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阿党镇机关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doc
阿党镇机关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阿党镇机关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促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黄陵县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镇机关、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凡在我镇机关、单位工作、学习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镇党政综合办为镇机关的环境卫生责任部门,负责机关、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干部职工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第二章清扫与保洁第五条机关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由清洁工负责。
做到环境卫生清洁,明暗排水系统通畅。
路面、通道地面、墙面无灰尘污渍。
第六条干部职工办公室的卫生由各人负责清扫与保洁,室内无蛛网、门窗、桌面净亮,办公用品和资料的摆放整齐有序。
并坚持月末和重要节日大扫除制度。
第七条禁止在院内随意堆放垃圾;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及各种废弃物。
第八条分布在院内的垃圾箱等,由保洁员管理和收运,任何人都不得自行设置垃圾、废弃物堆放点。
第九条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倒入垃圾桶内,禁止随意扔倒和堆放。
第十条镇上对各单位的卫生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
对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三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车辆停放第十一条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
第十二条各类车辆应按规定区域停放,禁止随意停放车辆或占用道路。
第四章罚则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镇环境卫生责任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二)垃圾不入桶(箱)或随意弃置的;(三)不履行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乡镇卫生清理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清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镇卫生清理管理工作,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提升,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包括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环境整治等内容。
第三条乡镇卫生清理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将卫生清理列入乡镇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乡镇卫生清理管理工作由乡镇卫生所负责具体实施,乡镇卫生所负责人为本乡镇卫生清理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本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农民应当依法履行环境卫生清理的义务,配合乡镇卫生所完成卫生清理管理工作。
第六条乡镇卫生所应当制定年度卫生清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乡镇政府备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七条乡镇卫生所应当建立健全卫生清理工作考核制度,对相关部门和个人的卫生清理工作开展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优、评先和奖惩。
第八条本乡镇农民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擅自倾倒垃圾和乱丢废弃物,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等不文明行为。
第二章垃圾分类管理第九条乡镇卫生所应当指导农民根据垃圾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促进资源化、分类处理,并鼓励农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第十条乡镇卫生所应当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建立垃圾分类点,提供分类指导和宣传,引导农民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等进行分类投放。
第十一条农民应当按照垃圾分类规定进行垃圾投放,不得混装混投,违者将被责令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乡镇卫生所应当定期进行垃圾分类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生活污水处理第十三条乡镇卫生所应当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积极推广生物处理、湿地处理等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保障农民生活污水的合法处理。
第十四条农民应当规范使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乱排污水或私拉乱接,违者将被责令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理。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环境保护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在城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对于提高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可以作为参考的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以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镇环境保护工作,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涉及环境监测、环境规划、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属于镇政府的职责范围。
第三条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环境责任,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必须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第二章镇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第五条镇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立环境保护局,局长由镇政府任命,负责镇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六条环境保护局设立环境监测科、环境规划科、环境卫生科、环境宣传科等职能科室,负责实施具体的工作。
第七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推动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镇环境监测工作第八条镇环境监测工作是确保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任务是监测和评估环境质量,制定环境保护对策。
第九条环境监测科负责镇内的环境监测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收集、整理和分析监测数据,编制环境监测年度报告等。
第十条镇环境监测工作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监测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镇环境规划工作第十一条镇环境规划工作是保障城镇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主要任务是制定环境规划和控制总体方案,为环境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二条环境规划科负责镇内的环境规划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编制镇环境规划,制定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指导和监督环境治理工作等。
第十三条镇环境规划工作应坚持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的原则,推进城镇生态化建设。
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障乡城市民生活环境卫生,提高城乡环境品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乡镇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第四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督执法机制,加大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五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追究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责任。
第六条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的立改废查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具体执行。
第七条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乡镇环境卫生管理职责第八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巡查、督促居民生活污水、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
第九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环境卫生档案,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环境质量报告。
第十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居民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居民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
第十一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居民的环境投诉,认真核实处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行为。
第十三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环境卫生督查,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第十四条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督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问题的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第十六条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行为,保障居民的环境权益。
第十七条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环境监测评估工作,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情况。
第四章乡镇环境卫生整治第十八条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应当按照乡镇环境卫生规划要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
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镇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适用于所有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
第三条本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目标,是建立全民参与、现代化、科学化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实现环境优美、卫生整洁、资源循环利用的发展目标。
第四条镇政府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并组织各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和监督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和奖惩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六条居民应当依法履行环境卫生管理的义务,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第七条镇政府设立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本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具体职责:(一)负责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负责组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三)负责建立环境监测和考核评估体系;(四)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和处罚工作;(五)负责统计、分析环境卫生管理数据,并及时报告;(六)负责组织环境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七)负责处理居民投诉和举报涉及环境卫生的问题。
第九条镇政府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设立环境卫生管理队,负责以下具体职责:(一)负责开展环境卫生巡查和清扫工作;(二)负责清理垃圾、污水和废弃物;(三)负责保洁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四)负责清除环境污染源和危险废物;(五)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六)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学者和公众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环境卫生设施第十一条本镇将建设完善的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垃圾收集站、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分类回收站等。
第十二条垃圾收集站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位置选择方便居民投放垃圾;(二)定时定点进行垃圾收集,保持站点的清洁卫生;(三)配备足够的垃圾桶和分类指导标识;(四)设立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和管理。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乡镇环境卫生管理,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了建立健全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管和改善,提高环境品质,下面将对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管理责任部门及职责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划定专门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该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规划,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2. 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监测,定期对污染源进行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3. 负责乡镇内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包括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等。
4. 管理环境卫生执法工作,加强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
5. 加强对乡镇居民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自觉性。
二、卫生设施建设为了改善乡镇环境卫生状况,乡镇应建设以下设施:1. 垃圾收集点:在乡镇内设立垃圾收集点,方便居民投放垃圾,确保垃圾及时清理。
2. 垃圾分类设施:在垃圾收集点设立不同类别的垃圾分类容器,便于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3. 垃圾处理设施:建立乡镇级垃圾处理中心,通过科学有效的方式处理垃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 公共厕所:适当增加乡镇内公共厕所的数量,并加强管理,保持公共厕所的清洁和卫生。
三、环境卫生监测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建立环境卫生监测系统,定期对乡镇内的环境指标进行监测,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音等。
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当发现环境污染问题时,要及时采取治理措施,确保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四、环境卫生宣传教育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居民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具体举措包括:1.开展环境卫生知识普及活动,加强对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相关知识的宣传。
2.倡导居民节约用水、节能减排等环保行为,引导居民将环保理念融入日常生活。
3.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环境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居民对环境卫生问题的法律意识。
4.组织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号召居民参与环境卫生的整治和保护工作。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和目的在现代社会,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对于保护人民的健康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建立一个健康、整洁、美丽的乡镇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制定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高效性,加强环境污染和卫生问题的监管力度,最终实现乡镇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1.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核心机构,负责协调、组织、监督和评估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 行政部门乡镇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政策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3. 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部门负责卫生设施的检查和监督,协助行政部门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提供环境污染治理和预防传染病等相关专业指导。
4. 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居民的卫生教育和宣传工作,并与卫生部门、行政部门等合作,推动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1. 垃圾分类和收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和收集制度,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 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包括建立卫生站、医疗急救点等,以便及时处理卫生突发事件和提供基本的卫生服务。
3. 环境卫生监管加强对乡镇环境卫生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公共场所、食品市场、住宅区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严重违反卫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4. 卫生宣传和教育开展针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卫生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5. 环境卫生奖惩制度建立乡镇环境卫生奖惩机制,对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四、监督和评估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由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
定期开展对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确保管理效果的持续改善。
乡镇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卫生管理制度乡镇机关卫生治理制度以下内容由工作收录,盼望能为大家供应帮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卫生治理,制造干净、美丽、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政府机关大院内单位的卫生治理。
第三条卫生治理工作,根据专业人员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属地负责。
第四条政府机关院内全部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方法,并有权对违反卫生治理方法的行为进展制止和举报。
其次章责任分工第五条卫生治理实行专人负责与分片包干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条政府机关卫生工作,根据以下规定实行分工负责:(一)政府机关大院(前院和后院)卫生,安排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进展清扫。
一人负责院内花草树木,准时进展浇灌、修剪;一人负责机关院落、围墙、政府大楼门厅楼梯的清扫工作,院内保持洁净,无杂物。
(二)机关大楼内部卫生派专人负责清扫。
前楼每个楼层安排两名清洁工人,负责楼梯、楼道、卫生间的清扫工作。
每天清扫三次,上午在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前清扫完毕,中午在下班后40分钟内完成清洁工作,下午下班后再进展一次清扫,但必需在19:30之前完毕工作,做到清洁、卫生、无杂物。
周末安排一次大扫除。
后楼每两层一名清洁工人,要求同前楼。
(三)领导办公室由专职公务员负责清扫。
1、领导办公室要求一天一清扫,一周进展一次大扫除。
卫生清理时间为每天上午上班前一小时或下午下班之后。
办公室必需做到室内摆放整齐、地面光滑、窗明几净,墙壁无灰尘。
2、每天下午下班后,检查领导办公室茶杯、茶叶及纯洁水是否需要添加,门窗、饮水机、灯具等是否关好,并准时做好相关工作。
3、帮助治理好领导办公室花卉,定期浇水,若需更换花卉,应准时更换。
夏天每周晒一次被褥,每月换洗一次被褥单。
(四)会议室实行三楼、四楼、五楼各负其责,三、四楼会议室由专职公务员治理,五楼会议室安排两名专职效劳人员。
详细责任为:1、会议室内必需保持摆放整齐、桌面洁净,地面清洁。
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制定环境卫生管理政策和法规要做好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首先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政府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地区的环境卫生管理政策,明确各项职责和权力,并通过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
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专门机构对环境卫生管理政策和法规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要想有效管理环境卫生工作,必须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配备一定数量的人员。
政府应当设立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管理和监督本地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同时,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工作执行。
政府还可以将一些环境卫生管理事务委托给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进行管理。
三、建立环境卫生监测体系环境卫生监测是环境卫生管理的基础工作,为了及时掌握本地区环境卫生状况,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测体系。
监测体系应当包括环境卫生监测点的设置、监测指标和频率的确定、监测设备和技术的配备等内容。
政府还应当定期发布环境卫生监测数据,提醒居民注意环境卫生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改善环境。
四、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是提高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的有效途径。
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宣传教育内容可以包括环境卫生常识、健康生活习惯、垃圾分类投放等方面的知识。
政府可以通过媒体、宣传栏、宣传车等方式将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广泛传播给居民。
五、加强环境卫生检查和监督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环境卫生管理涉及多个方面,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合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政府应当加强与城市规划、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
总之,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政府的领导和各个相关部门的合作。
通过制定政策和法规、建立组织机构和人员、建立监测体系、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检查与监督以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可以提高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健康安全。
乡镇机关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乡机关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为保持机关办公大楼整洁,达到绿化、美化、净化的环境标准,机关全体人员都有积极参加机关环境卫生的管理活动和义务劳动的责任。
现将责任制明确如下:
一、卫生管理要求
(一)办公楼前厅、踏步及门前车道,每天清扫或冲洗,保持清洁卫生。
(二)各办公室清洁卫生、门窗几净。
(三)严禁在办公大楼墙壁、门窗玻璃上划痕、沾污点和张贴物品,严禁在办公楼门窗或阳台上晾晒衣物等。
(四)卫生间清洁卫生、无异味,茶叶、烟头等废弃物倒入塑料桶内,保持卫生间、水池无脏物,下水管畅通。
(五)严禁从楼上向下倾倒垃圾、茶叶水等。
(六)严禁在大楼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瓜核、烟头纸屑等废弃物。
二、公共卫生区包干责任
一楼卫生包干区:门厅及上二楼楼梯、卫生间、走廊为办公室负责区。
二楼卫生包干区:走廊及上三楼楼梯、卫生间、走廊由二楼各办公室负责、二楼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
三楼卫生包干区:走廊、卫生间三楼各办公室负责、三楼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
三、检查督办
包干区及办公室内部卫生,由责任人经常安排清扫整理,并督促落实。
全室统一组织的卫生大扫除,各办公室应积极参加。
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比,并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通报。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引言乡镇环境卫生是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乡村形象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对乡镇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并落实一套行之有效的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管理责任1. 乡镇政府负责乡镇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2.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乡镇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3. 乡镇各村委会负责本村的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居民开展环境整治活动。
三、乡镇环境卫生保洁工作1. 垃圾收集与处理a. 全面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按照要求分类投放垃圾。
b. 建立有效的垃圾收集网点,制定收集时间表,确保垃圾定时定点收集。
c. 建立健全的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和清运。
2. 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a. 建设完善的厕所和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卫生条件,减少疾病的传播。
b. 定期对公共场所、道路和农田等进行清理、整治,确保环境整洁有序。
3. 病媒生物防制a. 加强病媒生物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定期对疫情高发区域进行消毒和灭蚊。
b. 指导居民做好个人卫生,加强对传染病的防范意识和知识宣传。
四、乡镇环境卫生管理监督1.制定定期巡查制度,明确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的频次和工作内容。
2.开展不定期督查,对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
3.设立环境卫生热线,接受居民的举报和投诉,及时解决环境卫生问题。
五、奖惩措施1. 对在乡镇环境卫生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乡镇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 建立乡镇环境卫生信用体系,对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荣誉称号和奖励。
六、总结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是保障乡村环境卫生的基础和保证。
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措施,能够促进乡镇环境卫生工作的规范化和持续发展,提升乡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身体健康水平,形成整洁美观的农村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
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为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改善乡政府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委员会组织,划分卫生责任区。
二、工作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不乱摆物品(文件、报纸),尽显洁净、整齐、美观,自觉搞好环境卫生。
三、各办公室的室内要做到窗明、墙洁、地净。
及时擦拭桌面、文件柜、沙发、茶几、窗台、玻璃等,确保桌椅、地面、电脑、灯具、墙面、墙角等干净明亮,无积灰、无挂尘、无丝缕、无纸屑、无死角,无乱贴乱挂现象;及时清洗茶具、烟灰缸等,做到干净无垢;及时开窗通风,室内无异味;文件、资料、纸张、报纸、文具、杂物等堆放有序、整洁美观。
四、各办公室环境卫生要做到日清扫,乡政府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清扫责任制,按照划分的的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重大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安排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五、会议室、公共走廊、卫生间等按卫生值班表执行。
会议室由办公室每周一上午集中清理一次,使用后由会议召集所站及时打扫;楼道地面由相关责任所站每日保洁;阳台及窗户保洁由办公室组织每周打扫一次;办公区平时由各自办公室负责保洁;卫生间的卫生要共同维护,做到大小便入池,严禁乱扔纸屑和烟头,相关责任所站人员要保证每日清扫;实验室卫生由监测站自行安排打扫,坚持保洁,无异味。
六、卫生实行考核制度。
每月由办公室牵头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各办公室的卫生、楼道卫生和卫生间状况进行评分考核,每季度公开一次评分结果,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比的内容。
七、各所站负责人作为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职责,组织和管理好相关办公室的卫生保洁。
除本所站、本区域的卫生外,工作人员应该积极参加集中性公共场所卫生劳动。
____乡人民政府____年____月____日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二)为加强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使机关干部能有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规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本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门前院内卫生达标责任制度(1)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要负责本单位门前责任区和院内垃圾每天的清扫、清运。
(2)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业,每天清扫的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池内,不得随意堆放。
(3)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负责自行清运到指定地填埋。
二、村委会五项制度1、保洁员岗位责任制度(1)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2)村口、村内、街巷要每天清扫,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3)通村路口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4)垃圾清扫实行“三定一集中”,即定时清扫,定点存放,定时拉运,集中处理。
2、家禽、牲畜圈养制度(1)凡村社内的家禽、牲畜一律实行圈养,不得随意在街上乱蹿。
(2)家禽、牲畜粪便等,需要沤制有机肥料的要堆积到农户自己的田间地头或其他非公共场所,需要作为饲料、燃料储存的要堆积到自己院内或其它非公共场所,没有利用价值的要集中清运到垃圾填埋场。
(3)家禽、牲畜的垃圾不得堆积在通村路、村口、街巷等公共场所。
3、农户和各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门前和院内卫生达标责任制度(1)农户主要负责门前责任区内和自家院内垃圾每天的清扫、清运。
(2)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要负责本单位门前责任区内和院内垃圾每天的清扫、清运。
(3)农户和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业,每天清扫的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池内,不得随意堆放。
(4)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或农户负责自行清运到指定的填埋场。
4、农村环境卫生监督制度(1)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要全民参与,农户负责自家门前责任区和自家院内垃圾每天的清扫、清运。
(2)户与户之间,邻里之间要互相监督垃圾的清扫、清运。
(3)村委会负责对农户门前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5篇)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做到科学有序、依法治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环境监测、环境规划、环境评估、环境应急、环境治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综合管理、源头治理、分类管理、责任清晰、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科学决策。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单位为我镇环境保护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镇内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镇内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环境保护局的工作,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环境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监测管理第六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环境监测工作。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质、土壤、噪声等参数的测量和评估。
第七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配备专业的环境监测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第八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建立环境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定期公布环境监测数据,并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的环境信息。
第九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对环境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条镇内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自身的环境监测工作,并每年向环境保护局报送监测结果。
第三章环境规划管理第十一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制定和实施镇环境保护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质、土壤等方面的规划。
第十二条镇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应当与镇内相关部门的规划衔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
第十三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加强对环境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行为进行整改和追责。
第十四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组织开展环境规划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镇内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四章环境评估管理第十五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六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建立环境评估专家库,择优选用专业人员参与环境评估工作,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科学、公正。
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改善机关工作生活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公共卫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是针对镇机关的环境卫生现状和实际情况所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镇机关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镇机关是各级依法派驻在本镇的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机关。
第五条镇机关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做好机关工作生活环境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第六条镇机关应当建设工作、生活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机构,完成各种环境卫生维护与保洁工作。
第七条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高度重视,不得忽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镇机关应当倡导绿色办公,严格控制用纸量、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提倡无废办公。
第九条镇机关应当设置专门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部门或人员,担负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第十条镇机关应当重视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章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镇机关应当每周组织环境卫生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办公室和公共区域等。
第十二条镇机关应当每天开展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第十三条镇机关应当对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或者不负责任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镇机关应当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奖惩制度,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镇机关应当在办公区域内设置充足的垃圾桶,并制定相关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镇机关应当提倡无废办公,禁止在办公区域内任意丢弃废弃物。
第十七条镇机关应当对工作生活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进行管理,定期检查食品安全情况。
第十八条镇机关应当建立环境卫生巡查制度,对环境卫生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镇机关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镇机关应当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文件档案,并定期进行归档整理。
第三章环境卫生保洁管理第二十一条镇机关应当建设保洁工作岗位,配备清洁用具和设备。
乡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乡单位卫生管理,提高单位环境卫生水平,保障职工身心健康,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创建一个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染的优美环境。
2. 提高职工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 确保单位环境卫生整洁,防止疾病传播。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乡单位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卫生管理工作。
2. 设立卫生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卫生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科室设立卫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本科室的卫生管理工作。
四、卫生管理制度1. 办公区域卫生管理(1)保持办公区域地面、墙壁、窗户、桌椅等设施的清洁。
(2)不得在办公区域乱扔垃圾、杂物,垃圾应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3)定期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2. 卫生设施管理(1)保持卫生间、洗手间等卫生设施的清洁、卫生。
(2)卫生间、洗手间内配备足够的卫生纸、洗手液等用品。
(3)定期对卫生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施卫生。
3. 食堂卫生管理(1)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不得有油污、霉变等现象。
(2)食堂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
(3)食堂食品加工、储存、销售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防止食品污染。
4. 会议室、培训室等公共区域卫生管理(1)保持会议室、培训室等公共区域整洁、卫生。
(2)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3)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公共区域清洁。
5. 园林绿化卫生管理(1)保持绿化带、花坛等园林绿化的整洁、美观。
(2)定期修剪树枝、草坪,清除杂草。
(3)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卫生管理职责,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乡单位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乡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乡机关卫生管理,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保持机关办公区域整洁、卫生、有序。
2. 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安全。
3. 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三、管理职责1. 机关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
2. 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3.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机关卫生环境。
四、卫生管理要求1. 办公区域卫生(1)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
(2)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文件、资料分类存放,定期清理。
(3)会议室、接待室等公共区域应保持空气流通,定期消毒。
2. 个人卫生(1)机关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保持衣物整洁。
(2)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爱护公共设施。
3. 卫生设施管理(1)卫生间、洗漱间等卫生设施应保持干净,无异味。
(2)卫生间内的垃圾桶应每天清理,保持清洁。
(3)卫生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确保正常使用。
五、卫生检查与评比1. 机关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卫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整改。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卫生检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3. 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对卫生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卫生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卫生环境脏乱差、影响机关形象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3. 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机关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王店子镇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王店子镇机关卫生管理制度为抓好机关的卫生管理工作,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使机关干部、职工有一个舒适、洁净、卫生的工作环境,现制定《王店子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如下,请在我镇机关工作、学习的人员均遵照执行。
第一条楼内公共区域的卫生由保洁员负责,包括卫生间、楼道、茶水间、浴间等的清扫。
要求:楼道、楼梯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楼梯扶手无灰尘,卫生间无杂物及污垢,洗脸池、墙壁、厕所里边的门、隔断要保持干净,大小便池冲洗干净,手纸入篓,无明显异味,无卫生死角。
玻璃清洁、透明;墙壁墙角、屋顶无蜘蛛网、污迹。
第二条楼外院内卫生日常由保洁员负责,因大雪等特殊情况造成工作量较大时,由党政综合办组织全体职工集体清理。
要求:院内无烟头、树叶、纸屑、荒草、杂物等。
第三条机关各所站办公室的室内卫生由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
要求:垃圾入篓,门的里外要保持干净,窗户、电扇等要定期擦拭,室内物品摆放要整齐干净,做到地面清洁,物品整洁有序,窗明几净,灯管无尘,无卫生死角。
第四条大会议室卫生由联合办公室负责保洁。
要求:会前认真清扫,会后及时清理,始终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做到桌椅整洁,窗明几净,无烟头杂物。
(联合办公室名单及清扫日期见附表)第五条二楼小会议室及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小会议室卫生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不参与大会议室卫生保洁。
要求:会前认真清扫,会后及时清理,始终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做到桌椅整洁,窗明几净,无烟头杂物。
第六条值班室卫生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清扫。
要求:值班电话、桌椅、地面、墙壁、门窗、床上用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并做好当日值班日志填写工作。
第七条宿舍卫生由各宿舍成员负责。
要求:地面、墙壁、门窗、床上用品干净整洁。
第八条每周五下午开展爱国卫生日活动,机关干部集中清理卫生。
第九条检查和奖惩。
各办公室和宿舍卫生评比实行百分制,每月由各科室中层组成联合检查组至少检查两次,每月综合得分前三名的科室和宿舍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清扫维护不达标的、排名后三名的科室及宿舍予以全镇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2023年乡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2023年乡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方案一、前言乡镇机关作为地方政府行政服务的重要组织单位,承担着推动乡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居民生活改善的重要责任。
而乡镇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直接影响到乡镇的形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乡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对推动乡镇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2023年乡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提高乡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构建干净整洁、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公共场所,促进乡镇机关行政服务质量的提升,并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
三、管理内容1. 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制定乡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要求;(2)设立专门的环境卫生管理岗位,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3)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档案,记录各项卫生管理工作的内容和结果,方便开展监督和评估。
2. 加强乡镇机关内部环境卫生管理(1)定期开展工作环境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和安全;(2)加强食堂、茶水间、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消毒;(3)建立分类垃圾桶制度,引导员工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实行有效的垃圾处理和回收利用。
3. 提升乡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1)加强公共场所的日常清洁维护工作,包括街道、广场、公园、社区等;(2)加强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干净整洁的卫生设施;(3)加强垃圾分类和垃圾桶管理,在公共场所设置分类垃圾桶,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更换。
4. 推动乡镇机关环境卫生宣传教育(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管理能力;(2)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环境卫生的关注度和参与度;(3)加强与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的合作,共同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5. 强化环境卫生监督和执法工作(1)加强对乡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2)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执法机制,依法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加大对环境卫生问题的治理力度。
桃坪乡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桃坪乡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搞好机关的卫生管理工作,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使机关干部、职工有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委员会组织,划分卫生责任区。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保持好环境卫生。
三、各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办公楼卫生区和室内清扫、整理,保证楼内的清洁。
各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随意张贴通知、宣传画、标语,如需要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张贴。
四、机关各种机动车辆必须按划定的位置停放。
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准放在办公楼门厅前。
五、机关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每周星期五下午按照各办公室划分的的责任区进行大清扫,各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清理,“元旦”、“五一”、“国庆节”、“春节”前要进行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六、对楼梯、门厅、走廊、卫生间、院内、大门口等卫生区按分工每日清扫一次,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七、本制度执行情况由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对违反者及时进行批评。
机关要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坚持科学发展观,改变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推进机关“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精细化”的“五化”标准工作,不断提职工文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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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改善乡政府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委员会组织,划分卫生责任区。
二、工作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不乱摆物品(文件、报纸),尽显洁净、整齐、美观,自觉搞好环境卫生。
三、各办公室的室内要做到窗明、墙洁、地净。
及时擦拭桌面、文件柜、沙发、茶几、窗台、玻璃等,确保桌椅、地面、电脑、灯具、墙面、墙角等干净明亮,无积灰、无挂尘、无丝缕、无纸屑、无死角,无乱贴乱挂现象;及时清洗茶具、烟灰缸等,做到干净无垢;及时开窗通风,室内无异味;文件、资料、纸张、报纸、文具、杂物等堆放有序、整洁美观。
四、各办公室环境卫生要做到日清扫,乡政府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清扫责任制,按照划分的的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重大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安排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五、会议室、公共走廊、卫生间等按卫生值班表执行。
会议室由办公室每周一上午集中清理一次,使用后由会议召集所站及时打扫;楼道地面由相关责任所站每日保洁;阳台及窗户保洁由办公室组织每周打扫一次;办公区平时由各自办公室负责保洁;卫生间的卫生要共同维护,做到大小便入池,严禁乱扔纸屑和烟头,相关责任所站人员
要保证每日清扫;实验室卫生由监测站自行安排打扫,坚持保洁,无异味。
六、卫生实行考核制度。
每月由办公室牵头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各办公室的卫生、楼道卫生和卫生间状况进行评分考核,每季度公开一次评分结果,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比的内容。
七、各所站负责人作为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职责,组织和管理好相关办公室的卫生保洁。
除本所站、本区域的卫生外,工作人员应该积极参加集中性公共场所卫生劳动。
***乡人民政府
201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