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为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三)款的规定,现对除全国统一列举的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设备和材料的划分问题明确如下。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
材料一般包括:1•设备本体以外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而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2•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电线、电缆、灯具等;3•刷油、防腐、绝热材料;4•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常用建设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具体划分(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电梯、风机、泵、电动机、压缩机、煤气发生炉、工业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等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金属构件等均为材料。
(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主令(鼓型)控制器、磁力启动器、电磁铁、电阻器、变阻器、快速自动开关、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高低压开关柜、配电屏、动力箱、控制盘、控制箱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支持瓷瓶等均为设备。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为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三)款的规定,现对除全国统一列举的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设备和材料的划分问题明确如下。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
材料一般包括:1.设备本体以外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而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2.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电线、电缆、灯具等;3.刷油、防腐、绝热材料;4.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常用建设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具体划分(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电梯、风机、泵、电动机、压缩机、煤气发生炉、工业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等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金属构件等均为材料。
(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主令(鼓型)控制器、磁力启动器、电磁铁、电阻器、变阻器、快速自动开关、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高低压开关柜、配电屏、动力箱、控制盘、控制箱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支持瓷瓶等均为设备。
主材与设备的区分
(4)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为完成建筑、安装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
(3)刀型开关、保险器、杆上避雷针、各种电扇、铁壳开关、电铃、电表、照明配电箱等小型电器、各种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各种支架等金属构件均为材料o
7.通风
(1)空气加热器、冷却器、各类风机、除尘设备、各种空调机、风尘管、过滤器、净化工作台、风淋室等设备,均为设备o
(2)各种风管及其附件和各种调节阀、风口\风帽、消声器及其部件、构件等均为材料。
(3)随炉供应已安装就位的金具、耐火衬里、炉体金属埋件等均为设备。
(4)现场砌筑用的耐火、耐酸、捣打料,绝热纤维、天然白泡石、玄武岩、金具、炉门及罕视孔、预埋件、填料等均为材料。
(2)计算机、空调机、工业电视、检测控制装置、机械量、分析、显示仪表、基地式仪表、单元组合仪表、变送器、传达器及调节阀、压力、温度、流量、差压、物位仪表等视为设备。
(3)随管、线同时组合安装的一次部件、元件、配件等均为材料。
5.通信
市内、长途电话交换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波、载波通信设备,电报和传真设备,中、短波通信设备及中短波电视天馈线装置,移动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设备,通讯电源设备,光纤通信数字设备,邮政机械设备等各种生产及配套设备和随机附件均为设备。
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为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3]16 号)第三条第 (十三 )款的规定,现对除全国统一列举的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设备和材料的划分问题明确如下。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
材料一般包括:1.设备本体以外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而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2.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电线、电缆、灯具等;3.刷油、防腐、绝热材料;4.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常用建设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具体划分(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电梯、风机、泵、电动机、压缩机、煤气发生炉、工业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等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金属构件等均为材料。
(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主令(鼓型)控制器、磁力启动器、电磁铁、电阻器、变阻器、快速自动开关、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高低压开关柜、配电屏、动力箱、控制盘、控制箱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支持瓷瓶等均为设备。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为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三)款的规定,现对除全国统一列举的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设备和材料的划分问题明确如下。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
材料一般包括:1.设备本体以外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而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2.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电线、电缆、灯具等;3.刷油、防腐、绝热材料;4.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常用建设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具体划分(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电梯、风机、泵、电动机、压缩机、煤气发生炉、工业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等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金属构件等均为材料。
(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主令(鼓型)控制器、磁力启动器、电磁铁、电阻器、变阻器、快速自动开关、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高低压开关柜、配电屏、动力箱、控制盘、控制箱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支持瓷瓶等均为设备。
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材料划分规定
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材料划分规定1. 背景介绍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材料划分规定是建设部制定的关于工程建设中设备和材料分类的标准和规范。
该规定的制定旨在统一工程建设领域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2. 规定目的该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工程建设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原则和标准,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设备和材料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有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3. 划分原则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材料划分规定,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技术原则: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应基于其功能、性能和使用方法的差异,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和要求。
•经济原则: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应考虑其价格、成本和使用效益,以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和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安全原则: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应根据其安全性能和使用风险,以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管理原则: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需要,便于工程进度控制、质量验收和成本管理。
4. 设备划分规定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材料划分规定,设备划分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一级划分:根据设备的功能和用途,将设备划分为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设备等。
•二级划分:在一级划分的基础上,根据设备的特点和应用范围,将设备进一步划分为各个细分领域,如土建工程机械设备、电力设备、通信设备等。
•三级划分:在二级划分的基础上,根据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性能指标,将设备进一步划分为具体的产品,如挖掘机、塔吊、电缆等。
5. 材料划分规定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设备材料划分规定,材料划分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一级划分:根据材料的性质和功能,将材料划分为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化学材料等。
•二级划分:在一级划分的基础上,根据材料的特点和用途,将材料进一步划分为各个细分领域,如钢材、水泥、砂石等。
•三级划分:在二级划分的基础上,根据材料的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将材料进一步划分为具体的产品,如角钢、硅酸盐水泥、粗砂等。
材料与设备划分原则
材料与设备划分原则一、为什么要划分材料与设备呢?嘿呀,你知道吗,在很多工程项目或者生产过程中,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可重要啦。
就好像我们做饭,食材(材料)和厨具(设备)得区分开呀。
从成本核算的角度来说,如果分不清,那可能在算钱的时候就乱套了。
比如说,一个建筑项目,水泥、沙子这些就是材料,而搅拌机就是设备。
要是把搅拌机的成本算到材料成本里,那整个成本预算就会变得乱七八糟的。
而且呀,从管理的层面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存储、使用方式都有很大的不同。
材料可能是一次性使用或者消耗性的,设备呢是可以多次使用的。
二、划分的基本依据1. 功能用途这是很关键的一点哦。
像在一个工厂里,那些直接构成产品的东西,比如做衣服的布料,那就是材料。
而像缝纫机,它是用来加工布料的,这就是设备啦。
设备是为了改变材料的形态或者性质而存在的。
再比如说,在电子厂,芯片是材料,而用来检测芯片质量的检测仪器就是设备。
2. 可移动性有些东西是可以很方便地移动位置的,比如在建筑工地上的手推车,它虽然是辅助运输材料的,但它可以在不同的工地、不同的地方移动使用,这就是设备。
而像砖头,一旦放在一个地方,基本就是在那里使用了,它就是材料。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哦,像大型的预制建筑构件,虽然很大很难移动,但它也是材料,因为它是构成建筑物的一部分。
3. 使用周期材料往往是在一个项目或者生产过程中一次性使用或者在短时间内消耗完的。
就像我们写字的纸,写了就没了。
而设备呢,是可以反复使用的。
像打印机,它可以打印很多文件,使用周期很长。
不过呢,这里也有个小纠结的地方,像一次性的工具,比如一次性的注射器,虽然从使用周期看很短,但它是作为一种单独的工具存在,所以还是设备,而不是材料哦。
三、在不同行业中的划分特点1. 制造业在制造业里,原材料的界定是比较清晰的,比如汽车制造,钢铁、塑料等就是材料。
而生产线上的各种机器,如冲压机、焊接机器人等就是设备。
但是也有一些模糊的地方,比如模具。
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试行)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直接关系到投资构成的合理划分,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加强对建设过程投资的控制和管理,现对金陵公司工程建设中设备与材料界线不清,特别是通用性比较强的有争议的共性问题提出划分原则。
本规定根据《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等文件,参照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一些惯例编制,并对《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设备与材料进行了划分。
一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1、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等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制作的设备。
设备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2)各种计量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触煤、化学药品等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4)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为设备。
(5)设计文件中明确列出的设备(变更单中需明确材料项)。
2、为完成建筑、安装所需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它金属构件等,以及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应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
(2)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设备与材料的划分1通用机械(通用设备)(1)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各种电梯、风机、泵、压缩机、空压机、空分机、各种过滤机、离心机、各种挤压造粒机、加氯机、加药机、曝气机、刮泥(沫、砂、油)机、煤气发生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均为设备。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为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三)款的规定,现对除全国统一列举的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设备和材料的划分问题明确如下。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
材料一般包括:1.设备本体以外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而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2.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电线、电缆、灯具等;3.刷油、防腐、绝热材料;4.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常用建设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具体划分(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电梯、风机、泵、电动机、压缩机、煤气发生炉、工业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等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金属构件等均为材料。
(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主令(鼓型)控制器、磁力启动器、电磁铁、电阻器、变阻器、快速自动开关、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高低压开关柜、配电屏、动力箱、控制盘、控制箱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支持瓷瓶等均为设备。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为了规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三)款的规定,现对除全国统一列举的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设备和材料的划分问题明确如下。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
材料一般包括:1.设备本体以外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而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2.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电线、电缆、灯具等;3.刷油、防腐、绝热材料;4.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常用建设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具体划分(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电梯、风机、泵、电动机、压缩机、煤气发生炉、工业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等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金属构件等均为材料。
(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主令(鼓型)控制器、磁力启动器、电磁铁、电阻器、变阻器、快速自动开关、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高低压开关柜、配电屏、动力箱、控制盘、控制箱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支持瓷瓶等均为设备。
材料和设备的区别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1、设备: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独特结构,具有功能、容量及能量传递或转换性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成套装置等均为设备。
设备分为需要安装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及定型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设备及其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定型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批量生产并形成系列的设备。
(2)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使用量较小,非批量生产的特殊设备,并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由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加工制作的设备。
(3)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4)各种附属于设备本体的仪器仪表等;(5)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2、材料: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经过工业加工的原料和在工艺生产过程中不起单元工艺生产作用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以及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2)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主要安装专业设备和材料的划分界线1、电气(1)各种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高压隔离开关、装置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交直流报警器、成套箱式变电站、共箱母线、封密式母线槽、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屏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和支持瓷瓶均为设备。
(2)各种电缆、电线、母线、管材、型钢、桥架、梯架、槽盒、立柱、托臂、灯具、及其开关、插座、按钮等均为材料。
(3)低压开关、保险器、杆上避雷器、各种避雷针、各种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各种支架等均为材料。
(4)各种小型装在墙上的照明配电箱、0.5千伏安照明变压器、电扇、铁壳开关、电铃等小型电器等均为材料。
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原则
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原则嘿,咱来聊聊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原则呗!这事儿可重要啦,要是搞不清楚,那可就麻烦喽。
你想想看,材料就像是建筑的基石,没有好的材料,哪能盖出坚固的大楼呢?设备呢,则像是工匠手中的利器,有了趁手的设备,才能把活儿干得又快又好。
那到底咋区分它们呢?先说说材料吧。
材料通常是构成产品的物质基础,就好比人的血肉。
比如,盖房子用的砖头、水泥、沙子,这些都是材料。
做衣服的布料、扣子、拉链,也是材料。
它们有啥特点呢?一般来说,材料是比较单一的东西,单独拿出来可能不太起作用,但组合在一起就能发挥大作用。
而且材料往往是可以被消耗的,随着生产过程的进行,会逐渐减少。
再看看设备。
设备就像是一个多功能的工具箱,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工具,可以帮助我们完成各种任务。
比如,工厂里的机器设备、办公室里的电脑打印机、厨房里的炉灶烤箱等等。
设备通常是比较复杂的,由很多零部件组成,而且可以重复使用。
它不是被消耗掉的,而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而存在的。
那怎么才能准确地划分材料和设备呢?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有时候,一件东西既可以看作材料,也可以看作设备,这就有点让人头疼啦。
比如说,一台打印机,对于打印店来说,它是设备,因为它是用来提供打印服务的工具。
但对于生产打印机的厂家来说,它里面的各种零部件,比如墨盒、硒鼓等,又可以看作是材料。
还有啊,一些高科技的产品,更是让人难以区分。
比如智能手机,它里面有各种芯片、屏幕、电池等材料,同时也有处理器、摄像头等设备。
这可咋办呢?其实啊,我们可以从它的主要功能和使用方式来判断。
如果一个东西主要是用来提供某种服务或者完成某种任务的,那它就是设备。
如果一个东西主要是用来构成产品的,那它就是材料。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价值和使用寿命来区分材料和设备。
一般来说,设备的价值比较高,使用寿命也比较长。
而材料的价值相对较低,使用寿命也比较短。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材料的价值也很高,比如黄金、钻石等。
但总体来说,这个方法还是比较有用的。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1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一、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一)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等均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制作的设备。
设备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制造厂制作成形的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4.无论用于生产、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二)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
2.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为进一步明确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界限,现将常用设备与材料的区分列举如下:(一)通用设备:1.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各种电梯、风机、泵、电动机、压缩机、煤气发生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为材料。
(二)专用设备:1.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等均为设备。
2.各种工艺设备的一次性填充物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触煤、干燥剂、催化剂等)均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3.制造厂以散件或分段分片供货的塔、器、罐等在现场拼接、组装、焊接、安装内件或改制时所消耗的物件均为材料。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为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3]16 号)第三条第 (十三 )款的规定,现对除全国统一列举的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设备和材料的划分问题明确如下。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
材料一般包括:1.设备本体以外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而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2.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电线、电缆、灯具等;3.刷油、防腐、绝热材料;4.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常用建设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具体划分(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电梯、风机、泵、电动机、压缩机、煤气发生炉、工业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等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金属构件等均为材料。
(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主令(鼓型)控制器、磁力启动器、电磁铁、电阻器、变阻器、快速自动开关、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高低压开关柜、配电屏、动力箱、控制盘、控制箱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支持瓷瓶等均为设备。
设备主材分类
风机盘管是属于设备,风口及阀门是主材。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1、设备: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独特结构,具有功能、容量及能量传递或转换性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成套装置等均为设备。
设备分为需要安装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及定型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设备及其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定型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批量生产并形成系列的设备。
(2)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使用量较小,非批量生产的特殊设备,并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由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加工制作的设备。
(3)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4)各种附属于设备本体的仪器仪表等;(5)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2、材料: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经过工业加工的原料和在工艺生产过程中不起单元工艺生产作用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以及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2)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主要安装专业设备和材料的划分界线1、电气(1)各种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高压隔离开关、装置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交直流报警器、成套箱式变电站、共箱母线、封密式母线槽、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屏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和支持瓷瓶均为设备。
(2)各种电缆、电线、母线、管材、型钢、桥架、梯架、槽盒、立柱、托臂、灯具、及其开关、插座、按钮等均为材料。
(3)低压开关、保险器、杆上避雷器、各种避雷针、各种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各种支架等均为材料。
(4)各种小型装在墙上的照明配电箱、0.5千伏安照明变压器、电扇、铁壳开关、电铃等小型电器等均为材料。
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
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讨论稿)为了防止设备材料订货漏项或重复订货,现对材料与设备的划分原则予以明确。
其中设备由东方特钢订货,材料由施工单位订货。
本工程的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原则以原冶金部1992年颁发的(1992)冶建文字第241号关于《冶金建设工程设备技术与材料划分规定》为依据,并补充明确如下:1. 各类溜槽、安全罩,各种管道及支(吊)架,各类支柱、平台、护栏、梯子、通廊及预埋件等属材料。
2. 直径Dg在200mm及以下的分(集)气(汽、水或其它公辅介质)包属材料。
3. 通风除尘、排烟的烟囱、风口、风帽、支(吊)架、各种风管及其附件、配件属材料。
4. 料仓、渣沟内衬板属材料。
5. 水池、沟槽的闸板、提升机构属设备;闸板框架属材料。
6. 不随整机供货的工艺钢结构属材料。
7. 直径Dg在300mm及以上的手动阀门、公称压力在2.5MPa及以上阀门、电动阀、液压阀、气动阀门、合金钢阀门(不分口径)均属设备。
除设备本体阀门外,Dg在300mm以下,压力2.5MPa以下的手动阀门属材料。
8. 低压管件、各种栓类、三通、四通、弯头、大小头、堵头以及管道上阀门的各种法兰、各种连接螺栓及垫片属材料。
设备上的配套成对法兰、螺栓螺母、成对垫片等紧固件由设备订货成对供应。
管道中的弹簧吊架、氧气管道中的Y型三通阻火管(不含铜质)属材料。
9. 除软水系统外,直径在DN300 mm以下的各种伸缩节、橡胶补偿器属材料;不论口径大小的不锈钢波纹管补偿器均属设备。
各类干湿式排水器、各种百页风口、各种消音弯头、1.0MPa以下的压力表阀属材料。
10. 凡在设备图中出现的设备底座、设备基础螺栓和设备各部分连接件均属设备。
在设备安装图和土建施工图中出现的设备基础螺栓、底座及其它紧固连接件属材料。
不随标准设备成套供应的以及非标准设备图纸规定数量以外的各种标准连接件、垫圈、弹簧属材料。
11. 液压系统站内管件属设备;站外以设备本体进、出口管网的第一个法兰或阀门为界,站外配管中标准管件(含厂标),即各类管道、管接头、弯管、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均属材料。
设备与材料的区分
设备与材料的区分一、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一)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等均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制作的设备。
设备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制造厂制作成形的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4.无论用于生产、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二)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
2.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为进一步明确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界限,现将常用设备与材料的区分列举如下:(一)通用设备:1.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各种电梯、风机、泵、电动机、压缩机、煤气发生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为材料。
(二)专用设备:1.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等均为设备。
2.各种工艺设备的一次性填充物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触煤、干燥剂、催化剂等)均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3.制造厂以散件或分段分片供货的塔、器、罐等在现场拼接、组装、焊接、安装内件或改制时所消耗的物件均为材料。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为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3]16 号)第三条第 (十三 )款的规定,现对除全国统一列举的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设备和材料的划分问题明确如下。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
材料一般包括:1.设备本体以外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而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2.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电线、电缆、灯具等;3.刷油、防腐、绝热材料;4.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常用建设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具体划分(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电梯、风机、泵、电动机、压缩机、煤气发生炉、工业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等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金属构件等均为材料。
(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主令(鼓型)控制器、磁力启动器、电磁铁、电阻器、变阻器、快速自动开关、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高低压开关柜、配电屏、动力箱、控制盘、控制箱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支持瓷瓶等均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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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
(讨论稿)
为了防止设备材料订货漏项或重复订货,现对材料与设备的划分原则予以明确。
其中设备由东方特钢订货,材料由施工单位订货。
本工程的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原则以原冶金部1992年颁发的(1992)冶建文字第241号关于《冶金建设工程设备技术与材料划分规定》为依据,并补充明确如下:
1. 各类溜槽、安全罩,各种管道及支(吊)架,各类支柱、平台、护栏、梯子、通廊及预埋件等属材料。
2. 直径Dg在200mm及以下的分(集)气(汽、水或其它公辅介质)包属材料。
3. 通风除尘、排烟的烟囱、风口、风帽、支(吊)架、各种风管及其附件、配件属材料。
4. 料仓、渣沟内衬板属材料。
5. 水池、沟槽的闸板、提升机构属设备;闸板框架属材料。
6. 不随整机供货的工艺钢结构属材料。
7. 直径Dg在300mm及以上的手动阀门、公称压力在2.5MPa及以上阀门、电动阀、液压阀、气动阀门、合金钢阀门(不分口径)均属设备。
除设备本体阀门外,Dg在300mm以下,压力2.5MPa以下的手动阀门属材料。
8. 低压管件、各种栓类、三通、四通、弯头、大小头、堵头以及管道上阀门的各种法兰、各种连接螺栓及垫片属材料。
设备上的配套成对法兰、螺栓螺母、成对垫片等紧固件由设备订货成对供应。
管道中的弹簧吊架、氧气管道中的Y型三通阻火管(不含铜质)属材料。
9. 除软水系统外,直径在DN300 mm以下的各种伸缩节、橡胶
补偿器属材料;不论口径大小的不锈钢波纹管补偿器均属设备。
各类干湿式排水器、各种百页风口、各种消音弯头、1.0MPa以下的压力表阀属材料。
10. 凡在设备图中出现的设备底座、设备基础螺栓和设备各部分连接件均属设备。
在设备安装图和土建施工图中出现的设备基础螺栓、底座及其它紧固连接件属材料。
不随标准设备成套供应的以及非标准设备图纸规定数量以外的各种标准连接件、垫圈、弹簧属材料。
11. 液压系统站内管件属设备;站外以设备本体进、出口管网的第一个法兰或阀门为界,站外配管中标准管件(含厂标),即各类管道、管接头、弯管、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均属材料。
12. 集中润滑系统的给油器、压差开关、过滤器均属设备;配管中标准管件(含厂标),即各类管道、管接头、弯管、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均属材料。
13. 设备本体需灌注的油脂、化学药品、填充料以及变压器用油、油开关用油、玻璃钢冷却塔填料属设备;安装清洗介质属材料。
14. 各种标准、非标准交直流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盘(箱)、操作台、信号屏属设备;拉线箱、端子箱、分线箱、插销箱、非标照明盘(箱)、各种装在墙上的照明配电箱属设备。
0.5KVA照明变压器、灯具、电扇、插座、按钮、接线盒等线路器材属材料。
各种容量的电机、变压器、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自动开关、电阻器、电抗器、静电电容器、接触器、启动器、整流器、万能开关、按钮、热元件、继电器、限位开关、电工仪表属设备。
避雷针、500V以下闸刀开关、保险器、电铃、信号灯、小型开关、各种电阻、电容元件、端子板属材料。
15. 高低压电缆、通讯电缆、同轴电缆、光纤电缆、电线、电
线管、铜母线(盘、箱、柜顶母线和封闭母线属设备)、电杆、瓷瓶、各种摩电道及支架、电缆支架及桥架、槽盒属材料。
15. 计器部分的计器盘(箱)、继电器、供电盘、各种仪表、调节机构、继电器、转换开关、按钮、电机、变压器、油泵、自动切断阀弹簧压力计、流量孔板、工业用水表、节流表、蝶阀、高压阀、针型阀、三通阀、角形阀、热电偶、控制器、分离器、冷凝器、限位开关、温度计、报警器属设备;500V以下闸刀开关、保险器、电铃、各种接头属材料。
16. 电讯部分的各种供电、自动电话、摄像机、扩音机、扬声器、变压器、充放电盘、蓄电池、仪表、转换开关、避雷器、充电设备、继电器、成套设备所带信号灯及灯泡、配电箱(盘)分线盒箱灯光信号装置及其它附属件等属设备;500V以下闸刀开关、保险器等属材料。
17. 炉内的耐火材料属材料,由发包方负责供货,其中,设备热负荷试车前一次性安装部分由分包方负责与供货厂商协调耐火材料交货进度,发包方积极配合;土建图中的耐火材料、管道外部、设备外部的绝热隔声材料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