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之路依旧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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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之路依旧艰辛
1、诊断难:拿不到一纸证明(工伤)
确诊尘肺病等职业病和一般的疾病诊断不一样,有特别的程序要求,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根据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应当“由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它们分别用于证明工人工作的环境是否有危害、危害有多大、工人在危害中暴露的程度及危害环境对工人的健康有多大影响。这些材料本应该由企业提供,然而目前的情况是绝大部分企业不提供证据‘自证其罪’。于是就造成了工人提出职业病诊断要求,但因拿不出必要的证明材料,诊断机构无法启动职业病诊断的程序。”
2009年河南新密县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因为振动公司和医院勾结,不仅没给出张海超尘肺病的工伤证明,甚至给出没有患尘肺病的诊断书,导致张海超无奈之下选择开胸验肺。(事例)
2、赔偿难:缺乏劳动合同的法律保障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最后的用人单位,应该为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赔偿。也就是说,江西省修水县金矿应当负责大部分尘肺病患者的赔偿。很多人患病之后,一直在找金矿老板索取赔偿,但是金矿已于1996年关闭,乡有近500名村民患上尘肺病,尽管政府给予了一定的赔偿,但是杯水车薪,对这些尘肺病家庭来说,父债子还的贫困模式仍然困扰着他们的生活。
(2010年5月31日,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最后一批煤矿被关停,四川人周兆德失业了。而更让他心焦的是,就在煤矿关停前夕,他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被确诊为尘肺病二期。同时,还有120多名工友被确诊为尘肺病,有些甚至是三期严重患者。他还和工友们一起找过矿上的老板,但是煤矿被关了之后,有些老板已经找不到了,即使找到了,矿老板也不愿意赔偿。一部分工人被确诊后向北京朝阳医院申请职业病诊断,但医院要求工人提供用人单位的介绍信。听说单位已经找不到人了,医院要求至少要有北京市房山区卫生监督所或者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的介绍信。但工人们仍然无法提供。
很多工人即使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但由于没有相关的劳动关系,索赔至今没有任何希望。
据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应该为工人上工伤保险,但是据工人们介绍,在他们工作的煤矿上,能够让老板给上工伤保险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普通的工人很难享受到工伤待遇。
“为了应付国家的检查,有的矿主给部分工人办理了工伤保险。而且很多煤矿实际的用工人数远远超过向国家申报的人数。我们大多数人,除了工资,没有享受到其他的保障待遇。”一位工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记者当日见到的十几位工人,只有一人能拿出劳动合同,但这唯一的一份劳动合同还没有企业方的任何签字和盖章。更多的人表示,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或者签完之后就被企业主拿走了。而这无疑都为他们以后寻求赔偿的道路增加了更多的困难。)——事例
3、不是结尾的结尾
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后遗症,带来的是即将大规模爆发的农民工职业病问题,在维权赔偿道路需要漫长时间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好农民工的救助问题?政府在追求GDP的同时,如何让尘肺病农民工有尊严地站着死去?
江西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派出专门的医务人员对当地村民进行全面体检,对每位尘肺病人制订规范的个性化治疗方案,就近为患者开展肺灌洗术,并建议把尘肺病人的常用药纳入基本药物目录。据悉,对修水县近500名尘肺患者的救助工作目前正有序展开。
对尘肺的救助,在媒体介入、网友呼应、民间慈善的合力下,尽管政府职能部门迟到,但最终的结果依然值得肯定,在尘肺病的救治上,我们可以采用这种模式,即在搜集证据、积极维权的前提下,由政府出面对所有农民工进行体检,确定患者的具体人数和病情,救济方面由民政部门出面,考虑为濒临绝境的尘肺家庭办理低保(在某些地区看病也是“零支付”),最大限度给予他们实质性的帮助。资金方面,由政府出资和社会募捐组成,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最大限度解决救助缺口,先解决好时下最要紧的救人问题,至于问责和赔偿,可以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