2.2.4 重点区域的人行横道线 (37)6.2.2.5 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 (38)6.2.2.6 停靠站处的人行横道线 (39)6.2.3 路内停车位标线 (40)6.2.4 路边式停靠站标线 (40)6.2.5 导向箭头和导向车道线 (41)DB3201/T 256—20156.2.6 路面文字标记 (42)6.2.7 非机动车道路面标记 (43)6.3 禁止标线 (44)6.3.1 禁止停车线 (45)6.3.2 禁止长时停车线 (45)6.3.3 网状线 (45)6.3.4 停止线 (46)6.3.5 公交专用车道标线 (46)6.4 主要标线技术参数 (48)表23 (续) (49)6.5 标线施工 (49)6.6 标线验收与维护 (49)7 交通隔离设施 (49)7.1 车行道隔离设施 (49)7.1.1 设置要求 (49)7.1.2 设施要求 (50)7.2 机非隔离设施 (50)7.2.1 设置要求 (50)7.2.2 设施要求 (50)7.3 人行道隔离设施 (50)7.3.1 设置要求 (50)7.3.2 设施要求 (51)7.4 阻车桩 (51)7.4.1 阻车桩设置要求 (51)7.4.2 设施要求 (51)8 交通防撞设施 (51)8.1 防撞桶 (51)8.1.1 设置要求 (51)8.1.2 设施要求 (51)9 交通信号灯 (52)9.1 一般要求 (52)9.2 信号灯设置 (52)9.2.1 一般要求 (52)9.2.2 机动车信号灯 (53)9.2.3 非机动车信号灯 (53)9.2.4 人行横道信号灯 (53)9.3 信号灯具 (53)9.4 信号灯杆件 (53)9.4.1 指导机动车通行信号灯杆 (53)9.4.2 非机动车道信号灯杆 (54)9.4.3 人行横道信号灯杆 (54)IIIDB3201/T 256—20159.5 信号灯安装 (54)10 交通闭路电视监控设备 (54)10.1 设置要求 (54)10.2 设备安装 (54)11 交通违法抓拍设备 (55)11.1 设置要求 (55)11.2 设备安装 (55)12 可变信息情报板和光带式路网信息标志 (56)12.1 设置要求 (56)12.2 设备安装 (56)13 作业区交通管理设施 (56)13.1 一般要求 (56)13.2 作业区交通管理与安全设施 (57)13.2.1 道路作业区标志 (57)13.2.2 渠化设施 (59)13.2.3 路栏 (60)13.2.4 施工警示灯 (60)13.3 作业区交通管理设施布置 (60)13.3.1 作业区区段划分 (60)13.3.2 作业区区段长度 (62)13.3.3 警告区 (62)13.3.4 上游过渡区 (62)13.3.5 缓冲区 (63)13.3.6 工作区 (63)13.4 作业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 (63)13.4.1 双向交通共用单车道 (63)13.4.2 绕行标志设置 (64)13.4.3 交叉口作业区 (65)13.4.3.1 作业区位于进口道 (65)13.4.3.2 作业区位于出口道 (66)13.4.3.3 作业区位于交叉口内 (67)14 学校区交通管理设施 (67)14.1 必设设施 (67)14.2 可设设施 (67)14.3 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 (68)14.3.1 限制速度标志和注意儿童警告标志 (68)14.3.2 停车位标线 (68)14.3.3 人行横道线 (68)14.3.4 停止线 (68)14.3.5 交通信号灯 (68)IVDB3201/T 256—201514.3.6 隔离护栏、示警桩和阻车桩 (68)14.4 设置示例 (69)15 医院区交通管理设施 (70)15.1 一般要求 (70)15.2 设置示例 (70)附录A(资料性附录)交通标志常用名词中英文对照 (73)附录B(资料性附录)信息分级表 (76)附录C(资料性附录)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设置示例 (84)附录D(资料性附录)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尺寸 (87)附录E(资料性附录)进出城指路标志设置示例 (90)附录F(资料性附录)城市道路车道宽度 (91)VDB3201/T 256—2015VI 前言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厦门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1)
2
DB3502/Z 029.6-2015
减速带 speed hump 横向设置在容易因车速过快引发交通事故的路段上,迫使车辆减速行驶,提高交通安 全性的设施。 3.14 凸面反光镜 convex mirror 设置在道路急弯处,用以观察对向车道交通情况的辅助设施。 3.15 防撞桶 collision avoidance barrel 设置在道路上容易发生碰撞的部位,具有一定弹性和强度,能起到隔离和防护作用的 设施。 3.16 防撞垫 collision avoidance fenders 设置在道路上易发生碰撞的部位,通过吸收车辆碰撞能量使车辆安全停止,并使车辆 改变行驶方向避免乘员受到严重伤害的设施。
组合式护栏等几种类型,在城市道路桥梁上宜使用金属梁柱式护栏。 5.2.3 其它要求
桥梁护栏的颜色、型式选择、材料及基础构造要求遵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 D81-2006)执行。
5.3 活动护栏
5.3.1 设置条件 根据不同的城市道路等级应设置活动护栏: a) 在城市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应设置活动护栏; b) 在设有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主干路上,应设置分隔对向交通的活动护栏,在抢险、 救援等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方便地开启,使车辆紧急通过。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道路交通标志road traffic signs在道路上用于交通管理目的并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特定信息的设施。
组合标志 combination signs两个或两个以上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布设在同一个版面上的交通标志。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定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定一、引言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对于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十分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规定,从不同角度论述其必要性和具体要求。
通过提供合理规范,我们能够建立一个更加安全和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二、交通标志与标线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的标志和标线设置能够提醒驾驶员和行人注意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1. 设施标志与标线的种类及用途不同种类、颜色和形状的交通标志与标线应根据其用途进行合理设置。
例如,交通禁止标志应在禁止通行区域明显位置设置,车道分隔线和人行横道标线应明确划定,提醒驾驶员和行人注意安全。
2. 可反射性和清晰度要求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可反射性和清晰度对于夜间驾驶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行车至关重要。
设施应选用高反射材料,确保标志和标线能够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清晰可见。
3. 距离和高度的规定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符合一定的距离和高度规定,以便驾驶员和行人能够在足够的距离内看到并做出相应反应。
例如,离交叉口一定距离内设置停车标志,限高标志应设置在过低桥梁或隧道入口处。
三、交通信号灯及相关设施设置规范交通信号灯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灯位设置和灯色规定能够引导交通流量,减少事故发生。
1. 路口信号灯设置要求路口信号灯的设置应根据交通流量、能见度和道路类型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
高峰期交通流量大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来引导交通,并根据情况安排左转信号灯及行人信号灯。
2. 信号灯的配时设定交通信号灯的配时设定应根据路口交通流量、车辆类型和行人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
在合理的配时设定下,能够最大程度地提高交通效率和安全性。
3. 信号灯的维护与保养交通信号灯的正常运行对于交通管理至关重要。
相关部门应定期检修和维护信号灯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减少由于信号灯故障引起的交通事故。
四、交通设施的无障碍设计要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无障碍设计是为了提供方便、安全的交通环境给行动不便人士。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完整资料)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 e In stallat ion Spe cificati on fo r Ci ty Ro ad Traf fic Safety Fa cilities 第1部分 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完整资料) (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目次前言 (1)1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3术语和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5标志设置要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错误!未定义书签。
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
2—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129。
1—2013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129。
2—2013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129。
3—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129.4-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129.5—2013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附件一: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DBJ XXXX.1-2010(征求意见稿)编制组2010年10月8日1适用范围1.0.1 本规范适用于陕西省城市道路。
1.0.2本规范适用于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含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等各类道路),内容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隔离设施、交通电子监控设施。
1.0.3本规范不适用于公路。
2 设置原则2.0.1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应坚持连续性、系统性原则,在城市路网交通系统大前提下进行设置,有利于提高城市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
2.0.2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道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时间。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本规范规定,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2.0.3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应结合周边路网、交通、景观、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条件设置,并与其他公共设施相协调。
2.0.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不应传递与道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2.0.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产生歧义,应一致或互为补充。
2.0.6分段建设的同一条城市道路,各项交通设施的设置原则和标准应保持一致。
2.0.7交通隔离设施形式应适当,既能起隔离作用,有利于行车安全,又要经济美观。
2.0.8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根据道路型式、交叉口形状、交通流量和交通安全状况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
2.0.9交通电子监控设施应坚持提高通行效率与预防交通事故、规范交通秩序相结合。
2.0.10当采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材料时,应对其安全和使用功能进行论证。
2.0.11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 基本规定3.0.1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颜色、形状、线条、字符、图形及尺寸应按GB5768-2009规定执行。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1)1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标志设置要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 (2)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基本要求 (3)5标志设置要点 (4)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9)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5)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2)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道路交通标志 road traffic signs在道路上用于交通管理目的并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特定信息的设施。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年版)说明:.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本次修订的条文应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中其他条文一并实施。
注:设计交通量中,大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时,防撞护栏应符合公路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综合分析城市道路线形、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护栏可城市道路应根据环境、气候、城市景观及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采用不同防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宜采用混凝土护栏。
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桥梁或城市道路宜选用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
钢结构桥梁及需减小桥梁恒载时,宜采用金属梁柱式护栏。
当道路弯道、交叉口、出入口等处的防撞护栏影响驾驶员视距时,宜采用通透性较好的金属梁柱式护栏、组合式护栏或波形梁护栏。
冬季风雪较大地区,可选用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防撞护栏的构造形式应采用实车足尺碰撞试验确定,并应满足安全性能要求。
路侧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的规定;表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注:表中、、和为匝道设计速度。
主干路、次干路与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防护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邻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干线铁路、轨道交通、水库、危险品仓储油库、高压输电线塔及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经综合论证应在表或规定的防护等桥梁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快速路桥梁车行道外侧应设置防撞护栏,其他等级道路桥梁车行道外侧应采用防撞护栏或高路缘石进行防护,高路缘石的设置要求应符合《城市桥梁设计快速路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
设计速度为的城市主干路上的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或以上高路缘石,设置高路缘石时,中央分隔带宽度不得小于,路缘石高度宜为。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1)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与定义 (2)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 (3)5标志设置要点 (3)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8)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3)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19)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与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就是必不可少的。
凡就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就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129、1-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129、2-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129、3-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129、4-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129、5-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doc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doc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4]808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1总则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0.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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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1)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 (3)5标志设置要点 (3)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8)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4)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0)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129.1-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129.2-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129.3-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129.4-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129.5-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道路交通标志road traffic signs在道路上用于交通管理目的并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特定信息的设施。
3.2组合标志 combination signs两个或两个以上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布设在同一个版面上的交通标志。
3.3作业区 work zone由于道路施工、养护等作业影响交通运行,而进行交通管控的路段。
4 基本要求4.1 交通标志不应传递与道路交通无关的信息。
4.2 同一版面中的禁令或指示标志的数量不应多于4种;快速路、隧道、特大桥路段的入口处,同一版面中的禁令或指示标志的数量不应多于6种。
安装在同一支撑结构上标志不应超过4个,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同类标志的设置顺序,应按提示信息的重要程度排列。
4.3 圆形标志版面直径为1.0m(立柱安装的为0.8m),三角形边长为0.9m,八角形标志外径为0.8m。
4.4 交通标志的汉字、拼音字母、拉丁字母、数字等采用道路交通标志字体(简体)。
4.5 标志及支撑结构的竖向及横向最小净空应满足:悬臂类标志板及悬臂结构下缘至路面的最小净空高度应大于5.5m,人行道上立柱类标志板及立柱结构下缘至人行道路面的最小净空高度应大于2.5m;位于路侧的各类标志板边缘及标志支撑结构边缘至车行道路面边缘的侧向距离,应大于或等于0.25m。
4.6 标志的支撑结构(标志杆)应采用立柱为标准深灰色 CD-001(色标为C0 M0 Y0 K66)/横臂为标准浅灰色 CD-002(色标为C0 M0 Y0 K47)。
标志板背面颜色与所附载体颜色一致。
同一路段,同类标志支撑方式宜保持一致。
4.7 城市道路上的标志采用GB/T 18833-2012中Ⅳ类微棱镜型反光膜,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的标志采用GB/T 18833-2012中Ⅴ类微棱镜型反光膜。
4.8 交通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业主主持,设计、主管、接养和施工、监理、过控、审计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技术交底会议。
4.9 建设业主应向市、区级民政部门征询道路的标准命名,不得在指路标志版面中出现“规划道路”或路的工程名称,无法核实的道路名称可暂缓实施。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前期预留标志基础,待道路名称确定后再设置路口指路标志。
指路标志牌部分道路名称为规划道路、工程名称或无法核实名称时应实施版面其他确认的道路名称,仅对应的规划道路名称、工程名称或无法核实的名称暂不体现。
5 标志设置要点5.1 基本原则5.1.1严格符合GB5768.2和GB51038的规定分类设置交通标志,从路段进入路口依次为:指路标志(距路口停止线80-120米处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设置在车道发生变化前,原则上距路口停止线30-40米处设置)、禁止行驶方向标志(距路口停止线30-40米处设置,可与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组合设置)。
如图1、图2所示:图1 单向三车道(不含)以下道路设置示意图图2 单向三车道(含)以上道路设置示意图5.2 一般要求5.2.1 指路标志版面尺寸应符合《道路指路标志系统》(DB510100/T129)标准规范的要求。
即:机动车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版面尺寸为5×3.5米,机动车双向五车道以下道路版面尺寸为4×2.8米,支路版面尺寸为2.5×1米,机非混行双向四车道以下道路版面尺寸为3×2.1米,支路告知版面尺寸为2.5×1米。
5.2.2单向3车道以上道路的路口之间距离不足100米,同时设置指路标志与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会相互遮挡的路段,应将指路标志与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组合设置,或将指路标志与限制机动车行驶方向的禁令标志组合设置。
组合设置的版面颜色按照各自内容的版面设计,版面高度应该一致,一般禁令组合标志设置在指路标志左侧。
如图3所示:图3 指路、车道和禁令等标志组合设置示意图5.3 路口出口标志与信号灯组合设置5.3.1禁止通行、禁直驶入、禁止停车、禁止鸣喇叭、限制速度等禁令标志设置在限制机动车路段的起点,即路口出口的信号灯悬臂上,根据禁令标志的数量组合设置。
如图4所示:图4 禁令等组合标志与信号灯杆组合设置示意图5.3.2对于设置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公交专用道标志正对公交专用道上方,如标志不能设置在专用道上方,则取消公交专用道标志中的箭头。
如图5所示:图5 专用道、组合禁令标志与信号灯杆组合设置示意图5.3.3潮汐交通组织道路信号灯与组合标志原则如图6所示:图6 潮汐交通、组合禁令标志与信号灯杆组合设置示意图5.3.4 单向交通组织道路信号灯与组合标志原则如图7所示:图7 单行道、组合禁令标志与信号灯杆组合设置示意图5.4 禁令组合标志原则组合在同一版面上的标志同样不应超过4个,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同类标志的设置顺序,应按提示信息的重要程度排列。
组合标志中禁令标志的单个图形不应小于Ø600mm,最大不超过Ø1000mm。
大版面上白底色不设置黑色边框。
如图8所示:图8 禁令组合标志设置示意图禁停标志与限速标志组合版面在次干路、支路等限速值在40公里以下的道路,其组合标志禁停图案下预留300mm空挡,用于标注禁停时间段;其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限速值在40公里以上的道路、其组合标志禁停图案下不预留空挡。
如图9所示:图 9 禁停与限速标志组合设置示意图5.5 辅助标志原则当主标志无法向道路使用者完整表达或指示其规定时,应设置辅助标志,辅助标志应设置在被说明的主标志下缘;当需要两种以上内容的辅助标志对主标志进行说明时,可采用组合形式,但组合的内容不宜多于3种。
辅助标志字体大小不应小于主版面大小的1/5。
5.6 车道行驶方向指示标志5.6.1 当交叉口某方向进口交通流量较大、转弯车辆较多或渠化车道数大于或等于4 条车道时,宜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5.6.2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所指方向应与车道布置方式及地面箭头标线一致;5.6.3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不与指路信息同版面设置。
5.6.4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俗称:车道指示牌)高度为1.8m,3车道车车道指示牌宽度为3.0m,4车道车车道指示牌宽度为3.7m,5车道车车道指示牌宽度为4.2m,6车道车车道指示牌宽度为5.7m。
如图10所示:图10 车道行驶方向指示标志示意图5.7 可变信息标志5.7.1 可变信息标志是一种因交通、道路、气候等状况的变化而改变显示内容的标志。
一般可用作速度控制、车道控制、道路状况、气象状况及其他内容的显示。
可变信息标志不宜显示和交通无关的信息。
5.7.2 可变信息标志的显示方式有多种,如:LED、磁翻板、字幕式、光纤式等,可根据标志的功能要求、显示内容、控制方式、环保节能、经济性等进行选择。
5.7.3 可变信息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a)结合路网交通管理需求,城市快速路出入口前合适路段;b)长隧道入口前或隧道内;c)潮汐车道起始路段和可变导向车道进入交叉口前;d)设置有左转待转区和直行待行区的路口前;e)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路段。
5.8 作业区绕行标志5.8.1 因施工、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造成前方道路发生交通干扰、车道变化、交通阻断、绕行等情况时,应设置作业区标志。
相关作业区标志应符合GB51038-2015规定。
5.8.2 因作业其道路交通组织发生了变化的道路起始点的转换路口需设置交通组织变化告知示意图标志(如图11所示);新的交通组织绕行的主要转换路口需设置作业绕行指路标志(如图12所示)。
图11 交通组织变化告知示意图标志示意图图12 作业绕行(诱导)指路标志示意图6 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标志板的生产、安装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的标准。
6.1 一般规定6.1.1标志牌全部采用铝合金材质材料制作,铝合金板厚度为2-3mm。
标志底板尽可能使用最大尺寸制作,小于铝合金板型材面积的标志不允许拼接。
如标志大于铝合金板型材面积,允许按照标志背板滑槽安装方向拼接(纵向或者横向),但需按铝合金板型材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其铝合金板的拼接应采用铝焊,铝合金板与滑槽的加固连接可采用铆接和焊接,应满足GB/T 23827的规定。
6.1.2铝板接缝必须在滑槽位置,通过滑槽底板进行铆接。
6.1.3指路标志板的形状为长方形或正方形,四角边角为圆弧形。
圆形标志采用辊压边成型,矩形、正方形或三角形标志底板采用折弯卷边加强结构。
6.1.4滑槽采用80-100规格,间隔30-50cm设置,长度不小于标志同方向长度的85%。
6.1.5 标志反光膜只允许纵向拼接,拼接缝只能上盖下方式。
6.2 标志结构设计6.2.1 设计基本风速应采用当地平坦空旷地面,离地面10 m 高,重现期为50 年的平均最大风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