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山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
[ ] 于亚伦. 2 工程爆破理论 与技术 [ . M] 北京 : 金工业 出版社 , 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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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绍清, 3 朱文彬 , 曹桂祥 , 炮孔复合装药结构的功能和设计 等. 要求 [ ] 工程爆破 , 0 , 2 : ~ 5 J. 2 3 ( )1 1. 0 2 [ ] 题正义, 4 衣东丰. 爆堆 矿岩块度 分布测试方 法概述 [ ] 辽宁 J.
工程技术大学学报 ,03,s : 3 20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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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煤 矿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整 合 取 得 阶 段 性 重 大 成 果
21 O 00年 1月 0 6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 国家能源局和 山西省政府在 北京举办新 闻通 气会 , 山西煤矿 企业兼 就 并重组整合X 作情况做 了全 面通报 : - 备受关注的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已经取得阶段性 重大成果 , 山西省重组 整合煤矿正式协议签订率达到 9 % , 8 兼并重组主体到位率达到 9 %, 4 特别是具有 决定性 意义的采矿许 可证 变更 已超过
2024年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关闭工作总结报告
2024年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关闭工作总结报告一、引言随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山西省在2024年开始了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关闭工作。
本报告旨在对这一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为今后类似工作提供参考。
二、工作概况在2024年,山西省根据国家煤炭产能过剩、环保治理、煤矿安全等要求,启动了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关闭工作。
该工作涉及全省范围内的煤矿,任务繁重,需要精心组织和协调。
在兼并重组方面,我们先后与多家煤矿企业进行了洽谈和协商,最终成功推进了10个兼并重组项目。
通过兼并重组,原本分散、小规模的煤矿得以整合,提高了矿井规模和生产效益。
同时,也减少了礦山人员数,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
在关闭方面,根据环保要求和煤炭市场需求情况,我们关闭了一批产能过剩、环保设施落后的煤矿。
通过关闭这些煤矿,既减少了生产能力过剩的问题,又提高了环境治理水平。
三、工作经验1. 高层次规划和组织:兼并重组整合关闭工作要求全面规划和统筹安排。
我们组织了专家组,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积极推进企业洽谈和协商:兼并重组需要与企业进行洽谈和协商,我们积极组织会议,建立起了与各企业的良好合作关系,并就合作事项进行了充分的磋商和沟通。
3. 精细化操作和管理:在兼并重组和关闭过程中,我们注重细节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通过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指导,有效解决了企业的困难和问题。
4. 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和做好宣传:我们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提高了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这不仅有助于工作的顺利进行,还有助于今后工作的推进。
四、改进意见虽然我们在兼并重组整合关闭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进。
1. 提高沟通和协调能力:在兼并重组和关闭过程中,不同企业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需要我们加强沟通和协调,妥善解决问题。
2. 强化环保和安全意识:煤矿兼并重组和关闭工作涉及到环保和安全管理,我们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环保和安全意识培养,提高其环保和安全管理水平。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矿井概况
2006年7月31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基本建设局以晋煤基局发【2006】60号文“关于中阳鑫隆煤源有限公司矿井改扩建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复”批准了该矿90.万吨/年矿井改扩建工程。
根据现场勘查,矿井自批复后一直处于基建状态,未正式投产运行。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吕梁市中阳县,兴县煤矿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45号),中阳县鑫隆煤源有限公司为单独保留矿井,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为山西桃园腾阳能源集团。
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名称为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后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晋)名称变核内[2009]第001289号文更名为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12月7日给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09121220048049,兼并重组后井田面积为13.4026km²,批准开采4#、6#、10#煤层,设计生产能力90万t/a.开采标高为1160-540m。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文件整理晋政办.2009.17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涉税服务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7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地税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涉税服务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政府办公厅2009年11月13日)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涉税服务的意见(省地税局2009年10月)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现煤炭产业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发展,是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山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对实现“三个发展”战略目标,应对当前严峻经济形势,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支持和服务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大局,进一步做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涉税服务,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省各级地税部门要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规范执法、依法征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把该落实的税收优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地税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现对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重申如下:(一)营业税:1对煤炭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整体转让煤矿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等相关税费。
2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要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
(二)土地增值税: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区别不同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处理,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股权支付部分,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公布日期】2009.09.03
•【字号】晋国土资发[2009]242号
•【施行日期】2009.09.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煤矿企业兼并
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晋国土资发[2009]242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太原铁路局土地分局:
为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确保国土资源系统在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不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李建功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岳盛林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王晓立副厅长
成员:
赵培禄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武耀文办公室主任
朱景学政策法规处处长
周际鹏财务处处长
李惠民地质勘查处处长
李谋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闫旭矿产资源审批处处长
赵福义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
杨义军地质环境处处长
徐冲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润福科技馆馆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王晓立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培禄、李谋、闫旭任副主任,负责日常监督和业务工作。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
关于下发《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编制提纲》的通知(晋煤重组办发[2009]1号)
关于下发《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编制提纲》的通知晋煤重组办发[2009]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大型煤炭生产企业: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步伐,规范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编制工作,省煤炭工业局会同省国资委、省国土厅和山西煤监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编制提纲》,现下发给你们,请据此《提纲》编制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并提出如下要求:一、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编制要以国家和省政府有关产业政策及规划为依据1、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文《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及晋政发[2009]1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2、要以省与各市对接的《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规划(2010年)》为基础,与国家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及山西省三大煤炭基地18个矿区总体发展规划相符合;3、符合国家、省有关煤炭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按照科学合理、成片推进、产能置换、优化布局要求,尽快编报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各煤矿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要结合重组整合区域煤炭赋存情况及矿井开发现状,按照“总量适度、优化布局、产能置换、关小上大、提升水平”的原则,尽快编报兼并重组整合方案。
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可以以市为单位,也可以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熟一批报批一批,成熟一片报批一片。
地方煤矿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的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由所在地市人民政府上报;省属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和中央在晋煤炭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由兼并重组整合地的市人民政府和煤矿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分别上报。
三、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应按控制目标合理确定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矿数量和煤炭产能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数量和产能应以省煤炭工业局与各市对接完成的《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规划(2010年)》为基础,煤矿数量不得突破省政府晋政发[2009]1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的各市保留矿井数量控制目标,煤炭产能基本控制在兼并重组整合前核定和批准的总产能内,并明确保留矿井数量、名单及矿井规模、矿井布局。
山西煤炭行业兼并重组的必要性及问题分析
二、 山西煤 助 于 煤 炭 产 业 经 济 效 益 水 平 提 高 从 1 9 7 8年全年产煤 6 . 1 8亿 吨 ,到 2 0 0 8年 的 2 7 . 9 3 亿吨,
中国煤 炭产量 增幅 巨大 ,并多年保 持世界第 一产煤 大国 的纪 录。 但是 , 煤炭行业 经济效益并没有 同步提升 。 2 0世纪 9 0年代 以前 , 中 国煤炭行业连年亏损 。即使在现今这种情况下 , 根据 中 国煤炭工业协会 的统计 , 仍有 7 0 %以上的规模 以上煤炭企业处 于微利或 亏损状态 。 煤炭产业集 中度过低是导致 煤炭 产业经济 效益不佳 的重要原 因。 产业集 中度过低造成煤炭企业 问无序竞 争, 影 响了煤炭市场 的正常秩 序 , 造成煤 炭行业利 润大幅度转 移 。如电力部 门是煤炭最 大的消费部门 , 每年所 产的煤炭 6 0 % 左右都用 于发 电。 然 而, 煤炭市场 是相对竞争性 的市场 , 下 游的 电力 市场基本是 由五大发 电集 团 程 的垄 断竞 争市场 , 下游有 足够 的能力利用其垄断地位压低 电煤价格 。 因此 , 煤 炭产业 高 度 分散 的市 场严重影 响了 中国煤炭市场 的正常秩 序和煤炭行
型矿井 占到全部矿井 总数的 6 0 %以上 ; 大公 司 、 大集 团的煤炭 产量 占全省煤 炭总产量也只有 5 1 . 3 %。此外 , 小煤 矿加工转化 率低 , 资 源浪费严重 、 安全基 础薄弱 、 乡镇煤 矿机械 化水平低 , 人员 素质不能适应 行业发展 的要求 、 市场 竞争主体 多 , 宏观调 控 困难等 问题也制约着 山西省煤炭工业的进 一步发展 。
业 的稳 定 发展 , 也 造 成 了煤 炭 行 业 经 济效 益不 佳 的结 果 。 西 方 经 济 学从 理 论 上 解 释 了企 业 并 购 重 组 的 内 在机 理 : 通 过并 购重组 等方式 , 可 以降低交易 费用 , 包裹各种 交易谈判 和 签约的费用 、 企业 内部组织管理的费用等 。在马克思 主义 政治 经济学中也认 为并 购重组是社会生产 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扩大 煤炭企业规模 , 有 助于提 高煤炭产业 的集 中度 , 保 证合理 的产 业结 构和竞争秩序 , 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而煤炭企业 规模 不断 扩大 , 导致企业 的生产成本下降 , 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增强 , 最终达到提高整个 煤炭 产业经济效益水平 的 目的。 并购重组正 实现矿井大型化 、 企业规模化的重要手段 。通过表 1 , 我们可以 看出山西省各地区兼并 重组前后矿井规模扩大显著 。
2009年山西煤炭重组问题分析
2009年山西煤炭重组问题分析一、山西煤炭政策信息的演变:山西煤炭产业在全国能源平衡及山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独一无二的特殊地位和作用,煤炭管理体制问题却始终是一个“软肋”。
伴随国家煤炭管理体制的调整,山西煤炭管理体制几经变化,改革开放以来,就先后进行了几次重大调整。
2009年6月17日,新组建的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挂牌,取代了运行9年之久的山西煤炭工业局。
由委管局到省政府直属机构,再到省政府组成部门,这一转变是山西煤炭管理体制的又一次改革和完善。
这不仅仅是一个煤炭工业厅的挂牌,其背后更深层次的意义是,加强煤炭行业宏观管理,健全煤炭行业管理体制。
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职能部门,科学确定职能,充实和加强煤炭管理力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对煤炭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煤炭行业管理体制先后进行了数次重大调整,最终由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演变成多头领导、分散管理的格局。
1979年,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负责全省国有煤炭企业的管理;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的矿业公司负责乡镇以下各类小型煤矿和二轻系统集体煤矿的管理。
1985年,国家将山西7大统配煤矿上收煤炭工业部管理,并设立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实行垂直管理;原作为内设机构的山西省地方煤炭工业管理局和乡镇企业管理局与山西省矿业公司合并,组建了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管理全省各类地方煤矿。
1994年,国务院决定将管理国有重点煤矿的山西煤管局与管理全省地方国有煤矿、乡镇煤矿及其它煤矿的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两个机构合并。
1998年,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撤销煤炭部,国家经贸委下设国家煤炭工业局,同年将原中央直属七个矿务局下放山西省管理。
2000年,国家、省政府对山西煤炭工业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
将原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改为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将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改为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承担全省煤炭行业的管理职能。
2002年设立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共享部分公共处室。
山西煤炭整合实施方案
山西煤炭整合实施方案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利用成为了当前煤炭行业发展的关键。
作为中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之一,山西省煤炭资源丰富,但也面临着资源过剩、产能过剩、环境污染等问题。
因此,制定和实施山西煤炭整合实施方案,对于推动山西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整合目标。
山西煤炭整合实施方案的核心目标是推动山西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资源整合、产能优化、环境保护和效益提升的统一目标。
具体包括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企业集中度,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煤炭企业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排放,实现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整合措施。
1. 淘汰落后产能。
对于技术落后、环保设施不达标、安全生产隐患严重的煤矿,采取严格的淘汰政策,推动这些企业退出市场,减少过剩产能,提高煤炭行业的集中度。
2. 企业兼并重组。
推动煤炭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形成规模效应,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3. 加大环保投入。
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和治理力度,提高煤炭企业的环保标准,降低环境污染排放,改善生态环境。
4. 推动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
引导煤炭企业增加技术投入,推动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减少资源浪费,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5. 加强政策引导。
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煤炭整合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整合,提高整合的积极性和效果。
三、整合效果。
通过上述整合措施的实施,预计将实现以下效果:1. 煤炭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整合后的企业能够更好地利用资源,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2. 煤炭产能得到优化,过剩产能得到减少,提高了煤炭行业的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
3. 环境保护效果明显,煤炭企业的环保标准得到提高,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4. 煤炭企业效益得到提升,整合后的企业规模效应明显,成本降低,效益提高。
四、实施保障。
为确保山西煤炭整合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需要做好以下保障工作:1. 完善政策法规,为煤炭整合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安全工作通知”的通知(一)【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发文字号】晋政发[2010]21号【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09.03【实施日期】2010.09.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安全工作通知”的通知(晋政发[2010]2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安全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要认真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的煤矿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各类矿井的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尚未移交接管到位的重组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
要认真落实主体企业的煤矿安全管理责任,特别是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要认真履行对重组整合矿井的安全管理责任。
要切实做好矿井关闭工作,特别是要对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矿井,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立即组织专项行动,确保在2010年9月15日前逐矿拆除提升运煤的动力设备,遣退从业人员,清缴火工品,停止动力供电,注销相关证照,派专人24小时逐矿盯守,确保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确保按期完成关闭矿井工作。
省人民政府将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省级督查。
要严肃认真搞好兼并重组矿井的移交接管确认工作。
未经省煤炭厅审查签字办理移交接管确认书的,其安全监管责任仍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要继续强力推进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按月通报进展情况。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煤炭、煤监、国土、公安、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落实相关责任。
二○一○年九月三日关于加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安全工作的通知(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好于去年,但一些地方存在整合关闭矿井的工作进展缓慢、整合矿。
晋煤重组办发〔2010〕40号
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移交接管工作的通知晋煤重组办发〔2010〕4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已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深入完成好此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回头看、向前推”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同煤集团、焦煤集团、阳煤集团、潞安集团、晋煤集团五户主体集团公司对所重组整合煤矿完成实质性接管的,要与所重组整合煤矿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签订移交接管确认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加快办理移交接管确认书。
1、签订了正式的重组整合协议;2、明确了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完成了名称预核准;3、换领了新的采矿许可证;4、按协议对被整合煤矿进行了补偿;5、主体企业以“六长”为主的管理团队全部到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6、被重组整合的煤矿向主体企业移交了原煤矿的水文地质、矿井瓦斯等基础资料和生产建设、一通三防、矿井防治水、矿井供电等生产技术资料;7、主体企业对整合包内的所有矿井实现了全面接管,能全面负责煤矿的安全和生产建设。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深入扎实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1、对未接管和未全面接管的煤矿企业,主体企业要积极加强与被整合煤矿企业的沟通协商,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制定工作目标措施,落实工作进度计划,确保按期完成移交接管工作。
2、各市、县政府、各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要按照移交接管条件,认真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对已达到移交接管条件的,要及时签订移交接管确认书。
3、移交接管确认书一经签订,从签订之日起,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由新成立的煤矿企业负责,安全管理责任由主体集团公司负责,安全监管由省煤炭工业厅负责。
4、对未达到全面接管条件,未签订移交接管确认书,但主体企业已对被重组整合煤矿实现部分接管的,继续由当地人民政府履行重组整合推进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
特此通知附件: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移交接管确认书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移交接管确认书主体企业名称煤矿企业名称被重组整合煤矿名称移交接管条件1、签订了正式的重组整合协议;2、明确了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完成了名称预核准;3、换领了新的采矿许可证;4、按协议对被整合煤矿进行了补偿;5、主体企业以“六长”为主的管理团队全部到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6、被重组整合的煤矿向主体企业移交了原煤矿的水文地质、矿井瓦斯等基础资料和生产建设、一通三防、矿井防治水、矿井供电等生产技术资料;7、主体企业对整合包内的所有矿井实现了全面接管,能全面负责煤矿的安全和生产建设。
山西煤矿整合并购流程图
省、市、县煤炭行业主管部 门对煤炭生产许可证进行变 更,涉及省属重点煤矿企业 的,直接由省煤炭行业主管 部门进行变更,5个工作日内 办结。
市、县(市 、区)人民 政府对兼并 重组主体企 业与被兼并 企业签订的 重组整合协 议和兼并重 组申请报告 进行初审, 并向省煤矿 企业兼并重 组工作领导 组提出兼并 重组申请报 告,10个工作 日内完成。
省、市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审查批复安全专篇, 涉及省属重点煤矿企业 的,直接由省煤矿安全 监察机构进行变更,5 个工作日内办结。
省、市、县环保部门审 查批复环评保告,涉及 省属重点煤矿企业的, 直接由省环保部门审查 批复,5个工作日内办 结。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 可事项,省、市有关部 门联合审查批复,涉及 省属重点煤矿企业的, 由省有关部门直接审查 批复,5个工作日内办 结。
备注: 1、兼并重组主体企业编制的兼并重组申请报告,直接报送市人民政府,由市政府组织市有关部门 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兼并重组主体企业与被兼并企业签订的重组整合协议和兼并重组申请 报告进行初审。 2、初审主要内容:主体企业是否为省政府批准并公示的合格主体企业;重组整合的矿井是否为合 法矿井;是否按照规划合理地进行成片兼并重组整合。
省煤炭局牵 头,会同省 发改委、省 国资委、省 国土资源厅 、省工商局 、省环保局 和山西煤监 局等部门共 同对各市政 府上报的兼 并重组申请 报告审核批 复,7个工 作日内办结 。
省工商 行政管 理部门 对企业 名称进 行预核 准,2 个工作 日内办 结。
省、市 、县国 土资源 部门对 采矿许 可证进 行变 更,5 个工作 日内办 结。
省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对营业执照 进行办理,3个 工作日内办结。
省、市煤炭行业 主管部门联合审 查批复或备案开 工申请,涉及省 属重点煤矿企业 的,直接由省煤 炭行业主管部门 审查批复或备 案,3个工作日组流程图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兼并重组整合煤矿建设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3]1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兼并重组整合煤矿建设工作的意见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兼并重组整合煤矿建设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3〕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我省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已圆满完成,重组整合煤矿进入了大规模建设改造阶段。
加强重组整合煤矿建设工作,是巩固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省煤矿机械化、信息化、规模化水平的有效途径,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煤炭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重组整合煤矿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补办立项和核准手续,确保煤矿依规合法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和省政府兼并重组煤矿升级改造项目立项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省政府办公厅〔2012〕91次会议纪要)精神,属于省发展改革委权限范围内审批的项目,要抓紧补办兼并重组整合煤矿立项和核准手续;对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尽快完善兼并重组整合煤矿项目立项和核准手续。
在补办立项和核准手续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00号)精神,将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复的兼并重组整合方案作为煤矿的立项和核准文件,办理用地及其他手续,保证煤矿依规合法建设。
二、加快审批环评报告,确保煤矿按期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各煤矿企业应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提前开展水土保持、环境监测、公众参与等前期工作,按期将矿井环评文件上报环保审批部门审批。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5•【字号】晋政发[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发[2009]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淘汰落后产能,是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减少煤矿数量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决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兼并重组整合目标。
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数量控制目标由原来的1500座调整为1000座,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各市保留矿井数量分别为:太原市50座,大同市71座,阳泉市50座,长治市95座,晋城市118座,朔州市65座,忻州市63座,晋中市110座,吕梁市100座,临汾市127座,运城市18座。
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保留矿井133座。
二、落实兼并重组整合责任。
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是这次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
2009年是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关键一年,11个市要全部完成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批工作和矿井压减任务,其中上半年完成一批,三季度再完成一批。
各市人民政府要认真按照目标任务、进度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按季度进行通报。
省人民政府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29号)的要求,对各市煤矿关闭整顿、兼并重组整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完成煤矿关闭整顿、兼并重组整合年度任务的实行否决,考核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晋政发2008_第2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培育大型煤矿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促进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号)及《煤炭产业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80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思路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中央及我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育现代大型煤矿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充分发挥大型煤矿企业理念、技术、管理、资金优势,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着力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产业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依法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坚持培育大型煤矿企业集团和与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相结合,提高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坚持发展先进和淘汰落后相结合,依托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发展煤炭旗舰企业,实现规模经营;坚持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现有开发布局基本不变,优先兼并重组相邻煤矿企业和资源;坚持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结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总量适度、优化布局、改善结构、提升水平”和“关小上大、产能置换、有序建设”的原则,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整合重组,全省保持产能基本平衡。
(三)思路目标。
通过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形成大型煤矿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通过科学整合,合理布局,关小建大,扩大单井规模,提高煤矿安全保障程度,提升煤矿整体开发水平。
到2010年底,省内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0万吨/ 年,矿井个数控制在1500座以内。
加速煤矿重组整合 推进地方可持续发展——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情况调研报告
在 实施过 程 中 , 山西 重点 采取 了以下三 大措施 :
索, 是解决外部不经济问题的主要途 径 , 是解决安全 生产问题的重要保障 , 是提高产业竞争力 的载体和平
台, 是规 范煤炭 行业 市场秩 序 的有效 手段 。
1 . 加强领导 , 明确职责 , 统一部署。 煤炭资源整合 , 涉及多方利益 , 影响面广 , 事关重大 。为此 , 省政府成 立了以省长为组长 、 分管工业 的副省长为副组长的煤 矿 企业 兼并 重 组 整合 工 作领 导组 , 领导 组 办公 室 设在 煤炭工业厅 。从而为强化工作指导 、 协调各方关系起 到 了重要 作用 。 明确 了各 市 县 人 民政 府 是 兼 并 重 组 整 合 工作 的 责任主体 ,负责本行政 区域 内煤矿企业兼 并重组整 合 。企业是兼并重组整合的实施 主体 , 按照省政府批 准的兼并规划和实施方案 , 由兼并整合主体和兼并对 象企业直接谈判商定兼并重组 的具体事宜。
责编 : 欣 杨
20 0 年第1 强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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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国有大中型煤炭企业发挥 了突出的中坚作用 , 有
力 地支援 了灾 区的 复产和 重建 。 借 鉴 国 际经 验 , 取 历史 教 训 , 汲 山西 痛 下 决 心 改
国f 原) 炭 设计 研 究 院专 家 、 太 煤 技术 人 员 , 对全 省 煤炭 资 源赋 存 、 井布 局 、 业结 构 深入 调 研 , 矿 企 经过 有 关部 门和 专 家论 证 ,提 出 了煤 矿 兼 并 重 组 整合 的 总体 目
腐 蚀 干部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反 映 了社 会 对 小 煤 矿 的诟
病。 “ 有水快流” 的办矿体制 , 使得小煤矿产权和隶属 关系错综复杂 , 煤矿事故背后 的腐败 问题 , 特别是官 煤勾 结 、 钱交 易 等 问题 , 权 引发 社会 议 论 , 众 反 映强 群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式分析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式分析山西省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已于2009 年如火如荼的展开,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已经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笔者以整合主体法律顾问、被整合煤矿企业法律顾问等不同身份和角色全程参与其中,现以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实践为基础,结合有关企业兼并重组规范性文件,对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式进行一定分析,以资参考。
一、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定义在分析兼并重组整合方式之前,有必要厘清何为企业兼并重组整合。
实际上,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并非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其仅是法律适用的产物,可以说兼并、重组和整合是三个并列的概念,我国《公司法》也未对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作出明确的规定。
尽管企业兼并、重组的概念在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均有所涉及,但均是从各部门方便管理的角度定性的,企业整合则仅能算作一个经济术语,称不上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具体如下:(一)企业兼并的定义根据《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
(二)企业重组的定义以及方式有关重组的定义,主要体现在相关的税收规定,其中包括股权重组和企业重组两个概念,但这两个概念又有一定的重合。
根据《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股权重组是指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变更。
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
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
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股权重组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
而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山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名单
山西省治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名单长壶关县: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 万吨/年)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百尺第一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 万吨/年)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百尺第二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 万吨/年)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赵屋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 万吨/年)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井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 万吨/年)长治市郊区: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 万吨/年)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 万吨/年)长治市长治县:长治县南宋乡东掌煤矿联系电话:(0355)8089325长治县南宋乡永丰村永丰煤矿联系电话:(0355)8369588山西长治荫城红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 万吨/年) 长治县西池乡南仙泉煤矿联系电话:(0355)8220495山西长治北峙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 万吨/年) 山西长治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 万吨/年)山西长治首阳山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 万吨/年)山西长治师庄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45 万吨/年)长治县西火镇西掌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60 万吨/年)长治县太义掌中心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90 万吨/年)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第五矿(暂定名,矿井能力90 万吨/年) 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20 万吨/年)山西长治辛呈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 万吨/年)长治常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 万吨/年)长治县南宋乡长虹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60 万吨/年)山西振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 万吨/年) 山西长治晋永泰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 万吨/年)山西长治沟里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 万吨/年)王庄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210 万吨/年)经坊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240 万吨/年)山西长治红山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20 万吨/年)长治县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 万吨/年)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 万吨/年)山西长治长治新建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 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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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晋煤重组办发(2009)6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报〈大同市浑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告》(同政发[2009]88号文)收悉。
《浑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已于2009年5月20日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会议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报的《浑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
同意由浑源县政府控股组建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浑源县8处煤矿,整合为5处,生产规模由213万吨/年增加到600万吨/年。
矿井名单为:
1、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300万吨/年);
2、山西浑源东邦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3、山西浑源金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4、山西浑源瑞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5、山西浑源恒山阳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二、2009年底关闭以下3处矿井。
1、山西浑源古磁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山西浑源恒山兴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3、山西浑源刁窝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方案》批复后,对以上3处关闭矿井,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浑源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三、对列入“十关闭”的山西浑源白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浑源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四、本《方案》确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和开采煤层原则上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要调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为准。
五、《方案》批复后,浑源县人民政府应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函[2008]168号文的规定,尽快办理资产评估,各类许可证、照变更等工作。
六、你市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批复落实好《方案》。
特此批复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