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保护利用分级分等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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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有关技术标准
一、林地保护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等级划分指标依据,将全省林地划定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保护等级。
⑴Ⅰ级保护林地:是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活动的区域,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特有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主要包括“五河”及其他重要河流源头汇水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国际、国家重要湿地和大型水库集水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森林分布上限与高山植被上限之间的林地。
⑵Ⅱ级保护林地:是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以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构建生态屏障为主要目的。主要包括除Ⅰ级保护林地外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军事禁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其他自然保护区(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范围内的重点生态公益林地。
⑶Ⅲ级保护林地:是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保障主要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区域。包括除Ⅰ、Ⅱ级保护林地以外的地方公益林地,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划建设的丰产优质用材林、木本粮油林、生物质能源林培育、林木良种和林业科技示范基地。
⑷Ⅳ级保护林地:是需予以保护并引导合理、适度利用的区域,包括未纳入上述Ⅰ、Ⅱ、Ⅲ级保护范围的各类林地。
二、林地质量分等标准
依据中国森林立地分类及立地质量评价的有关原则、标准和方法,结合林地经营条件,利用林地地力和地利指数,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林地生产力等级,并结合可及度等经营指标,将林地质量划分为Ⅰ、Ⅱ、Ⅲ、Ⅳ、Ⅴ等5个等级。
1、评定方法
根据与森林植被生长密切相关的地形特征、土壤等自然环境因素和相关经营条件,对林地质量进行综合评定。选取林地土壤厚度、土壤类型、坡度、坡向、坡位和交通区位等6项因子,采用层次分析法法,按下式计算林地质量综合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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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Q i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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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EEQ 为林地质量综合评分值(0-10);V i 为各项指标评分值(0-10),详见“相关因子数量化等级值”;W i 为因子的权重(0-1),见“相关因子权重系数”。
根据林地质量综合评分值,划分为Ⅰ级(分值<=2)、Ⅱ级(2-4)、Ⅲ级(4-6)、Ⅳ级(6-8)和Ⅴ级(9-10)5个等级。
2、相关因子数量化等级值
、相关因子权重系数
根据土壤厚度、土壤类型、坡度、坡向、坡位和交通区位等6项因子的林地宜林程度差异,确定各自权重分别为:土层厚度、土壤类型、坡度、坡向、坡位、交通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