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行法对旅游社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最新旅行社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旅行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旅行社作为旅游业的重要产业部门,是旅游业的销售系统,担负着招徕旅游者和接待旅游者的重要职能。
因此,其经营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和地区旅游业的发展。
我国加入WTO后,旅行社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到来,使国内与国际之间的区别日趋淡化。
国内竞争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使旅游市场环境更加复杂,竞争也日益激烈,这就使我们必须用新知识,新思想,新技术和新方法经营旅行社,以提高我国旅游业在国际旅游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我国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旅行社经营管理概述:(一)旅行社经营管理的概念在旅行社管理活动中,经营是旅行社为了生存、发展和实现长远目标对旅行社经济活动进行的运筹、谋划的综合性职能。
管理是指对旅行社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各项工作的总称。
旅行社经营管理的最根本目标是为了获得经济效益;其次,经营管理最基本的目标是使服务者感到满意;最后,其最重要的目标是企业员工高昂的士气。
在旅行社经营管理中突出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保障旅行社的健康发展。
(二)经营管理的区别经营与管理是现代企业发展两项不可分割的重要活动,而去在很多时候我们也将其并称为经营管理,但两者也还存在着较大的区别。
管理解决的是企业战术性问题,即在既定的目标和人、财、物等资源条件下,合理安排和组织生产,合理配置和使用各种生产要素,以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而经营所要解决的则是企业战略方面的一些问题,如企业的发展方向,企业生产什么样的产品,生产多少,如何销售等。
著名的企业家和管理学者法约尔的概括,经营与管理的区别就在于经营是决策过程,是确定目标,是解决“为什么要这么干”的方向问题;而管理是怎样实现目标、是解决“怎么干”的方法问题,因此管理师经营的一部分。
(三)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内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重要任务是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使旅行社员工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通过向游客提供商品和优质服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新《旅行社条例》实施后对旅游业的影响探讨
相 当严 重 。新条 例 出 台后 由于旅行 社 注册 资本 的门 槛 降低 , 期 内会 出现 更 多新 的旅 行 社 , 短 一些 实力 雄 厚 、 争力 强 的 大 型旅行 社 也 将 以设立 更 多 的分 竞 社 和 门市部 。客 观来 说 , 这在供 求 上是个 好 事情 , 但 整个旅 游 市 场 的竞 争 势必 会 更加 激 烈 , 多实 力较 许 弱 的旅 行社将 面 临更 大 的生存 危机 。 3新《 行社 条 例 》 . 旅 的实施进 一 步规 范 了旅行 社 市场 新 《 行 礼 条 例》 大 了对 旅 行 社 随 意 改 变 行 旅 加 程 的处 罚 力 度 , 不允 许 “ 团 费 ” “ 团 费 ” 象 , 零 和 负 现
1 . 新条 例 的实施是 对 整个旅 行社 行业 的松 绑 是 新 条例 降 低 了旅 行社 行 业 的准 入 门槛 , 主 要体 现 在 以下 几个 方 面 : 降低 了注册 资 本要 求 , A、 由此 前 的 国际社 10万 、 内社 3 5 国 0万 元 , 一 为注 统
一
册资本 不得 低 于 3 0万元 。 B、 量保 证金 由之 前 的 质 国际社入 境 业务 6 0万 、 出境业 务 10万 、 内业 务 0 国 1 0万 ,变 为 入境业 务 、国 内业 务 2 0万 、L 境业 务 叶 I 10万 。c 、 量保 证金 的缴 纳方 式条 件放松 。 条 4 质 新
中图分 类号 : 5 20 文献 标识 码 : F9 . A
的降低 。 新条例规定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不再是必 要 条件 。新 条例 的颁 布 , 会促 使更 多拥 有客 户 资源 的部 门经理 们 “ 立 山头 ” 独 立 开 展 自己 的业 务 。 另 , 由于 准入 门槛 的降 低 , 还将 会 有一 批 新 的旅 行 社 的
新旅游法带来的若干法律问题分析
新旅游法带来的若干法律问题分析作者:伊孛格勒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4年第07期摘要:新的旅游法进一步规范了旅游市场,为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我们通过旅游法可以得知这部法律的修订实际上是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作为消费者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这部新的旅游法为我们带来什么好的影响,同时这部新的法律带来的亮点有哪些呢?本文将会详细分析新增条款和修订的相关条款进一步学习和使用新旅游法。
关键词:新旅游法;消费者;利益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7-0280首先,在这部法律中,三大亮点的出现,让消费者看到希望所在,因为这三大亮点不仅直指旅行社的痛楚,更是从根本上开出药方,下足了整治旅游市场乱象的勇气。
这三大亮点分别是:不得安排购物、取消自费项目、不得索要小费。
尽管看似很微小,但却能够真正遏制旅游市场的不正之风。
首先,“不得安排购物”直接铲断旅行社与地方商家之间的利益链。
在旅行中,最不愿意出现的一幕无疑就是导游安排的购物,甚至是强制购物,因为在这个项目,导游可以依据游客的购买金额获得不菲的提成。
这就促使导游刻意安排各种购物项目,这不仅让游客反感,更直接损害游客的利益,因为并非所有的人都需要购物。
尤其是一旦出现强制购物之后,游客的利益更是大打折扣。
对此,《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旅游者购物”。
行程表里仅有每日旅行线路、景点、交通、住宿。
此外,旅行社在行程中都会留出半天或者一天自由活动时间,若是游客有购物需求,可自愿前往。
其次,“取消自费项目”将旅行价格更加直观透明化,让游客们放心消费。
由于在以往的旅游市场中,在合同中都或多或少存在自费项目,这些项目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陷阱。
对于一个旅行团的人来说,参加与不参加都是一个问题。
参加的话就会付出更多的金钱,不参加的话,导游的脸色就会不好看。
而《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和文化交流的主要方式之一。
为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对旅游行业进行了全面管理和规范。
今年5月28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游法》,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本文将对《旅游法》进行全文解读。
第一章总则本章规定了旅游的基本概念、旅游的重要地位、旅游的发展方向和保障措施等。
通过本章的规定,可以了解到旅游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政府对旅游业的态度和措施。
第二章旅游市场主体本章主要规定了旅游市场主体的类型、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旅游市场主体包括旅行社、旅游景区、饭店、导游、游客等,本章旨在保障旅游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规范市场秩序。
第三章旅游交通运输本章规定了旅游交通运输的管理和监管制度,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本章还规定了旅游交通运输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了对旅游交通运输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旅游行程与合同本章规定了旅游行程和合同的规范,保障游客的权益。
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的内容、时间、费用,以及游客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第五章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本章规定了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标准和措施。
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是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对于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的标准和措施需要加强制定和实施。
第六章吸烟与文明旅游本章规定了旅游活动中的吸烟规定和文明旅游的要求。
吸烟和文明旅游是旅游行业中的重要问题,需要加强规范和宣传。
第七章法律责任本章规定了旅游行业中各市场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这对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保障游客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新颁布的《旅游法》具有较为全面的覆盖面,其中包括旅游市场主体、旅游交通运输、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旅游法》的正式实施,将为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和监管措施。
同时,它也提醒广大游客在旅游中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旅游管理制度的变革与挑战如何应对新形势
旅游管理制度的变革与挑战如何应对新形势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旅游业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蓬勃发展,成为了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支柱产业。
然而,在这个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旅游管理制度也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
本文将探讨旅游管理制度的变革原因、面临的挑战以及如何应对新形势的相关策略。
一、旅游管理制度变革的原因1.1 市场需求的变化随着国内外游客对旅游产品和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旅游管理制度需要不断更新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例如,传统的旅行社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游客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需要引入更多的创新与差异化服务。
1.2 技术革新的影响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创新为旅游业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与挑战。
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让游客可以更便捷地获取信息、预订服务,这对传统旅游管理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拥抱信息技术来提高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1.3 政策与法规的调整政策和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旅游管理制度,并且会不断进行调整与完善。
随着国家对旅游业发展的重视和推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调整将对旅游管理制度产生影响,需要及时跟进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旅游管理制度面临的挑战2.1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量的个人信息被应用于旅游行业。
然而,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成为旅游管理制度需要直面的重要挑战。
制定合理的信息安全政策,加强数据的保护与管理,是解决这一挑战的关键。
2.2 人才培养与管理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然而,现行的旅游管理制度面临着人才培养与管理方面的困难,例如人才流失、人才素质与市场需求之间的脱节等。
因此,需要通过加强人才培训、提高待遇和激励机制等措施来解决这一挑战。
2.3 品牌形象与信誉风险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形象和企业的信誉度是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
然而,在信息透明度提高的时代,一旦发生不良事件或负面报道,将对旅游业造成重大的品牌形象与信誉风险。
旅游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危机管理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保护和维护旅游品牌形象与信誉度。
2023年最新的旅行社条例全文
2023年最新的旅行社条例全文旅行社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第二章旅行社的设立第六条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第七条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新旅游法对旅游的影响
浅谈新旅游法对旅游的影响近年来,旅游业对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重要性一路提升,而《旅游法》的出台无疑是中国旅游界里程碑式的热点。
对旅游者——改变游客弱势地位,激活行业发展关键因素不同于《森林法》、《文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资源性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从资源保护和研究管理等角度出发的,《旅游法》则是从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满足旅游者旅游活动的需求出发,而这正是旅游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满足游客需求是基本宗旨,遵循市场导向是基本原则。
2012年,我国国内出游人数近30亿人次,旅游收入超2万亿元,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和第一出境旅游购买力国家,庞大的市场需求形成明显的买方市场。
但是,在单个的旅游者面对旅游产品和服务提供商时,由于没有有效的法规保障,旅游者一直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从而导致市场整体并非有效的买方市场,也就难以形成真正的市场导向原则。
《旅游法》最大的亮点就是从法律层面改变了旅游者的弱势地位,使其能合法诉求旅游需求,使整体市场需求得到最真实的反映。
至于旅游法引导游客消费更加理性、更多青睐自助游、更加注重旅游体验等变化这一说法,其实,本质上这些都是本来的需求趋势,而并非旅游法引导的。
只是有了旅游法的保障,这种本来的需求特点和趋势能更直接更快速更有效地反映出来,从而引导、倒逼卖方遵循市场导向原则,提供游客满意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引导行业发展回归理性和良性。
对旅游企业——三大转型,回归面向旅游者的服务竞争竞争策略转型:从价格竞争到服务竞争旅游者消费是人们在满足了基本生活需求之后发生的,旨在追求发展和享乐的高层次消费,一般呈现较高的需求弹性,这也是一直以来旅行社等服务提供商以低价抢市场的原因之一。
但同时,旅游更是一种体验,体验的质量才是旅游者衡量旅游价值的根本,因此也是旅游产品和服务提供商所应关注的根本。
若看了美景、吃了特色、玩得开心、住得舒心、行得便利,整个旅游体验过程是愉快的,即便为此付出合理的高一些的价格,游客也会更愿意。
新《旅行社条例》为旅行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以金华市旅行社为例
资 本 的特 别 要求 ,取 消 了设立 分 支 机构 的 限定 , 取 消 了外商 投 资设立 外 资旅行 社 的 限制 。这使得 外 资 旅行 社 进 入 中 国市 场 的 门槛 降低 , 传统 模 式 运 营 对 的 中 国旅 行社 带来 了巨大 的竞 争和挑 战 。 二 、 条例 》 金华旅 行 社所作 的 调整 新《 下 笔 者 在 金 华 市 区 的假 日旅 行 社 、旅 游 集 散 中 心 、 泰旅行社 、 康 双龙 旅 行 社 、 中天 旅行 社 、 清旅 三 行 社等 1 旅行 社 进行 了调查 ,在 出 台 了新 《 5家 条 例》 , 后 各旅 行 社 皆组 织 了员工 进 行 了全 面 的学 习 。 笔者 从 以下几 个方 面 汇总金 华旅 行社 所作 的调 整 。 ( ) 售人 员 管理方 面 一 销 金 华 市 各 旅 行 社 要 求 销 售 人 员 必 须 按 照新 法 规 为客 人设 计 合 理 的旅 游方 案 , 须 在 出发 之前 签 必 订旅 游 合 同 , 要求 销售 人员 认 真完 成 旅游 合 同 的签 订 , 满所有空格 , 填 明确 旅 游 者 和旅 行 社 双 方 的权 责 。金 华假 日旅行 社 、 华 旅游 集 散 中心 等 一批 旅 金 行社 已不再 使 用 原工 商 局统 一 印 制 的合 同 , 而是 自 行设 计 旅游 合 同 ,并 将 合 同交 予 市工 商局 备 案 , 更 严 格 了合 同 的格 式 , 化 了 合 同 内容 , 其 符 合 旅 细 使 行社 的特 点 。 ( ) 二 计调 人 员管 理方 面 1 .旅 游行 程 的编 写更规 范 新《 例》 条 出来 后 , 旅 行社 统 一 了计 调 人 员旅 各 游行 程 的编 写 。首先 是 格式 上进 行 调 整 , 金华 假 如 日旅 行社 甚 至规定 了页 眉 、 景点 名 称 和价 格 等是 否 加下 划 线 、 体该 多 大 ; 字 其次 是 内容上 的 调整 , 照 按 新《 例》 条 的规 定 , 不再 出现诸 如 “ 准三 星 ” 等模 糊 字 眼, 而是 如 实 反 映 , 明确 人住 酒 店 的名 称 , 各 自费 将 项 目价 格 、 旅游 注意 事项 等 内容一 一列 举 。 2 .旅 游产 品报 价 略有提 高 金华 是 一个 以组 团业 务 为 主 的地 区 , 因此 旅 游 产 品价格会 因 目的地接待 社 价格 的浮 动而 变化 。新 《 例》 条 要求 今 后旅 行 社 揽客 不 得低 于 成本 价 , 行 旅 社 要 把旅 游 路线 、 店 、 酒 采购 等都 写 在 合 同里 , 得 不 有 虚 假宣 传 , 否则 一旦 被 查 到 , 责令 整改 , 将 没收 非 法 所得 , 节严 重 的 , 情 还会 吊销 营业 执 照 。这 使得 一 些 地 接 社 为 了生 存 ,旅 游 线 路 上 出现 了 “ 格 复 价 位 ”而这 种 “ 格 复位 ” 实 上是 “ , 价 事 价格 上 扬 ”从 而 , 使 金华 市旅 行社 的部 分线 路 价格有 所 提高 。由于金 华 当地 旅 游 自费景 点 、 游购 物 点数 量 少 , 旅 规模 小 , 在 新 《 例》 条 出来 之 前 , 负 团 的现 象 本 来 就 少 , 零 因 此 在地接 产 品报 价上 , 变化 不 大 。
旅游法的颁布对旅行社的影响
旅游法的颁布对旅行社的影响内容摘要:《旅游法》于今年4月25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今年10月1日实施。
《旅游法》的出台实施将为进一步加强旅游监督管理、维护旅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证。
高度重视规范旅行社行业发展。
相对于《旅行社条例》有了新变化和更高的要求。
对以往存在的重点问题如:“承包挂靠”、“零负团费”、“人头费”在法律层面给出了严格的规定。
因此,《旅游法》的全面实施并严格落实到位,将对旅行社行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旅游法旅行社经营方向应对方法一、外部环境对旅行社企业经营方向的影响企业是社会的企业、市场的企业不是孤立的所以总会是受到各种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
外部环境分为宏观环境与微观环境。
一般认为企业的宏观环境因素有五类,即政治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与自然环境以及技术环境。
企业的微观环境主要包括产业环境和市场环境两个方面。
产品生命周期、产业五种竞争力、产业内的战略群体、成功关键因素等分析方法是微观环境分析的重要内容。
旅行社的经营活动离不开其外部环境。
它既为旅行社经营活动提供方向、标准、途径和条件甚至经营项目选择,同时也必然因此而对旅行社的活动起制约作用。
离开外部环境,旅行社便无法做出正确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决策。
外部环境的分析是旅行社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部分。
其中《旅游法》的颁布正是改变了旅行社企业外部环境中德政治法律环境。
政治法律环境是指那些制约和影响企业的政治要素和法律系统以及其运转状态,包括政治制度、体制、政治形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因素。
政治和法律因素是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
对旅游业而言是制定服务战略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只是由旅游业的脆弱性决定的。
《旅游法》的颁布使得旅行社业的经营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旅游法》针对“零负团费”低价操作模式,设置了相应的10多条规范、禁止和处罚规定。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新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对旅行社业的影响
新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对旅行社业的影响摘要:新的《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分别于2009年5月正式实施。
这次修改主要是进一步降低了旅游市场准入门槛,减轻旅行经营负担,在业界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就此来分析新条例对旅行社业的影响。
关键词:旅行社条例;旅行社业;影响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旅行社条例》,对整个旅游市场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尤其是对于旅行社业产生了直接的约束和规范效力,具有高度的时代针对性,有利于促进我国旅游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和旅游业新局面的尽早到来。
新的《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的管理采用了“宽进严管”的思路,这是该条例精髓所在,这样既有利于促进经营旅游业务的迅速发展,活跃旅游经济,又能保障旅行社之间进行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
《旅行社条例》首先在条例名称上体现了新亮点,由1996年颁布实施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变更为《旅行社条例》,去掉“管理”两个字,这样的改动强调了以消费者为先和行业自律的双重内涵,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强化公共服务的职能,更注重保障游客和旅行社双方的权益,促使旅行社行业形成良性循环市场。
一、新《条例》的出台,对我国旅游行业,尤其是对旅行社企业的经营和监管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加大违法经营打击力度,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投诉旅行社,历来是我国旅游消费投诉的一大热点。
投诉的问题,集中与旅行社擅自降低住宿、交通、餐饮等等服务标准。
新的旅行社条例,则在这方面有了详细的准则,并大幅提高了对旅行社和导游侵犯游客权益行为的惩罚力度。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因拼团受损游客可以索赔。
在新《条例》中,组团社和拼团社在交接过程中不能以损害游客的权益为代价。
组团社需要将接待服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必须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在进行委托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委托合同,明确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导游欺骗、胁迫游客购物将受到重罚。
论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
因传统思想束缚我国农村人口的消费观念,致使我国农村 旅游市场从未得到应有的开发与重视,其旅游价值潜力仍远未 达到饱和态势。虽然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 升,加之我国三农政策的出台并大力实施,促进我国农村建设 步伐的加快,但是农村旅游在我国仍类属于新兴产业,因此, 如何提高农村旅游产业链条的价值;如何优化农村旅游发展现 状;如何高配农村旅游资源、调整产业间的供求关系成为我国 农村旅游市场改革的重要问题。
二、现阶段我国农村旅游市场营销策略问题分析
当前我国很多农村旅游社在营销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其 实际营销成果并不理想,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农村旅游产业有效 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市场营销理念的缺位现象 一是近年来我国农村旅游经济呈持续上涨态势,特别是旅 游黄金周时段农村旅游景点都求不应供,以至于很多农村旅游 社过于自信,自认为其知名度能够长久维持单位的运营与发 展,忽略了促销的重要性;二是个别旅游单位对促销的瞬时 效应报以过多期望,总希望投入促销经费后能够立即收回,在 一段时间内缺乏客观认知促销目的的意识,致促销所能带来的
游”。为了强调导游的重要作用,国际旅游界将导游称之为“旅 游业的灵魂”、“旅行社的支柱”和“参观游览活动的导演”。 导游直接与游客接触,并且接触时间最长,导游服务是旅游各项 服务中最为根本的服务,更是旅游服务质量高低的最敏感的标 志,也是是各项旅游服务的联系纽带和中间桥梁。然后新旅游法 的出台可谓让众多导游“谈购色变”,绝口不提购物,即使旅游 者有购物的需要,导游者也不熟视无睹,有些人曾提议若旅游者 要求购物,可以签署“购物协议”。然而这份协议是与《旅游 法》中的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所以不具法律效力。这也就可以理 解导游为何熟视无睹,甚至“谈购色变”。没有购物,就没有收 入,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基本工资的导游人员来讲,旅游购物市 场比较混乱,特别是相比前些年而言,旅游者更侧重理性消费。 现在面临禁购命令,新旅游法的出台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导游而言 无疑就是“屋漏偏遇连阴雨”。对于导游来讲,旅游法就是导游 人员的寒冬,导游生存状态堪忧,当然我们也希望越来越多的部 门考虑到导游的利益,找到解决导游收入的好办法,当然这个问 题也是极其迫切的。
旅游法论文
我眼中的“新旅游法”一、中国旅游业现状及旅游法的颁布背景据悉2010年,旅游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
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15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和第四大出境旅游客源国。
“十一五”期间我国旅游业投资势头旺盛,在投资规模上,全国“十一五”开发的大型旅游项目达12697个,未来我国旅游需求将快速增长。
据中国旅游研究院统计,2012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2.57万亿元,国内旅游约29亿人次,出境旅游超过8000万人次,入境旅游1.33亿人次,旅游外汇收入485亿美元,新增旅游直接就业约50万人。
根据中国政府所制定的远景目标,到2020年,中国入境旅游人数将达到2.1亿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580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2500亿美元,总收入将超过3000亿美元......这样一个黄金产业,近年来却被门票涨价、低价揽客、强迫消费等一系列市场乱象所困扰,旅游者投诉无门,执法者无法可依的问题较为突出,旅游消费者和旅游行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完全保障,而我国目前却仍然没有一部专门的旅游法,与我国世界旅游大国的地位身份不相匹配。
因此制定专门的旅游法明确一些基本法律规范和旅游合同特殊规定,建立和改进旅游与相关行业管理的协调机制便成为迫切需要。
二、旅游法的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
《旅游法》分10章112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旅游法》的颁布,是中国旅游人30多年的期盼,是全国旅游业6000万人的心愿。
《旅游法》有利于行业整体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使消费者的旅行体验和旅游质量得到保障。
旅游法从国家层面来立法,以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明确各方权利、责任,旅游者和经营者的维权、政府部门的监管执法都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国旅游业将进入依法治理、依法维权的新时代。
《旅游法》对旅游者、旅游规划与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旅游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作了全面、科学规定。
新《旅行社条例》对河北省旅行社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新 《 行社条例 》对河北省旅 行社业的 旅
影 响 及 对 策 研 究
胡 叶星寒
( 北金 融学 院 ,河 北 河
田钰 莹
保定 0 15 ) 70 1
一
、
( )广告活动实施的监控 。掌握广告活动举办的费用,受众群 增加 ,从而判定广告效果 。 2 体数量。以助于最后广告效果评估 。 事后测 定 :广 告效果评 价 。主 要包括 : ( )从 目标上 测 参考 文 献 : 1 】 广告策划[q M. 北京: 高等教育 出版社, 0. 2 5 0 定千岛湖啤酒 的一系列 广告活动进行后 ,千 岛湖啤酒 的销售额 口 纪华强. [钱杭 园. 2 ] 定位理论 的创 新应用Ⅱ 新 闻界, 0 ( ) 】 . 2 8 2. 0 0 和千岛湖啤酒在受众 中新的形象 ,以便随 时修 正广告企划案 。 圈徐友 龙. 中国啤酒市场进入 新拐点Ⅱ. 】 观察与思考, 0 ( ) 2 7 6. 0 0 ( )在方法上以定期 的问卷调查、咨询等为主,进 行广 告效 果 [姚娜. 2 4 ] 浅析千岛湖啤酒进 军国际市场 营销 战略 . 科技信息, 0 ( ) 2 91 0 1 测 定 。 ( )在形 式 上 分 别 进 行 , 比如 网 络 上 投 放 的 广 告 ,通 过 [1 啤酒营销如何 沁人心脾田. 3 5陈亮. 市场观察, 0 ( 2 9  ̄. 0 0 三天计算一次c p m 来评定其传播效果;电视广告则通 过掌握广 告 08 千岛湖啤酒临安营销企划案”的研究成果。 投 放 的 电 视 台 的 收 视 率 ,再 以个 人 收 视 记 录 器 法 进 行 一 星 期 测 2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推广项目 “ 定1 ;每一个 月做消费者街头 咨询 1 ,了解广 告投放后 ,干 次 次 作者简介:费青 ( 97 ),女,浙江农林 大学天目学院20 级学生。 18一 06 岛 湖 啤 酒 在 他 们 心 目 中 的形 象 改 变状 况 , 以及 受 众 在 啤 酒 选 择 通讯作者 、指导教师 :钱杭 园 (9 5 ),男,浙江农林大学人文学 院教授 ,硕 16 一 时,千 岛湖 啤酒被选可能性是否有所 提高 ;确定几 家零 售点 , 士 生导 师 。 每 周对其进 行一次数据统计 ,计算干 岛湖啤酒销售量 是否有所
论新条例下旅行社的发展
《 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 和
J 10 0第 2 u. 1 2 9卷第五期
总第 6 7期
游览项目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报价, 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订立书面 ‘ 合同》 ,并在 ‘ 合同》中约定游览项 目及时问、购物次数和场所名称等相关细节。而对于未经旅游者同 意,即在旅游 《 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旅行社,以及 芦静 对于非因不可抗力改变 《 合同》约定行程的旅行社,将面临 “ 1万 元 以上 5万元 以下 ”和 “ 0万元 以上 5 1 O万元 以下 ”的罚款。为旅 (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焦作 4 40 ) 500 游者 “ 开开心心旅游、明明白白消费”创造了一个切实的、良好的 法 制环境 。 [ 摘 要J 旅行 新‘ 杜条例 其实 》及 施细则予2 9 月 实旌。 0 年5 正式 0 新 针对新条例中必须明示出每个景点和购物点游览时间的要求, 条例是对原有条例的~次修正和补充,业界认为条例对加快旅游业发展,提升旅 几乎所有的旅行社都对于其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表示出了类似的担 行社服务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文就此来浅析新条例对旅行社业的影响。 心。旅游时,时间其实是不可控的。这个游客想在这个景点多逛一 [ 关键词] 行 条 : 行 业 发 旅社例 旅社;展 20 年 5 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新 《 09 月 旅行社条例》 旅行社 会,那个游客又觉得这个购物店东西不错,一挑就停不下手,即使 。《 条例》在条例名称上体现了新亮点,由 19 96年颁布实施的 《 旅行社 导游员不断催促还是很可能产生时问上的延误。一旦出现这类有违 管理条例》变更为 ‘ 旅行社条例》 去掉 “ 管理”二字,这样的改动 合同规定的情况,其他游客是会投诉旅行社,还是会投诉那位拖延 强调了以消费者为先和行业自律的双重内涵。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 的游客呢 ? 路上,导游领着我们逛景点。不久,我看到司机和导游突 强化公共服务的职能,注重保障游客和旅行社双方的权益,促使旅 然 向我们乘坐的旅游车跑去 ,接 着,其他游 客也跟 着跑去,我以为 行社行业形成 良 性循环市场。 新的 《 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的管理采用了 “ 宽进严管”韵思 是发生什么事情,于是也跟着跑。大家坐定了,汽车立马发动。我 他说, 吓死我了, 合同规定 3 0分钟啊, 险些就超时了. 路,这 是该条例 精髓所 在。新条例 旨在促 进经营旅游业务的迅速发 问导游何事, 我说, 景区才看一半昵。 导游答日, 没办法, 得严格按合同办事…… 展,活跃旅游经济 ,保 障旅 行社之 间进行 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 新条例第一个痛苦游客的自 述》的文章所描 而对于旅行社行业来说,在整个旅游标准化的过程中,除去必须等 这是网上的一篇题为 《 绘的情景。这篇以玩笑形式写下的博客其实多少还是触及了旅行社 待消费者从不成熟走向成熟,选择线路时不再唯 “ 低价”论,还必 须忍受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益受损。毕竟中低价旅游市场的需求量 从业人员的一些担忧。旅游是很随性的一件事,每个游客的要求也 仍然是最火的,没有人愿意放弃 。如果不能真正形成全行业统 一, 各不相同,要比较精确地规定出时间其实很不容易。更不能像这篇 那么谁对新条例执行得越彻底谁就可能会越吃亏。在这种情况下, 博客所写的那样,因为死守合同而影响到旅游的质量。这些使得旅 旅行社的发展又强得步履维艰。 如何尽快适应新 《 旅行社条例》 接 行社运作难度 加大。 ,
新《旅游法》对旅行社企业
1、有利于整肃市场秩序,创造价格相对平等
的竞争环境 2、有利于旅游经营者对服务质量的关注和游 客对服务价值的认同 3、有利于旅行社的长期稳定经营和规避风险 4、有助于树立行业新风,扭转行业形象 5、对可预见的旅行社行业发展面临的考验
新旅游法实施后新现象
旅行社自由行产品大幅增加
台湾自由行增长最为迅猛 更多中老年人开始接受自由行 出境游套餐助游客节省数千元
与网站比旅行社在价格方面有优势
对旅行社来说,积极调整思路去Fra bibliotek应 市场的变化是当务之急
团费上涨是合理回归 低价竞争最终失去市场 升级转型:持续发展才是王道 旅行社改变原有的盈利模式,将服务重点向代办签 证、代订酒店、机票等倾斜,开发研究新线路,通 过电子商务营销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实现由原来 的价格竞争过渡到通过质量、服务、品牌竞争的升 级转型,使游客得到更好的服务
自由行人数每年增长30%组团游 增速放缓
有关统计显示,近年我国旅游市场每年都 在高速增长,其中自由行人数增长最为明 显,每年增长达30%,而传统组团游增长 速度只有15%,且有增速放缓趋势。今年 《旅游法》颁布实施之后,自由行市场的 增长更是“如虎添翼”,预计自由行产品 在2014年的春节市场将成为一匹“黑马” (2013-12-02 00:00:00 来源: 《信息时 报》
《旅游法》护航全民新时代:一部《旅游法》几多期望值
口策 划/ 本刊 编辑 部 口 执行/ 王燕 霞
在旅 途 中,除 了欣 赏美景 、放 松 心情 ,还有 可能遭遇 强迫 购物 、维权 难等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闹心事 。刚 刚 出台的 《 旅 游 法 》 ,为整 治旅 游行业乱 象提 供 了法律依据 。最 大
的 亮点就 是保 护旅 游者的合 法权益 。 《 旅 游法 》单设 了 “ 旅 游者” 一章 ,明确
楚 ,更是从根本 上开出药方 ,下足了整治旅游 市场乱
象 的 勇气 。 《 旅游 法 》重 点解 决 了 团队 游 客 的权 益 问
题 ,而散客的权益如何保障,将是中国旅游业 下一步
需 要研 究的课 题 。
窜
在 一个起跑线上比拼服 务。
《 旅游 法 》簇 给 们 带 来怎枉 帕保护
新法规实施 ,多数旅行社仍处在 观望阶段 ,并 未最终给出黄金周的线路设计和报价。不少游客也持 保留态度不愿 贸然 “ 出手”。业内人士表示 ,在 《 旅 游法 》实施后,旅游产品价格回归理性 ,以后旅行社
之『 白 J 拼抢 客源 不再 依靠 “ 价格 战” ,而是 各 家企业 都
看到希望所在 ,因为这三大亮点不仅直指旅行社的痛
还 处 于 起步 阶 段 , 有 关 方面 对 立法 涉 及 的 一些 重 点 问
这个黄金周的 “ 成绩单 ”。通报公布 , “ 假 日市场持 续增长 ,热点景区普遍爆满 ,出行人数再创新高。”
全 国纳入 监测 的 1 2 5 个直报 旅 游城 市和 景 区点 ,国 庆黄
金周期间共接待游客3 1 2 4 . 5 1 万人次 ,同比增长6 . 8 %; 累计门票I  ̄ Q ' , j 6 . 6 亿元 ,同比增长1 0 . 3 3 %。 旅游业的飞速发展 ,源 自于受 众对精神层面的需 求 ,因此旅游城市品牌核心价值体 系的构建也是至关 重要的。旅游的过程主要包括食 、住 、行 、游 、购 、 娱六个过程 ,这六个环节质量状况 ,将直接影响旅游 者对旅游地的感 知和总体评价 ,影响到旅游城市品牌 价值的形成 。对旅游城市品牌价值体 系进行构建 ,可
《旅游法》带给旅游的新变化
核心内容:不得强迫购物,不得安排指定项目和自费购物点,违反这一做法最高将吊销营业执照并罚款,这一法律的出台让旅游消费者从此有了保护自己的武器,这些都来自于10月1日施行的《旅游法》,它将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制约我国旅游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在法律层面上保障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
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解读《旅游法》对旅游带来的影响吧,感谢您的关注!首先,《旅游法》出台将在法律层面上保障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效应持续发酵。
尤其是《旅游法》对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在法律层面上保障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将使过夜游客数量明显增加,从本质上改变我国境内旅游消费不振的现状,能实质性推动旅游休闲产业发展。
根据澳新银行最新发布的备忘录显示,我国旅游业处于旅游支出增长阶段初期,上行趋势与30年前的日本非常相似。
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日本出境游客数量大增,从400万人飙升至1600万人。
近来,我国低收入人群更能负担得起旅行费用,从而加速我国旅游业蓬勃增长。
其次,虽然受禽流感疫情、地震灾害及限制“三公”支出因素等影响,上半年我国旅游消费增速出现回落,但业内人士对旅游消费“东风再起”的乐观预期并未改变。
尤其是在目前稳增长、保就业背景下,政策导向将进一步向稳增长、促消费倾斜。
有关部门旨在让经济增长模式从以投资和出口为动力转变成以国内消费为动力的努力,最终会对旅游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有关部门出台推动鼓励居民旅游休闲消费的政策措施将成为大概率事件。
比如,有关部门将鼓励各级财政逐步增加旅游休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福利旅游、减免部分景点门票价格,以刺激国民旅游休闲消费。
有关部门将鼓励地方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金融上给予旅游业全力支持,允许旅游度假区探索以特许、营运、收费等经营权和股权质押贷款方式进行融资,增强银行卡旅游度假服务功能,开展旅游度假消费信贷服务。
针对特定子行业(如免税业)或特定区域(如中西部)旅游政策利好值得期待。
新《旅游法》的影响及深入贯彻实施的建议
新《旅游法》的影响及深入贯彻实施的建议作者:赵一洁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7年第32期摘要:新《旅游法》的颁布实施,促进了统一、有序的旅游市场的形成,突显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建立了旅游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对旅游业的健康和快速发展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进一步落实、发挥《旅游法》的作用,需要加快完善相关细则,依法加强监管职责和建立违规处罚机制,以从根本上终结旅游活动中的乱象。
关键词:旅游法影响效果规范发展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旅游业飞速成长,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型支柱性产业。
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的实施,不仅为旅游业政策和条例的制定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基础和保障,而且对政府公共服务、规范营业行为、保护旅游权益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对我国旅游行业的健康和快速发展,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一、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一)促进了统一、有序的旅游市场的形成我国是旅游业大国,然而一直缺乏一部专门的调整不同旅游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立法的空白和滞后影响了我国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新《旅游法》贯穿了旅游活动的整个环节,确立了市场监管、综合协调和投诉处理等旅游制度,通过整合旅游产业中的各种要素,构建了部门负责、政府统筹的旅游体系。
旅游业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产业,其中包含纷繁复杂的关系,涉及的法律主体包含旅游消费者、导游等旅游从业者、旅行社、酒店、景区管理者等各类旅游企业、行业组织以及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旅游法》全面梳理了上述各种关系,对各类主体的权责都作出了明确系统的规定,把一般的民事规范与旅游活动的特殊性相结合,更为贴合实际地维护市场秩序,针对旅游者异地投诉的情形确立了旅游投诉的统一受理机制以提高办事效率。
通过细化旅游市场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解决旅游资源及其经营管理中的地区行业和部门分割的问题,有利于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协调统一,健全规范化、制度化的旅游服务标准和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和规则。
旅游专业《新旅游法第一百条》
第一百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撤消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撤消导游证、领队证:
〔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旅行社条例规定擅改行程最高罚款50万
2009年02月27日05:19
新华网消息经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旅行社条例?26日由新华社受权公布。
该条例规定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详细如下: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
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工程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的旅行社,参照适用本条例。
条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5日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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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行法对旅游社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一、绪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旅游行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特别是近十年来,受生活观念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外出旅游作为生活调剂的一种方式,从而导致我国的旅游行业的规模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膨胀。
毫不夸张地说,旅游行业已经成为我国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渠道的重要的服务行业之一。
1.1旅游行业现状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旅游市场开发力度,种类由过去的单一的文化观光产品为主逐步发展到观光旅游、度假旅游、特种旅游种类齐全、结构完整的格局。
在观光旅游产品方面,我国的文物古迹、山水风光、民俗风情最能反映东方文明和神州风韵,这类产品具有垄断性,而且内容丰富,已形成相当的规模,如九寨沟之旅、长江三峡游、西部之旅,云南周末团、海南周末团等。
在度假旅游产品方面,家庭度假、乡间度假、海滨度假、周末度假、节日度假己形成比较成型的市场。
特种旅游产品近年来发展也很快,形成了品种多样、规模较大的特点。
如滑雪旅游产品、商务会议旅游产品、自驾车旅游、文化体育交流等,外国人来华自驾车旅游。
种类丰富的旅游项目满足了不同层次旅游者的需求,促进了旅行行业的快速发展。
1.2旅游业的重要作用
一是提供就业岗位。
从行业性质上来看,旅游行业明显应当归属到劳动密集型产业中来,以2012年为例,全国纳入到统计范围
的旅行社共计24944家,直接从事旅游行业的从业人员超过1350万人。
按照国际上的通用算法,每增加一名旅游行业的直接从业人员就相当于间接增加5名相关就业人员,我国的旅游业相当于间接提供了6750万个就业岗位,为解巨我国巨大的闲置劳动力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是助力经济增长。
仍以2012年为例,从国家发布的全年旅游业统计公报上可以看到,全国国内旅游人数29.57亿人次,收入22706.22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12.0%和17.6%;接待入境旅游1.32亿人次,实现国际旅游(外汇)收入500.28亿美元,分别比上年下降2.2%和增长3.2%;中国公民出境人数达到8318.2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8.4%;全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59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了15.2%,旅游业收入占全国GDP收入问题的5%,对经济拉动作用非常明显。
1.3旅游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给旅游城市的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压力。
任何一个新的旅游景点的开辟,都会吸引大量的参观游客接踵而来,庞大数额的外来人口势必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一旦超出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就会严重破坏当地的自然环境。
如汽车数量过多引发的堵车现象,尾气排放过多引起的空气污染,以及相关的噪音污染、水质污染等。
特别是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以及其它小长假期间,景点普遍都会出现人满为患的状况,也加重了当地基础设施的负担。
水、电、交通等的供应因需求量急增而显不足。
二是给旅游景点文物古迹造成了严重破坏,由于一些游客素质较低,许多景点经常出现乱写乱画、攀爬古迹、随
手丢弃垃圾等现象,严重破坏了名胜古迹的本来风貌,直接影响这些古物的存在寿命。
更有甚者,部分游客私自在旅游区露营、野饮、狩猎,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严重威胁景点文物的安全。
三是管理体制不健全。
就目前我国旅游行业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管理人员交叉混编的情况。
从景区的角度出发,自然希望增加游客数量,从而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从政府的角度出发,则需要综合考虑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因素,不能杀鸡取卵,做出有损景区资源的事。
在这样一种矛盾体制下,景区的管理工作时间处于一种“徘徊”状态,缺乏真正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
1.4新《旅游法》应运而生
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到,一方面,目前我国的旅游行业已经逐渐兴起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给社会发展带来了正能量。
另一方面,由于旅游业兴起的时间短,尚处于起步阶段,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在管理上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如果不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策略,势必影响旅游业的长远发展。
在这种形势下,2013年4月25日,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旅游法》。
新《旅游法》分为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管、权利救济、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共10章112条内容。
在旅游法起草过程中,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的起草小组由23个部门组成,国家旅游局参与了新《旅游法》的推动立项、起草修改的全过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部新《旅游法》可谓是集全国之力
而成文。
二、新《旅游法》相关政策的深度背景
2.1行业形势发展迫切需要新《旅游法》
新《旅游法》的出台,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密切相联。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已经得到了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已经不再一穷二白始终徘徊在温饱边缘的生活状态,而是一个人均GDP达到6000美元以上、向着小康社会全力迈进的社会面貌。
随着人民群众的腰包逐渐鼓了起来,已经不再仅仅满足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而是向着更高层次的精神享受开始追求起来,普遍群众外出旅游的愿望大为增加,出游人数也不断增多。
从上文的数据就可以看到,2012年我国国内旅游总量达到29.57亿人次,接待入境旅游1.32亿人次,全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59万亿元人民币。
旅游行业的发展真正进入到大众化、产业化发展的新阶段。
面对如此庞大的旅游市场,迫切需要有一部法律来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明确一些基本法律规范和旅游合同特殊规定,建立和改进旅游与相关行业管理的协调机制,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新《旅游法》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台的
2.2新《旅游法》出台过程
2012年8月27日,旅游行业、旅游管理部门和广大旅游爱好者翘首期盼的旅游法草案终于浮出水面,旅游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旅游法是改革开放初期就启动的一个立法项目,曾列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但由于当时我
国旅游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关方面对立法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认识不尽一致,这部法律草案未能提请审议。
八届全国人大以来,社会上要求制定旅游法的呼声进一步提高。
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后,于2009年12月牵头组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旅游局等23个部门和有关专家成立旅游法起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