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CI制作加工安装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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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一CI制作加工安装分包合同

ci制作加工安装分包合同

商业办公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CI 标识制作及安装分包合同

n

甲方: ___________ 【或简称甲方】

n

乙方: ___________ 【或简称乙方】

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屮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逍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商业办公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CI 标识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分包范围本项目部分CI标识制作及安装。

第三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乙方基本工作内容

1、按总包提供的《CI管理规定》进行施工,满足技术指导、

施工要求的各项要求。

2、按总包方提供的技术指导、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工作,达到施工规范及施工工序要求。

3、清理、检查与修补缺陷。

4、提供满足质量、工期、安全要求的施工作业人员与管理人员。

5、提供与CI施工作业有关满足安全要求的工具、机具,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其它施工必需的工具与用

品。

第五条价款与计量

1、合同单价及合同总价:(详见附件)

2、合同总价暂定为元,大写:元整

3、以上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含税金),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在没有与对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它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甲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4、本合同单价已经综合考虑以下内容:1)

CI成品、人工费、材料费、必需的辅材、机具费、食宿交通费、相应操作架的搭设。

2)

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

应该缴纳给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税费。

5、工程量计算方法:按照实际加工安装数量计算。

第六条付款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月度付款前提1)

月度施工内容经甲方同意2)

施工进度在甲方的总控制计划之下3)

经甲方验收合格4)

随月进度提交了相关技术资料

3、付款程序:CI所有标识制作及安装完毕、合格后三个月内,一次付清。

4、资金风险共担1)

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表示理解与宽容,乙方不要求甲方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2)

乙方同意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此时也应扣留资料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3)

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

第七条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按甲方要求

2、完工日期:按甲方要求

3、乙方必须按甲方总控进度进划施工;

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总控计划完成其工作,乙方必须按甲方指令无偿追加各项投入,以达到甲方的合理工期要求为止。

4、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

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元,并承担甲方一切相关损失。

第八条质量技术要求

1、CI标识应符合集团公司的《CI管理规定》;

2、制作要求规格准确、做工精细;

3、安装位置合理、美观,并安装牢固;

4、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业主、总包方、分包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岀一般防范能力的事件。此类事件的发生给合同一方的履约造成不可能或减弱。不可抗力包括:1)

地震、洪水、海啸、飓风、台风、剧烈雷击等天灾以及恶劣气候;

2)

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

3)

叛乱、暴动、军事政变、内战;

4)

暴乱、骚乱、游行示威或混乱【分包方自身及相关联的人员内部并且是从事本工程而发生的事件除外】

5)

空中飞行物体坠落;

6)

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或装置产生的压力波;7)

国家重大庆典、国外政府首脑或国际政要到访、全国人大或政协会议、全国党代会等重大政治事件要求停工或进行各项管制而影响到工期;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分包方应立即通知总包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分包方向总包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分包方应每隔3天向总包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分包方向总包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担:1)

下列费用由总包方向业主索要回来以后支付给分包方:i、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

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i i、停工期间,分包方应总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i ii、分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

2)

分包方人员伤亡由自身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分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4)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条物资管理

1、进退场要求1)

所有物资、设备须经过总包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场。

2)

到货物资与总包方要求不符时,分包方负责倒运出现场。

3)

供应时间早于规定的日期,总包方可拒绝进入现场,由分包方自行安排场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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