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相关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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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组织机构制度 (2)
二、职业危害申报 (3)
三、日常检查整改 (4)
四、职业卫生管理…………………………………………………………………5-9
五、日常监测评价………………………………………………………………10-11
六、职业危害告知………………………………………………………………12-14
七、宣传教育培训 (15)
八、个人防护用品 (16)
九、职业健康监护………………………………………………………………17-18
十、应急救援管理………………………………………………………………19-22
一、组织机构制度
1、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管理机构的书面文件;相关人员的任命或聘用文件。
2、职业健康管理各级人员责任制。(包括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岗位人员、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等)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5、样例:
(1)关于成立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2)职业卫生管理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职业危害申报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留档)。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安监局出具)。
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登记簿
(附:化学品安全中文说明书、标签、标识及产品检验报告等)
4、职业病防护设施登记簿(附:产品合格证明等)
5、建设项目“三同时”档案及备案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2)安监部门出具的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或审核(评审)意见书。
(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卫生专篇。
(4)安监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备案通知书或审核(评审)意见书。
(5)安监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或审核(评审)意见书。
(6)全套竣工图纸。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三、日常检查整改
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日常检查和整改登记簿
2、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指令及监督意见书落实情况,奖励、处罚等资料。
四、职业卫生管理
1、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附件:年度职业病防治经费表
工伤社会保险凭证及其他费用支出发票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登记簿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文本。
4、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职业危害因素分布图;
5、作业场所(岗位)从业人员名单
6、工会开展群众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活动记录;
7、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厂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经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工作会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为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工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改善作业场所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建立或完善职业健康安全防治管理措施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健康安全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
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评价制度(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5、加强职业卫生健康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所有负责人及劳动者。
(2)培训方式:
A、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B、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由单位组织。
C、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