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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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环境保护政策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日本,作为一个资源相对匮乏的岛国,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环境保护,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全面而有效的环境保护政策。

这些政策不仅有助于保护本国的生态环境,也为全球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日本的环境保护政策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

当时,日本经历了高速的经济增长,但同时也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如水俣病、痛痛病等。

这些环境灾难促使日本政府和民众开始重视环境保护,并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在法律方面,日本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如《环境基本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废弃物处理法》等。

这些法律明确了环境保护的目标、原则和责任,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同时,日本还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在政策措施方面,日本采取了多种手段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例如,在能源领域,日本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并逐步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

同时,日本还加强了能源的节约和管理,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来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在废弃物管理方面,日本实行了严格的垃圾分类和回收制度。

居民需要将垃圾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可回收垃圾等不同类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放。

此外,日本还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通过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影响。

在生态保护方面,日本建立了众多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生态系统的维护。

同时,日本还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对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重建。

在环境保护教育方面,日本也非常重视。

从幼儿园到大学,都开设了环境保护相关的课程和活动,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此外,日本还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向公众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和理念,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日本的环境保护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如今,日本的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河流和湖泊的水质也逐渐变好,森林覆盖率保持在较高水平,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恢复。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
跨界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水污染问题,促进全球 水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04
CATALOGUE
土壤保护政策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制定严格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日本政府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土壤污染的定义、防治原则和措 施。
建立土壤污染监测网络
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土壤污染监测网络,定期对土壤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治 理土壤污染。
政责任。
政策实施与监督
01
02
03
实施机构
日本政府设立了环境省等 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环 境保护政策。
监督机制
通过定期检查、审计和执 法等手段,确保政策的有 效实施和达成预期效果。
社会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活动, 设立环境基金,支持环保 项目等。
02
CATALOGUE
空气污染防治政策
排放限制与标准
环保教育与宣传推广活动
加强环保教育
日本政府将环保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学校、社区、媒体等多种渠道普 及环保知识。
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水质标准制定
日本政府制定了严格的水质标准,确保水源的安 全和清洁。
水质监测网络
建立了全面的水质监测网络,对水源地进行定期 监测和评估,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信息公开与透明
政府及时公开水质监测结果,加强公众对水质的 了解和监督。
水资源管理措施
节约用水
推广节水技术和措施,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减少水资源浪费。
日本环境保护政 策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15
contents
目录
•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概述 • 空气污染防治政策 • 水资源保护政策 • 土壤保护政策 • 自然生态保护政策 • 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政策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

02
03
04
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 善环境质量。
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 境。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 与度。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 对全球环境问题。
02
日本的空气污染控制政策
空气污染控制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制定空气质量标准
日本政府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 准和本国实际情况,制定了严格 的空气质量标准,明确了各类污
染物的浓度限值。
设立排放标准
针对不同行业和设施,日本政府制 定了具体的排放标准,限制各类污 染源的排放量。
实施监管和执法
政府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监 督企业、交通工具等是否遵守排放 标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空气污染控制的主要措施
工业污染治理
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对废气进行治 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能源结构调整
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降低燃煤电厂的发电比例。
交通污染控制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限制高排放车辆进入 市区,建设公共交通设施等。
城市规划与绿化
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增加绿地和植被覆盖面 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
汇报人: 2023-12-26
目录
•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概述 • 日本的空气污染控制政策 • 日本的水资源保护政策 • 日本的垃圾处理政策 • 日本的生态保护政策 •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的国际合作
01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概述
环境保护政策的发展历程
1960年代
1970年代
日本开始重视环境保护,制定了一系列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预防为主
强调在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Hale Waihona Puke 综合治理对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包 括大气、水质、土壤、噪音等 方面的治理。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ISSN 1000-0054CN 11-2223/N 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J Tsingh ua Univ (Sci &Tech ),2000年第40卷第S1期2000,V o l.40,N o.S110/264448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张 松(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200092) 收稿日期:1999-10-09 作者简介:张松(1961-),男,副教授,博士后文 摘:历史环境是指与一定范围的土地密切相关的文化遗产所构成的整体物质环境状态,它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1966年日本制定《古都保存法》来保护古都的历史风土,1975年修订《文化财保护法》创立“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度,对一般城镇内的历史街区以及村落聚落景观为代表进行切实保护与利用,与此同时全国综合开发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在这一过程中,保护运动中的公众参与和地方自治体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历史环境;保护法律;开发政策;公众参与中图分类号:T U-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054(2000)S1-0044-05 历史环境保护是产生于20世纪的课题,现已发展成为有理论有实践的重要学科分支。

在大规模开发建设中,我国的历史城镇、历史街区、历史村落的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借鉴1960、1970年代日本在历史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了解其法制建设、开发政策、市民运动的发展历程,有助于我国历史环境保护制度的建设和公众参与运动的兴起。

1 历史保护制度的创立1.1 与历史环境相关的社会状况历史环境是指与一定范围的土地密切相关的文化遗产所构成的整体物质环境状态。

依据日本的《文化财保护法》,主要包括“史迹”、“传统建造物群”、“埋藏文化财的包围地”等内容,按《关于古都内历史风土保存的特别措施法》(以下简称《古都保存法》),主要指“历史风土地区”。

但是,历史环境的保护并不只局限于这些。

历史环境被认为是理解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文化不可欠缺的内容,也是生活环境创造的基本要素,对社区生活环境的形成极其重要。

日本环境保护发展历程

日本环境保护发展历程

70-80 年代
7O年 代初
9O年 代
海洋严重污染
经济全球化时期及其 对环境的影响
2O世纪9O年代以来,日本经 济进入全球化期。 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日本的 环境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减少污染排放的国际压力加大; 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 弃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的环 境问题日益严重。
水俣镇受害者游行抗议环境污染
重工业时期及其对环 境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时期及其 对环境的影响
19451955
70-80 年代
7O年 代初
9O年 代
经济恢复时期及其对 环境的影响
经济稳定发展时期及 其对环境的影响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9451955
70-80 年代
经济恢复时期及其对 环境的影响
1945—1955年是日本经 济恢复时期。
该时期日本产业结构变 动先恢复轻工业部门、原 材料工业,最后才是重工 业部门。 这一时期的环境 问题是战时乃至战前环境 问题的延续和发展。
日本人良好的环保意识
在日本,无论是繁华的都市或宁静的乡 村,绿化生态、美化环境成了人们的共 识。漫步都市街头,山茶、龙柏、五针 松等常绿树随处可见,在万绿丛中,街 头还点缀着五彩的花草。
日本人在日常生活中,注意检点自己的 行为,不使自己的行为而破坏良好的社 会环境。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Fujiya ma in j e p a n
水不是鱼的泪
相信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不是真的
寄情山水不再是奢望
彩日 本 动 漫 的 浪 漫 主 义 色
与书
环 境
香 花

武 士 道 , 文 化
汇日报本提环纲境保护的发展历程

日本环境保护的历史变革、现状与趋势

日本环境保护的历史变革、现状与趋势

日本环境保护的历史变革、现状与趋势时间:2004-08-06 常杪;任勇;明治维新后,日本开始步入工业化时期,工业污染也随之发生。

二战前,局部地区曾出现过较严重的产业公害和反公害运动,当时的政府和企业对污染控制基本上没有什么较大的行动,但在一些污染处理技术上,如高烟囱分散污染物,排烟脱硫装置以及电除尘设备等方面有了一些发展,为后来的污染处理奠定了一定的技术基础。

二战后,日本很快又进入了新的一轮快速工业化时期,经济持续20年以近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城市化迅猛。

同时,产业污染加剧,生态环境严重恶化。

剧烈的污染除了造成了巨大的农业和渔业等生产性损失外,使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了空前的损害和威胁。

这一恶果在本世纪50、60年代达到了高峰,著名的“四大公害”就是对当时日本产业公害后果的真实写照。

所以在国际上,战后日本既赢得了创造“经济奇迹”的美誉,随后也获得了“公害岛国”的“殊荣”。

“浓烟是繁荣的象征”是当时日本企业界甚至政府对环境与发展关系的普遍认识,即使再前进一步,也只是对“先污染后治理”的认同,这是日本环境保护史中最深刻和最昂贵的教训。

这一历史,除了受人类当时对环境与经济及污染与健康关系的认知水平较低的影响外,主要受制于日本特有的“政党—官僚—商界”所形成的稳固的“三元政治经济结构”的作用。

即,日本开始对产业污染采取对策,不只是因为严重的产业公害事实,而是因产业公害造成了严峻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并因此危及到了其政治经济的稳定。

所以,日本对产业污染的对策反应,走的是一条由污染—健康损害—公害运动—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的被动式的、自下而上的途径。

但当这种自下而上的途径转变为自上而下或二者兼有的方式时,日本的环境管理就在较短的时期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即日本在1970年“公害国会”之后,用了10左右的时间又创造了另一个奇迹—“成功的产业污染防治”。

同期,因50、60年代大规模高速度的经济建设,日本自然生态状况也不乐观。

关于日本环境保护的认识

关于日本环境保护的认识

02
资源回收利用
通过回收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再利用,降低
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03
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鼓励市民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推广可重复使用的产品,降低垃
圾产生量。
森林覆盖与保护
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
日本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 展,通过植树造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 等措施,保持稳定的森林覆盖率。
垃圾回收利用
日本积极推动垃圾回收利用,对纸张、塑料、玻璃等可回 收物进行高效回收和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垃圾焚烧发电
在日本,垃圾焚烧成为一种重要的能源回收方式。通过先 进的焚烧技术,垃圾被转化为热能用于发电和供暖,实现 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森林保护与生态恢复案例
森林资源保护
日本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通过立法和执法手段限制森林砍伐和非法占用林地,积极推进 植树造林和森林恢复工作。
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与持续投入
长远规划
日本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注重长远规划,不仅着眼于当前的环境问题,还考虑 未来的发展趋势。通过制定长期的环境保护战略和计划,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 持续推进。
持续投入
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的长远目标,日本政府和企业持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 财力。这种持续的投入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也为全球环境保护事业 树立了典范。
企业责任与担当
日本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展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许多企业将环保理念融入生产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和绿色生产 ,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企业还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推动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
个人参与与自觉
在日本,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每个公民的基本素养。公众普遍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各类环保活 动,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形成了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六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

六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

第七章日本历史环境保护——法律、政策中日两国有2000年以上的经济、文化交流历史。

至1868年,日本明治维新以来的100多年历史中,日本的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了挫折和探索过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特别是1950年制定《文化财保护法》以后,在历史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方面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

中日两国一衣带水,在自然环境、气候特征、文化传统、建筑形式等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了解其法制建设,开发政策、市民运动的发展过程,有助于我国历史环境保护制度的建设和保护运动中的公众参与。

一战前日本文化财保护法的萌芽1 日本的文化财日语的“文化财”一词源于英语cultural property的直译。

以前一般将日语“文化财”一词译为“文物”,但日语文化财的含义与我国文物一词有相当大的差异,为避免概念的混淆,我们直接使用“文化财”一词。

日本文化财的概念包含了不动产、动产和无形文化资产三大类别。

具体分为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民俗文化财、纪念物、传统建筑物群、埋藏文化财等类别。

有形文化财包含建造物、美术工艺品、古旧文献资料;无形文化财包含戏剧、音乐等;民俗文化财包括风俗习惯、民俗民艺以及这些活动中所使用过的服装、器具等;纪念物包括贝壳冢、古坟、都城遗址以及庭园、峡谷等风景名胜地。

日本文化财保护的出发点是对神社、寺庙的保护。

明治以来,日本的文化财至少受到了4次大的破坏。

第一次:发生在明治维新以后的混乱时期;第二次:明治末至太正时期美术品等文化遗产流失海外;第三次: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及之前、之后中的混乱期;第四次:发生于高速经济增长政策带来的大规模开发和城市化过程中。

1968年:明治维新,推翻了德川幕府,迈出了日本君主立宪国的第一步。

在大开门户、广汲知识、积极输入西方文化的同时,选择了振兴产业、富国强兵之路。

当时西方先进的思想、技术不断涌入日本,而在思想文化方面、传统的学问、思想、习惯、风俗等也不断受到来自西方文化的挑战。

激进的改革思潮对传统文化的误解导致了政府全面西化的政策出台,许多文化财被当作封建糟粕被抛弃甚至毁灭。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精)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精)

ISSN 100020054CN 1122223 N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J T singhua U niv (Sci &Tech ,2000年第40卷第S 1期2000,V o l .40,N o .S 110 264448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张松(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200092收稿日期:1999210209作者简介:张松(19612,男,副教授,博士后文摘:历史环境是指与一定范围的土地密切相关的文化遗产所构成的整体物质环境状态,它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1966年日本制定《古都保存法》来保护古都的历史风土,1975年修订《文化财保护法》创立“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度,对一般城镇内的历史街区以及村落聚落景观为代表进行切实保护与利用,与此同时全国综合开发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在这一过程中,保护运动中的公众参与和地方自治体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历史环境;保护法律;开发政策;公众参与中图分类号:TU 2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0054(2000S 120044205历史环境保护是产生于20世纪的课题,现已发展成为有理论有实践的重要学科分支。

在大规模开发建设中,我国的历史城镇、历史街区、历史村落的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借鉴1960、1970年代日本在历史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了解其法制建设、开发政策、市民运动的发展历程,有助于我国历史环境保护制度的建设和公众参与运动的兴起。

1历史保护制度的创立1.1与历史环境相关的社会状况历史环境是指与一定范围的土地密切相关的文化遗产所构成的整体物质环境状态。

依据日本的《文化财保护法》,主要包括“史迹”、“传统建造物群”、“埋藏文化财的包围地”等内容,按《关于古都内历史风土保存的特别措施法》(以下简称《古都保存法》,主要指“历史风土地区”。

但是,历史环境的保护并不只局限于这些。

历史环境被认为是理解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文化不可欠缺的内容,也是生活环境创造的基本要素,对社区生活环境的形成极其重要。

日本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

日本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
日本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
CONTENT
一 日本环境概况

日本的环境问题

日本的环保事业

日本环保对我国启示
第一部分
1.日本环境概况 温带和亚热带季风气候 多山的岛国
降水充沛 森林覆盖率高
世界最适合居住城市TOP25 日本三城市入围前十
英国信息杂志《MONOCLE》公布了2016年版“世界上最适合居住的25个城市”,日本有三个城市入围前十名, 分别为:第九名:京都 第七名:福冈 第一名:东京
前十排名如下:1. 东京 (连续两年第一)2. 柏林3. 维也纳4. 哥本哈根 5. 慕尼黑 6. 墨尔本7. 福冈 (日本)8. 悉尼9. 京都(日本)10.斯德哥尔摩
2.日本的环境问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最初10年,是日本的经济快速复苏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日本对追赶欧美经济发展水平的目标趋之若鹜,大力发展重工业、化学工业,跨入世界经济大国行列,已经成 为全体日本国民的兴奋点。然而,日本人在陶醉于日渐成为东方经济大国的同时,却没有多少人想到肆虐环境将带来的灭顶之灾。正是由于这种急功近利的态度,20世纪初期发生20世纪初期发 生的世界8件重大公害事件中,日本就占了4件,足见日本当时环境问题的严重性。
2、第二水俣病 1966年新潟县阿贺野川流域也爆发和水俣病同样症状的大范围疫情,原因与熊本县水俣病相同,史称“第二水俣病”。 水俣病事件被认为是一起重大的工业灾难。1997年10月,由官方所认定的受害者高达12,615人,当中有1,246人已死亡。后来人们在当地建立了一座纪念水俣病污染事件的雕塑来警示后人。
生活垃圾分类 可燃烧垃圾
塑料容器和包装 瓶和罐
有PET标识的塑料瓶
废纸类
不可燃烧垃圾 有害垃圾

浅谈日本环境保护

浅谈日本环境保护

浅谈日本环境保护对世界各国来说,日本是一个充满神奇而又令人瞩目的国家。

它是西太平洋上临近亚洲大陆东北部的一个群岛国家,不仅天然资源缺乏,而且台风、海啸、火山、地震等自然灾害频繁爆发。

根据数据统计,截止2010年10月1日,日本人口总数约为1.28亿。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国家,曾经创造了世界经济史上的奇迹。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耗量大增,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四大公害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日本富山骨痛病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病事件、日本米糠油事件)的发生,引起了日本政府及公民的高度警惕,使人们逐步认识到“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作代价”。

一、日本政府环境保护政策与措施日本的环保事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从60年代就致力于从“公害大国”翻身朝环保大国迈进。

当令人触目惊心的公害病例接连发生,日本国会迫于舆论压力,于1967年7月制定了《公害对策基本法》,在此基础上日本政府又于1993年11月制定了《环境基本法》,这是全面体现政府环境政策基本方向的新的基本法,不仅详细规定了政府环境政策的基本理念、基本政策和经济措施,而且对制定实施环境基本计划和环境综合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次年,日本又出台了《21世纪议程行动计划》,致力于在21世纪建立循环型社会系统。

直至2000年日本正式颁布了《推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强调废弃物的减量化,努力建立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个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需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

日本政府在循环经济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四大路径:一是科学制订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二是制定推进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三是实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四是倡导全民环保,推进公众参与。

日本的循环经济体现在物质循环、能量高效利用和水循环3个方面。

(一)物质循环废弃物质的再生循环利用是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切入点。

日本每年要废弃1800万台电视机、冰箱、空调和洗衣机,重量达60万吨。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的历史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的历史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些特点可以给工业化过程中的我国许多有意义的启示。


对环境问题认识的态度变化 ,不断采取政策措施加大保护环境 的 年代 以后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管理成为一种制度 ,日本政府将公 力度 ,日本的环境 问题得 以改善 ,进入2 世纪9 年代 以后 ,面对 众权益 以法律 的形式制度化 ,将公众参与的程序纳入政府决策过 0 0 着新的环保 形势 , 日本的环境保护政策更加全面细致 ,从主要防 程 中。这样 ,公众便可以更加有效的监督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 止公害的发生转变到环保与节能结合的双重考虑 , 且更加注重社 工作 ,促进 国家增加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 。 会的道德教育和发挥全 民的作用 ,进入2世纪 以来, 日本提出了 ( )2 世纪 9 年代 1 二 0 0 建设 “ 循环型社会 ”的国家战略 , 日本政府 的环境保护进入到了 自高速增长暴露出严重 的公害 问题后, 日本政府通过强有力 个全新 的时期。 的法律措施 ,控制了公害的蔓延和扩大 ,但是到了9 年代 以后 , 0 ( 一)战后高速增 长时期 日本环境保护还存在许多老问题 ,而且 出现了一些新 的问题 ,政 二战后, 日本奉行经济增长第~主义理念 ,推行的国家战略 府在制定和完善环保法规的基 础上 ,继续重视企业 和国民环保的 是 “ 经济立国”战略,希望 日本在所有方面都为经济发展服务 。 积极 性,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措施 。 在这个过程 中,特别 是推进重化工业化 过程 中,产 生了骇人听 日本在 经历 了高 速增长 阶段 后 ,经济 发展进 入了城市 化阶 闻的 “ 公害”事件。根据 16 年8 日本制定 的 ( 害对策基本 段 、生 活大国化 阶段 ,消费主义 盛行。人 口过 密带来 的交通拥 97 月 ( 公 法 ,所谓公害即 “ 由于事业活动及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对环境 堵 、噪音过大和大气和水质污染 问题 ,大量 的一次性消费造成生 的侵害 ,由大气污染、水质污染 、噪声 、振动、地面沉降 、恶臭 活垃圾大量增加 ,焚烧垃圾产生大量的废气造成 了环境荷尔蒙等 等造成人的生命及健康受损害 ,或人 的舒适生活受 阻碍”。其 中 问题对环境产生 了破坏作用。此时 ,地球环境 问题成为一个全球

日本的历史城镇和传统街区保护实践

日本的历史城镇和传统街区保护实践

⼀、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1960年代后期,⽇本各地的开发浪潮使历史街区、地⽅特⾊⼤量消失。

⾯对这⼀紧急状态,对在《古都保存法》中未涵盖的历史街区的保护⼯作,在⼀些城镇通过制定条例的⽅式先后开展起来。

1968年《⾦泽市传统环境保存条例》、《敷市传统美观保存条例》为最初的尝试。

1971年制定了《柳川市传统美观保护条例》、《盛冈泽市⾃然环境保全条例》等条例;1972年通过了《京都市市街地景观保存条例》、《⼭市市街地景观保存条例》、《市历史景观条例》等保护条例。

由于声势浩⼤的市民保护运动和地⽅⾃治体制定的各种保护条例的推动,1975年7⽉对《|考试⼤|⽂化财保护法》进⾏了修改,增设“传统建造物群”为新的⼀类⽂化财产,设⽴了“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度。

⽇本政府对其中重要者,选定为“重要传统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区”。

截⽌2002年5⽉,⽇本全国共选定61处重要的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

依照《⽂化财保护法》,“传统的建造物群”是指“与周围环境⼀体并形成了历史景观的传统建造物群中具有较⾼价值的部分”。

“传统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区”是“为保护传统建造物群以及与这些建造物形成⼀体并构成其整体价值的环境,由市町村划定的地域范围”。

其选定标准为(1)传统建造物群整体上设计构思独具匠⼼;(2)传统建造物群及整体布局的原有形态保持良好;(3)传统建造物群及周围环境明显地体现着地⽅特⾊。

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度的特点为:(1)以传统建|考试⼤|造物群和周围环境⼀体所形成的历史风貌为保护内容,由市町村决定,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条例。

(2)国家在市町村指定的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中,选定具有较⾼价值的地区或地区的⼀部分为全国重要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对其保护事业给予必要的财政援助及技术指导,地⽅政府、公共团体对此保护事业也给予必要的协助。

(3)传统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区的保护不仅仅是考虑有形⽂化财产,保存地区的环境及传统⽂化活动也是保护的内容之⼀。

日本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

日本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

日本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日本环境保护得成功经验二战后,日本曾经创造了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同样,在较短时期内,克服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一举改变了公害大国的形象,可以说是创造了日本的另一个奇迹。

1. 经济恢复时期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1945—1955年是日本经济恢复时期。

该时期日本产业结构变动先恢复轻工业部门、原材料工业,最后才是重工业部门。

这一时期的环境问题是战时乃至战前环境问题的延续和发展。

2. 重工业时期及其对环境的影响2O世纪5O年代后期至7O年代是日本重工业化时期。

该时期日本逐步建立起以石油、化工等重工业为轴心的工业体系,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源密集型转化,继续偏向第二、三产业,第一产业持续下降。

这一时期日本成为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原因有二:一是在日本经济发展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的钢铁、电力、水泥、纸浆、食品以及化学品等污染型产业增长迅速,但日本未对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二是生产和消费活动在地区分布上过于集中,致使城市和工业地带的环境污染特别严重。

3. 经济稳定发展时期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该时期日本工业结构向轻工业转换,同时也转向了增长较慢的经济模式。

7O年代初的“石油危机”,使日本经济增长率下降,促使日本政府重新研究产业政策,并开始由资源密集型产业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化。

1970年,政府制定了《7O年代的通产政策》,提出日本产业发展应从重化工业转向知识密集型产业。

这一时期日本的环境状况大为改观。

但随着电子产业等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环境问题。

首先是高科技企业排放的污水,其次是高科技产品产生的氟里昂气体造成臭氧层破坏,另外,随着家用汽车普及而造成的大气污染和汽车噪声污染也成为一大环境公害。

4. 经济全球化时期及其对环境的影响2O世纪9O年代以来,日本经济进入全球化时期。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日本的环境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减少污染排放的国际压力加大;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法律、政策与公众参与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法律、政策与公众参与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法律、政策与公众参与张松
【期刊名称】《华中建筑》
【年(卷),期】2001(019)004
【摘要】历史环境是指与一定范围的土地密切相关的历史文化遗产构成一体的实体环境状态,它与居民的精神生活息息相关。

1966年日本制定了《古都保存法》来保护古都的“历史风上”,1975年修订《文化财保护法》,创立了“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度,对一般城镇内的历史街区以及以村落聚落景观为代表的历史环境进行切实保护与合理再利用。

70年代又对全国综合开发规划中的国土政策进行了重大的调整。

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历史保护运动中的公众参与和地方自治体条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页数】5页(P84-88)
【作者】张松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副教授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02
【相关文献】
1.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J], 黄琨;
2.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制度绩效、缺陷与未来路径——对完善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思考 [J], 史玉成
3.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理念更新与制度重构——对完善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思考 [J], 史玉成
4.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 [J], 夏晗婷
5.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现实基础与制度生成要素——对完善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思考 [J], 史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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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及其环保历程

日本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及其环保历程

日本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及其环保历程二战后,日本政府推行的国家战略是“经济立国”战略,即日本在所有方面都围绕着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服务。

在“经济立国”国家战略下,日本战后长期以来以追赶欧美先进国家为目标,迅速推进工业化进程。

日本在迅速推进工业化过程中,特别是在推进重化工业化的时期,由于奉行“经济增长第一主义”理念,出现了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所存在的环境污染的严重问题。

这个时期,日本政府主要的对策是通过制定、完善与环境相关的法律对企业进行排污限制。

如,1967年制定了《公害对策基本法》,1968年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止法》和《噪音规则法》,1970年日本国会又全面修改了《公害基本法》,并制定了《海洋污染防止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14项法律。

这就是当时被称为所谓的“公害国会”。

由此,解决公害问题成为日本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20世纪70年代初期,由于世界石油危机的发生,使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都受到了冲击。

对作为资源、能源严重依赖于海外进口的日本来说打击更为严重。

但通过这次世界石油危机使日本政府深刻地认识到日本经济的脆弱性,于是,日本政府更加重视资源、能源的节约和完善有关环境的法律。

如制定了《无过失赔偿责任法》、《公害健康被害补偿法》,明确了企业的公害责任。

又如,依据《公害对策基本法》等,分别制定了《环境标准》,对企业排水、排气实施了《浓度限制》。

1974年实施了硫化物排放总量限制1980年实施了对外直接投资使大量消耗资源、能源的、易污染环境的资本密集型的重化工业逐氮氧化物排放的总量限制。

进入80年代后,日本虽然通过发展高新技术减少了资源、能源的消耗以及通过扩大渐转移到海外,但在汽车、电子行业,由于国民大量消费仍然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

这一时期日本的环境政策出现一时的倒退。

90年代以后日本与其他发达国家一样,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即从“一次性大量生产、消费、废弃型社会”向“环境协调型社会”转变。

日本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及其环保历程

日本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及其环保历程

日本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及其环保历程第一篇:日本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及其环保历程日本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及其环保历程二战后,日本政府推行的国家战略是“经济立国”战略,即日本在所有方面都围绕着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服务。

在“经济立国”国家战略下,日本战后长期以来以追赶欧美先进国家为目标,迅速推进工业化进程。

日本在迅速推进工业化过程中,特别是在推进重化工业化的时期,由于奉行“经济增长第一主义”理念,出现了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所存在的环境污染的严重问题。

这个时期,日本政府主要的对策是通过制定、完善与环境相关的法律对企业进行排污限制。

如,1967年制定了《公害对策基本法》,1968年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止法》和《噪音规则法》,1970年日本国会又全面修改了《公害基本法》,并制定了《海洋污染防止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14项法律。

这就是当时被称为所谓的“公害国会”。

由此,解决公害问题成为日本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20世纪70年代初期,由于世界石油危机的发生,使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都受到了冲击。

对作为资源、能源严重依赖于海外进口的日本来说打击更为严重。

但通过这次世界石油危机使日本政府深刻地认识到日本经济的脆弱性,于是,日本政府更加重视资源、能源的节约和完善有关环境的法律。

如制定了《无过失赔偿责任法》、《公害健康被害补偿法》,明确了企业的公害责任。

又如,依据《公害对策基本法》等,分别制定了《环境标准》,对企业排水、排气实施了《浓度限制》。

1974年实施了硫化物排放总量限制1980年实施了对外直接投资使大量消耗资源、能源的、易污染环境的资本密集型的重化工业逐氮氧化物排放的总量限制。

进入80年代后,日本虽然通过发展高新技术减少了资源、能源的消耗以及通过扩大渐转移到海外,但在汽车、电子行业,由于国民大量消费仍然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

这一时期日本的环境政策出现一时的倒退。

90年代以后日本与其他发达国家一样,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即从“一次性大量生产、消费、废弃型社会”向“环境协调型社会”转变。

历史上日本环境污染及治理情况

历史上日本环境污染及治理情况

日本历史上出现的环境问题二战以后,日本在实现工业化和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曾因为忽视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经济发展模式而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甚至出现水俣病、痛痛病、石棉灾害等危害人类健康的产业公害。

战后日本复兴经济,把出口从战前的以纤维为主流的轻工业产品转化到了重化学工业上来,这样在全国各地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河流海洋受到大面积污染,重金属流入生活用水中,造成水俣病、痛痛病的大面积爆发。

水俣病的病因是有机汞化合物中毒,痛痛病的病因是镉中毒。

而空气污染方面更是造成上万人死亡,最严重的就是四日市哮喘病。

四日市的空气污染曾造成许多婴儿死亡,危害持续影响当地人民好几年。

日本环境治理现状进入六十年代之后,整治环境污染成了全体日本人的共识。

在经过了二三十年的努力之后基本上使得可见的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大规模环境污染问题在日本已经不再存在了。

如今的日本可以说是亚洲最干净的国家。

日本环境治理方法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以治理环境污染和公害为起点,日本展开了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国民广泛参与的全社会性防治污染、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环境保护行动,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效。

1、日本在环保领域的法律体系建设非常完善。

这些法律对环境污染治理活动具有指导性意义,不仅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国民的责任和义务,还规范了各专项环境治理的原则和流程,在客观上为环保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保障。

如法律强调排放者责任和扩大生产者责任,约束生产者和污染排放者不仅要在生产过程遵循3R原则,还必须为产生的污染付出成本;同时,允许企业和地方政府将自身责任外的处理业务委托给获得许可的企业实施。

法律还对各类非正常的污染物处理和非法投弃等行为做出了严格惩罚规定,有效地减少了逃避治污责任的行为,避免了环保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出现。

2、日本国内积极研究新技术,推进国内环保类公司的发展。

政府一方面强制企业遵循新的制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减税和补助金等经济手段鼓励企业将资源由重工业企业转向新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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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100020054CN 1122223 N 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J T singhua U niv (Sci &Tech ),2000年第40卷第S 1期2000,V o l .40,N o .S 110 264448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张 松(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200092) 收稿日期:1999210209 作者简介:张松(19612),男,副教授,博士后文 摘:历史环境是指与一定范围的土地密切相关的文化遗产所构成的整体物质环境状态,它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1966年日本制定《古都保存法》来保护古都的历史风土,1975年修订《文化财保护法》创立“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度,对一般城镇内的历史街区以及村落聚落景观为代表进行切实保护与利用,与此同时全国综合开发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在这一过程中,保护运动中的公众参与和地方自治体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历史环境;保护法律;开发政策;公众参与中图分类号:TU 2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0054(2000)S 120044205 历史环境保护是产生于20世纪的课题,现已发展成为有理论有实践的重要学科分支。

在大规模开发建设中,我国的历史城镇、历史街区、历史村落的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借鉴1960、1970年代日本在历史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了解其法制建设、开发政策、市民运动的发展历程,有助于我国历史环境保护制度的建设和公众参与运动的兴起。

1 历史保护制度的创立1.1 与历史环境相关的社会状况历史环境是指与一定范围的土地密切相关的文化遗产所构成的整体物质环境状态。

依据日本的《文化财保护法》,主要包括“史迹”、“传统建造物群”、“埋藏文化财的包围地”等内容,按《关于古都内历史风土保存的特别措施法》(以下简称《古都保存法》),主要指“历史风土地区”。

但是,历史环境的保护并不只局限于这些。

历史环境被认为是理解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文化不可欠缺的内容,也是生活环境创造的基本要素,对社区生活环境的形成极其重要。

1960年代制定的“经济高速发展政策”、“全国综合开发规划”,促进了产业的急速发展。

经济高速发展政策,带来了粗放式开发与巨大城市化的浪潮。

与此相随的是对生活环境的破坏,公害问题大量产生,同时也出现了对自然和历史环境的破坏。

但当时谈到的环境问题,似乎还只局限于产业公害。

事态到1970年代就发生了转变,经历了公害、关注生活环境的眼光已经迟钝的人们,重新注意到自然破坏的严重性。

认识到历史环境的破坏是现代环境问题的重要课题,人们将产业废弃物带来的污染称为第一公害;对自然环境的破坏称为第二公害;将开发建设对历史环境和乡土文化的破坏称为第三公害。

与公害直接危害人的生命、健康等肉体方面相对,历史环境的破坏会给居民的精神生活带来严重的创伤。

历史环境是地域居民精神纽带的象征,它的毁坏会给居民生活带来非常深刻的影响。

历史环境一旦丧失之后,居民的精神上就会产生失落感,甚至无法承受这种急剧的变化。

各地居民在关注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同时,也开始关注环境的文化方面的重要意义。

以反对空气污染、水污染等直接危及人的生命与健康的“公害”为起点的环境保护运动,从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景观保护,逐步扩大为包含遗迹、历史街区等在内的历史环境保护运动。

1.2 历史环境保护的意义环境是有机的统一体。

公害、自然环境可以看作是横轴上的问题,历史环境则是与时代相关的纵轴上的问题。

也就是说,要从空间轴与时间轴双方,综合考虑生活环境问题。

过去人们只重视能够换算为货币价值的东西。

经济高速发展期正是这种价值观通行无阻的时代。

这些随经济高速发展矛盾的表面化,低增长经济时代的到来引发了变化。

货币价值无法测算的、对居民生活具有根本价值的东西,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那些自然景观与文化遗产已成为一体的整体环境,以及它们所具有的价值是无法用货币来估算的。

它们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居民的身心健康、地方文化的建设甚至社会状态的稳定。

在现代工业化社会中,山川、河谷、海洋等自然环境常常会被改造,村落、耕地、田野会被改造一新。

地上的遗存物自然不用说,甚至地下的文物古迹、遗址也会在这样的改造建设中被消灭得一干二净。

据日本文化厅的有关地下埋藏文化财发掘情况的调查资料统计,1978年发掘地下埋藏文化财有7083处,是1970年2825处的2.5倍,是1966年710处的近10倍。

而其中依据学术调查结果进行的主动发掘仅占总数的1.5%,多数的发掘工作都是因开发建设引发的。

人类社会的历史是经过不断破旧立新的过程而形成的,文化遗产也同破坏与创造的人类历史无法隔绝。

在人类历史上把文化遗产急速地清除殆尽的行为也是极为少见的。

与其将文化遗产和孕育了这些遗产的历史、文化归于毁灭,不如将它们留存下来交给子孙后代。

历史环境是属于整个人类的宝贵遗产,对它的保护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条件。

2 历史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2.1 《古都保存法》与历史风土保护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立法过程是伴随社会经济发展,逐步适应环境问题的新情况的过程;也是为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文化遗产,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

从对公害问题追究法律责任开始,对保护自然环境、舒适生活相关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引起人们注意。

与此相对应,面对具有精神或文化性格的历史环境,国民在法律方面的权利应该有其共通之处。

历史环境保护主要关心文化财中那些与土地关系特别密切的部分,通过法律来控制其环境状态的随意改变。

1950年制定的《文化财保护法》,是日本文化财保护的第一个全面的国家法律。

但对历史环境保护的立法管理,在1970年代后期才开始酝酿。

1964年京都市京都塔建设等问题的出现,说明京都、奈良、镰仓等古都的历史环境已陷入困境。

而文化财、历史建筑单体的保存方法,已无法对付这样的复杂的局面。

因此,1966年颁布了《古都保存法》。

《古都保存法》制定的目的是:“保护位于古都内的历史风土——作为我国固有的文化资产,国民在同等享受它的恩泽的同时应完好地传承到子孙后代”。

法定意义的“古都”是指“作为我国过去的政治、文化等中心,在历史上有重要地位的京都市、奈良市、镰仓市以及由政令指定的其它市町村”。

政令指定的其它市町村为1966年7月指定的天理市,原市、 井市、斑鸠町、明日香村等三市一町一村。

“风土”是一个地方特有的自然环境、气候、气象、地质、地力、地形、景观、物产和风俗、习惯的总称。

在日本,“风土”一词还有下述意思:气候制约的自然地理环境赋予当地人以一种对于这一自然条件特有的灵敏态向。

风土还包含了由风土制约的人生态度,即意味一种生活方式。

依照《古都保存法》的定义,“历史风土”是指“在我国历史上有意义的建造物、遗迹等与周围的自然环境已成为一体。

具体体现并构成了古都的传统与文化的土地状况”。

为切实保护历史风土,通过城市规划划定历史风土地区及其保护区。

在保护区、历史地区,实行以下的控制。

在保护区内的以下行为,事前必须报府、县知事许可:1)建筑物等的新建、增改建;2)宅基地建设、土地开垦等;3)林木、竹木采伐,土石采取;4)水面填埋或抽干。

在历史地区的以下行为,事前必须报府、县知事许可:1)上述在保护区内必须申请的各项行为;2)建筑物色彩的变更;3)户外广告物的设置。

规定对历史风土保存地区的核心部分可在城市规划中区划为“特别保存地区”,对历史文化遗产与周围自然环境一起进行面状保护。

在特别保护地区内,实施严格的现状冻结控制方式的同时,实行免除固定资产税的优惠待遇。

《古都保存法》将历史风土的保护纳入城市规划体系是划时代的进步。

但是,《古都保存法》限定在京都、奈良、镰仓等古都内的重要古社寺、离宫、史迹,以及它们周边的历史环境,而不包括历史街区、古村落、近代建筑等历史环境。

2.2 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度1960年代后期,《古都保存法》中未涵盖的历史街区和历史村落的保护工作,在一些城镇通过制定地方性保护条例的方式先后开展起来。

1968年的《金泽市传统环境保存条例》、《仓敷市传统美观保存条例》为最初的尝试。

1971年有《柳川市传统美观保护条例》、《盛冈泽市自然环境保全条例》等条例, 1972年有《京都市市街地景观保存条例》、《高山市市街地景观保存条例》、《 市历史景观条例》等保护条例的制定。

由于声势浩大的市民保护运动和地方自治体制定的各种保护条例的推动,1975年7月《文化财保护法》进行了一次大修订。

增设“传统建造物群”为新的一类文化财,设立了“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54张 松: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度,国家对其中重要者,可选定为“重要传统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区”。

截止1997年底,全国共选定47个重要传统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区。

《文化财保护法》中规定:“传统建造物群”是指“与周围环境一体并形成了历史景观的传统建造物群中具有较高价值的部分”。

“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是“为保护传统建造物群以及与这些建造物形成一体并构成其整体价值的环境。

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由地方自治体(市町村)确定,并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条例,以保护传统建造物群以及及周围环境所形成的历史风貌。

国家(由文部大臣负责)在市町村指定的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中,选定具有较高价值的地区或地区的一部分为全国重要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对其保护事业给予必要的财政援助及技术指导,地方政府、公共团体对此保护事业也给予必要的协助。

传统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区的保护不仅仅是考虑有形文化财,保存地区的传统文化活动也是保护的内容之一。

1980年代以后,对历史环境保护问题的关心,不仅反映在保护对象的扩大方面,而且还反映在对历史环境保护的物质价值的认识、以及对历史环境在精神、文化方面的价值的理解与评价上。

虽然建造物无论是在战前还是在战后都是保护的对象,但多栋建筑物或建筑群一道指定;包含土地在内一并指定;进而在一定地域内限制某些建设行为、甚至禁止某些建设行为;建设必要的设施、并通过导入环境保护的规定逐渐开展地区性保护。

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度的创立,标志着文化财保护从崇古求美的单纯保存,走到了保护与再利用的新阶段。

3 历史环境保护的国家政策3.1 历史环境保护的相关事业1966年制定《古都保存法》保护古都内的历史风土地区;1968年以后为保护历史街区、历史村落由地方自治体制定的各种保护条例;1975年通过对《文化财保护法》的修订,设立了传统建造物群保护地区制度等反映了以法制为中心的立法保护情况,而在此期间国家行政机构推行的与历史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事业主要有:1)由文化厅负责,开始于1966年的“风土记之丘”事业,当时由文化厅的前身文化财保护委员会负责。

“风土记之丘”事业在对遗址集中的地区进行环境整治改善的同时,收集考古资料、民俗资料、古旧文档资料等,建设保管、展示这些文献资料陈列馆,移建古村落民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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