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范本北京市工商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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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市工商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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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市工商局版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北京大和恒粮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黄春启一人出资,设立的北京大和恒粮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大和恒粮行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号1幢401A室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销售粮油、定型包装食品、饮料、酒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一)股东姓名(名称):黄春启(二)股东缴纳的出资额:3万元人民币(三)股东出资时间:2014年05月26日(四)出资方式如下:1、货币:3万元整,占100%。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或更换监事;(三)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七)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所作出的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注:由股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定)第九条股东股东是公司的执行董事第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恩怨予以纠正;(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和解聘。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2023范文免修改)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2023范文免修改)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公司名称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三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大写:[注册资本大写金额])。

第四条股东出资1. 股东应根据其所持股份比例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支付出资款项。

2. 每位股东应在[日期]之前支付其应出资金额的[百分比]%作为首期出资,并在该日期之后的[日期]内支付余下的出资金额。

第三章公司组织形式第五条公司管理机构1. 公司设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s)和监事会(Supervisory Board)。

2. 董事会承担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3. 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第六条董事会1. 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人数]人组成,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 董事会成员的任职期限为[任职期限]。

3. 董事会成员应以过半数的比例通过投票方式进行决策。

第七条监事会1. 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人数]人组成,监事长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2. 监事会成员的任职期限为[任职期限]。

3. 监事会成员应以过半数的比例通过投票方式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第四章公司运营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1.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范围]。

2. 公司经营范围的具体内容由董事会决策,并经工商局批准。

第九条公司财务管理1. 本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的监督。

2. 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成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工作。

第五章公司变更与解散第十条公司变更1. 公司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等。

2. 公司变更的决策应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通过,并经工商局批准。

第十一条公司解散1. 公司解散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有限期公司到期解散、股东决定解散、公司破产等。

北京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北京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北京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本章程适用于: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如有审批事项此处请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计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北京市##无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由独自出资设立北京市##无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类型为一人无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则为准。

第二章公司称号和住所第三条公司称号:北京市##无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运营范围第五条公司运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出资人的姓名(称号)、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工夫第七条股东的姓名(称号)、出资额、出资工夫、出资方式如下: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发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出资人)的职权:(一)决议公司的运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委派(延聘)执行董事和监事,决议有关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同意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同意监事的报告;(五)审议同意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盈余的方案;(七)对公司添加或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许变卦公司方式作出决议;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出资人)委派或延聘发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审定公司的运营方案和投资方案;(二)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盈余方案;(四)制定公司添加或许增加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五)制定公司兼并、分立、变卦公司方式、解散的方案;(六)决议公司外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决议聘任或许解职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依据经理的提名决议聘任或许解职公司副经理、财务担任人及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许解职。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工商局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工商局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商局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商局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如何拟定?以下是⼩编给⼤家分享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商局范本),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商局范本) 第⼀章总则 第⼀条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共同出资,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商⾏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商⾏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禁⽌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主选择经营项⽬,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的经营项⽬,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

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民币。

第⼋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做出决议之⽇起⼗⽇内通知债权⼈,并于三⼗⽇内在报纸上⾄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续。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式、出资额、 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 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 数额 出资 ⽅式 设⽴时 缴付数额 ⼀期 ⼆期 数额 期限 数额 期限 (注: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

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完整版)

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完整版)

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完整版)协议书范本: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完整版)1. 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

2. 公司目的和范围本公司的目的是依法用于商业经营活动,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以下业务:(1)销售、生产、代理及进出口各类商品,提供相关服务;(2)房地产开发与经营;(3)股权投资与管理;(4)提供商业和管理咨询服务;(5)其他经营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确定。

3. 公司组织形式与股东(1)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由以下股东共同出资组成: - 股东A:持股[股东A持股比例]%;- 股东B:持股[股东B持股比例]%;- 股东C:持股[股东C持股比例]%;(2)股东应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承担公司的利益和风险。

4. 公司管理与董事会(1)公司设有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人数]名董事组成。

(2)在董事会成员中,任命一名董事担任董事长,负责公司整体管理和决策。

(3)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任期等事项详细规定在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内。

5. 公司会议与决策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召开会议,以决策公司重要事项。

(2)董事会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中的大部分投票通过。

(3)公司章程规定了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方式、决策程序和记录方式。

6. 公司财务与利润分配(1)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财务制度,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2)公司利润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其中一部分用于公司储备基金,一部分根据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给各股东。

7. 公司章程的修改与解释(1)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过董事会成员的投票通过,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8. 公司解散与清算(1)公司解散应经过董事会成员的投票通过,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依法分配公司资产。

根据以上约定,本公司章程于[签署日期]签署生效。

股东A:股东B:股东C:公司印章:。

北京工商局_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北京工商局_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本章程适用于: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围第五条公司经营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围为准。

”如有审批事项此处请按许可证核定围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优秀范文】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优秀范文】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优秀范文】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为[公司名称],是一家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法定地址为[公司地址]。

第二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具体以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年。

第四条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股东与出资第五条本公司的股东为[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等详细信息]。

股东会议须由[股东名称]召集。

第六条股东的出资应当公平合理,按照出资额不同,享有相应的投票权。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名称及职位]组成,负责公司决策、管理、监督工作。

第九条公司董事应当在公司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强化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名称及职位]组成。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管理、财务状况以及法律遵守情况,并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担任。

第四章账务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行业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地制定、出具财务报表和经济责任书。

第五章分红与利润第十四条公司每年应当进行一次赢余分配决定,分配方案应当被一致通过。

第十五条公司的分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六条分红时须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执行。

第六章终止及解散第十七条公司的终止及解散法律程序以及财产清算程序应当遵照有关法规进行。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增加、删除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报工商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本章程所涉及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简要注释如下:第一条明确本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第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三条规定公司的经营期限;第四条规定公司的组织形式;第五条明确公司的股东信息;第六条规定股东的投票权和出资要求;第七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时间和期限;第八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的组成;第九条强调公司董事的工作重点;第十条规定监事会的职责;第十一条规定经理层的职责;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账务和审计等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济责任;第十四条规定公司的盈利分配;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红的法律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分红须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执行;第十七条规定公司的终止及解散法律程序;第十八条规定本章程修改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未尽事宜的执行。

(2020年编辑)公司章程范本北京市工商局版

(2020年编辑)公司章程范本北京市工商局版

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等2方共同出资,设立,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定为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范文(精选)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范文(精选)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范文(精选)公司章程(工商局版)范文: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质:[公司注册地质]。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详见公司营业执照。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注册资本金额],分为 [注册资本币种]。

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采取股份的组织形式。

第七条公司英文名称:[公司英文名称]。

第二章股东与股权第八条股东会议:股东会议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议由全体股东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九条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

董事会负责决策公司的战略发展、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经营活动、审计财务等。

第十一条股东权益:股东根据持股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出席股东会议的权利等。

第三章公司运营管理第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本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运营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第十四条员工的权益:本公司注重员工的权益保障,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章公司章程的修改第十五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只能由股东会议进行,修改需经过股东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

第五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十六条公司解散:本公司解散有两种情况:一是股东会议决定解散;二是依法被撤销。

第十七条公司清算:本公司解散后进行清算,清算组织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董事会。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通过股东会议之日起生效,并报工商行政部门备案。

以上即为公司章程(工商局版)的范文,是公司组织和运营上的基本规范,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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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网站下载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每年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工商局盖章的公司章程(3篇)

工商局盖章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公司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

第二章股东及股东会第八条公司股东是指依法出资设立公司并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九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5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完整版)

2025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完整版)

2025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完整版) 2025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第三条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宗旨: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持诚信经营,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社会发展。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详细列举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股权:公司的股权由股东持有,并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七条公司股东会: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的执行。

第九条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章公司章程第十条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运营的基本规范,由股东会制定并对外公布。

第十一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并报工商局备案。

第十二条公司章程的生效与终止: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直至解散或公司经营期限届满终止。

第四章公司治理第十三条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第十四条公司治理透明度:公司积极推进治理信息的公开透明,确保股东、投资者和相关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

第五章公司经营与决策第十五条公司经营目标:公司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并实现持续稳定的盈利。

第十六条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公正的原则,通过充分讨论、协商达成一致。

第十七条公司经营策略: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确保公司持续发展。

第六章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第十八条董事会的职权:公司董事会行使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职责,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

第十九条董事会的任职和离职: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固定年限】。

第二十条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实施董事会决策,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完整版)

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完整版)

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完整版)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宗旨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

第二条公司名称与注册资本1. 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人民币。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1.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2. 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依法批准后修改上述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二章:公司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1. 公司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 公司股东大会行使法定权限,包括但不限于:(1)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3)审议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第六条董事会1. 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执行机构,承担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2.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第七条监事会1. 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会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2.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第三章:公司章程的修订与解释第八条章程的修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依法召开股东大会,并经过全体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九条章程的解释对于本公司章程中出现的任何未尽事宜或有关解释条款的内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章:公司财务与税务管理第十条公司财务管理1. 本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 公司财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一条税务管理1. 本公司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税收义务,并及时缴纳各项税款。

2.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与税务机关的日常沟通与协调。

第五章:章程的生效与解除第十二条章程的生效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后生效。

第十三条章程的解除1. 公司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时,本章程同时解除。

2. 公司解散或破产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对于本章程的解释和执行中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完整版)公司章程北京工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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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认缴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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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
一、为方便投资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股东可以参照章程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记载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06年第一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北京六行万通担保有限公司等 4 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由产生。

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产生。

(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年,由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办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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