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簋铭文释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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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簋》铭文释读

【摘要】静簋是西周中期穆王时代的青铜器,其铭文记载对研究当时历法、官制、书法发展等都具有较大研究价值。本文仅从断句、训诂以及其现存意义几个方面对《静簋》铭文做一个大概的释读。

【关键词】静簋铭文训诂

静簋,西周中期穆王时代青铜礼器。簋,是一种盛饭的礼器。此器高4.1、腹深4.1、口径7.3寸,重7.9375斤。侈口束颈,下腹向外倾垂,兽首双耳,下有方垂珥,圈足沿外侈。颈饰垂冠回首夔纹和浮雕牺首,腹饰垂冠回首大鸟纹,均以云雷纹填地。现存于美国纽约萨克勒。此器内刻有精美铭文,共八行九十字,重文两处。下面就依据《静簋》铭文内容,从断句、字词训诂、意义等几个方面做一个简单的释读。

一、铭文内容

依据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第384页,图九七拓片,内容如下:

隹六月初吉王在京丁卯王令静射学宫小子眔服眔小臣眔尸仆学射八月初吉庚寅王以吴吕 邦君射于大池静学无王赐静鞞静敢拜首对扬天子丕显休用乍文母外姞子子孙孙其万年用

二、铭文断句

隹六月初吉,王在京。丁卯,,小子眔服、眔小臣、眔尸仆学射。八月初吉庚寅,王以吴、吕 邦君,射于大池。静学无,王赐静鞞。静敢拜首,对扬天子丕显休,用乍文母外姞,子子孙孙其万年用。

此文断句尚有许多争议,争议多在第二句末,逗号还是句号的问题。王国维在《生霸死霸考》中曾经阐述过关于月相的两个概念,一个是月相作为公名用,即四分法,另一个是月相作为专名用,即四个月相词语特指每个时间段的开始的一天,是指某一天。此处的用法应该是第二种情况,省略干支,直接用月相作为专名来计时。另外,在先秦记事有一定的体例,通常是一个时间,一件事。所以,后面的“丁卯”应该是另一天,也就是“王在京”和“王令静射学宫”不是一天发生的事情,故中间应该用句号分隔。

三、铭文训诂

1、“隹六月初吉”。

文中“隹”,为象形,甲骨文字形,象鸟形。《说文》:“鸟之短尾之总名也。”此处应为助词,放于句首,表发端,与现在“惟”作助词放于句首用意义相同。在金文中此种用法普遍,如《大盂鼎》开头:“隹九月,王在宗周”;《舀鼎》开头:“隹王元年,六月”;《虢季子白盘》开头:“隹十又二年,正月”等等都是此种用法。

文中“初吉”,是周代月相的一种。王国维在《生霸死霸考》中提出四分法,月相被分为初吉、既生霸、既望霸、既死霸四种。初吉是每月的一日到七八日,用现在计时来论,大概相当于每月的第一周。这样就弥补了古代干支计时的一些问题,干支计日只能反映序次,不能反映序数,比如一个月中可能会出现两三次“丁卯”,光记录“丁卯”就无法确认到底是具体哪天,用此法便可以解决这一问题,相当于把每月又分了几个时间段,把计时更精确了。同时,如前文所述,王国维还在此文中阐述了月相的两个概念,月相作为公名和作为专名,此处即作

为专名,是指六月初吉的那一天,省略干支,直接叙事。

另外“初吉”还有一种解释,为每月的朔日,即每月的初一,在传统的训诂学中很多例子:《诗·小明》载:“二月初吉,载离寒暑。”毛传:“初吉,朔日也。”郑笺:“二月朔日始行。”孔疏:“以言初而又吉,故知朔日也。”这种解释在“隹六月初吉”中可以解释的通,但在后文“八月初吉庚寅”中似乎解释不通,若是仅指朔日,都如前者不用干支即可,后面又加了庚寅干支,故“初吉”指朔日一说比较片面。

2、“王在京”。

文中“京”应为当时的镐京,周朝的都城。“镐”与“蒿”同。蒿,形声。从艸,高声。在当时应该没有“镐京”一说,当为“蒿京”。“”字与“蒿”都从艸,应该有一定的渊源,但是没有更多的资料证明两者的直接关系。

3、“丁卯,王令静射学宫,小子眔服、眔小臣、眔尸仆学射。”

文中“静”为人名,教人射箭的一个人,此人一说为“小臣”之一,一说为周宣王(当时为太子)之名。“”,即司,主也。“司射学宫”,主持教射于学宫也。“小子”应该为官职名称,《周礼·夏官》中有:“小子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的记载。“小臣”也是当时一种官职名称,在周早期“小臣”虽然地位不高,但是因为近君王,有不少受到重用,《小臣单觯》中的小臣单、《小臣宅簋》中的小臣宅等都受到了君王的奖赏和重用。但是,后来到了周中后期,小臣一职位就比较低下了,而且人数繁多,多指家臣。此处“仆”应为“夷仆”,“夷仆”应该也是当时的一种官职,大概跟“小子”差不多。此句大意为,在丁卯日,周王命令静教小子、小臣、夷仆等若干人学习射箭。静到底是周宣王之名,还是一个小臣之名,无从考证。不过“静”作器颇多,除习射一事外,王也曾赐弓于静(白川静,1966C:124—138)。而在当时,通常会让小臣来教贵族子弟射箭,让太子教地位比较地下的人学射箭似乎不太符合当时情况。所以静应该是一个周王比较宠爱的小臣,可能他因为射箭高明而得宠。

4、“八月初吉庚寅”。

文中“”字,应该通“雩”字,指古代求雨的一种祭祀仪式。也就是说,八月初吉庚寅日周王进行了“”这个祭祀仪式。前面的描述,让静教射,与这个仪式应该有直接的关系,推测之,大概是为了这个仪式,让静教那些人射,最终可能要进行一次射箭什么仪式或者活动。

“八月初吉庚寅”,此处与前文有一定的矛盾。从丁卯到庚寅需要二十三天,六月到八月,二十三天肯定不够,多循环一次要加六十天,就是间隔八十三天,农历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这样六月初吉到八月初吉,时间上还是对不起来,所以此处是有问题的。一种研究说是计时有误,干支刻写错误;还有一种说当时有闰月的可能,虽然文中记载是从六月到八月,实际上是时隔三月。具体应该是哪种情况,还没有足够的资料证实。

5、“王以吴、吕 邦君,射于大池。”

文中“吴、吕 邦君”应该是一些人名,周王让他们射箭,很可能他们是静所教的学生。

“大池”即史籍《文王有声》里的:“镐京辟雍”。在《遹簋》中:“穆王在京,乎渔于大池”,此处“大池”与文中一样,皆为镐京附近的辟雍。在《麦尊》上也有:“蒿京...辟雍”。“辟雍”是当时澧水水系流经平地而产生的湖泊,其地理位置就在蒿京附近。周文王在辟雍附近还修建过灵台,在文献中也多有记载。

6、“静学无,王赐静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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