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的本质区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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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板和新三板区别

老三板和新三板区别

“老三板”、“新三板”地定义与区别一、通识、一板指地是主板和中小板,其实中小板是主板和创业板之间地过度;二板指地是创业板,实际上现在看来创业板地财务门槛跟中小板差不多,虽然法律规定是年利润万以上,但没个到万,根本别想上.正因为创业板地门槛还是太高,远远满足不了大量地中小企业融资,国家为了建立结构合理地多层次资本市场,于是今年开始大力推新三板;三板主要是现在地新三板了,属于场外市场,企业只能向特定机构和合格个人投资者定向增发股票而不能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因此新三板地融资功能较弱.新三板之前是只能上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上海大张江、武汉光谷地高新技术企业,年取消了高新限制,变成全国性地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针对地是中小微型企业;b5E2R.四板就是地方股权交易中心.、一、二板均是场内交易市场,三、四板为场外交易市场.这里地「场」是指「证券交易所」,在中国,即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与场外地区别中,最核心地两点区别为:、场内市场能够面向不特定地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场外市场仅能向证监会许可地合格投资者进行定向发行;、场内市场地主要交易方式为「集中竞价」,场外市场地主要交易方式为「协议交易」和「做市商交易」.二、“老三板”、“新三板”地定义、什么是“三板”()什么是“老三板”“三板”有新老之分.老三板起源于年上线地"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年月日正式开通地();以及由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运作和管理、年月日投入运行地全国电子交易系统(系统).这两个系统被简称为“两网”,在交易机制上采取了,在市场组织上采取了自律管理方法,自成立后主要从事法人股交易和国债交易.年,更名为,中取消了;年月,系统暂停交易.为妥善解决原、系统流通股地转让问题,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代办股份转让工作正式启动,月日第一家股份转让公司挂牌.为解决退市公司股份转让问题,年月日起退市公司纳入代办股份转让试点范围.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即为俗称地“老三板”.()什么是“新三板”年《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地公布,使得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老三板”上地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为示区分,故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报价转让系统”为“新三板”.年月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扩大至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天津滨海新区、上海张江高新区和武汉东湖高新区等四区.年月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北京举行揭牌仪式.自此,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地小范围、区域性试点将开始渐次走向面向全国地正式运行;市场运作平台将由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地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为国务院批准设立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牌公司地准入和持续监管将纳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范围;市场运行制度将由证券业协会发布地试点办法转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这是全国场外市场建设从试点走向规范运行地重要转折.确切地说,“新三板”地正式名称应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成交义务.因此做市商为新三板提供了流动性,相比协议转让来说流动性更好.dvzfv.。

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的本质区别

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的本质区别

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的本质区别首先,在交易流程上,协议转让是指投资者通过与出让方自行进行面谈、协商并签订协议,完成股权转让的过程。

而做市转让是指投资者通过
证券经纪公司或做市商进行交易,以挂牌买卖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可以
看出,协议转让是一种非公开的交易方式,交易过程相对较为复杂,需要
双方进行多轮协商;而做市转让是一种公开的交易方式,可以通过交易所
挂牌公开买卖,交易过程相对较为简单。

其次,在风险控制方面,协议转让相对较为灵活。

由于协议转让是由
双方自行协商签订的,可以根据双方需求进行灵活的条款约定,例如转让
价格、转让方式、股权份额等。

双方可以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并通过协
议约定进行更加详细和周全的风险控制。

而做市转让则相对较为规范和标
准化,交易双方只能在交易所挂牌的规则框架下进行交易,难以实现灵活
的风险控制。

最后,在交易效率方面,做市转让相对较高。

由于做市转让是一种公
开的交易方式,可以通过交易所挂牌公开买卖,交易双方可以在交易所平
台上进行快速匹配和交易,提高交易效率。

而协议转让由于是非公开的交
易方式,需要进行多轮的协商和面谈,交易时间相对较长,交易效率较低。

总结起来,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在交易流程、风险控制、交易
成本、交易效率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

协议转让具有灵活的交易条款和风
险控制、较高的交易成本和较低的交易效率;做市转让具有规范的交易流程、较低的交易成本和较高的交易效率。

投资者在选择股权转让方式时,
应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的方式进行交易。

新三板股票转让规则介绍

新三板股票转让规则介绍
-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限价申报、做市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撮合成交。
【做市转让成交原则】
➢ 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投资者与做市商订单进行连续自 动撮合;成交价均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 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
(三)做市转让——成交
到价限价申报成交原则
➢ 做市商对于自己做市股票所为之报价,在限价申报到价时有应买应卖的 义务。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动撮合成交。
• 具体条件由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
• 具体条件由全国股
转让方式的确定与变更
挂牌时转让方式的确定 • 股票挂牌前,申请挂牌公司应当确定股票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变更 • 挂牌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可以变更股票
转让方式。
做市变更为竞价或协议方式 • 做市变更为竞价或协议:挂牌公司应事前征得该股票所有做市商认
基础规则
【单笔申报数量上限】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回转交易】
-投资者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做市商做市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做市商间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可并经本公司同意。 • 做市强制变更协议:做市商不足2家,且未在30个转让日内恢复为2家
以上做市商的,如挂牌公司未提出变更申请,其转让方式将强制变 更为协议转让方式。
三、股票转让方式一般规定
基础规则
【转让时间】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时间9:15-11:30、13:00-15:00。 -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新三板股份转让规则

新三板股份转让规则

新三板股份转让规则一、股票转让方式新三板市场的股票转让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 协议转让:买卖双方直接签订转让协议,协商确定股票的价格和数量等交易条件,然后通过新三板市场进行过户。

2. 做市转让:由做市商为买卖双方提供报价服务,投资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选择买入或卖出股票。

3. 竞价转让:通过新三板市场的竞价系统进行转让,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价格进行买卖。

二、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在新三板市场进行股票买卖,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00股,全天申报数量不得低于2000股。

对于特别转让服务,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500股。

三、股票价格变动单位新三板市场的股票价格变动单位为0.01元或其整数倍。

四、有效报价区间做市转让方式的有效报价区间为做市商的报价与上一次成交价之间的区间。

竞价转让方式的有效报价区间则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五、涨跌幅限制新三板市场的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30%。

对于特别转让服务,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20%。

六、做市转让方式做市转让方式需要引入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券商,通过在新三板市场上不断向投资者提供买卖报价,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服务。

做市商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良好的信誉和专业的投资经验等条件。

在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选择买入或卖出股票。

当投资者卖出股票时,做市商可以在市场上寻找买家;当投资者买入股票时,做市商可以在市场上寻找卖家。

做市商的报价必须遵循新三板市场的相关规定,如价格变动单位、有效报价区间等。

七、转换转让方式转换转让方式是指将股票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的过程。

在新三板市场上进行转换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投资者需要向证券公司提交转换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投资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过户操作。

在转换过程中,投资者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交易。

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 (2)

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 (2)

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1、交易时间盘中交易时间是早上9:15-11:30,下午的13:00-15:00。

盘后交易时间是在下午15:00-15:30。

在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做拖延,且遇到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不开市。

2、申报价格和单位委托申报数量以股为单位,按照每股的价格来进行申报,最小变动单位精确到了0.01元,例如可以以10.01元申报,但是不能以10.001元申报;每次最低申购数量须达到100股,然后在此基础上以1股来进行增减。

3、大宗交易大宗交易的条件是单笔申报数量不能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

长焦确认申报时间是早上9:15-11:30、下午13:00-15:00;成交确认时间是下午15:00-15:30。

4、交易制度采用T+1交易制度。

投资者当天买入,次日就可以卖出。

5、涨跌幅限制在股转系统中,目前挂牌首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次日后创新层实施50%的涨跌幅限制,基础层集合竞价为100%的涨跌幅限制,精选层在北交所上市,则上市首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次日起实施30%涨跌幅限制。

如何进行交易?1、满足开通条件投资者如果想交易新三板的股票,首先需要将新三板的权限开通,开通基础层、创新层需分别满足前1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200万、100万的资金要求还有需要2年的投资经验。

精选层改革为北交所,个人投资者交易门槛是开通交易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50万元,同时具备2年以上的投资经验。

2、做市转让当投资者进行买卖交易时,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做市商作为对手方,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义务成交。

3、协议转让可以挂单让别人点击成交,也可以预设一个倒手暗号,双方的成交额、暗号、价格必须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才能成交。

美股熔断对A股的影响?一般情况下,美股熔断对中国A股是肯定有影响的,毕竟经济全球化都波及了各大股票市场,关联性较强,会先影响A股投资者的情绪和行为,使A股在短时间内很难看到有上涨的表现,还可能还会跟随性的下跌,但由于其在世界股票市场中起的作用不是特别大,A股又是世界上最特殊的政策市场,大部分在市场政策引导下前进,再加上本身的下跌空间也是有限的,因此对A股也不会有太大影响。

新三板做市交易规则

新三板做市交易规则

新三板做市交易规则
新三板交易方式主要分为三种:协议转让、做市转让、竞价交易。

竞价作为新三板交易方式还未正式推出;协议转让较之其他两种方式较为随性;而做市交易则是最为大-众所接受,且流通性最强的一种方式。

那么,下面就让我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做市交易有哪些规则需要遵循吧!
(1)投资者买入股票当日不得卖出,做市商买入股票当日可以卖出
(2)开盘价为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为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无成交价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3)做市商双向报价,并在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

(4)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做市转让撮合时间做市商之间不能成交
(5)投资者限价申报,做市商做市申报
(6)接受申报时间:9:15-9:30;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9:30-11:3013:00-15:00;做市商转让时间:15:00-15:30
(7)做市商最迟履行报价时间:9:30
(8)做市商每个转让日双向报价时间不少于做市做和时间75%
(9)做市商的做市申报应同时包含买入和卖出,且相对买卖差价不超过5%
(10)做市商提交新的做市申报后,前次做市申报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11)做市商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者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做市商应于5分钟内重新报价
(12)做市商持有库存股不足1000股时,可以免于履行卖出申报义务,但应及时向全国股转系统报告并调节库存股数量,并最迟于该情形发生后的3个转让日恢复正常双向报价
(13)单个做市商持有库存股达到挂牌公司总股本20%时,可以免
于买入报价义务,但应及时向全国股转系统报告,并最迟于该情形发生后的3个转让日恢复正常双向报价。

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的区别

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的区别

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的区别
1.含义不同。

在证券市场领域,“协议转让”是相对于“做市转让方式”而言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新三板挂牌股票买卖的一种形式。

大宗交易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2.内容不同。

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时间进行,有涨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者当日竞价时间内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由买卖双方采用议价协商方式确定成交价,并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成交。

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者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

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

3.持股不同
协议转让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大宗交易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数量、性质、
种类、价格,并遵守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能够交易的。

没有,只需一挂牌了,就能够直接交易。

不转板也能够交易。

新三板和 A 股,主板的同样,都是独立的板块,可自行交易。

等上市以后开个新三板账户就好了,就能够交易。

股权证,自签署合同25-20 天后便可拿到。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1、做市转让对投资者而言,做市转让拜托同上海深圳的股票交易拜托没有什么差别,不过不论买入或许卖出,交易敌手都是面对的该股票的做市商。

2、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模式下,有两种拜托和成交方式。

一种是“成交确认拜托和互报成交确认拜托”在这类交易拜托模式下,交易两方在私下商议好此后,在系统中点对点的成交,经过相互确认拜托的方式完成交易,其余第三人没法参加此中。

3、订价拜托订价拜托状况下,拜托方报出自己的价钱和数目后,任何人都可以和该笔拜托成交,假如没有成交,在收盘时交易所会把买卖两方的订价拜托进行一次集中联合成交。

订价拜托是指客户按拜托价钱买卖不超出其指定数目股份的指令。

订价拜托应包含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拜托数目、拜托价钱等内容。

大股东的话,挂牌后能够交易三分之一,挂牌后一年交易三分之一,挂牌后两天解锁剩下的三分之一。

此外,股改后一年内,全部股份锁定。

转版的话,当前有市场听说,可是没有正式文件或规定。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当前新三板的交易形式是协议交易、做市商交易。

15 年 3 季度会推出竞价交易。

公司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对比,也需要经过先期论证、组织实行和期后评论的过程;并且还要面对着能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

在不一样的市场上市,公司应做的工作、渠道微风险都不一样。

只有经过公司的综合评估,才能保证拟上市公司在成本微风险可控的状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

关于公司而言,要组织发动大批人员,调换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所以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公司第一会全面剖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谨慎取出建议,在获得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新三板收盘价如何确定?

新三板收盘价如何确定?

新三板收盘价如何确定? 新三板交易制度有两种,⼀种是协议转让,⼀种是做市商制度。

很多⼈问新三板收盘价如何确定?这⾥以协议转让⽅式为例,讲讲它的交易过程以及如何确定开盘价和收盘价的。

新三板收盘价如何确定? 协议转让:买卖双⽅在场外⾃由对接达成协议后,再通过报价系统成交。

协议转让如何委托:⽬前新三板仅⽀持定价委托、成交确认委托,意向委托将在后续相关技术开发完成后实施。

定价委托: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的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的股票的命令。

成交确认委托:投资者买卖双⽅达成成交协议,或投资者拟与定价委托成交,委托主办券商以制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确认成交的指令。

意向委托: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价格和数量买卖股票的意向指令,意向指令不具有成交功能。

协议转让如何成交: 点击成交⽅式:投资者根据⾏情系统上的已有定价申报信息,提交成交确认申报,与指定的定价申报成交。

互报成交确认申报:投资者通过其主办券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等途径,寻找欲转让的交易对⼿⽅,双⽅协商好交易要素和约定号,然后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约定号⼀致的成交确认申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符合规定的申报予以确认成交。

定价申报:投资者愿意以⼀定价格转让股票⼀定数量股份,除盘中会与成交确认申报成交外,在每个转让⽇15:00收盘时,会对价格相同、买卖⽅向相反的定价申报进⾏⾃动匹配成交。

协议转让如何定价: 监管层充分尊重当事⼈的价格决定权和协商权,协议转让股票市场⾃由度⽐较⾼。

如果成交价格较前收盘价变动幅度超过50%,股转公司会在异常交易信息中予以公告,但未要求相应挂牌企业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价格的变动体现了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定过程,在没有做市商参与的情况下,认定价格出现差异是可以理解的。

协议转让存在漏洞(内有涨跌幅限制、不需要披露股价异常波动的原因),使得转让价格亦真亦假。

股价过⾼,是公司进⾏市值管理的⼿段,有了⽐较⾼的估值,对公司的声誉甚⾄⽇后融资都有益处。

新三板指数与三板做市指数区别有哪些_

新三板指数与三板做市指数区别有哪些_

新三板指数与三板做市指数区别有哪些?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新三板指数与三板做市指数区别有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新三板指数与三板做市指数首先在市场背景上就有所差异,在市场流动性和价格方面也有着明显差异,其所面向的受众也面临着经济阶层的划分。

所以从以上方面都可以比较出这二者之间明显的差异变化。

 为了满足经济市场发展的需要,个人理财方式成为了当下较为普遍的理财方式。

个人理财的形式多样时间自由,受到了人们的选择和支持。

但是任然有部分人对于其内容不甚了解。

例如新三板指数与三板做市指数的区别。

那么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新三板指数与三板做市指数区别有哪些吧。

新三板指数与三板做市指数区别有哪些?新三板指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于2015年3月18日正式发布指数行情,首批指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份指数(指数简称:三板成指,指数代码:)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成份指数(指数简称:三板做市,指数代码:)。

新三板指数在编制方法方面,上述两只指数均综合考虑市值及股票流动性,剔除了无成交记录的挂牌公司;指数计算采用流通股本加权法;采用市值覆盖标准(不固定样本数)确定样本股数量;样本股选取综合考虑市值和股票流动性指标,按季度调整;指数样本股行业分类参照全球行业分类系统(简称GICS)标准;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

新三板指数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分指数”(三板成指,)和股转系统做市成分指数(三板做市,),新三板成指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日,选取基日收盘后所有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点为1000点。

成为新三板成指的指数样本股,需满足“挂牌以来有成交”以及“流通股本不为零”两个条件,并按过去三个月日均成交金额和总市值的综合排名进行降序排列,按照市值覆盖全部挂牌公司总市值85%来确定样本数量。

该指数从3月份开始每季度调整一次,样本股调整实施时间均为第二个星期五收盘后的下一个转让新三板做市,和一般的做市制并不一样,券商扮演的角色仅仅是一个名义的“做市商”。

新三板股权转让方式之协议转让是什么

新三板股权转让方式之协议转让是什么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三板股权转让方式之协议转让是什么对于各公司负责人操作股份转让来说,随时关注国家的新金融政策是非常重要的。

新三板股权转让交易方式主要为协议转让、做市转让等。

那么协议转让方式具体是什么意思,投资者又应该怎样操作呢?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答疑解惑。

【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证券法设立的,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简单来说,新三板就是一个场外市场。

在整个世界的经济都比较不理想的大背景下,国家需要经济改革,新三板其实就是借钱给企业发展。

下文介绍最常见的协议转让方式。

一、什么是协议转让通俗的讲:协议转让交易就是你想买某公司股票,报了个价,回头有个公司股东看到你的报价,觉得合理联系了你,双方协商完成交易。

或者,某公司的股东想卖股票,报了个价,你恰好想买,觉得价格也合适,然后双方联系,达成交易。

总的来说,协议转让是在线下通过买卖双方进直接洽谈,然后通过股转系统(新三板)实现最终的交易。

协议转让它有自己的好处,对企业来说,协议转让可以更加快速、更加多的吸收投资。

如今,对于资金需求量大的公司来说,定增可能面临着股东人数超200人约束条件,过早的选择做市交易很容易面临这一威胁,这时候协议转让方式就发挥了它的优势。

同时还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协议转让的委托方式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申报类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报。

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仅接受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匹配成交四、成交模式1、是点击成交方式,即投资者根据行情系统上的已有定价申报信息,提交成交确认申报,与指定的定价申报成。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为众多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和发展的平台。

而其中的股票转让细则,对于参与者来说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将通过问答的形式,为您详细解读新三板股票转让细则的相关内容。

问题一:新三板股票转让的方式有哪些?新三板股票转让主要有做市转让和集合竞价转让两种方式。

做市转让是指做市商在全国股转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

这种方式能够为股票提供一定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

集合竞价转让则是在一定时间内,系统将收集到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以达成交易。

集合竞价分为基础层集合竞价和创新层集合竞价,两者在撮合频次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问题二:做市转让和集合竞价转让各自的特点是什么?做市转让的特点在于,做市商作为市场的参与者,能够提供连续的报价和交易服务,增加了股票交易的活跃度和流动性。

投资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随时进行买卖,成交的及时性相对较高。

集合竞价转让则更侧重于在特定时间段内集中撮合交易,其特点是交易相对集中,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易的即时性,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价格的过度波动。

问题三:投资者参与新三板股票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对于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签署协议之日前,本人名下最近 10 个转让日的日均金融资产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的本质区别

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的本质区别

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的本质区别导读:新三板作为国内首个以注册制为雏形的资本市场,深受中小企业的认可和追捧,新三板的出现,不仅给企业广泛的融资通道,也给投资机构提供了便捷的退出渠道。

企业挂牌门槛儿低,很容易就加入新三板大军,这也造成市场一定程度上鱼龙混杂,企业该怎样把自己更好的销售出去?现在市场上主流的交易制度“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二者有什么本质区别?开题之前,先一起看一位朋友A公司挂牌的故事:A是这家公司的董秘,他们所在公司挂牌的时候,原始股东股份因为托管在不同的券商营业部,在完成中登股份登记后,需要各券商和所属营业部再做股东的股份确权,在接触了很多营业部以后,A发现他们基本不懂转让协议。

听了各种不靠谱的解释后,A不得不自己摸索,再给很多股东做协议转让交易的普及讲解。

可A发现,不同券商做的新三板交易界面和功能都不一样,人性化程度极低,股东们一头雾水。

A还打趣的调侃:“那个时候,我们的股东看到什么成交确认买单/卖单、交易互报买单/卖单、定价卖出/买入什么的名词内心都是崩溃的。

”当时以XX招商为代表的新三板明星股每天都出现大笔的0.01元协议转让成交,引发市场的不断热议时,A的公司股票交易也很快出现了类似情况,不得不佩服他们股东的聪明头脑,接受新鲜事物超快,而且行动力超强。

低价成交的背后原因非常多,市场争议也很大。

但不可否认避税的目的是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

这也是市场原始股东巧妙利用了新三板交易制度和税收征税配套欠缺的漏洞。

新三板市场和主板交易不同,主板企业的原始股东卖出股票是营业部直接替税务部门代扣代缴的。

新三板的原始股东,营业部并没有代扣代缴义务,所以说套现缴税全靠自觉。

很多地方的地税部门甚至对新三板交易怎么去征收资本利得税都不知道,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股东的开户信息,也没有对应的操作流程。

这就给新三板原始股东避税提供了大量的灰色空间。

由于公司股票交易频繁出现0.01元成交的情况,A公司的股东们也收到了股转发出的由不同券商营业部转来的调查函。

新三板做市制度解析

新三板做市制度解析

新三板做市制度解析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作为目前投融资最受关注的资本市场,其自身正在不断完善。

截止2015-09-15,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3476家。

其中选择做市的已达到812家。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与2014年8月推出,到目前度过一周年,作为新三板市场寄予厚望的做市商制度,给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定价合理等方面带来新的进展。

下面就新三板做市制度进行剖析。

一、什么是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一种以做市商为中介的证券交易制度。

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

传统做市商制度下,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

做市商条件(一)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且其中一家做市商为推荐该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2、做市商合计取得不低于申请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释疑]:只对初始库存股数量的下限作出规定,而并未规定做市商在做事过程中库存股票的上限。

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做市商若大量持有做市股票触发全面邀约收购的标准,则有相应的并购办法进行管理。

另一方面,我们也建议当做市商库存股大幅变动时可采用延期公告的方式,以避免市场投资者对做市商仓位的判断而进行逼仓等投机行为,具体延期公告的办法可另行制定。

(二)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请变更为做市转让,应当复合的条件:1、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该股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并且每家做市商已取得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转让方式的股票,申请变更为协议转让,应当符合的条件:1、该股票所有做市商均已满足《转让细则》关于最低做市期限的要求,且均同意退出股市;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做市商成交方式:做市转让采用集中路由、集中成交的模式。

新三板三大交易方式本质区别

新三板三大交易方式本质区别

协议转让目前新三板交易方式实施的是协议转让和做市制度,协议转让是由买卖双方在场外自由对接达成协议后,再通过报价系统成交。

在整体吸收原中关村试点期间协议转让方式的基础上,对部分规定进行优化。

一是降低了单笔报价委托数量,将每笔报价委托不得低于30000股的规定,调整为最小交易单位为1000股。

二是为解决中关村试点阶段存在部分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的定价委托之间因为没有人工点击确认而无法成交的问题,增加了未成交定价申报收盘自动匹配功能。

做市制度做市商制度是由券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鉴于当前市场主要矛盾是流动性不足,采用了更加有助于提供充足流动性的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即由两家以上的做市商为一家挂牌公司做市,做市商持续向市场提供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成交义务;做市转让时间内,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

集中竞价集中竞价交易是证券交易所内进行证券买卖的一种交易方式,目前我国上交所、深交所均采用这一交易方式。

一般来讲,是指二个以上的买方和二个以上的卖方通过公开竞价形式来确定证券买卖价格的情形。

在这种形式下,既有买者之间的竞争,也有卖者之间的竞争,买卖各方都有比较多的人员。

集中竞价时,当买者一方中的人员提出的最高价和卖者一方的人员提出的最低价相一致时,证券的交易价格就已确定,其买卖就可成交。

三者区别联系为完善市场定价功能,改善市场流动性,新的交易制度并行实施做市、协议和竞价三种转让方式,挂牌公司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就可以在三种转让方式中任选其一作为其股票的转让方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曾明确提出,在交易机制方面,全国股转系统将并行实施做市、协议和竞价3种转让方式,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可依需在3种方式中任选一种,3种方式不兼容,但若企业需求变化,可以依规进行变更。

新三板里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的区别

新三板里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的区别

新三板里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的区别新三板交易的方式分为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两种方式进入和退出股票股权交易市场。

但这两种交易方式又存在明显的差异,投资者同时也会存在许多疑问,那就让律伴网的小编为你解答。

一、我国关于新三板《暂行办法》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转让可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接受证监会的统一监督管理。

1、做市转让根据《暂行办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主办券商制度,主办券商业务包括推荐股份公司股票挂牌,对挂牌公司进行持续督导,代理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票,为股票转让提供做市服务及其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业务。

此外,根据《暂行办法》,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及其股份转让相关活动,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2、协议转让(1)概念:协议转让是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

(2)原因:企业产权转让中,由于目前市场机制尚不完善,而产权转让又涉及到转让方案的设计、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的处理,产权转让行为的报批、资产的评估等诸多情况,所以企业产权交易往往还是以协议转让为主。

(3)法律依据: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产权转让程序,2)第十八条规定“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草签产权转让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程序进行审议。

”3)第三十条规定“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在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

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实务

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实务

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实务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新三板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部分,对于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提供了更加便捷和灵活的渠道。

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是新三板市场的重要交易方式之一,本文将对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的实务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的基本流程。

协议转让是指股东通过与受让方签署协议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的行为,而做市交易是指经过挂牌公司、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的协商后,由做市商进行委托交易的行为。

在进行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之前,首先需要确认交易对象的资格和资信情况,并进行交易标的的评估和定价。

双方在进行交易时,需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的权益变更手续。

交易完成后,需要及时进行交易款项的结算,并办理相关的股权变更手续。

在进行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时,双方需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实务问题。

首先,交易双方需要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交易标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法律风险等情况,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其次,交易双方需要明确交易的价格、交付方式和交易条件等重要事项,并将其写入协议中,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避免交易纠纷的发生。

另外,交易双方需要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约定和规范,以避免交易后因未来事项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最后,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需注重交易的合规性和法律规定,避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中的常见问题和操作技巧,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交易双方需对交易标的的估值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定价,以避免过高或过低估值导致的交易风险。

其次,交易双方在签订协议前,需进行交易标的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并进行充分的谈判和协商,确保交易条件的公平合理和双方的利益均衡。

另外,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需注重信息披露和合规要求,确保交易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最后,交易双方需要关注交易后的股权变更和管理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实务

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实务

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实务一、协议转让(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方式下有什么委托类型?协议转让方式包括意向委托、定价委托、成交确认委托三种委托类型。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仅支持定价委托、成交确认委托,意向委托将在后续相关技术开发完成后实施。

意向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确定价格和数量买卖股票的意向指令,意向委托不具有成交功能。

意向委托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

定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的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票的指令。

定价委托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成交确认委托指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或投资者拟与定价委托成交,委托主办券商以指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成交确认委托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成交约定号等内容;拟与对手方通过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式成交的,还应注明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

(二)投资者以协议转让方式买卖股票的操作流程是什么?协议转让主要有三种成交方式,对应的流程分别为:一是点击成交方式,即投资者根据行情系统上的已有定价申报信息,提交成交确认申报,与指定的定价申报成交;二是互报成交确认申报,即投资者通过其主办券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等途径,寻找欲转让的交易对手方,双方协商好交易要素和约定号,然后双方均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符合规定的申报予以确认成交;三是投资者愿意以一定价格转让一定数量股份,则可以提交定价申报,除了盘中会与成交确认申报成交外,在每个转让日15:00收盘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的定价申报进行自动匹配成交。

(三)协议转让的开盘价与收盘价怎么形成?在协议转让方式下,开盘价为当日该股票的第一笔成交价格,收盘价为当日最后30分钟让时间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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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的本质区别导读:新三板作为国内首个以注册制为雏形的资本市场,深受中小企业的认可和追捧,新三板的出现,不仅给企业广泛的融资通道,也给投资机构提供了便捷的退出渠道。

企业挂牌门槛儿低,很容易就加入新三板大军,这也造成市场一定程度上鱼龙混杂,企业该怎样把自己更好的销售出去?现在市场上主流的交易制度“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二者有什么本质区别?开题之前,先一起看一位朋友A公司挂牌的故事:A是这家公司的董秘,他们所在公司挂牌的时候,原始股东股份因为托管在不同的券商营业部,在完成中登股份登记后,需要各券商和所属营业部再做股东的股份确权,在接触了很多营业部以后,A发现他们基本不懂转让协议。

听了各种不靠谱的解释后,A不得不自己摸索,再给很多股东做协议转让交易的普及讲解。

可A发现,不同券商做的新三板交易界面和功能都不一样,人性化程度极低,股东们一头雾水。

A还打趣的调侃:“那个时候,我们的股东看到什么成交确认买单/卖单、交易互报买单/卖单、定价卖出/买入什么的名词内心都是崩溃的。

”当时以XX招商为代表的新三板明星股每天都出现大笔的0.01元协议转让成交,引发市场的不断热议时,A的公司股票交易也很快出现了类似情况,不得不佩服他们股东的聪明头脑,接受新鲜事物超快,而且行动力超强。

低价成交的背后原因非常多,市场争议也很大。

但不可否认避税的目的是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

这也是市场原始股东巧妙利用了新三板交易制度和税收征税配套欠缺的漏洞。

新三板市场和主板交易不同,主板企业的原始股东卖出股票是营业部直接替税务部门代扣代缴的。

新三板的原始股东,营业部并没有代扣代缴义务,所以说套现缴税全靠自觉。

很多地方的地税部门甚至对新三板交易怎么去征收资本利得税都不知道,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股东的开户信息,也没有对应的操作流程。

这就给新三板原始股东避税提供了大量的灰色空间。

由于公司股票交易频繁出现0.01元成交的情况,A公司的股东们也收到了股转发出的由不同券商营业部转来的调查函。

A告诉我说,他那时候每天心惊胆颤,生怕股东的行为拖累到公司受到处罚。

制度上的缺陷也让股转的老师们一筹莫展。

对A所在的公司公司来说,只能尽快转成做市转让,才能杜绝低价转让行为。

同时,A也很快的动起来做投资者的教育的工作,发短信、现场开会讲解政策,以最大可能保护公司,教育股东。

种种努力下,0.01元交易逐渐消失,A所在公司的股东们终于开始1.00元或1.01元交易了!由于协议转让交易操作的复杂性,导致他们公司有个老股东低价误操作。

把自己的几十万股错卖给了陌生人,损失不下百万,据说那时候看起来人都老了十岁。

据说现在还专门有人利用原始股东对协议交易操作方式不熟悉的漏洞,开发了帮助外部投资者0.01元挂单捡漏的工具软件!为了尽快转成做市转让,规避风险,A企业的老板决定直接拿自己持有的股票出来转让给做市商。

于是A争分夺秒的逼着找来的6家做市商报材料,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公司股票转成做市转让。

看完这个故事,咋一看以A所在的公司交易情况来说,协议转让交易和做市转让仅仅是交易方式的不同,但实则不然,他们一些不同的特质。

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交易方式上的优缺点对比。

股转的官方口径一般都是推崇做市转让方式的,给大众灌输的理念就是做市转让符合国际惯例、做市商更能促进公允价格的形成、更能促进流动性的改善等等。

从朋友A的经历可以看出,协议转让最大的弊端就是定价规则的问题,市场频繁的0.01元转让交易的确是协议转让最大的争议点。

虽然从某些方面来说,0.01元交易提供了很好的便利,的确有它存在的价值,但个仍需要尽快加以规范,其背后是各种利益驱动行为,是一种乱象。

此外是协议转让交易操作的复杂化,投资人需要花费很大的经历去理解和操作,这也是阻碍协议转让交易活跃度的一个因素。

但是协议转让也有明显的好处,最大的好处就是买卖信息的透明化,市场参与者能直观的看到买卖报单信息。

股转官网还就当天的交易席位都及时公布,而且对当天成交波动大于前一天50%的成交单子全部公开交易信息。

在这一点上,做市转让就处于劣势。

当然,A曾讲过,他对做市转让最大的不满就是无法直观的看到投资者的真实报单。

从盘面看到的都是做市商的报单,很多做市商每笔报单只挂1000股,如果一只做市股票只有两家做市商,很可能盘面的买卖报单就是2000股!外部投资者想买也买不多,一买多,做市商的报价就像火箭式的涨,你还怎么买?同样,卖股票也是如此。

在流动性匮乏的新三板,这种结果恐怕与管理层对稳定市场交易的预期是背离的。

在这种情况下,做市商家数越多的公司相对股价的稳定性会更强一些,所以做市商多也是有好处的。

前面说了,两种交易方式从实践看对企业而言促进流动性的功能基本上不明显,协议转让阶段活跃的股票,做市后也保持活跃;从长期来说,决定一个公司股价和流动性的还是公司本身的质地和成长性,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

2015年11月份,股转公司公布了分层方案意见稿,随着三个分层标准的公布,市场对分层充满了期望,挂牌公司们更是不遗余力的去争取达到分层标准。

三个标准,标准一和二,在财务指标上的要求留给挂牌公司操作的空间很小,随后股转公司对年报史无前例的严格要求也基本能杜绝挂牌公司财务数字操作的空间。

留给大多数挂牌公司可操作的也就是标准三。

6家做市商和6亿市值的标准,暂时未达标的挂牌公司们自然是拼命去达到咯。

不到6家的要找其6家、不到6亿市值的要想办法把股价做到6亿、成交不活跃的要想办法促成每日有成交、协议转让的要尽快完成转做市、股东不到200人的,老板赶紧拉股东凑足200人。

对于在此期间为进创新层而忙碌的董秘们,A情况还算是比较好的。

A所在的公司本身符合标准一,而且早早的推动老板转做市了,当初还直接定了6家做市商。

在分层方案公布后,由于公司股价还在低位附近转悠,又陆陆续续从二级市场买入转做市的新增了好几家做市商。

如此双管齐下,A基本上是无忧了。

真正伟大的企业,从来是市场选择的结果。

我相信真正的投资者,不可能眼光仅仅盯着创新层。

他们还是会从自身的选股逻辑去寻找值得投资的公司。

佰川研究院认为:协议转让必须等交易对手出现,而且是私下进行的,不是公开的,有些类似竞价交易,竞价交易也要有交易对手出现,但竞价交易是公开进行,有人挂卖盘,价格合适,就有人买入,公开进行,价格更加公允,交易也更容易促成。

而做市转让,通常情况下只有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能够成交,禁止投资者之间交易,做市商同时提供卖价和买价,以报价和投资者达成交易,只要是有价值的股票,想什么时候买随时有货,觉得做市商报价合理,亦可随时出货。

对于新三板可能意义在于,完善整个资本市场的融资链条,券商选择那些真正有实力的企业将其送入资本市场,并且持续督导,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做市转让,如果初始把关不严,也会影响到后续的做市转让,出于这点考虑,券商也会小心推荐企业。

这对于提高整个资本市场的公司质量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佰川研究院还表示,转板机制完善之后,加之已经出台的分层机制,对于好企业分入高级层次,对其进行政策喂养,或可以直接转板走人。

其他板块的机会可能会更少,目前2500多家的规模已经接近饱和。

通过新三板,优质企业升级,其他板块的劣质企业降级,完成对资本市场的换血,也是对过往政策失误的一种弥补吧。

附:新三板交易规则与投资操作的8个基础知识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可以提供哪几种转让方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三种股票转让方式,分别是协议转让、做市转让以及竞价转让。

现阶段,由于竞价转让方式的相关条件尚未明确,挂牌公司股票实际上可以选择的只有做市转让方式和协议转让方式。

考虑到竞价转让方式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市场积累和技术准备,竞价转让的实施条件、竞价转让方式的确定及有关变更要求,将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规定。

2公司应该如何选择交易方式申请挂牌公司或挂牌公司应根据股票流动性需要确定股票采取协议转让或做市转让方式。

在决策程序上,需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股票转让方式的决议,由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3是否能同时选择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由谁决定?做市转让与协议转让方式只能两者取其一。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挂牌公司股票的交易方式由挂牌公司自主选择。

此外,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相关规定,公司在挂牌时申请股票采取做事转让方式的,需要有2家以上做市商愿意为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或者做市商同意推出做市。

因此,在实践中,除要求申请挂牌的公司或挂牌公司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相关申请外,还需要做市商明确表明其同意做市或自愿推出做市的意见。

4新三板股票交易时间、计价单位、最小交易单位、涨跌幅等方面的规定有哪些?(1)转让时间: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9:15 至 11:30,13:00 至 15:00。

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

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2)计价单位: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3)最小交易单位:股票买卖申报数量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的,应当一次申报卖出。

此外,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4)涨跌幅限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股票转让不设涨跌股限制。

5投资者需要承担的交易税费有哪些?(1)转让手续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成交额的0.5%双边收取。

(2)佣金:根据中国证监会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规定,主办券商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

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佣金标准适用此通知的上下限规定。

(3)交易印花税:根据《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的要求,交易印花税应该安实际成交金额的1%,由出方缴纳。

6.投资者可否在多家券商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帐户在单个或多个主办券商的不同营业部买入股票。

投资者卖出股票,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票的主办券商办理。

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票,须办理股票转托管手续。

7投资者是否可以非现场开户?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件券业协会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规定,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见证、网上等非现场方式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投资人到券商开新三板的账户必须提供500万以上的资产证明。

8 投资者开通交易权限当天是否能进行交易?投资者申请开通权限,版主券商于当日15:00~15:30统一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上报合格投资者证券账户信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汇总处理后于当日向各主办券商下发合格投资者证券帐户和受限投资者证券帐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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