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 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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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大纲

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大纲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共20 分)1.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用货币、实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也可出资的是【】A 、个人信用B 、名誉权C 、劳务D 、商誉2.合伙企业赖以存在的法律基础是【】A 、工商登记注册B 、各合伙人完成出资C.、各合伙人协商一致 D 、各合伙人之间订立的合伙协议3.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A 、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B、其他债权C、借贷债券 D 、抵押权4.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经合伙人同意,通过的具体人数为【】A 、全体合伙人B、 2/3 以上合伙人C、半数以上合伙人 D 、合伙执行人5.甲、乙、丙三人于2007 年 10 月投资设立 A 普通合伙企业, 11 月 1 日甲在与 B 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A 、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B 、甲的出质行为无效C、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D、甲的出质行为需要经过乙和丙的一致同意6.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是【】A 、决定减少注册资本B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C、聘任或解聘董事 D 、修改公司章程7.以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说法正确的是【】A、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B、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可被分为不等额的股份C、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一定高于有限责任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必须分为等额的股份8.设立外资企业时,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决定是否批准的时间为【】A、30 天B、45天C、60 天D、90天9.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财产的【】A 、利润B 、资本公积金C、盈余公积金 D 、法定公积金10.下列有关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说法,错误的是【】A、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B、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C、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企业对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无任何自主权D、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1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以实物出资,作价金额不实,应补交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A 、赔偿责任B、违约责任C、连带责任 D 、填补责任1.C2.D3.A4.A5.B6.B7.D8.D9.B10.C11.A12.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的特殊规定是【】A 、不设股东会B 、不设监事会C、董事会和经理只能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任命D、公司重大事项只能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任命1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为【】A 、 3~13B 、5~13C 、3~19D 、 5~1914.公司合并应该由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告的时间为【】A、10 日B、30日C、60日D、90 日15.经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其登记主管机关为【】A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B 、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C、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C 、该国务院授权部门16.属于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是【】A 、股份两合公司B 、两合公司C 、无限公司D 、股份有限公司17.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规定的主体是【】A 、发起人B 、首批股东C 、股东大会D 、董事会18.下列关于分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A 、分公司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B、分公司对外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C、分公司又被称为子公司 D 、分公司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公司19.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行使审议决定权的事项是【】A 、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B 、劳动保护措施C、奖金分配方案 D 、职工培训方案20.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通过的董事会人数必须是全体董事人数的【】A、1/3 以上 B 、过半数C、 2/3 以上D、3/4 以上12. A13. D14. B15. A16. D17.B18. D19. A20. B二、改错题(每小题 2 分,共18 分)21.甲、乙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 B ,现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甲、乙任何一人清偿全部债务。

自考江苏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串讲全教材知识点汇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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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重点重点重点重点重点次重点次重点次重点次重点一般一般一般一般一般一般一般考试题型题型名词解释案例分析合计题量20题9题4题5题1题1题40题分值20分18分12分30分10分10分100分考试形式150分钟60考核目标题型举例1)。

2)。

题型举例12题型举例12题型举例12题型举例52005年716题型举例(1(2题型举例应试指导➢➢应试指导学习建议12345谢谢本章考点归纳考点1考点2考点3考点4考点5考点1 企业、公司的概念12(1(2(3考点1 企业、公司的概念123考点2 企业的基本分类123412312考点3 典型的企业类型123考点4 非典型的企业类型12(1(2考点4 非典型的企业类型3(1(2考点4 非典型的企业类型3(3(4指2考点4 非典型的企业类型4考点5 企业法的概念及特征(1(2(3规范例题【正确答案】例题【参考答案】谢谢本章考点归纳考点1考点2考点3考点4考点5考点6考点7考点1 企业登记的概念与特征1234考点2 企业登记的作用与意义考点3 企业登记的立法现状考点4 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与管辖考点5 企业登记的种类例题)A.B.C.D.【正确答案】A考点6 企业登记的程序考点7 企业登记的效力1212例题)A.B.C.D.【正确答案】C谢谢本章考点归纳考点1考点2考点3考点4考点5考点1 企业名称的概念及特征123456考点2 企业名称的构成1234考点3 我国企业名称选定的立法规定123456例题)ABCD【正确答案】A考点4 企业名称权的概念及特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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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考试大纲高纲1447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11002 公司法与企业法南京财经大学编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是江苏省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本科段必修课,该课程主要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的性质、种类、法律地位,公司的人格,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程序,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立及各个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和职权,公司资本制度,股份和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等公司法律制度。

学习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应着重学习其基本理论以及重要的法律、法规,尤其应注意培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Ⅱ、考试目标(考核知识点、考核要点)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概述(二)企业的分类(三)企业法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的概念与特征2、领会:(1)按照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不同划分的法律依据、种类、现实意义和缺陷(2)按企业的规模大小划分企业(3)按照企业活动的领域划分企业(4)按企业的资产是否包含涉外因素划分企业(5)企业法的概念与历史沿革第二章企业法律形式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法律形式的概念(二)几种主要的企业法律形式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2、领会:企业法律形式选择第三章企业设立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设立的概念和条件(二)企业设立审批制度(三)企业设立登记(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五)设立企业的法律责任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设立登记的意义2、领会:企业设立的原则、企业设立登记管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应用:企业名称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四章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独资企业的设立(二)独资企业的性质与一人公司(三)独资企业业主的权利与企业管理二、考核要求1、识记:独资企业的概念、独资企业的特征、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2、领会: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异同3、应用:独资企业的运营管理第五章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与法律地位(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与合伙事务的执行(四)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之关系(五)入伙、退伙及合伙人地位的特别变动(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二、考核要求1、识记: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入伙、退伙、声明退伙、法定退伙、除名退伙等的概念、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2、领会: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合伙人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几项特别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对第三人就企业财产主张权利的限制、入伙产生的法律后果、退伙产生的法律后果、合伙人地位特别变动的后果、声明退伙、法定退伙、除名退伙的理由3、应用: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几项特别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对第三人就企业财产主张权利的限制、入伙产生的法律后果、退伙产生的法律后果、合伙人地位特别变动的后果、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如何承担责任第六章有限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征(二)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三)普通合伙人的法律地位(四)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五)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及合伙人身份的转换二、考核要求1、识记: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2、领会:普通合伙人的法律地位、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及合伙人身份的转换3、应用: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身份的转换第七章国有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国有企业法概述(二)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和经营权(三)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考核要求1、识记:国有企业的概念、国有企业的特征、国有企业法的特征2、领会:国有企业的权利、厂长经理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及职权、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第八章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二、考核要求领会:城镇集体企业的法律地位、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地位、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第九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概述(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与治理结构(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及几项特殊制度(四)外资企业的特征与组织形式(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二、考核要求1、识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概念及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概念及特征、外资企业概念及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利益分配与资产归属2、领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立的审核批准第十章公司与公司法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概念(二)公司的特征(三)公司的种类(四)公司法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概念、股份有限公司概念、公司法的特征2、领会: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从股东承担责任的形式角度划分公司类型、依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划分公司类型、依股份是否允许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划分公司类型、按照公司注册国籍划分公司类型、依据公司间的持股关系划分公司类型、从公司内部管辖系统划分公司类型第十一章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制度概览一、考核知识点(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股东权(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五)一人公司(六)国有独资公司二、考核要求1、识记: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一人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股东会的概念、监事会的概念、监事会的职权、一人公司的制度要点2、领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章程的内容、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出资证明书的性质、股东权的主要内容、股东的义务、股东权的救济制度、股东会的会议制度、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董事的资格、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3、应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会的会议制度、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董事的资格、监事会的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职权第十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与回购一、考核知识点(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理基础(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外部转让(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二、考核要求1、识记:股东权的概念、公司股权回购的概念2、领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及外部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的情形第十三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股东一、考核知识点(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二、考核要求1、识记: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发起设立的概念、募集设立的概念、创立大会的职权、发起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2、领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章程的内容3、应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方式第十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一、考核知识点(一)概述(二)股东大会(三)董事会与经理(四)监事会(五)上市公司治理特别规定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股东大会的概念、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累计投票制、独立董事的概念2、领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3、应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决议、上市公司治理特别规定第十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与股份一、考核知识点(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三)股份的发行与转让(四)上市公司二、考核要求1、识记:注册资本的概念、授权资本的概念、股份的概念、股票的概念、新股发行的概念、股票上市的条件、上市公司的概念2、领会:股份的法律性质、股份的种类、股票的记载事项、股票的发行价格、股份转让的基本原则、股票上市的条件3、应用:股份转让的基本原则、股票上市的条件第十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与责任一、考核知识点(一)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公司的义务(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公司的责任(三)针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派生诉讼法律制度二、考核要求1、识记:我国公司法对忠实义务的规定、派生诉讼的概念2、领会:我国公司法对派生诉讼的相关规定3、应用:我国公司法对忠实义务的规定第十七章公司债券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二)公司债券的种类(三)公司债券的发行(四)公司债券的清偿与转让(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券的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2、领会: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3、应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第十八章公司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公积金(二)公司的股利分配二、考核要求1、识记: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的用途、股利分配的原则2、领会: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的用途第十九章公司代理与分支机构及外国公司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二)外国公司二、考核要求1、领会: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分公司的特征、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第二十章母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关系一、考核知识点(一)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概念(二)母子公司间法律关系的特征(三)对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二、考核要求识记:公司法对子公司的规定、母子公司间法律关系的特征、法律许可的母子公司关系产生方式第二十一章公司的变更与分立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变更(二)公司的分立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分立2、领会:公司注册事项的变更、公司分立的程序、公司分立后债务清偿第二十二章公司的合并与收购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合并的法律规制二、考核要求领会:公司合并的种类、公司合并的程序第二十三章公司人格否认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含义(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人格否认的含义、公司人格否认的制度特征、公司人格否认的判断依据2、领会: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内容第二十四章公司重整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重整的概念(二)重整计划二、考核要求识记:公司重整的概念、重整计划的制定第二十五章企业解散与清算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解散制度(二)企业清算制度(三)企业注销登记制度二、考核要求1、识记: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事由、公司解散事由2、领会:企业清算的程序、企业的注销登记Ⅲ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一、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是递进等级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基本含义是: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意义,并能正确地认知和表述。

2023年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复习讲义

2023年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复习讲义

独资公司一、名词解释独资公司:依照〈个人独资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二、简答独资公司特性:1、独资公司的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2、业主对公司的事务有绝对的控制和支配权;3、公司的所有资产,涉及公司经营所获得的利润归业主个人所有;4、公司虽然有自己的名称和商号,并以公司名义领取营业执照和开展营业活动,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但他无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特殊形态;5、业重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6、独资公司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公司经营和收入可看做是业主的经营和收入,由业主个人缴纳各种税收;7、独资公司由于公司的存在和业主的民事人格不可分割,公司随业主的去世而结束。

独资公司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6、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7、股份转让让权和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8、剩余财科的分派请求权。

股东会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派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的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派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也职权。

自考公司法与企业法重点纲要

自考公司法与企业法重点纲要

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时宜。

?什么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

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一般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重大人士变动、调整股利政策等。

股东权?股东权是基于股东资格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通常包括:重大事项表决权;选举公司董事权、监权;管理监督权;分派股利权;优先认股权;股份转让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根据股东平等原则,任何股东均享有股东权,非依法律和章程规定,任何人不得予以剥夺。

但是,股东地位平等并非其权限大小完全相同。

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股东的权限范围,通常与其责任形式相适应;股东的权利大小,一般同其出资份额相一致。

优先股??优先股首先体现在公司资产破产清算的受偿顺序方面,它是排在债权之后比普通股优先,其次它在股利分配顺序方面较普通股优先。

而且通常按事先约好的股息率发放。

再次,优先股通常在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

特点:1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2.. 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对优先股附加了很多定义,如可转换概念、优先概念、累计红利概念等3.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限财务管理中有严格限制,优先股东在一般股东大会中无表决权,但当召开会议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有关的事项时,优先股东具有表决权4.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

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重点纲要

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重点纲要

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时宜。

什么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

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一般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重大人士变动、调整股利政策等。

股东权股东权是基于股东资格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通常包括:重大事项表决权;选举公司董事权、监权;管理监督权;分派股利权;优先认股权;股份转让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根据股东平等原则,任何股东均享有股东权,非依法律和章程规定,任何人不得予以剥夺。

但是,股东地位平等并非其权限大小完全相同。

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股东的权限范围,通常与其责任形式相适应;股东的权利大小,一般同其出资份额相一致。

优先股?优先股首先体现在公司资产破产清算的受偿顺序方面,它是排在债权之后比普通股优先,其次它在股利分配顺序方面较普通股优先。

而且通常按事先约好的股息率发放。

再次,优先股通常在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

特点:1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2.. 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对优先股附加了很多定义,如可转换概念、优先概念、累计红利概念等3.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限财务管理中有严格限制,优先股东在一般股东大会中无表决权,但当召开会议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有关的事项时,优先股东具有表决权4.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

江苏自考公司法与企业法复习讲义

江苏自考公司法与企业法复习讲义

独资企业一、名词解释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二、简答独资企业特征:1、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2、业主对企业的事务有绝对的控制和支配权;3、企业的全部资产,包括企业经营所获得的利润归业主个人所有;4、企业虽然有自已的名称和商号,并以企业名义领取营业执照和开展营业活动,以企业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但他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特殊形态;5、业主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6、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企业经营和收入可看做是业主的经营和收入,由业主个人缴纳各种税收;7、独资企业由于企业的存在和业主的民事人格不可分割,企业随业主的去世而结束。

独资企业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要有合法的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的经营场所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满足其经营业务开展需要的从业人员。

普通合伙企业一、名词解释合伙企业:指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承担无限连事责任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入伙: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经全体合伙人与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退伙:是指已经取得合伙人身份的公民、法人、基他组织使其合伙人身份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和事实。

除名:是指保伙人因有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的规定或有其他重大不轨行为损害了合伙企业利闪或威胁合伙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被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开除的行为。

二、简答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的合作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定退伙的情形有哪些?法定退伙是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退伙。

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江苏)考前密押120题及答案含解析

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江苏)考前密押120题及答案含解析

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江苏)考前密押120题及答案含解析本文将为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江苏)的考生提供120道考题及答案含解析,帮助考生了解学习该门课程的考试要求,更好地准备考试。

1.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江苏)考前密押120题及答案以下是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江苏)考前密押120题及答案:1. 公司法的宗旨是( D )A. 维护社会责任感B. 破坏市场竞争C. 保护社会利益D. 实现商业利益答案:D解析:《公司法》的宗旨在于实现商业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保护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风化,维护公共利益和企业家的诚信精神。

2. 公司的职权如何分派(A)A.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B. 根据者意见C. 股东大会的决定D. 董事会的决定答案: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财务规章,公司职权必须由有关职权机构行使,不得由其他机构或个人行使。

3. 股东大会的成立包括(C)A. 限制出席股东B. 限制发表意见C. 确定占用股东比例D. 确定董事会权限答案:C解析:股东大会必须在公司登记处注册后成立,由《公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名册占股比例,确定股东必须出席的条件,以及股东出席和发表意见的权力。

4. 单一个人者最多可以拥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B)A. 50%B. 25%C. 10%D. 0.1%答案: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任何个人者最多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如超过25%,者须将其多出部分出售给其他股东或者,或把多出的部分转入注册资本。

5.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监督机构包括(A)A. 股东大会B. 公司法定代表人C. 者大会D. 经理会议答案: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者在制定和执行企业经济活动如财务活动、活动和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必须受股东大会的监督。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15.01(含答案)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15.01(含答案)

2015年1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1002 公司法与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1.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为( D )A.无限责任B.无限连带责任C.无限责任加有限责任D.以出资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2.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是( B )A.公司章程B.合伙协议C.公司的目的条款D.合伙的目的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B )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D.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4.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 A )A.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承担过错责任C.不承担责任D.承担按份责任5.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说法正确的是(D )A.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B.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活动,其权利来自于全体合伙人的授权C.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过问合伙企业的事务D.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其他合伙人可以撤销委托6.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出现以下一些情况,其中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是( D )A.发起人认购51%以上的股份后,其余部分向社会公众募集B.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C.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D.发起人共有5人,其中3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7.有限责任公司给股东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其法律性质为(C )A.设权证书B.设权证券C.证权证书D.证权证券8.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 )A.由于出现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事实上公司已经没有独立法律人格B.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C.国有独资公司可以不取得法人资格D.公司的财产与其投资者的财产无法分离9.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甲对乙、丙无需承担责任B.甲对公司无需承担责任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D.甲应补交30万元,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10.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股东人数为4人,董事会成员为13人,监事会成员为3人。

2675编号2014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试卷一到八及答案(含简答论述)精

2675编号2014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试卷一到八及答案(含简答论述)精

2014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模拟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的有( )。

A.投资人不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则不再清偿;D.以投资人家庭共有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则不再清偿。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该一定的期限为( )。

A.15日B.30日C.45日D.90日3.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乙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

乙以A企业的名义向丙购买30万元的商品。

丙不知甲对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

A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

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B.乙仅对20万元以下的交另有决定权,所以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C.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D.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丙只能要求乙支付。

4.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

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陈某进行清算;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D.由债权人中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2014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试卷三及答案

2014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试卷三及答案

2014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模拟试卷三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不能抽回出资的时间为( )A、主管机关登记之曰; B.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曰;C、缴付出资之后; D.验资以后。

2、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决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下列有关该公司清算组的组成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由人民法院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B.由公司的股东组成;C、由公司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D.由主管部门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3、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制定的主体为( )A、发起人;B.首批股东;C、股东大会;D.董事会。

4、下列事项中属于有限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是( )A、公司设立方式; B.利润分配方法;C、注册资本;D.股份数及每股金额。

5、下列事项中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是( )A、公司设立方式; B.利润分配方法;C、股东姓名、名称; D.股份数及每股金额。

6、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制定后,交由通过的组织为( )A、发起人B.创立大会C、股东大会;D董事会。

7、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

8、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办理的手续是( )A、评估作价; B.财产权转移; C、验资; D.第一次股东会确认。

9 、甲、乙、丙三人于2000年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经营半年后,丙将其股份让给丁,2002年发现甲作为出资的机器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则应当由( )A、甲补交差额,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B.甲补交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C、甲交差额,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D.甲补交差额,其他股东无任何责任。

(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主观题汇总

(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主观题汇总

目录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 (3)第二章企业登记法律制度 (4)第三章企业名称 (5)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6)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7)第六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10)第七章公司人格制度 (10)第八章公司设立制度 (11)第九章公司章程 (12)第十章资本与股份 (12)第十一章公司组织机构 (15)第十二章公司股东与股东权 (15)第十三章公司债券 (16)第十四章公司财务与会计制度 (16)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投资。

③外资企业: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特征: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由外国的投资者投资、外资企业的利润全归外国投资者,风险和亏损由外国投资者独立承担、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国的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或法律主体。

(4)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二节企业法一、企业法的概念及特征★★1、简述企业法特征包括。

(简答题)(1)企业法是主体法。

主体法特征是企业法与其他法律部门最大的区别。

(2)企业立法采取分别立法模式。

现行企业立法主要以企业所有制性质、企业法律形式和企业投资主体的国籍等为标准划分企业类型,分别进行立法,形成了并存的三种立法体系。

(3)企业立法以单行法为基本表现形式,配套庞大的其他形式的法律规范。

2、名词解释:企业法概念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调整企业活动及内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的企业立法★★1、简述反映这些企业立法成果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简答题)(1)涉及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主要法律、法规。

(2)涉及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主要法律、法规。

(3)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主要法律、法规。

(4)涉及私营企业的主要法规。

(5)涉及合伙企业的主要法律:《合伙企业法》(1997年制定,2006年修订。

2024江苏省自学考试1月份考试科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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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课件复习资料

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课件复习资料

第三章 企业名称
考点2 企业名称的构成
企业名称一般应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行政区划的名称 2、字号 3、行业或经营特点 4、企业的组织形式
第三章 企业名称
考点3 我国企业名称选定的立法规定
1、企业名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注册后,受法律保护。 2、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 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 3、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名称。必须是本企业所在 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市辖区名称除外) 4、企业名称应与企业的种类、性质相符。 5、联营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联营成员的字号,但不能使用联营成员的 企业名称,标明“联营”或者“联合”字样。 6、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分支 机构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样。
考试分析
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解题要求: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并 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范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高为( )。
A.10
B.20 C.30 D.50
2、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最低股份比例为( )。
A.5%
B.10% C.25% D.35%
4、合作社 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
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 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一章 企业与企业法
考点5 企业法的概念及特征
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调整企业活动及内部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1)企业法是主体法 (2)企业立法采取分别立法模式 (3)企业立法以单行法为基本表现形式,配套庞大的其他形式的法律 规范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单选题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单选题

单选题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的有: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清偿的,则不再清偿;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该一定的期限为( 15日)3.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乙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

乙以A企业的名义向丙购买30万元的商品。

丙不知甲对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

A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

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4.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

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由债权人中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 60日) 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6.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实施的下列行为违法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以企业的设备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7.甲、乙、丙三人于2007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l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甲的出质行为有效)8.在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时,下列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是:(自然人张某)9.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公民甲、乙、丙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可以以劳务出资)10.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D.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规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撤销委托)2.A、B、C三人同为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串讲考点资料

(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串讲考点资料

目录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 (1)第二章企业登记法律制度 (1)第三章企业名称 (2)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3)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3)第六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4)第七章公司人格制度 (4)第八章公司设立制度 (4)第九章公司章程 (4)第十章资本与股份 (4)第十一章公司组织机构 (5)第十二章公司股东与股东权 (6)第十三章公司债券 (6)第十五章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6)第十六章公司终止制度 (7)第十七章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7)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知识点名称内容一、企业、公司的概念★★★1、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企业的基本分类★★★1、按照企业所有制标准划分为:(1)国有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

(3)私营企业。

(4)混合所有制企业。

2、按照投资者承担责任方式标准可以将企业划分为:(1)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2)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3)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其相对应的企业表现形式为: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3、按照企业资本金来源标准可以将企业划分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类型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二、我国的企业立法★★1、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企业立法,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国是单一的公有制基础上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1954年《宪法》规定,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

(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这三十年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加大经济体制改革,制定、颁布了大量的以企业改革为中心的法律、法规等,逐步建立健全了企业法人制度、企业登记管理制度、企业破产制度、企业股份制等,企业法律制度的内容是我国经济改革的一个缩影、记录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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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纲1447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11002 公司法与企业法南京财经大学编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是江苏省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本科段必修课,该课程主要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的性质、种类、法律地位,公司的人格,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程序,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立及各个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和职权,公司资本制度,股份和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等公司法律制度。

学习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应着重学习其基本理论以及重要的法律、法规,尤其应注意培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Ⅱ、考试目标(考核知识点、考核要点)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概述(二)企业的分类(三)企业法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的概念与特征2、领会:(1)按照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不同划分的法律依据、种类、现实意义和缺陷(2)按企业的规模大小划分企业(3)按照企业活动的领域划分企业(4)按企业的资产是否包含涉外因素划分企业(5)企业法的概念与历史沿革第二章企业法律形式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法律形式的概念(二)几种主要的企业法律形式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2、领会:企业法律形式选择第三章企业设立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设立的概念和条件(二)企业设立审批制度(三)企业设立登记(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五)设立企业的法律责任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设立登记的意义2、领会:企业设立的原则、企业设立登记管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应用:企业名称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四章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独资企业的设立(二)独资企业的性质与一人公司(三)独资企业业主的权利与企业管理二、考核要求1、识记:独资企业的概念、独资企业的特征、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2、领会: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异同3、应用:独资企业的运营管理第五章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与法律地位(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与合伙事务的执行(四)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之关系(五)入伙、退伙及合伙人地位的特别变动(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二、考核要求1、识记: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入伙、退伙、声明退伙、法定退伙、除名退伙等的概念、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2、领会: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合伙人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几项特别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对第三人就企业财产主张权利的限制、入伙产生的法律后果、退伙产生的法律后果、合伙人地位特别变动的后果、声明退伙、法定退伙、除名退伙的理由3、应用: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几项特别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对第三人就企业财产主张权利的限制、入伙产生的法律后果、退伙产生的法律后果、合伙人地位特别变动的后果、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如何承担责任第六章有限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征(二)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三)普通合伙人的法律地位(四)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五)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及合伙人身份的转换二、考核要求1、识记: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2、领会:普通合伙人的法律地位、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及合伙人身份的转换3、应用: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身份的转换第七章国有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国有企业法概述(二)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和经营权(三)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考核要求1、识记:国有企业的概念、国有企业的特征、国有企业法的特征2、领会:国有企业的权利、厂长经理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及职权、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第八章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二、考核要求领会:城镇集体企业的法律地位、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地位、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第九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概述(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与治理结构(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及几项特殊制度(四)外资企业的特征与组织形式(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二、考核要求1、识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概念及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概念及特征、外资企业概念及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利益分配与资产归属2、领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立的审核批准第十章公司与公司法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概念(二)公司的特征(三)公司的种类(四)公司法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概念、股份有限公司概念、公司法的特征2、领会: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从股东承担责任的形式角度划分公司类型、依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划分公司类型、依股份是否允许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划分公司类型、按照公司注册国籍划分公司类型、依据公司间的持股关系划分公司类型、从公司内部管辖系统划分公司类型第十一章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制度概览一、考核知识点(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股东权(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五)一人公司(六)国有独资公司二、考核要求1、识记: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一人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股东会的概念、监事会的概念、监事会的职权、一人公司的制度要点2、领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章程的内容、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出资证明书的性质、股东权的主要内容、股东的义务、股东权的救济制度、股东会的会议制度、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董事的资格、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3、应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会的会议制度、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董事的资格、监事会的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职权第十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与回购一、考核知识点(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理基础(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外部转让(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二、考核要求1、识记:股东权的概念、公司股权回购的概念2、领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及外部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的情形第十三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股东一、考核知识点(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二、考核要求1、识记: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发起设立的概念、募集设立的概念、创立大会的职权、发起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2、领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章程的内容3、应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方式第十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一、考核知识点(一)概述(二)股东大会(三)董事会与经理(四)监事会(五)上市公司治理特别规定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股东大会的概念、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累计投票制、独立董事的概念2、领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3、应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决议、上市公司治理特别规定第十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与股份一、考核知识点(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三)股份的发行与转让(四)上市公司二、考核要求1、识记:注册资本的概念、授权资本的概念、股份的概念、股票的概念、新股发行的概念、股票上市的条件、上市公司的概念2、领会:股份的法律性质、股份的种类、股票的记载事项、股票的发行价格、股份转让的基本原则、股票上市的条件3、应用:股份转让的基本原则、股票上市的条件第十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与责任一、考核知识点(一)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公司的义务(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公司的责任(三)针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派生诉讼法律制度二、考核要求1、识记:我国公司法对忠实义务的规定、派生诉讼的概念2、领会:我国公司法对派生诉讼的相关规定3、应用:我国公司法对忠实义务的规定第十七章公司债券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二)公司债券的种类(三)公司债券的发行(四)公司债券的清偿与转让(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券的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2、领会: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3、应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第十八章公司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公积金(二)公司的股利分配二、考核要求1、识记: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的用途、股利分配的原则2、领会: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的用途第十九章公司代理与分支机构及外国公司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二)外国公司二、考核要求1、领会: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分公司的特征、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第二十章母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关系一、考核知识点(一)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概念(二)母子公司间法律关系的特征(三)对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二、考核要求识记:公司法对子公司的规定、母子公司间法律关系的特征、法律许可的母子公司关系产生方式第二十一章公司的变更与分立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变更(二)公司的分立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分立2、领会:公司注册事项的变更、公司分立的程序、公司分立后债务清偿第二十二章公司的合并与收购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合并的法律规制二、考核要求领会:公司合并的种类、公司合并的程序第二十三章公司人格否认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含义(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人格否认的含义、公司人格否认的制度特征、公司人格否认的判断依据2、领会: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内容第二十四章公司重整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重整的概念(二)重整计划二、考核要求识记:公司重整的概念、重整计划的制定第二十五章企业解散与清算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解散制度(二)企业清算制度(三)企业注销登记制度二、考核要求1、识记: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事由、公司解散事由2、领会:企业清算的程序、企业的注销登记Ⅲ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一、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是递进等级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基本含义是: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意义,并能正确地认知和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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