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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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2023年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2023年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一、背景与概述血吸虫病是由血吸虫寄生于人体引起的寄生虫病,主要通过水源中感染虫卵进入人体引起。

在2023年,突发血吸虫病疫情对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性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疫情,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加快疫情的控制和防止疫情蔓延。

本预案旨在提供指导和规范,明确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制定了应急处置流程和应急资源调配方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应急指挥部- 组长:卫生健康部部长- 副组长: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员: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等- 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疫情应急工作,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和防控方案,监督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2. 疫情防控指挥小组- 组长: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人- 副组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员: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等- 职责: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令,组织和协调地方的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疫情信息,采取紧急措施。

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责:负责疫情的监测和快速响应,提供疾病诊断和治疗服务,组织疫苗研发和生产,制定防控技术指南。

4.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职责:负责组织和协调地方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病例排查和隔离治疗,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5. 群众组织与宣传部门- 职责:负责向公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供科学的防控建议和指导,组织社区群众参与防控工作。

三、应急措施与防控措施1. 疫情监测与快速响应- 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信息。

- 落实疫情快速响应机制,迅速组织调查疫情原因、扩散情况和病例流行规律。

2. 病例排查与隔离治疗- 加强对疑似病例和感染者的排查和追踪工作,尽快诊断和治疗病例。

- 确诊病例视情况采取隔离治疗措施,降低传播风险。

3. 医疗资源调配与支持- 加强医疗机构资源调配,保证感染者和病例的及时救治。

血吸虫病疫情反弹应急处置预案

血吸虫病疫情反弹应急处置预案

*****卫生院血吸虫病疫情反弹应急处置预案(试行)为了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疫情反弹,加强对血吸虫病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一旦发生血吸虫病疫情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一)组织机构1、镇人民政府成立血吸虫病疫情反弹应急处理指挥部,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副总指挥,全镇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中心卫生院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发生疫情时,按属地化管理责任制,接受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受疾控机构的指导。

2、中心卫生院成立血吸虫病疫情反弹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科室负责人及公共卫生科成员组成。

下设办公室,由公共卫生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3、公共卫生科成立血吸虫病疫情反弹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工作队。

分管院长担任队长,下设七个组:(即流行病学调查组、螺情监测控制组、病情监测控制组、医疗救护组、健康教育组、信息组、后勤保障组)。

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二)职责分工1、镇人民政府血吸虫病疫情反弹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指挥血吸虫病疫情反弹应急处理工作。

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措施。

并落实应急处置必需经费,及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中心卫生院血吸虫病疫情反弹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定血吸虫病疫情反弹控制方案,组织落实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做好各种预防、治疗和灭螺药物的准备,定期向政府报告病情动态,提供防治决策依据,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3、中心卫生院血吸虫病疫情反弹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工作队职责: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划定疫情反弹疫区并立即报省卫生厅确定,病情与螺情监测、疫水处理、预防服药和灭螺等防治技术指导,负责医疗救护、物资与器材的准备和防治技术培训等工作。

4、畜牧:负责家畜调查、监测、开展对病畜治疗、家畜预防服药、家畜圈养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动物血防工作。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包括以下内容:
1. 成立应急指挥组:由血吸虫病防治部门牵头,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疫情应急处理方案,组织部署救治和防控工作。

2. 加强疫情监测:提高对血吸虫病疫情的监测频率和覆盖范围,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准确判断疫情的危害程度和扩散趋势。

3. 制定防控措施:根据疫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畜禽管控、饮水卫生提升、疫区人员的输血、透析等危险行为管理等,以及对进入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进行排查和隔离。

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血吸虫的传播途径,如加强环境整治、打击血吸虫的中间宿主和传播媒介。

4.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社区和学校等途径,广泛宣传血吸虫病的预防知识和防护方法,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救治和保障措施:加强感染者的诊治,提供充足的药物和医疗设备,确保感染者及时得到有效的治疗。

同时,为疫情地区提供足够的安全饮水和卫生保障设施,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减少病媒生物的滋生和传播。

6. 建立信息报告和通信机制: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上报疫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和准确。

7. 国际合作与资源调配:与国内外相关组织和部门合作,共享信息资源,调配医疗救援队伍和物资,加强疫情防控的国际合作。

8. 评估和总结经验:对疫情应急处理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调整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

以上是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的基本内容,实际应急处理工作还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血吸虫病是一种由血吸虫寄生虫感染引起的传染病,可以引起各种严重的健康问题,包括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和脑部损害等。

当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时,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来缓解疫情,并迅速控制传播。

下面是一份预案,用于指导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

一、应急组织与领导机构1. 应急指挥部:成立由政府卫生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院、学术机构和社区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疫情控制工作。

2. 领导机构:成立由政府卫生部门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并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的工作。

二、疫情监测与报告1. 加强疫情监测:建立健全的血吸虫病监测系统,包括定期对疫情进行调查和报告,以及对疫情发展趋势的预测和评估。

2. 及时报告:发现疑似病例或疫情集中区域,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病例排查和采样检测。

三、疫情控制与防治1. 针对感染源的控制:采取灭螺措施,包括集中灭螺和环境清洁,阻断血吸虫的传播途径。

同时,加强对受污染水源的治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2. 隔离和筛查感染者:对疑似病例进行及时隔离,并进行全面筛查和检测。

对已确诊病例,采取合理治疗并做好后续随访。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于血吸虫病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向公众传达正确的预防措施,包括避免饮用未经处理的污染水源、勤洗手和安全性行为等。

四、医疗救治和资源保障1. 加强医疗机构的能力建设:确保医疗机构的人员配备、物资储备和设备更新,提高对血吸虫病患者的救治水平。

2. 配备专业医护人员:组织专业医护人员进行突发疫情的应对和救治工作,提高救治效率和质量。

3. 协调资源投入:卫生部门领导机构协调调配医疗资源,确保疫情防控需要的医疗物资和设备得到及时供应。

五、社区参与与支持1. 加强社区组织和动员:动员社区居民参与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包括灭螺、清洁和健康教育等活动。

2. 传递信息和支持:向社区居民提供准确、及时的血吸虫病防控信息,并提供支持和帮助,鼓励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模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模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模版一、前言根据血吸虫病的特点和突发疫情处理的要求,制定本预案,旨在指导相关部门在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达到迅速控制疫情、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目标。

二、突发疫情形势分析(一)血吸虫病基本情况血吸虫病是一种由寄生虫感染引起的寄生虫病,主要通过经过感染的田螺介虫和经水中活动的裸体皮肤进入人体。

血吸虫病主要分布在湖南、安徽、江西、湖北等地,人群中易感人口为农民和水生劳动者。

严重的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稳定都会造成严重影响。

(二)突发疫情可能性评估根据历史数据和流行病学调查,血吸虫病在特定的湖泊地区易发生聚集性流行,尤其是在夏秋季节和狂蚁种群膨胀期。

同时,由于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等因素的干扰,血吸虫病的发生可能性有所增加。

因此,突发疫情发生的可能性需要高度警惕。

三、应急准备工作(一)应急指挥体系1. 成立应急指挥部,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2. 制定人员分工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3. 建立信息沟通渠道,确保指挥层与一线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

(二)预案演练1. 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各级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2. 模拟突发疫情场景,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3. 根据演练结果进行预案的修订和完善。

(三)物资准备1. 确保足够的药物储备,包括抗血吸虫药物和治疗相关症状的药物;2. 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包括口罩、手套、防护服等;3. 准备必要的消毒和清洁用品,以确保环境卫生。

(四)宣传教育工作1.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血吸虫病的认知和预防意识;2. 制作宣传资料,广泛发放,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进行宣传;3. 配合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社会的关注和参与。

四、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措施(一)疫情监测和报告1. 建立疫情监测系统,监测可能的感染区域和高风险人群;2. 发现血吸虫病疑似病例,及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3. 加强疫情报告的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提交。

急性血吸虫病处置预案

急性血吸虫病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急性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寄生虫病,主要通过接触疫水感染。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急性血吸虫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报告和调查急性血吸虫病疫情;2. 快速开展病例救治,降低病患死亡率;3.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三、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急性血吸虫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工作。

2. 设立急性血吸虫病防控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和监督防控工作。

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工作。

四、疫情监测与报告1. 各级疾控中心要加强疫情监测,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确保疫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2.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对疑似病例进行及时报告。

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疫情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疫情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五、病例救治1. 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急性血吸虫病诊疗规范,提高救治水平。

2. 对疑似病例,要及时进行隔离治疗,确诊后立即给予抗血吸虫病药物治疗。

3. 加强病情监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病患康复。

六、疫情处置1. 对疫情发生地区,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源地范围。

2. 对疫源地周边地区,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3. 对疫水进行清理,防止血吸虫卵传播。

4. 加强钉螺控制,降低钉螺密度,切断血吸虫传播途径。

5. 对病患及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落实预防措施。

七、健康教育1. 加强对急性血吸虫病的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2.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血吸虫病的防治知识,普及防治方法。

3. 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群体的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八、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开展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突发血吸虫病应急预案

突发血吸虫病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寄生虫病,主要通过接触含有血吸虫尾蚴的疫水而感染。

我国血吸虫病疫情主要集中在长江中下游地区,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水利工程建设、生态破坏等原因,血吸虫病疫情有上升趋势。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降低血吸虫病感染率,控制疫情蔓延。

2. 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减少疫情发生。

3. 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4. 提高疫情应对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血吸虫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单位负责人)副组长:(卫生部门负责人)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2.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主任:(卫生部门负责人)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成员: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3. 各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社区(村)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疫情监测与报告1. 疫情监测:各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要定期开展血吸虫病疫情监测,重点监测疫区人群、重点人群和易感人群。

2. 疫情报告:发现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后,要及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并按规定进行报告。

3. 疫情通报:疫情发生单位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上级卫生部门报告疫情,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五、应急处置1. 疫情响应: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一级响应:疫情发生地发生暴发或流行,对周边地区构成威胁。

(2)二级响应:疫情发生地发生暴发,对周边地区构成一定威胁。

(3)三级响应:疫情发生地发生散发病例,对周边地区影响较小。

2. 应急处置措施:(1)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2)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

(3)健康教育:加强疫情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范文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范文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范文标题: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一、前言血吸虫病是一种寄生虫病,由于其易传播、传染面广的特点,一旦发生疫情,往往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和危害。

为了提前做好应对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制定本预案,以规范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疫情得以迅速控制和消除。

二、疫情概述血吸虫病是一种通过带虫蚴的淡水螺类传播的寄生虫病,可导致肝脏、肠道等器官受损。

突发疫情发生的可能原因包括:水源受到污染、病毒携带者输入、虫蚴散播等。

疫情的爆发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产生严重影响。

三、应急组织架构及责任分工1. 疫情应急指挥部:由政府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决策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2. 信息监测与分析组:负责疫情的动态监测、数据分析与预测,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疫情的发展趋势;3. 防控组:负责疫情防控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包括疫情隔离、病例治疗、病源控制等;4. 资源调度组:负责协调调派防疫物资、医疗人员、机动车辆等资源,并做好库存储备;5. 信息宣传组:负责疫情的宣传工作,包括发布疫情通报、教育群众防疫知识等;6. 心理援助组:为受影响人群提供心理援助和咨询服务。

四、应急预案流程1. 预警阶段(1)信息收集:相关部门密切关注血吸虫感染的疫情信息,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2)预警发布:当发现有疑似病例或疫情蔓延的迹象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3)评估研究:应急指挥部及时调度专家组,对疫情进行评估和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 应急处理阶段(1)疫情调查:由防控组成立调查组,对疫情的传播途径、感染规律等进行详细调查,并追踪密切接触者;(2)病例隔离:对确诊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和隔离;(3)环境治理:对疫情暴发地区的污染源进行治理,清除感染源;(4)防疫宣传:信息宣传组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防疫意识,宣传血吸虫病的预防知识;(5)资源调度:资源调度组按照疫情发展情况,调派物资、人员和装备到各疫情暴发地区;(6)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各部门的应急处理能力。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范文(二篇)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范文(二篇)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范文一、疫情背景血吸虫病是一种由寄生虫引起的传染病,由于其传播途径复杂,疫情突发时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血吸虫病疫情,制定一套完备的应急处理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二、应急机制1.领导机构应急处理工作由血吸虫病防治指挥部负责,该指挥部由多个部门组成,包括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环保部门等,各部门负责各自的职责。

2.信息采集和传播在发现血吸虫病疫情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上报疫情信息并进行分析,同时启动信息传播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疫情的信息和防控措施。

3.调集人力为了应对突发疫情,必须迅速调集足够的人力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应与教育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部门合作,扩大人力资源,并进行有效的分工和培训。

三、疫情防控1.早期预警系统建立完善的早期预警系统,及时发现血吸虫病疫情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预警系统应包括监测感染者和病媒虫的数量、病例报告和数据分析等。

2.疫情监测和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对可能爆发的疫情进行预测,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告上级机构。

同时,要加强社区的监测和报告,将疫情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

3.感染者救治针对已经感染的患者,要及时进行救治。

卫生健康部门应调集足够的医疗资源和药品,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

同时,要加强对感染者的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4.病媒虫控制病媒虫是血吸虫病传播的关键因素,必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来降低传染风险。

卫生健康部门应加大对病媒虫的灭治力度,采取物理和化学方法来减少其数量。

5.社会宣传教育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来提高公众对血吸虫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卫生健康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传递相关知识,提醒公众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避免接触感染源。

四、紧急响应措施1.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现血吸虫病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调集人力和物力资源,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2.封控疫情区域明确疫情区域的范围,采取封控措施,限制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散。

广东省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广东省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广东省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一、前言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寄生虫病。

据2002年全国血吸虫病调查统计,我国现有血吸虫病病人8l万,钉螺面积35.2亿平方米。

目前血吸虫病在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五省湖区及四川、云南两省部分山区流行较为严重。

广东省原有12个县、市和3个农场有血吸虫病流行。

虽然广东消灭血吸虫病后没有出现大疫情的反复,但随着经济发展,上述疫区的民工大量涌入我省,商品的流动,或其他特殊因素,有可能把大量的传染源和钉螺输入到我省,引起血吸虫病流行。

为了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暴发流行,加强对血吸虫病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确保一旦发生血吸虫病暴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案启动条件凡发生血吸虫病暴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疫情,即启动本预案。

在广东省(既往无疫情或已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地区)发生本地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时,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有关血吸虫病暴发流行的判定和血吸虫病急性感染病人诊断标准,参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GBl5977)执行。

(一) 急性血吸虫病1、疑似病例标准(1)发病前2周至3个月有疫水接触史。

(2)发热、肝脏肿大与周围血液嗜酸粒细胞增多为主要特征,伴有肝区压痛、脾肿大、咳嗽、腹胀及腹泻等。

2、临床诊断标准(1)发病前2周至3个月有疫水接触史。

(2)发热、肝脏肿大与周围血液嗜酸粒细胞增多为主要特征,伴有肝区压痛、脾肿大、咳嗽、腹胀及腹泻等。

(3)环卵、血凝、酶标、胶乳等血清免疫反应阳性(环卵沉淀试验环沉率≥3%及(或)间接血凝阳性且稀释度≥1:10,酶标反应阳性,胶乳凝集试验阳性且稀释度≥1:10)。

3、确诊病例标准(1)发病前2周至3个月有疫水接触史。

(2)发热、肝脏肿大与周围血液嗜酸粒细胞增多为主要特征,伴有肝区压痛、脾肿大、咳嗽、腹胀及腹泻等。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一、疫情背景血吸虫病是一种寄生虫传染病,由于缺乏基础卫生设施和卫生知识的人群易受感染。

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存在血吸虫病的流行疫情,这对当地的公共卫生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人民健康和促进社会稳定,制定一份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势在必行。

二、预防与监测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广告等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血吸虫病的病因、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

2. 建立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包括定期对水源、生活环境和人群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及时发现疫情的蔓延趋势,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三、疫情应急处理1. 组织卫生防疫人员:及时调动相关卫生防疫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卫生宣传人员等,组成专业队伍,投入到疫情应对工作中。

2. 划定疫情区域:根据疫情的传播情况和疫情监测结果,及时划定疫情区域,限制人员活动范围,减少人-to-人传播的风险。

3. 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和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消毒、隔离、封控、检疫等手段,有效遏制疫情的蔓延。

4. 保障医疗资源:统筹调配医疗资源,确保疫情地区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充足,确保患者及时得到救治。

5. 提供医疗救助:建立医疗救助机制,确保疫情地区的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减少因疫情导致的经济负担。

四、社会参与1. 加强社会组织的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共同发动社会资源,加强治理能力。

2. 政府与社会的合作:建立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共同应对血吸虫病疫情,提供务实有效的解决方案。

五、信息发布与众筹1. 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疫情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公众通报疫情动态、防控指南等相关信息,防止虚假和恶意传言的扩散。

2. 开展众筹活动:通过互联网平台,发起疫情众筹活动,吸引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筹集资金和物资,支持疫情地区的救治和防控工作。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1.组织调查和监测:及时派出疾病防控部门人员到疫情发生地点进行调查和监测,了解疫情的传播途径和范围,确定疫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公众宣传血吸虫病的预防知识和控制措施,加强居民的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感染和传播。

3.病例诊断和治疗:及时建立病例报告和诊断机制,对疫情中的患者进行及时的筛查和诊断,确保病例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控制,阻断病原体的传播途径。

4.环境卫生治理:对疫情发生地点进行环境卫生治理,加大对水体的消毒和净化工作,清除病媒生物的滋生地,采取措施减少病媒的数量和传播途径。

5.流行病学调查和追踪:对疫情中的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追踪,确定疫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及时追踪和隔离病例的接触者,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

6.紧急物资和药品储备:及时储备足够的紧急物资和药品,如防护用品、消毒剂、抗生素等,以应对突发疫情和大规模病例爆发的情况。

7.社区防控和社会支持:加强社区防控工作,组织居民自愿参与防控措施,加强社会支持和资源调配,为疫情防控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8.协调合作和国际交流:与相关部门和国际组织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及时分享疫情信息和科学研究成果,共同协作应对血吸虫病的突发疫情。

急性血吸虫病工作预案

急性血吸虫病工作预案

一、预案背景急性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主要通过接触疫水传播。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2)组织开展急性血吸虫病防治宣传教育;(3)协调各部门开展疫情监测、报告、处置等工作;(4)组织培训、督导和考核工作;(5)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疫情信息。

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教育部门、农业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工作。

三、预防措施1. 疫情监测(1)建立急性血吸虫病疫情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2)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进行血吸虫病筛查,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

2. 疫情报告(1)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疫情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2)对急性血吸虫病病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 预防性治疗(1)对重点人群进行预防性治疗,降低感染风险。

(2)对疑似病例进行及时治疗,防止病情恶化。

4. 健康教育(1)广泛开展急性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2)通过多种形式,普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 疫区管理(1)对疫区进行封控,限制疫区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散。

(2)对疫区环境进行整治,消除疫水隐患。

四、应急处置1. 疫情处置(1)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对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3)对疫区进行消毒处理,切断传播途径。

2. 信息发布(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疫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2)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提高公众对疫情的知晓率。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1. 快速响应和组织成立应急指挥小组,由政府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确保协调一致的行动。

指挥小组应设立指挥中心,负责信息收集、应对策略制定、资源调配等工作。

2. 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建立疫情监测体系,包括定期开展血吸虫感染率调查、定点监测和群体筛查等活动,确保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同时,要加强病例报告制度,确保每一例感染病例都能及时报告,防止疫情蔓延。

3. 采取紧急防控措施针对疫情高发地区,要立即启动紧急防控措施,包括畜禽清查、水质检测、疫区隔离和人员限制等。

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追踪疫情来源和传播途径,切断传播链。

4. 加强宣传教育和风险防控开展血吸虫病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疾病的知识和预防方法。

同时,加强对学校、农村等重点人群的防控教育,提供正确的饮水、用水指导,减少感染风险。

5. 调配人力物力资源根据疫情需要,调配医疗人员、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确保疫区的医疗救治能力和防护条件得到保障。

同时,要建立救助机制,及时为感染者提供救治和帮助。

6. 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分享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组织通报疫情信息,请求国际援助和支持。

与其他受血吸虫病威胁的国家和地区加强合作,分享防控经验和技术。

7. 做好事后处理和随访工作疫情结束后,要进行事后处理和随访工作,包括对病患的康复跟踪、疫情的评估和总结,以及恢复工作和生活秩序等。

同时,要加强预防措施,避免疫情的再次爆发。

总之,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同时也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和合作。

及时采取措施,快速响应,才能有效应对血吸虫病的突发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的影响。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模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模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模版1.疫情背景与特点血吸虫病是一种由寄生虫血吸虫引起的寄生虫传染病。

其特点是潜伏期长、症状隐匿,易发生暴发流行并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

本疫情预案旨在加强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预案编制依据(1)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指南;(3)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3.应急响应体制(1)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工作;(2)地方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协助地方疫情应急处置工作;(3)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4)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应对疫情。

4.应急响应等级和措施(1)一级响应:血吸虫病疫情爆发,导致重大人员感染、病例暴增,疫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

此时,应该迅速启动一级响应,并采取以下措施:- 对疫情重点地区启动隔离管理措施,尽快切断传播链;- 加强病例筛查和监测,及时报告疫情发展情况;- 配备足够数量的医护人员和药品,组织救治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预防血吸虫病的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防护;-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2)二级响应:血吸虫病疫情扩散蔓延,已经波及多个地区,但疫情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此时,应该迅速启动二级响应,并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地区间的疫情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 加大对疫情地区的支持力度,向当地派遣医疗队伍和救援物资;- 组织开展疫苗和药品的调配工作,确保供应链的稳定;- 公众参与疫情防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制定并实施临时性的城市交通管制措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3)三级响应:血吸虫病疫情初见缓解,但仍需要持续监测和处置。

此时,应该继续保持高度警惕,采取以下措施:- 继续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并控制可能的新发疫情点;- 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加大对疫情地区的重建支持,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整理总结疫情防控的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血吸虫防治应急预案

血吸虫防治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血吸虫病防治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开展疫情监测、病例报告、救治和健康教育等。

(2)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钉螺的监测、灭螺和疫区管理。

(3)水利部门:负责疫区水利设施建设,防止血吸虫传播。

(4)教育部门:负责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5)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血吸虫病防治相关工作。

三、预防措施1. 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

2. 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3. 灭螺工作: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方法,有效控制钉螺密度。

4. 加强疫区管理,禁止在疫区放牧、捕鱼、洗漱等。

5. 加强血吸虫病防治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需要。

四、应急响应1. 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2. 确诊病例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3. 开展病例调查,追踪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治疗。

4. 组织专家开展疫情评估,制定防治方案。

5. 加强疫情监测,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五、应急处置1. 采取有效措施,切断血吸虫传播途径。

2. 对病例所在地区和周边地区进行大规模灭螺,降低钉螺密度。

3. 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4.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需要。

六、后期处置1. 对病例进行彻底治疗,确保治愈。

2.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做好预防性治疗。

3. 对疫区进行环境整治,消除血吸虫病传播隐患。

4. 加强疫情监测,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七、保障措施1.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治队伍业务水平。

3. 建立健全血吸虫病防治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血吸虫防止应急预案(8篇)

血吸虫防止应急预案(8篇)

血吸虫防止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传染病。

我校所处环境是血吸虫病流行区。

____年____发出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全党重视,全民动员,轰轰烈烈的开展了大规模的群众血防运动,在短期内就摸清了血吸虫病病情和螺情。

是大批重症和晚期的病人得到积极的治疗,恢复了健康。

但是,目前我镇血吸虫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疫情和螺情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由于大部分人员从外地来,对血防知识很陌生,严重威胁着本地居民健康。

为了提高对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血吸虫病突发疫情,规范和指导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暴发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____传染病防治法》、《____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三、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依法管理。

四、应急____指挥体系及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毛学良副组长:卢文良、汪再猛成员:陈光学、吴建文、叶春城、晏世茂、王兴文、各班主任负责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的____、协调和领导,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可设立监测与疫情处理、医疗救治检查督导、物资保障等专业组。

监测与疫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由当地血防管理机构牵头,宣传组由团委办公室牵头,物资保障组由后勤处牵头。

五、预警发布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的疫情监测信息,根据疫情分级标准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建议,及时向____提出相应级别的预警建议,并由____向社会公告预警。

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一、前言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寄生虫病。

根据2015年全国血吸虫病调查统计,我国现有血吸虫病人77194例,钉螺面积173462hm2。

我市的历史有螺面积45757平方米。

当自然环境因素突变,如特大洪水、干旱、地震后,可造成钉螺扩散,感染性钉螺密度升高等人群感染机会。

为了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暴发流行,加强血吸虫病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参照原卫生部《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二、目的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血吸虫病突发疫情,规范和指导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突发疫情的判定1、在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区),发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或感染性钉螺分布。

2、在非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发现钉螺分布或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

四、组织准备1、应急办负责血吸虫病疫情处置的牵头工作。

相关应急小组协助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2、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对应急队成员培训、演练,储备必要治疗、灭螺药品和应急队员个人防护用品。

五、工作原则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部门合作的原则。

六、突发疫情报告当发现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时,执行职务的中心工作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中心领导和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不得瞒报、漏报、缓报。

七、应急处置(一)核实诊断核实诊断的目的在于排除医务人员的误诊和实验室检验的差错。

收集病人的基本情况,如年龄、性别、地址、职业以及发病日期,以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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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是严峻危害人民躯体健康、妨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传染病。

我国血吸虫病流行区分布在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云南、四川、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上海等12 省、自治区、直辖市。

由于血吸虫病的传播环节多,流行因素复杂,加之受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妨碍,目前尚未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的地区以及部份差不多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和传播控制标准的地区,都面临着显现急性血吸虫病暴发疫情或者疫情复燃的威逼。

为了提高对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宽敞群众的躯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爱护社会稳固,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血吸虫病突发疫情,规范和指导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疫情造成的危害,保证人民躯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 工作原则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靠科学、依法管理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方法》为依据编制。

1.4 合用范畴
本预案合用于全国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判定标准与分级:
2.1 显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视为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启动应急处理工作:
2.1.1 在尚未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的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 2 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包括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下同)10 例以上(含10 例,下同);或者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 5 例以上。

2.1.2 在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 2 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 5 例以上;或者同一感染地点 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 3 例以上。

2.1.3 在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市、区),发觉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或者有感染性钉螺分布。

2.1.4 在非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发觉有钉螺分布或者当地感
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

2.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终止应急处理工作:
2.2.1 在尚未控制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和传播控制地区应急处理工作启
动范畴内,连续 1 个月无新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

2.2.2 在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地区和非流行区应急处理工作启动范畴内,连续 1 个月无新发血吸虫病病例,钉螺分布环境差不多得到有效处理(通过药物或者环境改造灭螺后,使钉螺平均密度控制在 0.01 只/0.1 平方米
以下)。

2.3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分级
Ⅰ级:在 2 个以上(含 2 个,下同)相邻流行省(自治区、直辖市)
显现突发疫情,并连续显现新的疫点,疫点所在县(市、区)急性血吸虫
病病例总数是前 5 年同期平均水平的 5 倍以上(含 5 倍,下同),且有大
范畴蔓延趋势。

Ⅱ级:在 2 个以上相邻流行市(地、州)范畴内显现突发疫情,疫点
所在县(市、区)急性血吸虫病病例总数是前 5 年同期平均水平的 3 倍以上,且有蔓延趋势;或者在 1 个非流行市(地、州)范畴内,显现突发疫情。

Ⅲ级:在 2 个以上相邻流行县(市、区)范畴内显现突发疫情,急性血吸虫病病例数是前 5 年同期平均水平的 2 倍以上,且有蔓延趋势;或者在 1 个非流行县(市、区)范畴内,显现突发疫情。

Ⅳ级:在 1 个流行县(市、区)范畴内显现突发疫情。

3. 应急响应
3.1 突发疫情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觉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时,应当在 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向卫生部报告。

3.2 突发疫情分级响应程序
Ⅰ级:由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者终止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Ⅱ级: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者终止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Ⅲ级:由市(地、州)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者终止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报市(地、州)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Ⅳ级: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者终止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3 应急组织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发生后,依照突发疫情分级响应程序,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财政、农业、水利、宣传、教育、公安以及爱卫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指挥和和谐;卫生行政部门成立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血吸虫病医疗救治、疫情控制和调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4 紧急处置
4.1 现场处置
4.1.1 病人救治:显现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时,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赶忙组织医疗队,深入突发疫情疫点进行救治。

对发觉的所有血吸虫病病人,应及时予以治疗。

4.1.2 人群预防性早期治疗:依照早发觉、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对同期有疫水接触史的人群进行早期预防性治疗,防止急性血吸虫病发生。

早期治疗的药物和时刻是:用吡喹酮治疗应在首次接触疫水 4 周后、用蒿甲醚治疗应在接触疫水 2 周后、用青蒿琥酯治疗应在接触疫水 1 周后进行。

4.1.3 环境处理:在发生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地区,对疫点及其周围有钉螺的水域和钉螺孳生地,用氯硝柳胺杀灭尾蚴和钉螺。

喷洒剂量为2 克/ 平方米,浸杀剂量为 2 毫克/升;同时在易感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划定安全生活区。

有条件时,采用环境改造灭螺的方法彻底改造钉螺孳生地,泯灭钉螺。

4.1.4 健康教育: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迅速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并积极配合和参预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4.1.5 安全用水:要求居民在划定的安全生活区内取水。

对饮用水源可能含有血吸虫尾蚴的,饮用前要进行卫生处理。

方法为每 50 公斤水加漂白精 0.5 克或者漂白粉 1 克, 30 分钟后方可饮用。

4.1.6 粪便管理:对病人、病畜的粪便进行灭卵处理,方法为 50 公斤粪便加尿素 250 克拌匀,储存 1 天以上。

4.1.7 个人防护:教育群众尽量避免接触疫水,必须接触疫水者应在下水前涂抹防护剂,穿戴防护用具。

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现场开展防治工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

4.2 流行病学调查
突发疫情的调查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县级疾病预防控制(血防) 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血防)机构、动
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突发疫情报告后,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调查。

4.2.1 个案调查:对所有急性血吸虫病病例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同时对在与患者感染时刻先后各 2 周内,曾经在同一感染地点接触过疫水的其他人员进行追踪调查。

调查人员应及时将“急性血吸虫病个案调查表”(见《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试行)》附表2 )录入数据库,并通过血吸虫病信息专报系统上报。

或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血防)机构,同时报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4.2.2 疫点调查:依照个案调查线索确定疫点及其范畴,进行钉螺和感染性钉螺调查,有条件的可进行水体感染性测定。

对疫点所涉及的居民区进行人群和家畜接触疫水情形调查,并开展人群和家畜查病、治病工作。

4.2.3 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调查:对水位、降雨量、气温、自然灾难、人、畜流淌情形、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等相关因素进行调查。

5. 保证措施
5.1 组织保证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和谐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及时安排落实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经费和物资,成立应急处理队伍,为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提供保证。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理人力资源库,并按突发疫情的级别制定人力资源调配打算,组织开展疫情处理和血吸虫病人救治工作。

5.2 物资保证
国家和各省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疾病预防控制(血防)机构,做好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的技术、物资储备。

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

储备物资应包括:
( 1 )人、畜抗血吸虫药物:吡喹酮、蒿甲醚、青蒿琥酯。

( 2 )灭螺药品:氯硝柳胺。

( 3 )防护药品:防护油、防护膏、漂白粉、漂白精等。

(4) 检测试剂:血清学诊断试剂及相关器材等。

(5) 设备及器具:灭螺机、显微镜、解剖镜、病原学检查器具等。

5.3 技术保证
5.3.1 培训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的管理培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相关的技术培训。

5.3.2 演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依照本地区血防工作实际,制定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演练的打算,并组织实施。

本预案由卫生部制定并说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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