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工作签证材料准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以上材料可优先准备的有:邀请函、公证书,其他材料可同步准备

芬兰商务签证广州领区办理指引

查找更多指引

切换语言:English

基本信息

芬兰

签证类型:商务

办理周期:约10-12个工作日(HRSSC往返邮寄材料2-4个工作日+领馆办理8个工作日)

费用:��631 (随汇率变动)

办理地点:丹麦广州领馆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楼(在广州无领馆,由丹麦领馆代签)

受理范围:适用于常驻工作地为广东、广西、海南、福建的申请人

递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4:00

入境次数:单次,两次或多次

材料摆放顺序:

申请表-身份证-居住证-护照复印件-邀请函-派遣函-营业执照-保险

签证解读

收到出签护照后请认真核对签证页信息是否有误(护照号、姓名、签证有效期、出生年月及使馆章和签名章等),若有问题,请尽早与签证服务代表联系,以免耽误您的行程。以下为签证样本及解释说明,请参考:

出入境签证:

1、此申根签证为多次入境签证,生效日为2015年1月8日,失效日为2015年2月9日。签证持有人不能早于当地时间2015年1月8日入境,不能晚于当地时间2015年2月9日离境,入境后累计停留不能超过33天。

2、如为1次入境签证,则不能早于签证生效日期入境,不能晚于签证失效日离境,入境后停留不能超过签证停留天数。

3、如为一年有效90天停留多次入境签证,不能早于签证生效日期入境,最后一次离境不能晚于签证失效日离境,同时在签证有效期一年之内,从第一次入境日起计算每半年内累计停留不能超过90天。

基本信息

办理须知

办理流程

材料清单

签证解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