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烟囱高度――几个标准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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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锅炉烟囱高度标准

生物质锅炉烟囱高度标准

生物质锅炉烟囱高度标准:
生物质锅炉烟囱高度标准因锅炉类型和排放标准而异。

一般来说,生物质、燃煤、燃油锅炉烟囱高度不低于8m,单个锅炉房烟囱高度不低于6m,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具体的烟囱高度标准还需根据锅炉的型号、装机总容量以及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来确定。

在建设锅炉房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烟囱的高度和排放标准符合规定,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拓展资料
生物质锅炉烟囱是锅炉排放废气的重要部分,它的高度和设计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烟囱必须足够高,以确保排放的废气能够扩散到大气中并被充分稀释,从而避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影响。

同时,烟囱的高度也会受到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建筑物布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其次,烟囱的设计也会影响其排放效果。

烟囱的直径和形状会影响废气的排放速度和扩散范围,因此需要根据锅炉的型号和装机总容量进行合理的设计。

最后,烟囱的建设也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烟囱应该采用耐腐蚀、耐高温的材料,以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同时,烟囱的建设也需要考虑到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的影响,避免对周围环境和建筑物造成影响。

总之,生物质锅炉烟囱是锅炉排放废气的重要部分,它的高度和设计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在建设锅炉房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烟囱的高度和排放标准符合规定,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45.5MW(65t/h)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烧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未、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1996GB 5468-91GB/T 16157-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锅炉烟尘测试方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3 定义3.1 标准状态锅炉烟气在湿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 烟尘排放浓度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

未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其数值也相同。

3.4 自然通风锅炉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湿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

这种不采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3.5 收到基灰分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曾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3.6 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需要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4 技术内容4.1 适用区域划分类别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系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区域。

本标准中的“两控区”系指《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所划定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范围。

锅炉烟筒高度标准2018

锅炉烟筒高度标准2018

锅炉烟筒高度标准2018一、排放标准根据国家环保部门的规定,锅炉烟气的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相关要求。

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二、高度规定为了确保烟气能够充分扩散,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锅炉烟筒的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1. 烟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确保烟气能够充分扩散。

2. 烟筒高度与出口直径的比值不得小于15,以减小烟气出口流速,降低烟气对周围环境的扰动。

3. 对于安装有除尘设施的锅炉,烟筒高度还应满足除尘设施的要求。

三、烟气处理为了降低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需要对烟气进行必要的处理。

常见的烟气处理方法包括:1. 除尘:通过除尘器去除烟气中的颗粒物,常用的除尘器有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和电除尘器等。

2. 脱硫:通过脱硫剂去除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常用的脱硫剂有石灰石、氧化钙等。

3. 脱硝:通过还原剂将烟气中的氮氧化物还原为氮气和水,常用的还原剂有氨水、尿素等。

四、安全距离锅炉烟筒与周围建筑、设施等的安全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1. 烟筒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液化烃储罐、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石油化工装置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米。

2. 烟筒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铁路线路、电力线路、在非安全区的输油输气管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5米。

3. 烟筒与高架道路、高速公路、快速路、铁路桥墩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 烟筒与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设施、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

五、环境影响评估在锅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申请报告阶段,应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锅炉烟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采取的治理措施等。

六、监测与检测锅炉烟筒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对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监测数据应实时传输至环保部门。

同时,应定期对烟筒进行检测,确保其结构完整、运行正常。

七、运行与管理锅炉烟筒的运行与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锅炉烟囱高度标准

锅炉烟囱高度标准

锅炉烟囱高度标准锅炉烟囱是锅炉系统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其高度标准对于锅炉的运行效率和环境保护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设计和建造锅炉烟囱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高度标准,以确保烟气排放的安全和合规。

本文将就锅炉烟囱高度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首先,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是根据锅炉的燃烧方式和烟气的排放要求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燃煤锅炉和燃油锅炉的烟囱高度要求比较高,这是因为燃煤和燃油在燃烧时产生的烟气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需要通过高烟囱排放到空气中,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而燃气锅炉的烟囱高度要求相对较低,因为燃气燃烧时产生的烟气相对较清洁,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其次,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还受到当地环保法规的限制。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有着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环境保护要求比较严格,对烟囱的高度标准也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以减少大气污染和保护环境。

因此,在设计和建造锅炉烟囱时,需要充分了解当地的环保法规,严格遵守相关的要求。

另外,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还与烟气的排放效果和烟囱的抽排能力有关。

烟囱的高度越高,烟气排放的效果越好,可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高烟囱还能增加烟气的排放压力,提高抽排能力,确保烟气能够顺利排放到空气中,不会对锅炉系统和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总的来说,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是根据锅炉的燃烧方式、烟气排放要求、当地环保法规以及烟囱的抽排能力来确定的。

在设计和建造锅炉烟囱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严格遵守相关的要求,以确保烟气排放的安全和合规。

同时,对于已经建造的锅炉烟囱,也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

总的来说,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需要充分考虑锅炉的燃烧方式、烟气排放要求、当地环保法规以及烟囱的抽排能力。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的要求,才能确保锅炉烟囱的安全和合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45.5MW(65t/h)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烧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未、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1996GB 5468-91GB/T 16157-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锅炉烟尘测试方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3 定义3.1 标准状态锅炉烟气在湿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 烟尘排放浓度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

未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其数值也相同。

3.4 自然通风锅炉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湿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

这种不采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3.5 收到基灰分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曾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3.6 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需要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4 技术内容4.1 适用区域划分类别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系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区域。

本标准中的“两控区”系指《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所划定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范围。

锅炉烟囱高度标准

锅炉烟囱高度标准

锅炉烟囱高度标准锅炉烟囱是锅炉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的高度标准直接关系到锅炉的排放效果和安全运行。

那么,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锅炉烟囱的高度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烟囱高度要满足排烟需求。

燃烧燃料产生的烟气在排放到大气中时,需要具有一定的高度,以保证烟气能够顺利排出,并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烟囱的高度需要能够满足排烟的需求,确保烟气排放到足够高的位置。

2. 烟囱高度要满足安全要求。

锅炉烟囱的高度也需要考虑到安全因素。

如果烟囱过矮,容易造成烟气排放不畅,导致锅炉运行不稳定甚至发生事故。

因此,烟囱的高度需要满足安全要求,确保锅炉运行时烟气排放的安全性。

3. 烟囱高度要满足规范要求。

国家对于锅炉烟囱的高度也有明确的规范要求,这些要求是为了保障烟气排放的环保和安全。

因此,在设计和建造锅炉烟囱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来确定烟囱的高度。

在实际应用中,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还需要考虑到具体的锅炉类型、燃料类型、烟气排放标准等因素。

不同类型的锅炉可能对烟囱高度有不同的要求,而不同的燃料也会对烟囱高度产生影响。

因此,在确定锅炉烟囱的高度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烟囱的高度能够满足排烟、安全和规范的要求。

总的来说,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需要考虑到排烟需求、安全要求和规范要求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在满足这些要求的前提下,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才能得到合理的确定,从而保障锅炉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烟气排放的环保性。

总结一下,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是一个需要严格遵守的规范,它关系到锅炉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环保排放。

在设计和建造锅炉烟囱时,需要充分考虑烟囱高度的合理性,确保其能够满足排烟、安全和规范的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锅炉系统的运行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也能够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锅炉房烟囱设置高度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

锅炉房烟囱设置高度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

锅炉房烟囱设置,高度,污染物排放标准一引自GB13271-2001其它规定4.6.1燃煤、燃油(燃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烟囱高度的规定。

4.6.1.1每个新建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按表4规定执行。

表4燃煤、燃油(燃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锅炉房装MW 〈〈〈〈7 7-〈14 14-〈28机总容量──────────────────────────────t/h 〈1 1-〈2 2-〈4 4-〈10 10-〈20 20-≤40───────────────────────────────────烟囱最低m 20 25 30 35 40 45允许高度───────────────────────────────────4.6.1.2锅炉房装机总容量大于28MW(40t/h)时,其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45m。

新建锅炉房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4.6.2燃气、燃轻柴油、煤油锅炉烟囱高度的规定燃气、燃轻柴油、煤油锅炉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8m。

4.6.3各种锅炉烟囱高度如果达不到4.6.1、4.6.2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尘、SO2、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

4.6.4≥0.7MW(1t/h)各种锅炉烟囱应按GB5468-91和GB/T16157-1996的规定设置便于永久采样监测孔及其相关设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成使用(含扩建、改造)单台容量≥14MW(20t/h)的锅炉.必须安装固定的连续监测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的仪器.二引自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139-2007烟囱最低高度规定4.3.1 燃煤锅炉烟囱最低高度每个燃煤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锅炉房总容量在 28MW 及以下的烟囱高度按表 4 规定执行。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65t/h)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烧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未、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1996GB 5468-91GB/T 16157-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锅炉烟尘测试方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3 定义标准状态锅炉烟气在湿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烟尘排放浓度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

未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其数值也相同。

自然通风锅炉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湿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

这种不采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收到基灰分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曾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需要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4 技术内容适用区域划分类别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系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区域。

本标准中的“两控区”系指《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所划定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范围。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65t/h )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烧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未、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1996GB 5468-91GB/T 16157 -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锅炉烟尘测试方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3 定义标准状态锅炉烟气在湿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 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烟尘排放浓度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

未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其数值也相同。

自然通风锅炉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湿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

这种不采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收到基灰分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曾称“应用基灰分”,用“A ar”表示。

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需要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4 技术内容适用区域划分类别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系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区域。

本标准中的“两控区”系指《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所划定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范围。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高度规定一览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45.5MW(65t/h)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烧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未、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1996GB 5468-91GB/T 16157-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锅炉烟尘测试方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3 定义3.1 标准状态锅炉烟气在湿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 烟尘排放浓度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

未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其数值也相同。

3.4 自然通风锅炉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湿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

这种不采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3.5 收到基灰分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曾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3.6 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需要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4 技术内容4.1 适用区域划分类别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系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区域。

本标准中的“两控区”系指《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所划定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范围。

锅炉房烟囱设置及相关规定

锅炉房烟囱设置及相关规定

4.烟囱设置4.1燃煤锅炉烟囱最低高度每个燃煤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锅炉房总容量在28MW及以下的烟囱高度按表4规定执行。

锅炉房总容量大于28MW时,其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50m。

新建锅炉房烟囱还需高出周围200m 内建筑物3m以上。

4.2燃气、燃油锅炉烟囱最低高度燃气、燃油锅炉烟囱最低高度及距周围居民住宅的距离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确定。

同时,锅炉额定容量在0.7MW及以下的烟囱高度不得低于8m;锅炉额定容量在0.7MW以上的烟囱高度不得低于15m。

4.3锅炉烟囱高度达不到规定高度时的处置锅炉烟囱高度达不到 4.3.1、4.3.2任何一项规定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时,其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相应排放限值的50%执行。

4.4高层建筑锅炉房烟道设计要求(1)应使烟道平直、气密性好、附件少及阻力小,水平烟道在敷设时应保持1%以上的抬头布置,尽量避免顺坡布置。

(2)燃油燃气锅炉房的烟道和烟囱应采用钢制或钢筋混凝土构筑。

(3)金属烟道的钢板厚度一般采用4~6mm,设计烟道时,应配置足够的加强肋,保证强度和刚度要求。

(4)烟道的热膨胀应进行补偿;补偿量应进行计算并正确选型。

(5)钢烟道应有保温措施及可靠的固定。

(6)几台锅炉共用一个烟道或烟囱时,应使每台锅炉的通风抽力均衡,其布置见图两炉同接一烟囱连接示意图三炉同接一烟囱连接示意图:负荷自左向右(由大到小)(7)烟道布置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必要的热工测点。

(8)燃油燃气锅炉后的烟道上均应装设防爆门,防爆门的位置应有利于泄压,应设在不危及人员安全及转弯前的适当位置。

(9)对于一些烟道较长的锅炉房,应对其阻力进行核算,选取相应的鼓、引风机(有引风机时),以确保排烟通畅。

4.4高层建筑锅炉房烟囱布置(1)高层建筑锅炉房的烟囱布置一般是将烟囱沿内外墙角布置(亦称附壁烟囱),其位置应使燃烧装置的燃烧不受干扰,排烟通畅。

锅炉烟囱高度标准

锅炉烟囱高度标准

锅炉烟囱高度标准锅炉烟囱是锅炉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度标准直接影响着锅炉的排放效果和安全运行。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锅炉烟囱的高度应当符合一定的要求,以保证锅炉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环境保护。

本文将就锅炉烟囱高度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锅炉系统从业人员和相关管理者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燃煤锅炉烟囱的最低排烟高度应不低于35米。

这是因为燃煤锅炉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烟气和废气,如果排烟高度不够,会导致烟气不能及时排出,从而造成大气污染和环境污染。

因此,燃煤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严格执行。

其次,对于燃气锅炉和燃油锅炉,其烟囱的高度标准也有详细规定。

根据《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燃气锅炉和燃油锅炉的烟囱排烟高度应不低于15米。

虽然相比燃煤锅炉来说,燃气锅炉和燃油锅炉产生的烟气和废气较少,但仍然需要保证烟囱的高度符合标准,以确保烟气排放的有效性和环境保护的需要。

除了上述的国家标准外,一些地方性的标准和规定也对锅炉烟囱的高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比如一些环保严格的城市和地区,对于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可能会有更为严格的要求,以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和保护环境。

因此,在选择锅炉烟囱的高度时,除了要遵守国家标准外,还需要考虑当地的具体情况和要求,以确保锅炉系统的排放达标。

总的来说,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锅炉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环境保护。

在选择和安装锅炉烟囱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烟囱的高度符合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锅炉系统的排放达标,减少大气污染,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测算和设计,以确保锅炉烟囱的高度符合标准。

同时,在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也需要定期检查和清理烟囱,确保其畅通无阻,以保证烟气排放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锅炉烟囱的高度标准是锅炉系统运行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烟囱高度总结

烟囱高度总结

除炼焦炉、焚烧炉、水泥厂意外使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和电加热的工业炉窑。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炉窑是指在工业生产中用燃料或电能转换产生的热量,将物料或工件进行冶炼、焙烧、烧结、熔化、加热等工序的热工设备。铅玻璃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 0.7mg/m3
1、最低允许高度 15m;2、高出周围半径 200m 建筑物 3m;3、还应按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确定。4、但不到任何一项时排放浓度按标准值的 50%执行。
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 45.5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
MW 锅炉房装机总容量
t/h
<0.7 <1
0.7~<1.4 1~<2
1.4~<2.8 2~<4
2.8~<7 4~<10
7~<14 10~<20
14~<28 20~<40
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m
20
25
30
35
40
45
1、燃气、燃轻柴油、煤油锅炉烟囱高度按环评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 8m;
2、大于 28MW(40t/h)时,按环评要求确认,但不得低于 45m,新锅炉房烟囱高于周围半径 200m 内建筑 3m;
3、达不到以上其一,按 50%执行。
4、≥0.7MW(1t/h)设置永久采样检测孔及相关设施,单机≥14MW(20t/h)的锅炉,必须安装固定的连续监测烟尘、SO2 排放浓度的仪器。 单台 65t/h 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以外的燃煤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单台 65t/h 以上燃油发电锅炉;以及各种容量的燃气轮发电机组。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机械化炼焦和非机械化炼焦,非机械化炼焦炉是以洗精煤为原料有配煤工艺;成焦率≥7%;炉体严密、内外燃供热;烟气集中排放,炼焦炉烟囱高度不低于 25m。

建筑物内燃气锅炉烟囱高度标准

建筑物内燃气锅炉烟囱高度标准

建筑物内燃气锅炉烟囱高度标准
燃气锅炉烟囱的高度是为了确保燃气排放的有效排出,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室内空气的污染。

以下是建筑物内燃气锅炉烟囱高度的标准要求:
1. 高度要求:
- 烟囱应当高于建筑物周围任何其他建筑物或设备的顶部,确保燃气排放能够自由扩散,并减少对附近建筑物或设备的污染影响。

- 烟囱应当高于屋顶的最高点,以避免燃气排放被周围建筑物或设备遮挡,并造成屋顶内部的积聚。

2. 最低标准高度:
- 对于低层建筑(一层或两层),烟囱的最低标准高度应当达到建筑物屋顶的1.5倍或不低于5米。

- 烟囱的出口不应当朝向室外或通往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以避免烟气直接对周围环境和行人产生危害。

- 烟囱的出口应当足够远离窗户、通风口和通风管道,确保燃气排放不会倒灌进室内或直接影响室内空气质量。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燃气锅炉烟囱高度需根据当地法规和技术要求进行调整和确认。

在安装或改造燃气锅炉烟囱时,建议咨询专业工程师或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法律法规。

工业炉窑烟囱高度标准

工业炉窑烟囱高度标准

新建污染源排气筒高度一般不应低于15m(注:低于15-,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m以上,若高度达不到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15mj 当烟囱(或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烟囱(或排气筒)高度还应高于最高建筑物3m以上。

若高度达不到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严格50%执行。

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m,排放含氰化氢气体的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25m;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高度的排气简,应按排放浓度限值的50%执行。

一般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m,并高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3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简,应按排放限值的50%执行。

锅炉烟囱高度——几个标准的比较

锅炉烟囱高度——几个标准的比较

锅炉烟囱高度——几个标准的比较
1、综合排放标准:
(1) 最低15m,低于15m,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2) 与烟囱高度对应的污染物排放速率须满足排放标准要求,还应高出周围200m范围建筑物5m以上,若高度达不到要求。

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3) 排放氯气、氰化氢和光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25m,硬性规定;
2、工业炉窑大气排放标准
基本要求与《大气综合排放标准》一样,不同的是要求烟囱高出周围建筑物3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严格50%执行。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一般燃煤、燃油(除轻柴油、煤油外),烟囱最低允许高度为20m;锅炉总装机容量大于28MW(40t/h)时,烟尘高度不得低于45m;烟囱高度高于周围200m内最高建筑物3m。

(2)燃气、轻柴油、煤油锅炉烟囱最低高度不得低于8m;
(3)高度达不到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严格50%执行。

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最低高度不得低于15m,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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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烟囱高度——几个标准的比较
1、综合排放标准:
(1)最低15m,低于15m,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2)与烟囱高度对应的污染物排放速率须满足排放标准要求,还应高出周围200m范围建筑物5m以上,若高度达不到要求。

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3)排放氯气、氰化氢和光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25m,硬性规定;
2、工业炉窑大气排放标准基本要求与《大气综合排放标准》一样,不同的是要求烟囱高出周围建筑物3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严格50%执行。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一般燃煤、燃油(除轻柴油、煤油外),烟囱最低允许高度为20m;锅炉总装机容量大于28MW(40t/h)时,烟尘高度不得低于45m;烟囱高度高于周围200m内最高建筑物3m。

(2)燃气、轻柴油、煤油锅炉烟囱最低高度不得低于8m;(3)高度达不到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严格50%执行。

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气筒最低高度不得低于15m,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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