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践学分
广西大学社会实践学分和创新实践学分细则
大学毕业前必须完成1个学分的社会实践和2个学分的创新实践学分。
(最好是大四下学期开学前完成,因为需要有个评定的过程。
)社会实践学分(1分):1.学院规定必须做够2次的社会实践学分,0.5分/次。
(同一单位做了2次的只算1次,必须在不同单位。
)2.实践时间必须是在同一个单位不少于7天,中间的实践天数可以不连续。
3.实践必须要有单位提供公章盖章等证明才能被认可。
(像家教这种无法提供的就不能被认可。
)4.社会实践报告会于每学期开学的几天内收取,实践报告必须在3000字以上,一份实践报告+1份盖章证明+一份申请表。
(相关的具体要求在之前发的白色社会实践手册上写有)。
5.做了一次实践就要写一份完整的实践报告,不能将两次一并写入一份报告内。
6.被退回的社会实践报告视为不合格,不能被计入实践档案内。
7.在中加所做的所有社会实践都不能算入商学院规定的社会实践内(每个人都转入商学院后都必须做2次实践)。
8.白色的社会实践报告必须保管好。
到了大四毕业前需要上交。
创新实践学分(2分):1.不同于社会实践学分。
2.可以从科研学分,学科竞赛,技能(比如驾照,会从证书,导游证等等各种证….一个证书就可以相当于2分了),创业实践,社会实践获取。
(相关的具体内容也会在白色的社会实践手册上面写明。
)除了社会实践,其他项目需要得到老师的签字评定。
3.注意:社会实践做够4次的在大四可以转为创新实践学分。
(做4次社会实践就可以得到2分的创新实践和1分的社会实践学分了。
)需要上交4份实践报告+4份盖章的证明+1份申请表。
4. 社会实践转为创新实践学分必须在大四下学期开学前完成。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2篇)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一、引言课外创新实践是高等教育中重要的一环,通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学生能够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为将来的工作和社会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为了规范课外创新实践的管理和评价,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专业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和评价。
三、学分规定1. 学分分类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必修学分是指学生需要完成的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选修学分是指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实际情况选择参与的实践活动。
2. 学分要求(1)必修学分要求: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必修学分,方可达到学分要求。
(2)选修学分要求: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参与的实践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要求的学分。
四、实践活动管理1. 实践活动组织(1)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课外创新实践活动。
(2)每学期开始前,学校公布本学期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计划和安排,供学生选择参与。
(3)实践活动组织者应提供活动的详细信息和要求,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报名方式等。
2. 实践活动认定(1)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后,需要填写实践活动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实践活动认定由专门的认定小组进行,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
(3)认定小组应及时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批,并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
3. 实践活动记录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实践活动记录系统,记录学生参与的实践活动以及获得的学分情况。
五、学分评价1. 评价方式学分的评价方式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定性评价是根据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等进行评价;定量评价是根据学生完成实践任务的质量、数量等进行评价。
2. 评价标准(1)定性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根据不同的实践活动确定,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践目标的达成程度、实践活动的社会效益等。
(2)定量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根据不同的实践活动确定,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践任务的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的质量等。
创新实践学分
9
大四了,创新实践学分不够怎么办?
遇到问题解决途径:
复查相关资料,看是否是漏交或没交齐或没复印 相关资料
找学院老师补交社会实践报告 电话实践部委员来自创新实践学分的评定标准
详见《广东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 评定标准表》
《学生手册》 P45~52页
常见创新实践学分分值
三大杯赛 (校级)
7
数学建模 竞赛
特等奖
1
一等奖
0.7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3
电子设计 竞赛
特等奖
1
一等奖
0.7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3
挑战杯
特等奖
1
一等奖
0.7
二等奖
10
创新实践学分的收集
资料上交(班长工作): (1)《某某班创新实践学分申请汇总表》(一班
一份); (2)《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一人一份); (3)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丢失,自行找大赛组织
单位开证明); (4)(1)、(2)项的电子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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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践学分讲解
工院实践部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简称
创新分=创新实践学分
创新实践学分要求
创新实践学分必须修够4分才准予毕业
创新实践学分的构成
创新实践 学分
实践学分 技能学分 科研学分
实践学分:指参加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取得优秀成绩 和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如寒暑假社 会实践、创业活动、三大杯赛等
创新教育实践学分
摘要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创新教育成为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
创新教育实践学分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评价方式,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本文将从创新教育实践学分的概念、意义、实施策略和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创新教育实践提供参考。
一、创新教育实践学分的概念创新教育实践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与创新实践活动,获取一定学分的一种评价方式。
它强调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探索、创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创新教育实践学分的意义1. 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创新教育实践学分鼓励学生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 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通过参与实践活动,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提高实践操作能力。
3. 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创新教育实践学分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沟通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
4.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创新教育实践学分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感兴趣的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积极性。
5. 适应社会需求。
创新教育实践学分关注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三、创新教育实践学分的实施策略1. 完善课程体系。
将创新教育实践学分纳入课程体系,设置多样化的创新实践活动,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2. 建立实践基地。
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合作,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让学生在实践中锻炼自己。
3.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教师,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指导。
4. 营造创新氛围。
通过举办创新大赛、讲座、论坛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
5. 完善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进行评价,确保学分认定公平、公正。
四、创新教育实践学分的评价体系1. 过程评价。
关注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的参与度、合作精神、创新能力等,对学生的实践活动过程进行评价。
2. 成果评价。
对学生的创新成果进行评价,包括论文、专利、作品等,体现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水平。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例(五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例第八条技能学分认定范围及分值一、学科竞赛在学科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依据获奖级别及名次,具体学分认定如下: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分别计10、8、6、4学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分别计6、5、4、2学分;校(地厅)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分别计4、3、2、1学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学分。
二、文化、艺术、体育比赛1. 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比赛,获前1至6名及成功参赛者分别计10、8、6、4、3、2学分。
2. 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获前1至6名及成功参赛者分别计6、5、4、3、2、1学分。
3. 参加校级文体比赛决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4、3、2学分;获第4至6名者计1学分。
4. 参加院级文体比赛决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2、1、0.5学分。
5. 在体育竞赛中,打破国家、省级和学校纪录者,可在名次学分基础上分别加3、2、1学分。
三、技能考核1. 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计4学分;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外语八级考试计4学分;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含外语专业与非外语专业)计2学分。
2. 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考试计4学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计2学分。
3. 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技能鉴定或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高级证书者计6学分,中级证书者计4学分,初级证书者计2学分。
4. 全国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者计6学分,单门通过计2学分。
5. 普通话一级甲等计6学分,一级乙等计4学分,二级甲等计2学分。
第九条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值一、社会实践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含实习)活动,受到国家级、省(部)级或学校表彰者,分别计6、4、2学分。
二、社团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获学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3、2、1学分。
以学校名义举办的各种学术文化社团活动,如读书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辩论赛、书画大赛等,均按此标准计算学分。
三、科技活动1. 在国家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者,分别计10、8、6、4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及计算标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及计算标准一、引言创新创业实践是当前教育体系中备受关注的学分课程之一。
学校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往往会设置相关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
而学分分值及计算标准则是评价学生在该课程中表现的重要指标。
本文将就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及计算标准展开探讨,以期为相关教育工作者、学生和家长提供一些参考。
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1. 学分分值的设定原则在考虑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时,学校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1)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设置(2)学生的学习时间和投入(3)课程的难易程度和实践性(4)课程的期末考核和成绩评定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学校会对创新创业实践课程设定相应的学分分值,一般情况下会在1-6学分之间。
2. 举例分析以某高校创新创业实践课程为例,该课程设置了项目策划、创业计划书撰写、市场调研、创业实践等环节,涵盖了创业全过程的相关实践内容。
学生需要在一学期内完成课程要求,学校根据课程的具体难易程度和学生的学习时间,将该课程设定为3学分。
三、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计算标准1. 课程评定标准在创新创业实践课程中,学校会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多方面的考量,包括但不限于:(1)课堂表现(2)作业报告(3)期末考核(4)实践成果(5)创业项目执行情况通过以上方面的综合评定,学校会给予学生相应的学分。
2. 举例分析学生小张在创新创业实践课程中,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交了规范的作业报告,期末考试成绩合格并且在创业实践中有着不错的表现。
经过综合评定,学校给予小张该课程的满分学分。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及计算标准,我认为应该围绕着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一核心目标进行考量。
学分分值的设定应该充分考虑到课程的深度和广度,评定标准应该注重对学生全面能力的考察。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激情,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五、总结与回顾通过对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及计算标准的探讨,我们不难发现学分分值的设定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并且评定标准也需要具体到每个环节。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2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____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高校本科教育阶段的学生。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学分要求、学分类型、实践内容、评价办法、学分认定等内容。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制度和管理机制,确保学分认定的公正、科学和有效性。
第五条学校应加强对师生课外创新实践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学生和教师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学分要求第六条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是学生获取学位所必需的。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数应根据学校特色、学科特点和教育目标确定,但不得超过学生获取学位所需总学分的30%。
第八条学校应根据实践项目的难易程度和学生参与实践的时间长短,合理确定每个实践项目的学分。
第三章学分类型第九条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可分为以下几类:(一)学术科研类:包括学术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与学术会议等。
(二)社会实践类:包括社会服务项目、参与公益活动、参与社会调查研究等。
(三)创业类:包括创业实践项目、参与商业竞赛、创业培训等。
(四)文化艺术类:包括艺术创作、参与文艺演出、文化交流等。
(五)体育健身类:包括参与体育赛事、健身活动、运动训练等。
第四章实践内容第十条学校应开设丰富多样的实践项目,满足学生多样化的课外创新实践需求。
第十一条学校应鼓励学生参与实际项目,注重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的培养。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社会实践和创业教育的培训,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业能力。
第五章评价办法第十三条学校应根据实践内容和实践项目要求,制定评价办法,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公正。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评价专家库,由专家对学生的实践成果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学校应鼓励学生进行自我评价,提供学术和专业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和成果质量。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概述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是高校为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所设立的一种学分方式。
通过参与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学生能够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将来的工作和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1.学生必须是本校在册注册学生,无不良记录。
2.学生必须在申请学分前已完成规定的必修课程,并具备相应的基础知识。
3.学生必须在课外创新实践活动中参与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0个学时,并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任务。
4.学生必须在课外创新实践活动中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或研究成果。
二、学分申请流程1.学生需提前向学院或指导教师咨询并确定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申请的流程。
2.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的学分申请表格,并递交给指导教师进行审核。
3.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进行评估,并给出评价意见。
4.学院成立学分评定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综合评定。
5.学分评定小组根据评定情况,将结果通知学生并将学分记录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
三、学分评定标准1.参与度:取决于学生在课外实践活动中的积极程度和投入程度。
2.成果质量:学生在课外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独立研究成果或创新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
3.团队合作:学生在团队中的协作能力和对他人贡献的评估。
4.实践能力:学生通过参与课外实践活动所展示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学分认定范围1.科研项目:学生主动申请参与科研项目,经导师同意后进行实践。
2.创新实践活动: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的创新竞赛、创业实践等实践活动。
3.社会实践项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如在乡村支教、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实践。
4.科技论文发表:学生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科技论文可以得到一定的学分认定。
5.专利申请:学生在实践中产生的具有创新性的发明、实用新型等专利可以得到一定的学分认定。
五、学分使用方式1.学分可以作为选课优先权的依据,学生在选课时可以优先选择所修学分在同一学院的课程。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一定学分的认定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激励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一、认定标准1.1 科研项目参与大学生可以通过参与科研项目,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发表论文等方式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参与度、论文质量、论文发表情况等。
1.2 创新实践项目大学生可以参与创新实践项目,如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通过项目的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等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
1.3 学术竞赛获奖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术竞赛并获得奖项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竞赛级别、获奖情况、竞赛项目的创新性等。
二、认定程序2.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论文、竞赛获奖证书等。
2.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如科研处、创新实践中心等。
2.3 评审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认定,评审标准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定。
2.4 结果通知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通知学生是否获得创新学分的认定。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累计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将其累计到学位课程中,作为选修课程或学分补充。
3.2 学分转换学生还可以将创新学分转换为学分积累,用于申请奖学金、评优评先等。
3.3 学分认定记录学校将对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进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学术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4.2 指导支持学校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支持,帮助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4.3 宣传推广学校可以通过宣传推广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制度,激发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提高整体创新氛围。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平。
实践创新学分是什么
实践创新学分是什么学校推行创新学分制度,旨在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和科研活动、创造发明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具体创新学分的内容每所大学有所不同。
创新学分主要包括:“学科竞赛学分”、“科研学分”和“实践学分”等三类。
“学科竞赛学分”是指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性竞赛,获校级或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根据竞赛的层次特点,分为A、B、C三类:A类指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
B类指省级以上专业协会组织的专业竞赛。
C类指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类科技活动获奖,学生在校期间主持或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在国家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作品,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参加学术讲座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考取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参加社会科技文化实践活动、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取得优秀成绩,并受到校级或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1、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指经学校相关单位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活动时间要求在一学期及以上,提供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及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可申请学分。
2、A2个人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指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一个学期及以上或完整参加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一篇科研报告,可以申请学分。
3、A3—A5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了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相应的学分。
获得优秀项目的审核以学校发文为准。
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一个最高分数,不得累加。
对于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
如确有实际原因需中止项目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批准同意,学院汇总名单后在中期检查及结题审核时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大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学分认定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潜能,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认定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全校所有在校本科生。
三、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类(1) 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5个学分;(2) 参与省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3) 参与校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2. 创新创业类(1) 参与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4个学分;(2) 参与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3) 参与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4) 参与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5) 参与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6) 参与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7) 参与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8) 参与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9) 参与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0.5个学分。
3. 社会实践类(1) 参与国内社会实践活动满40小时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2) 参与国际社会实践活动满80小时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四、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参与相应活动后,需向学院或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活动证明、成果报告等。
2. 学院审核学院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分。
3. 学校认定学校将根据学院审核结果,对学生的申请进行最终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学生。
五、其他规定1. 学分认定结果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量,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学生在同一活动中不能重复获得学分认定。
3. 学生可以累计获得不同类型的创新学分,但总学分不得超过10个。
4. 学生如有不满意认定结果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将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重新评估。
创新实践学分
创新实践学分创新实践学分是现代高等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通过创新实践学分制度的实施,学生可以在大学期间积累一定数量的创新实践学分,并在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分证书。
本文将从创新实践的意义、实践内容和学分获取途径等方面进行探讨。
创新实践对于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实践是指学生在实践活动中通过独立思考、自主探索和创新实施,形成新的观念、方法或成果的过程。
通过创新实践,学生可以培养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力。
创新实践也是学生综合能力的体现,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职业发展的需求。
创新实践学分的内容涵盖了各个领域。
创新实践的内容可以包括科研项目、创业实践、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竞赛、学术论文等多个方面。
学生可以选择适合自己兴趣和专业方向的实践项目,参与到真实的实践环境中,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创新实践学分的取得并不仅仅依赖于实践的时间长短,更注重于学生的实践成果和实践的质量。
然后,创新实践学分的获取途径多样化。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学校组织的科研项目、创业项目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创新实践学分。
同时,学生还可以通过参与学术竞赛、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积累学分。
学校通常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创新实践学分的获得条件和标准。
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成实践项目,并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评定,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创新实践学分的获得对于学生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创新实践学分的取得既可以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学分奖励,也可以在就业和升学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求职过程中,拥有创新实践学分证书的学生更容易吸引用人单位的关注,展示自己的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
在升学过程中,拥有创新实践学分证书的学生更容易被高校和科研机构录取,有机会参与更多的研究项目和学术交流。
创新实践学分是一项重要的制度,通过创新实践学分制度的实施,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4篇)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和认定:1. 学生可以参加校内或校外的实践活动,如科研项目、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等,并通过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参与和完成情况。
2. 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实践项目或课程,如创业实践、创新设计等,并完成相应的实践任务。
3. 学生可以申请创新实践学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报告,经过学院或专业教师的评审和认定。
4. 学生参加创新实践竞赛获奖的,可以直接获得相应的学分。
5. 学生可以申请校外创新实践学分,通过技能培训、实习、兼职工作等方式获得相应的实践经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报告进行认定。
在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中,学生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报告,包括实践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成果展示等。
学院或专业教师将根据学生的实践质量、成果和表现,进行评审和认定,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同时,学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实践活动应与专业或学科相关,能够对学习和专业能力提升有积极的影响。
2. 学生应积极参与实践活动,主动学习和实践,展现出较好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3. 学生应保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有伪造或作假行为,将取消认定资格并受到相应的惩罚。
总之,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是根据学生的实践经验和成果来评审和认定的,旨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学生应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并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告进行认定。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课外创新实践活动,根据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参与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
第三条课外创新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外参与的与专业学习相关的实践活动,可以包括科研、社会实践、创业实践等。
第四条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与课外创新实践活动所获得的学分。
学分的获得和认定由学生所在的学院或相关部门负责。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的具体实施办法、考核标准及评定方法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另行制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学生参预科研项目、创新实践、学术竞赛等活动,积累的学术和创新成果所获得的学分。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制定了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学生参预科研项目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以学生作为主要参预者的科研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辅助参预者的科研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实验助手参预的科研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数据分析助手参预的科研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2. 创新实践:学生参预创新实践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学生参预创业实践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预社会实践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预志愿者服务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预文化艺术实践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3. 学术竞赛:学生参预学术竞赛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学生在国际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国家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省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校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的科研项目、创新实践或者学术竞赛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报告、获奖证书等。
2. 导师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将由导师进行评审。
导师将根据学生的实际参预程度、成果质量等因素进行评定,并填写评审表格。
3. 学院审核:学院将组织专门的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导师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将根据学校制定的认定标准,综合评估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成果,决定是否认定相应的学分。
4. 结果公示:学院将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为X天。
学生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经核实后,学院将作出最终认定结果。
创新实践学分获取途径
创新实践学分的获取途径可以参考以下建议:1. 学术研究与创新:参与特定的学术研究项目,或者自主开展研究,撰写并发表研究报告或论文,可以获得创新实践学分。
这不仅需要你对特定领域有深入的了解,也要求你具备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2. 创业实践:如果选择创业,通过学校的审核评估,完成并达到一定的发展水平,可以得到相应的创新实践学分。
这需要你不仅有创新的想法,也要有实际操作的勇气和毅力。
3. 技术创新:参与或主导技术创新项目,如发明专利、产品设计等,也可以获得创新实践学分。
这需要你既有一定的技术能力,也要有团队协作和沟通的能力。
4. 社团活动:参与或组织各类社团活动,如科技、艺术、文化等社团,为社团的发展做出贡献,可以获得创新实践学分。
这需要你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 项目实践:参与或主导各类项目实践,如社会实践、实习、志愿服务等,达到一定的实践成果和贡献,也可以获得创新实践学分。
这需要你有良好的人际交往和实际操作能力。
6. 竞赛活动:参与并获得各类竞赛活动的奖项,如科技创新、艺术文化、体育竞技等,可以获得创新实践学分。
这需要你不仅有创新精神,也要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勇气。
7. 自主学习:通过自主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也可以获得创新实践学分。
这需要你具有较强的自我驱动和自我管理能力。
除了以上建议的途径外,还可以通过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培训课程、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来获取创新实践学分。
这些活动通常会提供一些与创新、实践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有助于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总之,创新实践学分的获取需要你积极投入、勇于尝试、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同时,也需要注意遵守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利益,保持良好的道德和诚信记录。
这些是获取创新实践学分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模板(三篇)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模板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高素质拔尖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社会实践、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标准第三条学生参加国家、四川省以及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正式竞赛获奖,可申请认定奖励学分,同一竞赛多次获奖时,只按最高奖项计分:1)国家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3学分,三等奖2学分;2)省部级。
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
第四条学生参加国家、校级各类大学生科创实践项目,完成项目计划内容并通过验收或答辩,按以下认定学分: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3学分;2)校级srtp项目:2学分;3)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2学分;4)个性化实验项目。
2学分。
第五条学生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按以下认定学分:1)被sci,ei,ssci收录论文:每篇第一作者2学分,第二作者1学分;2)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或报道,注明作者单位为西南交通大学的:字数5000字以上,每篇2学分;____字以上,每篇1学分;3)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注明作者为西南交通大学的。
字数____万字以上,每部4学分;____万字以上,每部3学分,____万字以上,每部2学分。
第六条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大会报告可认定4学分,做展示可认定2学分。
第七条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申请人的专利,按以下认定学分:1)申请发明专利每项5学分;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每项2学分;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每项1学分。
第八条学生为第一完成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鉴定、科技获奖和科技成果转让,按以下认定学分:1)通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成果鉴定并提交成果鉴定证书。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1. 什么是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创新创业相关活动,通过实践掌握创业技能和经验,获得的一种学分。
2.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创新创业已经成为了越来越多人关注的话题。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推出,无疑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平台去了解创新创业,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
同时,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也可以帮助大学生提升就业
竞争力,增加自身的就业机会。
3. 如何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一些与创新创业相关的活动来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如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讲座、创业营等。
此外,还可以通过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来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不同学校的获得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需要仔细查看学校的相关规定。
4.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对于未来的意义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对于未来的意义不仅仅是在就业方面,更重要的是对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通过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大学生可以培养出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增强自身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对于未来的职业发展和人生规划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5. 总结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大学生掌握创新创业技能和经验的一种方式,同时也可以帮助大学生提升就业竞争力和个人成长发展。
大学生应该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相关活动,争取获得更多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创新社会实践活动学分(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创新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
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我校特设立创新社会实践活动学分。
本评定标准与实施办法旨在规范创新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确保学分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创新社会实践活动学分概述1. 定义创新社会实践活动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与各类创新实践活动,获得的相应学分。
这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竞赛等。
2. 目标(1)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2)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3)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4)为学生就业和创业奠定基础。
三、创新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评定标准1. 评定原则(1)公平公正:按照规定的评定标准,对每位学生的实践活动进行公正评定;(2)公开透明:评定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学生监督;(3)鼓励创新:对创新性实践活动给予加分;(4)注重实效:实践活动应具有实际效果,对学生成长有益。
2. 评定内容(1)科技创新类活动:包括科技竞赛、发明创造、专利申请等;(2)社会实践类活动:包括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等;(3)创新创业竞赛:包括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计划书等;(4)其他创新实践活动:包括学生社团活动、学科竞赛等。
3. 评定标准(1)科技创新类活动:- 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科技创新竞赛,并获得相应奖项,分别给予5、3、2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专利申请,分别给予3、2、1学分;- 参与科技项目研究,根据项目级别和参与程度,给予1-3学分。
(2)社会实践类活动:- 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社会实践项目,并获得相应奖项,分别给予5、3、2学分;- 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长达到100小时,给予2学分;- 实习实训期间,表现优秀,给予2学分。
(3)创新创业竞赛:- 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相应奖项,分别给予5、3、2学分;- 创业计划书获得相应奖项,给予3学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通过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旨在鼓励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大学生参与国家级、省级或校级科研项目,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国家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可获得5学分;(2)省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可获得3学分;(3)校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可获得2学分。
2. 创新实践活动大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如科技竞赛、创业项目等,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国家级科技竞赛:获得一等奖、特等奖,可获得5学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3学分;(2)省级科技竞赛:获得一等奖、特等奖,可获得3学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2学分;(3)校级科技竞赛:获得一等奖、特等奖,可获得2学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1学分;(4)创业项目:参与创业项目并通过评估认定,可获得2学分。
3. 学术论文大学生在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SCI、EI收录论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可获得5学分;(2)核心期刊论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可获得3学分;(3)其他期刊论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可获得2学分。
4. 社会实践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社会调研等,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参与校内志愿者活动累计100小时以上,可获得2学分;(2)参与校外志愿者活动累计100小时以上,可获得3学分;(3)参与社会调研项目并通过评估认定,可获得2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活动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如项目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认定委员会,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
审核结果需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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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宁夏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实施暂行办法
(2011年6月制定)
第一条为贯彻学校《关于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宁大校发…2008‟75号)的精神,落实2009年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关于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规定,适应“211工程”建设大学对本科生培养的要求,给学生创造更多的获取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发展潜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由以下五类项目构成。
1.学科竞赛(含艺术类、体育类)与学术活动项目
2.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训练项目
3.行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类项目
4.2009年版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设计的创新能力实践项目
5.社会实践课外活动项目
第三条创新能力实践学分获得的对象是在校本科生,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获取的时间为本科生有效修业年限内。
第四条创新能力实践学分作为毕业学分要求予以记载,超过各专业毕业学分要求以外的学分,可替代全校任意选修课
学分。
第五条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学院创新能力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学院主管副院长共同审核签字同意,并予以公示后,方可认定项目学分与成绩,并录入教务平台。
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登记统一在每学期开学初进行,每学期开学初申请上一学期所取得的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具体实施程序是:开学第一周学生填写“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附有效证明材料;第二周以班为单位按“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汇总表”(教务处网站下载)汇总后报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第三周学院对所交申项目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予以公示,确认无误后由学院登录教务平台为学生记载学分和成绩,并将申请表、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存入教学档案。
第六条学生创新能力实践环节学籍实行学分与百分制成绩对应管理,可获取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项目和具体内容的学分评定标准见附件3。
不同项目内容的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可累加记载,但同一项目内容的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只能记载最高学分,不得累加。
第八条实行创新能力实践学分检查制度。
教务处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对上一学期的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对不合事实记载的创新能力实践学分予以取消,并
通报全校。
第九条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实施,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发展潜力具有重要作用,各学院应认真落实。
第十条各学院是审核认定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责任部门。
第十一条2009年以后(含2009年)入校的学生按本办法执行,原要求与本办法不符者,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附件
附件: 1.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学分记载细则
2.行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类学分记载细则
3.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项目和具体内容的学分
评定标准
4.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申请表
5.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汇总表
附件l:
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学分记载细则
第一条为具体实施《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只适用于在校本科生参加的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
第三条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内容
学科竞赛主要包括:
1.国家级、自治区(部委)级、校级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语文能力等基础课程的竞赛及专业技能竞赛。
2.国家级、自治区(部委)级、校级的专项科技竞赛 (如挑战杯、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
3.艺术类、体育类竞赛是指国家、自治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合法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合法的群众团体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党群机构以学校名义组织的竞赛。
学术活动主要包括:
1.在国家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学术论文和国家相关部门已授权的专利。
2.在国家其他正式出版的非学术刊物上发表小说、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或其它形式作品。
第四条教务处是组织可记载学分的学科竞赛活动资格单位。
其他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必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征得教务处同意备案后,方可按本细则执行。
第五条学科竞赛获奖等级以证书(文件)为准;学术论文(文章或其它作品)发表以正式刊物为准;专利发明以授权证书为准。
第六条一名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或正式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有多项专利发明,所得学分可以累加;同一竞赛成绩获多项奖励,按可得的最高学分记载。
第七条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的学分与成绩关系见附件3。
第八条学生申请记载各类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学分,按《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行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类学分记载细则
第一条为具体实施《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细则。
第二条计算机证书类
l.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二级以上等级证书(指非计算机与非电子通信技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证书)。
2.参加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资格考试获初级以上程序员。
3.各种计算机类国际认证考试获证书。
第三条国家级注册水平(资格)证书类
参加国家级各类注册水平(资格)证书考试获初级、中级、高级及技师级证书。
第四条外语证书类
1.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
2.外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参加专业外语四、八级考试取得60分以上。
3.参加翻译资格证书考试获四级以上证书。
第五条语言文字能力证书类
参加全国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获三级以上证书。
参加普通话测试获国家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第六条操作技能类
1.参加各种行业操作技能培训,获得相当于自治区(部)级职能管理厅(局)认证的获本行业初级以上证书。
2.获得全国汽车驾驶证。
第七条其他类证书
1.在我校或其他高校辅修第二专业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2.参加教师资格证书考试获取教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参加各行业及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分与成绩对应关系见附件3。
第九条申请记载行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类学分,按《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3:
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项目和具体内容的学分评定标准
根据《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实施办法》,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由以下五类项目构成。
l.学科竞赛(含艺术类、体育类)与学术活动项目
2.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训练项目
3.行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类项目
4.2009年版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设计的创新能力实践项目
5.社会实践课外活动项目
一、成绩记载
1.为了便于成绩管理,除2009年版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设计的创新能力实践项目课程按实际课程名称和学分登录成绩外,其它所有项目成绩记载统一将项目类别作为课程名称,具体项目作为说明内容记载成绩档案。
课程代码由教务处统一编写。
2.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项目按“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项目学分评定表”中的课程名称、学分和对应的成绩记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训练项目及社会实践课外活动项目按“创新实验训练项目学分评定表”中的课程名称、学分和对应的成绩记载;行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类项目按“行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类项目学分评定表”中的课程名称、学分和对应的成绩记载。
3.创新实践活动项目内容丰富,各类专业学科竞赛、行业资格认证等种类繁多,学院在认定学分和成绩时,尽量参照表中项目类别进行认定,如果在评定表中确实找不到相同或相近的对应项目,学院可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核定学分。
二、创新能力实践学分评定标准(见下表)
6
7
附件4:
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申请表
注:课程名称和代码在“宁夏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实践学分施办法”附件3中查询。
(教务处网站管理条例中)
附件5:
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汇总表
(至学年第学期)
注:1.课程名称和代码在“宁夏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实践学分施办法”附件3中查询。
(教务处网站管理条例中)
2.为了便于成绩录入、要求以班为单位汇总,并将同一类项目尽量汇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