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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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Ⅹ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Ⅹ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Ⅹ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ⅩⅩ”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Ⅹ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内容第二条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

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程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内部员工持股管理规定三篇

内部员工持股管理规定三篇

内部员工持股管理规定三篇篇一:内部员工持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的有机结合。

增强员工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关切度和管理参与度,形成企业内部动力机制和监督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员工持股是指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并委托公司工会持股会进行集中管理的一种新型的公有制产权组织形式。

第三条内部员工股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第二章持股比例和股份认购、分配第四条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内部员工股份原则上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设置,也可通过产权转让方式设置。

第五条本公司总股本额2亿元,员工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35%左右。

第六条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可享有员工持股资格。

工作年限不够的人员及非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内部员工持股。

第七条员工购股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2.坚持自愿出资的原则;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依据员工个人岗位、职称、学历、工龄和贡献等因素,通过评分的办法确定员工认购的股份数额。

第九条员工购股程序:1.员工向工会提出购股申请;2.工会审查员工持股资格;3.根据员工股份认购方案确定个人持股额;4.公告员工持股额度;5.办理购股手续;6.员工向工会缴付购股资金,工会向员工出具“员工股权证明书”(略);7.公司应妥善保管员工的持股名册并上报审批部门备案。

第十条董事长、经理持股额与一般员工持股额保持合理比例,原则上为员工平均持股额的5倍或10倍。

第十一条公司为激励关键岗位人员工作绩效,适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的持股额度,原则上为员工平均持股额的3倍。

第十二条员工购股的资金由个人出资,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1.个人以现金购股;2.由公司非员工股东担保,向银行或资产经营公司贷(借)款购股。

第十三条科技人员的个人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经市科技局认定后,可折价入股,方法是将过去三至五年实施转化成功的科技成果所形成利润的20%折股进行分配。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充分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对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第五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

第六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二级市场购买;(三)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四)股东自愿赠与;(五)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可以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第九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少于 12 个月。

第十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将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管理。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明确管理的决策程序和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资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第十五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十六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六)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八)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九)其他重要事项。

XX电脑公司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办法

XX电脑公司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办法

电脑公司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电脑有限公司(下简称XX电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XX科技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并由员工持股理事会负责实施。

第二条由于注册的两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与XX电脑公司的股权一一对应,因此本办法所涉及的股权实质上为XX公司增资扩股后的股份,总额为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第二章股份认购和退股第三条凡XX科技公司员工,遵守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章制度,经理事会批准后,均可限额认购XX科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XX电脑公司的股份。

第四条员工应向理事会提交认购申请,经理事会审查确定符合相关条件后批准其申请。

第五条认购股份员工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加入XX科技公司工作已满一年(理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的除外);(二)遵守公司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三)经理事会批准认定。

(四)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六条认购股份程序如下:(一)员工应首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填写认购申请表,统一报理事会批准,并按其确定的额度认购股份;(二)理事会批准后向申请人发出认购缴款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限期内办理缴款手续,并签定认购股权协议书;(三)理事会收到款项后即向申请人出具凭证,签发持股凭证,并将员工姓名、持股数量、出资额等内容记载于于持股名册等文件内。

员工因升职、奖励等原因经理事会认定可以增持股份者,适用该认购程序。

第七条员工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所持股份全部由理事会委托代表人回购:(一)被公司辞退、除名;(二)违反法律,被判定任何刑事责任的;(三)违反公司、理事会的章程规定或有其它有损公司、理事会利益的行为,并造成损失的;(四)辞职或调离公司;(五)死亡。

对于曾经为公司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员工,在其自愿的情况下,可由理事会决议批准可保留股份。

第八条退股程序如下:(一)理事会向该员工或其股份的合法继承人发出退股通知,并由被通知人填写相关表格,统一报理事会;(二)理事会审议后向当事人发出退股收款通知;(三)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向理事会交还持股凭证,向理事会办理退股和收回股款的手续;(四)理事会将当事人于持股名册中予以注销,并封存其帐户。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包括计划的
设立、实施、行使、转让等各个环节。

三、计划设立。

1.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确定计划的总体框
架和具体实施方案。

2. 计划设立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四、计划实施。

1.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确定参与计划的员工范围、持股比例、持股方式等具体细则。

2.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定期向员工公布计划的进展情况,保障员工知情权。

五、持股行使。

1. 员工持股计划行使期限为确定期限内,员工有权选择行使持股权。

2. 员工行使持股权时,需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行使过程合法合规。

六、持股转让。

1.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有权选择是否转让持股权。

2. 转让持股权需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且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七、奖惩措施。

1. 对于积极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的员工,
公司将给予相应奖励。

2. 对于违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

八、附则。

1.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对本管理办法进行
解释和修改。

2.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希望全体员工遵守并配合执行,共同推动公司发展,实现共赢。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公司制定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便员工能够通过持股参与公司的发展,分享公司的成长成果。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三、持股对象。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每位员工均有权利参与持股。

四、持股方式。

员工持股计划采用股票期权、股份分配等方式,鼓励员工通过
购买公司股票或者获得公司股份来参与公司的发展。

五、持股期限。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为一定的年限,具体期限由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制定,并在计划中明确告知员工。

六、持股激励。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对持股员工给予相应的
激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薪酬调整、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

七、持股管理。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员工持股管理制度,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持股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员工权益的保障。

八、持股退出。

员工在持股期限届满后,可以选择是否继续持股,或者选择退
出持股计划。

对于选择退出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
的退出补偿。

九、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就是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员工们能够积极参与持股计划,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长成果,实现共同发展和共赢局面。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权管理办法××××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发展,形成对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有效激励与约束,保障企业的中长期战略的顺利实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软件”,与××××网络、新××××合称“××××公司”,推出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持股计划,使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共同承担企业经营面临的风险,同时能够更好享有公司业绩增长所带来的股权增值。

第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通过直接持有,以及设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两个持股公司,以下简称“A”及“B”,合称“持股公司”,间接持有××××软件的股权,实现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第三条为了规范员工所持股权的管理,保障公司以及参与持股计划的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管理办法”或“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述的股权管理是指对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软件的股权进行管理,以及对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在持股公司所持股权进行管理。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依各自所持各公司股权,享有相应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

电脑公司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办法

电脑公司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办法

天讯电脑公司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东莞市天讯科技电脑有限公司(下简称东莞天讯电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天讯科技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并由员工持股理事会负责实施。

第二条由于注册的两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与东莞天讯电脑公司的股权一一对应,因此本办法所涉及的股权实质上为东莞天讯公司增资扩股后的股份,总额为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第二章股份认购和退股第三条凡天讯科技公司员工,遵守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章制度,经理事会批准后,均可限额认购天讯科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东莞天讯电脑公司的股份。

第四条员工应向理事会提交认购申请,经理事会审查确定符合相关条件后批准其申请。

第五条认购股份员工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加入天讯科技公司工作已满一年(理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的除外);(二)遵守公司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三)经理事会批准认定。

(四)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六条认购股份程序如下:(一)员工应首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填写认购申请表,统一报理事会批准,并按其确定的额度认购股份;(二)理事会批准后向申请人发出认购缴款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限期内办理缴款手续,并签定认购股权协议书;(三)理事会收到款项后即向申请人出具凭证,签发持股凭证,并将员工姓名、持股数量、出资额等内容记载于于持股名册等文件内。

员工因升职、奖励等原因经理事会认定可以增持股份者,适用该认购程序。

第七条员工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所持股份全部由理事会委托代表人回购:(一)被公司辞退、除名;(二)违反法律,被判定任何刑事责任的;(三)违反公司、理事会的章程规定或有其它有损公司、理事会利益的行为,并造成损失的;(四)辞职或调离公司;(五)死亡。

对于曾经为公司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员工,在其自愿的情况下,可由理事会决议批准可保留股份。

第八条退股程序如下:(一)理事会向该员工或其股份的合法继承人发出退股通知,并由被通知人填写相关表格,统一报理事会;(二)理事会审议后向当事人发出退股收款通知;(三)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向理事会交还持股凭证,向理事会办理退股和收回股款的手续;(四)理事会将当事人于持股名册中予以注销,并封存其帐户。

某某有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某某有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度,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进而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与原则1、员工持股充分体现利益的一致性。

以员工持股确立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关系,并且把长远利益同眼前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这样员工对于产权的取得与确立才有助于推动企业效益持续增长,使企业的发展建立在比较长远、可靠的基础之上。

2、员工持股要有合理的差别性。

要实现有效的激励机制,使企业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达到最优结合,发挥最佳效益,建立企业长期发展的动力基础。

员工所持股份份额由其工作岗位、工作贡献等因素决定,这种差别性有助于激发广大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强化人力资本的竞争性,使人力资本在企业里的作用得到更大、更充分的发挥。

3、员工持股要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性。

员工持股要坚持“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

4、非本公司人员,不得持有公司内部员工股份。

第三条实行员工持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公司总股本万股,每股面值元,员工持股会认购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0%第四条股权设置除西部中大集团有限公司做为有限公司公司绝对控制人之外,成立一个员工持股会(非法人),集中托管运作员工股权。

员工持股会做为非法人股东进入公司,实现了持股员工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目的。

这样做的好处,一是便于集中管理员工股权,二是股权相对集中,可以长期保持对企业的相对控股地位,三是根据企业未来的人力资源规划,可以将工会股权的较大部分( %)设置为预留股份而无法律障碍。

员工股权设置为两种股份,即基本股(占 %)和预留股(占 %)。

基本股是指符合规定购股条件的员工人人可按规定要求购买的股份。

每个员工持有的基本股份额,根据其工作岗位和贡献大小确定。

基本股设定总额为万股。

预留股是指在员工持股会整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中,为支付具备资格的新增员工和岗位职务升迁员工认购以及经营层期股激励而预留的股权。

预留股设定总额为万股。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其职责第五条员工持股会由持有内部员工股的全体会员组成。

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之欧阳歌谷创编

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之欧阳歌谷创编

***有限公司欧阳歌谷(2021.02.01)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了提高员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参与度,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进而构建***的核心竞争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甘肃省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与原则1、员工持股充分体现利益的一致性。

以员工持股确立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关系,并且把长远利益同眼前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这样员工对于产权的取得与确立才有助于推动企业效益持续增长,使企业的发展建立在比较长远、可靠的基础之上。

2、员工持股要有合理的差别性。

要实现有效的激励机制,使企业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达到最优结合,发挥最佳效益,建立企业长期发展的动力基础。

员工所持股份份额由其工作岗位、工作贡献等因素决定,这种差别性有助于激发广大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强化人力资本的竞争性,使人力资本在企业里的作用得到更大、更充分的发挥。

3、员工持股要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性。

员工持股要坚持“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

4、非本公司人员,不得持有公司内部员工股份。

第三条实行员工持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公司总股本6888.6万股,每股面值1元,员工持股会认购68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第四条股权设置除西部中大集团有限公司做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公司绝对控制人之外,成立一个员工持股会(非法人),集中托管运作员工股权。

员工持股会做为非法人股东进入公司,实现了持股员工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目的。

这样做的好处,一是便于集中管理员工股权,二是股权相对集中,可以长期保持对企业的相对控股地位,三是根据企业未来的人力资源规划,可以将工会股权的较大部分(44%)设置为预留股份而无法律障碍。

员工股权设置为两种股份,即基本股(占56%)和预留股(占44%)。

基本股是指符合规定购股条件的员工人人可按规定要求购买的股份。

每个员工持有的基本股份额,根据其工作岗位和贡献大小确定。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充分体现上市公司及其员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第四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一)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二级市场购买;(三)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四)股东自愿赠与;(五)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通过杠杆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第六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第八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得少于 12 个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得少于 36 个月。

第九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第十条上市公司应当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规则,明确管理流程和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应当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资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董事会应当就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相关管理办法等进行充分论证,并形成决议。

第十六条股东大会应当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有关要求,规范公司员工持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 号)《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下属企业进行员工持股改革试点,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依法保护各类股东权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严禁利益输送,防止资产流失。

不得侵害企业内部非持股员工合法权益。

(二)坚持增量引入,利益绑定。

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并保证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符合条件的员工自愿入股,入股员工与企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

(三)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

员工持股要体现爱岗敬业的导向,与岗位和业绩紧密挂钩,支持关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人员持股。

建立健全股权内部流转和退出机制,避免持股固化僵化。

(四)坚持严控范围,强化监督。

公司下属企业进行员工持股改革前,必需由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申请员工持股改革试点资格。

防止没有试点资格就进行员工持股改革。

第三条公司下属企业申请进行员工持股改革试点,需达到以下条件。

(一)企业主营业务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

(二)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

(三)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

(四)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公司外部市场。

(五)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以下统称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企业员工持股会管理办法.doc

企业员工持股会管理办法.doc

企业员工持股会管理办法1企业员工持股会管理办法本办法根据公司经营层与员工持股方案、公司员工持股会章程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第一章第一条所有购股员工均为员工持股会的会员。

公司工会下设员工持股会(以下简称员工持股会)管理的员工股权,只限于以下人员购买和持有:在公司工作满半年,并在劳动工资名册上列名的正式员工;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公司派往境内外子公司、合资公司、联营企业、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工作、劳动关系下列人员不得购买和持有员工持股会(工会)的股权:公司以外的法人股东单位的员工;公司非全资企业及联营单位的员工;公司雇用的临时工;脱离公司人员(指调离、自动离职、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情形者);第二章股金来源第三条1、2、员工持股会以工会名义专项贷款资金;3、第三章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工会出资为300万元,占公司总股份的37.5%。

第五条工会股份总额为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在300万股总股本中,基本股占100万股,预留股占200 万股。

第六条注册成立工会的日期确定为员工持股会的基准日。

第七条在基准日之前,凡在公司注册并工作半年以上的所有员工,均有资格参与派股分配;在基准日之后,满半年以上的和职务升迁的员工可按相应的标准派股(职务升迁的员工,依职务级别标准派股),股份来源于预留股。

第八条第一个级别第二个级别第三个级别第四个级别部门副第五个级别第九条员工如果放弃现金认购权,视同放弃其全部应得股权。

放弃认购的股权不得私自转让,由员工持股会统一掌握安排。

第十条员工超过一年未认购,由员工持股会收回其认购权,股份由员工持股会统一掌握,重新分配。

员工放弃认购权后,再重新要求认购股份,按新进员工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员工持股会会员出资根据自身情况自愿认购。

如果愿意多购,可根据会员出资认购的剩余情况,由员工持股会决定是否予以追加。

第十二条为了使经营者与员工持股会其他会员在利益上保持一致,公司经营管理人员都必须根据本办法第三条和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出资认购。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第二条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

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2.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3.监事会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4.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等;5.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6.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7.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并及时披露会议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决议;8.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在完成标的股票建仓完成前,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每个月公告一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在完成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员工持股管理规定

员工持股管理规定

员工持股管理规定一、背景与目的公司作为一家发展迅速的企业,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业务,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员工持股行为,营造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二、持股人资格1. 公司全职员工均有资格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2. 实生、兼职人员以及劳动合同期限小于三个月的员工不具备持股人资格。

三、计划实施1. 公司将定期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计划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2. 员工可以通过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参与持股计划。

3. 公司将提供一定比例的股权给参与计划的员工,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决定。

4.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须签署相关协议,并遵守相关约定。

四、行权与退出1. 员工持股计划采取锁定期制度,即员工需在规定的锁定期后方可行权或退出。

2. 员工在行权或退出时,应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 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满后,可以选择根据股票市场价格行权或出售股权退出。

五、违约处理1. 若员工在持股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公司有权对其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

2. 违约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除持股行为、追索已行权但未支付的股权对价等。

六、其他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并进行公告或告知。

以上为《员工持股管理规定》,希望广大员工严格遵守,共同推动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 注意:本文档为示例文档,具体内容和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第五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所需资金:(一)员工的合法薪酬;(二)自筹资金;(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股票:(一)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二级市场购买;(三)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四)股东自愿赠与;(五)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规模和期限第七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第八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少于 12 个月。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少于 36 个月。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第九条上市公司应当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管理。

第十条上市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明确管理委员会或者其他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资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员工持股计划应当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并与上市公司其他资产隔离。

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股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股份”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员工持股计划的意义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意义在于:(一)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三)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第二条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

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第三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第四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一)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二级市场购买;(三)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四)股东自愿赠与;(五)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可以是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可以是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自愿赠与等。

第七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第八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少于 12 个月。

第九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设置预留份额,预留份额不得超过员工持股计划总额的 20%。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第十条上市公司应当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者委托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者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明确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权益处置等事项。

第十二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者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员工披露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董事会应当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等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权管理办法××××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发展,形成对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有效激励与约束,保障企业的中长期战略的顺利实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软件”,与××××网络、新××××合称“××××公司”,推出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持股计划,使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共同承担企业经营面临的风险,同时能够更好享有公司业绩增长所带来的股权增值。

第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通过直接持有,以及设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两个持股公司,以下简称“A”及“B”,合称“持股公司”,间接持有××××软件的股权,实现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第三条为了规范员工所持股权的管理,保障公司以及参与持股计划的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管理办法”或“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述的股权管理是指对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软件的股权进行管理,以及对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在持股公司所持股权进行管理。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依各自所持各公司股权,享有相应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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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持股
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市天讯科技电脑有限公司(下简称东莞天讯电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天讯科技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并由员工持股理事会负责实施。

第二条由于注册的两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与东莞天讯电脑公司的股权一一对应,因此本办法所涉及的股权实质上为东莞天讯公司增资扩股后的股份,总额为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第二章股份认购和退股
第三条凡天讯科技公司员工,遵守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章制度,经理事会批准后,均可限额认购天讯科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东莞天讯电脑公司的股份。

第四条员工应向理事会提交认购申请,经理事会审查确定符合相关条件后批准其申请。

第五条认购股份员工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加入天讯科技公司工作已满一年(理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的除外);
(二)遵守公司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
(三)经理事会批准认定。

(四)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六条认购股份程序如下:
(一)员工应首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填写认购申请表,统一报理事会批准,并按其确定的额度认购股份;
(二)理事会批准后向申请人发出认购缴款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限期内办理缴款手续,并签定认购股权协议书;
(三)理事会收到款项后即向申请人出具凭证,签发持股凭证,并将员工姓名、持股数量、出资额等内容记载于于持股名册等文件内。

员工因升职、奖励等原因经理事会认定可以增持股份者,适用该认购程序。

第七条员工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所持股份全部由理事会委托代表人回购:
(一)被公司辞退、除名;
(二)违反法律,被判定任何刑事责任的;
(三)违反公司、理事会的章程规定或有其它有损公司、理事会利益的行为,并造成损失的;
(四)辞职或调离公司;
(五)死亡。

对于曾经为公司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员工,在其自愿的情况下,可由理事会决议批准可保留股份。

第八条退股程序如下:
(一)理事会向该员工或其股份的合法继承人发出退股通知,并由被通知人填写相关表格,统一报理事会;
(二)理事会审议后向当事人发出退股收款通知;
(三)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向理事会交还持股凭证,向理事会办理退股和收回股款的手续;
(四)理事会将当事人于持股名册中予以注销,并封存其帐户。

第九条员工认购股份的定价按理事会公布的公司上年度每股净资产值和面值孰高的原则确定,退会时的价格按按理事会公布的公司上年度每股净资产值确定。

第三章股份管理
第十条理事会应建立持股名册,作为管理员工出资的书面凭证,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员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电话、邮编、所在部门、紧急联系人及持股凭证号码;
(二)股份变动的情况,包括变动日期、数量、价格、收付金额、股份余额以及累计出资额等情况;
(三)红利分配的情况;
(四)员工及经办人签章。

持股名册应由理事会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理事会应向员工发放持股凭证,员工以此为证明享有员工权利和承担相关义务。

持股凭证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员工姓名、身份证号、持股凭证号及所在部门;
(二)发证日期及相关注意事项;
(三)理事长签章。

持股凭证应壹式两份,留存一份由理事会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员工无论因何种理由退股,均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交还持股凭证,经办人应及时登记持股名册并核销持股凭证。

第十三条员工遗失持股凭证或需更改持股凭证上的相关事项,可向理事会申请,由理事会核实无误后给予补发或换发。

第十四条理事会应定期对持股名册进行核对清查,经办人应对名册的变动情况和持股凭证的发放情况作详细的记录。

第十五条理事会将设理事会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并起草理事会的相关报告、草案等。

必要时,理事会秘书长可要求财务部门、行政部门派员工协助。

第十六条理事会将拟定代表参与天讯软件公司决策的方案,并指定人选作为股权代表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并进行表决。

第四章股权的转让和回购
第十七条员工出资认购的股份在购买后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后经理事会批准可以在符合资格的员工之间进行转让。

员工转让股份,均应遵照相关规定通过理事会统一办理转让手续,凡员工违反规定私下转让的,转让无效。

理事会每年选择两个时期作为转让窗口,供员工交易。

第十八条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承担回购员工股份的义务,员工有特殊难经理事会审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员工转让股份或被回购的价格统一按公司公布的上年末每股净资产确定(转让股份的价格可上下浮动),并通过理事会办理相关的交割手续。

股份转让和被收购的所得归原股份持有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第二十条理事会成员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其所持股份(个人有特殊困难经理事会审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员工转让股份的程序:
(一)要求转让(包括出让或受让)股份的员工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股份转让申请表,写明愿意转让的股数,价格以及本人的签章,报理事会;
(二)如申请方暂时无交易对手,由理事会负责撮合双方的交易;
(三)交易获理事会批准后通知相关交易方,并发出股份转让交割通知;
(四)理事会在双方收付款后即向交易方出具交割凭单,并将相关事项记录于持股名册。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有本办法第七条所述情形之一的,其所持股份全部回购。

其中有符合第一、二、三款规定或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形,理事会有权酌情降低回购价格。

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巨大的,可无偿收回股权。

第五章预留股份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可以设置部分预留股份,由具备资格的新员工和需增持股份的员工进行认购。

预留股份不得转让。

第二十四条预留股份由理事会负责管理。

第二十五条预留股份无表决权。

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由员工持股理事会统一行使。

第二十六条预留股份所获红利归工会员工持股理事会所有,其运作遵循下列的原则和顺序:
(一)用于归还购买预留股份时的借款;
(二)用于理事会的管理费用;
(三)用于再次购买预留股份的款项;
(四)用于回购员工所持股份的款项。

第六章清算和解散
第二十七条东莞天讯电脑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应予以解散并进行清算:
(一)因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解散;
(二)因公司宣告破产;
(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应依法解散。

第二十八条解散、清算程序如下:
(一)由理事会确定人选组成清算组;
(二)清算组依照清算前的资产、负债情况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清算组清理财产,清偿债务;
(四)清算组按清偿债务后的顺余财产拟定财产分配方案,报请审议;
(五)清算组向员工发出退股通知书;
(六)员工持通知书、持股凭证、身份证至清算组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并收回持股凭证,注销其股权;
(七)在分配结束后仍有剩余财产将移交公司公益金;
(八)清算结束后,由清算组制定清算报告,以备相关方的查询和审查。

第七章分配
第二十九条按照股权平等、同股同权的原则,员工享有按股权比例分享收益的权利。

第三十条分配方案由理事会秘书处拟定草案,并报理事会批准。

第三十一条现金红利的分配程序如下:
(一)理事会向员工发出现金红利领取通知;
(二)员工持通知书、持股凭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并支取红利(红利个人所得税由理事会代扣代缴),收取交割凭证;(三)理事会根据交割凭证,将相关情况记录于持股名册。

第三十二条红利和公积金送股的程序如下:
(一)理事会向全体员工发布红利和公积金送股公告;
(二)理事会根据相关决议将送股后的情况记录于持股名册。

第八章员工出资的融资
第三十三条员工出资认购股份可以按两种方式执行:
(一)以现金出资购买。

现金出资不得低于认购股份的20%;
(二)向天讯科技员工持股理事会申请分期付款。

第三十四条融资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员工应与天讯科技员工持股理事会签署分期付款协议书,以员工所持股份作抵押,申请分期付款。

贷款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年,从贷款之日起在员工的每月工资和年度奖金中扣除;
(二)员工所持股份的分红或转让所持股权的收入将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三)员工在购股贷款尚未支付完毕之前,其将只享有支付完购股款部分股份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尚未支付购股款的部分所有权将归工会,员工只享有分配权。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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