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所得税业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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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所得税业务案例剖析

企业清算所得税业务案例剖析

企业清算所得税业务案例分析蓝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公司)于2005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中星集团出资600万元,占60%;自然人王某出资400万元,占40%),截至2009年9月30日,累计留存收益8100万元。

由于公司生产环节污染严重,环保部门要求该企业关停,股东会于2009年9月30日决定解散并注销蓝星公司。

2009年9月30日,蓝星公司资产负债表如下:单位:万元资产金额负债金额货币资金550 短期借款100应收账款350 应付账款200其他应收款100 应付职工薪酬50存货 2 600 应交税费150 固定资产 6 000 其他应付款1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00 负债总额600所有者权益9400实收资本1000资本公积300留存收益8100 资产总额10000 负债及所有10000者权益公司于2009年10月8日,成立清算组,并对外公告,同时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10月15日,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现金补交所得税20万元。

主管国、地税分局于10月18日到蓝星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检查期限为2005年6月至2009年9月。

10月20日检查结束,国税查补税款200万元、加收滞纳金20万元、罚款40万元;地税查补税款300万元、加收滞纳金30万元、罚款30万元。

企业会计处理为: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 2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 000 000——应交营业税等 3 000 000其他应交款——滞纳金、罚款 1 200 000清算期间共发生清算费用(不含相关税费)80万元。

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处置收入、应纳税费如下表列示:单位:万元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处置收入应纳税费备注货币资金555555应收账款3532300 发生坏账损失50万元,符合税前扣除条件。

其他应收款10100 0 不符合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条件存货 2600 259320598.4增值税544万元,地税54.4万元。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案例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案例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案例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小伙伴们通常都有收入、扣除、资产、特别事项、税收优待、境外所得、申报表填报等等疑难问题,会计网我来给大家说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那些事儿,并附上具体的案例解析哦!首先,先来看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依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供应税务机关要求供应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对象依据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凡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帐目清晰,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认定适用查帐征收的企业,均应当在年终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一、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工作步骤1、汇算。

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的基础上,自行计算确定全年应缴、应补及应退税款。

2、申报。

填写并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供应的其他资料。

3、缴纳。

企业的纳税年度正常状况: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特别状况: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终止,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汇算清缴时间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比如,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大多数企业都是每年3-5月集中申报,税局集中在5月底进行扣款。

一、【政策】如何应对2023汇算清缴?对于企业而言,要做好汇算清缴,该如何应对呢?提示,要做好汇算清缴,有5个政策重点要关注。

公司清算法律案例解析(3篇)

公司清算法律案例解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后,依法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处理,并最终使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律程序。

公司清算不仅是公司法律生命周期的最后一环,也是维护债权人利益、保护公司股东权益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公司清算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析。

二、案例背景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等业务。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加之公司管理不善,自2016年起,科技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负债累累。

2017年,科技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法院依法判决科技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三、案例解析(一)公司清算的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分为两种类型: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

1. 自愿清算:指公司在解散决议通过后,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工作,处理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2. 强制清算:指法院根据债权人或股东的申请,依法强制对公司进行清算。

本案中,科技公司由于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

(二)公司清算的程序1. 通知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应当依法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2. 债权调查:清算组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调查、核实。

3. 债权确认:清算组对经调查、核实后的债权进行确认。

4. 财产清理:清算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包括资产评估、债权债务清理等。

5. 债务清偿:清算组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

6. 注销登记:公司债务清偿完毕后,清算组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三)本案中的法律问题1. 债权申报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申报债权。

本案中,部分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导致其债权未能得到清偿。

2. 债权确认争议:部分债权人就债权金额、性质等问题与清算组产生争议,导致清算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3. 财产分配争议:由于科技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部分债权人就财产分配方案产生争议。

企业清算涉税事项(七):一个清算的综合案例

企业清算涉税事项(七):一个清算的综合案例

企业清算涉税事项(七):一个清算的综合案例案例:甲公司由A有限责任公司、B合伙企业(两名自然人合伙人各出资25万元成立)、C自然人共同投资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A出资100万元拥有50%股权、B出资60万元拥有30%股权、C股东出资40万元拥有20%股权。

2017年3月,甲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决定自3月31日起停止经营,清算解散。

4月1日,甲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开始清算。

2018年6月5日,甲公司清算结束,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算所得税。

具体情况如下:1.甲公司拥有经营用房产一套,系甲公司2014年3月购入,购入价格300万元,到2017年3月31日,已计提折旧45万元。

清算期间,甲公司将该房产作为清算剩余财产,作价600万元清偿给A公司,约定A公司先期支付200万元,清算结束后,按A公司最终分得剩余资产份额多退少补给其他股东。

(甲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过户时,甲公司不能向税务机关提供评估价格)2.甲公司停止经营后,尚结余存货50万元(不含税),该项存货由公司在清算期内(2017年底前)全部销售清理完毕,取得收入70万元。

甲公司2017年3月份增值税申报表列留抵进项税额20万元。

3.甲公司2017年4月纳税申报后,银行存款24万元。

4.甲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尚有应付账款48万元未支付,因对方单位原因无法支付。

另有2015年某企业拖欠货款30万元未收回,多次催收无果。

5.甲公司2017年3月资产负债表记载,股本2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万元,盈余公积50万元。

6.主管税务机关记录,公司2016年5月欠税10万元,于2018年1月5日清缴欠税、滞纳金。

企业发生清算费用45万元。

问题:假定公司无其他清算事项,公司清算应纳税款,分配剩余资产并说明股东如何纳税。

一:处置资产应纳税(一)处置房产1.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600-300)÷(1+5%)×5%=14.26万元,不参与进项抵扣2.增值税附加税费(不考虑水利基金):14.26×(7%+3%+2%)=1.71万元3.印花税: 600×0.05%=0.3万元4.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报告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报告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报告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企业所得税是企业面临的重要税务问题之一。

正确理解和处理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的合规运营和财务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通过几个实际案例,对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案例一:成本核算不准确导致的所得税问题企业名称是一家生产制造型企业,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税务机关发现其成本核算存在较大问题。

该企业在产品成本计算中,未将部分间接费用合理分摊,导致产品成本低估,利润虚高。

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企业的财务人员在成本核算时,对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选择不当,且没有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操作。

例如,对于水电费、设备折旧费等间接费用,没有根据实际的生产工时、机器使用时间等合理的分配标准进行分摊,而是简单地按照产量平均分配,这显然不符合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原则。

由于成本核算不准确,该企业在年度所得税申报中多计算了利润,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

这不仅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损失,还影响了企业的声誉和信用。

此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企业必须重视成本核算工作,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制度和流程,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财务人员要熟悉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选择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成本核算中的问题。

案例二:税收优惠政策未充分利用企业名称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政策的理解不到位,未能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导致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该企业在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方面存在不足,没有将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进行单独核算和准确归集。

同时,在申请税收优惠时,未能及时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明材料,导致税务机关无法确认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

此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扣除标准的优惠政策,企业也没有充分了解和运用,导致在计算所得税时多扣除了费用,增加了应纳税所得额。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企业要密切关注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研究,确保自身符合优惠条件,并按照规定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充分享受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税负。

会计经验:所得税汇算清缴难题案例分析

会计经验:所得税汇算清缴难题案例分析

所得税汇算清缴难题案例分析所得税汇算清缴难题案例分析案例1:福利部门使用的房屋及土地资产摊销、缴纳的税金是否归属福利费?问题:某税务机关稽查某企业时提出,A企业福利部门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以及无形资产摊销未记入职工福利费,要求该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予以调整。

企业对此提出疑义,税务机关的做法是否合适?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上述规定只提及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没有明确房屋建筑物(包含土地)发生的费用应计入福利费,因此福利部门使用的房屋建筑物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土地出让金均不属于福利费范畴,土地出让金应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建议:企业应准确、全面理解法规内容,严格执行税法规定,有疑问应咨询税务机关。

案例2:集团内部资金统借统贷的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问题:某集团母公司采用统借统贷政策,大量融资使用于下属子公司,集团公司未单独向下属公司开具正式发票,未确认利息收入,仅提供利息分割单,收到下属子公司利息时冲减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

那么,这种统借统贷的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分析:关于统借统贷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明确规定,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该文件仅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制订,对于其他企业则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统借统贷业务是否作为关联方借款认定,税前扣除需要提供哪些支持文件,亟待明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案例解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案例解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案例解析案例鸿兴公司为生产企业,是甲企业的全资子公司,鸿兴公司2009年2月委托某税务师事务所对其2008年度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查。

经审查发现,该企业2008年度共实现会计利润20万元,已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4万元。

在审查中发现如下业务:审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贷方发生额。

1月1日,该企业与购买方签订分期收款销售A设备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的收款总金额为80万元,分4年于每年底等额收取。

按会计准则规定,以商品现值确认收入70万元。

结合“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借方发生额中反映1月1日分期收款销售A设备一套结转设备成本50万元。

进一步审查“财务费用”明细账,贷方发生额中反映12月31日结转当年1月1日分期收款销售A设备未实现融资收益2.5万元。

2.审查“销售费用”明细账。

5月2日,预提本年度销售B产品的保修费用21万元。

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为3年。

3.审查“财务费用”明细账。

12月31日支付给关联方甲企业500万元债券2008年度利息50万元。

甲企业在鸿兴公司的股本为100万元,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7%。

4.审查“投资收益”科目。

2008年10月21日,从境内上市公司乙企业分得股息20万元,该10000股股票是鸿兴公司2008年3月10日购买的,购买价格为每股5元,2008年10月21日当天的收盘价为7.2元。

11月10日,鸿兴公司将乙企业的股票抛售,取得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为8万元,存入银行。

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80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0000投资收益30000。

5.审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明细账。

2008年6月30日,企业盘盈固定资产一台,重置完全价值100万元,七成新。

会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100贷:累计折旧3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0。

6.审查“在建工程”明细账。

2008年6月25日,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B产品一批,成本价80万元,同类货物的售价100万元。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案例1500字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案例1500字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案例1500字
某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年末需要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

根据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税务政策,计算出该公司的纳税金额。

该公司的财务报表显示,年度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成本费用为800万元,净利润为200万元。

根据税务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首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营业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即1000万元减去800万元,得200万元。

然后,根据所得税税率计算税款。

税款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即200万元乘以25%,得50万元。

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还需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

计算教育费附加金额。

教育费附加是应纳税额乘以教育费附加税率,即200万元乘以3%,得6万元。

计算地方教育费附加金额。

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应纳税额乘以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即200万元乘以2%,得4万元。

最后,计算纳税金额,即税款加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即50万元加上6万元加上4万元,得60万元。

根据以上计算,该公司需要缴纳6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需要在年度结束后进行,一般在次年的三月底前完成。

企业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纳税申报材料和报表,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税款缴纳到国家税务部门。

破产清算法律案例分析(3篇)

破产清算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成立初期,凭借良好的产品品质和市场营销策略,迅速在市场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经营状况逐渐恶化。

至2018年,科技公司累计负债达5亿元,其中流动负债3亿元,长期负债2亿元。

由于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纷纷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案件分析(一)破产原因分析1. 市场竞争激烈: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电子产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科技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营销策略,导致市场份额逐渐萎缩。

2. 管理不善:公司管理层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决策失误、内部控制不严等问题,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恶化。

3. 投资决策失误:公司投资决策过程中,未能充分评估风险,导致投资失败,加剧了财务危机。

4. 偿债压力巨大:公司负债累累,偿债压力巨大,最终导致破产。

(二)破产清算程序分析1. 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向法院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包括债权金额、债权性质、债务人财产等信息。

2. 债权确认:法院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金额、债权性质等。

3. 债务人财产清算:清算组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变现,用于偿还债务。

4. 债权人分配:根据债权确认结果,清算组按照法定顺序和比例对债权人进行债权分配。

5. 破产终结:债务清偿完毕后,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三、案例分析(一)债权确认在本案中,债权人申报债权过程中,部分债权人因债权性质不明、证据不足等原因,其债权未能得到确认。

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法院在债权确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债权性质、金额等进行审查,确保债权得到公正、合理的确认。

(二)债务人财产清算清算组在债务人财产清算过程中,应充分挖掘债务人财产价值,确保债务人财产得到最大程度的变现。

同时,清算组应关注债务人是否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债权人分配在本案中,债权人分配过程中,部分债权人因债权金额较大,未能得到足额清偿。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例分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当年度经营所得进行汇算和清缴的过程。

对于纳税人来说,汇算清缴是一项重要的税务工作,能够准确计算并交纳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避免后续罚款和纠纷。

下面将通过一个实例来分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具体操作流程。

假设企业的纳税年度为2024年,以下是该企业的相关数据:-营业收入:1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税率:25%-当年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万元首先,我们需要计算出该企业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根据上述数据,应纳税额=500万元×25%=125万元。

接下来,我们需要根据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应纳税额来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金额。

汇算清缴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汇算清缴金额=应纳税额-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上述数据,汇算清缴金额=125万元-100万元=25万元。

在提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时,纳税人还需要填写其他相关信息,如企业经营期限、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等。

此外,如果该企业存在其他应纳税项目(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还需要在申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汇算清缴。

最后,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完成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

首先,应提前了解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和要求,以确保按时完成申报。

其次,纳税人应留存好相关的票据和财务凭证,以备税务机关的核实和审查。

此外,纳税人还应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计算过程进行核对,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当年度经营所得进行汇算和清缴的过程。

纳税人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计算应纳税额并准确填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最终完成税款的清缴工作。

这一过程需要纳税人仔细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并留存好相关的票据和财务凭证,以备税务机关的核实和审查。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案例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案例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每年年末将所得税进行结算和缴纳的一项工作。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是企业依法履行税务义务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下面以企业为例,介绍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的具体过程和案例。

企业是一家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公司,年经营收入为1000万元,税前利润为500万元。

该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适用15%的税率,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首先,企业需要确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利润-免税收入-扣除项目。

在本案例中,该企业没有免税收入,且扣除项目包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合计为300万元。

因此,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根据适用的税率和享受的优惠政策,该企业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00万元*15%=30万元。

接下来,企业需要进行年末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包括两个环节:年度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年度纳税申报是指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缴纳税款是指企业按照纳税申报表计算的应纳税额,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给税务机关。

在本案例中,企业需要填写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提交给税务机关。

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包括企业所得税核定清单、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等。

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报送给税务机关。

在提交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后,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所得税款。

企业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所得税款缴纳给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将根据企业申报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并审核企业的纳税义务是否履行。

如果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无误,并且纳税款已经缴纳,税务机关将发放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并将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归入纳税档案。

总之,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是企业依法履行税务义务的重要环节之一、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税。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项目清算与汇算案例分析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项目清算与汇算案例分析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项目清算与汇算案例分析A房地产企业开发的B项目,2007年实现预售收入1000万元,预计计税毛利率为20%,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15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2008年实现预售收入2000万元,预计计税毛利率为15%,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20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2009年B项目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250万元,项目计税成本为4200万元。

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A房地产企业在B项目竣工清算年度,即2009年需要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A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认为,B项目竣工清算共计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1000+2000+3000),发生计税成本4200万元,项目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600万元(150+200+250),应纳税所得额=6000-4200-600=12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1200×25%=300(万元),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12.5+25=37.5(万元),项目竣工清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00-37.5=262.5(万元)。

实际上,该财务人员并没有领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相关规定的具体含义。

第一,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并不仅着眼于具体项目的损益情况,无论项目是否完工,无论开发产品是预售还是现售,都应当在当年度确认销售收入并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

上例中,A房地产企业2007年度、2008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质上是当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额,并非B项目完工前的预缴税额。

第二,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度(或月度)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上例中,A房地产企业2007年销售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20%-150=50(万元),2008年销售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15%-200=100(万元)。

【案例分析-企业所得税】企业清算所得税分析

【案例分析-企业所得税】企业清算所得税分析

【案例分析-企业所得税】企业清算所得税分析【案例简介】某一外资企业成立于2002年,实收资本210万美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企业账面亏损额为12,097,138.59元。

根据股东会决议,企业准备注销。

2008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一)经营期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股东同意企业提前解散的股东会决议签署日期是2008年9月30日,并在当日成立清算组。

则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为经营期未满12个月的一个纳税年度,按规定进行经营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08年1月至9月企业会计利润总额为218,516.52元(假设与税法规定收入一致,没有其它纳税调整事项),在不考虑以前年度损益的情况情况下,企业应按规定进行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这一经营期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缴纳企业所得税54,629.13元;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008年1月至9月企业虽盈利218,516.52元,由于税法规定,不超过5年的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额,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假设2003-2007年度税务确认的可弥补亏损额合计为10,000,000.00元,2008年度的利润总额弥补税法允许的以前年度亏损后,其应纳税所得额为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要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清算期企业所得税的申报2008年10月1日为清算期开始之日,2008年12月20日申请税务注销,即清算期为2008年10月1日至2008年12月20日。

1、资产可收回金额(或者称可变现金额)为5,420,518.09元,其中:货币资金:4,430,518.09元;应收账款:600,000.00元(部分货款无法收回);其他应收款:300,000.00元(部分押金无法收回);存货:70,000.00元(变卖价值);固定资产:20,000.00元(变卖价值)。

公司清算的法律实务案例(3篇)

公司清算的法律实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发展,A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也逐渐拓宽。

然而,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内部管理问题,A公司自2019年起出现连续亏损,负债累累。

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对A公司进行清算。

二、案件概述本案涉及A公司的清算程序、债权债务处理、资产处置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管理等问题。

以下是本案的具体法律实务分析。

三、案件分析(一)清算程序的启动1. 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解散而清算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本案中,A公司因连续亏损,负债累累,经股东会决议,决定进行清算。

2. 清算组的组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由股东会确定,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

本案中,A公司股东会决定由三名股东代表组成清算组。

3. 清算公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公司名称、清算事由、清算组组成人员及其联系方式等。

(二)债权债务处理1. 债权申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本案中,A公司债权人较多,清算组在公告期内收到了大量债权申报。

2. 债权审核:清算组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核,确认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

对于有争议的债权,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3. 债权清偿: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制定债权清偿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债权人会议通过。

本案中,A公司清算组制定了债权清偿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开始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资产处置1. 资产盘点:清算组对A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企业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及案例分析

企业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及案例分析

企业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及案例分析原文地址:企业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及案例分析作者:努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税法对企业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有严格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以上规定可知,企业在办理税务注销登记之前,针对实际经营期(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和清算期分别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向税务机关办理当年度经营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清算期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下面主要总结企业清算所得的涉税处理并给以案例分。

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一、公司清算程序(一)公司解散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方面: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法律_清算案例分析(3篇)

法律_清算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业务。

公司初期发展迅速,凭借优质的项目和良好的口碑,在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份额。

然而,由于公司后期盲目扩张、资金链断裂以及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影响,导致公司负债累累,无法继续运营。

2019年,该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

二、案件概述该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涉及债权人众多,债权金额高达数亿元。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债权确认2. 资产处置3. 债权分配4. 管理人责任三、案例分析1. 债权确认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需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和确认。

本案中,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金融机构贷款:该公司向多家银行贷款,累计金额达数亿元。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申报了其债权。

(2)供应商债权: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向多家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设备等,形成了大量的供应商债权。

(3)购房合同款:该公司开发的多个项目未能按时交付,导致众多购房合同款无法收回。

(4)员工工资: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涉及人数众多。

管理人经审查,确认了上述债权,并对债权进行了分类和排序。

2. 资产处置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管理人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处置,以偿还债务。

本案中,该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1)土地:该公司持有多个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2)房产:该公司开发的多个项目尚未交付,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

(3)设备: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购置的各类设备。

管理人经评估,确定了各资产的拍卖底价,并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将资产出售给第三方。

3. 债权分配在资产处置完成后,管理人根据债权确认结果,对债权进行分配。

本案中,由于债权金额较大,且涉及多个债权人,债权分配过程较为复杂。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制定了债权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按照债权金额和债权性质,对债权人进行了分配。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案例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案例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案例假设某企业2008年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6 000万元,年平均职工人数200人,已预交所得税200万元,上年度亏损200万元(在税前5年弥补期),所得税税率25%。

本年存在以下调整事项:①实际发放职工工资400万元,并按4.5%计提了两项工资费用;②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90万元;③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领用自产A产品,成本价4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60万元;④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40万元,上年年末增加的固定资产原值1 5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100万元,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为7年;⑤存货账面余额为1 0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80万元;⑥业务招待费实际支付40万元;⑦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1 200万元,期末资产公允价值为1 300万元,假设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⑧由于污染环境被环保局罚款20万元,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⑨委托代销商品协议价300万元,成本200万元,收到代销清单,由于还没有收到款项,企业未作收入核算;⑩企业应支付广告宣传费1 020万元,税法规定扣除比例为15%;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年末公允价值为500万元。

分析上述业务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以及差异形成,计算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

1. 实际发放职工工资400万元,并按4.5%计提了两项工资费用。

按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依据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益性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故此项不存在差异。

2. 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90万元。

此项业务形成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为零,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90万元。

投资收益 90=1000-903.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领用自产A产品,成本价4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60万元。

此项业务形成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为零,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案例分析

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案例分析

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房产行业发展迅速,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为税务部门高度关注的重点。

本文将分析一起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案例,旨在总结经验教训,提供参考借鉴。

二、案例描述某房产企业在上一纳税年度纳税申报中存在一定问题,税务部门决定对该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稽查。

1. 案情概述:该房产企业作为一家规模较大的房地产开发商,涉及房地产项目众多,年度销售额巨大。

税务部门怀疑该企业在纳税申报中存在虚假抵扣、避税等问题。

2. 稽查过程:税务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房产企业进行全面稽查。

稽查人员通过调阅企业会计账册、发票、合同等资料,以及现场勘查、询问企业员工等方式,对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逐一核实。

3. 发现问题:在稽查过程中,税务部门发现了以下问题:- 虚假抵扣:该企业在纳税申报中存在虚假抵扣行为,通过编造虚假的费用和成本项目,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 账外收入:税务部门调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一部分收入未纳税申报记录,流入公司外的银行账户,涉嫌隐匿利润。

- 账外支出:企业在多个项目涉嫌支付虚假费用,用于转移利润、降低应纳税额。

- 关联交易:税务部门发现该企业存在大量关联交易,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存在较大差异。

三、案例分析1. 虚假抵扣问题:虚假抵扣是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企业为了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可能会编造虚假的成本和费用项目。

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审查和核对,建立风险管理机制,通过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对比,发现和核实虚假抵扣行为。

2. 账外收入问题:房产企业通过账外收入将一部分利润转移至公司外的银行账户,以避税或隐匿利润。

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资金流动的监控,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发现和核实账外收入问题,确保企业按规定缴纳所得税。

3. 账外支出问题:企业通过支付虚假费用等方式,将一部分利润转移或降低应纳税额。

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支出的核实和审查,建立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控,发现和核实账外支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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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所得税业务案例分析蓝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公司,于2005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中星集团出资600万元~占60%,自然人王某出资400万元~占100万元。

由于公司生产环节污40%,~截至2009年9月30日~累计留存收益8染严重~环保部门要求该企业关停~股东会于2009年9月30日决定解散并注销蓝星公司。

2009年9月30日~蓝星公司资产负债表如下:单位:万元资产金额负债金额货币资金 550 短期借款 100应收账款 350 应付账款 200其他应收款 100 应付职工薪酬 50存货 2 600 应交税费 150固定资产 6 000 其他应付款 100可供出售金融400 负债总额 600资产所有者权益 9400实收资本 1000资本公积 300留存收益 8100资产总额 1000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10000公司于2009年10月8日~成立清算组~并对外公告~同时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10月15日~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现金补交所得税20万元。

主管国、地税分局于10月18日到蓝星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检查期限为2005年6月至2009年9月。

10月20日检查结束~国税查补税款200万元、加收滞纳金20万元、罚款40万元,地税查补税款300万元、加收滞纳金30万元、罚款30万元。

企业会计处理为: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 20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 000 000——应交营业税等 3 000 000其他应交款——滞纳金、罚款 1 200 000清算期间共发生清算费用,不含相关税费,80万元。

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处置收入、应纳税费如下表列示:单位:万元资产账面计税处置应纳备注价值基础收入税费货币资金 550 550 550 0应收账款 350 320 300 0 发生坏账损失50万元~符合税前扣除条件。

其他应收款 100 100 0 不符合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条件 0存货 2 600 2 590 3 200 598.4 增值税544万元~地税54.4万元。

固定资产 6 000 5 950 9 000 600 增值税30万元~地税570万元。

可供出售金400 100 500 0融资产合计 10000 9 610 13 550 1 198.4注:1、表中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2、应付账款中有20万元因债权人注销无需支付。

其他全部债务全部以现金偿还。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该企业2006年1月在股票市场购买的股票。

企业初始购买价款为100万。

截止2008年底~该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00万。

企业资本公积300万反映的是该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除上述资料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要求:,1,计算蓝星公司应纳清算所得税,,2,分别计算中星集团应得清算分配额、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3,计算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4,编制清算所得税申报表,,5,出具清算报告审核确认书。

方法一,1,清算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清算所得=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纳税调整额=13 550-9 610-80-,54.4+570,+20+100=3355.6,万元,清算所得税=3355.6〓25%=838.9,万元,,2,清算期新增税后利润=清算损益-清算所得税=[13 550-10000-,80+54.4+570,+20+300]-838.9=2326.7,万元,注: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累计留存收益=8100-620+2 326.7=9806.7,万元,按顺序偿债后~剩余财产=,13550+544+30,-,80+54.4+570+838.9+544+30,-50-(150+620)-(100+200+100-20)=10806.7,万元,其中~中星集团应得清算分配额:10806.7〓60%=6484.02(万元)中星集团应确认股息所得=9 806.7〓60%=5884.02,万元,中星集团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6484.02-5884.02-600=0,万元,,3,王某应得清算分配额=10 806.7〓40%=4322.68,万元,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4322.68-400,〓20%=784.54,万元,~税款由清算组负责代扣代缴。

王某实际收回投资应得金额:4322.68-784.54=3538.14,万元,方法二第一步:20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应进行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最终汇算清缴补税20万元~企业已用现金缴纳。

借:所得税费用 2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0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贷:所得税费用 20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0贷:现金 202009年10月18日~国地税对外企业以往年度税收事项进行检查~检查期限为2004年3月至2009年9月。

10月20日检查结束~国税查补税款200万元、加收滞纳金20万元、罚款40万元,地税查补税款300万元、加收滞纳金30万元、罚款30万元。

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2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0——应交营业税等 300其他应交款——滞纳金、罚款 120至此~在企业所得税清算前~蓝星公司相关的税收事项已经全部处理完毕。

进入下一步的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第二步:根据第一步的情况~编制蓝星公司清算起始日的资产负债表:资产金额负债金额货币资金 530 短期借款 100应收账款 350 应付账款 200其他应收款 100 应付职工薪酬 50存货 2600 应交税费 650固定资产 6000 其他应付款 100可供出售金融400 其他应交款 120资产负债总额 1220所有者权益 8760实收资本 1000资本公积 300留存收益 7460资产总额 998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9980这一步很关键。

我们下面的企业清算事项就是在这张表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资产、负债的变动来确定清算所得的。

第三步:编制工作底稿~分别确定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清偿损益底稿一:资产处置损益行次项目账面计税可变现价清算损益会计损益价值基础值或交易,4, ,5,,1, ,2, 价格 =,3,-,2, =,3,-,1,,3,1 货币资金 530 530 530 0 02 短期投资*3 交易性金融资产#4 应收票据5 应收账款 350 320 300 -20 -506 预付账款7 应收利息8 应收股利9 应收补贴款* 10 其他应收款 100 100 0 -100 -100 11 存货 2 600 2 590 3 200 610 600 12 待摊费用* 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4 其他流动资产 15 可供出售金融资400 100 500 400 400产# ,100+300资本公积转入, 1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 长期应收款# 18 长期股权投资 19 长期债权投资* 20 投资性房地产# 21 固定资产 6 000 5 950 9 000 3 050 3000 22 在建工程 23 工程物资 24 固定资产清理 25 生物资产# 26 油气资产# 27 无形资产 28 开发支出# 29 商誉# 30 长期待摊费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 总计 9 980 9 590 13530 3 940 3 850 底稿二:债务清偿损益行次项目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清偿清算损益,4, 会计损益金额 =,2,-,3, ,5,,1, ,2, ,3, =,1,-,3, 1 短期借款 100 100 100 0 0 2 交易性金融负债#3 应付票据4 应付账款 200 200 180 20 205 预收账款6 应付职工薪酬#50 50 50 0 07 应付工资* 8 应付福利费* 9 应交税费 650 650 650 0 0 10 应付利息 11 应付股利 12 其他应交款* 120 120 120 0 0 13 其他应付款 100 100 100 0 0 14 预提费用* 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 其他流动负债 17 长期借款 18 应付债券 19 长期应付款 20 专项应付款21 预计负债# 22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 总计 1220 1220 1200 20 20 底稿三:清算所得额类别行次项目金额1 资产处置损益,底稿一, 39402 负债清偿损益,底稿二, 20 应纳税所得额计3 清算费用 80 算4 清算税金及附加 624.45 其他所得或支出 1006 清算所得,1+2-3-4+5, 3355.67 免税收入8 不征税收入9 其他免税所得1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1 应纳税所得额,6-7-8-9-10, 3355.6 应纳所得税额计12 税率,25%, 25% 算13 应纳所得税额,11〓12, 838.914 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应补,退,所得15 境外应补所得税额税额计算 16 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3-14+15,17 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18 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16+17, 838.9 清算所得税=3355.6〓25%=838.9,万元,,现金缴纳,第四步:清算后新增会计税后利润类别行次项目金额1 资产处置会计损益,底稿一, 38502 负债清偿会计损益,底稿二, 20 清算后新增会计3 清算费用 80 利润4 清算税金及附加 624.45 清算所得税费用 838.96 新增税收会计利润,1+2-3-4-5, 2326.7清算后新增会计税后利润=3850+20-80-624.4-838.9=2326.7累积留存收益=7460+2326.7=9786.7计算剩余可用于分配的财产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负债清偿金额-清算费用-清算税金及附加-清算缴纳所得税额类别行次项目金额1 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底稿一, 135302 负债清偿金额,底稿二, 12003 清算费用 80 剩余财产计算4 清算税金及附加 624.45 清算缴纳所得税额 838.96 剩余财产,1-2-3-4-5, 10786.7013530-1200-80-624.4-838.9=10786.7其中:中星集团应得清算分配额:10786.7〓60%=6472.02(万元)中星集团应确认股息所得=9786.7〓60%=5872.02,万元,中星集团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6472.02-5872.02-600=0,万元,王某应得清算分配额=10786.7〓40%=4314.68,万元,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4314.68-400,〓20%=782.94,万元,~税款由清算组负责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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