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doc
武汉拆迁补偿标准
武汉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拆迁由于涉及到补偿问题,因此时常发生金钱纠葛,以下一些拆迁补偿标准仅供参考,避免动迁纠纷的发生。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房屋拆迁各补偿费种类及计算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武汉拆迁补偿标准
武汉拆迁补偿标准目录一、引言 (1)二、房屋价值的补偿 (2)1. 补偿标准 (2)2. 补偿方式 (2)三、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 (2)1. 搬迁补助费 (2)2. 临时安置补助费 (3)四、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五、其他补偿内容 (3)1. 装修补偿 (3)2. 货币补助 (3)3. 生活困难补助 (3)4. 签约搬迁奖励 (4)六、特殊情况的补偿 (4)1. 住房困难补助 (4)2. 产权调换补助 (4)七、补偿流程 (4)1. 调查登记 (4)2. 签订补偿协议 (4)3. 支付补偿款 (5)4. 搬迁和安置 (5)八、法律依据 (5)一、引言武汉市作为中国的中部重要城市,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拆迁工作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一环。
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武汉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拆迁补偿标准。
这些标准不仅涉及房屋价值的补偿,还包括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本文将详细介绍武汉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以便被拆迁人能够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并合理维护自身利益。
二、房屋价值的补偿1. 补偿标准武汉市政府根据房屋的不同结构和类型,制定了详细的补偿标准。
具体来说,补偿标准如下:•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二层及以上楼层的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对于被征收的住宅房屋,如果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还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补助标准为: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2. 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市、县级政府将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补偿款。
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政府将提供合适的住房,并负责协调与被征收人之间关于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的结算。
武汉城区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
武汉城区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一类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为2280元/平方米,二类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为1 920元/平方米,三类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
“房屋拆迁”是城市规划必然要经历的过程。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房屋逐渐增多,城市人口大量涌入,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存在压力,整个城市的“城市化病”显现出来。
我们的城市不应只是一味地扩大,真正的城市化是需要合理规划的。
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对于房屋拆迁是需要进行补偿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武汉城区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
▲一、武汉城区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房屋拆迁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二、武汉城区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武商路片区拆迁范围:武商路西侧。
补偿方案:1.、货币补偿安置:估价为10098元/平,算上杂费,均价大约12000元/平。
2、还建房位置:穗丰花园四期动迁房、汉和惠苑限价商品房3、产权调换安置:产权调换房源(福星惠誉·福星城)二七滨江商务区拆迁范围:主要包括头道街附近不到后面的铁路。
补偿方案:1、货币补偿安置:私房6800元/平左右;宿舍在9000元/平左右。
2、还建房位置:汉口新城。
3、商品房的团购价格。
航空小路拆迁范围:江汉区建设大道、航空路、航空小路及规划道路合围区域。
补偿方案:1、货币补偿安置:评估价是9700,加上杂费,预计11000左右2、还建房位置:可就地还建,预计2017年8月交房。
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16•【字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7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23年6月1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17号令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长江新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等受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组织实施其管理区域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区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相关部门(以下称实施部门)具体实施辖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第四条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发改、教育、公安、财政、人社、城建、城管执法、审计、农业农村、房管、市场监管、民政、行政审批等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做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工作。
第五条实施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作为征收服务单位,承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的辅助性事务工作。
实施部门应当与征收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对其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实施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二章征收程序第六条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由区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及房屋现状情况等确定土地征收范围。
武汉拆迁补偿标准
武汉拆迁补偿标准武汉市作为中国的中部城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也在不断推进。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拆迁补偿问题备受关注。
拆迁补偿标准直接关系到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因此对于这一问题的规定和执行都需要严格遵守,确保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武汉市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被拆迁户的房屋,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所在地段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确定补偿金额。
对于拆迁户的住房,根据其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所在地段的市场价值以及房屋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
其次,对于被拆迁户的生活补偿,武汉市也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被拆迁户的家庭人口数、家庭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生活补偿标准。
在确定生活补偿标准时,需充分考虑被拆迁户的实际生活情况,确保补偿金额能够满足被拆迁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对于被拆迁户的临时安置和搬迁补助,武汉市也有相关规定。
对于被拆迁户的临时安置,需要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临时安置房,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
同时,对于被拆迁户的搬迁补助,需要根据搬迁距离、搬迁方式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补助标准。
最后,武汉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也有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需要对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补偿标准的执行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总之,武汉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执行,旨在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拆迁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确保被拆迁户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社会各界也需要关注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积极监督和参与,共同推动拆迁补偿工作的规范化和合理化。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征地补偿标准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①投资原则②投资限制③投资标准。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第四章投资业务流程。
第五章附则。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
云讼征地拆迁律师团将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慈惠街道办事处、泾河街道办事处、吴家山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金银湖街道办事处、将军路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56700元/亩;菜地:62370元/亩;果园:62370元/亩;茶园:62370元/亩;精养鱼池:62370元/亩;林地:62370元/亩;未利用地:567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走马岭街道办事处、新沟镇街道办事处、柏泉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49350元/亩;菜地:54285元/亩;果园:54285元/亩;茶园:54285元/亩;精养鱼池:54285元/亩;林地:54285元/亩;未利用地:4935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辛安渡办事处、东山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42000元/亩;菜地:46200元/亩;果园:46200元/亩;茶园:46200元/亩;精养鱼池:46200元/亩;林地:46200元/亩;未利用地:42000元/亩。
云讼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3号各区物价局、市国土规划局各分局:根据《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第十二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征用的我市集体所有土地上,其农民住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通知如下:一、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含托管区)农民宅基地的所在区位,按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环路分为三类:一类区为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的区域,二类区为二环路至三环路(中环线)之间的区域,三类区为三环路以外(含三环路)的区域。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为经认定的房屋合法占地面积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的乘积,其中,一类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为2280元/平方米,二类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为1920元/平方米,三类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
二、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新洲、黄陂区范围内(不含已由开发区托管地区)的宅基地区位及其补偿价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制订,报市物价局、市国土局批准。
三、本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
标准调整将根据武汉市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修定。
二OO四年五月十七日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计算公式----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计算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有什么区别?两类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不一样。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款计算公式:合法房屋建筑面积X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区位综合平均价格+房屋重置价格)。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款计算公式:合法宅基地面积X区位价格+合法房屋建筑面积X房屋重置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由有资格的估价机构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产生。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土地的区位价格是由政府规定,今年6月1日,武汉市物价局、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标准的通知》,按照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环路将宅基地分为三类,其中二环以内区域为一类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为2280元/平方米;二环至三环(中环)区域为二类区,宅基地区位补偿标准为1920元/平方米;三环以外为三类区域,宅基地区位补偿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实施细则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实施细则二房屋拆迁补偿方案为确保工程项目征用、收回土地和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妥善安置、补偿被拆迁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引用标准: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三( 《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 四( 《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五( 《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3号);六( 《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4号);七( 《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武土资耕[2004]317号);八( 《关于制定我市中心城区房屋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等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5]75号);九( 《关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增加房屋拆迁补助费的通知》(武规拆字[2003]14号);十( 《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5]11号)。
十一.《关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标准的通知》十二.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监控管理规定>的通知》十三.《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十四.《武汉市房屋分类分等标准》十五.《武汉市房屋成新率评定标准》(二) 被拆迁房屋整体状况介绍:被拆迁房屋位于硚口区汉丹铁路以北500米处,邻近长风大道,东面古田二路,西面古田一路,北面三环线,南面江发路.周边环境:周围的主要建筑及单位有长丰乡政府,华美超级娱乐渡假村,长丰机械厂,华泰汽车修配厂,长丰通讯设备厂,市三印万达分场,市煤气管道变电站等。
湖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湖北省拆迁政策)
湖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湖北省拆迁政策)湖北省拆迁赔偿标准1、拆迁补偿标准如下(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3、湖北省拆迁货币补偿方式:(一)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4、湖北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目前达到了4万元每亩的补偿,不同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会根据当地的政府文件,落实具体的补偿标准,相关的征地补偿文件也会进行公开,被征地人留意就可以了。
2023年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湖北省拆迁补偿政策如下:旱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6万元。
2、第八条各类温室的补偿标准分别为:(一)砖石结构围墙,骨架为钢筋或角铁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60元补偿;有取暖设施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75元补偿。
(二)砖石结构围墙,骨架为竹竿、塑料盖顶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40元补偿。
3、法律主观:最新的湖北省农村土地补偿标准中第一条:(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1、湖北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目前达到了4万元每亩的补偿,不同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会根据当地的政府文件,落实具体的补偿标准,相关的征地补偿文件也会进行公开,被征地人留意就可以了。
2、湖北省拆迁补偿政策如下:旱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6万元。
武汉地区拆迁补偿方案
武汉地区拆迁补偿方案1. 引言拆迁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武汉地区作为中国重要的城市之一,也面临了大规模拆迁的挑战。
为了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武汉地区制定了拆迁补偿方案,以合理的方式补偿被拆迁户的损失。
本文将介绍武汉地区拆迁补偿方案的主要内容。
2. 拆迁补偿范围武汉地区的拆迁补偿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补偿:2.1 房屋补偿根据武汉地区的拆迁政策,被拆迁户将获得新房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类型、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计算。
新房的选择由被拆迁户自行决定,可以选择购买商业房产或者选择在其他地区购买住房。
2.2 经济补偿被拆迁户还将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于弥补因拆迁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经济补偿的计算主要考虑了被拆迁户的房屋价值、地段因素等因素。
2.3 生活补偿生活补偿包括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搬家费用等方面的补偿。
被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将得到有效的补偿。
3. 拆迁补偿程序武汉地区的拆迁补偿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3.1 拆迁通知政府部门会提前发布拆迁通知,通知被拆迁户需要进行拆迁并提供相应的补偿。
拆迁通知中将明确拆迁时间、补偿标准等信息。
3.2 补偿协商被拆迁户可以与政府部门进行补偿协商,以确定合理的补偿方式和金额。
补偿协商是双方充分沟通、协商的过程,旨在达成共识。
3.3 补偿协议签订在补偿协商达成一致后,被拆迁户和政府部门将签订补偿协议,明确各项补偿事项。
补偿协议是双方共同遵守的合同,确保双方权益的得到保障。
3.4 补偿发放根据补偿协议,政府部门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被拆迁户发放补偿款项。
被拆迁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合理支配这些补偿款项。
4. 拆迁补偿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争议和问题。
为了避免和解决这些问题,武汉地区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4.1 补偿标准争议被拆迁户和政府对于补偿标准可能存在不同的看法。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在评估结果基础上进行协商。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23•【字号】武政规〔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武政规〔202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规范全市征地补偿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经研究,现将该《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标准补偿范围为武汉市辖区内被征收集体土地中农用地、未利用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
二、本标准参照有关部门发布的建筑材料价格、苗木价格、农产品价格等制定,为武汉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基准。
三、本标准由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标准两个部分构成。
地上附着物涉及17项,包括大棚、粪坑、水井、晾晒场、仓房、看护房、沟渠、农村道路、硬化池塘等;青苗涉及26项,包括蔬菜作物、粮食作物、油料作物、乔木林、竹林、灌木、苗圃、疏林地、未成林地、鱼类等。
四、因品种、品质、规格等导致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以及本标准未列入的项目,可采取协商定价或者市场评估等方式确定相应补偿价格。
五、各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标准,制定本辖区或者项目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六、在本标准实施之前,已与被征地单位或者个人签订补偿协议的,可按照原协议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七、武汉市国有农用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参照本标准执行。
八、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为3年。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23日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一、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注:1.温室大棚等补偿标准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2.水井补偿价格按照深度3米计算,深度有变化的,可适当增减;3.农村道路(碎石路、水泥混凝土路、石灰煤渣路)补偿价格按照路面厚度20厘米计算,厚度有变化的,可适当增减;4.硬化池塘补偿价格为补偿池塘建设费用,不含池塘养殖物补偿费。
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22年)
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22年)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04•【字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施行日期】2022.10.0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土地资源正文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2年12月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自2013年1月10日起施行经2016年10月1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一次修改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经2022年10月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第二次修改自2022年10月4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征收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与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公安、城管、工商、民政、教育、审计、监察、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负责组织处理房屋拆迁遗留问题。
区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受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实施其管理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武汉市 拆迁补偿标准
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
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城市拆迁过程中,对于被征收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武汉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首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武汉市对于被征收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过渡补助和安置补助。
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包括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面积、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
过渡补助是指在拆迁过程中,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和生活补助。
安置补助是指对于被征收房屋的安置补助金,用于购买新房或者安置在新的住房中。
其次,根据《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武汉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还规定了不同类型房屋的补偿标准。
对于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城中村改造房等不同类型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着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同时,针对不同的拆迁对象,如个人、企业等,也有着相应的补偿标准。
再次,武汉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还规定了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补偿金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金应当在拆迁协议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到位。
总之,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是在城市拆迁过程中的重要规定和要求,对于被征收房屋的拆迁补偿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旨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和个人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拆迁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
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
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武汉市的拆迁工作也在不断进行中。
在进行拆迁时,对于被拆迁户的补偿标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对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于被拆迁户了解自己的权益。
首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武汉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有着明确的
规定。
在拆迁补偿中,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过渡补助和安置补助三个方面。
房屋补偿方面,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进行评估,对于居民自有住房的
补偿标准一般为市场价值的一定比例,而对于租赁住房的补偿标准则是按照租金的一定倍数进行计算。
此外,对于商业用房、厂房等不同性质的房屋也有相应的补偿标准。
过渡补助方面,针对因拆迁而需要搬迁的居民,武汉市也规定了过渡补助标准。
这一补助主要是为了帮助被拆迁户在搬迁过程中能够顺利过渡,包括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用、搬迁交通费用等。
安置补助方面,对于需要进行安置的被拆迁户,武汉市也有相应的安置补助标准。
这一补助主要是为了帮助被拆迁户在新的居住地重新安置,包括住房安置补助、生活补助、就业补助等。
除了以上三个方面的补偿标准外,武汉市还对于拆迁补偿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了
详细规定,包括评估、公示、协商、签订补偿协议等环节,以确保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武汉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旨在保障被拆迁户的合
法权益。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让被拆迁户对于自己的权益有更清晰的认识,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让被拆迁户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武汉拆迁补偿标准
武汉拆迁补偿标准武汉市作为中国中部重要的城市,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因此拆迁工作也日益频繁。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标准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武汉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首先,武汉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武汉市根据不同的拆迁对象和拆迁范围,对于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细化和分类,以更好地满足不同被拆迁户的需求。
例如,对于住宅拆迁补偿标准和商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区分,对于不同的房屋类型和用途给予了不同的补偿标准。
在具体的补偿标准方面,武汉市主要包括了房屋补偿、生活补助、过渡期安置等内容。
其中,房屋补偿主要包括房屋的评估价款和搬迁补助金,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确定相应的补偿金额。
生活补助主要包括临时安置补助和生活困难补助,以帮助被拆迁户顺利过渡。
过渡期安置主要是针对特殊情况下的被拆迁户,提供相应的安置措施和补助。
在执行过程中,武汉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进行了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补偿标准的执行公平、公正。
同时,武汉市还建立了相关的申诉和调解机制,为被拆迁户提供了申诉和维权的途径,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武汉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和执行,充分考虑了被拆迁户的利益,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
同时,武汉市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以更好地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为被拆迁户提供更好的保障和帮助。
希望在未来的城市建设中,能够更加人性化地处理拆迁补偿问题,让每一位被拆迁户都能够得到公平对待和合理补偿。
武汉拆迁补偿标准
武汉拆迁补偿标准
武汉市作为中国中部重要的城市,城市建设一直在不断发展和改善。
在城市建
设过程中,拆迁补偿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
因此,武汉市政府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武汉市规定了拆迁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政府将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居住年限、房屋类型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商业用房和工业用房的拆迁,也有相应的补偿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其次,武汉市政府还规定了拆迁补偿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一般情况下,政府会
在拆迁协议签订后的一个月内,将补偿款项支付给被拆迁人。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政府也会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以减轻被拆迁人的经济压力。
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加快拆迁进程,保障被拆迁人的正当权益。
此外,武汉市政府还规定了拆迁补偿的异议处理程序。
如果被拆迁人对政府的
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政府将组织专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这一规定的制定,有效地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因补偿标准不合理而引发的纠纷和争议。
总的来说,武汉市政府对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
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希望在今后的城市建设中,武汉市政府能够进一步完善拆迁补偿标准,为广大市民营造更加公平合理的拆迁环境。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实施细则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实施细则二房屋拆迁补偿方案为确保工程项目征用、收回土地和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妥善安置、补偿被拆迁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引用标准: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三( 《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 四( 《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五( 《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3号);六( 《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4号);七( 《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武土资耕[2004]317号);八( 《关于制定我市中心城区房屋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等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5]75号);九( 《关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增加房屋拆迁补助费的通知》(武规拆字[2003]14号);十( 《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5]11号)。
十一.《关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标准的通知》十二.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监控管理规定>的通知》十三.《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十四.《武汉市房屋分类分等标准》十五.《武汉市房屋成新率评定标准》(二) 被拆迁房屋整体状况介绍:被拆迁房屋位于硚口区汉丹铁路以北500米处,邻近长风大道,东面古田二路,西面古田一路,北面三环线,南面江发路.周边环境:周围的主要建筑及单位有长丰乡政府,华美超级娱乐渡假村,长丰机械厂,华泰汽车修配厂,长丰通讯设备厂,市三印万达分场,市煤气管道变电站等。
武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武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数量经向家尾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乡(镇)⼈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鉴证,被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数量如下:需要安置的农业⼈⼝数量为0⼈。
以上调查的种类和数量以实际签订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结果为准。
⼆、区⽚综合地价(或统⼀年产值)(⼟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付对象和⽀付⽅式根据《省⼈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年产值标准和区⽚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综合地价(或统⼀年产值)标准为318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245.337万元。
⽀付对象为向家尾村委会,⽀付⽅式为:⾃征地补偿安置⽅案批准之⽇起90⽇内以转账⽅式直接⽀付。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补偿⽀付⽅式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采取协商定价的⽅式予以补偿。
⽀付⽅式为:⾃征地补偿安置⽅案批准之⽇起90⽇内以转账⽅式直接⽀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付给个⼈。
四、农业⼈员的具体安置途径根据向家尾村村委会出具的相关材料,农业⼈员的具体安置途径为:该项⽬⽆安置⼈员五、关于被征地范围集体⼟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向家尾村集体⼟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案》涉及村民利益,该⽅案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以上组织成员参加讨论,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员的过半数同意。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向家尾村集体⼟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案》,须经街(乡、镇)政府审核,报区城乡统筹办(或区政府确认的相关部门)备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公布《向家尾村集体⼟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案》。
被征地范围集体⼟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标准,不得低于《市物价局市国⼟资源管理局关于征⽤集体所有⼟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3号)、《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4号)所规定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武汉市)
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武汉市)农村拆房补偿标准其中房屋的补偿标准因房屋的结构有所差异,楼房(两层以上)拆迁补偿费是以3300元/平方米;预制砖砼结构2800/平方米;砖瓦房屋2400/平方米;草房1900/平方米。
除了房屋以及院内土地的补偿,还有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如下:草房。
每平方1900元;砖瓦房。
每平方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
每平方2800元;楼房(两层以上)。
每平方3300元。
农房拆迁补偿的组成:房屋补偿。
⑥农村拆迁的时候还会产生异地安置补助费,通常每户是2万元左右。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来看,如果土地被征用,那是需要给予相应补偿的。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而农村房屋属于农民朋友自己的私有财产,房屋的所有补偿归村民自己所有。
1、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如下:草房。
每平方1900元;砖瓦房。
每平方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
每平方2800元;楼房(两层以上)。
每平方3300元。
农房拆迁补偿的组成:房屋补偿。
2、备注: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3、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最新标准是多少(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
浙江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1、计算后补偿标准一类区域每月每户不足480元的,按480元计发;二类区域每月每户不足400元的,按400元计发;其他区域每月每户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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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拆迁由于涉及到补偿问题,因此时常发生金钱纠葛,以下一些拆迁补偿标准仅供参考,避免动迁纠纷的发生。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房屋拆迁各补偿费种类及计算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篇2]农村房子是有房产证的,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规定于《房屋登记办法》中,在盖房子的时候要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房屋盖好之后,用这两个证去房管所换取房产证。
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涉及拆迁政策以及拆迁补偿,具体规定于《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核心内容:房屋拆迁法补偿法律规定有哪些?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针对拆迁补偿与安置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关于拆迁补偿的规定如下:第三章拆迁补偿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因地方、地段不同,标准也有所不同,以下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当地拆迁办。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
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
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
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九、建筑、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根据结构年限而定,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补偿费包括人工费、材料损失费、装饰费等,具体拆迁补偿标准如下:(一)房屋拆迁补偿重置价格标准详见附表1。
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房屋类别价格(元/㎡)主要条件框架610钢筋砼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局部框架550底层框架或内部框架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砖混460砖混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砖木310砖木结构、钢(木)门窗、内外抹灰、木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木220木结构、钢(木)门窗、木楼地面、水电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简易结构70简易砖、木(竹)结构、木门窗、内外抹灰、其他楼地面、水电设施,每缺一项扣除10元/㎡。
备注一、由于农村一般无小区配套,因此上述房屋重置价格不包括小区配套设施费,若确实有则应加上100元/㎡。
二、房屋具体价格按评估确定。
三、房屋成新率:1.有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的或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的房屋,折旧评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给予折旧,年折旧率 1.4%,最大折旧率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