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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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广州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学工作量是对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确保教学任务的全面完成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教学工作量按工作内容的不同,分为授课工作量和非授课工作量。

1、授课工作量指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面向学生直接进行教学的全部教学环节的工作量,包括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校外实习等。

2、非授课工作量指编写有关教学资料、指导第二课堂活动、各类体育活动等工作的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定额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以《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规范细则》规定的专任教师核定的学年基本工作量标准为准。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师教学工作量=授课(理论和实践)工作量+非授课工作量教学工作量以课时为计算单位。

(一)授课工作量1、理论教学工作量= 授课课时×人数系数人数系数计算: 60人以内(含60人),系数为1.0;每增加1人,系数增加0.01,系数最高不超过1.8。

2、实践教学(1) 课内实训: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的实践教学。

工作量=实训课时×1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的实践教学。

工作量=实训课时×(1+0.8×重复次数)重复次数=分组数-1(2) 整周实训、课程设计指导,工作量按实际课时计算。

(3) 带学生户外写生,上午半天按4课时,下午半天按2课时计算。

(4)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包括调研、拟题、开题、指导、评阅等。

每名教师每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5人。

工作量=指导学生数×4(5) 校外实习指导,包括联系、准备、带队管理、指导实习、批改实习报告和评定实习成绩等工作。

①校外参观、认知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教师跟班指导者工作量,一天为3课时,半天为2课时。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三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为了规范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科学、公平、合理量化教师的教学工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是计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中规定的教学工作积分与超教学工作量的依据。

二、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指完成学校同意安排的教学任务的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由以下两个方面构成。

(一)授课工作量:指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校课表安排所完成的全日制学生的理论教学任务和实训教学任务的工作量。

(二)其它教学工作量:指由学校统一或同意安排的其它与教学有关的工作。

如期末监考、期末出卷与评卷、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品)指导、教研室主任、青年教师指导、州级及以上各类学生比赛赛前指导、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师比赛赛前准备(信息化教学比赛、微课比赛从校级开始折算,其它比赛从州级开始折算)、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学校同意的省级及以上项目申报等工作均折算成教学工作量。

三、各类教学环节包含的工作内容(一)理论教学:包括编制授课计划、习题和参考资料、备- 1 -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测验等。

(二)实训教学:包括备课、上课、编写实验指导书、实验预做、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课外辅导等。

四、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依据(一)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每学期教学计划和经教务处审核后下达的相关教学任务书(课表)为基本依据,以教学过程中教学执行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为最终依据,未经审批超过计划部分不予计算。

(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行政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可接受授课任务。

所上学时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上课基数,超出基数部分未经学校审批不予计算。

上课基数规定为:1.行政人员: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超4学时/周,部门其他行政人员不超6学时/周;教学系主要负责人不超6学时/周,其他行政人员不超8学时/周。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为搞好我校教师工作量的考核工作,起草修订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和非课程教学工作量。

教师教学工作量按标准学时进行统计。

第一部分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一、课程教学工作量的界定1、本办法中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指教师直接面对学生进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辅导的工作量,包括:讲课、实验、习题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试、教学实习、指导课程论文(设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

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是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是发放教师授课津贴的依据。

2、教师进修学习或到校外基地蹲点期间,若不直接授课,则不计教学工作量,其津贴发放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其实绩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3、实验室管理人员若不直接从事有关实践教学工作,则不计算教学工作量。

二、各类教学环节包含的工作内容1、理论教学:包括编制授课计划、习题和参考资料、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测验等。

2、实验实训课:包括备课、上课、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预做、指导实验实训、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课外辅导和技训考核。

3、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包括编写实习计划、实习准备、实习指导、实习总结。

4、毕业实习:包括编写毕业实习计划、编制毕业实习课题、毕业实习联系及安排、毕业实习巡视指导。

5、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毕业论文交流答辩。

6、考试:包括命题、监考、阅卷等。

三、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依据和原则1、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批准的每学期教学任务为根本依据,以实际工作量为核算依据。

教学任务包括期初下达的及期末下达的(如监考、毕业生补考辅导等)。

2、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为:依据正确、实事求是、规范准确。

四、课程教学工作量的具体计算(一)授课工作量:标准学时=实际教学时数×折算系数K说明:1、学生数40为一标准班(≤40人按一个班计)。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阳泉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充分调动广大教学人员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修订。

一、教学人员范围教学人员指学院专兼职教师和其他兼课教师。

二、教学工作量的内容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实验室工作量、兼职补贴工作量和与教学活动相关的其他工作量等。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一) 课堂教学工作量l.讲课任务:备课、讲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测验、课程考核等。

(1)一般课程工作量=计划学时×K1×K2K 1为班级系数,K1=l+(N-n)×O.01(1≤K1≤1.8);N为上课班级学生人数;n为标准班人数(标准班人数:本科按30人计,专科按40人计,美术绘画课按20人计);K2为重复课系数,重复课系数取0.8。

(2)统考课程与重修课程校外统考课程工作量=计划学时×班级系数×1.2组班重修课程工作量=计划学时×班级系数×0.8跟班重修课程工作量=计划学时×重修人数×0.03注:班级系数的含义同一般课程,若有重复课,则工作量按上述公式再乘以重复课系数进行计算。

(3)公共任选课工作量=计划学时×K3注:选修课人数为20—40人,K3取1;选修课人数为40—60人,K3取1.1;选修课人数为60—80人,K3取1.2;选修课人数为80—120人,K3取1.3。

(4)体育课任务:备课、讲课、达标测试、课程考核等。

室外训练课工作量=计划学时×班级数×O.8;理论课工作量=计划学时×[1+(班级数-1)×O.8]。

2.助课任务:随班听课、讲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等。

助课工作量按讲课工作量的30%计算;本院主讲教师安排有助课,扣除其助课工作量;见习期教师助课记量不记酬。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为科学合理核算教师工作量,调动教师积极性,促进全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教干字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计算办法。

第一条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实验室建设等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定额为1680小时/学年,其中教学工作量定额为1120小时/学年。

我院贯彻教学为主的原则,首先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同时积极开展科究、实验室建设、教材教学法研究等工作。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教师学年考核和职称评聘时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一、讲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答疑)1.教授、副教授:旧课:计划学时×5新课:计划学时×6重复课:计划学时×3.5×重复班级数2.讲师:旧课:计划学时×6新课:计划学时×7重复课:计划学时×3.5×重复班级数3.助教:旧课:计划学时×7新课:计划学时×8重复课:计划学时×3.5×重复班级数4.上机、各类技能、大学体育课计划学时×4重复课:计划学时×3.5×重复班级数二、辅导课、习题课1. 专任辅导课、习题课工作量=计划学时×3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重复班数2. 专任辅导教师的听课、答疑工作量按实际学时计算3.辅导各类技能竞赛工作量=核准学时×2辅导校运动队工作量=核准学时×1.5辅导社团活动工作量工作量按核准实际小时计算三、实验课(包括上课、备课、课外辅导)1.专业实验课工作量=计划学时×(3~4)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3)×重复组数2.其它实验课工作量=计划学时×(2~3)重复课工作量=计划学时×(1~2)×重复组数3.说明:每位教师指导实验每组为20人左右;指导实验如有承担实验准备后勤工作,系数取高限。

XX职业技术学院辅助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XX职业技术学院辅助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辅助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根据我院教学基本建设等的实际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作用辅助教学工作量是教师业务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辅助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是对《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中相关内容的细化和量化,是考核教师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基本条件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师岗位职责的重要内容。

二、辅助教学工作的内容辅助教学工作的内容包括教学基本建设、实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教学技能大赛等三、辅助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1.教学基本建设(1)编制(修订)经教务处备案的教学文件(见表1)表1:编制(修订)教学文件换算表(2)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程建设研讨、论证,每人计1课时/小时。

(3)申报精品课、品牌专业、新专业以及优秀教学团队获得批准(见表2)表2:获批各级项目换算表(4)申报精品课、品牌专业、新专业以及优秀教学团队未获批准(见表3)表3:未获批各级项目换算表2. 实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见表4)表4:实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换算表3.指导青年教师根据《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行“导师制”培养青年教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指导青年教师或新调入教师的教学工作,每名指导教师的辅助教学工作量计20课时/学年。

4.教师参加各类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见表5)表5:各级教学技能大赛工作换算表5.根据学院及二级学院(部)安排,参加其它与辅助教学相关的专项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可根具实际情况自行研究分配,每项工作不能超过10课时。

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审核并报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

四、说明1.教师完成的辅助教学工作量计入教师的业务工作量,且每学年完成的辅助教学工作量不能低于教师相应职称业务工作量的30%。

2.教师辅助教学工作量每学期末由各二级学院(部)统计汇总、审核并公示后报教务处审定。

(完整版)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部门工作量与岗位津贴计算办法

(完整版)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部门工作量与岗位津贴计算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部门工作量与岗位津贴计算办法(仅供参考,请勿外传)一、教师岗位津贴标准(一)工作量标准教师学期平均标准工作量为每周14节。

专任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每年必须公开发表论文1篇(含院级以上学术会议提交的论文)或完成1项被学院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采纳的技术项目;按照学院安排,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二)教师岗位津贴标准教师岗位津贴是按授课教师的职称和课时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劳动报酬,课时是指直接面对学生讲授的时间,以节为单位1、专业课程教师岗位津贴为:讲授重复的课程,从第四个班开始,该班岗位津贴减10%。

行政人员上班时间一般不安排上课,如因特殊原因在上班期间上课的,按90%计发。

到***校区上课的教师,按如下标准给予校区补贴:2、基本技能和才艺训练课基本技能和才艺训练课每班不超过35人,岗位津贴不分职称高低,一律按教师所带学生的总学分计算,每学分22元。

讲授重复的课程不递减。

个别课程技术要求较高,或者必须小班上课的,经提出申请和学院批准,岗位津贴可适当调整,调幅不超过50%。

(三)奖惩条件与标准1、优质课。

学生对教师讲授课程(含基本技能和才艺训练课)的质和量进行综合评价,满意率排前10%的为当月优质课。

对于被评为优质课的,奖励当月岗位津贴的10%。

由于才艺课有另外的奖励办法,优质才艺课奖励5%。

2、精品课和课程改革立项课。

被学院或以上单位或机构立项的精品课或教改课项目,在建设期间,该门课程奖励岗位津贴的10%。

3、才艺优质课。

课程结束以后,在学院联赛和汇演中获得第一名的教学班(或个人),奖励该班(或个人)岗位津贴总数的5%。

4、有待改进课。

学生综合评价满意率低于50%的为当月有待改进课程。

对于被确定为有待改进课程的,扣发该门当月岗位津贴的10%。

5、“双师”奖励标准:学院鼓励教师向“双师素质”方向发展,凡被学院认定为“双师素质”的教师,岗位津贴可上浮5%。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粤科贸院字【2006】106号一、课堂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以每一自然节为1学时计算。

(一)课堂讲授工作量(含重复班)=完成讲授课学时。

(二)第三门课工作量=授课学时×1.3(同一学期内担任原则上不超过三门,以中间学时的课程计算)。

(三)新开课工作量(含实验课)=授课学时×1.3(四)合班(含大班)上课工作量=授课学时×(1+超过50人的人数×0.01),但最高只能折算至1.8倍。

(五)专题讲座:因教学需要,经系、教务处、科研处等有关部门提出,分管院领导审批。

时间不少于2学时的,第一次专题讲座的,每次按6学时,重复专题讲座的,每次按4学时计。

(六)以上工作量中包括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期中及期末考试出题、监考和改卷等教学环节的工作量;监考按考试课为3学时、考查课为2学时计算;新开课是指任课教师从未讲过的课程,由各系上报、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

二、实验课工作量实验课工作量=完成的实验课学时数实验课工作量包括备课、实验准备、实验上机指导、批改实验报告等教学环节的工作量。

实验课纳入教学计划总学时并在教学进程计划表中反映。

三、指导实习、社会调查(参观)工作量(一)校外实习指导以一个班为基数,教师工作量按以下办法计算:1人指导时,按4.0学时/天计算;2人指导时,主讲教师按3.0学时/天,非主讲按2.5标准学时/天计算。

分散实习巡回检查指导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以实际到实习点天数计,1人指导的按3.0标准学时/天计算,2人参加的按每人2.0标准学时/天计。

(二)实习、社会调查等要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实施,课程实习学时数纳入该课程的教学计划学时。

(三)粤农管院[2005]4号文规定的有关毕业实习指导课酬按每生1个标准学时计算。

(四)每班指导老师按1至2人安排,按规定享受误餐或出差补贴。

四、指导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工作量(一)指导毕业设计:每个设计题目小组人数不超过5人,3人(含3人)以内按每生4学时,超过3人的,每生按2学时计算。

护理职业学院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护理职业学院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护理职业学院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试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的实验技术人员。

二、计算办法
1. 实验教学工作量是指按照各专业学生培养计划的要求,下达给实验技术人员的教学任务,依据一定的计算方法折算成标准学时总量。

实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单位为“标准学时”。

2. 标准学时的定义:实验技术人员每完成一学时专科生的实践课教学任务,包括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选编教学补充材料、考试命题、成绩分析报送等完整教学环节的工作规定为一个标准学时。

3. 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的依据是经学院教务部核准的实验教学日历中所规定的年度教学任务和学生在册人数。

具体方法如下:
实验课程的工作量计算公式为:M=R×N
公式中R为综合系数,N为教学任务书下达的实际教学时数。

综合系数R=R1+R2+R3,其中:
R1为课程系数(课程性质有关);
R2为效益系数(与听课人数、班型有关);
R3为政策系数(体现学院在一定时期教学工作的政策导向)。

具体系数标准如下:
= 1 /* GB3①课程系数R1:目前均为1。

= 2 /* GB3②效益系数R2:实验课以40人作为标准班型。

授课人数低于标准班型时,R2按照标准班型计算;授课人数超过标准班型时,R2=0.1×(授课人数-40)/10
= 3 /* GB3③政策系数R3:目前适用项目:业余时间上课R3=0.3。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学工作量是衡量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为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切实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教学工作量的构成本办法所指教学工作量系在学院普通班承担各类理论、实践教学任务的工作量以及教学辅助工作量。

1.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核(包括命题、监考、阅卷、试卷分析、成绩统计与提交)等环节。

2.实践教学工作量:(1)校内综合实训(课程实验)类:包括备课、讲解、指导、批阅实训(验)报告、考核、总结等环节。

(2)校外综合实训(实习)类:包括备课、预先考察、讲解、指导、批阅实训(习)报告、考核、总结等环节。

(3)设计类:包括选题、备课、指导、评阅、答辩、成绩统计、设计总结等环节。

3.教学辅助工作量:教师参加其他教学相关活动的工作量,属于教学辅助工作量,包括教学研究(观摩教学、教研室业务会议、参加学术活动等)、开展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培养青年教师等。

第二条教学工作量计算原则1.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算单位,1标准课时是承担一个标准班授课40分钟、完成所有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和任务,并满足教学工作规范的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计算考虑不同专业类型、不同课程类型的特点,设置相应的标准班人数。

2.教学工作量计算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按照专业、学生数及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予以计算;未经批准增加的课程、教学环节等不予计算。

第三条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一)理论教学工作量1.任务含量: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按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布置作业,全批全改)、考试命题、监考、阅卷、分析、成绩录入等相关教学环节。

2.计算方法:理论教学工作量 GL =KL×RL其中:KL——按人才培养方案中理论课程计划授课时数RL——人数系数,根据课程规定标准人数及实际上课人数而定。

潍坊职业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

潍坊职业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

潍坊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了能比较合理地计算教学工作量,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结合多年来我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实施情况及兄弟院校计算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授课工作量
授课工作内容包括备课、课前准备、讲课、批改作业、辅导等工作。

授课工作量以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书中计划课时数为主要依据。

(一)课堂教学
标准工作量(课时)=∑ ( 实际授课节数× 折算系数 )
(二)实验、技能训练课
标准工作量(课时)=实际授课节数× 折算系数
(三)实习、实训
工作内容包括任务书、计划指导书编写,实习单位联系、指导,报告批改、考核、记录等工作。

标准工作量(课时)=实际天数× 折算标准
二、教辅工作量
标准工作量(课时)=实际工作量× 折算标准
说明:
1、工作量期末(或每月)由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审定,必须正确公正合理,最后经教务处审核后执行。

2、工作量酬金结合考核情况按学院分配制度执行。

某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及绩效津贴划拨管理办法

某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及绩效津贴划拨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及绩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现将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修订如下:一、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制定的依据和原则(一)本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院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教学具体情况予以制定。

(二)本办法以学期为单位对教学工作量进行核算。

具体周时数以教务处按照院历及专业教学标准(或教学计划)公布的标准周数为准,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教师教学周数不得超过教务处公布的标准周数。

(三)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量单位。

标准课时是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对专业教学标准(或教学计划)学时进行权重后的课时。

(四)教学工作量的核算以学院颁发的现行专业教学标准和教师实际授课情况为准。

(五)教学工作量的核算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报送,教务处负责核算。

各教学单位必须在本单位张贴公示两天后方可将核算稿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查核实后报送组织人事部和财务处,并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六)本办法规定之外的其他工作,不作教学工作量核算。

(七)返聘教师和外聘教师只能承担必修课教学,不能承担选修课程教学。

否则,发生的课时不予承认。

(八)返聘教师和外聘教师的课时数不得超过本教学单位承担该课程教师的课时平均数,否则,发生的课时不予承认。

(九)专职教师不能完成所在课程组必修课程教学或有外聘教师的,一律不得承担选修课程教学,否则,发生的课时不予承认。

(十)其他教学工作量除监考由专项管理津贴支出外,其他项目课时津贴按各教学单位实际课时数分配给教学单位后,再按各教学单位学生人数进行分配。

(十一)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成绩要与教师津贴挂钩,具体实施办法由各教学单位制定。

(十二)教师超课时津贴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予以扣发。

二、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一)院内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1.课堂教学课时计算(1)必修课:50人为一个标准班,每节课为1标准课时,每减少15人系数减少0.1;每增加15人,系数增加0.1。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表达按劳取酬、按质量取酬、按效益取酬的原则,调动全体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教学工作量主要是指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而直接面向学生直接进行教学的全部教学环节的工作量。

即备课、讲课〔含实训课、实习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命题、阅卷;指导实训〔实习〕、批改实训〔实习〕报告;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

第三条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和实践性教学工作量及其他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学工作量。

第四条教学工作量计算的主要依据是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及实际执行教学计划情况。

第二章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第五条教师理论教学指纳入教学考核范围的各类课堂教学,包括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

学期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与阅卷等教学环节。

第六条标准班人数设定专业标准班人数:45人第七条计算方法:课程总课时=实际讲授课时数×班型系数〔N1〕班型系数:任课班级总人数1-45人,N1=1;46-55人,N1=1.1;56-65人,N1=1.2;66-75人,N1=1.3;76-85人,N1=1.4;86-95人,N1=1.5;96-105人,N1=1.6;106—150人,N1=1.7;151-200人:N1=1.8〔理论教学原则上不安排200人以上的合班课,高于200人N1值不再增加〕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健康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等课程按照不少于150人合班上课。

因专业招生原因造成实际授课人数小于标准班人数,不扣减系数。

第八条考试〔一〕命题:每门课程计2课时。

〔二〕阅卷:每门课程2课时××〔实际授课人数-标准班人数〕];“实际授课人数-标准班人数”最后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整十计算。

监考标准另行制定。

补考阅卷不计教学工作量,按照1元/份计算酬金。

第三章实践性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第九条实践性教学工作量:包括指导实训〔实习〕,批改实训〔实习〕报告、考核,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的工作量。

东营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东营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东营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为加强教学管理,科学准确地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量定额1、教师的工作包括理论和实践教学、教学研究、教材建设、专业和课程建设及社会兼职等实际工作,所有上述工作量均折算为标准学时进行核算。

2、额定工作量的确定:每学期每位教师教学工作量为120学时,中专教师为160学时。

教师还必须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和其他教学基本建设活动。

3、女教师休产假,依据国家规定休假时间(寒暑假除外)按比例扣减定额。

二、教学工作量核算1、教师课堂讲课(含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工作量核算公式为:讲课工作量:M=P×K1×K2P:计划学时数K1:授课组织形式系数K2:课程类型系数说明:(1)重复上课,按上述公式计算后,再乘以0.7系数。

凡一位教师在同一学期为不同教学班开同一门课均算重复课。

(2)开新课系指教师本人开出的性质内容与已开课程完全不同的课程,或教师第一次开课。

凡开新课按上述公式计算后,再乘以 1.3系数。

由于更换教本,而教学大纲没有变动,不算开新课;凡教学内容改变三分之一以上或教学体系有重大变动或重新整合优化的课程,并编制了新的教学大纲,可以算作开新课。

在高层次已开过的课程,再给低层次开设性质一样的课程不算开新课。

开新课的认定由系主任负责,报教务处备案。

(3)同开两门不同课程,课时少的一门乘以1.3的系数。

(每位教师一学期一般不能超过两门课程)(4)凡组织看录像课,按上述公式计算后,再乘以0.5的系数,但教师必须到现场组织指导观看,并进行辅导;若教师不到现场,不记工作量。

(5)教学班是指标准班一般为30—40人。

2、群体活动工作量。

体育教师参加组织、指导群众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活动按下列办法计算工作量:(1)指导运动队训练,按训练计划时数每小时折算0.4个标准学时;必须提供经批准的训练计划及训练日记;集体项目限定每队一位教练;田径队最多不得超过三位教练。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new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new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进一步体现效率、公平的原则,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新形势下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的界定教学工作包括两个部分:课堂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教学和实验实训课教学)工作和其它教学环节工作。

课堂教学环节工作是指各院(系)、部在教务处下达的开课计划中完成的教学任务。

具体包括理论课教学工作(包含完成课程标准的编写、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选编教学补充材料和练习册、命题、改卷、评定成绩等)和实验实训课教学工作。

其它教学环节工作是指教师在指导各类实习、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环节中完成的教学工作。

教师每学年应达到330节课时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一)理论课教学工作量1、标准班教学D=折算系数K×总课时K为折算系数,原始班K=1。

标准班人数:一般课程(不含体育课)标准班人数一般为40人;31-59人按1.0计算;个别专业的特殊课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标准班人数。

自然班人数少于或多于标准班人数25%以内,一般按标准班计。

2、大班\小班教学(超过或低于标准班人数25%以上)D1=D×K1K1为折算系数,大班人数为60-79人,K1=1.1;大班人数为80-99人,K1=1.2;大班人数达到100人以上,K1=1.3;大班人数达到200人以上,K1=1.5。

小班人数低于30人,K1=0.9。

3、双语教学课程D2=D1×K2K2为折算系数,视双语教学采用非母语程度,K2=1.2~1.5。

4、因课时编排要求时间安排在双休日或是晚上上课D3=D1×K3,晚上上课K3=1.5,双休日上课K3=1.5。

行业兼职教师或外聘教师上课不计算此项系数。

(二)实验实训课教学工作量1、D4=K4×D;实验实训课程,指已列入教学计划并有授课计划,写出实验报告并有详细批改记录的,K4=1。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文件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文件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文件院字[2015]53号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合理安排教师工作,确保教学任务完成,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校内专兼职教师、外聘教师。

二、基本原则新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贯彻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体现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坚持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

三、教学工作量统计方法本办法中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课堂讲授(包含理论课、实践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阅卷、监考等工作量。

按教学计划统计课时,外出实习、事假及学校举行的有关活动冲掉的课时不计入课时统计。

需要补课时,由相关系、部提出申请,教学与科研处审批,按实际上课节数计课时。

四、校内专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理论教学课时数的计算办法理论教学指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理论课教学。

计算办法:课时数=理论学时数×课程系数K1×班容量系数K2。

1.课程系数K1(1)新开课课程系数为K1=1.1(新开课为学校以前没有开设过的课程)。

(2)除明确规定课程外,同一学期教师首次开课课程系数均为K1=1,同一门课程同一学期给不同班级讲授,从第二个班级起按重复课计算,重复课的课程系数为K1=0.8。

2. 班容量系数K2(1)以40人为一标准班,班容量系数为1。

班容量在25人——40人之间的,班容量系数仍为1;班容量在25人以下,班容量系数为0.9。

(2)在标准班基础上,班容量每增加15人,班容量系数增加0.1,依次类推。

班容量系数达到2.0时,班容量每增加30人,班容量系数增加0.1,依次类推。

(二)实践课课时数的计算办法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课程要求将实践课确定为A、B、C三种类型,由学校直接确认。

实践课类型系数为K3。

(1)A类实践课为验证型课程,即知识点的实验证明,该类实践课类型系数K3为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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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系数确定表
实验类型
化学、物理、电工电子、工 计算机类(含仿真、CAD、机房、语音室)
艺机械类
Y 1.0
0.6
7.实验室开放工作量
实验室开放工作指实验、实训教师为学生兴趣小组、大学生科研训练而做的准备工
作,工作量计算如下:
课时=实验室开放人时数/30
四、超课时单价
根据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确定超课时单价。
统计;实验室分课表编排;实验室卫生与安全等工作。
根据实验室面积、工位数、实验室利用率确定实验、实训教师管理工作量,一个标
准实验室每周管理工作量为 2 课时,每学期周数按实际教学周数计算。
学期管理工作课时=∑2×实际教学周数×X×Y(X 为每位实验、实训教师管理的不同
实验室的折算系数;Y 为实验室性质系数)
分配系数
准备实验、实训
辅助指导实验、实训
化学类、物理类、 0.2
电工电子类、工艺类
0.25
计算机类(含仿真、CAD 等上 机操作实验)、机械类
0.15
0.30
5.毕业论文(设计)一般每 10 名同学一个课题,指导一名同学每周计 1.3 课时。
6.实验、实训教师管理工作量
工作内涵:仪器设备管理;实验设备维护、一般维修;实验室各种管理台帐、数据
****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适应我院的各项改革,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 性,本着科学、合理、简化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范围 教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教学等工作。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折算系数 (1)标准班人数为 40 人,系数 P:1.0。 (2)超(或不足)标准班人数系数 P:班级学生人数每增(减)1 人系数增(减) 0.01;不足标准班人数系数最低不少于 0.8;合班课、讲座系数按超标准班人数计算, 最大不超过 2。 (3)开新课系数 Q:1.2(指学院从未开设过的课程,且经教务处认定)。 2.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理论教学工作量:课时=计划学时×P×Q 3.课程实验计算办法 (1)主带实验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① 一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计划学时×P ② 分二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4×计划学时 ③ 分三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7×计划学时 ④ 分四批及以上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2.0×计划学时 (2)准备实验并辅助指导实验工作总量计算办法 ① 一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0.8×P×计划学时 ② 分二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1×计划学时 ③ 分三批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3×计划学时 ④ 分四批及以上完成的实验计算学时:1.5×计划学时 当准备实验和辅助指导实验工作由不同的教师完成时,根据实验项目类型按以下系 数分配。
其它
实习

K
1.2
1.,只有一位指导教师的其工作量按主带教师计 算。各自工作量按下列系数分配。
主带教师:辅带教师(含准备实验实训)=0.55:0.45 当准备实验实训和辅助指导实验实训工作由不同的教师完成时,根据实验实训项目 类型按以下系数分配。
实验实训项目类型
X 系数确定表
面积 S(m2)
工位数
折算系数 X
≧S≥80
≥45
1.2×实验室利用率
50≤S<80
介于 30 与 45 之间
1.1×实验室利用率
S<50(不含准备室)
0.9×实验室利用率
无实验、实训功能的准备室
0.3
实验室利用率=实验室平均周时数/28
若实验室利用率算出值低于 0.5,则以 0.5 计。
实验项目类型
分配系数 准备实验
辅助指导实验
化学类、物理类、电工电子类、工
0.5
0.5
艺类
计算机类(含仿真、CAD 等上机操
0.3
0.7
作实验)、机械类
4.实践教学周工作量计算办法(按周计算的实验实训)
计算公式:M=P×K×28,其中 K 为实践环节类别系数。
校内实习
实践环 化学类,电工电子、炼
校外
节类别 胶、车工、金工、数控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
优秀
超课时单价
25 元/课时
良好 22 元/课时
合格 18 元/课时
五、教学工作内涵说明 1.论教学:所任课程授课计划的编写、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出卷、批改 试卷、成绩评定、教学情况分析等环节。 2.带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职责:实验计划的编写、备课、预做实验、主讲、指导、批 改实验报告、成绩评定,对实验安全、教学质量负责等工作。 3.备实验实训教师职责:实验前对实验所用仪器、设备、试剂、耗材进行准备,保 证实验设备完好、器材到位。 辅助指导实验教师职责:备课、辅助指导学生做实验、现场答疑。 4.验室管理: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实验设备维护、一般维修、保证实验期间设 备完好、环境保洁与安全、各种管理台账记录、数据统计等工作。 5.习指导教师职责:实习计划的编写、联系实习、实习动员、现场指导、批改实习 报告、成绩评定、对实习安全、质量负责等工作。 六、其它说明 1.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提高教学质量,教学人员不能同时兼带两项教学任务。主 辅带教师要同在现场,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2.考每场 20 元,教考分离试卷每套(A、B 卷)50 元,流水批改试卷每份试卷 0.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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