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图国家标准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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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型 粗实线
细虚线 粗虚线 细点划线
粗点划线 细双点划线
一般应用 .4 螺纹牙顶线 .5 螺纹长度终止线 .6 齿顶圆(线) .7 表格图,流程图中的主要表示线 .8 系统结构线(金属结构工程) .9 模样分型线 .10 剖切符号用线 .1 不可见棱边线 .2 不可见轮廓线 .1 允许表面处理的表示线 .1 轴线 .2 对称中心线 .3 分度圆线 .4 孔系分布的中心线 .5 剖切线 .1 限定范围表示线 .1 相邻辅助零件的轮廓线 .2 可动零件极限位置的轮廓线 .3 中心线 .4 成形前轮廓线 .5 剖切面前的结构轮廓线 .6 轨迹线 .7 毛坯图中制成品的轮廓线 .8 特定区域线 .9 延伸公差带表示线 .10 工艺用结构的轮廓线 .11 中断线 .
见轮廓线绘制,见图29。
图28 透明件的画法 .
图29 供观察用的透明件的表示
3.12 运动件 在装配图中,运动零件的变动和极限状态,
用细双点画线(No.05.1线型)表示,见图30。
图30 运. 动件的表示
3.13 成型零件和毛坯件
允许用细双点画线(NO.05.1线型)在毛坯图中 画出完工零件的形状,或者在完工零件图上画出毛坯 的形状,见图31、图32。
标注局部视图时,通常在其上方用大写的拉丁 字母标出视图的名称,在相应视图附近用箭头指 明投射方向,并注上相同的字母,见图2。当局部 视图按基本视图配置,中间又没有其它图形隔开 时,则不必标注,见图1。
.
3.2 相邻的辅助零件与特定区域
3.2.1 相邻的辅助零件用细双点画线(NO.05.1线型) 绘制。相邻的辅助零件不应覆盖为主的零件,而可 以被为主的零件遮挡,见图7、图8,相邻的辅助 零件的剖面区域不画剖面线。
0.7
2
2
1
* 优先采用的图线组别
.
二、剖面符号(GB4457.5-84)
1. 剖面符号见表
金属材料 (已 有 规 定 剖 面 符 号 者 除 外 )
线圈绕组元件
转 子 ,电 枢 ,变 压 器 和 电抗器等的迭钢片
非金属材料 (已 有 规 定 剖 面 符 号 者 除 外 )
型 砂 ,填 砂 ,粉 末 冶 金 ,砂 轮 , 陶 瓷 刀 片 ,硬 质 合 金 刀 片 等
.
2.8 当绘制结合 件的图样时, 各零件的剖面 符号应按2.7 条的规定绘制。 如右三图:
.
当绘制结合 件与其它零件 的装配图时, 如结合件中各 零件的剖面符 号相同,可作 为一个整体画 出。如不相同, 则应分别画出。
.
2.9 由不同材料嵌入或粘贴在 一起的成品,用其中主要材 料的剖面符号表示。例如: 夹丝玻璃的剖面符号,用玻 璃的剖面符号表示;复合钢 板的剖面符号,用钢板的剖 面符号表示。
I 2:1 I I
.
3.7.3 必要时可用几个图形来表达同一个被放大部 位的结构,见图23。
A AA
B
2.5:1
A
2.5:1
B
图23 用几个图形表达同一个被放大部位的局部放大图画法
.
3.8 初始轮廓 当有必要表示零件成形前的初始轮廓时,应用细
双点画线(NO.05.1线型)绘制,见图24。
图 24 初 始 轮 廓 的 表 示
2. 图线宽度和图线组别
在机械制图中采用粗细两种线宽,它们之间 的比例为2:1
线型组别
与线型代码对应的线型宽度 01.2,02.2,04.2 01.1,02.1,04.1,05.1
0.25
0.25
0.13
0.35
0.35
0.18
0.5*
0.5*
0.25
0.7*
0.7*
0.35
1
1
0.5
1.4
1.4
.
图18 对称的重复结构的画法(二)
图19 不对称的重复结构的画法
.
3.7 局部放大图
3.7.1 局部放大图——将机件的部分结构,用大于原形图所 采用的比例画出的图形。
局部放大图可画成视图,也可画成剖视图、断面图, 它与被放大部分的表示方法无关,见图20。局部放大图 应尽量配置在放大部位的附近。
.
2.4 如仅需画出 剖视图中的一 部分图形,其 边界又不画波 浪线时,则应 将剖面线绘制 整齐。
.
2.5 在零件图中也可以用涂色代替剖面符号。 2.6 木材、玻璃、液体、叠钢片、砂轮及硬质
合金刀片等剖面符号,也可在外形视图中画 出一部分或全部作为材料的标志。
.
2.7 在装配图中,相互邻接的金属零件的剖面线, 其倾斜方向应相反,或方向一致而间隔不等。 同一装配图中的同一零件的剖面线方向相同、 间隔相等。 除金属零件外,当各邻接零件的剖面符号相同 时,应采用疏密不一的方法以示区别。
图中 相同的零、部件应编写同样的序号。 1.3装配图中零、部件的序号,应与明细栏(表)中
的序号一致。 ▪ 2. 序号的编排方法
2.1 装配图中编写零、部件序号的通用表示方法有 以下三种:
.
2.1.1 在指引线的水平线(细实线)上或圆(细实线)内 注写序号,序号字高比该装配图中所注尺寸数字高度 大一号 。
2.1.2 在指引线附近的水平线(细实线)上或圆(细实线) 内注写序号,序号字高比该装配图中所注尺寸数字高 度大两号。
2.1.3 在指引线附近注写序号,序号字高比该装配图中所 注尺寸数字高度大两号。
10
10
10
10 10
.
❖ 2.2 同一装配图中编写序号的 形式应一致。
2.10 在装配图中,宽度小于或 等于2mm的狭小面积的剖面, 可用涂黑代替剖面符号。如 果是玻璃或其它材料,而不 宜涂黑时,可不画剖面符号。
当两邻接剖面均涂黑时,两 剖面之间应留出不小于 0.7mm的空隙。见右下图。
.
不小于0.7 mm
三、图样画法 视图(GB/T4458.1-2002)
3.1 局部视图
图12 过渡线的画法
.
3.4 平面画法
为了避免增加视图,剖视图或断面图, 可用细实线(NO.01.1线型)绘出对角线 表示平面,见图13、14。
图 13 轴 上 的 矩 形 平 面 画 法
.
图 14 锥 形 平 面 画 法
3.5 断裂画法 较长的机件(轴、杆、型材、连杆等)沿长度
方向的形状一致或按一定规律变化时,可断开绘制, 其断裂边界用波浪线(NO.01.1线型)绘制,见图 15、16。断裂边界也可用双折线(NO.01.1线型) 或细双点画线(NO.05.1线型)绘制。
.
3.9 弯折线 弯折线在展开图中应用细实线(NO.01.1线型)
绘制,见图25。
展开
图25 弯折线的表示
.
3.10 较小斜度和锥度结构
机件上斜度和锥度等较小的结构,如在一个 图形中已表达清楚时,其他图形可按小端画出, 见图26、27。
图26 较小锥度的画法
.
图27 较小斜度的画法
3.11 透明件 透明材料制成的零件应按不透明绘制,见图28。 在装配图中,供观察用的透明材料后的零件按可
45°
.
45°
当图形中的主要轮廓
线与水平成45°时, 该图形的剖面线应画 成与水平成30°或 60°的水平线,其 倾斜的方向仍与其它 图形的剖面线一致。
A
A
30°
AA
45°
.
2.2 相邻辅助零件(或部件),一般不画剖面符号。 当需要画出时,仍按前面的规定绘制。
.
2.3当被剖部 分的图形面 积较大时, 可以只沿轮 廓的周边画 出剖面符号。
见图10、图11。不可见相贯线用细虚线 (NO.02.1线型)绘制。
图10 相贯线的画法
.
相贯线的简化画法按GB/T16675.1的规定,见 图11。但当使用简化画法会影响对图形的理解 时,则应避免使用。
图11 相贯线的简化画法
.
过渡线应用细实线(NO.01.1线型)绘制, 且不宜与轮廓线相连,见图12。
一个零件图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图形相同的 视图,可以只画出一个视图,并用箭头、字母和数 字表示其投射方向和位置,见图37、38。
A 1 ,A 2
A1
A2
图 37 两 个. 相 同 视 图 的 表 示
A1,A2 A2
A1
图38 两个图形相同的局部视图和斜视图的表示
.
3.18 镜像零件 对于左右手零件或装配件,可用一个视图表示,
图 31 在 毛 坯 图 中 表 示 完 工 零 件 的 画 法
.
图 32 在 完 工 零 件 图 上 表 示 毛 坯 的 画 法
3.14 分隔的相同元素的 制成件
分隔的相同元素的
制成件,可局部地用细 实线(NO.01.2线型) 表示其组合情况,见图 33。
图33 分隔的相同元素的组合的表示
3.15 网状结构
玻璃及供观察用的其它 透明材料

纵剖面
横剖面 材
木质胶合板 (不 分 层 数 )
基础周围的泥土
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筛 网 ,过 滤 网 等 )


.
2.剖面符号的画法
2.1 在同一金属零件的零件图中,剖视图、剖面 图的剖面线,应画成间隔相等、方向相同而且 与水平成45°的平行线。
A
A
45°
AA
A
A
图1 按基本视图配置的局部视图
.
A A B
B
图2 按向视图配置的局部视图
.
图 3 按 第 三 角 画 法 配 置 的 局 部 视 图 (一 )
图 4 按 第 三 角 画 法 配 置 的 局 部 视 图 (二 )
.
图 5 按 第 三 角 画 法 配 置 的 局 部 视 图 (三 )
.
画局部视图时,其断裂边界用波浪线 (NO.01.1线型)或双折线(NO.01.1线型)绘制, 见图1中的俯视图和图2中的A向视图。当所表示 的局部视图的外轮廓成封闭时,则不必画出其断 裂边界线,见图2中的B向视图。
第三部分 机械制图国家标准
一、图样画法 图线(GB/T4457.4-2002)
1.线型及其应用
代码No. 01.1
线型 细实线
波浪线
双折线
01.2
粗实线
一般应用 .1 过渡线 .2 尺寸线 .3 尺寸界线 .4 指引线和基准线 .5 剖面线 .6 重合断面的轮廓线 .7 短中心线 .8 螺纹牙底线 .9 尺寸线的起止线 .10 表示平面的对角线 .11 零件成型前的弯折线 .12 范围线及分界线 .13 重复要素表示线,例如:齿轮的齿根线 .14 锥形结构的基面位置线 .15 叠片结构位置线,例如:变压器叠钢片
.16 辅助线
.17 不连续同一表面连线 .18 成规律分布的相同要素连线 .19 投影线 .20 网格线 .21 断裂处边界线;视图与剖视图的分界线 .22 断裂处边界线;视图与剖视图的分界线 .1 可见棱边线 . .2 可见轮廓线 .3 相贯线
代码No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1.2
02.1 02.2 04.1
04.2 05.1
图 7 相 邻 辅 助 零 件 的 表 示 (一 )
.
图 8 相 邻 辅 助 零 件 的 表 示 (二 )
3.2.2 当轮廓线无法明确绘制时,则其特定 的封闭区域应用细双点画线(NO.05.1线 型)绘制,见图9。
(铭牌)
图9 轮廓表示
.
3.3 表面交线 可见相贯线用粗实线(NO.01.2线型)绘制,
并按GB/T 16675.1在图形下方注写必要的说明,见图 39。
零 件 1(LH)如 图 零 件 2(RH)对 称
图 39 镜 像 零 件 的 表 示
.
四、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及其编排方法 (GB/T4458.2-2003)
▪ 1. 一般规定 1.1装配图中所有的零、部件都必需编写序号。 1.2装配图中一个部件只可编写一个序号;同一装配
滚花、槽沟等网状
结构应用粗实线 (NO.01.2线型)完全 或部分地表示出来,见 图34。
.
图34 网状结构的画法
3.16 纤维方向 材质的纤维方向和轧制方向,一般不必示出,
必要时,应用带箭头的细实线(NO.01.1线型)表 示,见图35、36。
图35 纤维方向的表示. 图36 轧制方向的表示
3.17 零件图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视图的表示
图 15 断 裂 画 法 (一 )
.
3.6 重复结构要素 零件中成规律分布
的重复结构,允许只 绘制出其中一个或几 个完整的结构,并反 映其分布情况。重复 结构的数量和类型的 表示应遵循 GB/T4458.4中的有关 要求。
对称的重复结构用 细点画线(NO.04.1线 型)表示各对称结构 要素的位置,见图17、 图18。不对称的重复 结构则用相连的细实 线(NO.01.1线型)代 替,见图19。


A
A

AA

4:1
2:1
图20 有几个被放大部分的局部放大图画法 .
当机件上被放大的部分仅一个时,在局部放大 图的上方只需注明所采用的比例,见图21。
2:1 图21 仅有一个被放大部分的局部放大图画法
.
3.7.2 同一机件上不同部位的局部放大图,当图形 相同或对称时,只需画出一个,见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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