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学专业考研真题(1)
2018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课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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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课真题(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总题数:20,分数:20.00)1.不同学派关于法的性质有不同理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济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B.批判法学派认为衡量法律优劣的最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C.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与社会主流道德和人性的正义准则保持一致√D.历史法学派认为一国的自然环境和政治制度决定着法的内容和性质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是19世纪英国法哲学家、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约翰·奥斯丁的观点,A项错误。
社会法学派强调法律实施的效果,认为法律优劣的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B项错误。
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人定法应于自然法保持一致,C项正确。
历史法学派认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D项错误。
2.关于法律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以义务为本位是法律的本质特征B.法律应当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体现了国家意志√C.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只能通过司法予以实施和实现D.法律的普遍性意味着在一国之内所有人都应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主要是以权利为本位,故A项错。
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从这个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故B正确。
法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等方式,C项错误。
法的普遍性,是指法所具有的普遍约束力。
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在一国主权范围之内,法律具有普遍效力,所有人都得遵守。
(2)法律对同样的事和人同样适用,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D项错误。
3.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均为相对法律关系√B.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C.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现实的D.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不仅包括相对法律关系,还包括绝对法律关系,如物权关系与人身权等,故A表述错误,应选A项。
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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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答案】A【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
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
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
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
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 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别主犯、从犯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答案】D【解析】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A 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的规定,B 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行主从犯的区分,C 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 D 选项正确。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A.放火罪B.虐待罪C.危险驾驶罪D.食品监管渎职罪【答案】D【解析】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2018北京大学法学民商法考研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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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凯程教研室对本文重大贡献
初试专业课刚刚考完,凯程的电话瞬间变成了热线,学员们兴奋地汇报他们的考试情况,提到了很多题目类型都是在集训营训练过的内容。
凯程莫老师祝同学们考试顺利!
一、法条分析
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案例分析
甲拥有一套房,为了躲避债务人,与乙签订一份虚假买卖合同(标价500万)并为乙办理过户登记,甲继续占有使用房屋,乙自然也不必支付价款,双方于2015年8月2日签订合同,并于8月10日办理了过户登记。
根据以下假设案情回答问题,假设之间互不关联。
假设(1):乙欠丙贷款,长期不归还,丙向法院起诉,并取得了胜诉判决。
法院已将登记于乙名下的该套房产查封并准备拍卖。
甲得知后,向法院提出异议。
补充事实:法院对该房屋进行拍卖前,乙尚有其他债权人,且有充足资产执行,在甲提出异议,法院审查期间,乙其他财产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完毕,除该房屋外,没有任何可以执行的财产。
问:房屋的归属,甲与丙的法律关系。
假设(2):乙欠丁300万(无担保)长期不归还,乙提出以其名下该房产为抵押,将债权延期至2017年9月1日,丁同意,双方在2017年7月3日签订了抵押合同,2017年7月3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7年3月,甲偶然得知以上情况。
问:丁能否取得该房屋抵押权?。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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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20.00)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分数:1.00)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1.00)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分数:1.00)A.放火罪B.虐待罪C.危险驾驶罪D.食品监管渎职罪4.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其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亏损15万元。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分数:1.00)A.盗窃罪B.非法经营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5.下列选项中,既可以由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
(分数:1.00)A.洗钱罪B.遗弃罪C.玩忽职守罪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6.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井中,意图将其淹死,但事实上井中无水,结果张某摔死。
这属于()。
(分数:1.00)A.客体错误B.工具错误C.打击错误D.因果关系错误7.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系为由,向赵某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外移动,出门后拔腿就跑,已经有所警觉的赵某猛追未果。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分数:1.00)A.抢夺罪B.盗窃罪C.侵占罪D.抢劫罪8.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1.00)A.对于未成年犯罪不得适用罚金刑B.罚金的最低数额可由法官酌情确定C.一人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刑的应合并执行D.一人犯数罪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9.乘客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地勤人员发现应急充气滑梯弹出后将飞机迫停。
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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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专业基础课一、单项选择1-5ADDCC6-10DBCDB11-15CBDBC16-20ABCBA二、多项选择21.ABD22.ACD23.ACD24.BD25.ABCD26.ABCD27.BD28.CD29.ABD30.BCD三、简答题31.答案: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犯罪。
连续犯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
(2)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
(3)数个犯罪行为出于同一或概括的故意(4)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
32.答案: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1/2。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13 年,对于死刑缓期 2 年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 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 25 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20 年。
33.答案: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者无效的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基于以下不同法律事实:(1)权利人行使追认权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权利人拒绝追认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或对特定人如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从而使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会因特定事实的出现而补正其效力。
34.答案:(1)表演者的权利是表演者对作品的表演活动所享有的权利,属于邻接权;表演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属于著作权。
(2)表演者的权利的客体是作品的表演活动;表演权的客体是作品。
(3)表演者的权利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2018年法律硕士考研的真题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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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单行刑法只有一部,即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A)A罪刑法定原则 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解析】A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题目中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C)A规制机能 B保护机能C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解析】C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即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2. 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 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人民法院对罪名的变更体现了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这一功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B)A 参加传销组织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解析】B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法律硕士(法学)2018年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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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律硕士(法学)全国联考专业综合课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
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1.〔答案〕A〔考点〕刑法的解释分类〔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
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
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2.〔答案〕D〔考点〕单位犯罪〔解析〕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排除 A 项。
外国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符合我国管辖的同样适用,排除B 项。
对于一般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方面的不同,根据事实和证据能分清主从犯的,都应当认定主从犯,故C 表述不正确。
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故选 D 项。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真题丨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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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丨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试题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701法学综合卷法理学(共30分)一、名称解释1、法律体系2、法律溯及力3、法律事实二、简答题法律渊源冲突的适用原则三、案例分析题双十一期间,甲从京东网的易书阁以98元上购买了一本价值198元的法律史,商家包邮。
甲从圆通快递员小张处签收快递,七日后甲认为图书内容不符合其需求,于是其将书赠送给其学生乙,并要求乙写一篇读书报告。
请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中涉及几种法律关系?2、每一个法律关系属于何种法律关系?3、每个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宪法学部分(30分)一、名词解释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基本法律宗教信仰自由二、简答题我国行政区域的划分三、论述题论宪法至上民法学部分(30分)一、名词解释预约附随义务权利质权二、简答题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三、论述题试论我国民法总则中的法人的分类。
民事诉讼法学(共30分)一、名词解释1、反诉2、证明责任3、民事执行救济二、简答题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条件。
三、论述题论《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刑法学部分(30分)一、名词解释1、主犯2、罪过3、目的犯二、简答题刑法对死刑的限制。
三、案例分析题案情:刘某(19岁)和张某(16岁)台谋盗窃李家,商定所得二人平分。
刘某负责盗窃,张某负责望风。
因远处传来警笛声,张某误以为是警车,实际为救护车。
于是不与刘某通知就逃走。
后刘某盗窃既遂,金额1万元,以及两条金链,张某将金链进行变现2000元,上述的盗赃物两人均分。
后刘某因为吸毒被抓,然后供述出了上述的盗窃事实。
问题:1、刘某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2、张某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801法理学原理一、简答题(15×4)1、拉德布鲁赫公式2、麦考密克的规则理论3、规则与法治的关系4、规范性裂缝的种类二、分析题(20×3)(一)有关近代自然法的材料,引用了洛克的一句话1、洛克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有何区别2、洛克是否认为必然会进入战争状态3、洛克的政府是否与个人自由对立4、洛克的观点体现了自然法变化的何种趋势(二)材料出自奥斯丁的《法理学的范围》1、体现了奥斯丁的何种立场,有何分歧2、奥斯丁有何主张3、凯尔森有何主张4、哈特有何主张(三)德沃金的原则理论1、原则的基本问题2、体现了德沃金的何种立场3、规则与原则有何逻辑差异4、你怎么区分原则和规则?三、论述题(30×1)法学方法论与法治实践的关系802法制史中国法制史一、名词解释1、《吕刑》2、春秋决狱3、明《大诰》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二、简答题1、请归纳春秋和战国时期成文法的发展。
2018人大法学考研真题以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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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人大法学考研真题以及答案推荐文章2018年人大法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热度: 2018人大法学考研的科目有哪些热度: 2018年人大法学考研真题和答案热度: 2018同等学力考试法学真题答案热度:深圳普法学法考试题库的题目是什么热度:法学考研的学生都是非常有压力和紧张的,特别是想要考人大的,所以现在都开始为2018年考试备考了,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人大法学考研真题和答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人大法学考研真题和答案(一)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由各种性质、功能、程序和形式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构成整体系统,在这种多元化的系统中,各种制度或程序既有其独立运行空间,又能形成一种功能互补,以满足社会和当事人的多元化需求和选择自由。
其基本形态:(1)由公力救济、私力救济和社会救济构成的多元化体系;(2)救济解决方式的多元化,主要包括协商、调解和裁决;(3)制度与程序的多元化,主要体现在有司法程序多元化(如简易程序的适用)、民间社会纠纷解决程序的多元化(如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机制的专门化(如劳动争议);(4)纠纷解决规范的多元化。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法律会给任意性规范留很大的空间,允许当事人自由适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规则的选择性适用;(5)纠纷解决机制类型的多元化,如地域性、行业性及自治共同体的纠纷解决机制,这些不同类型的解决纠纷机制也构成了一种多元化格局。
2、法律均衡理论法经济学基本理论之一。
法律均衡理论要求法律的供给等于法律需求。
既不是供过于求,也不是供不应求,在机会成本最小的那一点上,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利益达成平衡,从而出现法律价格持续不变的情形。
在此状态下,法律诸价值能够通过立法和实施过程顺利实现,法律需求都能得以满足。
法律非均衡的类型主要有法律供给不足(无法可依)和供给过剩(有法不依)。
非均衡是绝对的,均衡是相对的。
法律均衡理论给我们的启示是立法一定要考虑社会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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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总题数:20,分数:20.00)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
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
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排除A项。
外国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符合我国管辖的同样适用,排除B项。
对于一般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方面的不同,根据事实和证据能分清主从犯的,都应当认定主从犯,故C表述不正确。
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故选D项。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B.虐待罪C.危险驾驶罪D.食品监管渎职罪√食品监管渎职罪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故意或过失,而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主观只能表现为故意。
2018年广东中山大学法学专业基础考研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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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中山大学法学专业基础考研真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
【答案】A【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
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
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
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
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别主犯、从犯;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D【解析】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A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的规定,B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行主从犯的区分,C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D选项正确。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A.放火罪;B.虐待罪;C.危险驾驶罪;D.食品监管渎职罪。
【答案】D【解析】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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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总分150, 考试时间180分钟)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A 扩大解释B 类推解释C 限制解释D 文理解释答案:A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
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
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2.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 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 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D 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答案:D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排除A项。
外国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符合我国管辖的同样适用,排除B项。
对于一般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方面的不同,根据事实和证据能分清主从犯的,都应当认定主从犯,故C表述不正确。
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故选D项。
3. 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2018年考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真题回忆(应用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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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材料:甲和乙在路边吵架,招来很多路人围观,甲突然情绪激动,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乙和路人,造成乙和路人共八人受伤,其中乙和丙丁重伤。
1、某甲成立何罪并予以论证。
(10分)
2、结合罪刑法定原则分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之规定的理解。
(15分)
论述题:
甲购买一辆无牌镇货车,雇佣无驾驶资格的司机乙从事交通运输经营。
乙在行驶中将正常骑行的骑自行车人撞倒,卷入货车车轮轧死。
1、乙成立何罪。
(10分)
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分析甲成立何罪,并对该司法解释进行学理上的评析。
(10分)
国际法:
结合有关实践,分析下列条款的意思:
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有钱自由决定自己的政治地位。
论述题:
论比较外交保护和国家责任。
(30分)
知产
材料:《民法总则》第123条。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
1、结合上述规定, 阐释商业秘密在法律上的本质特性。
2、在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有哪些模式?各有什么特点?
论述题:
知识产权是否应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说明观点和理由。
1。
2018 年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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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李某于 2012 年 7 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的而未能落户,后李某 因工作需要,自 2013 年 8 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 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因重 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015 年 10 月时李某的住所在
2.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甲的杀人行为属于
A 正当防卫 B 紧急避险 C 自救行为 D 犯罪行为 【答案】D 【解析】甲属于胁从犯,紧急避险不要求超过必要限度,只能小于保护的利益,所以不属于 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对象为犯罪分子。自救是自己采取措施而不是被胁迫采取措施。
19.乘客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 急舱门打开,地勤人员发现应急充气滑梯弹出后将飞机迫离。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 破坏交通工具罪 B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C 重大飞行事故罪 D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答案】A 【解析】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 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 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题 中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重大飞行事故罪主体是航空人员。甲未使用暴力。
7.下列关于管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B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C 可同时适用禁止令 D 刑期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 【答案】D
【解析】管制的刑期从执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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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总题数:20,分数:20.00)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
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
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排除A项。
外国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符合我国管辖的同样适用,排除B项。
对于一般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方面的不同,根据事实和证据能分清主从犯的,都应当认定主从犯,故C表述不正确。
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故选D项。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B.虐待罪C.危险驾驶罪D.食品监管渎职罪√食品监管渎职罪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故意或过失,而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主观只能表现为故意。
故本题选D。
4.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其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亏损15万元。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盗窃罪B.非法经营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偷偷登录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练手”,也不具有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不是非法经营的行为,排除B 项。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甲侵入的是证券交易系统,不属于上述计算机信息系统,排除D项(超纲罪名);甲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该排除A选项。
造成财产损失,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故选C项。
(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可能更妥当,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包括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情形,无此选项)。
5.下列选项中,既可以由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
A.洗钱罪B.遗弃罪C.玩忽职守罪√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玩忽职守罪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工作中草率马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中不履行属于不作为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属于作为,故C项正确。
遗弃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属于纯正的不作为,排除BD项;洗钱罪属于作为犯罪,故排除A 项。
6.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井中,意图将其淹死,但事实上井中无水,结果张某摔死。
这属于()。
A.客体错误B.工具错误C.打击错误D.因果关系错误√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水井,属于对象错误而非客体错误,排除A项。
甲意图将其淹死,但井中无水,结果被害人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故选D。
7.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系为由,向赵某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外移动,出门后拔腿就跑,已经有所警觉的赵某猛追未果。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抢夺罪√B.盗窃罪C.侵占罪D.抢劫罪借用他人手机后,当面逃跑符合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故选A项。
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相当的方法,不成成立抢劫罪,排除D项;临时借用他人手机不属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排除C项;不符合秘密窃取排除B项。
8.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A.对于未成年犯罪不得适用罚金刑B.罚金的最低数额可由法官酌情确定C.一人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刑的应合并执行√D.一人犯数罪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刑法》第69条第3款,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C项正确,D项错误。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1000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500元。
AB错误。
9.乘客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地勤人员发现应急充气滑梯弹出后将飞机迫停。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破坏交通工具罪B.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C.重大飞行事故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BC项超纲,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B项错误。
重大飞行事故罪是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C项错误。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甲并未对飞机本身实施破坏性手段,排除A项,D项正确。
10.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是()。
A.因宅基地纠纷将邻居家的电视机砸毁B.因感情纠纷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C.因债务纠纷率众人拿走债务人财物D.因医患纠纷将主治医生困在办公室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
为了发泄情绪,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B项正确。
ACD项都是有原行为,有具体针对目标,不是为寻求刺激,无事生非的行为,排除。
11.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证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
2015年10月时李某的住所是()。
A.甲市B.乙市C.丙市√D.丁市《民法总则》第25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经常居所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医院治病的除外。
甲在丁市属于医院治病,D选项。
甲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是丙市,故选C 项。
12.甲将一部相机借给乙,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根据善意取得取得相机的所有权B.丁基于丙的交付取得相机的所有权√C.丁在甲追认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D.丁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且已完成交付,丙基于善意取得取得物权;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属于有权处分,动产物权基于交付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问题,故丁基于交付取得物权。
B项正确。
13.甲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时事性文章,未声明不允许其他媒体刊登,乙杂志社未经甲同意予以转载且未支付报酬。
乙杂志社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法律依据是()。
A.许可使用B.法定许可C.强制许可D.合理使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这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14.甲在某酒店公用洗手间滑倒,摔碎了眼镜,经查:甲滑倒系因酒店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所致。
甲的损失应由()。
A.甲自己承担B.酒店承担全部责任√C.酒店和乙承担按份责任D.酒店和乙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侵权责任。
本题中,乙是酒店的工作人员,对于甲在酒店受到的损害,酒店应该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
B项正确。
15.下列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A.甲主动将摔倒在人行道上的老人扶起B.甲儿时被收养,成年后赡养亲生父母C.甲为了出行方便,出钱修复邻居家被台风刮倒的院墙√D.甲的狗将他人咬伤,甲误以为是好友乙的狗咬伤人而赔偿伤者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通说认为无因管理为事实行为。
只要管理行为在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且管理人不纯粹是出于为自己谋利的目的就构成无因管理行为,即使管理人主观上有为自己的动机且在客观上使自己同时受益,仍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C项正确。
A项属于纯粹道义上,当事人之间也没有形成债的关系,排除A项;B项属于纯粹道义上,不形成无因管理,排除B项;甲的狗将他人咬伤负有法定赔偿义务,排除D项。
16.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50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租金50万元,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消灭的原因是()。
A.混同√B.免除C.抵销D.清偿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成同一人的制度。
本题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之间的债务消灭,属于债的混同的情形。
A项正确。
17.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使用。
某日,乙酒后驾驶该车撞伤丙。
丙的损害应由()。
A.甲全部赔偿B.乙全部赔偿√C.甲、乙连带赔偿D.甲、乙按份赔偿《侵权责任法》第4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题机动车所有人甲对于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所以由机动车使用人乙来承担。
故选B项。
18.摄影师甲以乙为模特拍摄了数百张艺术照。
甲将这些艺术照编辑成画册,未经乙同意交出版社出版发行。
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著作权B.发表权C.肖像权√D.署名权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受托人,所以此画册的著作权归甲,但是乙享有肖像权。
甲未经乙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乙的肖像,侵犯了乙的肖像权。
C项正确。
19.甲将乙的照片和联系方式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声称乙欠钱不还,是个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