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纳税筹划
33万元 [257.4÷(1+17%)×5000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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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导入
某化妆品厂下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制化妆
品,某月移送给门市部化妆品5000套,出厂价每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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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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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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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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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
税 ) 将 其 全 部 销 售 出 去 。 按 消 费 税 暂 行 条 例 规 定消费,税纳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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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法的这项规定,不难看出,在相关因素相 同的情况下,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不再加工 直接销售的比自行加工方式减少消费税的缴纳。
因为,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 税与自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的税基是 不同的。委托加工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 收代缴税款,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 格;自行加工时,计税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
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
费品。委托加工以委托方为纳税人,一般由受托方代
收代缴消费税。但是,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 品的,一律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在委托 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消费品在提货时已
经缴纳消费税的,委托方收回后如直接对外销售不再
征收消费税;如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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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 品后,要以高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不论委托加工费大于 或小于自行加工成本,只要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 格低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 税负就会低于自行加工的税负。对于委托方来说,其产 品对外销售价高于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 部分,实际上并未缴税。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是指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款。
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合法的手段和方法来减少甚至避免缴纳过多的税款。
下面将详细介绍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一、合理使用消费税率
不同的商品和服务被征收的消费税率不同,因此合理使用不同税率的商品和服务可以降低纳税额。
企业可以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低税率商品的销售比例,减少高税率商品的销售比例,以达到减少纳税额的目的。
二、合理运用消费税豁免政策
消费税法规定了一些特定的商品和服务可以免征消费税,企业可以合理运用这些豁免政策来减少纳税额。
对环保设备、农产品、医药用品等的销售可以享受免征消费税的政策。
三、精确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企业在计算应纳消费税额时,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定价和消费税率。
尽可能合理精确地计算消费税额,避免因计算错误而导致纳税额的增加。
五、合规经营,防范风险
企业需要合规经营,遵守国家的税收制度和规定,不得进行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需要时刻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纳税筹划的方法和策略,防范可能的税务风险。
六、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会针对一些特定的产业和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合理利用这些政策来减少纳税额。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少纳税额。
纳税筹划是企业合法减少纳税额的手段和方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依法合规,不能进行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制定适合自己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大程度地减少纳税额。
第二章 税收筹划方法
2001年布什的减税法案
美国遗产税最高边际税率及相当免税额
年度 最高边际税率(%) 2001 55 2002 50 2003 49 2004 48 2005 47 2006 46 2007 45 2008 45 2009 45 2010 废止 2011年恢复到2001年的水平。
相当免税额(万美元) 67.5 100 100 150 150 200 200 200 350 废止
美国富人“要死2010今年”
让业内人士担忧的是,由于遗产税法“一年空窗 期”的存在,已经带来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戏剧 化后果。一些金融顾问和房产律师警告称,在 2009年底时,一些濒死的美国富豪的家属曾想方 设法地通过人工方法延长富豪的生命,让他们能 够垂死挣扎到2010年的“免税时段”,从而令自 己分到更多遗产;而一些富豪为了让亲人分得更 多遗产,则会考虑抢在2010年年底之前安乐死, 从而搭上“免税末班车”。幻灯片 21
[案例2-3]
某建设单位B拟建设一座办公大楼,需要找一家 施工单位承建。在工程承包公司A的组织安排下, 施工企业C最后中标。于是,建设单位B与施工企 业C签订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6000万元。另外, B还支付给工程承包公司A 300万元的中介服务费。 按税法规定,工程承包公司收取的300万元中介 服务费须按“服务业”税目缴纳5%营业税。
案例分析
对上述两种模式下的纳税情况比较如下: 先包装后销售模式下应纳消费税为: (30+10+15+8+10+5)×30%=30.9(元) 先销售后包装模式下应纳那消费税为: (30+10+15)×30%=16.5(元) 采用第二种模式,每套化妆品约节消费税金额为: 30.9-16.5=14.4(元)。 思考:为什么第二种销售方式能节约税金?
化妆品行业纳税筹划浅析
化妆品行业纳税筹划浅析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意识的提高,化妆品行业逐渐成为一个具有广泛市场和发展前景的行业。
在这个行业中,税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纳税义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化妆品企业在纳税时,如果不针对当前汽车行业的特点,对税收筹划进行规划和优化,就可能会对企业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本文将就化妆品行业的特点、税种及其应用以及具体纳税策略进行浅析。
一、化妆品行业的特点1、产品季节性明显。
由于气候影响,化妆品的季节性很明显,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对化妆品的需求量不同。
2、促销活动频繁。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中,促销活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营销手段,企业需要不断推出促销活动来吸引客户。
3、产品款式多样。
不同的年龄、性别、肤质、需求等因素都会影响到消费者对化妆品的选择,因此,化妆品企业一般都会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推出多种不同的产品。
二、化妆品行业税种及其应用1、增值税增值税是国家征收的一种间接税,适用于增值环节。
化妆品企业作为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需要向国家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规定,化妆品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方式进行缴纳,即在销售发票上显示增值税额,并在每月向税务局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化妆品企业可以通过增值税的税前扣除来减少企业税负。
税前扣除一般包括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折旧、财产保险费用、广告费用等。
化妆品企业在进行这些费用支出时需要注意及时记账并开具发票,以确保税前扣除的合法性。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其实际所得利润向国家缴纳的税款。
化妆品企业作为纳税人需要在每年底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应缴额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缴纳税款。
化妆品企业可以通过税前扣除等方式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对于化妆品企业来说,一般通过扣除职工薪酬、社保支出、租金费用等方式来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
3、消费税消费税是针对个人和家庭消费而征收的一种税种。
化妆品属于消费税征收范畴内的一种产品,企业在销售化妆品时需要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相应的消费税。
税收筹划-第四章
案例分析:
增值税额=1.1*1000*17%=187万元 消费税额=1.1*1000*20%=220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87+220)*(7%+3%) =40.7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1100-220-40.7=839.3万元 每只手表负担税费=(220+40.7)/1000
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 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规定:委托加工以委托方为纳税人,一般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 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规定扣除。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货物进口人或代理人在
进口报关时缴纳消费税。
70元/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
同时:在批发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
【例】
如100元一条烟需向国家缴纳消费税为:
=100×56%+100×5%+1×0.6
=61.6元。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卷烟:
MAX[实际销售价格、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 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 量作为计税依据。 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 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 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 据。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规避纳税义务
1、降低价格,使纳税人转变为非应税主体
高档手表:不含税销售价格每只1万元(含)以 上,征20%的消费税。
案例:泰华手表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
浅谈化妆品企业利用委托业务对两税筹划
【老会计经验】“先销售后包装”的消费税筹划案例
【老会计经验】“先销售后包装”的消费税筹划案例安徽税务筹划网税法规定,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征税。
习惯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品,都采取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进行。
按照上述规定,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而且增值税税负仍然保持不变。
[案例1] 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30元)、一瓶指甲油(10元)、一支口红(15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25元)、一瓶摩丝(8元)、一块香皂(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护肤护发品17%.上述价格均不含税。
按照习惯做法,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家。
应纳消费税=(30+10+15+25+8+2+10+5)×30%=31.5(万元)[思路] 若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先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对外销售(注:实际操作中,只是换了个包装地点,并将产品分别开具发票,账务上分别核算销售收入即可)。
应纳消费税=(30+10+15)×30%+(25+8+2)×17%=16.5+5.95=22.45(元)[结果] 每套化妆品节税额为:31.5-22.45=9.05(元)。
企业销售带包装的产品,除税法规定的各种酒,各种酸以及烧碱、焦油、漂白粉等产品可以按扣除包装的销售收入征税外,其余产品都应按带包装销售收入征税。
在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些产品的包装物需要收回,以便周转使用。
因此在销售产品时,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包装物不作价随同时销售,而是收取押金;另一种是包装物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
对此,原税法规定,第一种情况即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只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并入中征税。
浅析高档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税务筹划
浅析高档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税务筹划张金康摘要:消费税是化妆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化妆品消费税政策变更化妆品价格下调已经成为必然,依据税法的税务筹划可以减少消费税支出,给企业带来利益。
高档化妆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税务筹划在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环节均有发生,企业在各环节采用的组织方式不同,计税依据不同,这就为化妆品企业提供了税务筹划的可能。
关键词:消费税;高档化妆品企业;税务筹划一、引言自从新的化妆品消费税政策实施以来,对我国化妆品企业产生很大影响,很大一方面是化妆品价格的调整。
根据新浪财经、网易、腾讯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大部分化妆品价格调整不大,部分商家甚至没有做出调整,但也有些某些品牌公开发布将做出相关价格的调整,比如欧莱雅等知名品牌。
随着新政策的实施化妆品的价格下调是必然的,化妆品的价格下调会减少企业的利润。
因此如何应对化妆品下调所带来的损失是我们所要关心的事情,合法的税务筹划能减少化妆品的消费税进而给企业带来利益。
二、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务筹划(一)生产环节税务筹划化妆品的主要生产方式有自产自销、委托加工、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继续加工等。
化妆品生产企业不同的生产方式,消费税缴纳的时间和计税依据不同。
下面将用案例说明。
案例:A 化妆品公司签订约定价格为300万元的高档化妆品生产合同,各种生产方式的成本相等,有以下四种生产方式:(1)自产自销,投入60万元的生产材料成本和20万元其他费用。
(2)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向受托方提供60万元的生产材料和20万元的加工费;(3)委托加工收回后连续加工,向受托方提供价值60万元的生产材料和10万元的加工费,收回继续加工所需费用10万元;(4)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连续加工,公允价值100万元(含消费税),继续生产所需费用10万元。
下面分析计算:(1)自产自销以销售额作为计税基础,应纳消费税额=300*15%=45万元,税后利润=(300-60-20-45)*(1-25%)=131.13万元。
浅谈化妆品企业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
浅谈化妆品企业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1. 引言1.1 背景介绍化妆品行业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审美观念的转变,化妆品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日常用品,而是成为了人们展示个性和追求美丽的重要工具。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化妆品企业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纳税筹划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化妆品企业在生产环节所应缴纳的消费税是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之一,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不仅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状况,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效益。
对于化妆品企业来说,如何在纳税筹划方面做出合理的决策,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化妆品企业生产环节消费税的纳税筹划重要性、现有纳税筹划方案分析、化妆品企业可采取的合理纳税筹划措施、消费税政策对化妆品企业的影响以及其他可行性建议等方面展开探讨,旨在为化妆品企业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帮助其更好地进行纳税筹划,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1.2 研究意义化妆品企业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的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化妆品企业而言,正确的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合理规避税务风险,避免税收损失,提高税收遵从度,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合理纳税筹划还可以帮助企业节约成本,提高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大的优势。
消费税政策对于化妆品企业的影响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方向。
通过研究消费税政策对企业的具体影响,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制定战略规划,提高市场敏感度,把握市场动向,做出更加明智的经营决策。
1.3 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化妆品企业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进行深入研究。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了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和专家访谈相结合的方法,以获取全面的资料和信息,从而对纳税筹划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本文通过文献研究的方式,查阅大量相关的学术文献、政策文件和行业报告,系统地整理和分析化妆品企业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法规政策的调研和分析,深入了解化妆品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研究
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研究摘要:消费税是国家税收来源的重大税种之一,化妆品公司是消费税征收范围的一大类。
本文以化妆品企业为例,主要从计税依据筹划展开,针对消费税纳税筹划提出可行方案,帮助企业合理节税,提高经营效益。
关键词:消费税;纳税筹划;化妆品企业一、引言对于化妆品企业来说,日常税负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及各种附加税等,相较于其他制造业来说,化妆品企业额外承担了消费税这一大税负。
本文主要从减少消费税税负这一方面对化妆品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帮助企业提升税后利润,完成经营目标。
二、课税现状目前征收消费税的有15个税目,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一般在生产环节、进口环节或者委托加工环节征收。
化妆品消费税一般是对高档美容、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在生产环节进行征收。
对于化妆品消费税额的计算,是从价计征的方式,利用销售额或者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比例税率。
三、纳税筹划的方式纳税筹划实际上就是企业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合法手段和措施,帮助企业尽可能的降低税负。
税收筹划的方式主要有四种:节税筹划、避税筹划、转嫁筹划和实现涉税零风险。
节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利用当前的各种优惠减税政策,在合理范围内达到减少企业税负的目的;避税筹划是纳税人利用税法制度的漏洞来进行减税;转嫁筹划这种方式,是指纳税人通过调整价格的方法,将本该自身承担的税负转嫁到消费者或者下级对象身上;涉税零风险是在纳税人全额纳税,不被罚款的情况下,几乎没有风险,但这种方式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税收成本,所以一般不会采取这种筹划方式。
一般情况下,节税和避税是企业主要采取的筹划方式。
本文主要从节税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化妆品企业如何合理进行纳税筹划。
四、化妆品企业纳税筹划案具体分析(一)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进行筹划化妆品企业有自行加工和委托加工以及外购已税化妆品继续生产三种方式。
自行加工下计税依据是产品的销售价格,委托加工方式下,计税依据就变成了组成计税价格或者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而外购已税化妆品则需要考虑是否准予抵扣的情况,当用来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进行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环节已纳消费税税款。
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纳税筹划技巧
2015年第2期(总第216期) 山东纺织经济 23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纳税筹划技巧贾瑞敏(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山东潍坊 261011)摘要:消费税是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重要税种之一,对其进行纳税筹划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加工方式、包装方式这两个方面来探讨化妆品生产企业相关涉税业务的选择与筹划,帮助其降低税收负担,取得节税效益。
关键词:化妆品生产企业;纳税筹划;技巧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3-0968.2015.02.008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加工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税法依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若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此时,应纳税额=同类应税消费品单位销售价格×委托加工数量×比例税率。
若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此时,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扣除范围包括11种情况。
其中“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就属于这11种情况之一)。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化妆品销售环节消费税税务筹划》
《化妆品销售环节消费税税务筹划》
化妆品销售环节消费税是一种根据销售环节上增值额度来征收的税种。
对于化妆品销售环节的消费税税务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 销售环节的合规操作:化妆品销售企业应遵守税法规定,确保销售环节的合规操作,避免因不合规操作而产生税务风险。
2. 合理的销售渠道布局: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和市场发展情况,合理布局销售渠道,提高销售额度,从而增加销售环节的增值额度。
3. 优化供应链管理: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毛利率,进一步增加销售环节的增值额度。
4. 按时申报纳税:化妆品销售企业应按时申报纳税,确保及时缴纳消费税,避免因滞纳金而增加税务负担。
5. 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合法合规地减少消费税的支付金额,降低税务负担。
化妆品销售环节消费税税务筹划
化妆品销售环节消费税税务筹划消费税是化妆品行业缴纳的主要税种之一,通过税务筹划减轻税收负担、争取税后利润最大化有助于增加企业营运资金、实现资本扩张。
本文主要从化妆品行业的销售环节,即日常销售和出口两个方面具体分析了如何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以减少消费税支出。
一、日常销售的税务筹划1.设置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
化妆品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环节而非流通环节。
纳税人可以分设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以较低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该公司再以正常价格对外销售,这样可以减少应纳税销售额,进而降低消费税。
案例1:A化妆品集团生产品牌护肤品套装,对B公司的销售价格为600元/套,而向集团的销售公司C供货价格为500元/套,当月销售护肤品2万套。
若由B公司直接对外销售,则应纳消费税额为:600×20 000×30%=3 600 000(元)。
若销售给独立核算的C公司,再由C公司对外销售,则应纳消费税额为:500×20 000×30%=3 000 000(元)。
由此,集团少纳消费税额为:3 600 000-3 000 000=600 000(元)。
需要指出的是,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因此要合理地制定供货价格。
2. 明确区分不同税率销售品的类别。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案例2:A化妆品集团下设Z珠宝公司。
A集团想要把珍珠霜与其本公司专利造型的珍珠耳环(因其独特的造型,对外销售量非常良好,集团才决定组合销售以扩大销售量)搭配组合销售,套装组合售价为500元/套,当月销售1万套。
其中,珍珠霜的售价为260元/瓶,珍珠耳环的售价为240元/副。
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是30%,珍珠的消费税税率是10%。
化妆品行业纳税筹划浅析
化妆品行业纳税筹划浅析一、化妆品行业的税收政策1.增值税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化妆品属于指定的享受13%税率计征增值税产品。
一般纳税人通过销售化妆品可以享受进项税额抵扣,减少应纳税额。
对于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也为零售商提供了一定的税收减免。
2.所得税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化妆品企业应纳税的所得额,可以通过合理的费用抵扣、减免、转移定价等筹划方式来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3.其他税收政策除了增值税和所得税政策外,化妆品行业还涉及到其他一些税收政策,比如资源税、消费税等。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制定合理的纳税策略。
1.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为了促进化妆品行业的发展,常常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应该及时了解并利用这些政策,比如享受增值税优惠、所得税减免等,以降低税收负担。
2.合理安排资金结构化妆品企业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原料采购、研发和市场推广等方面。
合理的债务资本结构可以通过利息扣除来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
而且,通过境内外合理的资金调剂和外汇管理,还可以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3.合理布局生产和销售环节化妆品企业应该合理规划生产和销售布局,实现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地区统一。
这样可以避免跨地区管理带来的税收风险,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各地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整体税负。
4.合理进行跨境贸易对于化妆品企业来说,跨境贸易是一个很好的减税筹划方式。
通过合理的跨境贸易安排,可以降低企业的关税和增值税等成本,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5.合理选择企业所得税征税方式对于化妆品企业来说,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方式有总纳税额和分部纳税额两种选择。
根据企业规模、经营特点等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征税方式,可以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6.合理开展税前筹划化妆品企业应该在开展业务的前期,就制定合理的税前筹划方案,比如选址、设备投资、人员组织等方面,都应该充分考虑税务影响,最大化地减少税收成本。
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企 业将 生 产或 委 托 加 工 的化 妆 品按 照 市价 直 接 销售 给 经
销 商 , 然减 少 了流通 环 节 , 约 了流 通成 本 , 虽 节 但是 会增 加企 业
原理 。由于按 照销 售额计 税 , 增加 了生产 环 节 , 费税税 负 企业 消
ENI
;
化妆 品企业消费税 的纳税筹划
中 国石 油 大 学( 东 ) 华
【 摘
杨
坤
要】 消费税是化妆品 生产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 , 通过纳税筹划减少消费税支 出, 可以节约 经营成本 , 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化妆品
企 业 消 费税 筹 划 的 重 点环 节是 企 业 生产 和 经 营 业 务 流 程 , 业 在 生 产 和 销 售 过 程 中 , 用 的 生产 方 式和 销 售 方 式 不 同 , 费税 的 计 税 依 据 企 采 消
(0 6 2 0— 0—1 0—1 O一3 —3 ) 1 5 ) 4 0 0 ×( —2 % = 5万 元 ;方案
四: 外购 化 妆 品 已纳 消 费税 =1 O× 0 =3 0 3% 0万 元 , 应纳 消费
3 X( 0) 1—2 % ) 5万 元 5 =4
少消费 税支 出 , 以节 约经 营成 本 , 强企业 的 竞争 力。 可 增
生产 等 方式 。 税法 对不 同 的生产 方式规 定 的消 费税计 税依 据不 同, 这就 为企业 选择 有利 的 生产 方式 , 降低税 负提 供 了可能 。 税 法规 定 纳税 人 自产 自销 化妆 品 的 , 纳消 费税 以销 售 额为 计税 应
依据; 委托 加 工收 回的化 妆 品 直接 销 售 的 , 由于 受托 方 已代 收
第五章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五章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案例一一、案例名称:消费税计税依据有讲究二、案例适用:“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三、案例内容:北京市某化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经营项目包括化妆品、护肤护发品、痱子粉、爽身粉和民用洗涤灵等日常用品。
去年2月,该化工厂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化妆品20万元,痱子粉、爽身粉5万元,民用洗涤灵10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本月该厂各项进项税额为3万元,月末该厂财务人员申报应纳消费税为8.55万元,其计算方法如下:20某30%+5某17%+10某17%=8.55万元应纳增值税为:(20+5+10)÷(1+17%)某17%-3=2.1万元。
该项销售业务共应纳税10.65万元。
本月该厂生产上述各产品成本为25万元,由此企业本月经营亏损0.65万元。
上述该厂财务人员的核算结果是否正确?该厂可以从哪些方面减轻消费税税负?案例二一、案例名称: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确定二、案例适用:“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三、案例内容:天长卷烟厂是A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其成立以来一直是A市纳税大户,1996年6月、7月天长卷烟厂销售情况如下:1、销售卷烟厂生产的甲类卷烟1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卷烟时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25万元、集资费10万元,包装押金5万元,并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但天长卷烟厂已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并作为运输装卸费5万元等价外费用。
2、天长卷烟厂7月生产的甲类卷烟是用该卷烟厂自产的烟丝。
其中烟丝价值总额为10万元,卷烟的销售额为20万元。
3、受B市卷烟厂委托,为其加工卷烟。
天长卷烟厂利用B市卷烟厂提供的烟丝加工出价值总额60万元的两类卷烟。
收取加工费10万元。
A市税务机关在核定天长卷烟厂应纳税额时,计算如下:(1)6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100某50%=50(万元)(2)7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10+20)某50%=15(万元)(3)受委托加工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60某50%=30(万元)对此,天长卷烟厂表示异议,并向上一级C市税务机关申请复议,C 市税务机关在审理后,决定撤销A市税务机关的核定。
化妆品行业纳税筹划浅析
化妆品行业纳税筹划浅析一、行业概况化妆品行业是一个大市场,目前,全球化妆品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数千亿美元,而且还在不断增长。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化妆品市场之一,也是全球最大的化妆品生产和出口国之一。
众多国内外品牌在中国市场活跃,市场竞争异常激烈。
随着人们对美的追求和对个人形象的重视,化妆品行业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
并且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安全、绿色、天然化妆品的需求增加,这一市场也在不断升级,行业发展前景较为广阔。
二、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是指国家对于化妆品行业征收税收的政策。
针对化妆品行业的税收政策主要分为增值税、消费税和进口环节税。
1.增值税对于生产和销售化妆品的企业来说,增值税是最为常见的税收政策之一。
按照中国的税收政策,企业需要根据销售额交纳相应的增值税。
但是由于化妆品行业的特殊性,一些产品可能会被纳入特殊政策范围,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消费税与增值税不同的是,消费税是由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支付的税收,由企业代收代缴。
根据国家政策,对于一些高档化妆品,消费税会相应提高,以达到调控市场和促进消费的目的。
3.进口环节税对于进口化妆品来说,企业需要缴纳进口环节税。
根据不同的产品和进口国家的政策,进口环节税的优惠政策也会有所不同。
以上就是化妆品行业的税收政策概况,不同的税收政策会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同的影响。
纳税筹划对于化妆品企业来说变得至关重要。
三、纳税筹划建议1.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为了鼓励和扶持化妆品行业的发展,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于化妆品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企业需要利用政策给予的税收优惠,合理安排生产和销售行为,以达到最大化税收优惠。
2.合理使用跨境业务筹划对于那些在国际市场进行跨境业务的化妆品企业来说,需要合理利用国际税收协定和双边或多边税收条约,来规避双重征税和优化税负,降低国际业务的税收成本。
3.合理规避税收风险在化妆品行业,一些企业可能会面临一些税收风险,比如税负过高、不当税务处理等。
浅谈化妆品企业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
浅谈化妆品企业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1. 引言1.1 介绍化妆品企业生产环节消费税的概念化妆品企业生产环节消费税是指在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对生产环节中所产生的消费税进行纳税的税收制度。
消费税是一种针对商品和服务消费者消费行为而征收的间接税,通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加征税额,实现对经济行为的调节和资源配置的优化。
对于化妆品企业而言,生产环节消费税是影响企业成本和经营效益的重要税种之一。
化妆品企业在生产环节消费税方面需要注意合理规划税款,避免税负过重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在生产环节消费税因素下,企业应该积极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减少消费税的负担。
企业还需要了解消费税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筹划方案,减少税收风险。
化妆品企业在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中应当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合理规划税收筹划方案,避免税收风险,提高税收合规水平,确保企业稳健可持续发展。
1.2 阐述消费税在企业税务筹划中的重要性消费税在企业税务筹划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缴纳消费税,这是企业必须承担的一项税收。
消费税的缴纳不仅是企业纳税义务的一部分,更是企业税务筹划的重要环节。
消费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成本结构。
消费税是按照商品的不同价值进行征收的,在化妆品生产环节中,消费税会直接增加生产成本。
企业需要在税务筹划中考虑如何合理规划消费税,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消费税也反映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合规能力。
企业在税收方面的合规缴纳消费税,不仅体现了企业的诚信和责任,更能够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合规纳税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吸引更多消费者和合作伙伴。
消费税在企业税务筹划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企业需要认真对待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合理规划税务筹划,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形象,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 正文2.1 化妆品企业应如何合理规划生产环节消费税化妆品企业在合理规划生产环节消费税时,首先需要对消费税政策有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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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摘要】消费税是化妆品生产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通过纳税筹划减少消费税支出,可以节约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筹划的重点环节是企业生产和经营业务流程,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采用的生产方式和销售方式不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也不同,这就为企业进行消费税的筹划提供了可能。
【关键词】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全球第三大化妆品消费市场,众多国际知名化妆品品牌纷纷进入中国,国内化妆品企业也迅速崛起,出现了洋品牌、合资品牌、国产品牌三分天下的局面。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化妆品企业在制定公司战略,营造竞争优势时,税金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消费税作为价内税,直接构成化妆品的成本,通过纳税筹划减少消费税支出,可以节约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一、选择合理的生产方式进行筹划化妆品生产有自产自销、委托加工、外购已税化妆品连续生产等方式。
税法对不同的生产方式规定的消费税计税依据不同,这就为企业选择有利的生产方式,降低税负提供了可能。
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销化妆品的,应纳消费税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直接销售的,由于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不需缴纳消费税。
通常情况下,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直接销售,要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售出才能获利,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要低于化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并且受托方计税价格低于化妆品实际售价的差额部分,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因此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直接销售,可以减轻消费税税负。
对于委托加工或外购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化妆品的,税法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或外购环节已纳消费税税款。
这个规定类似于增值税的抵扣原理。
由于按照销售额计税,企业增加了生产环节,消费税税负并未减轻,并且当外购化妆品成本大于委托加工或自行加工成本时,还会降低公司的税后利润。
案例1:某化妆品公司接到一笔生产化妆品的业务,合同约定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公司可以选择以下四种生产方式:方案一:自产自销,投入原材料成本60万元,人工费及其他费用20万元;方案二: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向受托方提供价值60万元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费20万元,受托方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方案三:委托加工收回后连续生产化妆品,向受托方提供价值60万元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费10万元,受托方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继续生产,需要发生人工费等费用10万元;方案四:外购已税化妆品连续生产,外购化妆品价值100万元(含消费税),公司将外购化妆品继续生产,需要发生人工费等费用10万元。
方案一:应纳消费税=200×30%=60万元,税后利润=(200-60-20-60)×(1-25%)=45万元;方案二:代扣代缴消费税=(60+20)÷(1-30%)×30%=34.29万元,税后利润=(200-60-20-34.29)×(1-25%)=64.28万元;方案三:代扣代缴消费税=(60+10)÷(1-30%)×30%=30万元,应纳消费税=200×30%-30=30万元,税后利润=(200-60-10-10-30-30)×(1-25%)=45万元;方案四:外购化妆品已纳消费税=100×30%=30万元,应纳消费税=200×30%-30=30万元,税后利润=(200-100-10-30)×(1-25%)=45万元比较发现,方案二最佳。
案例中假定四种生产方式成本相等,采用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方式,企业消费税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
企业对自产自销和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两种方式进行选择时,若加工费大于自行加工成本,企业可以测算委托加工节约的消费税是否能够弥补加工费大于自行加工成本的差额,选择税后利润最大的加工方式。
二、选择有利的化妆品销售方式进行筹划化妆品企业在生产销售环节需要缴纳消费税,在生产环节之后还存在批发、零售等流转环节,通过选择有利的销售方式,降低化妆品生产销售环节的销售额,可以节约消费税。
(一)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企业将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化妆品按照市价直接销售给经销商,虽然减少了流通环节,节约了流通成本,但是会增加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以较低的价格将化妆品销售给销售机构,通过降低销售额减少应纳消费税,销售机构对外销售化妆品时,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向销售机构出售化妆品时,只能适度压低价格,如果售价过低,属于“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整。
如果企业设立的销售机构采用非独立核算形式,税法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达不到节税的效果。
(二)成套化妆品销售的筹划化妆品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经常采用成套化妆品方式组合销售。
税法规定,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纳税。
案例2:某化妆品企业将生产的化妆品、化妆工具、化妆包组成成套化妆品销售,每年销售10万套,每套售价500元,每套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200元,一盒香粉150元,一支口红50元,一套化妆工具90元,一个化妆包10元。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化妆工具和化妆包不属于应税消费品。
如果按照习惯做法,企业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经销商,应纳消费税=(200+150+50+90+10)×10×30%=1 500万元,如果企业采用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将上述产品分别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包装后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200+150+50)×10×30%=1 200万元。
成套化妆品销售采用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实际上只是在生产流程上变换了包装地点,在生产销售环节将不同类别的产品分别开具发票,在会计核算环节对不同的产品分别核算销售额,则非应税消费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如果企业采用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但在账务处理时未分别核算不同产品的销售额,税务部门仍按照30%的税率对所有产品征收消费税。
如果当地税务机关对操作环节要求比较严格,上述做法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企业可以设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专门从事化妆品的包装和销售工作。
(三)利用折扣销售节税按照销售额给予经销商奖励是化妆品企业比较常见的营销策略,奖励得当,可以提高经销商的热情,扩大销售额,提高市场占有率,不同的奖励方式,节税效果不同。
案例3:北京某化妆品企业在全国多个重点城市建立了销售网点,为扩大销售规模,企业制定了两套备选的奖励方案。
方案一:对经销商企业不提供任何工资待遇,经销商的收入来自于经销差价和售后奖励,凡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按经销商在该企业提货价计算)的经销商,奖励售价为5万元的小汽车一部;达到200万元的,奖励售价为10万元的小汽车一部;销售业绩越好,奖励的小汽车越高级。
方案二:每次签订经销合同时最低销售额为25万元,只达到25万元的不予奖励,但销售额计入下次经销合同的销售总额,销售总额达到50万元的,给予2%的价格优惠;销售总额达到75万元的,给予3%的价格优惠;销售总额达到100万元的,给予5%的价格优惠。
从税收角度考虑,企业给经销商的物质奖励属于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按照视同销售处理,每奖励一部价值5万元的小汽车,公司就要多纳增值税0.85万元,若将物质奖励改为现金奖励,公司不需多纳增值税,但会增加现金流出,对经销商而言,获得的物质奖励或现金奖励属于偶然所得,应由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若采用价格优惠的办法,企业按照折扣销售处理,将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具在一张发票上,减少了销售额,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随之减少,经销商直接从经销差价中获利,可见奖物不如奖钱,奖钱不如折扣。
化妆品企业如果成立了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企业可以根据销售额给予销售公司折扣,销售公司根据销售业绩给予经销商折扣,通过折扣销售的方式,企业可以合理地降低应税销售额,减轻消费税税负。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采用折扣销售方式,应考虑到各地区人口数量和消费水平的差异,根据销售额的大小制定不同的折扣率,既能激励经销商,又能达到节税的效果。
(四)利用销售合同的结算方式延期纳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推迟纳税义务也是税收筹划的重要方面。
对于不同的结算方式,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
案例4:某化妆品公司2010年发生了以下几笔业务:(1)2010年3月10日与北京甲商场签订了一份化妆品销售合同,销售金额为300万元,产品于2010年3月10日、5月10日、7月10日分三批发给商场,货款于每批产品发出后一个月内支付,公司的会计已在3月底缴纳了消费税90万元;(2)2010年6月15日与天津乙商场签订了一份化妆品销售合同,销售金额200万元,产品6月20日发出,货款2010年12月20支付,公司的会计已在6月底缴纳了消费税60万元;(3)2010年12月9日与上海丙商场签订了一份化妆品销售合同,销售金额100万元,要求产品在2011年3月9日发出,丙商场已将货款汇到公司账上,公司的会计已在12月底缴纳了消费税30万元。
案例中公司的销售人员不熟悉货款结算方式对税收的影响,财务人员对待税收问题过于谨慎,造成公司大量的业务没有收到货款,税款却先行缴纳,增加了现金流出,造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第一笔业务,如果在销售合同中明确“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按照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公司就可以将30万元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分别推迟1个月、3个月、5个月;第二笔业务,如果在销售合同中明确采用赊销方式结算,公司可以将消费税纳税义务推迟6个月;第三笔业务属于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利用销售合同的结算方式延期纳税,需要企业的销售人员了解税法的相关规定,在签订销售合同时,若采用赊销、分期收款、预收货款等结算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使企业在合法的期限内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五)规范退货流程减少应税销售额化妆品销售以后,可能由于货品配送错误、破损或品种、质量等原因发生退货。
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简称《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据此减少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