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外购件检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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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对入厂外协外购件进行有效地质量控制,防止。未经检验、未经验证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和装配生产,以确保入厂外协外购件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公司产品的质量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外协外购件的一切成品及半成品。

3 职责

3.1 采购外协部要求外协外购单位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并通知质检部对外协外购单位所送零部件进行检验。

3.2 质检部根据零部件图纸、技术要求进行入厂检验,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4 工作程序

4.1分类与控制:

4.1.1物料分类:

(1)外协件:我公司提供的毛坯件或半成品,经供方完成部分工序(工序外协件)或全部工序(成品外协件)后返回我公司的产品。如钢材、型材、管类等。

(2)外购件:可以直接采购到的标准件、原材料以及外购成品等。如电机、法兰等。

4.1.2进料控制

(1)原材料(含铸锻件)和外购件控制

a)外观:金属材料(钢材、五金、铸锻件、模板等)不应有裂纹、锈蚀、镀层

脱落、毛刺等。螺丝的丝牙应清晰,并按规定倒角。塑料部件表面应光滑,不应有气泡、裂纹及其他明显缺陷。颜色应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全部批次产品间不得有明显差异。电镀件的电镀颜色与需求一致,色彩镀层均匀,无锈斑、锈蚀等。

b)包装要求:包装上标识应与实物一致,且包装应能有效的保护物料在运输过

程中不损坏、掉落。标识牌或包装上应有相应的产品信息。

c)检验标准依据

①根据采购提供的送检单、相关技术文件与产品标识或包装上的信息对照,如

不符合标准,通知仓管进行退货。

②逐一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将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产品退货。

③抽样检验外观,抽样方法如下:同一次交收的同一等级的标准件为一批,每

批任选1袋/20件,检验是否符合外观和尺寸要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应在同批中重新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如复检仍不合格,通知仓管退货。(2)外协热处理件控制

a)热处理件进厂时要查验供应商附送的相应的热处理检验记录,并确定记录内

容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b) 外观:金属表面不应有裂纹、氧化、烧伤、裂纹、气泡杂质、锈蚀、毛刺等。

c)表面打磨

①为得到较为准确的测试为得到较为准确的测试结果,零件的测试部位均应进行表面打磨、抛光,表面光洁度应达到Ra1.6以上。

②成品件或不允许表面打磨的零件测试时,先不进行表面打磨直接在零件不影响外观表面检测。若测试结果不合格时,则须进行破坏性打磨检测,若打磨后检测合格则判定合格。

③热处理零件表面产生脱碳现象时,须将零件表面磨深0.5~2mm后再进行检测。每一零件原则上应至少检测四点,取其平均值作为评价结果。选取位置要能代表整体各部位的硬度(零件较小或无法取多点除外)。

d)测试硬度

在试验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试验前首先将标准试块(标准硬度试块)大倒角形的一端插入钢珠及衡头之间嵌装在体中的弹簧使衡头将标准试块紧压在钢珠上。在被测试材料的表面上应将其上面锈蚀层磨光使之得到一平坦且光滑的表面,以便在试验时试件上得到清晰的钢珠压痕,从而获得较精确的数值。

(3)外协机加工件控制

a)外观:加工件表面平整,加工处无毛刺、凸起、裂痕等。不允许有翘曲、变

形、裂纹、划伤、碰伤、凹凸不平及表面粗糙度符合要求。

b)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图中公差未标注部分按国标执行。

c)螺纹、控的检验:采用牙规、塞规检验或用螺钉检验,螺纹的底孔不大于标

准底孔的0.1mm。

d)机加工件必须100%检验外观与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4)外协焊接件控制

a)外观:零部件表面无油污、明显灰尘、锈蚀现象;表面无敲击、磕碰痕迹,若

有,需修磨平整;所有锐角必须倒钝(除非有特殊要求)、飞边毛刺必须打磨(不能割手)。

b)焊缝质量

①咬边:装机后外露的焊缝,不允许咬边,其他焊缝咬边深度≤0.2+0.03t

(较薄板厚度)且最深不得超过0.5mm,长度不超过焊缝全长的10%;

②表面气孔:装机后外露的或要求密封的焊缝不允许有气孔,其他焊缝50mm

内允许有单个气孔,气孔直径Φ≤0.25t(较薄板厚度),最大不得超过1mm;

③表面夹渣:装机后外露的或要求密封的焊缝不允许有夹渣,其他焊缝50mm内

允许有单个夹渣,夹渣直径Φ≤0.25t(较薄板厚度),最大不得超过2mm;

④焊缝裂纹:表面或内部都不允许有裂纹;

⑤错位:对接焊缝错位量h≤0.3t(较薄板厚度),最大不得超过0.5mm;

⑥焊穿:不得有焊穿,焊穿部位必须补焊好。

(5)外协表面处理(发黑、磷化、镀锌/铬、油漆等表面处理)控制见《表面处理检验规程》、《油漆检验规程》。

4.1.3关键件主要控制项:

4.2检验流程

4.2.1外协件到货后,采购外协部核对《采购订单》数量和《送货单》数量是否一致,通知品质部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供方质量保证书、自检报告等相关资料。无相关检验记录的外购件一律拒绝检验。

4.2.2 品质部接到采购部通知后,根据图纸要求及检验指导书的内容对报检产品进行全检或抽检。

4.2.3 对检验后内容与结果如实填写《检验记录表》。

4.2.4 对检验后产品合格的,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并通知仓库办理数量核对及入库手续。

4.2.5 检验员根据图纸、工艺或合同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发现外协件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6 未经质检部签字确认的外协件,仓库一律不得记帐入库,否则出现质量问题,仓库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7 装配车间员工对所使用的外购件进行自检,合格的直接使用,不能确定的汇报车间主管,由车间主管判定,不合格的计数并联系品质部共同商讨让步使用还是退货,并由品质部做好详细记录向上级领导反馈。

4.2.8对于明显的外购件存在质量问题,装配车间仍继续装配生产,出现的批量生产报废或返工,装配车间负责人及装配员工应负相应的质量事故责任。

5 附表

5.1 附1.外协件、外购件检验流程

5.2 附2.关于外协送检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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