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奖惩细则

医院员工奖惩细则
医院员工奖惩细则

员工奖惩细则二○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医院员工奖惩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百姓的健康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在充分访谈、结合河池市中医院问卷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细则(简称425法则:四章二十五条)。本细则做为非系统绩效管理体系,是医院绩效管理体系的补充。主要针对员工行为进行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全体人员(包含院级领导)。

第三条本细则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及信息收集途径:

(1)绩效考核办公室、职能管理科室、院领导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

(2)总值班查岗记录;

(3)科室自查,缺陷上报;

(4)患者来信、来访反映的缺陷;

(5)院外上级部门、上级领导、各级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缺陷,归口转报。

(6)新闻媒体曝光;

(7)网络信息;

(8)员工投诉;

(9)导医、保洁、值夜班人员及员工直接反映的问题;

(10)电话回访中发现的问题;

(11)其他渠道反映出的问题;

第四条凡发生涉及本细则规定的问题,可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绩效办执行。也可由医院职能部门直接依照本细则调查处理。

第五条本细则面前,执行过程中人人平等。

第六条本细则奖励执行公开的原则;处罚时注重管理艺术,在任何处罚前,必须先告知(沟通)违反细则人员,做好思想沟通工作,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第二章奖则

第七条奖励对象:主要针对个人,个别现象对科室。

第八条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标兵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作为个人利益回报的依据。

第九条奖励时间:以月度奖励为主,结合年终奖励。

第十条奖励金额范围:50~2000元。

第十一条奖励范围

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为医院挽回经济损失或名誉。

2、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重大伤亡事件病员抢救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

3、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突出者。

4、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5、在突发事件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6、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7、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医院财产,见义勇为,保护医院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8、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9、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

10、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资金流失者。

11、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12、在为患者服务中因患者无理造成谩骂或损害工作人员,给医院工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精神损害,饱受委屈。

13、获得上级各种表彰奖励者。包含各级各类科学技术奖、新技

术引进奖,同一种名称获得各类奖励时,依据最高级别实施一次性奖励。

14、对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奖励第一作者,标准为国家级每篇500元、省级每篇300元。

15、鼓励员工继续教育(不涉及报销各种费用),对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一次性奖励2000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一次性奖励1200元。

16、在正式报刊署名无偿宣传本院的新闻稿件,1000字以上的,县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5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500元;1000字以内的,上述奖励标准减半。

17、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排名前两名),每人次奖励100元。

18、病人对科室满意度在98%以上的科室,每次奖励科室200元。

19、关心维护医院和病人利益,敢于举报行业不正之风和揭发损害集体利益者。

20、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或拒收红包的科室或个人,经核实属实的,每人次奖励100元。

21、在医疗服务中,收到患者表扬信、锦旗署名前2名者,每人次奖励50元。

22、在院内拾金不昧,及时将拾到的物品、现金归还失主,经核实属实的,每人次奖励100元。

23、参加医院举办的理论考试或技能考核取得前五名者给予每人次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名80元、第五名50元的奖励;县级以上考试或技术考核、比武取得前三名者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

24、同损坏医院形象的“医闹”作斗争,维护医院形象,做出突出贡献者。

25、非本职工作需要,通过个人公关关系为医院获得利益者。

上述涉及的奖励范围未注明具体奖励额度,奖励范围均在50元~2000元。但具体标准依据具体事件产生的影响结果,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绩效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金额。

第三章罚则

第十二条违禁行为处罚范围

发现如下行为者,每次扣发5~2000元奖金。

1、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扣发主要责任当事人300元(次要责任100元);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情节较重,扣发主要责任当事人800元(次要责任300元~500元)。

2、按有关规定(请示报告制度)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发责任人300元,造成严重后果加倍扣发奖金。

3、未执行首问负责制、推诿病人、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

顶、推、拖,扣发当事人10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如引起责任上访(投诉)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科室主任承担连带责任扣100元;造成严重不良结果(患者投诉上级或被动出院)、造成病人流失者主要责任人扣发500元(次要责任人扣发200元)。

4、未认真执行岗位服务规范标准,使用违禁用语,每次扣发10元。

5、科室患者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发科主任、护士长各100元。

6、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扣发奖金,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绩效考核办公室,由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由绩效考核办公室缴纳进入医院奖励基金中。

7、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扣发奖金,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扣发奖金加倍外,全院通报批评。

8、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外出参加会议、出国旅游等,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00元;在基建、维修、购置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扣发1000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未经医院同意,药剂采购员、药库管理员擅自新进药品;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等,扣发责任人1000元,并负责将违禁购置的药品、器械退回;从中获利的,上交全部收入,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10、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工作衣、胸牌不整洁查出一次扣责任人10元;操作人员不戴口罩;穿戴工作衣上街、穿隔离衣(手术衣)串科室等,扣发当事人20元。

11、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发当事人200元。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发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12、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发当事人200元。

13、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被上级查处或通报),给予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

14、无故拖延诊疗时间,未按预约时间给病人作检查,不能在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时间内出报告(机器故障或停电除外),又未做好沟通而引发病人投诉者,扣发当事人200元。

15、不经医院同意擅自停门诊(含专家门诊),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100元;不按时开门诊扣发50元(正常查房控制在30分钟以内)。

16、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擅自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擅自改变收费范围,分解收费,多收取患者费用,扣发当事人30元;

收费部门乱收费、少收费或以无零钱找为由拒绝收费,或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情况,扣发当事人50元。

17、私收费(收费归己),追缴所得款项,扣发2000元,并停发三个月奖金;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数额较大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8、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积极催收患者应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或人情检查,发现一例,除按照收费标准补交费用外,扣发操作人员1000元。

19、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发300元,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20、个人未经医院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外出参与与医院无关的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出服务,扣发当事人5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发。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发科主任300元;如系科内几个人私自结伙外出服务,则按个人外出服务处理。未经允许的外出服务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

21、医务人员将病人介绍到(未经会诊私自外转)院外进行诊疗(检查、治疗、住院)、买药,经查实,扣发责任人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一年内发现两次以上者停止处方权一个月、并停发二个月奖金。

22、开不合理处方(违背用药与治疗原则),做不合理检查(诊断与检查相背离),给患者造成不必要负担,扣发责任人50元。并承

担患者损失。

23、值班人员脱岗、怠工,延误患者治疗或违反医院会诊制度,应邀会诊医师延迟会诊或医务人员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扣发当事人200元;拒绝会诊、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发当事人500元。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引发纠纷或事故另按医疗纠纷赔偿规定处理),扣发当事人1000元。

24、弄虚作假(如虚报转诊病人、虚报收入、虚报工作量等),欺骗财务多核算奖金,损害医院和员工利益,获取个人私利的,除追缴获利外,视情节扣发当事人500元。

25、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上级部门点名批评或网络曝光等有损医院美誉、破坏医院形象的事件,经查实,涉及科室扣发科室负责人1000元;涉及个人扣发当事人1000元,情节严重者待岗一个月。

26、医德医风差,业务水平低,未实施有效沟通,被病人投诉一次扣发200元,如一年内被病人投诉2次以上(含第二次)者,加倍扣发。

27、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医院制定的《病历质量控制考核评分表》认真书写,病历质量达不到标准:

(1)病历无三级质控的,缺一级扣发责任人5元/份;

(2)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处扣发责任人10元,并责令重写。

(3)住院病历24小时完不成扣20元;住院病人出院后经治管床医生每月15日、30日病历必须归档,逾期交病历而无正当理由的,每逾期一天扣发责任人5元;逾期一周未交扣发50元(遗失的扣发200元)。病历逾期未交,而医务科病案室也没有催交形成病人投诉者,责任人与医务科病案室各处理100元。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纠纷(事故)处理。

28、处方书写以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的,每出现一处(张)扣发责任人5元。

29、护理文书书写以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护理文件书写规范》的标准执行,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发责任人5元。

30、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以及医院制定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要求,出现一起不符合要求的扣发责任人5元;造成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视情节扣发责任人2000元,给医院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10%~30%;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给予降薪20%一年,情节严重的待岗一个月处理,涉及刑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病房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多收病员费用或多记帐或错记账,扣发责任人20元。引发投诉扣发责任人200元。

32、各机关职能科室应按医院规定按时统计上报各种医疗、经济信息、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情况等及其它各类报表。出现迟报、漏报、

错报、乱报的,除自己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每次扣发责任人30元。

33、财会、出纳、办公室、考勤、病案检查等管理人员,所涉及的绩效考核任务、审核的工作量和工资出现差错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并一次性扣发50元。

34、各级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指挥,下级服从上级,听从安排工作,违反者特别是拒绝服从直接领导所安排的下乡督导、培训、检查、疾病普查、健康教育等公益性指令工作,每次对不服从者扣发200元;与上级顶撞、无理取闹扣发加倍,并给予暂停工作(待岗一个月)。

35、职能科室间的临界工作,经领导协调裁决后,仍发生互相推诿,踢皮球者,每发生一次扣发不服从上级安排的科室负责人或个人100元。

36、行政后勤服务科室无充分理由未能及时供应门诊、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各种物资,或供应物资质量劣质,影响正常工作,每次扣发100元。

37、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尚未造成后果,每发生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失的,依据造成后果的程度给予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本细则相应条款处理)。

38、职能部门对全院绩效考核结果及奖惩通知书于每月5日前交绩效考核办,绩效考核办于每月10日前汇总交财务科,每延误一天扣30元。

39、各职能科室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对门诊、临床、医技

科室等反映问题和合理要求能办到的不及时办到或不予答复,一时办不到的不耐心解释,每次扣发当事人50元;一个月内若连续发生,自第二次加倍扣发。

40、医院各级负责人因管理不善,未履行职责或制度,使工作受到不良影响,扣发责任人50元。如果造成损失,依据损失程度给予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本细则相应条款处理)。

41、考核人员不认真考核(人情考核)如该扣不扣,人为变动考核结果,导致不公平,引发员工意见(投诉),每次扣发责任人200元。

42、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因工作未主动与对方沟通或方式简单对方难于接受,引发对方投诉,经查属实(有过错)者,扣发责任人每次200元。

43、未经允许,利用工作时间组织员工进行非业务性活动,如组织科室人员外出吃饭、游玩,扣发科室负责人200元。出现意外事故,完全由组织者负责。

44、拥有设备、仪器的科室,不按操作规程所导致的损坏、丢失,除扣发责任人300元外,按单价1万元(含1万元)以下设备、仪器的15%赔偿;单价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上的设备、仪器除个人承担1万元以下的赔偿部分外,对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10%赔偿(具体金额也要考虑到事件起因、造成的后果、个人的态度,经绩效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45、采购的药品、器械、卫生材料等缺乏必要的资质证明(如营

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等)或资质证明不全的,扣发责任人3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库房保管员不按规定对新购物资进行验收入库(新购物品在15天内未入库)或出入库程序混乱、出入不相符的,每次扣发责任人2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6、严格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文件、医疗文书、辅助检查(化验单、放射检查报告单、超声报告、各种辅助检查单)结果、票据等破损或遗失的,视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的重要程度进行处罚,造成破损的(丧失文本作用),扣发责任人每份50元;遗失的,扣发责任人每份200元。

47、医院内部员工故意挑拨是非,引发医患纠纷,协助医闹为其提供不利医院的资料,经查属实者,一次扣发1000元。并按责任纠纷承担赔偿责任。

48、违反医院统一休假制度,不按规定休假导致空岗,扣发科室负责人300元。

49、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20元,11~30分钟扣发4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达30~59分钟,扣发60元;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在本科室一个月查处迟到或早退3人次以上(含3人次)给予科主任连带责任处罚30元。

50、员工无故脱岗或上班睡觉,一次扣发50元;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加倍扣发。时间超过 6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脱岗期间如果患者流失,一次扣发300元。如出现纠纷、事故,依据责任纠纷、

事故严肃处理。

51、员工因工作离岗须事先在科室登记,并委托他人代岗,同时与代岗人双方签字。凡未经科室负责人或领导同意的顶班、换班一律视作旷工。

51、上班后(离岗)再去院外或食堂吃早餐,每次扣发20元。

52、劳动纪律考勤人员不履行职责,私自隐瞒更改考勤记录或不公布考勤结果,每次扣发50元。

53、中层领导调休须按照医院请休假制度,未执行休假制度者,每次扣发200元。科主任月底如实上报出勤情况,被查出不实者,扣发100元。

54、因公外出,如参加会议、学习考试、参加体检等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由直接职能管理科室集体派出等协调通知组织的,组织部门应集体书面请假);中层领导因公外出,需主管院长书面批示,再经院长同意,书面请假条交由人事(考勤)部门备案。未经书面请假或请假未批准(含无故超假不归、先休后请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并执行:

(1)旷工半天,扣发50元;

(2)旷工一天,扣发100元;

(3)旷工二天,扣发300元;

(4)旷工三天,扣发500元;

(5)旷工四天以上止十四天,按每天扣发200元累计;

(6)连续旷工十五天,或者当年旷工累计十五天的,直接解除

劳动合同。

55、全院限制使用高耗能电器(如微波炉、电炉、电磁炉、电热取暖炉等),未经行政后勤主管领导审批,私自使用每次扣发100元。如果发现住院患者使用扣发本病区值班人员50元。

56、准时参加医院举行的各种会议、培训会。迟到、早退每次扣发20元,旷会每次扣发50元。

57、个人不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影响医院工作正常运转,扣发当事人100元。

58、虚报值班、加班、内部核算凭证等,套取个人利益,经核查属实,除追回因虚报所得外,扣发当事人100元。

59、借阅病案室病历逾期未归还的,按每逾期一天扣发当事人10元进行处理。

60、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将医疗设备、工具、材料等借到院外使用,扣发当事人500元;如设备损坏,则由当事人赔偿。

61、财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制度,致使医院经济遭受损失的,扣发300元,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涉及违法送司法部门处理。

62、负责水、电、办公器材、医疗器械、网络等维修的人员在接到通知10分钟内无故不到位检修的(无正当理由),或因技术难度大自己不能维修而不及时(发现问题2小时内)上报领导影响正常工作的,每次扣发100元。

63、行政后勤围绕临床服务,建立并实行行政后勤立即回复制,

凡接到各科室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实行首接负责到位,不得拒绝或推诿,急事超过3小时,一般事情超过1个工作日,由绩效办划分责任,对责任人每次扣发20元。导致后果,依据本细则相关条款执行。

64、出车(办公用车)实行审批制,县内由办公室直接批准,县外由院长审批;未经审批出车扣发司机每次100元;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在6分钟内,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出车,每次扣发50元。急救车在接到出车通知必须在5分钟内出车,未在规定时间出车,每次扣发50元。如果出现纠纷,依据责任纠纷处理。

65、各科室丢失工作服、床单、枕套等,除直接责任人按价赔偿外,扣发50元。

66、酒后(醉酒)不得上岗,违反者扣发200元。造成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7、酒后找领导反映问题,或酒后攻击领导或冲击会议,给予扣发5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给予待岗一个月。

68、未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向职能部门反映问题,而采取集体找领导闹事、停工或联名上书滋事的。属于中层领导者,责成辞职,医院首先停止组织者和第一名上书人工作,然后再就反映情况展开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69、无中生有,非法定正常渠道反映问题,而是采取恶意诽谤,编造事实,发网贴攻击医院或同志、领导,败坏医院形象,发现者对当事人扣发500元,受害者本人可以行使法律追诉权,维护个人利益。

70、下班不关水、电器、空调、电脑开关,每次扣发当事人20

元。

71、伪造医院票证、印章及他人印章,扣发当事人5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72、违反保密制度、或向院外提供不该让病人或外界知道的病案资料、医院经营、营销、客户、人事、财务报表、医院管理方案等信息,扣发当事人300元。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1000元。

73、员工上班、值班期间,不准带小孩、聚堆聊天、玩手机短信、QQ聊天、听音乐、看电视、吃零食、看非业务书籍;不准做干私活、打毛衣、绣花、下棋、玩扑克、打麻将、工作场合喝酒、打球。违者,每项每人次扣5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理。

74、上班、值班时间玩电脑网络游戏、看电影,登陆与工作无关的娱乐、购物,甚至黄色网站或私自往公用电脑中添加游戏的,每人次扣发100元;

75、特别是正在接诊病人、处置患者、查房、仪器检查、抢救或手术时接打电话、玩手机短信等,给予当事人每人次扣发100元。造成的纠纷、事故,对责任人依据责任性纠纷、事故赔偿处理。

76、为上班、值班人员下棋、打麻将、玩扑克、玩游戏等违纪行为提供场所者,科主任放任不管理,扣发当事人和科主任(护士长)各100元。属于值班人员不制止,扣发50元。值班人员参与加倍扣发。

77、室外不按规定区域乱停机动车,属于本院职工的直接扣责任人每次20元;无法确定责任人扣管辖责任人每次10元。

78、医院病房、诊室、走廊及办公场所内乱停车(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等),查出责任人,每次扣20元、同时扣所存放区域负责人10元;无法查找责任人扣管辖区域责任科室每次10元。

79、各科室内部卫生保洁由本科室负责,室内物品存放无序,摆放不整齐,存在乱推乱放杂物,办公桌、椅子不洁净。发现一次,扣责任科室10元。

80、各科室及公用走廊墙壁出现乱贴、乱订、乱画、乱挂。门、门框、窗台、窗户洁净,窗框、墙壁、天花板积尘、存在蜘蛛网。地面有纸屑、烟蒂,垃圾、污水。属于公共区域扣保洁公司,每次10元;属于科室辖区,本科室视而不见除扣保洁公司外,加扣本科室每次10元。

81、员工辱骂他人或员工之间(含家属)、员工与患方之间发生吵架,扣发责任当事人 200元;发生打架,扣发责任当事人500元,由此发生的医药费用自负,情节严重者报派出所处理。

82、全院禁烟,非重要场所查出责任人,扣每次20元;属于患者在科室吸烟扣在场本院员工每次10元;在重点科室(病房区域、仓库、手术室、供应室、换药室、注射室、胃镜室、药房等)吸烟,每次扣发100元;在重点区域发现地面(含走廊)烟头每个扣科室5元;导致出现火警、火险,扣发1000元,并赔偿损失的30%~60%,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83、因管理不善,导致医院财产或患者财产被盗,视其责任大小承担相应损失,并扣发相关值班责任人100元。导致医院财产丢失按

照本细则44条处理。

84、偷拿、盗窃、私自占用医院物品除全额赔偿外,扣发当事人1000元。盗窃金额过大,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85、上级部门各类检查,因个人或科室主任不重视,非正常原因影响医院考评结果的科室或个人,每次扣发500元。

86、员工进修学习必须听从进修医院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进修安排的,扣发200元;擅自终止进修任务或擅自更改进修计划,扣发300元;进修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回院工作的,以旷工处理;进修后回院工作不满5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所有培训期间费用(培训费、往返车旅费)或按照个人所签外出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承担违约金。

87、各级各类人员参加指令性的各种相关的外出短期培训,通知参加培训无故不去的或去了无正当理由未到培训现场的或无故中途离开的,按旷工处理,如果医院根据规定支付了培训经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则如数退还。

88、参加医院各种会议的人员必须保持会议安静,出现吸烟、手机响铃者,或开会睡觉,扣发20元。

89、享受电话补贴的人员尤其是中层以上人员,实行24小时开通手机,凡值班人员或总值班、上级领导因抢救病人等工作需要,打不通电话,拒报本月电话补贴,并扣发100元。

90、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违反政策计划外怀孕,不听劝阻采取措施,一次扣发1000元,仍无效,依据计划生育管理政策给予处理。

医院奖惩条例

医院奖惩条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XZ—028:医院奖惩条例 生效日期:2005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6年3月18日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树立良好的院风院纪,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坚持精神和物质奖励、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有突出贡献者予以重奖,对违规违纪且认错态度恶劣者,从重处罚。 第三条全院在职职工均适用于本条例。依据本条例所实施的奖惩事项,均记入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档案、医德医风档案,并与年度考核、晋级、晋职、聘任及评先评优挂钩。 第一章奖励 第四条模范遵守《医院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对突出的好人好事,给予通报表彰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五条获得国家、省、市、县等政府授予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获国家级先进集体奖励10000元,先进个人奖励5000元。 获省(部)级先进集体奖励5000元,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 获市(厅)级先进集体奖励2000元,先进个人奖励1000元。 获县级先进集体奖励1500元,先进个人奖励800元。 获县各部门、系统先进集体奖励1000元,先进个人奖励500元。 第六条由组织推荐,参加各类竞赛的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获得第一、二、三名,省级以上(含省级)每项每人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市级每项每人分别奖励1500、1000元、600元;县级每项每人分别奖励1000、800元、500元。 第七条在全院各项评比竞赛中获前三名者,团体每项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800元,个人每项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 第八条医院组织评选的各类先进个人各奖励800元,先进单位奖励1500元。 第九条关心、维护医院声誉和利益,勇于举报不正之风,揭露损害集体利益的人和事,为医院挽回或减少损失的,经核实,除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外,视贡献大小给予500—5000元奖励。 在突发事件中表现优秀、见义勇为的个人与集体,除通报表彰外,视情节给予500—10000元奖励。 在工作中(工作职责外)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或避免严重差错或事故者,经核实,视情节给予1000—5000元奖励。 第十条为医院管理、技术进步以及深化改革书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取得明 XZ—028:医院奖惩条例 生效日期:2005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6年3月18日 显效益者,每次奖励500—5000元。

医院奖惩制度范文

医院奖惩制度范文 二、本院员工应自觉遵守控烟相关规定,进入医院后不得在 四、进行无烟科室评比。 1.控烟办公室每周一次对医院各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2.支部控烟工作小组每周不定期对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3.控烟巡视员每天不定期对所属包干区域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五、科室管辖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或发现烟蒂,或本科室员工违反控烟规定,由该科主任负监管失察之责,对该科室公开批评,扣 除该科当月的控烟奖,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 一、奖励 1、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医 院感染病例24小时之内报院感科,无漏报。 2、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手卫生依从性≥95%,正确洗手率 ≥95%。 4、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学习医院感染 相关知识,研究本科室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合理使 用等工作,有记录。每月对本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进行自查(内容:无菌技术操作、手卫生、院感病例漏报、医疗废物分类、环境卫生等),有记录。 5、监控医师每周检查医院感染病例漏报情况;监测护士每周检查各种感染管理登记本,要求登记和监测项目齐全、合格、有效。 6、医疗废物管理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执行,符合要求。

二、罚则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出现下列问题,作为质控考核扣分依据,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扣款50~500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 方案。) 1、医院感染病例每漏报1例扣个人奖金50元。 2、按卫生部《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出现多重耐药菌不报告或不采取相应措施的;使用抗菌药物 前不留标本送检。 3、感染管理小组不能发挥监、控、管作用:每周不做院感质控 自查、每月不进行院感内容知识学习、每季不开会讨论总结本科室 院感管理问题的。(查记录) 4、未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洗手方法不正确的。 5、医疗废物分类不清、利器盒复用或对利器不采取防损伤措施 以及因此造成保洁员利器损伤的。 6、病区卫生差(监管不到位)。 7、医生进行外科换药时不戴口罩、帽子、无菌手套。 8、接受上级检查时出现问题,并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示情 形给予处罚。 院感科20xx年11月 一、总则: 1、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 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 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 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医院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医院绩效工 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 为进一步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职员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并协助提高本院院长的治理质量,在院内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本方法的考核对象为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临床、护理、药房、医技及后勤、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表达工作业绩为主,分“德、能、勤、绩”四个部分。“德”占20分,指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医风医德、病历和交接班记录书写质量与治理、环境卫生以及领导在执行规章制度不公平常所承担的处罚等。“能”占20分,指职工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临床运用能力、疾病治愈率、患者评判程度、在国家或省级医学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医学论文质量和数量、在领导岗位上的人员的组织和谐能力及执行规章中的公平合理性等。“勤”占40分,指出勤率、工作中坚守工作岗位、超假或旷工、以及领导岗位上的人员擅离职守等。“绩”占20分,指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作出的成绩。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考核方式:医院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医院治理委员会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依照检查、核实结果进行奖惩,并同意全体职工组成的医院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组长代表医院治理委员会每月定期向医院监督委员会汇报考核结果并提请审议投票表决通过后执行,医院监督委员会如对组长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经全体成员2/3票数通过才可否决组长的报告,并责令组长重新考核并将结果提交医院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扣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德、能”积分各1分,以警醒他们公平执行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规章。 五、考核小组按职员所在岗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处罚等级分为四级: 即:(1)A级警告;(2)B级警告;(3)C级警告;(4)报办公室处罚。 1、处罚条件: (1)A级警告 ①上班迟到、早退。 ②擅自离岗。 ③上班时刻玩电脑或看电视。 ④上班无视患者疾苦打电话谈天。 ⑤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病人不中意并向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领导投诉。

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最新)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一、目的 为加强医院管理,明确奖惩的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医院及员工的行为,根据深圳市卫生主管部门以及******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称“医院”或“本院”)全体员工。 三、奖惩原则 3.1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3.2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3.3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 3.4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本人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临时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是进行奖惩的基础和依据。 3.5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是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3.6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归入员工绩效考核档案。 四、奖励制度细则 4.1奖励方式,主要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给予奖金或奖品)、提薪等奖励。 4.2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较好的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100-500元,包括: 4.2.1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4.2.2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成绩

显著。 4.2.3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4.2.4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医德高尚、廉洁奉公,拒收红包、回扣、宴请者,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事迹突出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4.2.5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2.6在我院创市“医疗质量评估A级单位”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4.2.7为医院、科室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取得较好效益者。 4.2.8及时有效地防止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者或积极参与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并取得明显成效者。 4.2.9收到病人及其家属赠送锦旗、牌匾等表扬、且经查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2.10拾金不昧者,每次奖励50-300元。 4.2.11举报违规、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奖励举报人50-300元。 4.2.12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4.2.13遇有突发事件或治安案件,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减少医院损失者,给予报销所有费用,并奖励200—500元。 4.2.14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公司检查中得到好评的。 4.2.15院内组织的医疗、护理、营销讲座活动,授课者每次给予50—100元奖励。 4.2.16获得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和文明科室称号的科室,分别给予奖金(100-500元)或奖品。 4.2.17对病情复杂、难度大的病危患者抢救成功,且无医疗缺陷

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 (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 (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 (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 (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元。 奖励范围: 第八条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第十四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第十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十六条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较大资金流失者。 第十七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十八条获得市级、区级或乡镇一级表彰奖励者。 第十九条社会满意度超过95%的科室或个人。 第二十条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区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5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

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本质要求:奖惩分明,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合同法》、《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是指##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县级局;所称员工,是指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书》并在合同期限内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企业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依法制定的、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对外发布公示的企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管理制度。 第五条实行员工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严格制度,公平公正;严肃程序,规范运作;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企业给予奖励: (一)在生产经营、专卖管理、企业管理的某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市局(公司)以上机关表彰或者推广的; (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市局(公司)以上机关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 (三)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损失中作用显著的; (四)同歪风邪气、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特殊贡献的; (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放一次性奖金。 第八条对受到国家局(总公司)表彰的员工,给予奖金为3000--5000元奖励;受到省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1000-3000元奖励;受到市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500--2000元奖励;奖金数额在以上幅度内,由市局(公司)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决定。受到行业外领导机关等其它表彰的员工的奖励,由市局(公司)党组或者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一事一议确定。

XX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XX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篇一:职工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永川煤矿职工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重庆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惩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其目的是为了监督和督促职工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救死扶伤、文明行医、乐于奉献行业风尚,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行医,按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出真正纯洁而又完美的“白衣天使”形象。奖励细则一、奖励的种类:院内通报表扬、授予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奖金奖励。二、奖励的内容:(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500元不等。(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元,在评选活动中,被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的,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被评为医院优秀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三)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四)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五)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100元。(六)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七)学术论文著书等专业文章和政研论文在国家、省、市、县级的发表分别奖100元、80元、50元。(八)担任行政、财务、药政、疾控、妇幼、医保、安全等工作获部门表彰的每人奖50元,已评为医院先进的不再奖励。(九)门诊部、住院部在全年12个月中,

民营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民营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及奖惩实施办法 为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业务的稳步增长,在院内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 分工协作,按劳分配,激励奉献,同步双赢,有利于医院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院员工和管理层。 三、考核内容 分德、能、勤、绩4 个部分,总分100 分,每分相当于1%的工资,得满分者发放全额工资。 1、德。总分20 分。指医德规范表现、语言仪表着装规范、环境卫生清洁程度、勤俭节约、服务态度、协作和谐状态、遵纪守法、管理服从度、病人满意程度。 2、能。占20 分、。指服务质量、专业技能水平、安全防范能力、医疗文书书写和技术操作规范程度、执行力、医患沟通技巧。 3、勤。40 分。指出勤率、到岗守岗、职责履行情况。 4、绩。占20 分。指工作任务完成程度,包括接诊人次数、收住院病人数、业务收入及利润率、病历书写及时完成率、软性指标工作进展程度、硬性指标工作完成量。对以上4 个部分实行积分制考核,每扣1 分则扣除工资10 元,每超1 分奖励10 元。扣分同时与年终奖挂钩,每扣一分扣除年终奖 50 元,年度扣分累计达480 分的取消年终奖评选资格并调出医院。 四、考核方式 层层考核与病人评价相结合,民主决议定结果。 1、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2、层层考核与病人满意度测评相结合院长考核院班子成员,院班子成员考核科主任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考核科室员工,集团考核院长。同时向病人及家属经常性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可以一票否决。 3、考核分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过程及结果进行检查和核实;院办主任统计考核结果;总值班随时随地考核当日当班人员并记录;院长随机抽调科主任突击考核和进行病人满意度调查;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科内员工平时考核并按月提供基础考核结果;财务科提供财务核算结果。 4、民主决议考核结果按月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同时由院长提请员工代表审议投票表决,有总人数的2/3 同意即为通过;如全院员工的2/3 反对考核结果,则院长要重新组织考核并将结果再次提交员工审议通过,同时扣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德、能”积分各1 分,并对导致考核结果不能通过的直接责任人罚扣5 分,以警醒管理层公正考核。 五、扣分分级 扣分分级为蓝牌、黄牌、红牌、报集团公司调岗4 级。具体扣分标准将在实际运作中不断调整完善。 1、蓝牌 (1)上班、开会、学习有迟到、脱岗、早退的。(2)擅自离岗。(3)上班时间玩电脑,打电话聊,带小孩的。(4)下班后其办公区域照明灯或水嘴未关掉的。(5)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如护士不及时巡视输液厅或病房而让病人出现不满意状况的。(6)不及时借、购药品而影响病人治疗或由于计划不周造成器材药品积压的。(7)医疗文书如处方、病历、门诊日志书写不规范或不按时完成的(每张不合格处方扣0、2 分,每份不合格病历扣1 分)。(8)在医院公共区吸烟、进食的。(9)未能按时完成主管专项交其办理工作任务的。(10)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 1 页共13 页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第 2 页共13 页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医院奖惩细则

×××医院 奖惩条例及实施细则

二〇一六年一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内部管理,规范职工日常行为,建立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服务热情,工作积极向上的队伍,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本条例坚持人人平等的原则,院、科领导(科负责人)要率先垂范,言于律己,医院职工要从我做起,切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全院所有职工包括(返聘、聘用、借调和实习人员)。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全年出满勤者,医院在年终时给予员工本人一次性全勤奖

500元(包括未请休假)。 第五条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创新、改革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奖励200—500元。 第六条堵住医疗漏洞,避免医疗差错发生者,奖励200—500元。代表医院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比赛、竞赛,获得名次并第七条.为医院赢得荣誉者,奖励200—500元。 第八条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奖励200—500元。 第九条对主动参加突发事件、保护公共财产有显著功绩者,奖励200—500元。 第十条鼓励医务人员开展科研课题,撰写论文。 (1)担任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并获奖励者奖励5000元。 (2)担任完成省级科研课题并获奖励者奖励2000元。 (3)撰写著作出版成册并发行者奖励1000元。 (4)对被各类杂志录用的论文给第一作者一次性奖励,自治区级300元、国家级500元、国际级1000元。 第三章处罚 第十一条本条例对违规违纪行为采取批评、处罚、连带责任管理办法。个人违纪行为除对当事人处罚外,其所在科室负责人也要承担连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模板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XX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惩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其目的是为了监督和督促职工不仅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要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救死扶伤、文明行医、乐于奉献行业风尚,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行医,按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出真正纯洁而又完美的“白衣天使”形象。 奖励细则 一、奖励的种类: 院内通报表扬、授予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奖金奖励、实物奖励。 二、奖励的内容: (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XX元。 (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于本年度结元。500束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 (三)开展社会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满意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元。 (四)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五)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六)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 (七)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八)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不等。 (九)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惩处细则 一、惩处的种类: 院内通报批评、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经济处罚、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 二、惩罚的内容: (一)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二)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三)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对情节较严重的给予系统通报批评。 (四)不尊重患者就医权力引发医疗纠纷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六)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介绍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 制度

员工奖罚制度 一、着装要求 1、上岗必须穿酒店规定制服以及鞋袜,男员工穿黑色鞋及深色丝袜,女员工穿黑色布鞋及肉色袜子(布鞋不能有破损)。 2、着装干净整洁、钮扣齐全,衣裤无开线。 3、上班佩戴员工牌,工牌佩戴左胸处。 4、上班在更衣室更衣,不能便装出现在工作岗位上。 5、皮鞋时刻保持清洁光亮。 二、仪容、仪表要求 1、面容清洁、脸部清爽宜人,男服务员经常修面,不留胡须、口气清新;女服务员要化淡妆,不可浓妆艳抹。 2、男服务员发脚侧不过耳,后不过领,前不过眉。 3、女服务员发需用黑色发网盘起,不得戴太夸张的头饰,只宜轻巧大方的发饰,发型不得怪模样,或将头发染成其它颜色。 4、头发要经常梳洗,不得有头屑,不得掩盖眼部或脸部。 5、不可戴戒指、手饰、手镯、手链等饰物上班(结婚戒指除外)或不许外露。

6、手部保持清洁,经常修剪指甲,指甲内不藏污纳垢,女服务员不允许涂深色指甲油,男员工不允许留胡须。 7、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清新气味,身上无异味,并保持皮肤健康,不得使用强烈香水(香料)。 8、员工佩戴项链不得外露。 三、礼貌礼节 1、与客人谈话时必须站立,问好、与客人保持一定距离(0.8-1米 左右),员工不能坐着与客人谈话。 2、在酒店工作场所应用普通话,不要与同事在客人面前说家乡话。 3、与客人谈话时精神集中,留心客人吩咐,不得漫不经心,左顾右盼。 4、与客人谈话的声音以两个人能够听清楚为限,语调平稳,轻柔、速度适中。 5、谈话时目光应注视对方,表情自然,保持微笑。 6、与客人或领导谈话时不能当面作伸懒腰、打哈欠、玩耍东西等 动作,不唾沫横飞。 7、与客人谈话时不要涉及对方不愿谈及的内容和隐私。 8、若客人的询问在自己职权或能力范围之外的问题,应主动替客 人做出有关的联系,以积极的态度帮助客人,或婉转地回答问题而不要随便说”不知道””不能够”甚至置之不理。 9、如遇客人心情不佳,言语过激,也不要面露不悦之色,要以”客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为坚持以德治院、以法治院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规各类人员的行为,强化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细则。 第一章:奖励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或集体,经科室提议或主任提名,经办公室研究给予奖励: 一、参加社区服务中心的两个文明建设,有改革创新精神,在职代会或日常工作中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献计献策并做出显著成绩者,视贡献大小给予100元—1000元的奖励。 二、在科技兴医方面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本社区空白,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给予1000元—5000元的奖励。 三、维护社区服务中心正常工作秩序,爱护公共财务,防止事故发生,使医院和人民群众免受重大损失的见义勇为者,给予100元—500元奖励。 四、在参加区突发事件抢救中,为医院争得荣誉,酌情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五、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堵住重大差错,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奖励500元-1000元。 六、文明行医,优质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市、区以上荣

誉称号每人分别奖励500元、300元;(上报有具体要求,就高不就低)获主管局、院级荣誉称号者,每人奖励100元;锦旗100元;(上级有文件就高不就低)表扬信20元;拒收红包,按红包金额的30%奖励(同一患者同时发生以上情况时,按最高标准奖励)。 七、为维护社区服务中心的信誉,忍辱负重的、视情节给予50元—100元委屈奖。 八、关心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非岗位工作人员,在后勤保障、器械、物质供应中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为社区服务中心节省资金及在财务管理中堵住千元以上重大漏洞并及时追回欠款者,给予200元奖励。 九、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结合自己临床工作经验撰写的、体现一定价值的国家论文奖励200元、省级论文奖励100元;积极向新闻媒介宣传报道社区服务中心好人好事、有价值的新闻,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成果等信息的。按国家、省、市、区、主管局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 十、参加区和社区服务中心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取得前三名的适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处分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扣款、缓聘、解聘技术职务处理,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doc

xx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1 湖北XX投资有限公司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员工行为,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政策与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xx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关联企业全体员工。其他相关奖惩制度与本办法相悖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对员工进行奖励与处罚应坚持的原则: 1、坚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精神鼓励和物资鼓励相结合并以精神鼓励为主,以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2、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3、处罚的轻重与违规违纪行为和所应承担的责任相对应。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奖励的种类: 1、表扬、通报表扬、记功、晋级(提高一个工资提次)、晋职(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提高一个职级及相关待遇)。

2、授予先进工作者、工作标兵、劳动模范等各级名类荣誉称号。 公司在给予员工荣誉奖励的同时也可给予相应的物资奖励。 第五条对于下列员工,视贡献和成绩分别给予相应层次奖励: 1、全年无迟到、早退、旷工及请假,工作尽职尽责,年终可一次性给予100元奖励。 2、对公司或社会有利之行为而有事实证明者,视其情况可给予50至60元奖励,或向上级政府申报奖励或授牌。 3、拾金(物)不昧报告招领者,无论数额大小,每次给予50元的奖励。 4、技术卓越,在工作上有特殊贡献者,可根据贡献大小,分别给予100至500元的奖励。 5、忠于职守,完成紧急重要工作而无延误,有具体事实证明者,给予50至100元奖励。 6、对偶发事件或其它突变,主动尽力,勇于负责,处置得当,减少公司损失或保护财产安全卓有成绩者,可根据挽救财产损失大小给予1%的奖励。 7、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工作(生产)秩序有显 著成绩者,可给予20至50元奖励。 8、对经办业务、本职工作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至100元奖励。 9、对节省物料(成本)、能源成效显著者,可根据具体数额给予2%的奖励。

医院奖惩管理办法

医院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先进,惩罚有章不循,体现奖罚分明,根据医院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绩效考核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医院在编职工、合同制职工、派遣职工、 返聘职工。 第三条奖惩的原则:遵循以事实为依据,奖励和惩罚相结合,奖惩与思想教育相 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实施。重大事宜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每月检查汇总一次,保证奖惩办法真正落到实处。 第五条经济处罚中的扣款方式为扣罚违规责任人的绩效工资。 第二章奖励 第一节科技进步奖 第六条为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形成学科优势和创建医院品牌,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以表彰奖励在推动医院科技进步中涌现出来的优秀科室(含班组)和优秀员工。 第七条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共四个等级。本院科技进步奖不设突出贡献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国际合作类奖项。如达到上述类别奖项的条件,医院将积极推荐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委员会评审。 第八条医院成立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该委员会除评审科技进步奖外,同时负责论文通讯奖、学历学位奖、重点学科奖、学术成就奖、荣誉奖的评审工作)。下设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和科学技术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科管委员会)。奖励办公室设在本院的科研教学部,负责科学技术材料的收集、审查、认定、推荐、报批和组织科管委员会专家评审等日常工作。 第九条医院科技进步奖评判标准:医院科技进步奖授奖等级根据申报科室、班组和员工个人所完成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 (一)一等奖: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很大,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

医院职工奖惩条例

绿园区人民医院职工奖惩条例 (二届三次职代会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医院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奖惩有章可循,根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奖惩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政策规定为准绳,奖励和惩戒相结合,奖惩与思想教育想结合,以鼓励为主,精神奖励为主。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全院在岗工作人员,来院进修、实习等人员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条例由医院考核组负责考核、实施,职工代表参与监督。第五条本条例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奖励 第一条综合奖项 以完成年初制定任务、计划和目标为前提,根据全年的工作实绩(包括医疗质量、医德医风、工作量)分等评定年终综合奖,可分为先进科室、质量安全标兵科室等,具体奖金根据当年的经济收入情况提交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条科研论文奖项 1、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获得各级科技奖(含科技进步奖和发明奖),除有关部门奖励外,医院给予一定的奖励,奖金 2、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刊登论文(包括译文),医院奖

注:具体规定详见医院《关于学术论文发表的管理办法》 3、在市级以上报刊(内部资料)对医院进行正面通讯报道,奖励50—100元。 第三条贡献奖项 1、在本年度为医院单项作出贡献者(包括科室管理、合理化建议、危重病人抢救、群体伤(病)事件抢险救灾成绩突出者等情况)取得荣誉者除给予通报表彰外,另奖励500-1000元。 2、见义勇为;避免国家、集体、个人财产遭受损失或减轻国家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打击犯罪,举报或抓获不法分子给予奖励500-5000元;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另予以报功、请功。 第四条在各级各类检查、考试、考核和评比中成绩优异的科室和个人,酌情给予奖励。 第三章惩罚 第一条医疗质量管理 1、违反各项准入制度的一次扣罚500-1000元,造成后果的,另行处理。 2、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的,每例次扣罚责任人50—200元,造成后果的,另行处理。 3、各类申请单、报告单、记录单、处方等不合格的,每例扣罚责任人20元。 4、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不合格者,每次扣科主任100-500元。 5、丙级病历一份扣罚责任人1000元,扣罚科主任、诊疗组长各200元,并及时改正归档;乙级病历每份扣罚责任人100元,扣罚科主任20元,诊疗组长20元;病历书写、各种记录未及时完成,作为乙级病历处理。住院病历未按时归档的,迟交一份扣罚10元。 6、违反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参照《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处罚措施》(院字【2008】23号文)处理。

医院奖惩条例

XZ—028:医院奖惩条例 生效日期:2005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6年3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树立良好的院风院纪,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坚持精神和物质奖励、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有突出贡献者予以重奖,对违规违纪且认错态度恶劣者,从重处罚。 第三条全院在职职工均适用于本条例。依据本条例所实施的奖惩事项,均记入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档案、医德医风档案,并与年度考核、晋级、晋职、聘任及评先评优挂钩。 第一章奖励 第四条模范遵守《医院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对突出的好人好事,给予通报表彰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五条获得国家、省、市、县等政府授予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获国家级先进集体奖励10000元,先进个人奖励5000元。 获省(部)级先进集体奖励5000元,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 获市(厅)级先进集体奖励2000元,先进个人奖励1000元。 获县级先进集体奖励1500元,先进个人奖励800元。 获县各部门、系统先进集体奖励1000元,先进个人奖励500元。 第六条由组织推荐,参加各类竞赛的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获得第一、二、三名,省级以上(含省级)每项每人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市级每项每人分别奖励 1500、1000元、600元;县级每项每人分别奖励1000、800元、500元。 第七条在全院各项评比竞赛中获前三名者,团体每项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800元,个人每项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 第八条医院组织评选的各类先进个人各奖励800元,先进单位奖励1500元。 第九条关心、维护医院声誉和利益,勇于举报不正之风,揭露损害集体利益的人和事,为医院挽回或减少损失的,经核实,除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外,视贡献大小给予500—5000元奖励。 在突发事件中表现优秀、见义勇为的个人与集体,除通报表彰外,视情节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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